自从初中时代开始上政治思想课,我脑海里就有一连串的问题:什么是愤青,愤青何以为愤青,愤青在社会上会怎样等等这种有的没的问题。
今天在微博上看到有人推荐一个帖子名为“八一八男生什么样的行为或表现让你觉得很屌丝”,看到一则回复
“——讲国外各种好的那种吧或者讲国外各种坏.还有骂祖国各种垃圾的
一看就没出过国
——愤青”
不愿浪费口舌去分析这条对话,只想借此引出主题“‘愤青’的下场”。
当我在网上看到这本书的的真实面容时,我坚定了不买这本书的决定。(我得承认在网上看人家的书是不道德的屌丝行为)
NICHOLAS DE GENOVA哥伦比亚大学人类学系教授,是这位曾经穿越大洋去美国学习的教授所引用的第一个例子。我认为这是一条可以分成两段读的例子。NICHOLAS DE GENOVA在甩出“我希望在伊拉克发生一百万次穆加迪沙事件”后,这位教授就失去了情理与道德上“愤怒”的缘由,这句话是他作为“愤青”的某种转折点。第一阶段,之所以为愤青,我认为就像是凯恩斯曾经提出的“看不见的手”,因为私心:或者是担心远方战争对经济的影响,或者是出于人道主义。民主社会的人深知,作为单个个体声音是微弱的,于是这些愤青就围集在某些领导者周围,然而一旦这些领导者发生了某种变质,这些单个的人们就会重新寻觅一些代言人。这点我们可以看出,这些个体的权利才是民主社会的基石,无论他们意见是否一致。
很明显NICHOLAS DE GENOVA的言论让他离“愤青”越来越远,离为了反对而反对越来越近。这是一个很典型的例子:脱离了私利、理智、人道关怀相结合的愤青是没市场的。
MICHAEL MOORE这样一位坚守一线的老愤青以至于作者想要给他颁发诺贝尔愤青奖。民主政府有一种自然倾向就是中央政府集权化,因为这样的社会中人们需要一个可以统筹局面的政府来代替或者忙碌或者恐慌或者愚蠢的个人来行驶权利,保护个人。这种情况下难免会出现类似“店大欺客”的结局。所以这种自国家建立之初就开始的还会一直持续下去的,个人或地方同中央的拉锯必然会伴随各种声音,然后通过妥协来使双方认为都达到了一个偏离衡平不太远的状态。当这座隐秘的天枰偏向中央这一边的时候,麦卡锡主义的诞生就为必然了。而在这时个人又感觉到保护他们的政府越来越像脱缰之马了。
愤青不是人人有资格做的,也不是每个社会都配拥有的。没有褒义也没有贬义,只是一种客观存在。
我不了解作者以及两个例子中的主人公,就事论事,难免偏颇狭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