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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的艺术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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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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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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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3 22:5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谋杀的艺术》内容简介:在《谋杀的艺术》这个艺术现场,一切都超乎想象。这里,每件艺术作品都是活的,它们就是活生生的人。他们是一块块画布,经过严格挑选,细致打磨,经由艺术家之手,成为完美画作,乃至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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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
    发表于 2013-7-21 22:02:27 | 只看该作者
      来源:东方早报
      作者:李继宏
        
        
      何塞·卡洛斯·索莫萨(Jose Carlos Somoza)1959年生于古巴,翌年由于政治原因,全家移居西班牙。索莫萨大学念的是医学和精神病学专业,但最终走上了文学的道路,自从1994年发表处女作Planos以来,出版了十五部作品,获得许多文学奖项,包括2002年由英国犯罪小说家协会颁发给其代表作《洞穴》的金匕首奖,是当今西班牙最负盛名的作家之一。到目前为止,何塞·卡洛斯·索莫萨已经有三部作品和中国读者见面。他去年7月份曾到上海和北京参加塞万提斯学院的活动,得到许多读者的喜爱和热捧。这次受《上海书评》的委托,我以《洞穴》中文版译者的身份,跟他聊起了小说的艺术。
        
        
      
        
           我知道你在1994年出版了第一部小说,但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写的呢?你最喜欢的作家是谁?
        
         索莫萨:其实我从八岁就开始写小说了,现在还保留着那些稿件,它们对我来说是一种很特别的财富。说来也好玩,那时候我并没想到要当作家。我写小说,是因为那很吸引我,我喜欢利用空闲的时间来创作各种故事。只是到了1994年前后,我才下定决心去试一试,开始把书稿投给几家出版商。
        
         说到最喜欢的作家,那就多啦,他们分属于几个级别和领域:比如说我最喜欢威廉·莎士比亚和克维多(弗朗西斯科·戈麦斯·德·克维多,著名的西班牙作家,生活在十六世纪和十七世纪——编者注,下同),喜欢但丁、博尔赫斯、斯蒂文森(苏格兰小说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金银岛》作者)、纳博科夫和爱伦·坡等经典作家;但是呢,我也欣赏洛夫克拉夫特(霍华德·菲利普斯·洛夫克拉夫特,美国科幻和奇幻作家),甚至觉得斯蒂芬·金也不错。我喜欢许多不同的作家,从来不因为他们是经典作家就青眼有加,或者因为他们是通俗作家就另眼相看。但莎士比亚的作品是那种我愿意随身带到荒岛上的图书。
        
        当一名全职作家的最大困难或者说麻烦是什么?你是怎么应付的?
        
         索莫萨:就像我有个作家朋友说过的:“我们这些作家有个坏习惯,就是每天都要吃饭。”确实如此,在攀登了这些灵感的高山和探索了这些皑皑的雪峰之后,我们不得不回到下方的现实世界,不得不设法接受现实世界的沉闷和繁琐。当手头比较拮据的时候,如何解决好日常生活确实是个大问题,但我想关键还是我们的作品能够给我们带来许多快乐,以及我们在每部作品中都会努力去提高自己的水平。这是任何危机都无法从我们手上夺走的东西!
        
         我太太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她总是很信任我,相信我有能力写出好作品。所以她很努力地工作,我则很努力地写作。她赚钱养家,我则梦想着有朝一日我也能赚到钱。后来我第一部小说卖给了出版商,我的梦想终于成真了。不过呢,要是把生活奉献给写作,你会发现一个道理,就是你的人生不会永远处在一个层面上,有时候是高山,有时候是低谷。许多不久以前非常著名的作家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记得。甚至作家的生活也总是在好运和霉运之间来回波动。这是个很辛苦的职业,你必须非常热爱它才行。
        
        现实生活对我们这些文学工作者来说确实很让人心烦。你是如何平衡丈夫、父亲和虚拟世界的创造者这几个身份的呢?
        
         索莫萨:这是个好问题。我是如何做到的呢?我也想知道啊!我想这里面的关键是“爱”:爱你的家人,爱你的作品。你可以设法将不同的爱放进不同的房间,然后给每个房间不同程度的爱和关怀。你之所以这么问,其实等于问我如何同时去爱我的父母、妻子、孩子和朋友。但这些是不同种类的爱,一个人可以分别去感受它们。
        
        你在个人网站上说你总是努力地让每部作品讲述一个不同的故事。看上去你确实做到了。你的作品的内容和主题非常丰富多变。但你这些灵感都是从哪里来的呢?你为什么特别喜欢写悬疑类的小说呢?
        
         索莫萨:我坚定地相信,写作实际上是我们人类仅剩的魔法。因为有了它,我们能够创造出新的世界,并生活在其中,安排各种命运,影响各种生活。由于这个原因,我总是努力在每部新小说中讲述一个全新的故事,营造一个全新的世界(为什么要在一个世界中浪费这样神奇的能力呢?),但这些作品也有共同的地方,那就是神秘而好玩。我写作的信条是,让读者在看我的作品时享受到的乐趣,和我创作它们时得到的乐趣一样多,甚至更多。
        
         但是你问我那些灵感是从哪里来的,我真的不知道。每当感到有创作的需要,我就会无拘无束地动笔。我总是觉得有必要将某个故事写出来,然后努力地写,但我不知道最初这种必要性是怎么来的。我写艺术题材(比如说《谋杀的艺术》)时是这样,写古希腊(比如说《洞穴》)或者量子物理(比如说《时光闪电》)题材时也是这样。我没有办法对那种必要性说“不”!当然,所有这些主题都是我感兴趣的,我总觉得它们定义了我们的文化和行为,但这种兴趣的真正来源我并不清楚。
        
         我向来认为悬疑小说就像迷宫,身为作者,你可以带着读者从头走到尾。这种理念在写作时是很有用的,因为在那个过程中,在读者和你共同穿过迷宫的时候,你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这好比玩游戏:作者和读者竞相要找出书里的“秘密”,等到“秘密”最后被破解的时候,双方都会感到很满意。除此以外,我觉得生活本身是一部悬疑小说,很好的悬疑小说,结尾是一桩命案——毕竟我们每个人都会死,而且生活里有许多需要我们去弄清楚的神秘现象和谜团。所以在我看来,悬疑小说其实是关于现实生活的小说。
        
        你能告诉我们创作一部小说的所有步骤吗?比如说,你的想法是从哪里来的,在什么地方写,写多长时间,完成初稿后,你会不会修改它?
        
         索莫萨:我不知道我每部作品的最初想法是从哪里来的。我只知道我非写不可。然后我会列出详细的资料,写下很长的提纲,以便知道我会写出什么样的作品来。这有点像旅行者,在出门之前总要查看地图,做做攻略。这个过程通常需要六个月到一年,然后初稿就出来啦。我当然会对其进行修改,而且我已经发现,我年纪越大,对初稿就修改得越多。谢天谢地,我总有一天会死的,不然的话,我将来会永远在修改我的书稿。
        
        说到修改,根据我自己的经验,你修改得越多,作品的语言和结构会越精致,但与此同时,它的感情色彩可能会越淡。在语言的艺术中,理智与情感似乎存在着一种不可调和的矛盾。你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呢?你如何平衡这两者,或者更倾向于哪个方面?
        
         索莫萨:我倒认为有个问题更加重要:你修改得越多,也许表达的方式确实越好,但这意味着你创造出一部更好的作品吗?我想说的是,修改能够提高一部作品的价值吗?比如说一部作品本来是五分,经过修改之后,它能达到六分、七分吗?这道“修改过的小说=更优秀的小说”的方程式是正确的吗?像福楼拜那样的作家通常会给出肯定的答案,普遍来说,只要愿意花费心血去修改,你能创造出更好的作品。但我敢说像维克多·雨果那样的作家是不会同意的!你刚才提到了“感情色彩”这个词,但也许一部小说的好坏与它的感情色彩浓郁与否无关。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如果你修改了几次之后发现它变得更好了,那没问题;但假如你的初稿比修改稿更好(这完全有可能),那你就要小心啦!我想你需要先弄清楚自己是哪类作家,而这并不是短短几天就能解决的问题。
        
        你是如何开始创作《洞穴》的呢?藏秘法的构思非常聪明!它不仅是一种原创性的文学工具,也是整部作品的基础结构。你能跟我们说说你是怎么获得这个灵感并将其整合到小说里面去的吗?写之前应该看过很多有关古希腊的图书吧?
        
         索莫萨:我先是把那部小说的正文部分写好,然后意识到光有正文是不完整的,需要有个翻译家来让这部分文字变得像真正的古希腊著作。于是我只好在注释部分引入了我的翻译家,而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从头重写了整部小说。但我还需要在正文中隐藏某些线索,以便我的翻译家能够察觉到它们。后来有一天,我看到一篇关于回形绘画(anamorphosis)的文章;那是一种特殊的绘画技巧,画出来的物体都是扭曲的,但如果你从特定的角度看的话,就能看到画家真正想要表达的景象……我想办法给文本创造了同样的东西。所以藏秘法就是将某些对象“隐藏”在文本里,只有细心的读者能够体会到它们的存在。
        
         在创作每一部小说之前,我都会尽量去读许多图书,写《洞穴》的时候当然也不例外。当时对我来说也是“古代”,因为那些年我没有互联网,所以不得不到许多公共图书馆去查找必要的资料。我记得有一天,我从某个图书馆走出来,手里拎着满满两大袋书,当时遇到了一个朋友,他打开袋子,看了看里面的书,然后吃惊地说:“老兄,你真是疯啦!”
        
        我知道许多作品并不是一气呵成的。在写不下去的时候,你会怎么做呢?能给我们举个例子吗?
        
         索莫萨:如果我写不下去,那麻烦就大啦。我曾经有一两次遭遇到这种可怕的事情,当时觉得非常绝望。对我来说,解决这种问题的办法是,先弄清楚我是在什么阶段遇到这种困难:如果刚刚写了个开头,那么我可以考虑放弃,但话又说回来,做出这样的决定对我来说是很难的,因为我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不能把它写好——而这恰恰又是因为我才刚刚写了个开头!但如果我已经写了一半,甚至更多,这种情况当然是最糟糕的。这时候,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先停下来,然后再继续。这有点像去爬一座很高的山,有时候你会觉得你不行了,需要停下来。可是难道就这样原路返回吗?那肯定也不行。你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继续往上爬!
        
        构成好小说的要素是什么?或者换句话说,好小说的标准是什么?
        
         索莫萨:我曾经到爱尔兰参加一个文学节,有幸结识了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若泽·萨拉马戈(那里只有我们两个人会说西班牙语)。当时他对我说,好的小说就像好的桌子,你必须让它同时拥有三四条同等长度的桌腿,这样桌子才不会失衡;就小说而言,这三条腿分别是人物、理路和文笔;人物形象鲜明、行文理路清楚、文笔流畅优雅是一部好小说的必备要素。我想他的意思是,小说应该或者必须是各种力量的完美平衡。如果把这三条腿中的一条弄得太长或者太短,你写出来的小说就会失去平衡。反正我向来更重视人物形象的塑造,就像威尔基·科林斯(十九世纪英国小说家,代表作有《白衣女人》和《月亮宝石》)说过的,只要人物塑造得足够好,一切尽在不言中。
        
        去年我们见面的时候,你说你正在写一部新小说,现在写好了吗?你能向你在中国的读者介绍一下吗?或者你不愿意在正式出版之前讨论它,那么请谈谈你最近出版的小说。
        
         索莫萨:是的,新小说我已经写好。我通常不会谈论自己尚未出版的作品。我只愿意说我为这部新小说感到非常自豪,也相信我的读者会很喜欢它。我最近出版的小说是《四重故事》(Tetrammeron)。这是一部小说,但也是一部短篇故事集,有点像俄罗斯套娃,一个故事套着一个故事。有个女学生和她的老师、同学去访问一位隐士,然后迷路了,我由此入手,讲述了这个女孩和她在那地方遇到的几个怪人的故事,还有那些怪人告诉她的故事。这部小说有点像《爱丽丝漫游仙境》,我设法营造出一种恐怖和有点色情的氛围,也涉及自我觉醒的主题。
        
        给那些想当小说家的文学青年几个建议吧。
        
         索莫萨:最好的建议是亲自写一部小说。这个建议乍看之下好像是废话,但其实并不是。许多年轻人只是幻想或者期待自己成为作家,却从来不把这种想法付诸实践。他们需要坐下来,动手写完一部小说。然后不管写得很好还是很烂,不管是否得到出版,不管大获成功还是一败涂地,总之不管这部小说最终的命运如何,他们需要再写一部。他们需要不断地重复这个过程,然后下面三种情况至少将有一种会出现:一、他们终于有一部小说得到出版;二、他们发现自己其实不喜欢当作家;三、他们死了。然后,根据我的经验,尤其是最后一种情况出现以后,他们就不需要任何这方面的建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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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3-9-5 21:34:16 | 只看该作者
              超戏剧行为艺术大师范·提许两幅价值上千万欧元的画作在展出期间被人毁坏,大师的新作即将展出,安保人员要防止新画在展出期间被破坏,并努力擒住这个擅长伪装、且有内鬼相助的罪犯。如果只看简介,对于被好莱坞编剧浸染过的读者来说,西班牙作家何塞·卡洛斯·索莫萨《谋杀的艺术》这样的故事主线,实在是太小儿科了。而且,小说中关于推理的内容实在很少,寻找罪犯的过程没有多少智力的较量和惊险的交锋,安保人员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和技术搜索就锁定了目标。最终追寻罪犯的过程也没有太多悬念。无论怎么看起来,以这样的情节支撑起来的侦探小说,难免令人感到乏味。
              不过这毕竟是侦探推理小说界大奖“金匕首奖”得主的大作。索莫萨凭借其想象力,创造出了并不存在的“超戏剧行为艺术”这一艺术流派。所谓“超戏剧行为艺术”,是将人体彩绘、戏剧、行为艺术、雕塑等结合起来的绘画方式。所用的画布就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这些模特经常要每天持续数小时保持高难度的造型,而在极端的“玷污艺术”中会被虐待,甚至会被剖开皮肤在骨头上“作画”。这些画可以展览,可以供私人收藏,也可以被做成台灯、烟灰缸、咖啡壶等被使用。而范·提许被毁坏的画作其实是三个血肉之躯,凶手让他们清醒的时候看着自己被大卸八块,这就让读者很快就超越了新颖和惊奇,只剩下惊悚。当最终谜底揭开时更让人不寒而栗,原来包括杀人、追捕等所有的这一切,都是范·提许设计的自己最后一幅作品的一部分。
              其实,这场以艺术之名而精心策划的变态杀戮,与艺术并无关联。作者在这里试图追寻艺术与非艺术之间越来越模糊的界限,这也许是对二十世纪中后期以来有些实验性艺术的质疑。超戏剧行为艺术明显带有些摧残人体和奴隶买卖色彩的行为,其本质是反艺术、反人性的,却像瘟疫一样扩散,发展成了蔚为壮观的艺术潮流,更引来无数拥趸。实际上这些所谓的艺术作品其实很多时候只是故弄玄虚和自说自话,大师级人物范·提许本人并不具有传统的绘画技能。但是很多人像被洗脑了一样盲目跟从。作为画布的克莱拉自不必说,连坚定理智的伍德小姐最后也被同化,试图阻止营救克莱拉以帮助范提许完成遗愿。虽然超戏剧行为艺术是虚构的,正如作者对金钱对艺术的侵蚀让忧心忡忡,正如在他后记中所说“我认为如果有人发现可以从中牟利的话,道德上的考量是不会阻止这个人体市场以我书中相似或者更夸张的方式繁荣起来”。
              超戏剧行为艺术能成为时代潮流,源于范·提许利用金钱来到处推广,更在于它成了具有高额利润的营生。那些艺术品在本质上其实是一些时髦的消费品。范·提许之所以利用血腥的手法来创作最后的作品,其实也是为了挽救其开始受到挑战的市场前景。而且,范·提许基金会的负责人们不断强调“金钱就是艺术”,这个财大气粗的组织可以对各国的政要施压,直接影响罪案的侦缉,更能令很多嫌疑人神秘消失。
              《谋杀的艺术》实际上已超越了侦探推理小说,更像是反乌托邦小说。不过,小说结局的相对圆满在某种程度上使得其缺少了反乌托邦小说的悲剧感和沉重感。此外,小说中许多与主线无关的任务背景介绍过分细碎,读起来感觉拖沓冗长,不够明快。总体来看,整个小说显得有些杂糅,作者试图超越畅销小说外壳去飞翔,最终在一番忙乱后还是回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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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3-9-13 12:40:45 | 只看该作者
      听书名以为是讲杀人犯的变态杀人史的书,看了才知道原来重点是在艺术而不是谋杀。
      整本书都在说艺术,艺术中其实又有杀气。
      博施在我们看来可能算正常人,可是他在书里的世界却显得过时又突兀。
      到底怎样算正常,怎样又算不正常?
      其实这世界没有正常和不正常,只取决于你是不是与众不同。而博施在那个世界里,就是与众不同。
      我为最后的结局感到惋惜。但应该也有人为最后的结局感到庆幸。区别就在于是不是把书里的世界观接纳为“正常”。
      书的点睛之笔或许在于作者的话:如果有人发现可以从中牟利的话,道德上的考量是不会阻止这个人体市场以我书中相似或者更夸张的方式繁荣起来的。
      存在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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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13-9-19 01:27:36 | 只看该作者
      在图书馆看到的,一般西班牙作家的书很少看,应该说欧洲作家的书都很少看,我基本只看美国作家的书,可能是因为写作习惯和人名的问题——欧洲作家都比较罗嗦,描写心理活动什麽的,名字也起的怪怪的,老是记不住。我在图书馆现在就想借新书,看到有新书出现就会拿在手里翻一下——一般先看简介,然后看看第一段,吸引我的话就借回来看看。这本书的简介基本没有,话说的很含糊,但其中讲到了画家和艺术品,我就想看看了。而且一开始看到这本书我以为是“谋杀的解析”的再版,两个名字太像了,晕死。今天花了半天时间一口气看完,很激动,赶紧上来写两句:如果这真的是艺术的未来的话,那真的还是有点吓人的——一件真人的雕塑、绘画放在你屋子里,你能想象博物馆、艺术馆里的作品都是活人,等闭馆了他们就从台座上走下来,洗去颜色,然后回家?他们的职业就是“画布”。这个未来实在太惊悚了,不过联想到现代艺术的某些作品,你会觉得这个未来也不是那么遥不可及的,真的会有可能成真的。里面的谋杀案比较简单,只是这个背景我觉得很有意思,里面大量人体家具、人体雕塑的描写栩栩如生,头脑中会形成画面,能拍成电影就好了!我决定去找作者的前一本小说“洞穴”来看看,听说也很精彩!明天就把这本小说带去给我几个好朋友看看,希望他们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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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3-9-19 04:03:4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这是一张由人弓起而成的椅子,你坐上去的时候,屁股会不会微微颤抖?
      
      自始至终,Jose在问一个核心的问题:人可否被物化?
      
      人体绘画的‘画布’,人体装饰品,艺震的参展者...是人?还是物体。 主观上,是否他们仍将自己看作人——正在‘工作’的‘人’?客观讲,是否买家和参观者将其视为‘人’,抑或只是像‘人’的物体(艺术品)?
      
      若物化,便是否定了人的意志,尊严,思想,情感,只将其看作一件物品(或许制作精良,举世无双)。物化之后,艺术品的特别之处在于这件‘物品’的金钱价值也许远高于那个成为艺术品的‘人体’本身。 由此而推,是否可以因为‘艺术品’的价值远高于‘人’,而使物化合理化?
      
      最终的结局,是保安总监的一颗子弹毁掉了那件也许可以流芳百世的‘艺术品’,只为了拯救一条无辜的生命。但似乎连救人者自身都在否定这种救‘人’而忽略‘艺术品’的行为,认为自己是错的,遑论众多艺术爱好者,专家等等。
      
      Jose的眼中,人许是不能够被物化的,虽然这种现实中的物化进程他无力阻拦。
      
      人体绘画虽为虚构,却不过是将现实推入极端而得到的一个必然结果而已。现实中,模特们不过被看作衣架,他们的独立的情感,思想被抹杀,留下的不过是设计师想要通过这幅躯壳传达出的品牌的内涵和性灵。再推而广之,所有的对于‘专业’有要求的职业,亦不过是把人的性灵抹煞,捏出一个个符合规格的运转良好的律师,医生,记者,会计师,金融分析师。愈专业,愈可以抛开私人感情,愈可以忍受齿轮运转时不可避免产生的种种摩擦矛盾并一一化解。
      
      到最后,现实中仍然保留人本主义和自然主义之魂的,只剩下了艺术家。但他们,在人体上作画的时候,也许也会忘记了这一点。
      
      这就是答案:物化的艺术=谋杀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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