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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 - 朝花夕拾 |
最新书评 共 41 条
菸喜$
童年应该是大多数记忆中最美好的一段时日。彼时的我们尚未明白人情冷暖,对世界的认知模糊而单纯,那时我们眼中的世界总是色彩艳丽,充满奇迹。前几日读了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便更觉如此。
书是在校图书馆里借到的,因为出版年代久远,书中的字皆是竖行排列,纸页经过时间的打磨与前辈们的不断借阅,已经变得灰黄而脆弱,翻动时会发出清脆的声响。小而薄的一本书,大概只有十篇左右的散文,其中还配有几幅黑白线条的粗糙插画,这些东西组合起来给人一种童稚之感。我将它放在枕边,每天晚上临睡之前会慢慢地读上一篇,看完之后只感觉心里恬静而又欢悦。
我一直很喜欢它的名字——朝花夕拾: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而这之中的文字,纯熟严谨,不枝不蔓,于平淡中可见腴厚,有一种独特的生命体验和只属于鲁迅自己的语言风格。我一直不喜欢鲁迅的杂文,激烈尖锐,并不悦人。而《朝花夕拾》却是他少有的平实温暖的作品,这大概与其中书写的内容大多为童年有关。在这本书中,我看见了鲁迅严肃尖锐表面下隐藏着的童真温暖的一面。
鲁迅的家乡在浙江绍兴,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小桥、流水、石板路、乌篷船。到了夏天便会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及至冬日也会有皑皑白雪与冷香腊梅点缀其中,这些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皆有零星描绘。童年时代的鲁迅应与大多男童无异:顽皮,天真,不安分。这从《朝花夕拾》中的许多散文中皆可看出:他捕鸟、偷豆,戏弄学堂中花白胡子的老先生,在冬日里吃冰……彼时的鲁迅家道虽已中落但还未至困顿之境,人生的辛酸复杂与世事的冷酷无常都还未完全展现在他面前。一转眼,三十年时光荏苒,彼时的周树人已变为如今的鲁迅。因此这之中的文字多少带有一些历经沧桑的苍凉之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于不惑之年对于其早年经历的追忆之作,本名叫做《旧事重提》。这是一本如傍晚时分带露折花般清新自然的回忆录。生活总是需要时间的发酵才会散发出其美丽的一面,正如夕拾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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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苗文$
主題︰魯迅《朝花夕拾》讀書會
內容︰討論魯迅《朝花夕拾》讀書會
時間︰2011年6月18日,星期六,18:30-21:30
地點︰城市大學飯堂
參古人數︰8個
參加者︰子軒、詩哲、許栩、業、Alvin、家欣、志森、大榮
後記︰
感謝詩哲為這次讀書會預備了不少延伸閱讀材料。首先從「小引」開始,從中勾勒魯迅的寫作緣起,對讀〈《故事新編》序言〉,嘗試捕捉其思緒,點出回憶的關鍵。參看鈴木將久、丸尾常喜兩位日本學者整理的〈魯迅作品一覽1924-1927〉,留意作品的創作年份,點出「三一八事件」對《朝花夕拾》創作之影響。閱讀附加材料,魯迅的〈無花的薔薇之二〉,對比前三章與後六章的題材和語調的分別,又思考《朝花夕拾》與其他雜文的風格轉向問題。接著,嘗試進入記憶、哀悼、書寫的角度,悼人,悼過去的時光。對讀〈父親的病〉與《自言自語》中的〈我的父親〉,以及對讀〈藤野先生〉與〈《吶喊》自序〉,探討相同題材的書寫的變化特點,以及這種改動的意義為何。最後嘗試以《野草》的〈題辭〉進入魯迅其否定與肯定之悖論關係的書寫狀態作結。
另外一些要點︰《朝花夕拾》的性質如何把握?從文體角度切入作品?「記憶與書寫」,也可能是「記憶與閱讀」?雜文的主題之傾向性問題?魯迅對書寫與救國的信念有無變化?魯迅對學術的態度?文學史對魯迅的定位情況?巨人魯迅與個人魯迅之形象如何?
火苗
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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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YLA$
要说起鲁迅最有名的作品,应该是他的小说,《狂人日记》,《阿Q正传》,《孔乙己》这些具有时代意义,可称得上伟大的作品。而《朝花夕拾》,一本回忆散文集,在这些颇负盛名的小说的光芒下就稍显黯淡了。可我这一次我阅读完这本散文集,却有别样震撼。
对于这本书的名称,作者在小引里这样解释:“带露折花,色相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便是现在心目中的离奇和芜杂,我也不能够使他即刻幻化,专程离奇和芜杂的文章。或者,他日仰看流云时,会在我的眼前一闪烁罢。”我从字面看,这个标题的意思就是,早晨的花,傍晚捡拾。早晨的花是指年轻时发生的事情,而傍晚来捡拾,就是说经历过种种坎坷之后再回忆。而鲁迅要“朝花夕拾”的原因,便要从他自己的阐述中理解。若是事情发生后马上写下来,这样的文章是能完整地讲述出事情的经过,细节清清楚楚,可这事情的意义,也许尚没有显现,使人无法体会。若是多年以后回忆这事情,也许很多细节已经模糊,可那留下了深刻印象的,恰才是最重要的部分。走过了这么多年的路,对事物的认识比年轻时透彻,这时再结合自己的经历感受,也许才真正体味出了这事情的价值。这时再写出的,定是情感更加丰富的文章。《朝花夕拾》给我的震撼就在于,那精炼的文字中透出的厚重的情感。
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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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
诺亚方舟时期,上帝的洪水毁灭了人类,因为邪恶。作为一种假设,即怀旧也是一种罪恶,一种对己甚于对其他人的罪恶,也即,怀旧在某种意想的情形下还可以成为敌人,可以成为邪恶之物。然而悖论的东西必然存在,谁能解释得清楚?(或许因为有此世间许多物件方可严实存在)一个并不明显却大有可谓的东西便是毒品。怀旧与之不同的是我们不知何时沾染上了它们,只是当我们对它们有莫大而极至的仇恨方能解它,这种矛盾并非没有决绝的可能,可是首先我们有那么大的勇气或仇恨?
因此这种路大约总是走走停停,时常发生在受挫的时候——悲伤或仇恨滋生出两种东西,对象不同,结果一致,那就是怀旧,如果再有些什么原因,那 必是感触,像那么一个愤世与仇恨的人,鲁迅,背地里也很哀伤,他不怕别人知道自己哀伤,只是大多数情形下很落寞,镇日烟不离手,如何解释呢?在《呐喊》里的描述:
“夏夜,蚊子多了
便摇着蒲扇坐在槐树下
从那密叶缝里看那一点一点的青天
晚出的槐蚕又每每冰冷地落在脖颈里”
这一段描写更改了我对先生的印象,我终于知道这位严肃的老者也是一个活在自己内心的人,也终于知道从那不会淡忘的《社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到发掘《野草》,《故事新谝》的众多篇什,再到《坟》的后序,《热风》的前后序,以及《夜》《死吊》《马上支日记》都是不仅易于接受,也同样精彩。而《朝花夕拾 小引》所说的:
"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直接道出了这位老者的心言.
在获得了与先生其实很简单的相同之后,我的心便开始放肆起来,这种放肆源于一种疯狂的理解,我在几年后作的<<解放被缠住的树林>>里写:
"或许小时候被影响的多了,春的,夏的,秋的,冬的,绿的,红黄相间的,落叶落得赤裸裸的,安静的,还是感伤的树林,都对我都有一种不由自主的吸引力,一个信仰上帝,相信上帝存在的人,除了教堂,树林也同样亲切,因为它同样宁静,这种人遁入树林,在别人看来,他仿佛消逝了,在他自己看来,则是投入了温暖静谧的怀抱."
并想象了一个伤心的旅行家,来到了一个陌生之地,访问了一家作为学校用的教堂,于一棵叶子泛着阳光的苹果树下,遇到了一位尖下巴的小女孩--手里那着一朵小黄花,等到旅行家第二次看到她的时候,她一现就消失了,旅行家"聆听回音般一路跟过去"而后
"一大片一大片小黄花在脚边蔓延开去,直至眼角的末端,这是一片被小黄花统治着的地域,每走几步就会遇到一潭浓绿的池水,为了少踩坏花朵,我尽量放缓脚步,这儿大得出人意料,我不停地把眼光往四处放,预感一定会有更加奇异的事情让我吃惊,突然间脚下一绊,整个人一下子向前扑倒,我并没摔痛,甚至只是坐了下来,脸庞感触得到小黄花上露珠的冰凉,周围泥土气息浓烈,我竟然舍不得站起来,过了好久才起身,低着头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最终在一个大水池旁坐了下来.小黄花依旧向着前方蔓延,飘出我的视野之外,我眼前的黄花地中央有一圃红花,近前一闻,原来是一大圃的红玫瑰,它们几乎让人陶醉,每一朵都是那么美,花瓣充满了水分,鲜艳得明显有力,那位尖下巴的小女孩站在它们面前,白皙的脸庞上,红玫瑰似的嘴唇动人地笑着."
这个故事幻想的地点源于小时侯对一则童话卡通的记忆--一位公主被囚禁于黑森林里幽然却极至华丽的花园--那画面经过岁月的添加与想象,让我铭记,而故事想说的,是美能拯救心灵,旅行家是一位伤心的人,小女孩完成了这种拯救,为了突出这种拯救的震撼,我让那穿着蓝裙子的小女孩把旅行家从一朵小黄花到蔓延天地的黄花地,直到投入那圃天堂似的红玫瑰面前,似乎让他已经没有了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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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素$
《朝花夕拾》(鲁迅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一版)
《朝花夕拾》乃鲁迅1926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1927年7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1928年9月结集时改名为《朝花夕拾》。于1928年9月由北京未名社出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1929年2月再版。1932年9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一册貌似纯粹的怀旧散文,譬如《阿长与山海经》、《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藤野先生》等篇什,但文中依旧夹杂着鲁迅特有的冷嘲热讽。此书1973年人文第一版的印数为16万册,定价不足三角钱。如今恍若一梦耳。重读鲁迅的文章,感觉总是有点异样。世故老人乎?当代文豪乎?文化战士乎?左翼旗手乎?或者“绝代的杂文家”才是鲁迅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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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柯君
学生时代基本没有认真翻过鲁迅的书,显然我对于他实在是又敬又畏。《朝花夕拾》这本散文集的名字,当年学习《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时候早已烂熟于心,然而真正去翻阅,却是在十年之后。感谢Kindle,要不是书城中的书太少,我说不定还不会去翻。
虽然人们都说周作人在散文上的成就更胜一筹,但我更喜欢鲁迅这本只有寥寥数篇的小集子。老前辈的记忆力实在太好,于少年的琐事都写描写得如此分明,特别是去看五猖会被父亲唤回背书的片断,那种天真与失落的心情于内心深处激起层层涟漪。父亲的病这篇,没有写入课本也是憾事。那样的年代,西学早已东渐,而民间行医则依旧多半是混杂迷信,专坑本来绝望的病人的钱。蟋蟀入药还要抓原配,真是醉驴吃无花果,让人忍俊不禁了。
散文毕竟比杂文读起来顺畅好多,真实且直击心腑。在这个矫揉造作的年代,再读这样的文字,有如凉风习习,沁人心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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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风攸
我常常不可自抑地设想,儿时种下的香樟,竟枝繁叶茂、遮阳庇荫。夕阳微暖,透过树与叶的间隙,有型有质地打在脸上。历经时光磨砺的容颜,早已皱纹斑驳,再也承受不起“明眸皓齿”的形容。唤几个儿孙,搬一把摇椅,拿两三张老照片,老树下回忆那些似水年华,幸福而温馨。
我想鲁迅在写《朝花夕拾》的时候,是否也是这般平和,一如慈祥的长辈,向后人细细的讲诉那些动荡和欢颜。藤野先生正直而热情,范爱农的抑郁爱国,“猫”
有着正人君子的面具,祖母的民间故事生动而有趣,五猖会让我期盼却失望而归......其中我最喜欢大概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没有繁琐的笔触,只有淡淡的清闲。翻开书页,字里行间流露的是年少轻狂的纯真,让人动容。
那是一个沾满碎屑的青葱时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葚......”这样浓重的五颜六色,恰恰就是鲁迅先生童年的光彩。鸣蝉、黄蜂、云雀、蜈蚣,哪个不是他童年的伙伴,对他们的捉弄和玩笑,成就了一份烂漫的童心。记得第一次读到“覆盆子,像小珊瑚珠攒成的小球,又酸又甜,色味都比桑葚要好的远。”舌尖也开始泛着酸涩和香甜,那汁水幽幽的仿佛能滋润整个身心。
百草园里,动物和植物都是他的玩物,长妈妈的故事犹在耳边,雪地捕鸟智慧而有趣。“出门向东,走过一道石桥”便是枯燥的三味书屋。
“先生,‘怪哉’这虫是怎么回事?”这样异想天开的问题,连渊博的宿儒都脸有怒色。爬上花坛折腊梅、捉苍蝇喂蚂蚁、读着文章画绣像,这些孩子们总能在无聊的书屋中制造无限的趣味。这便是童心吧,玩是孩子的天性,玩具是孩子的天使。
回忆起自己的童年,不觉间会心一笑。那般玩乐,那些天真,来过,已离开。仰面朝天躺在树影下的草地上,耳边是禅的聒噪,以及伙伴的唏嘘欢笑。贪婪的舌尖缠绕着香草味的冰淇淋,幸福的滋味,甜甜的入口即化。
因为不小心的触碰而引发一场恶战,但是明天,明天的明天,我们依旧是快乐的伙伴。
可以趴在土堆旁,整个下午看蚂蚁搬家,看着它们,觉得自己超级伟大。
可以穿梭在水稻田间抓青蛙,然后无所畏惧的玩解剖。
可以大中午的跑去溪边堆城堡,等风把湿漉漉的自己吹干。
可以偷偷翻进邻居家的高墙,妄想拔鸡毛做毽子,却被大狗追着跑。
回忆街头巷尾乱窜的小时候,真幸福。身上充斥着青草的清香,阳光的暖意,仿佛空气中洋溢者幸福的滋味。
只是脱下稚气,我不再奢侈。所以只能思念,思念。因为曾今拥有的美好,因为如今空虚的惆怅,因为渴望回到天真烂漫的小时候。朝花夕拾,是甜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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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冰
一
三垂冈位于山西省长治市郊,也叫二冈山。五代时,沙陀王李克用在河北邢台打败了敌人,还军上党(今山西长治市),在三垂冈摆酒设宴,命伶人演唱《百年歌》(西晋诗人陆机的组诗,一共十首,每十岁为一首,唱人的一生从幼到老的悲欢离合),唱到人生衰老的那几首时,歌声甚悲,曲调凄凉,座上众人皆怆然。当时李克用年仅五岁的儿子李存勖在旁,李克用指着儿子笑着对众人说:“我老了,不中用了,希望我儿继承我的事业,二十年后,能代我征战于此!”
李克用病逝后,李存勖进位晋王,年方二十四岁。当此之时,李存勖在与后梁朱温的潞州之战中正处下风,李存勖手下多数人的意见是李克用刚死,宜罢兵休战。李存勖却力排众议,主张出其不意,长途奔袭。于是出兵上党,行军至三垂岗,叹道:“此先王置酒处也!”当时大雾弥漫,兵行雾中,能见度极低,梁军大败,李存勖凯旋而归。巧的是,战役的时间距李克用在三垂岗置酒时所说的那番话刚好二十年。
后来李存勖一鼓作气,于公元九二三年攻灭后梁,统一北方,在魏州称帝,国号为唐,不久迁都洛阳,年号“同光”,史称后唐。(见欧阳修所著《新五代史·唐本纪·庄宗》)
二
我对五代史无甚兴趣。之所以提起李存勖这段故事,是因为我对他在三垂岗说的这句话——“此先王置酒处也”——感慨不已。我常揣测,他说这句话时,心里是怎么想的呢?是祈望父亲的亡灵保佑自己马到成功?是交战前对自己的能力踌躇满志?是故地重游物是人非的伤感?还是感慨二十年的岁月弹指一挥间?
此先王置酒处也。先王没做成的事情,我做成了。先王没尽到的心愿,我尽到了。我将一往无前,君临天下。只是,先王已经不在了,也将永远看不到我的荣光。我只能在三垂岗,这块先王曾经摆酒设宴过的地方,遥祭先王。呜呼哀哉,伏惟尚飨。
三
清朝的严遂成虽然在诗人中的名气很小,但他所写的《三垂岗》却也别有一番味道。
英雄立马起沙陀,奈此朱梁跋扈何。
只手难扶唐社稷,连城犹拥晋山河。
风云帐下奇儿在,鼓角灯前老泪多。
萧瑟三垂冈下路,至今人唱百年歌。
毛泽东主席非常喜欢这首诗,曾经手抄过很多次。他对李存勖赞叹不已,曾感慨“生子当如李存勖”。
四
清朝末年,王先谦任教书院时,对学生进行了一次“古学”科目考试。题目是《李克用置酒三垂冈赋》,要求学员以李克用置酒三垂冈这一历史事件赋咏,并以“此先王置酒处也”七字为韵,也就是赋分七段,依次以“此、先、王、置、酒、处、也”七字押韵结尾。一名叫刘翰的学生获得了第八名,他的文章被作为科举需要的范文收入王先谦所编的《清嘉集初编》。
李克用置酒三垂冈赋
漳水风寒,潞城云紫;浩气横飞,雄狮直指。与诸君痛饮,血战余生;命乐部长歌,心惊不已。洒神京之清泪,藩镇无君;席部落之余威,沙陀有子。俯视六州三部,须眉更属何人;悬知万岁千秋,魂魄犹应恋此。
方李克用之克邢州也,大敌既破,我军言旋;霓旌渐远,露布纷传。虽贼满中原,饮至之仪已废;而师归故里,凯歌之乐方宣。更无围驿连车,醉教水沃;除是临江横槊,著我鞭先。
有三垂冈者,一城孤倚,四战无常;远连夹寨,近接渠乡。於是敞琼席,启瑶觞。举烽命釂,振衣远望。快马健儿,是何意态!平沙落日,无限悲凉。听百年之歌曲,玩五岁之雏郎。空怜报国无期,慕麒麟於汉代;未免誉儿有癖,傲豚犬於梁王。
座上酒龙,膝前人骥;磊块勘浇,箕裘可寄。目空十国群雄,心念廿年后事。玉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金叵罗倾倒淋漓,千杯未醉。无端长啸,刘元海同此丰神;未敢明言,周文王已先位置。
胜地长留,厥言非偶。问后日之墨縗,果当年之黄口。壮猷乍展,誓扫欃枪;陈迹重寻,依然陵阜。怅麻衣之如雪,木主来无;皎玉树以临风,山灵识否?峰峦无恙,还当陟彼高冈;杯棬空存,岂忍宜言饮酒。
雏凤音清,鼎龙髯去。先君之愿克偿,佳儿之功益著。临风惆怅,何处魂招;大雾迷漫,定知神助。生子当如是,孙仲谋尚有降书;杀人莫敢前,朱全忠闻而失箸。三百年残山賸水,留作少年角逐之场;五千人卷甲偃旗,重经老子婆娑之处。
世有好古幽人,耽吟健者;时载酒而题诗,试登高而望野。云霾沛郡,莫寻汉祖高台;日照许都,空拾魏王片瓦。回忆一门豪杰,韵事如新;剧怜五季干戈,忧怀欲写。茫茫百感,问英雄今安在哉!了了小时,岂帝王自有真也。
五
一九二六年,鲁迅先生将其所作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回忆散文结集出版,将这部回忆录性质的散文集取名《旧事重提》,后来改名为《朝花夕拾》。这也是鲁迅先生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朝花夕拾》是一本家喻户晓的散文集,是一本文学青年必读的散文集,是一本如良师益友的散文集。
《朝花夕拾》不只是为少年儿童写的,但写了许多关乎少年儿童的事,读起来兴味盎然,而且随着年岁的增加,我们总能从中读出不同的味道来,这就是鲁迅作品的魅力所在。它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叙述亲切感人,又有机地揉进了大量的描写、抒情和议论,文笔优美清新,堪称现代文学史上最高水平的回忆散文。
《朝花夕拾》中有一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入选过初中语文教材,是一曲谱写幼年往事的优美乐章。在这一脍炙人口的散文中,作者以如诗的笔触舒卷自如地为人们描绘了一个妙趣横生的童心世界。其中有一段描写在三味书屋读书的场景:
“先生自己也念书。后来,我们的声音便低下去,静下去了,只有他还大声朗读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呢;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嗬---’
我疑心这是极好的文章,因为读到这里,他总是微笑起来,而且将头仰起,摇着,向后面拗过去,拗过去。”
鲁迅先生的老师所读的句子“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坐皆惊;金叵罗,颠倒淋漓噫,千杯未醉”即是出自《李克用置酒三垂冈赋》。这篇赋,单从骈体文角度来看,写得还是很不错的,更何况它是一篇应试作文呢。
六
在我大三那一年的秋天的一个周末,阴雨连绵。闲来无事,全天窝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看十六卷版本的《鲁迅全集》。翻到第二卷的《朝花夕拾》时,心里忽然动了一下。其时这部文集早在初中时就已经接触到了,但这时候我却对这部散文集的名字而非里面的文章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其时,不必翻看里边的内容,单凭这个名字就能让人忆及往事,浮想联翩。正如法国作家马塞尔·普鲁斯特的那本书一样,你根本不必通读这长达七部十五卷二百三十一万字的内容,只看书名就足够了——《追忆逝水年华》。
“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象朵永不凋零的花。陪我经过那风吹雨打,看世事无常,看沧桑变化。”《朝花夕拾》记载的其时是一个梦,一个童年之梦。当你长大了,梦醒了以后,你会发现现实和梦境实在是相差太远,但我们又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点,于是只好怀旧,旧事重提,朝花夕拾。不信的话,你看鲁迅先生所说:“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菱角、罗汉豆、茭白、香瓜。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都曾是使我思乡的蛊惑。后来,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也不过如此;惟独在记忆上,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他们也许要哄骗我一生,使我时时反顾。”
这个五一假期,很多七〇后、八〇后都走进电影院,观看一部叫做《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的电影。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年轻人看《新白娘子传奇》、唱《红日》,男生理着"郭富城头",所有这些细节,无一不点燃了一代人有关青春的集体记忆。每个人的青春都有着挥之不去的故事,每个人的青春也有着时代的烙印。在这部电影里,无论是音乐,还是故事,都充满着浓浓的怀旧味道。曾经在那个年代走过大学岁月的观众,看完电影后,感触颇深。其时,《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的大卖,与电影无关,与怀旧有染。
“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
终于有一天,你不再问暗恋的人“在吗”,你开始渐渐地不在网上发表心情,不再和太多人说自己的事情。偶尔和老友发发牢骚,却也只是寒暄那么几句。头像永远是灰色的,你就像个路人,手机每天就那么几条短信,你开始感情变得空旷,提不起兴致,也不知道为什么活着,却也怕死。对过去很怀念,对未来很迷茫,对现在很无奈。你没太多的朋友,一直以来是一个人。生日的时候,也只是自己犒劳下自己。你开始回忆,开始明白时间的宝贵,开始后悔当初没有抓紧某些人某些事,后悔的好多。这时候你才发现,自己真的老了。
“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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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帅最
先生的文章看多了,语言上大抵难免惹上一些先生的颜色,然而我很喜欢,我也希望你们能喜欢。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要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由于实在喜欢,我专门下载了朗读版,放在手机里,MP3上,经常单曲循环。它给我的感觉又胜于音乐,充满童趣与回忆,朗读者的声音更是相得益彰。我以为,这东西一定能陪我一辈子的。 先前看到过一篇大江健三郎的文章,他的母亲也很爱看鲁迅先生的书,作为一生的读书寄托,并希望她的儿子也能够喜欢,并且写出这样的文字。 很巧,我的母亲也很喜欢。她整天天都辛苦干活养家,没什么爱好,有事会看书,并且只看鲁迅先生写的。她说读了很有感觉。我窃想,这感觉里一定饱含了回忆。母亲读过高中,成绩很好,镇上出了名,现在大人们还经常提及,并且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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