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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江湖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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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第一本读过的武侠。虽然至今已读完了金老的“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仍然觉得这是其中最为精彩的一部。不知道令狐冲是不是金老书中最受喜欢的男主角,但确实他那不羁潇洒爽快足以迷倒众生。世间有那么多硬性的规矩,有那么多常规世俗,有那么多正义下的邪恶,有那么多我们不得不迁就以至于最后对其麻木那只顺从的东西,我们强颜欢笑,我们逢场作戏,我们掩饰内心,我们笑里藏刀,我们是理智而浑浊的芸芸众生。而令狐冲是超然于这些混浊的的,他所做的只是对那沧海的一声长笑,一声真性情,一声无为所动坚持自我。有多少人欣赏便是有多少人羡慕,羡慕那我们怎么都勉强不出的沧海一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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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一直把《笑傲江湖》当作金庸边缘化的作品来看。到现在也就看了不到5遍。因为有点乱,传达的东西太多,主旨就不那么明显了。也许是作者故意为之;也许是能力不到,古往今来能把一本书写的又全又好的只有曹雪芹一人。不过好坏都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留给读者的那些可思考的地方。
         金庸喜欢用五行。雕系列的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天龙八部》灵鹫宫诸部;《鹿鼎记》的神龙岛五龙使;《倚天》明教五行旗;《笑傲》的五岳剑派。东方属木,青色;西方属金,白色;南方属火,红色;北方属水,黑色;中属土,黄色。黄药师穿青色布袍,“药”字木;欧阳锋穿白色长袍,“锋”字金;一灯没写穿着,但是袈裟应该是红色的,“灯”字火;洪七公,“洪”字水;王重阳,《说文》:重,厚也。从王,東声。王者安土不迁之意。中土黄色表示王道。所以王重阳武功必须天下第一。嵩山必须是五岳剑派的盟主。所以在《笑傲》中第一个传达的是五行的意义。但是只是写了现象,没有内质,显得空洞无力。五行没有相生相克,显得被架空的感觉。第二是逆天,中国哲学讲究无为而治。所以左冷禅瞎了,岳不群死了,任我行死了。五岳剑派合并以后,盟主被西岳华山的人拿走,中方帝王之气被消减,有宦官(岳不群)专权的意味在里面。顺便又例证了我的金庸断代学研究,《笑傲》发生在明末。第三就是矛盾,令狐冲的生死矛盾,和爱情矛盾。第四,就是对真善美的追问,和对形和意的探索。这四条主要线索错综缠绕,又缺少互通,各自为战。很难在那么小的篇幅内摆弄清楚。回过头来只能感叹《红楼梦》是神笔。
         综合来看,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属于对中国传统进行的尝试,并没有什么可延伸的价值。放弃,不做讨论。第三条是小说对人物刻画应有的情节,不做讨论。只有第四条涉及了更深层的追问,有一定的研究价值。下面把此点铺开了思考一番。
         江湖分正教和魔教。正教对邪教的人不用问是非直接就杀。有点近乎专制、教条。在这个大环境下,有了令狐冲这个人。通过情节的深入,人们渐渐发现,邪门歪道的人比正教的人更仗义。田伯光自称“真小人”。最后又发现,正教的人更阴险狡诈,第一个是余沧海,第二个是左冷禅,藏的最深的是岳不群。于是岳不群就成了伪君子。这就涉及了真伪,美丑的问题了。美并不等于真,丑并不等于伪。或者说美不等于善,丑不等于恶。这就涉及了对当代语境的追问。对于当代艺术而言,审美并不是艺术的本真了。艺术更重在写“真”,而不是写“实”吴冠中说过这样的话:无论东方和西方,无论在什么社会制度中,总有许多艺术工作者忠诚地表现了自己的真情实感,这永远是推进人类文化发展的主流。对于艺术而言,如果我们不突破美的限制,突破关于美的群体规范的限制,我们就会仍然居留于古典艺术思维,而这种思维方法,正是文艺专制主义的思想基础。这是对真和善的反思。第二是对形和意的思考,“形”为外,“意”为内。也就是外形与内质的对比。岳不群教剑,书中这样描写:岳不群课徒极严,众弟子练拳使剑,举手提足间只要稍离了尺寸法度,他便立加纠正,每一个招式总要练得十全十美,没半点错误,方能得到他点头认可。金庸把这句话写在风清扬出场以后,就是为了和风清扬教剑作对比。风清扬传达出的道理就是剑招是为了克敌制胜而用的,不是拜架势给人看的。令狐冲第一个接住田伯光30招,用的还是令狐冲本来学过的剑招,但是使用方法却是风清扬所教。也就是说风清扬教的是剑神,而岳不群教的是剑招。在第33章,把恒山剑法比喻为“绵里藏针”。下一段这么写道:令狐冲学过“独孤九剑”后,于各式武功皆能明其要旨。他所使剑法原是重意不重招,这时所使的恒山剑法,方位变化与原来招式颇有歧义,但恒山剑意却清清楚楚的显了出来......只有恒山派门下弟子仪和,仪清等人,才看出他所使招式与师传并不相符。这就是形与质的区别。再说艺术,米勒的农民和毕加索的农民,则显得毕加索更真实,而米勒的农民更矫情。就像王之涣和王翰的《凉州词》,同是写边塞生活,王之涣诗: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王翰诗: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前者是在观察,后者是在经历,前者充满京官的同情,后者发自战士的心声。
          总结这第四条就是,我们看到的,不一定是最真实的。只有最真实的,才是最美的。艺术的价值在于创作者对真实的反思,对自我真实的反思,对社会真实的反思。传达出来的应该是自我的真实和社会的真实。在当代语境下再看陈逸飞等人的画,就显得虚伪矫情。剑招永远是为了剑意服务的,没有剑招又何谈剑意。油画,水墨,雕塑等等都算是剑招,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剑意,只要能写意,那么剑招是水墨还是油画还是装置都无所谓了。无招胜有招对于绘画来说就是,基本功够用就行。只要剑中有意,信手拈来都是剑招。
          这是一个值得反思的领域,但是金庸只用了全书的四分之一来塑造,整体显得浅陋。四条线索的浅薄导致了全书涣散无力。缺少了一个好作品应有的力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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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金庸说《笑傲江湖》是一部政治小说,在我看来则更是一部刻画人性的小说:门户派别并不是判定一个人好坏的标准定理,正派中满口仁义道德肚子里装的却是男盗女娼的伪君子比魔教中的真小人更可憎可怕。正派人士中打着“正邪不两立”的旗号,暗渡陈仓,消除敌对势力从而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主人公令狐冲也在这种压力下困惑徘徊,但小说中最早亦是最大的牺牲品则是衡山派的刘正风。
  
  “刘正风洗手”是小说中极为精彩的一个高潮:身份极高的衡山派高手刘正风,与魔教长老曲洋因在音乐上意味相投,结为莫逆。但在江湖“正邪不两立”的压力下,他选择了洗手身退,却遭到了嵩山派阻挠,最终使他全家遭灭门之灾。曾质疑刘正风为了一个魔教的朋友赔上了全家人的性命的合理性,到底是这人太过执着迂腐,还是金庸为深化主题的牵强之笔?
  
  以音律结为知己古来有之,曲刘二人因此倾盖相交并非异事。最著名的“高山流水遇知音”自为佐证。樵夫钟子期听到琴师俞伯牙奏琴,竟能领会这是描绘“巍巍乎志在高山”和“洋洋乎志在流水”。 伯牙惊曰:“善哉,子之心与吾同。”子期死后,伯牙痛失知音,摔琴断弦,终身不操。金庸写曲刘二人的友谊大概也借鉴了这个典故吧!只可惜,这种高情雅致非我辈俗人能理解,书中写到:“群雄越听万料不到他和曲洋相交,竟然由于音乐”,欲待不信,又见他说得十分诚恳,实无半分作伪之态,均想江湖上奇行特立之士甚多,自来声色迷人,刘正风耽于音乐,也非异事。” 
  
  但刘曲之间基于对音乐爱好的交谊,是否与道德是非构成了矛盾?音乐是小事,正邪不两立是大事,因私交而忘却门派,岂非因小失大?金庸小说中不乏正邪结交的例子,《倚天屠龙记》中张翠山和殷素素的结合便是众所周知的一例。张三丰对此曾说:“为人第一不可胸襟太窄,千万别自居名门正派,把旁人都瞧得小了。这正邪两字,原本难分,正派弟子若是心术不正,便是邪徒,邪派中人只要一心向善,便是正人君子。”那么曲洋的品行究竟如何?且听刘正风这么说:“曲大哥虽是魔教中人,但自他琴音之中,我深知他性行高洁,大有光风霁月的襟怀。刘正风不但对他钦佩,抑且仰慕。”书中描写曲洋的笔墨并不多,我们能够看到他做的好事便只有仗义救令狐冲了,可当时刘正风并不知情。另外,两人交际并不多,只是以音律相交,那么刘正风所说推断的根由——由琴音知晓品行就值得我们好好考证推敲了。毕竟,阴毒狠辣是魔教中人一贯行事作风,哪怕是任大小姐,令狐冲见到众人对她极为惧怕,也曾“不由自主的连打两个寒噤,心下骇然。”
  
  魔教长老奏琴,正派人士吹箫,看似随意的组合却有很深的含义。琴为表现中国文人独特的儒雅风流,才情智慧的象征之一。琴为八音之首,因其表达的音质清透,被认为是古乐器中最能贯透心神的代表。嵇康就说:“众器之中,琴德最优”,后来更演变成为读书人对高尚心灵追求的标准,咏情借琴、明志借琴、澄心借琴,古来的文人墨客无不对其推崇备至。因此琴声达意,弦音传心也是有因可循。《笑傲江湖》一书的多次描写便印证了这一道理:衡山派掌门人莫大一把胡琴奏的“潇湘夜雨”悲咽凄凉,令人难以忍泪,符合了他神出鬼没,人瘦得像个痨病鬼的特点;《学琴》一章中,绿竹翁说:“姑姑,令狐兄弟今日初学,但弹奏这首《碧霄吟》,琴中意象已比侄儿为高。琴为心声,想是因他胸襟豁达之故。”;小说末,写令狐冲和任盈盈结为百年之好的那一章名则为《曲谐》。精通乐理的后汉人士蔡邕听琴闻杀意更是以琴声知心意的著名故事:他有次到朋友家赴宴,刚到门口,听到有琴声,但声音中有杀机。经了解原来是一只螳螂在捕蝉,弹琴者看到后焦虑螳螂无法捕到鸣蝉,便不经意地在抚琴中透出杀意。而我们熟知的空城计、琴瑟和鸣的成语更是增强了刘正风仅通过琴声便知曲洋性行高洁的可信度。
  
  曲刘二人以琴相交可以看出二人的高情雅致。但刘正风为了曲洋,致使一家老小命丧嵩山派之手是不是太过迂腐执着呢?
  
  总认为人与人之间相交,假时日感情故能深厚坚固,抑或患难与共方显情真。在刘正风洗手之前,二人相见,大多时候总是琴箫相和,没有其他交际。而以左冷禅的间谍侦察工作做的如此之好来看,从曲刘二人相交到刘正风无奈洗手,两人相交时间应该不长。何以以全家性命相与?实则两人相交,贵在知心。况且两人喜爱音乐胜于自己的性命!他两人遭费彬毒手濒临死亡之际,莫大出手相救,两人却讨论起莫大的胡琴之音,令狐冲也不解:“这二人爱音乐入了魔,在这生死关头,还在研讨甚么哀而不伤,甚么风雅俗气。”魏晋人士中也有此相似例子:嵇康有一张非常名贵的琴,其友山涛曾乘醉想剖琴,嵇康以生命相威胁,才使此琴免遭大祸。喜爱音乐到了如此地步,真乃性情中人,可谓少有!
  
  而用“士为知己者死”更能解释刘正风搭上全家人性命的合理性。千金易求,知音难得,为报答知己万死不辞。这成了我国古代人民的传统信条,深深植根于他们的血液中。而在以极其看重信义的江湖社会中,更是成为了衡量一个人的道德水平的重要根据,哪怕是什么原则都不讲什么坏事都能干的韦小宝也坚决不会干对不起朋友的事。最早的侠义小说《史记-游侠列传》(孔庆东《笑书神侠》这么定的)里就有聂政为报严仲子知遇之恩,把自己搞得面目全非去刺杀韩相。如此看,不能简单地说在刘正风心里,全家老小的许多条性命抵不上曲洋一条性命,而是一种“马遇伯乐而嘶,人遇知已而死”的信念。
  
  或许让曲洋刘正风一起死去是最好的结局,否则让他们直面世间的正邪纷争未免有些残酷,况且他们死去并无痛苦:“两人双手相握,齐声长笑,内力运处,迸断内息主脉,闭目而逝。”曲洋在临前曾说:“我和刘贤弟醉心音律,以数年之功,创制了一曲《笑傲江湖》,自信此曲之奇,千古所未有。”以前总觉得曲洋自信过了头,后来想,大概曲洋说的不是对曲子本身而言吧,或许是他死前的激愤慷慨之语,交到了刘正风这样的朋友大概人生无憾了吧!正如他所说:“今后纵然世上再有曲洋,不见得又有刘正风,有刘正风,不见得又有曲洋。就算又有曲洋、刘正风一般的人物,二人又未必生于同时,相遇结交,要两个既精音律,又精内功之人,志趣相投,修为相若,一同创制此曲,实是千难万难了。”
  
  最后一次二人琴箫合奏笑傲江湖曲,高山流水,琴箫合鸣,一曲悲歌在明月幽谷间久久萦回,弄弦抚箫间二人相视而笑.随着铮一声急响,琴箫声立止,毫不拖泥带水,
  
    “世上已有过了这一曲,你我已奏过了这一曲,人生于世,夫复何恨?”
  
  于心相交,以乐会友.凡人纵有百般不解,又如何?何为正邪?我自天涯狂客,拂弦弄箫,相知心灵,只有一曲“笑傲江湖”随着相视一笑,永别人间.
  
  
  
  
  
  Ps:此曲只应书中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小说对于音乐的描写给了我们很大的遐想空间(不得不佩服金庸的功力),当把文字幻化为真实可触的影音时,我们不免感到失望。至今笑傲江湖的电影、电视剧已拍了N多,作为重要线索之一的笑傲江湖曲导演们自然要倾注心血去表现。看过央视李亚鹏版的、吕颂贤版的、马景涛版的、还有徐克的《笑傲江湖》系列,只觉得吕颂贤版对于曲子的描述还差强人意,最荡气回肠的自然是黄霑写的《沧海一声笑》了。整首曲子一泻千里,畅快淋漓,印象中一群人白衣儒冠,泛舟泱泱江水之中,黄昏之下,琴声悠悠,于沧海中一声笑,多少凡尘俗世至于胸外,怡然风流,最后一段三人的合唱得意豪爽得有些疯癫,天地间只剩下这云山苍苍,山高水长,这不正是曲洋和刘正风琴萧合奏的那首“笑傲江湖”吗?
  
  沧海一声笑/滔滔两岸潮/浮沉随浪只记今朝/苍天笑/纷纷世上潮/谁负谁胜出天知晓
  
  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汹尽红尘俗事几多骄/清风笑/竟惹寂寥/豪情还剩了/一襟晚照
  
  苍生笑/不再寂寥/豪情仍在痴痴笑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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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笑傲江湖,完全是充满了悲伤气质的一本书,和天龙八部相媲美。兀自自杀的宁无则,为父报仇丧失心智的林平之,内力四溢而死的任我行,苦苦筹划功亏一篑的左冷禅,爱又恨的小师妹岳灵珊。
  
  死前的灵珊,说,大师哥,不是小林子的错,你一定要帮我照顾他。唱着福建的山歌,灵珊死在大师哥的怀里。那扭曲了灵魂的,灵珊的平弟啊,到死,灵珊也是认认真真的念着你。可平弟,为了保命跟着那瞎子左冷禅,亲手杀了灵珊。
  
  作为一个女性读者,我一直觉得,灵珊的爱恨,如洪水,瀑布一般,可以肆意的泼洒。而仪琳,一直,是隐隐的伤心者。15,6岁美得不可方物不粘人间烟火的仪琳,行侠仗义风流潇洒的令狐少侠。
  
  “抱着他渐渐冷去的身体,让我一直这样跑下去吧,到哪里都好。”仪琳的芳心暗许。“我不能念着他,菩萨要怪罪的。”仪琳的煎熬挣扎。仪琳不能说,无处说,只能说给哑婆婆听。
  
  这世上的爱若是像盈盈那般也便好,却独独仪琳小小的身体受着“爱不得”三个字。我爱不得你,我看着你,不做声;我爱不得你,我关心你,不做声;我爱不得你,我想着你,不做声。我这辈子爱不得你,我所有眼泪和那月光,和那山川,和那哑婆婆讲。别人华丽的炙热的青春,我躲在庵里,傻傻的唱着你的歌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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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多年,从来没爱任何一本书像爱《笑傲江湖》似的。即使已看过无数的武侠,也不能摆脱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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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先说情爱。
  
      小时候读到的第一个爱情故事,是一个失恋的故事,名字叫做《笑傲江湖》。
  
      如果抛开故事,单看人物,灵珊是怎样也比不过盈盈的。一个是出尘脱俗、手段凌厉又娇美无那的魔教大小姐,一个是心思纯净头脑简单似乎在芸芸众生中并不出挑的邻家少女,按照以往的武侠审美观,后者是无论如何不入我眼的。但是因为令狐冲,我的目光却再也未曾离开过她。我看到令狐冲为她喜为她愁,为她吃飞醋,为她黯然神伤,甚至为她自暴自弃。我在快活的令狐冲的眼睛里看到了她的一颦一笑,在失意的令狐冲的耳畔听到了“妹妹上山采茶去”,我的心随着他们,看到了所有少年人的影子。
  
      也许每个人年少时都有过这样一段感情,不问缘由,不理结果,郑重而又轰轰烈烈的动用了全部情愫。当往事渐行渐远的时候,人们总是希望抓住些什么。令狐冲就很想找回当时的小师妹,就如同岳灵珊很想找到当年那个小林子。于是乎嵩山山巅的冲灵剑法舞的落花满天,于是乎灵珊直到临死前唇边还挂着一抹微笑。
  
      我不喜欢岳灵珊,很大程度在于她没眼光。好端端放着一个情深似海潇洒豁达的纯爷们不要,偏偏去喜欢一个外表深沉内心更深沉误入歧途还成不了大事的小男人。后来我听到《白马啸西风》的李文秀乘着大漠的风,在江南绿柳下缓缓地念白:“那些都是很好很好的,可我偏偏不喜欢。”于是释然。杨过之于郭襄,程灵素之于胡斐,也是如此。
  
      直到最后我也不认为令狐冲真正爱上了任盈盈,单凭一句“双手相握,心意相通”,是不能成为交代的。也许金庸写个番外篇,我们会看到他二人互敬互爱、举案齐眉的日子,但是你我心知肚明,那个忽嗔忽怒痴痴笑笑的少年,再也不见了。
  
  
  
      再说江湖。
  
      笑傲江湖,写的其实是两个江湖。
  
      一个是世俗意义的江湖,是岳不群、左冷禅之流所追逐的。这里充斥着名利欲望,一统江湖既是攀上权力的巅峰。《笑傲江湖》中,不论正派邪道,凡义无反顾投身其中者,都让金庸大笔一挥,统统变做跳梁小丑。幸好令狐冲不在乎这些。与这些强势的大人物相比,令狐冲显得那样的悲情。一上来就性命垂危不提,自己最敬重的师父又与他划清界限;青梅竹马更是弃他而去,顺便带走了他半颗心,剩下的半颗被他泡在酒里。不论是亲情还是爱情,他最在乎的东西统统被抹杀掉了,所以那些本就不在乎的东西,就更显得微不足道。
  
      于是我们在这个尔虞我诈、虚伪冷酷的江湖中看到了另一片江湖,那是一颗放浪形骸、随心所向的浪荡子的心。因为这样一颗赤子之心,他可以不顾世俗眼光与群豪喝酒吃肉,可以与邪魔外道结为生死之交,可以临危受命去当惊世骇俗的尼姑头。在他的身上,有魏晋的遗风,有苏轼的歌谣,似乎还有那么些《燃情岁月》的味道。他像是一尾鱼,甩甩尾巴便绕过了追名逐利的累,轻轻一跃又跳过了世俗规矩的捆绑。
  
      在这里,我们首先要感谢金庸以令狐冲的案例,教会我们领悟如何在不如意的人世中学会豁达圆通,但是我忍不住要小小的同情下我们的主角。也许在他的心灵深处,更愿意回到当初的华山,日日与三五好友在市井中喝酒划拳,与心爱的人在玉女峰练剑逗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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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下铺的室友最近在废寝忘食地读我从图书馆借回的《笑傲江湖》,时而冒一句:“哦!这个‘婆婆’肯定是东方不败?”、“杀死两个师太的是不是任我行?”我一面哭笑不得地惊异于他对这么个普及读物的陌生,一面羡慕着他,因为情节是金庸作品引人入胜的一大要素,像我这种重读N次的人,难免对预知精彩的情节感到遗憾。
     
      为什么这么喜欢看金庸?须知饮食男女只是人之大欲的一部分,还有许多其他的东西可以带来快感,雨夜小酌“绿蚁新醅酒”,冬日洗场热水澡,听了一首妙曲,看了一场希里哗啦的电影,都是很享受的事。看金庸,其实是享受一场高档次的意淫。随大侠凛然的一刀挥下淋漓酣畅,听一段小儿女呢喃会心微笑。
     
      也有许多喜欢金庸的女读者,某个论坛里评选的最喜欢的金庸男主角,许多MM推举令狐冲。下铺的看到后来知道了“婆婆”原来就是任盈盈,“那她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令狐冲的?”我开始侃侃而谈,其实这也是我阅读时的感想:不同于其他许多大侠,各种因缘际会让令狐冲在故事大部分时间都以病歪歪的伤员面目出现,肉体的伤害还没什么,可是我们这位快意恩仇的大侠却在爱情方面深受伤害,因此,我们看到的他坐在“婆婆”帘前,活泼真挚得犹如大男孩,病怏怏得惹人怜惜,倾吐着一个男性心底的秘密和哀伤,想必许多女读者和我们的盈盈一样,涌出了一股母性的爱怜,这份爱怜,加上对一个独立阳刚男人的崇敬,两者交织,就这样“爱上令狐冲”了。
     
      回到前面所说,金庸的作品放之现在诸如MOP的论坛,绝对被奉为“最佳YY贴”。在主人公极尽厄顿交困之际,两三浅浅的温润流动,足以让读者为之充分欣悦。就像前面所提到的另一种享受:同是热水沐浴,如果是眼下这种气候,一场温水澡让人无动于衷,但是如果是寒冷冬日则是让人欣喜不已。
     
      都是居心叵测,凡夫俗子们或罗索细节或放肆色欲,金庸则在情理与想象间构筑了美妙。巧妙的情节和冲突中,寻找到最合适的G点安置YY;春秋笔法暗含深意,三言两语的含蓄对白远比长篇的酸话或露骨描述更有效。这也是为何会听到有人抱怨A片不如某些三级的原因。
  
  2005.06.05 21: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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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生性倜傥不羁的令狐冲,在遇到魔教曲洋和衡山刘正风 、淫贼田伯光、遇到高人风清扬、见到了明教圣女任盈盈、折服了方正大师、偶遇向问天、救了大魔任我行,生性倜傥不羁,受人追随,结得江湖人士一片好评,得到像伊琳和任盈盈的喜爱。
  但是潇洒不羁的他却受到师傅伪君子岳不群的猜忌、被逐出师门、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小师妹的移情别恋、更被弄成了不治之症。这一切的痛苦与经历,他的超然了,他的侠义性格形成了。
  厌倦了江湖争斗的血腥,看透了权力面前人性的扭曲,看穿了钩心斗角使性格变态的丑恶,看腻了称霸武林不惜自残的冷血。
  痛苦与快乐并存,可以说令狐冲是金庸小说里面活得最为潇洒但是内心却又充满矛盾的人!
  但最终,他走出了桎梏,与任盈盈共和一曲笑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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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归人,而是过客
  
  江山笑,烟雨遥,涛浪汹尽红尘俗世知多少。
  清风笑,竟若寂寥,豪情只剩了一襟晚照。
  有个习惯,喜欢给歌改歌词,可这首黄沾先生的《沧海一声笑》却怎么也改不了,而只可高山仰止。我想,这首词很大程度上应该是为令狐冲所做吧,那个和黄霑先生自己一样,放浪不羁,豪气干云,纵横江湖的浪子。
  金庸是武侠小说的集大成者,其成就之巨大,影响之深远,已经超出了武侠小说这一通俗文学体裁。金的小说最可贵处在于大气,正如《神雕》中独孤求败所用的那柄重剑,大巧无工。可在他笔下的诸多人物中,我却最锺爱那个随波逐浪,率性而为,剑走偏锋的不羁浪子,令狐冲。
  《笑傲江湖》这个名字来自于小说中虚构的一首《笑傲江湖曲》,书中写此曲是从《1广陵散》一曲转化而来的。由此,我不禁想起了临刑东市,神气不变,从容赴死而的嵇康嵇叔夜,想起了他在邢台上要了一架古琴,面对送行的上万民众,奏一曲铮铮有声的《广陵散》,他昭告天下,《广陵散》从此成为绝唱,然后引首就戳。
  有人说《广陵散》是来自一首叫《聂政刺韩王》的曲子,其曲调铿锵,充满了不畏强暴的斗争和反抗精神。联系上嵇康,联系上《广陵散》,《笑傲江湖》的主角令狐冲的性格,也大概有了端倪,他一定不拘礼法,洒脱豁达。
  有人说《笑傲江湖》是一部优秀的政治讽刺小说。无论是左冷禅的野心,岳不群的狡诈还是赌徒任我行,变态东方不败,都被金大师刻画的活灵活现,入目三分。可正如我们会记得司马昭们,记得石崇们,但是我们更记得阮籍,嵇康,刘伶,向秀。正如我们记得金谷园和金谷诗会,可刘伶的一路行饮,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所以,无论别的角色刻画的多么出色,仍旧不能掩盖令狐冲的光芒。
  令狐冲于世俗的礼法教条,从来不瞧在眼里,率情任性,不善律己,“越名教而任自然”是他作人行事的原则。
  他所做的一切都是那么“不可理喻”他敬重那个编竹器的老头绿竹翁,却对洛阳金刀王家不屑一顾,他不会向林平之那样给穆驼子下跪企图借助他报杀父之仇,虽然令狐冲自己也是个自幼失沽的孩子。但他就是这么一个人,视名利武功如粪土,但一定要保持自己的尊严和骄傲。
  他是爱自由得,所以他拒绝了少林方丈传给自己《易筋经》,也拒绝了任我行教授他破解吸星大法反噬的办法。因为他要以绝对独立的人格和姿态存在于世,他明白受制于人对他来说比自己身体上受的痛苦要更令他不能忍受。
  他是热爱生活的,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总能发现生活中的乐趣,总能发现有趣的人,总能抛开偏见看到别人身上的优点,所以他跟田伯光成胃了朋友,跟曲洋成为了神交,所以他不可能如他师傅所愿成为一个彬彬有礼的“正人君子”,也遂不了他岳父的想法,成为了一个一统江湖的武林霸主,让他感到高兴的,只是三两知己,一曲琴箫,一壶好酒。
  当所有人在制度化得生存中,被磨具塑造的面目可憎毫无生气,令狐冲却如水一般游刃有余的穿梭在制度的缝隙离或流淌在制度边缘,不断丰富着自己的生命,水无形,浪子也无形。
  我想,金庸在塑造令狐冲的时候,一定在这个半文盲身上赋予了很多的名士寄托。历史上从不乏落拓江湖,放浪肆恣的文人,比如温飞卿,比如柳耆卿,比如秦少游,还有唐寅。
  除了令狐冲的性格,更能感染我的是他的仁爱与善良。我从不相信令狐冲是一个彻底快乐的人,正如我们可以把“笑傲江湖“换成另外一个词“漂泊天涯”是不是就有了酸楚的感觉。如果说自幼丧失双亲的缺憾因为宁中则的爱护有加儿得到了弥补。那么后来呢,后来林平之出现的时候他正在思过崖思过,眼看着自己的爱情败给了距离和时间;当他打败剑宗高手提华山解围的时候,他非但没有被当作英雄得到应有的嘉许,却遭到师傅更多的嫉妒和猜忌;当他在洛阳城王家,看到连自己孱弱无能的师弟尚且有这么多人疼爱,而自己早已被视为异端;当封禅台之役,岳灵珊诈使“冲灵剑法”伤了他……冷漠,误解,阴谋,背叛,寄人篱下。他有太多的理由去堕落或者是疯狂,去报复,并且是报复那些应得报应的人。而身俱独孤九剑和吸星大法两大神功的他,也具备这样的能力。而如果这样,他就不是令狐冲,就成了那个时常提醒自己要复仇,总认为自己是最悲惨的人,而最后变成变态的林平之了。而令狐冲,他有这样的爱,那就是既然选择了善良,就不怕伤害,自己所受了痛苦,他就会用加倍的哎去呵护自己的朋友和爱人。他是个大慈大悲的叛逆。他坚持他自己的想法,在曲曲折折的那种重压下,他永远能够保持他这个赤子之心,这需要何等的坚强和豁达。
  他被人认为是正邪不分,结交奸佞,败坏师门。可谁真的比他能把正邪分的清楚。他是个赤贫的无产者, 他不受俗礼管束,蔑视门第之见。他尊敬的是高洁诚挚之士,鄙视虚伪而野心大之辈。他有精神洁癖,受不了虚伪奸诈的人。他看人完全是从精神的尺度而漠视他们的社会地位。他评判人的标准来自发自内心的道德良心,也许有一天随着阶级的毁灭,没有了许多法律及规范,可人心与道德良知将随人类永存。漠视权威的他,却有着自己的信仰,那就是他的良心,他是我心中的第三类人,他们无意于江湖纷争,只是静静的看着,狼烟蔓蔓下的黄泉碧落。
  有人会说令狐冲没有乔峰的义薄云天,大义凛然,没有郭靖得责任担当,侠之大者,甚至也不如杨过叛逆的鲜明。或许吧,他简简单单地不管别人对他有什么印象。他毫无机心,从来不觉得自己有什么重要,从来没有使命感,没有名利心。难道我们真的那么需要一个超凡如圣的大侠来救我们于水火,难道我们真的那么需要一个把自己固定在“侠”这个符号上的人给我们的疲软的精神打一剂强心针,难道我们真的需要一个乖戾成性的的愤青?然后我们把那个温暖的大男孩一把推开,只因为他救人就是救了,帮人就是帮了,不觉得此为义举而觉得只是举手之劳的分内之事。只因他最自然而不掩饰自己,从不道貌岸然、从不自以为是、从不自大自尊,甚至毫不自我中心。他对满身污秽而好酒的老丐、洛阳街头赌钱的瘪三、衡山派稚幼的师妹甚至落难的林平之皆是以诚相待、平等结交,完全没有华山派掌门弟子的架子,他救脱仪琳于田伯光处,也不是为了岳不群老师教诲的'侠义道',对令狐冲而言,帮助弱者,本是天性。
  这里想说说令狐冲的幸福。他有风光得时候,众寇齐聚五霸岗,群雄攻打少林寺,一剑破八剑。但每到这种时候,我总能感觉到他得无奈与局促,这不是他想要的生活,他最幸福得时候应该是他受伤得时候小师妹偷了《紫霞秘籍》给他,是在洛阳城他和盈盈朝夕相处的日子。他最知道自己该要什么,他要的不多,多了不能给他带来任何满足感和荣耀感,只能让他觉得累赘。所以他只是代为衡山掌门,所以他绝不作神教教主,他看过了太多江湖的纷争,他明白贪婪让太多人迷失了心性,身陷囹圄,逼自己入绝境还浑然不知。所以他明白剑只是他保护幸福的工具而不是他得幸福,而他的幸福,是可以和盈盈一起合奏《笑傲江湖曲》的那只萧。
  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二十年。他只是个文艺青年,不是个政治新秀,他无意争春,却不知,自己早已是群芳争妒。
  还想谈谈感情中的令狐冲。一个词,温暖。每个男人经过了几年的历练都可以变得老练成熟,彬彬有礼,看上去人模狗样,风度翩翩,小有成就。可只有温暖得男人,他们始终像刚出炉的烤红薯,从里到外散发着平凡却踏实的香味让你心生暖意,无论他们二十,三十,四十或是五十岁,总有一颗赤子之心。这样的男人,值得托付一辈子。
  令狐冲是个温暖而大度的男人,所以当岳灵珊渐渐疏远他并最终选择了林平之的时候,他虽然痛苦万分,却从不抱怨,更不因此沉沦。所以当林平之和岳灵珊的感情最终由畸形走上绝路,他也没有丝毫的幸灾乐祸,而是一如既往的,以哥哥的身份给予岳灵珊呵护和帮助。
  山色翠,水如璧,暮色笼罩下,一艘船已驶远了,雾气中影绰绰看见那人,正闲逸的站在船头,一个罗裳女子依偎在他身旁。那男子便是令狐冲,我想他对于江湖来说,不是归人,只是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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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
发表于 2012-8-18 20:15:50 | 只看该作者
  江湖夜雨十年灯
  
  题记
  
     看完美国佬拍的功夫熊猫,眯着眼乐呵呵的睥睨西方人对于形意拳法和隐逸精神穿凿附会的结构。3D炫目到令人唏嘘,可始终不能让我大快朵颐。不觉间,竟想起自己曾经那个满溢墨香的武侠年代。
  
  缘起
  
     
  
     算来,和武侠结缘,已近十年。推着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扶一下有点戴歪了的眼睛,走在回家路上的我总心事重重的样子。天光耀眼,也好像照不透心底的毫无又来的阴霾。街边的音像店总放着任贤齐和范晓萱的歌。游戏机里我用那个戴着黄色帽子的肌肉男最终击败了大反派,却也不能释怀。如今想来,那心底淡淡的愁绪和刚刚开始关起的重帘,是一个少年早熟的开始。
  
     那一年谢霆锋刚出道不久,五月天总占据着女生手中偶像杂志台湾地区的冠军,可我还还不知道他们是谁,当时还没有花痴这个词;那一年大家还不懂得挑剔,粗制滥造的纯爱小说可以赚取前面女生大把的眼泪。同行的兄弟喜欢看漫画,然后幻想着自己有小宇宙,讨论着八神和草稚到底谁先拥有了究级力量;洋牌在小学生中仍旧很有市场,四驱车和溜溜球方兴未艾,是有钱人手中的玩物。。。。。当时身边好像发生着许多事情,许多和我无甚关系的事情。
  
        母亲说你一定要念很多书。当水浒三国和西游被我念完,而西方小说对我来说又过于艰涩的时候,我需要某种能另我投入和释怀的东西,然后就有了武侠小说的趁虚而入。
  
         记得念的第一部武侠小说是《笑傲江湖》。我对《笑傲》总有着特殊的感情,即便我之后读了许多堪称精彩并且在客观上我也认为要超过《笑傲》的武侠小说,可我对它却总有无比主观的偏执的喜爱。那就如同初恋勾起了少年的情愫,变成了曾经沧海,《笑傲》作为我第一部武侠,唤起了我潜藏心底的某种情怀,让我对它有种除却巫山不是云得深深眷恋。
  
     我不能忘记初读第一章“灭门”时,看到福威镖局接踵而至的神秘命案时候的战栗,我也不能忘记令狐冲被桃谷六仙折腾得精脉打乱时候,我心里也跟着七上八下,我更不能忘记在众寇汇集五霸岗,群雄聚首少林寺时,我随之沸腾的热血。它们使我窥见了另一种精彩纷呈的生活方式。
  
  
  
  情调
  
  当初中大家开始奋力泅水,争渡成功彼岸的时候,我还是个站在江西的孩子,危险而无助的看着周遭已是过尽千帆。
  
  我希望寻找一种新的价值认同而找到一些慰藉和孤独的出口。就想小资们曾经疯狂迷恋星巴克和哈根达斯一样,其形式和象征意义远大于其实质,人们所喜欢的不过是某种情调。
  
  当我疯狂迷恋古龙的时候,大概也是基于这个原因。我喜欢他将从日本侦探小说里学来的吊诡运用到武侠小说中,尽管当我后来读了真正的悬疑小说,发现他学的不过是皮毛。我喜欢他的主人公莫名其妙的如同电影里的穿帮镜头一样的死去活来然后将我弄得一头雾水的神秘感,哪怕后来我可以将此归结为晦涩难懂不知所云。我喜欢他反复的分段方式,和故作高深和玄虚,制作出貌似掷地有声的箴言警句,虽然在之后我觉得那些话大多扯淡。我当时最喜欢的是他作品中隐隐透出的某种哲学气质,那种气质很先锋很现代派很博尔赫斯很存在主义,虽然当我后来接触到真正的哲学的时候,曾经的古龙显得那么的浅薄。
  
   但当时的当时,他就是一切,如同毒药一样沁入我每一点血液,甚至一柱擎天的将我苍白到快要坍塌的生活撑了起来。那段时间里我疯狂读他的小说,好的坏的,成熟的不成熟的,自己写的和别人代笔的,在某个时候,他的确就是一切。
  
  我常常将古龙笔下那些天生反骨,逆披龙鳞而又孤独忧郁的侠客和那些敏感脆弱又铁骨铮铮的诗人联系在一起。当《天涯,明月,刀》里傅红雪为复仇倾尽所有,却发现根本无仇可复的时候,我总想它配上那句经典的“我-不-相-信”,当无花在楚留香面前发表了无耻滥颜的陈词,然后自杀的时候,我只想告诉他“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当那个叫花满楼的风华绝代的瞎子,优雅的摘取花盆中的一株枯萎的叶子,我想这个内心被爱点亮的男人,是不是曾经看过顾城的“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当陆小凤看到了西门吹雪的笑,他大概会告诉他海子的”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当然,还有那个风平浪静,侠客归去,狼藉不见得江湖,所有人“天空没有鸟留下的痕迹,可我已飞过”。
  
  
  
  
  
  漂泊
  
  他们的血,是依照风的节奏在流动,所以自由。
  
  纵横四海这个豪气干云的词,其实还有一个苦涩凄楚的同义词—天涯漂泊。
  
  想起楚香帅和三位佳丽是一直住在船上的,过一种华丽的居无定所的日子;王怜花,沈浪最后仙游海外,廖无音讯,铁中堂亦然,杨过亦然。浪翻云在那个月满拦江的决战日子之后,再不得音讯;苏梦枕虽然有一座金风细雨楼,锦衣玉食,奴仆成群,却永远只是个没有家的人。
  
  都是天上星宿下凡,变成了被遗落红尘的孤子,海阔任鱼跃,天高任鸟飞,却只是跃只是飞,不能停下来。作一个非常恶搞的想法,如果这些侠客们一起在KTV联唱,我想,他们大概会唱“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
  
  日久他想成吾乡,一步踏入江湖,遍再不可能成为归人,或者,连他乡也是没有的。
  
  
  
  
  
  红袖
  
  红袖,添香。
  
  无论是令狐冲带着任盈盈一起笑傲江湖,还是楚香帅游刃有余的游走在佳人美丽眷之间,抑或是张无忌爱美人不爱山,甚至是有点流氓无赖的韦小宝尽享七个老婆的齐人之福。都是男人们所艳羡和遐想的。
  
  还有很多畸恋,注定了没结果,却也同样上演的轰轰烈烈。谢晓峰没能和慕容秋荻有圆满的结果然后选择一生独守神剑山庄;萧十一郎一辈子大概都没闹明白,他到底爱的是沈璧君还是风四娘;我想沈浪是更爱白飞飞的,可朱七七一定不知道这一点,那么就让这个美丽的谎言继续进行下去。。。。
  
  江湖儿女的爱情,太多烛影摇红的魅惑,太多“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佳话,太多岂在朝暮的想念,太多“共饮长江水”的,却太少,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共度平静的流年。
  
  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番寒暑,再问,事件情为何物。
  
  有时候一见,便是永远,有时候,一别便是永诀,也罢也罢,人生若只如初见。
  
  又想起浪翻云来。
  
  浪翻云低吟道:“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 
  
    剑回鞘内。
  
    浪翻云望向天上的明月。
  
  想起了惜惜,想起了双修公主。 
  
  浪翻云背负着名震天下的覆雨剑,傲立在峰顶一块虚悬而出的巨岩尽端处,正闲逸
  
    地仰首凝视着天上的明月。
  
    又是惜惜的忌辰了。
  
    当时明月在。
  
    曾照彩云归。
  
  那是他们最后一眼看到浪翻云。
  
  
  
  
  
  友
  
    写下这个字的时候,心中便充满了暖意,总有那些从来不离我而去的人们,他们陪着我一起站在风口浪尖,一起过平淡无聊的日子,他们是朋友。
  
    总认为田伯光为救仪琳不只是因为爱慕,很重要的原因还有他和令狐冲的友情。铁手总是会在关键的时候“徇私枉法”帮助戚少商,只因为他把他当了朋友。
  
    以及王栋,郭大路,燕七,林太平,一群游戏人生,却从不把友情当游戏的人人,以及王小石,苏梦枕,白愁飞,一群老谋深算,眼里不揉沙子,却绝不愿意在友情面前含糊一点的人。当然还有,段誉,虚竹,乔峰;陆小凤,花满楼,西门吹雪;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
  
     记得看《翻云覆雨》的时候,有一个章节曾让我禁不住泪留满面。“左手刀”封寒为了救戚长征等人,一个人,一把刀,和诸多不世出的高手对抗,血洒长街,连对手都对他为友牺牲的精神,感叹唏嘘不已。
  
  爱情,让人以身相许,那么友情,让人以生相许。所以,这个章节无需多言,朋友两个字写出来,明者自明其中三昧。。
  
  此刻不能不想起我的朋友们,猴儿,威子,妍,以及那一干哥们儿,姐们儿。
  
  
  
  
  
  后来:
  
  后来,开始过一种勤勤恳恳的日子,为了数学及格和高考而忙忙碌碌。离开了武侠那篇瑰丽的废墟,直面眼前的世界,发现却是更大的废墟,没有刀光剑影,没有快意恩仇,却也有武侠世界里一样的冷漠和残酷。
  
   后来也看过些武侠小说,像所谓新派武侠的代表沧月的作品,很快的阅读完了故事,却没有从前的那种感觉,也许,感动我们的从来都不是故事,而是某种和书中人相似的经历和情怀,让我们自己把自己感动。
  
  后来莫名其妙的上了一所莫名其妙的大学,郁闷然后陷入冥想的时候,想起放浪不羁的令狐冲,想起潇洒飘逸的楚香帅,想起古道热肠的郭大路。。。
  
  
  
  
  
  江湖夜雨十年灯
  
  渐渐作别武侠的时候,想到黄山谷的两句诗”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在我们要作电子杂志的第一期的时候,决定写这样一个题材,算是和武侠的生死契阔吧。
  
  
  
  
  
  “相濡以沫,不若相忘于江湖”。我和武侠之间的最终曲也是如此。武侠曾使一个少年水波不惊的心湖澎湃凡几。可如今留下来的,不过是一圈圈涟漪和余韵。偶然回首间,看到那个狼烟漫漫而又白衣票偶爱的属于我的武侠年代。想起他,青衫磊落,鲜衣怒马;想起她,明眸皓齿,兰心惠质。
  
    经过武侠世界里的五湖烟树,千里翠峰,舞榭歌台,一剑光寒,满堂花醉。如今才觉得,它不过是年少时遥远的梦,或者更准确的说,不过是个有特权撒谎的童话。
    想学令狐冲,一箫一剑平生意,却不小心学成了莫大,弄了把胡琴,确是装出来的豁达。
  
    某个心情晦暗的午后,找出那些曾经使自己热血沸腾的篇目。就像当年的那个午后,百无聊赖然后一头扎进飘香血海里的样子。却终究没有耐心卒读,大概早过了那个年纪。面对现实中尚且存在的朱门子弟,山间饿殍。面对未来的种种不确定,又惊觉,身处的这个江湖,远比书中的那个来的反复,却远不及它精彩。
  
     决定过一种勤勉安顿而平凡的生活,汲汲营营。最后的回眸,瞥见,“轻舟千里外,层载少年郎”带走我那个仗剑天涯的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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