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大道说书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笑傲江湖 - 书评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1#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笑傲江湖是金镛著作里面最喜欢的一部。
  金镛著作里面最喜欢的角色是令狐冲.
  杨过太老实,张无忌红颜太多,韦小宝太世故。最潇洒的莫过令狐冲。虽然他孤儿出身,老挨骂,够倒霉,但真正能做到,
  一壶酒,行走天涯的只有他。幽默,随性,不抱怨际遇不好,也不忧愁孤苦无依。似乎他很早就懂得<活着>的意义.
     令狐冲从小被师父收养,学武工,头脑机灵,老犯错,但是是个积极认错,永不改正的机灵鬼类型的孩子。该小子无为的态度让他运气比较好,总能塞翁失马,被罚思过,却偷偷跟小师妹独创“冲灵剑法。莫名其妙进入被困地牢,也能学某门绝世武功。恋上魔教女儿,誓死也不入魔教。看似插科打诨,实则侠肝义胆,懂得知恩图报。
  笑傲江湖里面人人都誓当武林盟主,师父岳不群,魔教教主任我行,师弟林平之,以及其他门派掌门,如左冷禅。令狐兄弟是算是无意苦争春,却一任梅花妒,师父最后想跟他决斗争夺盟主之位,师弟想杀他,他是金老人物里面最倒霉的一位,最信任最敬重的人总是最后背叛了他,比如他苦恋的小师妹岳灵珊,最后跟了林平之,比如他敬重的师父,实则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为了达到自己的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伤害徒弟以及师娘。比如他照顾的小师弟,最后却千方百计想杀他。
  令狐冲一生红颜不多,知交半零落。但是天地任逍遥,似乎过得也快活。所幸遇到魔教教主女儿,任盈盈为他倾心付出,救他一命,则死心塌地回报恩情。
       有江湖,就有武林第一盟主之争,有名位,就有竞争。全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师父岳不群的变化和魔教教主任我行的变化。身为华山派一长老岳不群,每次教导令狐冲口口声声我派乃名门正派,除恶天下,却干下很多让人心寒之事,把女儿用来当交易接近林平之以便偷他的祖传剑法《辟邪剑谱》,跟令狐冲比武争五派之掌门人。
  身为魔教,外人所谓邪恶,而任我行却懂得惜才,虽想令狐冲加入魔教,却不过凭三寸金舌说服他,从来没有做什么不义之行。看似魔教教主,却一身正气。
      江湖名声,看似名正言顺,似乎也只是口中传闻。作品最后,令狐冲当然也就和任盈盈结缡.虽偿了平身之愿,也不得不受管束了.
  作者说到,佛家讲究“涅磐”,首先要做到无欲无求,才能无拘无束。但人生要吃饭穿衣,要顾及别人,岂能做到无欲无求?涅磐乃无为境界,人生是有为境界,要在有为的境界中,只要没有不当的欲求,就不会受到不当拘束,也就逍遥自在了。
  看似武林,这何尝不是现实的人生?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2#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一本小说读到最后意犹味尽,大概可以称得上一部好作品。老头子给了笑傲江湖最像是结尾的结尾,由不得我不相信这便是完了。不像诛仙,从1出到8,每一集都有不像结局的结局,看到最后还存着听候下回分解的心。这干脆一着老套归老套,好歹给了一个痛快。估计想不老套也不难,这书出来的时候,我爹才不过七岁的毛孩子一个,大字还不识一斗。
  
  这书一共读三天,第一日读完全误打误撞,只道这书怎这忒得长。看了二十多章还有在看铺垫的感觉。等到全部看完,这才觉得此书场子铺得竟如此之大,难得老爷子居然又给它收起来了。果然是大开大阖。有些虽能猜到是伏笔,却又猜不到后面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来接应。最妙是桃谷六仙。插科打诨,开了口就不肯停。当局者听着头痛,旁观的笑得肚子都要疼。我实在喜欢这六个活宝。没有他六人捣蛋,确实要无聊很多。
  
  开头只觉得令狐冲这小子和张小凡的相似之处倒是不少。等看到最后,联系到这人的具体性格来,他倒是胜了张小凡。他身上没有深仇大恨,就不会走火入魔,戾气有增长的温床,没有增长的诱因。虽说该捣的蛋一个不落,但是道义伦常却也守得叫人佩服,加上其实生性懒散,非要他,若是旁人,扯在正邪之间,光是门户之见的斗争就该先在自己肚子里大战三百回,力竭而死了。他甫一出场就叫人仿佛看到烂醉如泥的一个浪荡子一脚把青城派的踢下楼。哈哈哈,只叫人想大笑三声后去与他一醉方休。
  
  仪琳娘说错一件事,令狐冲其实不该是天下第一瞎子。真正的瞎子或许应该是灵珊。按说这两个思过崖上眉来眼去的,心下早就明白对方了。断没有因一把剑就断交的道理,不过是寻个因由吧。偏她小姑娘要劈腿,又劈得藕断丝连,说来令狐少侠的名号一半得拜她所赐。若不是为了她,这孩子到处捣蛋求死结果却结交了莫逆。当时面子上给人看去,总得是一副置生死于度外的样子,反叫被捣蛋的人心生敬佩,不知道向天问知道实情后如何想。这姑娘的命运比她娘还要不如。好歹岳不群伪君子的面貌还没有露出来的时间,宁女侠实实在在有过开心的日子。她有的不过是一个华服的丈夫,不男不女的妖怪。只是再来一次机会给她选,恐怕灵珊还是会去拉林平之的手。她的爱,就算知道是错,也收不回了。
  
  盈盈,我始终觉得她要胜令狐冲一筹。接收这么个心头藏着有N年过去的小师妹,用情极度专一的“二手货”,小娘子当真气度不凡,不愧是圣姑。又能深明大义,帮他救助被青城派围攻的灵珊。真是理所当然,不可不戒的胸襟了。我自问没有这样洒脱,所以更加佩服。这姑娘最可爱的地方在于会害羞。负他去少林求救,明明用情极深,却不肯叫他知晓。及至令狐冲在少林和岳不群正面独斗的时候,又不肯听任我行的话,站到令狐冲对面去提醒他。她要的也不过是令狐冲心中,真的有个她。不感激她的恩情,不戴念她的恩德,真心爱护她,当她是他的小妻子就好。好在盈盈最后得成正果,否则再来一个空欢喜,实在要叫人扼腕。
  
  修成正果之后,自然是青山不改,细水长流,咱自管去过甜蜜小日子了。后会有期。余下的,读者请自行猜测,反正该死的都死得差不多了,该在一起的也在一起了,这些人活活被捉过来演了场大戏您看,这就放虎归山,随人家逍遥去吧。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3#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林平之是个悲剧人物。他虽可恨,但亦有可怜可敬之处。
  
  故事发展到后来,他已经成为一个泯灭良心,、无耻卑鄙的复仇狂。最不可原谅的竟是杀了岳灵珊!然而我并是十分痛恨这个人物,他发展到这个地步,是江湖的险恶斗争,野心家的利欲熏心的结果。一开始,林平之其实是善良的,也有侠义之心。
  
  且看小说第一回《灭门》,林平之是富家子弟,虽有点纨绔,却没有仗势欺人,反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镖局中接连发生惨案,眼见厨房杂役等毫不相干之人也一个一个惨死在余沧海的阴谋之中,人人自危,心胆俱裂,他却敢独自站出来承担后果:
  
   林平之悲愤难当,提着长剑冲出门去,站在那条血线的三步之外,朗声说道:“大丈夫一人做事一人当,那姓余的四川人,是我林平之杀的,可跟旁人毫不相干。要报仇,尽管冲着林平之来好了,千刀万剐,死而无怨,你们一而再,再而三的杀害良善,算是甚么英雄好汉?我林平之在这里,有本事尽管来杀!不敢现身便是无胆匪类,是乌龟忘八羔子!”他越叫越大声,解开衣襟,袒露了胸膛,拍胸叫道:“堂堂男儿,死便死了,有种的便一刀砍过来,为甚么连见我一面也不敢?没胆子的狗崽子,小畜生!”
  
   ……林平之叫道:“甚么出门十步者死,我偏偏再多走几步,瞧你们又怎么奈何我?”说道向外跨了几步,横剑而立,傲视四方。
  
   沦为乞丐,眼前一片龙眼果园却坚决不肯行偷盗之事,忍辱负重,礼貌乞食。有骨气,有傲气,我很佩服,他这种精神到是挺值得我们学习的。群玉院中眼见令狐冲即将被余沧海杀害,不顾自己安危大吼一声。后来拜入华山派门下,中规中矩,勤奋练功,经常被岳灵珊欺负,然后天真的小师妹爱上穷途末路的小师弟,然则,这个师弟究竟有没有爱过灵珊呢?个人认为,他曾经爱过。
  
  林平之是在家破人亡之后才真正踏上江湖的,那时候的他阅历尚浅,左冷禅这等人物尚能被岳不群骗到,他又怎能短期内识破岳不群的奸计?他和灵珊日久生情可能性很大,且看小说第十六回《注血》:
  
   忽听得一人大声道:“给我喝!”却是林平之。他走上几步,伸手便要去接酒碗。蓝凤凰双眉一轩,笑道:“原来……”岳灵珊叫道:“小林子,你吃了这脏东西,就算不毒死,以后也别想我再来睬你。”蓝凤凰将酒碗递到林平之面前,笑道:“你喝了罢!”林平之嗫嚅道:“我……我不喝了。”听得蓝凤凰长声大笑,不由得涨红了脸,道:“我不喝这酒,可……可不是怕死。”蓝凤凰笑道:“我当然知道,你是怕这美貌姑娘从此不睬你。你不是胆小鬼,你是多情汉子,哈哈,哈哈。”
  
  这段时间岳不群日日与其弟子一起四处逃难,没暗中捣蛋,林平之自然觉察不出什么,他在乎灵珊,这份情应该是发自内心的。在他练成辟邪剑法、大仇得报之后那晚,他与灵珊在马车上一席对话,亦透露出他对她曾经动心。
  
   林平之叹了口气,似乎心肠软了下来,说道:“好罢,我便再信你一次。可是我已变成这个样子,你跟着我又有甚么意思?你我仅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你还是处女之身,这就回头……回头到令狐冲那里去罢!”
  
   林平之道:“你和你爹爹原有些不同,你……你更像你妈妈。”语气转为柔和,显然对岳灵珊的一片真情,心中也颇为感动。两人半晌不语,……
  
                                           ——三十五回《复仇》
  
  岳不群那一剑,刺醒了林平之,也彻底刺灭了林平之对岳灵珊的情感,斩断了他所享受到的唯一一丝阳光。他终于看清这个江湖,不再相信任何人,一颗良善之心终于彻底被充满欺骗,卑劣,龌龊的江湖吞噬了。最后,他向余沧海发起等待已久的复仇,一种病态的复仇,让痛恨余沧海的人都感到恐怖与凄凉的复仇!但我绝不同情余沧海,他心胸狭窄,心狠手辣,逼人太甚,落得如此下场叫一报还一报,咎由自取。他儿子死得活该,调教出来的弟子皆无良之辈,这样的门派留在江湖上只会让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惨遭欺凌,林平之把这帮禽兽一个个杀了倒也干净利落,为武林除害。由此来看,林平之却非那么可恨了。
  
  孔庆东曾这样写到:
  
  在黑夜里,他看到的是,众人不惜一切手段想得到的家传剑谱,记载的竟然是一种灭绝人性的武功;看到口口声声仁义道德,爱徒如子的师傅“君子剑”居然就是偷自己剑谱的人。他本应属于白天,但江湖偏偏将他派给了黑夜。他或许也曾有过温暖,那是岳灵珊给予的。但这种温暖也只是短暂的。在仇恨的黑夜里,等待得太久的他,已经没有了接受温暖的能力。他没有了鲜活的生命,只是自己的工具。
  
  ……他选择在黑夜里戏弄余沧海,在黑夜中将自己的妻子,仇人的女儿杀死。到最后,命运让他彻底属于了夜晚:眼睛全瞎了。随之,躯体也在黑暗的山洞里陨灭。
  
   林平之一生可恨可悲,然而他对岳灵珊曾经的那一点隐约的爱意,似他这黑暗人生中的一簇火苗,淡淡映射了他悲剧人生中的一点未曾泯灭的人性。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4#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鹿鼎记是神作,那么笑傲江湖就是人作的顶峰,如果说天龙八部里还有那么一丁点对于学识的炫耀,那么笑傲江湖绝对是空明之作,就像周伯通的空明拳一样,左右互击,必然高于黄药师的千变万化!!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5#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福建人林平之,小时虽然娇生惯养,但是有骨气,也很有正义感(不然就不会在不知情的情况小对小岳拔刀相助)。我觉得他后来的一切为人不齿的行为都是为了给父母报仇,都是被逼的,无可厚非。他的奸诈,是在跟岳不群斗智斗勇中学会的;他后来对小岳的疯狂憎恶,达到了变态地步,一是因为恨岳不群;二则是练葵花宝典走火入魔(练了葵花宝典,人都会疯狂变态:东方不败会杀老友;岳不群连伪君子都不做;林平之祖父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人)。
  
       如果林平之没有得到葵花宝典,他就不会走火入魔,他不走火入魔,很可能还会和小岳恩恩爱爱(至少做了真夫妻,跟岳不群夫妇一样)。
  
       说林平之可恶的人,大概都是因为他杀了深爱着他的小岳。但是在练葵花宝典前,他干过什么坏事呢?反正我是没有发现。
  
      总而言之, 林平之是一个很可怜的人。小岳临死前的结论非常正确。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6#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题记:又是一年开学时。离开FX一年有余,总还是念念不忘在FX的点点滴滴,深情地怀念在FX的那些时光。谨以此文献给我最爱的母校。
     书名《笑傲江湖》,读者往往将重点置于“笑”字上,进而亦可与令狐冲之“逍遥”相呼应。但我更愿在“江湖”二字下打圈——从学堂一路闯到江湖,在我看来,整部书毋宁说是一部小文青成长史。
     令狐冲早年拜师于华山门下,而华山派给人的感觉也更像是一座学堂——早晚的学习、两位班主任、然后是一群团结友爱的小知识青年。(除华山派外,还有另外的“四大名校”,虽各校采用的教材有所不同,但授课内容、方式、进度还是“同气连枝”)这种大锅饭+非大师的组合似乎总只有强调“德重于才”这条康庄大道。此处暂且不表。
     当然,美丽的校园中最盛行的还是“不能说”的暗恋——大师兄爱上了小师妹。很多的人抱怨说为何令狐大侠对这么个除了刁蛮就是任性的小萝莉情有独钟,但我真的想说,当生活只剩下钻研武功这么件要操心的事的时候,武功(作业)真的可以是一个甜蜜的负担,甜蜜到可以让你抛开世俗的枷锁,真心地爱一个“一无是处”的小师妹。人性之原生态自然美,由是可见。而之后令狐大侠对盈盈的爱则更像是后天习得而非天性使然了,可为一叹。
     令狐冲思过一段也很有意思。令狐冲见到思过崖洞中有很多魔教招式,一招克一招,将华山剑法堪堪杀尽。而华山剑法是自己从小学到大的“金科玉律”。眼看一整个价值体系在自己面前轰然崩塌,此种错愕,与当世小文青们的郁闷风如出一辙。风清扬到底是风清扬,一语破的:招是死的,人是活的;分开来的招能被破,但连起来的确不能。这不禁让人想起“一句顶一万句”的毛泽东思想。文革时人手一本的毛泽东选集,但毛泽东是活的,任何人都能用毛泽东思想为自己说话,但谁都不是毛泽东,谁都不能猜出伟大的领袖毛泽东的下一步计划是什么。
          令狐冲的吸星大法则更像是一代文人治学史——虚怀若谷,为学日增。而功力反噬则有点“学而不思则罔”的意味了。金大侠说,不能依据霸气强行压制——任性偏执之人往往要走火入魔,但迷茫似乎总是个问题,于是金大侠现身指路:朝宗教哲学看齐。恩,好吧,所谓的“文学的最高境界是宗教”。
          贯穿始终的还有令狐冲的母校情节。虽然他日后功成名就,但一听到岳不群愿招他重回师门总是心下大悦,更在封禅大会上表示“唯华山派是瞻”。及至日后师父的“显山露水”、师娘的愤而离去,每每令令狐冲万分悲痛。华山是“回不去”了,但华山情节总是飘飘荡荡,让人魂牵梦萦,幸好,冲哥还有位灵魂伴侣聊以解乏。这么样的爱情,话说能不能称之为“因为理解,所以慈悲”?
          唉,这么个小文青,在学堂里晃了那么久,酿了那么多壶的酒,走出去,却寻不见了那正那邪那情那义;唉,这么个小文青,在江湖上混了那么久,醉了那么多回的酒,走回去,却寻不见了那山那水那人那梦……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7#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莫大先生应该是个有故事的人。
  
      书中莫大一共出场七次,第一次在衡阳城里削断七只茶杯,第二次在衡阳城外的山谷
  里,杀了费彬;第三次在汉水畔的酒馆里,告诉令狐冲任盈盈的下落;第四次在少林寺,
  任我行和方证、左冷禅一场恶斗,莫大只是没说话;第五次在嵩山封禅台,五岳并派,先
  是被左冷禅咄咄之语所迫,后被岳灵珊汹汹之剑所慑,终被圆石所伤,一口鲜血吐在台上
  ,说了句,“将门虎女,果然不凡”;第六次在华山思过崖山洞,“白发萧然,呆呆的望
  着石壁”;最后一次在杭州孤山梅庄,奏了一曲《凤求凰》,“但凄清苍凉之意终究不改
  ”,“琴声渐渐远去,到后来曲未终而琴声已不可闻。”
  
      第二次出场时,刘正风说,(莫大先生)奏琴往而不复,曲调又是尽量往哀伤的路上
  走。好诗好词讲究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好曲子何尝不是如此?我一听到他的胡琴,就想
  避而远之。话是说的对的,不过似乎只看到了结果,没有看到原因。想来莫大先生“有老
  父、老母在堂”,大抵应是孝顺的,然无子无女,颇让人奇怪。刘三爷有房有地,有儿有
  女,还有一帮极重忠义的弟子,莫大先生却总是一副形单影只的模样。怪不得左冷禅会说
  南岳衡山已是名存实亡,莫大一人不足为虑。
  
      汉水旁的酒馆中,莫大先生说,“我莫大如年轻二十岁,教我晚晚陪着这许多姑娘,
  要像你这般守身如玉,那就办不到”。二十年岁月,一语略过,最终只是“形貌落拓,衣
  饰寒酸,哪里像是一位威震江湖的一派掌门?偶尔眼光一扫,锋锐如刀,但这霸悍之色一
  露即隐,又成为一个久困风尘的潦倒汉子”。二十年前的莫大先生是何情状呢?无从想象
  。或许风流倜傥,少年得志,如令狐冲;而后惨遭大变,乾坤不复,如林平之;只是令狐
  冲是个异数,莫大先生想必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天上掉下个任盈盈,甚至在这一场大变中
  失去了某些重要的人,也许自此心灰意冷,落拓江湖。但这只是想象,莫大先生什么都没
  有说,只是在令狐冲离去之时,对着如水月光悠悠的拿起他那“琴身深黄,久经年月”的
  胡琴,“琴声渐趋低沉,静夜听来,甚是凄清。”“天下男子,十九薄幸”,这句话是他
  说的;“有多少风流,就有多少罪孽”,这句话也是他说的。至少我觉得能说出这些话的
  人,肯定有着不平凡的经历,只是莫大先生似乎已经习惯于沉默,一遍又一遍的拉着他的
  胡琴,咿咿呀呀,潇湘夜雨。
  
      嵩山封禅台是一个见证了政治和野心的地方,莫大先生一口血喷出来,满是愤慨和无
  奈。相比于左冷禅岳不群这些角色,他自然是远远不如,处处受制。见到衡山最为精妙的
  “一招包一路”的“衡山五神剑”,也只好不胫而走;也难怪他会在思过崖的山洞中“呆
  呆的望着石壁”了。这时的莫大,较之以前应更是心灰意冷,“白发萧然”,大抵是一个
  枯槁老人了。
  
      还有那半曲《凤求凰》。
  
      莫大于心死亦喑,潇湘夜雨自深沉。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8#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看笑傲之前,我是不认识繁体字的,之前连繁体字的书都很少接触。
      某天表哥给妈妈送过来一堆武侠书,其中一本封面画着郑板桥的竹,很雅致,我就拿起翻翻。这一翻,虽然是个半中的第二册,一开始就已经是令狐冲面壁思过崖了;虽然字体是竖排的繁体字,但起伏的剧情还是吸引我就此读了下去。
      我就这样半蒙半猜地读完了五本笑傲,然后我就发现,繁体字我差不多都能认识了。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9#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再次读笑傲,发现已经不喜欢令狐冲这个人物,表面不羁,实则无忌。如果像无忌般优柔寡断也就算了,反而负气之下经常左右骑墙,尤其对岳不群的愚忠不可理喻。就整部书而言,有一点非常欣赏,写出了人性在权力高度集中下的极度扭曲(如任我行,东方,左冷禅,如一干教众),非常有警示作用。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60#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岳大小姐,我始终是无爱的。即使费尽心思说服自己她多么可怜,多么可悲,多么卑微小心的爱着她的小林子,就像每一个真爱过的小女子一样,仍然无法平静面对她与林平之将“海枯石烂此情不渝”刻在令狐冲身上的往事。
  
  盈盈就恰恰相反。我打从心眼儿里就待见她。看到令狐冲受她美貌吸引不由自主的吻她脸颊,就会忍不住笑成一朵花。看到江湖众人敬她爱她,就高兴。就算是有人骂她,或某个很大妈的女演员来扮演她破坏她的形象,我还是爱她。
  
  我希望令狐冲是爱盈盈的。就像我希望中国是世界的霸主,女人是男人的主人,我是新一代比尔盖茨他妈一样。可是,当理智拼命去说服去希望的时候,真相往往是希望的相反。
  
  我知道,令狐冲爱的不是盈盈。
  
  他爱岳小姐吗?他一定曾经爱过。但最终,一定也不爱了。
  
  他爱的,是一去不返,两情相悦的时光。就像饮一瓶最醇最美的酒,有着桃花一样娇艳的润泽。这酒恰在他味蕾最发达,酒友最合拍,情绪最奔放,热情最高涨的时候喝到了。在很多年以后,他会永远怀念这酒不顾一切醉生梦死的味道。
  
  他会想,还是和那个人一起喝酒最爽啊。
  还是在湖边喝酒最有情调。
  还是国产酿酒技术最靠谱。
  ……
  
  后来他会喝到更多的好酒,可他的人,已经丧失品味的能力了。
  
  不是酒不好,是味蕾已经凋谢了。
  
  不是姑娘不可爱,而是爱人的心已经枯萎了。
  
  就像沈从文说过的。
  
  我走过许多地方的桥,看过许多次数的云,喝过许多种类的酒,却只爱过一个正当最好年龄的人。
  

来自: 豆瓣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1-20 22:19 , Processed in 0.050089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