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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Day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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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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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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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8 21:44: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It’s 1988 and Dexter Mayhew and Emma Morley have only just met. But after only one day together, they cannot stop thinking about one another. Over twenty years, snapshots of that relationship a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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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8-4 04:47:10 | 只看该作者
      “有些日子里,你一觉醒来,诸事完美。”
      读原著,手上略显粗糙的小本书。跟电影相比,文字堆砌起来的世界,更无坚不摧,你会从不悲不喜的字句中,找到痛点,这使我折服于这位作品不多的小说家,他的行文没有太多花哨,断句也是,甚至有点严肃。但并不妨碍,这是一个爱情故事,有点悲伤,但不全是。
      再看电影海报上,安妮海瑟薇和吉姆斯特加斯,似一对拥吻的恋人,她蓬松有些乱的头发,他皱巴巴的西装外套,时间永远定格在1988年7月15日的爱丁堡街头。
        
      当再站在亚瑟王座的山顶上,对面是安静的荷里路德宫,十月份的爱丁堡已经很冷,风很大,耳边仿佛响起We  had  today 。绵密铺陈的弦乐,回旋反复着,顺着高岗林间的风,螺旋式缠绕其中,像是哀愁,又有温柔。那种挥之不去,若有若无的释然,在整本书里,得到最后的释放。想要看得明白,就要先痛彻心扉。虽然痛楚消逝的速度很慢,慢的腐蚀人心,但之后的平静,也来的更让人心安。不得不承认,漫长的岁月中,时间带走了我们身边最美丽的人。艾玛和德克斯特的故事,何尝不是一个如泣如诉的心愿。不要离开,在一起的心愿。朴素,也艰难。
      
      你经过的每一家老书店,小饭馆,简陋的公寓楼,可能都会有一个艾玛,她规规矩矩的过着日子,有一个期望达成的目标,但若落空,也不会太过失望,她会继续走下去,穿着那件旧毛衣,推着掉漆的自行车,冒着伦敦四季无休的雨,在你身边无声的经过。就是这样的艾玛,才让她对感情的坚持,如此无声,看似毫无牵绊,其实她早已交出了她的心。这就是艾玛,或者也可能是每一个平凡的人,努力,认真,也害怕露怯,总是带着笑容,坚强自知,直到遇上他,亲爱的德克斯特。
        
      她总是这样给他写信,亲爱的德。
      德克斯特可能是每一个女孩都曾遇到过得那种混蛋,英俊,多情,对世界有着野心,及时享乐,懂得如何调情,他偶尔专注于你的样子,格外迷人。他是一场朝不保夕的好梦,随时开始,随时结束。或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停留。而那个年轻的,无忧无惧的德克斯特,也将因此在以后付出代价,但上帝是公平的,会派一个人陪伴着他。很不巧,艾玛和德克斯特遇上了。从1988年开始,以时间为坐标,像渐撕渐少的日历,演绎着他们的故事,就像一艘慢悠悠,却无人抱怨的陈年渡轮,随着时间的嘎吱嘎吱声缓缓前行,行驶过一个又一个关口,他们一同成长,坚守分寸,相约每一年的7月15日都见一面。他们不是情人,不是普通朋友,是那种急于分享一切喜悦,忧愁,为之分担的特殊的人,她写长篇的书信,日记,他站在陌生城市的电话亭里,对着熟悉的声音痛哭流涕,就像他们在一起。可他同时也那么的遥远,光鲜亮丽,挽着漂亮的姑娘,神气的站在她不曾去过的世界里,似乎艾玛也曾无数次酝酿要离开他的决心,离开他,交新的男朋友,即使不怎么喜欢,离开他,即使很喜欢他,德克斯特。每一次犹豫,就会想起他那温柔,湿漉漉的眼神,像雨后的鹿,他握住她的手,说着沉沉的话:“艾玛,我很不愿去想你坐在那间一股怪味的破公寓里,饱受噪音之苦、头顶没有灯罩的灯泡,或坐在那间洗衣房的样子。就算是我感伤过度吧。但你是全世界我最迫不及待想见到的人。”
        
      她投降了,她无法抵抗,这个男人早已在她的生命里,留下轨迹。
      我想,或许一个女人一生都在和一个男孩谈恋爱,他们永远长不大,他们伤透了我们的心。
      但我们仍然爱他。
        
      经过风华正茂的年纪,德克斯特和所有男人一样,付出代价,经历一场场战役。他失去了他最爱的母亲,他彻夜酗酒后会倍感疲惫,他的事业渐渐下滑,他变成了一个滑稽的小丑,孤独的守着生活,婚姻,他的眼中几度无光,但他突然意识到,他还有艾玛,哦,亲爱的艾。他曾经写过一封信给她,却没有寄出。我们总是猜不透我自己的想法,乱,闹,怕惹人笑,只能自己狼吞虎咽的作罢。2003年,只一件行李箱,风衣的德克斯,离了婚,去了巴黎,为了艾玛。
        
      巴黎真美,日光充沛,艾玛剪了利索的短发,戴着墨镜,闪躲着他看向她的目光。德克斯特觉察到这种疏离,他有些心灰,却也自知,现如今的自己,这么糟糕的自己,配不上越发美丽的艾玛,他拉耸着肩,沮丧的想着,最终他还是失去了她。数年过去,当初那个艾玛爱着的男孩,还在吗。
        
      答案是,当然。
      之后的事,真的不想再讲,多想就停留在最美的一刻。
      有些日子里,你一觉醒来,诸事完美。
        
      但命运这个始作俑者,却不以为然,一切并未尘埃落定。
      2006年,艾玛死于一场车祸。2007年,德克斯酗酒,颓废,不成人形。2009年,一切好转。2011年,7月15日,德克斯带着与前妻的小女儿,再次登上亚瑟王座的山顶,一切都变了。如何抵住时间洪流,爱着一个人,即使全然不可能。或许这一天,死亡和失去,已经不再重要。
        
      一切都未曾改变。
      回到1988年的7月15日,那时的艾玛和德克斯,大笑着,吃力的爬上山顶,俯瞰着整个爱丁堡,他们搭着肩,年轻的脸上写满未知,谁都不知道以后的十年是怎样,是纠缠,是坎坷,是虐,是怨,还是只能是个漫长无果的心愿。此刻,这样的忧愁并不重要。
      
      艾玛和德克斯特,德克斯特和艾玛,再来一个拥抱吧,我的爱人。晨光里分外美丽,他们道声再见。
      朝花夕拾,二十年如一天,足矣。
      
      
      (刊稿)
      2012.10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8-13 01:36:21 | 只看该作者
          昨天晚上看完这本书,今天一早起床,脑子里总是想起“It is written。”这句话,当然这不是出自此书的话。
      
        两人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走到了一起。
        朋友说喜欢“I love you so much, but I don't like you any more.”但是我始终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爱情这东西,我始终都不明白。
      
        我只是觉得It is written.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8-22 07:39:4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故事平铺直述下来,Dex从来都不懂得什么是爱,但当他离婚后想起心里深深挂念的那个人,才知道原来一直爱着的只有Ema。Ema却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爱着Dex,只有和他在一起时,才会很无拘无束的快乐,但她同时明白Dex是一个不值得,或者说不能够去爱的人,一次一次的告诫自己去离开,当Dex站在身前说着我爱你时,心里那一块再次泛滥,…………,他们深深爱着彼此,却等了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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