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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 - 朝花夕拾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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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12-8-19 19:16:25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觉得鲁迅最伟大的地方在于他的语言组织能力。
  很多的东西,包括一些思想,大家都想到过,但无法用文字这种形式熟练的表达出来。而鲁迅做到了,于是成就了一切。
     但凡思想这类的东西,都是比较抽象的。如果有人能用文字表达出来,那他基本是一个大师。
     所以我觉得,对于现下的教育来说,还是以训练人的文字表达能力为重。
     另外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去年在家里的一个邮政报店里面,用8块钱淘了一本92年版本的绝对正版的鲁迅书信集。把我高兴了好长一段时间。感觉还是老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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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12-8-19 19:16:25 | 只看该作者
  这本是是小学五年级开始看的
  一直摆在床头
  有很多很多的夜晚都是它陪伴着我
  到了今天
  还有一些细致的情节让我难忘
  相信 喜欢鲁迅文字的人
  都会难舍这样一本好书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33#
发表于 2012-8-19 19:16:25 | 只看该作者
  随着少年时代梦想的幻灭,他开始《彷徨》,他抄古碑,他忧郁地《朝花夕拾》,他消沉,他思索,他苦闷;他受启,他振作,他《呐喊》,终于他燃烧。高尔基的《时钟》里说:“只有两种生活方式:腐烂或燃烧。”他对中国及其人民的浓情,让我们庆幸他选择了燃烧。
  他,是永远的鲁迅。
  要说到散文,看过的就是《朝花夕拾》,记得友人和我说过,鲁迅原来是学医的,他写的文章并不好,只是时代把他推上了那个位置,当时我一笑,不置可否,后来才觉得,是鲁迅让我那么平静和宽容,好不好,不在别人的是非。在《呐喊》自序里他曾说回忆令人无法忘却,“是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时光”,看不出来,那个铁骨铮铮的中国的脊梁是那么深情,还怀着这样散淡的忧郁;看不出来,那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和韧性的战斗精神,无可辩驳的逻辑力量和深沉朴实的革命激情。有的,只是人性化的鲁迅。读他的散文,有一点点的社戏情结。
  任何一个伟大的作家,都离不开养育他的那一方水土,他的感觉力与理解力,都是由那一方水土浸润出来的,沈丛文是沈丛文,他不会是李敖,一个小镇和一个岛是天各一方,所以,冬天在绍兴乌蓬吃蟹的时候,想到的只会是鲁迅。他的散文是带了一点乡愁和精致的,是带了一点没来得及享受生活的惆怅的,是带了一点沧桑的况味的,也是本真的。顽童是顽童,《社戏》时就一定偷了豆子的;也一定是等不得老生一直唱的;更是充满了无尽的快乐的。一直把他架在中国的脊梁上,在我看来,空累那夕拾的朝花。
  要感动人,少不得一些特别之处,专属的,让读者有一种交流过程中的私密感和亲切感,鲁迅的动人之处是“圆规”的吆喝;蓝背、鹧鸪等一系列的鸟;闰土月下的身影,是多少人的午夜梦回?!让人觉得残忍的不是变化是回忆,不是吗?再美再好也是回不来的,再丑再恶也是挥不去的,这不就是人生?而鲁迅的散文没有过多的感伤,只是回望那守不住的,尽管如此,还是感动到心里很深很深的地方去了。散文的美感,多是传情,达到这一效果便是好的,然而要达到便要有真情,有新意,有深度,鲁迅的那一文一式,少不了这些可圈可点的过人之处。
  好的散文,看到是安心的,不管写的是多么伤心的过往——文人的市场,也不过就是人心里的一方柔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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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12-8-19 19:16:25 | 只看该作者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学医出身的周树人能把文章写那么好,专业不对口也能干得那么出色的人中影响最深远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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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12-8-19 19:16:25 | 只看该作者
  我看见过先生的容颜,孤傲中透出一丝冷峻。浩瀚星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中的一粒尘。我看着先生的时候,先生也在看我,目光中暗藏的芒一瞬间刺伤了我整个不禁寒的身心。我知道我在看着先生的画像。
  
  先生一生清醒,现在终于能够在寂灭的地底下睡熟了,万国公墓地天青似暖还凉都还不错。深藏在鲜花和微笑下面,先生已不在寂寞。但是无形中又多了人世的喧嚣,先生还能睡的那么熟那么安然吗?
  
  先生一生喜欢骂人,又好单打独斗,每当激起众怒群起而攻之的时候他都神色自若谈笑间应付自如,到头来骂他的人被他骂的人都先后随着春风悄悄探出了地面。然而先生却走了,他一步一回头,留下的只是一些骂人的话。他说这是药方,好歹总要留着。
  
  到现在能识这药方的人又太少了,到现在听说这世上又流行着这种病那种病。这世上什么事都喜欢流行,譬如现在就流行一种肤浅,病好了又犯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先生只学过几天医生,什么病都不会治,样样却治根本。眼看着狗皮膏药漫天飞,我想先生一定在另一个世界里暗暗着急。
  
  我只不过喜欢看看先生的书,想着先生曾经说过的刑天,手持着干戚的样子总觉得那么悲壮。我想先生这回该做做操干戚以舞的刑天,想着他全身绿毛从冰冷的地底下一下子就冒了出来,他出来的时候正蓬松着头,他的眼里一定还在滴着血。
  
  出来总是好事。出来总还能够给我们活着的人一丁点儿震撼继续保持对生命存在的自信。先生,如果你在那遥远的地下闲着没事的时候,欢迎你随时来上边逛逛。
  
  我眼里看着先生的画像,想着先生不吃冷猪肉的那些日子,又该去遭谁惹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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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12-8-19 19:16:25 | 只看该作者
  鲁迅的作品里,这本只有十篇文章组成的散文集是我很喜欢读的。从本书的小序中得知,一开始书名定为旧事重提,后又改为朝花夕拾,内容隐而不露,给人更广阔的想象空间。书里面并没有高深难懂的字眼,而是向读者娓娓道来童年那些难忘的事,语言简炼优美,非常自然。也可想象得出他在写这些回忆时的轻松的心情,是同创作那些嬉笑怒骂的杂文时的心情迥异的。自然在读者心中也是颇为惬意的,虽然那淡淡的忧愁总会萦绕左右、挥之不去。
  
  鲁迅对保姆阿长的回忆充满了温情,由一开始在夏日凉席上被挤得难以入睡对阿长颇多微词,而后因其设法买来《山海经》而大为感动,既不隐恶,也不匿善,让我们看到一个原原本本的长妈妈来。而对百草园景物的描写、对狗和猫的精辟见解,还有对藤野先生和范爱农的或敬或哀的追忆等等,则让我们窥见了一个伟大的作家的成长经历以及在许多个人生阶段遇到的对他产生过或大或小的影响的人。
  
  阿长使他的想象力插上了一双翅膀,在山海经的神话传说中自在地遨游;百草园的泥墙根是很容易引起人的兴趣的,但细想来那其实就是一个败落的不起眼的墙角而已,要想有更大的游乐场地也不可能,由此生发的童年的欢乐可以说是十分珍贵且记忆深刻;而对父亲的回忆在我看来只有事实的记录,大多是单方的情感臆测,很少有父子间如朱自清背影中那般动人的场景,父爱对于他是不完整甚至是有些隔膜的,小小年纪便要为父亲的病来往于当铺和药店,使得他过早地就看到人世悲凉的一面。
  
  可以说,这本集子就是怀念阿长、父亲、老师和朋友的回忆录,是尽量用一种快乐的笔调去写那并不大幸福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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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发表于 2012-8-19 19:16:25 | 只看该作者
     看书的时候,会不时抬头,看看蓝天下变幻的白云,白云后依旧淡蓝的天空。今天有风,窗前两盆兰和椰子竹轻轻颤动。我常常沉醉于这样的场景,坐在门沿上,抬首看天,或云卷云舒,或星辰璀璨。
     过几天就要离开了,又是一场需要全力以赴的仗。
     年幼的鲁迅当年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他送进书塾里去了;年长的我其实亦不甚清楚为什么要离开。我有什么必须的理由离开?
     或许还是那个永恒的问题,人为什么要活着。史铁生说,这是一个不需要想太多的问题,既然已经被抛来了,姑且活着试试看吧,也许会有意外的礼物。那么,怎样的活着,才会有意外的礼物呢?
     朝花夕拾是出外闯荡后的鲁迅的回忆,笔调恬淡。
     百草园是心中的桃花源,却未必是心灵的伊甸园。
     我常常害怕自己在日益纷杂的社会中迷失自我,在钢筋水泥的城市中虚弱的呼吸。
     我想,我是如此舍不得我的桃花源,只因我还未找到将来可以让我奋斗不悔的方向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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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发表于 2013-7-21 02:02:45 | 只看该作者
  学生时代基本没有认真翻过鲁迅的书,显然我对于他实在是又敬又畏。《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的名字,当年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时候早已烂熟于心,然而真正去翻阅,却是在十年之后。感谢Kindle,要不是书城中的书太少,我说不定还不会去翻。
  
  虽然人们都说周作人在散文上的成就更胜一筹,但我更喜欢鲁迅这本只有寥寥数篇的小集子。老前辈的记忆力实在太好,于少年的琐事都写描写得如此分明,特别是去看五猖会被父亲唤回背书的片断,那种天真与失落的心情于内心深处激起层层涟漪。父亲的病这篇,没有写入课本也是憾事。那样的年代,西学早已东渐,而民间行医则依旧多半是混杂迷信,专坑本来绝望的病人的钱。蟋蟀入药还要抓原配,真是醉驴吃无花果,让人忍俊不禁了。
  
  散文毕竟比杂文读起来顺畅好多,真实且直击心腑。在这个矫揉造作的年代,再读这样的文字,有如凉风习习,沁人心脾。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13-7-21 05:05:10 | 只看该作者
  我常常不可自抑地设想,儿时种下的香樟,竟枝繁叶茂、遮阳庇荫。夕阳微暖,透过树与叶的间隙,有型有质地打在脸上。历经时光磨砺的容颜,早已皱纹斑驳,再也承受不起“明眸皓齿”的形容。唤几个儿孙,搬一把摇椅,拿两三张老照片,老树下回忆那些似水年华,幸福而温馨。
    我想鲁迅在写《朝花夕拾》的时候,是否也是这般平和,一如慈祥的长辈,向后人细细的讲诉那些动荡和欢颜。藤野先生正直而热情,范爱农的抑郁爱国,“猫”
  有着正人君子的面具,祖母的民间故事生动而有趣,五猖会让我期盼却失望而归......其中我最喜欢大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没有繁琐的笔触,只有淡淡的清闲。翻开书页,字里行间流露的是年少轻狂的纯真,让人动容。
    那是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这样浓重的五颜六色,恰恰就是鲁迅先生童年的光彩。鸣蝉、黄蜂、云雀、蜈蚣,哪个不是他童年的伙伴,对他们的捉弄和玩笑,成就了一份烂漫的童心。记得第一次读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的远。”舌尖也开始泛着酸涩和香甜,那汁水幽幽的仿佛能滋润整个身心。
    百草园里,动物和植物都是他的玩物,长妈妈的故事犹在耳边,雪地捕鸟智慧而有趣。“出门向东,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枯燥的三味书屋。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回事?”这样异想天开的问题,连渊博的宿儒都脸有怒色。爬上花坛折腊梅、捉苍蝇喂蚂蚁、读着文章画绣像,这些孩子们总能在无聊的书屋中制造无限的趣味。这便是童心吧,玩是孩子的天性,玩具是孩子的天使。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不觉间会心一笑。那般玩乐,那些天真,来过,已离开。仰面朝天躺在树影下的草地上,耳边是禅的聒噪,以及伙伴的唏嘘欢笑。贪婪的舌尖缠绕着香草味的冰淇淋,幸福的滋味,甜甜的入口即化。
    因为不小心的触碰而引发一场恶战,但是明天,明天的明天,我们依旧是快乐的伙伴。
    可以趴在土堆旁,整个下午看蚂蚁搬家,看着它们,觉得自己超级伟大。
    可以穿梭在水稻田间抓青蛙,然后无所畏惧的玩解剖。
    可以大中午的跑去溪边堆城堡,等风把湿漉漉的自己吹干。
    可以偷偷翻进邻居家的高墙,妄想拔鸡毛做毽子,却被大狗追着跑。
    回忆街头巷尾乱窜的小时候,真幸福。身上充斥着青草的清香,阳光的暖意,仿佛空气中洋溢者幸福的滋味。
    只是脱下稚气,我不再奢侈。所以只能思念,思念。因为曾今拥有的美好,因为如今空虚的惆怅,因为渴望回到天真烂漫的小时候。朝花夕拾,是甜蜜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40#
发表于 2013-7-22 03:32:41 | 只看该作者
  一
  三垂冈位于山西省长治市郊,也叫二冈山。五代时,沙陀王李克用在河北邢台打败了敌人,还军上党(今山西长治市),在三垂冈摆酒设宴,命伶人演唱《百年歌》(西晋诗人陆机的组诗,一共十首,每十岁为一首,唱人的一生从幼到老的悲欢离合),唱到人生衰老的那几首时,歌声甚悲,曲调凄凉,座上众人皆怆然。当时李克用年仅五岁的儿子李存勖在旁,李克用指着儿子笑着对众人说:“我老了,不中用了,希望我儿继承我的事业,二十年后,能代我征战于此!”
  李克用病逝后,李存勖进位晋王,年方二十四岁。当此之时,李存勖在与后梁朱温的潞州之战中正处下风,李存勖手下多数人的意见是李克用刚死,宜罢兵休战。李存勖却力排众议,主张出其不意,长途奔袭。于是出兵上党,行军至三垂岗,叹道:“此先王置酒处也!”当时大雾弥漫,兵行雾中,能见度极低,梁军大败,李存勖凯旋而归。巧的是,战役的时间距李克用在三垂岗置酒时所说的那番话刚好二十年。
  后来李存勖一鼓作气,于公元九二三年攻灭后梁,统一北方,在魏州称帝,国号为唐,不久迁都洛阳,年号“同光”,史称后唐。(见欧阳修所著《新五代史·唐本纪·庄宗》)
  二
  我对五代史无甚兴趣。之所以提起李存勖这段故事,是因为我对他在三垂岗说的这句话——“此先王置酒处也”——感慨不已。我常揣测,他说这句话时,心里是怎么想的呢?是祈望父亲的亡灵保佑自己马到成功?是交战前对自己的能力踌躇满志?是故地重游物是人非的伤感?还是感慨二十年的岁月弹指一挥间?
  此先王置酒处也。先王没做成的事情,我做成了。先王没尽到的心愿,我尽到了。我将一往无前,君临天下。只是,先王已经不在了,也将永远看不到我的荣光。我只能在三垂岗,这块先王曾经摆酒设宴过的地方,遥祭先王。呜呼哀哉,伏惟尚飨。
  三
  清朝的严遂成虽然在诗人中的名气很小,但他所写的《三垂岗》却也别有一番味道。
  英雄立马起沙陀,奈此朱梁跋扈何。
  只手难扶唐社稷,连城犹拥晋山河。
  风云帐下奇儿在,鼓角灯前老泪多。
  萧瑟三垂冈下路,至今人唱百年歌。
   毛泽东主席非常喜欢这首诗,曾经手抄过很多次。他对李存勖赞叹不已,曾感慨“生子当如李存勖”。
  
  四
  清朝末年,王先谦任教书院时,对学生进行了一次“古学”科目考试。题目是《李克用置酒三垂冈赋》,要求学员以李克用置酒三垂冈这一历史事件赋咏,并以“此先王置酒处也”七字为韵,也就是赋分七段,依次以“此、先、王、置、酒、处、也”七字押韵结尾。一名叫刘翰的学生获得了第八名,他的文章被作为科举需要的范文收入王先谦所编的《清嘉集初编》。
  李克用置酒三垂冈赋
    漳水风寒,潞城云紫;浩气横飞,雄狮直指。与诸君痛饮,血战余生;命乐部长歌,心惊不已。洒神京之清泪,藩镇无君;席部落之余威,沙陀有子。俯视六州三部,须眉更属何人;悬知万岁千秋,魂魄犹应恋此。
    方李克用之克邢州也,大敌既破,我军言旋;霓旌渐远,露布纷传。虽贼满中原,饮至之仪已废;而师归故里,凯歌之乐方宣。更无围驿连车,醉教水沃;除是临江横槊,著我鞭先。
    有三垂冈者,一城孤倚,四战无常;远连夹寨,近接渠乡。於是敞琼席,启瑶觞。举烽命釂,振衣远望。快马健儿,是何意态!平沙落日,无限悲凉。听百年之歌曲,玩五岁之雏郎。空怜报国无期,慕麒麟於汉代;未免誉儿有癖,傲豚犬於梁王。
    座上酒龙,膝前人骥;磊块勘浇,箕裘可寄。目空十国群雄,心念廿年后事。玉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金叵罗倾倒淋漓,千杯未醉。无端长啸,刘元海同此丰神;未敢明言,周文王已先位置。
    胜地长留,厥言非偶。问后日之墨縗,果当年之黄口。壮猷乍展,誓扫欃枪;陈迹重寻,依然陵阜。怅麻衣之如雪,木主来无;皎玉树以临风,山灵识否?峰峦无恙,还当陟彼高冈;杯棬空存,岂忍宜言饮酒。
    雏凤音清,鼎龙髯去。先君之愿克偿,佳儿之功益著。临风惆怅,何处魂招;大雾迷漫,定知神助。生子当如是,孙仲谋尚有降书;杀人莫敢前,朱全忠闻而失箸。三百年残山賸水,留作少年角逐之场;五千人卷甲偃旗,重经老子婆娑之处。
    世有好古幽人,耽吟健者;时载酒而题诗,试登高而望野。云霾沛郡,莫寻汉祖高台;日照许都,空拾魏王片瓦。回忆一门豪杰,韵事如新;剧怜五季干戈,忧怀欲写。茫茫百感,问英雄今安在哉!了了小时,岂帝王自有真也。
  五
  一九二六年,鲁迅先生将其所作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回忆散文结集出版,将这部回忆录性质的散文集取名《旧事重提》,后来改名为《朝花夕拾》。这也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是一本家喻户晓的散文集,是一本文学青年必读的散文集,是一本如良师益友的散文集。
  《朝花夕拾》不只是为少年儿童写的,但写了许多关乎少年儿童的事,读起来兴味盎然,而且随着年岁的增加,我们总能从中读出不同的味道来,这就是鲁迅作品的魅力所在。它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叙述亲切感人,又有机地揉进了大量的描写、抒情和议论,文笔优美清新,堪称现代文学史上最高水平的回忆散文。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入选过初中语文教材,是一曲谱写幼年往事的优美乐章。在这一脍炙人口的散文中,作者以如诗的笔触舒卷自如地为人们描绘了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心世界。其中有一段描写在三味书屋读书的场景:
  “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鲁迅先生的老师所读的句子“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即是出自《李克用置酒三垂冈赋》。这篇赋,单从骈体文角度来看,写得还是很不错的,更何况它是一篇应试作文呢。
  
  六
  在我大三那一年的秋天的一个周末,阴雨连绵。闲来无事,全天窝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看十六卷版本的《鲁迅全集》。翻到第二卷的《朝花夕拾》时,心里忽然动了一下。其时这部文集早在初中时就已经接触到了,但这时候我却对这部散文集的名字而非里面的文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其时,不必翻看里边的内容,单凭这个名字就能让人忆及往事,浮想联翩。正如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那本书一样,你根本不必通读这长达七部十五卷二百三十一万字的内容,只看书名就足够了——《追忆逝水年华》。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象朵永不凋零的花。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朝花夕拾》记载的其时是一个梦,一个童年之梦。当你长大了,梦醒了以后,你会发现现实和梦境实在是相差太远,但我们又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点,于是只好怀旧,旧事重提,朝花夕拾。不信的话,你看鲁迅先生所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个五一假期,很多七〇后、八〇后都走进电影院,观看一部叫做《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的电影。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年轻人看《新白娘子传奇》、唱《红日》,男生理着"郭富城头",所有这些细节,无一不点燃了一代人有关青春的集体记忆。每个人的青春都有着挥之不去的故事,每个人的青春也有着时代的烙印。在这部电影里,无论是音乐,还是故事,都充满着浓浓的怀旧味道。曾经在那个年代走过大学岁月的观众,看完电影后,感触颇深。其时,《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的大卖,与电影无关,与怀旧有染。
  “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
  终于有一天,你不再问暗恋的人“在吗”,你开始渐渐地不在网上发表心情,不再和太多人说自己的事情。偶尔和老友发发牢骚,却也只是寒暄那么几句。头像永远是灰色的,你就像个路人,手机每天就那么几条短信,你开始感情变得空旷,提不起兴致,也不知道为什么活着,却也怕死。对过去很怀念,对未来很迷茫,对现在很无奈。你没太多的朋友,一直以来是一个人。生日的时候,也只是自己犒劳下自己。你开始回忆,开始明白时间的宝贵,开始后悔当初没有抓紧某些人某些事,后悔的好多。这时候你才发现,自己真的老了。
  “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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