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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森林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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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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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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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23:3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本书不需要多余的广告词,只需要你亲自一读!
      囊括“爱伦坡奖”、“安东尼奖”、“麦可维提奖”、“巴瑞奖”等4项大奖!
      全球热卖突破500,000册!荣登纽约时报、出版家周刊等全美9大畅销排行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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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8-26 22:01:43 | 只看该作者
          故事开始于神秘森林的儿童失踪案,从而引出二十年后的少女谋杀案,当年的幸存者亚当成了重案组刑警,最终破了案,却和从前的失踪案毫无关系。当年的孩子去了哪里,他们是否还活着,依然是个谜。难道弗伦奇还准备出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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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3-9-3 00:57:08 | 只看该作者
      心理专家总是声称,性格的形成源于童年,孩童时期发生的事情对我们的影响即使耗尽一生也未必能够摆脱。就像书中说的,你妈太早训练你上厕所也可能让你成长为一个心理变态。
      
      只是,如果我们决定将成长中和成熟后遇到的所有问题都一把扔回包尿布时期,认为那是决定一切的缘由,未免太没出息了些。
      
      看着男主角不断纠结纠结再纠结纠结自己纠结他人再纠结全世界,从开始的理解到中途的同情到最后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尤其是看到他后来对凯西的所作所为),最后合上全书就只想骂一句:你还是男人吗!?
      
      (以上针对男主角激烈的言论仅代表个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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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3-9-3 01:40:00 | 只看该作者
        正如众人评价一样,小说序言写得相当美。如果你读的时候恰好有温和的午后阳光和林木茂密,不妨可以闭上眼睛去感受一下那种气息。
       小说的笔致相当细腻,人物的描写和刻画更是到位,在通篇描述的一个悬疑故事里。书的一大亮点在于对话,这本小说几乎没有用什么烦累的赘述去制造悬念,仅仅是不停地是靠对话和一些思考去行文。并且作为一本处女作来说,塔娜弗伦奇基本上已经有了自己明显的小说风格。词句平易优美,至少作为一本悬疑小说来说已堪华丽。特别是感情戏的介入比起真正的推理小说来说完全就是上了一个档次。
       不过这本书的缺点同样明显。首先,作者在文章中带入太多自身的角度,特别是看东西的角度。作为重案组警探的男主角马克,看问题的角度有时候让人感觉太过于女性化。特别使得推理进行中角色区分得非常不自然。其次,是很多人提到的硬伤,小说的结局实在是不值得那么好的开头。整本书最大的悬疑到最后居然避而不谈,不过这本书还会有第二部,希望不会让人失望。但从推理或是悬疑上讲,整本书的故事情节真的算是比较失败。说实话,小说最大的亮点还是在于纠缠不清的情感纠缠。
        这让我突然意识到书封面上所说的:只要错过了,就找不回来,人生就是如此。 一开始我们都以为这是对于主角童年的记忆而言,事实读完才会明白这是对一段曾经近在咫尺的感情的无尽悔恨。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9-15 11:01:34 | 只看该作者
      最近在收集一点素材,需要读一点推理类的小说。在图书馆随便翻了翻决定借走这本。
      现在图书馆里最常被借出的书籍种类,从它们被翻烂的程度可以看出来,品相最差的就是武侠和侦探推理类小说。
      推理类小说发展到现在已经培养了一大批专门嗜读此类小说的读者群,就跟喜爱漫画的奇怪人群一样,他们读这样的书无数,经过漫长的积累,已经演变成口味重到惊人,对大致的情节发展往往能找出线索,并自己在阅读过程中安排剧情发展的程度。大多数书到最后是在验证读者自己想的是不是跟作者写出来的一样,这种奇怪的阅读过程。所以这实际上更成了一种类似乒乓球或网球的东西,发球方实际上并不是在发球或击打球,那只是一个结果,他是在揣摩对手的心理,他在猜我往哪里发或者往哪里打。
      这本小说就是这种方向演变的结果,作者安排了无数的线索来干扰读者的猜测,甚至有些已经超越干扰的程度,明明就是挖了一个大坑来陷害读这本书时臆测剧情的读者。他先安排了一场三十年前的儿童失踪案,并让失踪案的唯一生还者成为主角,来侦破现在发生的一场同一地点的少女谋杀案。所有的人都会把两件案子联系在一起,但最后的结果却是,根本没有任何关系。而且到头三十年前的失踪案也没有说个结果出来。少女谋杀案到最后成了一个可笑的简单的案子。
      不过现在这个信息共享零时差的时代,再写出一个让人读后恍然大悟的推理小说基本上是没有这种可能性了,就像再乱异再冷门再莫名其妙的电影都能让观众冷眼旁观一样,也许回到小说的基本套数上才有出彩的可能,搭配爱情、友情,对青春的感伤以及永远的亲情,正像这本书做到的那样。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9-18 16:00:49 | 只看该作者
      在向作者和译者致敬之前,先允许我向fang兄致敬。
      ==========================
      鱼儿有7秒的记忆
      比起鱼儿,我们要幸福许多。
      也要更痛苦。
      
      part1.当树变成森林
      每个人都有童年。
      对于亚当来说,他为这个童年所付出的,是他的壮年时光。
      作品一开始,我们就看到一位年轻的、新近加入重案组爱尔兰警官的独白。
      没有壮志凌云,只有插科打诨。
      塔娜的确是位讲故事的大师,可以说,比起恩田陆,她更是以为“被故事眷顾的女孩”。(别介意我没有查证这位爱尔兰女士的年龄,因为对于你喜欢的女性,无论多久她都是女孩;反之呢?则是女人。也许有些片面,但我就是这么想的。)
      因为这个美丽的故事,优美的语言,我们不情愿的、同时也心甘情愿的进入了罗布的世界。
      然后,我们发觉,一切越发复杂。
      罗布,或者亚当和12岁时两个好朋友进入爱尔兰乡间的森林玩耍,这是他们无比熟悉的森林,在那个夏日的午后,森林里阳光点点,他们穿行林间,玩捉迷藏,一切都很完美。然而,当父母意识到孩子们有可能是在森林里失踪了时,恐慌蔓延。搜救队只找到了惊吓过度并失去记忆的亚当……
        多年之后,亚当隐姓埋名,变换口音,彻底远离当年事发地所在的小镇,成了都柏林警局的重案组警探罗布,还有了一位个性爽直的女搭档凯西。一起扑朔迷离的女童命案又将罗布带回了当年的事发地,被弃置于石头祭坛的12岁少女,案发地点的线索与疑问,都不经意地与当年的悬案产生了神秘的关联,为了触及真相,他只有再次回到森林中……  
      树变成了森林。
      part2.神秘森林:生人勿近
      就像开头所提到的,记忆的森林是我们生为人类最好的礼物,但同时,如何守护她也成为最艰难的课题。
      还是老生常谈,上帝是公平的。
      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有自己的“森林”,生人勿近。
      故事行进到了中段,你会发现,罗布陷入了一个纠结万分的境地,这是让他(包括我们)永远抱着会圆满解决问题憧憬心理的人们所始料未及的。
      why?
      生人勿近,如果你只想做一个生人,那么——
      请止步。
      (我诅咒一切让读者纠结的作家,但这次例外。因为这次是“跌宕起伏”,同时还有一个“美丽的交代”。)
      part3.透明色的结局
      罗布好像忘了什么,又想起了什么。
      他忘记了自己的谜题,而记起的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
      他成功了,他失败了。
      读到这里,我们所关注的已经由“故事的结局”转向“作者的选择”,因为毕竟,有太多选择。
      有太多可能。
      罗布失去了很多,但他得到了什么?
      他知道。
      我们也知道。
      选择这样一个结局,只能说还是很具有勇气的。
      因为透明象征了虚无。
      但也象征了永恒、无懈可击。
      ================================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
      尽管对于美丽会有许多重视角去审视,但我爱这个故事。
      所以,这是个美丽的故事。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9-18 20:25:38 | 只看该作者
                    很长时间以来,一直沉醉在推理小说中,从阿加莎到迪弗,再从迪弗到东野圭吾,猎奇是人的天性,爱推理,摆脱不了猎奇的天性,而其中的过程,又恰好能缓解白日忙碌的工作压力,所以,看推理小说,尽然入了迷。
              看《神秘森林》,书的扉页有这样一句话:只要错过了,就找不回来,人生就是如此。没那么多答案,也不是每个问题都有答案。其实,最开始没太在意,看推理小说,除了其中曲折的情节,到最后还有那恍然一悟的了然,作者给出的总是猜不透的结局,于是伴着看书的过程,开始和作者玩智力游戏,推测每个书中出现的细节,揣测着最后的元凶,那是一种乐趣。可看《神秘森林》不一样,伴着故事情节,更让人揪心的不是案件的本身,到是主人公亚当童年时的遭遇,童年伙伴扑朔迷离的失踪,像阴影一般纠缠着他,以为失去记忆可以彻底摆脱这一切,不曾想一宗案件,又将他拉回那片森林,往事如噩梦般袭来,纠缠在往事中,不敢面对出现在自己面前的那份感情,于是失去童年伙伴的亚当,再次面临着失去,失去人生的挚爱,当幡然醒悟时,一切都太迟,案件侦破了,可是和童年伙伴的失踪无关,爱的人也离他而去,不是每个问题都有答案,正如亚当,苦苦追寻的答案终究没有出现,幸好他的记忆深处,还残留着孩童时的那些欢笑,盛夏森林里那片清凉,并不是总记着透过孩童眼睛,看见的青春残酷和无情吧。于是,还是有些温暖在其中。
             或许,让人猜不透的并非只有结局,还有人性吧,那些邪恶藏在一个人的内心深处,无法识别,而一旦曝露于你面前时,那真有些惊悚!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10-7 10:30:31 | 只看该作者
      序言写得确实很美,但仅此而已,小说整体非常啰嗦,情结缓慢,若以读悬疑小说的心态来看的几次让人想放弃,读完结尾的感受是:不值得花这么多时间读这样长的一部小说来接受如此一个结局。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3-10-25 20:11:07 | 只看该作者
      昨晚一直看到一点多,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其实之前总是断断续续,有一搭没一搭,直至看到女主角那段惨痛的过去,才开始真正看了进去。
      
      故事以罗布警探的视角展开叙述,幼时的他还被称为亚当,在12岁的时候,和两个好友进入森林玩耍,谁知那天竟是最后一次相聚。当父母们意识到孩子晚归而报警,搜救队只找到了惊吓过度而失去记忆的亚当,另外的两个孩子则下落不明。
      
      事发后,亚当全家搬离小镇。若干年后,再次回归的他,变换了口音,以罗布警探的身份,没有人知道他曾经是唯一的幸存者。然而在小镇发生的一起扑朔迷离的女童命案后,罗布和拍档凯西前去调查,朋友们的失踪案和女童的谋杀案,有着惊人的关联。令他想到往昔的种种,如那座神秘阴暗的森林笼罩在他头顶般无法喘息,在梦中纠缠着他……
      
      我觉得将这本书归于惊悚或悬疑类的话,看到结尾估计会有点失望,前半段略显罗嗦,后半段峰回路转,而且两件案子的关联若有似无,到最后实际上却毫无关联,可是之前铺垫地却又太多,之后又完全被否决掉。可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是作者的高明之处,用一个神秘的案子吊读者的胃口,令读者总是不停纠结于两者间的关联,一下子就抓住了读者的好奇心。
      
      但是撇开这些,我更喜欢的是作者对笔下角色性格的剖析。罗布和凯西,两个人都有着不为人知的过去,罗布幼时失去朋友带给他的是一辈子的阴影;凯西在大学时因结交变态,被误解被排挤,而被逼辍学。他们几乎丧失了对人的信任,或许因为如此,所以才会从事这样一个永远在怀疑所有人的职业。俩人一开始出场就像X档案中的Mulder和Scully,对待罪犯配合地天衣无缝。他们的关系既像哥们般毫无顾忌,喜欢相互调侃,又有着说不出的情愫。实际上他们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彼此,可以将最不堪的一面袒露给对方,这样的感情却因为罗布的迷失而破碎。
      
      另一个重点是对少女罗萨琳的描述,她外表美丽、脆弱,令人产生一种保护欲,内心却是阴暗、邪恶,为了得到关注而谎话连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一开始以一副被虐者的姿态登场,她的甜美可人,甚至激起了罗布的同情心。随着剧情发展,真相慢慢浮现,她骨子里实际上却是自私自利,毫无罪恶感,竟然怂恿爱慕她的人杀死了她的亲妹妹。直到最后,当所有的谎言被揭穿,她仍能利用自己的魅力,让陪审团相信她的无辜,而逍遥法外。
      
      每个人都有很多重面貌,只不过多数人相差不大,那些以此谋害别人的,就被归类于心理变态这类。谁能想到像罗萨琳这样的女孩竟然是这样可怕的人,就像凯西大学时的同学都没有意识到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最可悲的是,在现实中,这样的人他们仍会过得很好。
      
      所以有些真相很残酷,当罗布问罗萨琳的父亲是否知道一直以来罗萨琳对妹妹的伤害,做父亲的只能一声叹息,却无可奈何;而爱慕她到为她杀人的少年,认罪后仍相信自己在替天行道,只为罗萨琳的幸福牺牲自己。许许多多蒙在鼓里的人,仍只看到了少女天使般的外表。
      
      然而死去的凯蒂,那个真心热爱芭蕾的女孩,她错在哪里?只因为她相信自己的亲姐姐?有时候我在想,面对这样的事该怎么办,是提防着所有人,还是宁愿被那些我们信任的人背叛和欺骗。
      
      总的来说,这本书还是很有意思的,虽然有个别段落有些沉闷,有些地方又铺垫地太多。但是作者很会说故事,通过很多丰富的小细节,和每条线索的疑点重重,令人欲罢不能。我很喜欢前半段罗布和凯西间那种非常纯粹的感情。爱尔兰警方的办案手法也描写地很形象。看介绍,这是作者的处女作,而作者本身是学专业演员出身的,难怪对每位角色都有着多层面的描述。
      
      整个故事就像封面上所写:只要错过了,就找不回来,人生就是如此。没那么多巧合,也不是每个问题都有答案。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3-11-10 05:49:02 | 只看该作者
      
      
      文/谭光磊
      
      第一次听说这本书的时候,其实我有点兴致缺缺。
      
      那是 2006 年伦敦书展后不久,我在国外的出版网站看到成交报告,但没有立刻去要资料,因为书太新,距离出版至少还有一年。我和达利安德森经纪公司合作刚满一年,书展后拜访了他们的办公室,还跟版权经理埃玛溜出去吃午餐。我不信邪点了正宗英国名菜炸鱼加薯条,结果来了一座山也似的薯条堆,还有比炸鸡排还大片的炸鱼排x2,差点没吃到吐。
      
      后来我才知道,这本书差点与我擦身而过。另一家中文代理透过英国书探,积极向安德森关说,希望能由他们处理《神秘森林》。幸好我前一年业绩不错,接连卖出李查德、约翰康纳利等人的作品,埃玛决定还是交给我。
      
      所以我就这样收到了稿子和简介。简介短到不能再短,有讲等于没讲:「都柏林市郊的考古基址发现了小女孩的尸体,罗布和凯西警探负责侦办此案,罗布隐瞒了自己的过去,但这桩谋杀勾起了他的创伤记忆,两者无可避免地纠缠交错。」
      
      我实在不可能立刻放下手边工作,冒着眼睛瞎掉的风险在屏幕上读完电子文件,或者要了打印机的命,把整份稿子印出来,而这么简短的介绍又完全不足以引起出版社的兴趣,于是我把《神秘森林》搁置一旁。
      
      没多久,埃玛发来新消息:吓!这书竟然已经卖了十国版权,欧洲重点市场几乎全部到位,而且都是第一流的大出版社。我心想好吧就来看看这是什么来头,便印了几十页出来,才读完序章就惊呆了。
      
      可是我毕竟没有毅力把整本打印出来,所以这一搁又是半年,直到年底去上海,才带着印出并装订好的版本路上看。这一看就看出味道来了。回国后我把书读完,写好书讯,正好又收到埃玛寄来的样书,天时地利人和,就顺利把版权卖给皇冠,而且还是很干脆连还没写出来的续集一并签下。
      
      几个月后,《神秘森林》在英国上市,中规中矩包装成惊悚小说,不出所料登上畅销排行榜。美国版比较晚推出,封面是一片灰蒙的枯槁树枝,有点让人摸不着头绪:不是那么类型的惊悚小说封面,可也不算文学小说。这书被选为亚马逊的当月重点推荐,网络排名很好,但实体书店销售一般,也没有登上任何排行榜。
      
      又过了一段时间,怪事发生了,《神秘森林》突然吊上纽约时报排行榜车尾,有如昙花一现。我从来没看过这种事,一本已经出版四个月,可算是「旧书」的精装小说,居然逆势上扬,硬是击退其他新书,攀上排行榜。至今我依然不知是什么原因,但事后观之,或许已可预见这本书的口碑威力。
      
      皇冠的中文版翻译也如火如荼展开。这书文字不简单,要能掌握原文精髓、再用漂亮中文呈现出来绝非易事,我和编辑微真讨论了半天,我想起多年前读过《爱情的谜底》的译者穆卓芸。微真写信去,没想到非常顺利就约到稿。
      
      2008 年五月底,我去纽约拜访客户,这时《神秘森林》平装版已在美国上市。拜会的最后一天,我去见专精童书的经纪人吉儿格林堡(Jill Grinberg),偏偏记错地址,满头大汗在街上跑了半天,最后才用试误法找到。那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谈完新书就开始闲聊,我眼尖发现她办公室角落有一本《神秘森林》的平装版,吉儿说那是企鹅集团老总送的,我当时就应该猜到此书的份量,可是我依然没有多想,只是借机大力推荐一番。
      
      我在六月中旬回到台北,正好是《神秘森林》惊人的畅销长销之旅开始前。那个周末,平装版窜上纽约时报排行榜,此后居高不下,连续上榜三十周。独立书商协会的榜更夸张,08 年五月底登榜、09 年五月才鞠躬下台,整整五十周!
      
      我每个星期看排行榜,《神秘森林》永远在榜上,像是睥睨着要证明什么,执着甚至倔强地过关斩将。这种平装长卖的现象,已经不是寻常惊悚小说空降登榜、然后名次迅速跌落的卖法,而是《追风筝的孩子》、《不存在的女儿》、大象的眼泪》、《小屋》、《三杯茶》这类唯有超强口碑、因缘际会才能成就的奇迹。
      
      不只如此,这本书拿奖丝毫不手软,先勇夺爱伦坡奖最佳新人,到了十月份又连续拿下安东尼和麦卡维提奖,加上巴瑞奖、爱尔兰书卷奖、史全德杂志(The Strand)奖,总共拿了六个新人大奖。我记得安东尼奖公布的那时我人在德国参加法兰克福书展,某天晚上回到下榻的民宿,打开计算机便看到得奖消息,简直要兴奋得不知所措了。
      
      两个月后的耶诞夜下班前,我看到微真的 MSN 昵称写着「这种译稿真是太令人感动了」,原来穆卓芸刚寄来稿子,微真看完序章马上就感动得回信。我拿来一看,全身起了鸡皮疙瘩。这个序章写得极美,具有高度的纯文学诗意,当初读原文就印象深刻,想也知道不容易翻译。
      
      结果穆卓芸写来驾轻就熟:「这样一个夏天,张狂放肆炎热,天空有如纯净的绢蓝。这样一个夏天,味道在你舌尖漾开,嘴里的青草,新冒的汗水,树屋里调过的红柠檬汁和滴着奶油的马利饼。」还有「夏天是这些孩子的。他们熟知这片森林,有如自己擦伤的膝盖。孩子在林中空地就算蒙眼也不会迷路,一步都不会走岔。这里是他们的地盘,他们狂放不羁,君临天下,犹如年幼的野兽。孩子在林间攀爬行走,在树洞里玩捉迷藏,在漫漫的夏日,在夜里的梦乡。」
      
      我看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因为这个精彩的译本,皇冠的编辑团队读后决定将《神秘森林》一举提升到超级重点书的营销规格:三种不同版本的试读、博客来赠送试读本、动画网宣、网络试读接连开跑。而译本果真成为众多部落客争相讨论的主题,KJ 就写信问我译者是谁(因为试读本上并未注明)、又问是否原文就这么美?
      
      但这是对新人作家不利的一年,至少在台湾如此。从开春以来,所以榜上有名的畅销书不外乎电影原著、名家新作,还有「暮光之城」。彷佛读者对源源不绝出版的翻译小说感到疲乏,不知从何选起、或者厌倦了一切的宣传词语,宁可依循看过电影、或看过作者其他作品的经验法则。至于「暮光之城」,则当然是百年难得一见的非常态畅销现象。
      
      于是就看到一本又一本的新人小说出了就挂、出了就挂,无声无息被淹没在书海里,无论来头多么耀眼、又或者出版社投注了多少资源。前几年新人小说独领风骚、叱咤书市的好光景不再。很多编辑朋友说简直不知该如何选书了,我自己读稿子也越来越慌,过去的评判准则好像全失了灵,觉得好看、能卖又如何?血淋淋的教训正在市场上轮番上演。
      
      就在如此先天不利的环境下,《神秘森林》中文版上市了,带着部落客众口一声的最高评价、被经纪人称赞是「全球版本中最漂亮」的华丽封面、一份让人叹为观止的译稿,还有那句从英国样书上留存下来的标语:「这本书不需要多余的广告词,只需要你亲自一读」。
      
      它打破了今年新人难出头的魔咒,在金石堂、博客来和诚品三大通路均写下漂亮的畅销成绩。在四月底才开办的苹果副刊小说排行榜上,《神秘森林》更是唯一期期上榜,蝉联六周的新人小说(排在前面的分别是三本「暮光之城」和《天使与魔鬼》)。
      
      于我而言,《神秘森林》的热卖带有一种重拾信念的喜悦、价值印证的可贵。我知道每本书生而不平等,光有好故事或好评价也不一定就能卖座,但是《神秘森林》证明了只要准备万全、只要因缘聚足,星火仍有机会燎原。
      
      注:
      谭光磊是这部作品的经纪人,这是他在2009年早些时候写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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