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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飞狐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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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我经常在思考一个问题,我读的第一本金庸的小说,到底是《雪山飞狐》还是《射雕英雄传》,但是结果如同《雪山飞狐》的结果一样,我也不知道结果是什么。
  
  看《雪山飞狐》的时候是偷偷摸摸的,那时候父亲为了剿灭我看小说的劲头,可谓费尽周折。他经常在不该出现的地点、时间出现,总会给我一个措手不及。所以《雪山飞狐》这本书的结局非常惨,它应该是被父亲扔到了火炉上,尽管我没有看到这个悲壮的动作,但是我相信这一定是真的。因为屋里我翻来覆去找遍了,连父亲和母亲结婚时候买的那个大衣柜我也翻来看了,都没有找到这书的残骸。
  
  《射雕英雄传》的下场稍微更好一些,因为这书不是我的,所以父亲不敢烧,烧了之后,最后的损失还得算到他身上。再加上那时候我已经小学快毕业了,所以他对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最主要的是,我隐藏得非常好。
  
  按照这个顺序来说,应该是《雪山》是我最先看。
  
  那个时候我最喜欢去放鹅,把鹅邀到一块绿草茵茵的田里,我便找个桑树爬上去,坐在上面喜滋滋的看小说,那感觉惬意极了。这样的严重后果是,看了一段小说后发现,鹅不见了,这得赶紧下树,然后顺着鹅拉的屎的痕迹,一路寻找过去,一般来说会发现它们快跑到某个农田,或者土里,吃着别人的庄稼。运气好别人没看见,运气不好庄稼的主人看到了,便会拉着我回家见父母。当然,这个几率非常低,因为大部分人还是比较喜欢给我面子,确切的说是给父亲面子,而不追究,只是悻悻的说两句,让我把鹅邀开便是。
  
  《射雕》是邻居家的珍藏,当时还是那种16开的书,分两栏,黄色的封面,被虫蛀和历史打上印记的书看起来感觉很不一般,就像你拿到了一本武功秘籍一样,捧上就不愿意放下了。那个时候放佛没有记住郭靖和黄蓉,只记下了欧阳峰和欧阳克,当时的《射雕英雄传》电视剧正在热播,我们哪儿还为此编写了一句童谣,大概意思是这样的:欧阳克,见到黄蓉舍不得……后面的记不住了。
  
  到了初中,我当时是乱看小说,什么都看,所以囫囵吞枣,一点没有记下了。也看了很多连环画。高中才是我看小说的巅峰,那个时候开始有选择的看金庸、古龙的小说。为了报答老师说的语文要多看文学名著,我还去借了《钢铁是怎么炼成的》,看完后不但钢没有炼成,连小说里面的人物名字我都记不住,很是失败,于是继续专攻武侠。
  
  当然,同时还在看《史记》、《三国志》这些,看老外的书看不懂,还不如多学点传统的东西。金庸的小说洋洋洒洒,大起大落,看得我如痴如醉。可以说,很多道理,我都是从金庸小说里学的。应试教育的那点东西,确实只是用来应付考试的。
  
  略感遗憾的是,我却不会一点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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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谈到《飞狐》,很多人印象最深疑问最大的就是胡斐那一刀最终有没有砍下去,还老喜欢拿这个问题去问金庸。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深究的,读者就是上帝,你喜欢他砍下去就想象他砍了下去,不想让他砍下去就想象最后没砍下去,金庸这样写就是要把决定权给读者,老去问他到底有没有砍下去烦不烦啊.再说了,所谓的“刀”实际上是一把“树刀”,也就是说胡斐手里拿的是树枝,砍下去又能怎么样?你可以说胡斐内力深厚武功高强,树枝到了他手里也照样杀人,但我认为苗人凤也不是省油的灯,他还练了硬气功,光用一根树枝也未必能把他怎么样,那么结局很可能是砍下去之后只留下一点皮外伤,苗人凤也随手抄起一根树枝和胡斐继续干下去——也就是说有无数个可能性,大家还都在那里猜,都上金庸的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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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程灵素对胡斐可算是一见钟情,并生死相随,可无奈的是在这之前胡斐已有心上人紫衣了,聪明俏皮但外貌一般的用毒高手程灵素在他眼中只是一个情投意合的好妹妹,而程灵素爱极了胡斐,虽然明知无望,仍是不改初衷,最终为了挽救胡斐性命而吸出胡斐身上的剧毒,自己也了却了一生。
     两人相识之后,胡斐并没有如程灵素那般投入,甚至对她有不少地方存在误解和提防:程灵素一笑,说道:“我八岁的时候,拿妈妈的镜子来玩,我姐姐说“丑八怪,不用照了,照来照去还是丑八怪”哼!我也不理她,你猜后来怎么样?”胡斐心中一寒,暗想:“你别把姐姐毒死了才好。”说到:“我不知道。”,程灵素听他语音微颤,脸有异色,猜中了他的心思。
     虽然对胡斐心中如此猜度自己有所不悦,但脸上并没有表现出来,心中也许有一丝微微的失望,但她是个善良和乐观的女孩子。可胡斐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对她的伤害远不于此:胡斐说道:“我有一事相求,不知你肯不肯答允,不知我是否高攀得上?”程灵素身子一震,颤声道:“你。。。。你说什么?”胡斐从她侧后望去,见她耳根子和半边脸颊全都红了,说道“你我都无父母亲人,我想和你结拜亲兄妹,你说好吗?”程灵素是个大气的姑娘,本以为胡斐是想和自己提亲事,所以脸红心跳的,少女情怀可见一般,但随即却听见别人只是想和自己结拜,那失落感可想而知,除了一下子反应不过来微带狂态之外,并无失礼之处。她爽快的答应了,也从此以兄妹的名义更随心爱的男人闯荡江湖。
     胡斐是个真正的侠士,对待感情比较粗心大意,有又因为心有所属,常常不能细心的体会程灵素的心思,但对这个妹妹的感情却是深厚的:程灵素低声道:“大哥,待会如果走不脱,你救我呢,还是救马姑娘?”胡斐道:“两个都救”程灵素道“我是问你,倘若只能救出一个,另一个非死不可,你便救谁?”胡斐微一沉吟,说道:“我救马姑娘,我跟你同死。”
     走到这个时候,胡斐的感情已经有所偏离,但他自己没明白,而程灵素更是丝毫没有体会,一切都只是兄妹般的关爱,这无疑是一个伤感的故事,也是一个令人悲痛且无法挽回的悲剧结局,胡斐并不爱程灵素,但胡斐出了爱情什么都可以给她,都愿意为她去做,唯独不能象情人那样去爱她,而她渴望的 ,恰恰是胡斐的爱,只要能被爱,什么她都可以不要,如无情爱,则其他的一切,包括生命,都失去了光彩失去了意义。“我师父说中了三种剧毒,无药可治,因为他只道世上没有一个医生,肯不要自己的性命来救活病人,大哥,他不知我。。。。我会待你这样。。。。”
     人总是在失去以后才想起,过往的种种好处,在拥有的时候,你也许轻视她,也许认为一切都是那么自然和应该。
  在那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心中思潮起伏,想起了许许多多的事情。程灵素的一言一语,一颦一笑,当时漫不在意,此刻追忆起来,其中所含的柔情蜜意,才清清楚楚的显现出来。。。。。。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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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金庸小说笔墨行云流水,虽然有人说,中间充满了许多巧合,但我看来,小说中的巧合,犹如人世中的种种机遇,缘份,看似不合理,实在还是在其存在的理由,可是说到悬念,个人认为,雪山飞狐结尾时,胡斐和苗人凤,大打出手,双方因为各自的误会,生死相搏,在最后时刻,胡斐,那一刀是应当砍下去,还是舍命相送,真的是让人,千折百转,难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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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2000年的时候,我最后一次去书店租金大侠的书,最后看的是《碧血剑》,为了表达我的喜欢我给自己拎了一个阿九的浑号。
  我的启蒙书便是《圆月弯刀》《射雕英雄传》《天龙八部》《萧十一郎》。
  谢谢那些有武侠小说陪伴的童年时光。
  并不是特地要看《雪山飞狐》的,手机重装了软件,恰好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雪山飞狐》,看了第一句,就想看下去,小时候我只看故事,体会不到用字遣词的美,这一次突然地一看,画面感很强烈,能够想象武打时候的动作了。
  宝树开始讲述往事的时候,我也想到了《罗生门》。
  《雪山飞狐》很讲究结构技巧,看到最后那个开放式结局时,我真的希望金大侠先给我一个答案吧,我愿意跳入您老设下的文字圈而不动任何脑筋。
  手机屏幕发出白色的光芒,我一会举着它,一会侧身托着下颚,我希望胡斐不是那么彪悍的,看他对苗若兰的一腔情意,里面的许多人物其实都很简化了,有个前后强烈的对比感,没有深入到内心里去,也是故事范围所限,毕竟事情就发生在一天之内,假借众人之口去串起百年历史已经不容易了。
  这时候,还没有袁紫衣和程灵素,所以他对苗若兰的一腔欢喜能够理解。
  我记得小学时看电视剧,看到他最后对苗如此时,我是讨厌苗的,毕竟很喜欢的人是程灵素。
  我忘性大,过几天我肯定又会把雪山飞狐忘个光光,然后再过一些年,再捡起来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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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当一个人告诉你说他甘于贫穷,宁愿过些平淡简单的日子,每日三餐,有吃有穿有住就满足了。我敢肯定,如果这个人不是在吹牛说大话,就是再说谎,更或者这人无能。
      当一个人告诉你说金钱可以买到高楼大厦,但买不到温暖;可以买到奔驰宝马,但买不到平安;可以买到稀有名贵的药材,但买不到健康;可以赢得香艳美女,但赢不到真正的爱情……我敢肯定,这人纯粹定然是个穷光蛋,定然是个一无是处、吃软饭、打光棍或者老婆像只大青蛙大恐龙。因为,真正的有钱人,从来都不会说出这种酸得要命的话来的。
      当一个人告诉你说他从来就不想当什么领导,并言之凿凿地告诉你他曾有很多机会可以荣升,只是不愿意干罢了,更甚者大讲特讲别个美国一流人才搞科技二流人才搞经济三流人才搞管理四流人才当总统,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因为无官一身轻。我敢肯定,这人一定是企业或单位最没有出息的平庸之辈,一定是被领导压制被同事排斥被家人轻视得无处寻求安慰了。凡是聚会或者几个人在一起时,谈话最多最没有条理最响亮最前后矛盾的人,差不多十之八九都是经常发这种言论的人。
      ……
      鉴于以上各种歪理,我也就可以名正言顺且大张旗鼓地反驳老婆最近常常在我耳边唠叨的:她的一个女同学每天都在QQ空间写她老公有多好。我的老婆告诉我说,她读了感到好温馨,并以此责难我怎么就那么懒惰、那么无能、那么不懂得体会人,她的命为什么就那么差呢?我问她都写了什么,到底好在哪里?我的老婆说,她的女同学了写了她老公每天回家拖地、做饭、洗衣服,下班还用电平车(注意:是电平车)接她回家(注意:家也只是租来的)……总之,这个男人就是个懂得关心妻子的好男人。我听后不免发笑,当即毫不客气地反驳道:这人为何如此呢?原因只有一个,这是一个无能的男人,真正有本事的男人会干这些事吗?真正有本事的人不是用电平车接妻子下班,而是开着皇冠宝马接妻子上下班,而是直接买辆奔驰宝马送给妻子,妻子也不用上班;真正有本事的男人不会回到家拖地做饭更不会洗衣服,直接花钱雇一个保姆,什么问题都解决了。
      但当我们冷静下来思考,之所以会有这样的现象产生,无非是因为面子问题,或者说尊严的问题。那些所谓“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其本身也只是用来安慰失败者而已,说这种话或信奉这种话的人多半都是势单力薄、无能为力、被抛弃被放弃的人,他们尚且没有完全泯灭理想,但却又无力实现,因此才说出这种话来安慰自己或标榜自己的特例独行。
      事实上,人作为一个社会人,生活在社会中,从来就不是一个单一的个体,是人势必与其他人产生关系;人生活在社会中,势必生活在大众的认同或者否定当中。我们可以走自己的路,但绝对不能忽略他人的认可,忽略社会对我们的认可。要不然,也就不会有所谓的尊严或者面子一说了。我们要尊严,要面子,无非是为了赢得他人的认可赢得社会的肯定;我们要活得有尊严,我们要别人给我们面子也无非是为了别人对我们的尊重。
      但是尊严这东西不能帮助我们多少,道是常常使我们受罪,甚至为此付出惨重的代价。比如上面提到的各类现象,比如一个从来没有过上幸福生活的人却大谈幸福;一个从来没有富裕过的人却大谈有钱人的烦恼;一个被领导压制惯了的人却大谈无官一身轻;一个从来没有谈过恋爱的人却大谈恋爱的美好……这一切现象都说明他们的自尊心无时无刻不在作怪,使得他们像阿Q一样,充其量只是自我安慰顾影自怜罢。
      最近又将儿时甚爱的台湾孟飞版《雪山飞狐》找来看,发现不再对王璐瑶扮演的苗若兰爱了,而她扮演的苗若兰可是我们小时候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想的姑娘、也不再觉得龚慈恩扮演的冰雪儿和陈灵素漂亮了,可小时候我们很多同龄孩子,都认为她比袁紫衣的扮演者伍宇娟漂亮多了。相反,我倒是觉得里面真正漂亮的女人,还是袁紫衣的扮演者伍宇娟了。也许人长大了,审美观不一样了。当然,再看这部电视剧绝非是看这些女人,当下媒体这么发达,随便打开一个网页美女多了去。
      此次再看这部电视剧的过程当中,竟然发现这部电视剧中最为真实最为感人的一个人竟是抚养胡斐长大的平四。平四在认识胡一刀之前只是一家客栈的伙计,可能随时被人践踏侮辱甚至欺凌,如果他不遇到胡一刀,他的这一生也就这样了,从哪里来最终到哪里去。然而他偏偏遇到了胡一刀夫妇,并救了他一次。于是平四的命运开始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他开始决定不再当狗当猫当牛当马(指精神上尊严上)了,他要做人!
      对,他就是要做人,只因为之前从来没有哪个把他小小的平四当过真正的人看待,只有胡一刀把他当人,并与他称兄道弟。于是平四感到自己是个人了,他的尊严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于是该死的尊严开始折磨平四了:先是为逃避田归龙的追杀失去一条手臂跌落万丈悬崖,纵使没有摔死也差点被冻死;接着是只手承担起抚养刚出生五天的胡斐的艰难重任;再是一辈子东躲西藏,本来智商就不高,错把苗人凤当仇人,吃尽苦头。
      他的这一命运走向,就是因为该死的尊严。在这里,拷问他到底值不值已经没有多少价值,重要是的是,正是这个平四,演绎了人类本质的共性普遍的存在意义。假如,人一旦没有了尊严,到底还剩下什么,活着到底还有什么意义?人一旦失去尊严,岂不跟猪狗猫老鼠臭虫一样了吗?
      因此,人就得这么翻来覆去地折腾,折腾别人也折腾自己,而这一切的根本都是因为人有尊严:吃不成葡萄偏说葡萄酸,这正是人之有尊严的明证;那些说甘于清贫的人,正是因为希望过上富裕的生活而不能才说出此类的话安慰自己,好找回一点尊严;那些一回到家就拖地做饭洗衣服的男人,无非是在事业上暂时无法取得突破而又为赢得老婆的尊重,才心甘情愿当起好男人来…….
      感谢尊严,感谢这该死的尊严。没有尊严,我们什么也不是。
                           200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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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的亮点是胡一刀和冰雪儿,是美女与野兽也是英雄配才女,冰雪儿的灵气让我们折服,胡一刀是真正的大侠。。金庸的作品里胡一刀和萧峰才能算上真正的大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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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看过金庸小说《雪山飞狐》的朋友都知道这个人是谁,今天我就想谈一谈这个人。因为这个人实在值我一谈。 这个人还有几个称呼:癞痢头阿四(人人都叫的,最起码是在真隶沧州小镇上的人都是如此称呼他);平四叔(胡斐对他的称呼);平爷(苗若兰对他的称呼);小兄弟(胡一刀对他的称呼)!
  平阿四本是一个普通人,癞痢头阿四。如果不是碰到胡一刀的话,他的一生,我们大家想都不用想,会是什么样?人人喝来喝去,一个被人叫做癞痢头阿四的小厮,受财主期负的穷小子。他的一生如果没有遇到胡一刀会怎么样?
  然而他遇到了,于是他本应平凡的一生便绽放出了光彩!皆是因为一个称呼“小兄弟”!
  下边引入他本人话语:
  “平阿四道:“你称我平爷可不敢当。
    我这一生之中,只有称别人做爷的份儿,可没福气受人家这么称呼。
    苗姑娘,当年胡大爷给我银子?救了我一家三口性命,我自是感激万分。
    可是有一件事我是同样的感激。
    你道是什么事?人人叫我癞痢头阿四,轻我贱我,胡大爷却叫我『小兄弟』,一定要我叫他大哥。
    我平阿四一生受人呼来喝去,胡大爷却跟我说,世人并无高低,在老天爷眼中看来,人人都是一般。
    我听了这番话,就似一个盲了几十年眼的瞎子,忽然间见到了光明。
    我遇到胡大爷只不过一天,心中就将他当作了亲人,敬他爱他,便如是我亲生爹娘一般”。
    也便如此,这个平常胆小怕事的人,在胡一刀一家危急之时,愤然而出,打晕了跌倒医生阎基,抢回了胡家之物及小胡斐,为了救胡斐还被田归农砍掉一个膀子。然后便是几十年的抚孤。也才有了后来胡斐后来光彩夺目的生活。
  按说他这已经是很难得的了。可是,他竟然,他竟然在他有生之年欲以他自己之力来为胡一刀报仇,于是他才出现在了玉笔峰上,同时还大家一个真正的胡一刀和飞天狐狸的故事!
  
  
  这就是平阿四!
  
  这就是癞痢头阿四,那个跌打医生阎基连他样子都没记住的癞痢头阿四!也便是胡斐的平四叔!
  
  “小兄弟!……”
  
  “我今日生了儿子,我甚是疼他怜他,将心比心,你爹妈疼你也是这般。你快回家去。我跟店主说,是我叫你回家的,他不敢难为你。”
  我仍是呆呆望著他,心里扑通扑通直跳,不知如何是好。胡大爷拿了一块包袱,把五只大元宝包了,替我缚在背上,再在我屁股上轻轻踢了一脚,笑道:“傻小子,还不给我快滚!”
  这就是平阿四的故事!这就是胡一刀和平阿四两个人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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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雪山飞狐》里,胡夫人叫胡一刀大哥,《天龙八部》里,阿朱也称乔峰为大哥。金庸小说,我最爱这两段情,两者着墨皆不多,却字字句句沁人心脾。
  
  阿朱阿碧初登场时,寥寥数语便活画出江南无限风情,娇柔万端,慧黠灵动。读到塞上牛羊空许约,更当真令人肝胆欲裂,多日不能展颜。《雪山》是一本奇烂无比的小说,却偏自一塌糊涂的污泥潭里竟出了胡夫人,如芙蕖一枝,卓然离尘。即使在深厌这本书的今天,每每念及胡夫人笑颦言语,仍觉余香满口。由此一直认定,金老儿写书,写女胜于写男,写配也胜于主角,常于不经意间反得妙花生诸笔端。
  
  前天与H聊天,彼时,像被什么触动了一般,心底里悄悄泛起了阿朱柔柔的笑靥。又忆起了我爱的另一个故事,一个因为太爱所以从来舍不得对人讲的故事。那故事里的女主角也爱称她的情郎为哥哥,同样的娇怯羞涩,同样的明媚又婀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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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8-12 21:22:16 | 只看该作者
  看过些金庸的作品,射雕三部曲,还有别的什么。
  觉得这部小说虽说小了点,但还是很有味道的。
  喜欢胡斐一家,苗家父女,有些接近自己心中完美的人物形象。很纯的那种。
  不知怎么表达,胡乱写些
  只是我心里真的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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