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是有多欢喜《欢喜》呀。林语堂说过,人生三大幸事莫过于半躺在床上悠闲地看书,并且就那么巧,这书的字里行间正好说出了你在一直以来想说却无法表达的话。
这本小说写于冯唐17岁。虽然客观上说,确实在写法上有一些故意的堆砌与散漫。而且我比较不喜欢的是他在文中时常引用的那些个古典著作与诗词。这是一件值得炫耀的,毕竟一个17岁的孩子能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书籍已经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且不管它是否真的读懂了,不过出口就是引证某某古典名著的学生,我怀疑他在高中生的群体中能否生存下去,就算可以应该也是教室角落的孤僻青年吧。还是正如书中所说,那个时候的他们的日子还没被各种mp3,psp,dota所占领,于是将一切寄予书本中?我还是不大相信这个说法,毕竟哪个时代不爱读书的孩子比爱读书的多吧。
我不禁回忆起自己的17岁,不对,我的高中应该只有15岁吧。那个时候我们的业余寄托都放在席绢,琼瑶和卡带上,直至后来小四同学的走红,说到这我都想羞怯的掩面,姐也曾是四姑娘的忠诚追随者呀。多年以后看《圈里圈外》才意识到,那个时候热烈追捧的《梦》也不过是被人巧妙的将整个故事从社会搬进了校园,多加了几个帅哥而已。直到大学以后才意识到自己成长的整个大环境的闭塞,以至于我们在初次接触那些带劲的语言和奔放的情节时才会如此的被吸引了。其实这也怪不了环境,可学习的渠道还是有很多,只是不知道当时我们的精力都放在哪里了?一起上厕所?还是整天算计时间跟某个暗恋对象不期而遇?但这才是我们的专属的时光。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秋水的很多话都像是说出了我的心声。你能体会欣赏阳光,蓝天和小草的那种欢欣么?你能体会在专属于自己的房间里主宰自己的气息沉浸的感觉么?你有过这样一种复杂的体会么?一场好电影演完,壁灯骤然亮起来,映出周围惨白而面无表情的脸,木然地站起,机械地向外走。一本好小说读完,略含倦怠地合上,窗外是一方黯蓝色的天,一盏灯也没有,一切都睡了,只剩下我自己。一副造型颜色都极普通极普通,知名度却极高的画,看了不知道多少次,也看不出什么深意。一个阴阴的下午,偶然路过美术馆,再下一次从画面前走过,无意地一回头,目光停在画面上,心里一紧,脚步再也移不动了....
故事的结束,跟任何一个青春期的小爱恋一样。 我总相信任何一个故事都还是在某个空间里继续着。在已经告别那段岁月很久以后再读到这样一本书,让我在午夜真真实实感觉到一阵欢喜。不管现在的环境与日子再怎么现实,就让我这个浪漫主义者,闭上现实的眼睛,用心去接受并保存这份难得的温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