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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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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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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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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4 15:3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录了 23到26岁的一些生活 点滴感受
      2007~2010 NOTHING NEW

    作者简介
      26yr/183cm/66kg
      卧室写字 厨房工作 心中有爱 脚下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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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2-9-4 16:00:34 | 只看该作者
            那时候我们还在一起,夏天。没完没了的试卷,没完没了的你,去书店买了一本《橙》,天气太热,书皮的颜色掉了,整个手都是红红的。
      
      
            去学校的时候你已经到了,轻轻的笑着,你招牌的笑,我如今依旧无边怀念的笑。我把《橙》给你,告诉你是新的书,因为我知道你爱看,我曾送过你《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我的那一份在这里,而你的呢?
      
      
      
           我没有告诉你我并没有看就给你了,我直到高考完都没有看过《橙》,看完一遍之后不敢看第二遍,我怕我会想你,虽然现在我就在想你,我的小爱人。可我们都清楚我们分开了,一颗种子就算发芽了,但是他也没有承诺可以开花,就是这样,我们终于不用再互相伤害了,亲爱的,这样多好?
      
      
      
            我从始至终没有说过爱你,因为我清楚,你知道我多爱你,可现在用不着了,我们分开了,分开了。就是那么简单。
      
           亲爱的。我爱你。永世不见。万福金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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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2-9-4 16:00:34 | 只看该作者
      之前安東尼的書都有買。
      
      為了找些『什麼』,把所有他的書都拿出來看。
      
      第一本是 『陪安東尼度過漫長歲月』,
      
      其實都不太記得是什麼時候買的了,
      
      反正是第一刷吧
      
      白白的封皮,裏面是綠色的字。
      
      現在再翻的時候紙都有些發黃了。。
      
      誒 話說那時的 柯艾 都還沒有成立呢。
      
      扉頁上寫的是C&A
      
      第二本的『陪安東尼度過漫長歲月』,
      
      紙質是有比上一本好很多,
      
      每次看的時候都有一種穿越時間的感覺,
      
      看著日期都在想,
      
      那時的我幾歲,都在幹些什麼,
      
      甚至還把自己的日記拿出來看。
      
      記得去年陳老師在墨爾本開演唱會的時候,
      
      有人說在現場看見安東尼了。
      
      蒐集了安東尼出現過的歌詞,
      
      五月天,陳綺貞,莫文蔚,
      
      哦買噶我一直再想當時的我一定很目中無人所以這麼些歌手沒有早一點去聽。。。。
      
      好後悔
      
      覺得讀他的書的時候 或許感覺就像他描述的那種感覺吧
      
      好像有一點憂傷
      
      但是他會說 有些都是他笑著寫的啊
      
      有些事 有時會在不禁意間溜走
      
      總要去紀錄一下
      
      其實 真的 我忘記了好多
      
      對不起 或者 謝謝你
      
      不管我是笑著 還是 哭著
      
      那些已經沒有了當初的感覺與感動
      
      寫這些的時候也會覺得莫名其妙
      
      那就不要管了
      
      低頭看書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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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2-9-4 16:00:34 | 只看该作者
      记得在一个白色的床头柜上,安放着橙。
      随意翻开几页,不闻书香。
      其中云云,尽皆不知。
      
      偶然间,发现兔子成了头像。
      后知后觉原来那只兔子,就叫安东尼。
      
      你好吗?安东尼。
      昨晚的你,是否会想念好久不见的我。
      
      其实我也姓安,一个生命中很重要的人给的。
      不是父母。
      其实我的名字也有个尼,一个天使般的人取的。
      不是朋友。
      
      保重,安XX。道一句,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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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发表于 2012-9-4 16:00:34 | 只看该作者
      明明还有个千字什么的报告要写 结果在刷了会微博 豆瓣 看了一集电视剧后 又莫名的来写 书评了> <
      
      原来 橙都是两年前出的了 中间的那一段时间 怎么都忘了 不对 应该还是记得 那段时间 正是在苦苦挣扎的时候啊 正是过去生命里比较重要的一段时间啊 被各种压力所淹没的时间 然后在某个午后跑到书店 去买了橙 早都忘记了 当时的读书时候的感受了 脑海里只剩下 一大片的橙色 以及首页 送给妈妈的话
      
      读别人的生活记录 总是比较容易得 可以在心里默默的 说好的话 以及不好的话 能够有勇气 把自己的生活拿到大众眼里的人 我总是特别佩服的
      生活本就不容易了 还要接受更多的来自陌生人的不同的话语 真是不容易啊(我再 感叹些啥啊T T)
      
      生活 和 日子 中文的词义真是好玩 如果再加上动词 过生活或过日子 给人的感觉 又不一样了 我喜欢过生活的感觉 但是更喜欢过日子的实在 人生的奇妙之处 不是人生是否可以成功 应该是今天的你 无法预知明天的你是怎么样的 那种对生活的期待感 让人过了一天又一天不是么
      
      遇到不好的事情 会难过 甚至会有 想SHI掉的感觉 遇到好的事情 会开心 即使是阴天在你眼里也是晴天
      之所以 喜欢 《陪》 正是因为可以感受到难过也可以感受到开心 我们总是在说 要怎样怎样的生活 可是在我看来 没有人会知道怎样的生活 才是最好的 对生活的感受 只是那一刻 你对难过或者开心的感受吧
      
      说的好绕TAT
      
      我想 或者 好多人喜欢安东尼的原因 大概是因为那被治愈的感觉吧
      能够从 字里行间 感受到的 正面能量
      我想 我被治愈的原因 大概更多的是因为 我喜欢的是这种 碎碎念的感觉吧 如果在作者和生活者之间选一个 我会 为你选 生活者
      
      写这些话的时候 和姐姐打了一通电话 正是说到了 事业 生活 未来 恋爱这些话题 对现实的无措 以及对未来的期待 需要自己一遍一遍的 对自己说 没有关系 坏的都会过去 好的都会到来的
      
      怎么去拥抱一道 彩虹 是知足的第一句歌词
      我想 和拥抱彩虹相比 我更想拥抱 现在可以拥抱到的
      如果心里有彩虹 那就不要想 拥抱了吧
      
      人生不易 我们互相共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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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发表于 2012-9-4 16:00:34 | 只看该作者
      翻开这本在墨尔本的中国大男孩的日记一页,开始了阅读,也开始了对这段漫长岁月的无声陪伴。
          这段岁月,用日志形式的文字描述,用没有标点的语言形容,记录的是生活中最朴实却最美丽的片段。那种感觉,就像在一个晴朗的午后,蜷缩在松软的沙发上喝一杯咖啡。有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从趾尖到头皮,每一个细胞都有说不出的温馨。
          这段岁月就像一次漫长的旅行,一段开往温暖的漫长旅行。从郁金香花展时那“一望无际的郁金香田,各种颜色不同的郁金香有序地排列、延展,好像地上的彩虹。”到圣诞节在餐厅认真研制菜单,为人们送上一份温馨,他说:“进入到文字里,很容易就忘记自己在哪里。”从在韩国的奇妙游历到奔赴日本游玩,他说:“我只是把一些小故事,小心情和你分享了一下,却得来这么多回报。”然而,这不只是单纯的分享,这么漫长的记录,有太多的理由放弃,可是他没有停息。这样的坚持,不免使我刚捧到书时,就骤然感到一阵感动。
          最令我感到温暖的是关于北京奥运火炬传递的描述。当奥运圣火传到澳大利亚时,电视上出现了破坏分子的一幕,于是满怀着气愤,作者参加了留学生护送圣火的活动。此时堪培拉正值大雪,“经过一夜的颠簸,风尘仆仆地来到堪培拉。下了车,冷得直哆嗦。”当看到破坏分子,作者与同行的人忘了寒冷和疲惫,用红旗围住他们,不能动手,只能扯着嗓子喊。这些留学生,为了一个共同的心愿,从各地赶来,团结在一起,维护国家的尊严。在这守护当中,无不体现了一个国家的凝聚力。然后,“堪培拉广场上干净如新,地上没有一面被随便乱扔的国旗和标语。” 那一刻,每个人包括读者都不禁有温暖而又激动的情感涌上心头。
      合上书,我渐渐悟得----在最孤立无援的时刻,我们要乐观;而面对缥缈的未来,我们不仅要乐观,更要学会自己制造温暖。在人生的旅途上,像安东尼一样,用一颗柔软的心去发现旅行中那些不起眼的细节,不经意的温暖,然后为此深深感动。这样即使未来再难捱,也能挺过去,直至惬意地享受一切,到能向安东尼一样把一切记录成温暖如诗般的语言。
      不知不觉,已经陪伴着走了这么久,这么远。手捧着这本书,我知道旅途不会孤单。我将要陪它,陪安东尼,陪自己,陪那些心底的温暖,度过漫长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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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2-9-4 16:00:34 | 只看该作者
      第二遍翻看 原来有好多萌点~是四本书里最喜欢的的了。
      p58
      [当初 我让你 吃了我的时候 你就应该吃了我]
      我真的想多了 T T
      
      p142
      关于 荼蘼肆野
      从此之后开始看剑走偏锋 虽不是很喜欢许唯这对。始终 始终 记得你的评:好的恋情是 但你和他在一起的时候 看到的不是自己的丑陋 而是 自己的好
      
      p143
      在 云治 里出现了的啊 一模一样的句子
      
      p165
      背包里的收藏品。一下子想到看eason的 你的背包
      因为爱是私人的私密的 所拥有的都不能用来比较
      
      p173
      [有天我们会穿 他们的西装结婚 你笑]
      在门前接吻 虽然不知道是谁 但tommas却完全适合代入
      
      p185
      [I feel lost sometimes]
      停顿了很久
      如果什么都做不成 那么挺下去的奔波又有什么意义
      也许相似吧
      我坐绿皮火车回家 窗户可以打开 夏天 热乎乎的各种味道各种色彩的风 穿过身体
      
      p189
      [过去已经不在了 将来也不想考虑 只想 此时此刻 为了你任性的勇敢]
       I think it `s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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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2-9-4 16:00:34 | 只看该作者
      
      
      拖拖拉拉的,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
      
      一直以来,看书都有一个习惯。一口气读完。不知道为什么,这本书却看了这么久。
        
      昨晚KFC里,淡淡的灯光下。有很浓的睡意袭来,但因为是一个人。所以不敢睡。幸好事先带了书。出发之前,想都没想的,就把放在床头的这本书塞进了包里。全然不顾上面已然沾着了一些灰。
        
      放弃之前读过的。从头开始看。果断搞定了一半。然后就顶着寒风钻进了地铁。
        
      有想过的,就这样一直坐在二号线里。等什么时候看完了什么时候再出来。但不想新年第一天就做这么不靠谱的事儿。
        
      走在从魏公村回学校的路上。不怎么感觉冷。就脱掉了手套。塞进口袋的时候,莫名摸到了里面的烟盒。
        
      民大巷子。从头到尾。一根不够,两根稍多。
        
      中间一直就着那微弱的火光开始傻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笑神嘛。就是觉得自己可笑。
        
      我真是太可爱了。
        
        
      书中有很多话读来很贴心。是那种很容易对号入座的感觉。像我们这种“生在红旗下,长在春风里”的四无青年,会有这样的小情绪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吧。
        
      真正吸引读者的应该就是真实,真实,还是真实吧。我记得里面有一句描写小四的话。他说,小说写多了,就不爱写散文了。你会开始习惯讲别人的故事,那些藏在心里的东西,不会想拿出来一五一十地和大家分享了。
        
      从小四团队里走出来的写手里,我最喜欢的还是七堇年和安东尼。一个有才,一个有料。
        
      总是不舍得在书上图图画画,以至于好多想要记录下来的东西只能依赖于读第二遍。这样是不是就可以督促我,好书多读一遍嘞。
        
        
      新年的第一天也过去了。就算是再矫情的也找不到任何理由再矫揉造作了吧。
        
      继续傻笑。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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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发表于 2012-9-4 16:00:34 | 只看该作者
        喜欢安东尼的文字,只是简单地记叙着生活,却带给我无限的感动。 这感动不是一种扑面而来的汹涌,而是带着淡淡的忧伤,混杂着生活的美好与苦涩,在你耳边轻轻呢喃,唤醒你的记忆。 那些关于你的亲情 爱情 友情 ,你的悲欢离合, 你简单而充满小惊喜的生活...
      
      
       【之前的那个我 和现在的那个我之间的距离 被许多细小琐碎的事填充着 这些 都是你给我的爱吧】
      
        突然想到了杜拉斯的一句话: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饭一蔬,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的英雄梦想...爱的时候,就不知道什么是自我保护,血肉淋漓的莽撞,才是我爱的方式。只有爱是等同于生命形式的一种存在,开始就是开始结束。
      
        有的人爱的轰轰烈烈,有的人爱的细水流长。在我看来,爱,就是我转身的的时候,你也正看着我;是即使相隔千里,你的全部也依然清晰刻画于我的脑海之中;是一句睡前的晚安;是等待你短信时的不安与期待;是在人群中寻找你背影的焦急;即使在错误的时间遇见了你,也依然会想要靠近拥抱...   
      
        【小说写多了 就不爱写散文了 你会开始习惯请别人的故事 那些藏在心里的东西 不会拿出来一五一十地和大家分享了】
      
         说实话,散文是我最喜欢的一种文体。因为短短的几千字,抑或仅仅几百字就是作者心境的全部提炼。这多少给人一种探究的欲望和欣赏的热情。哪怕是一个字也是包含用意的点缀。或许文字存在的意义只是让我们找到宣泄,找到共鸣,找到曾经与现在的某种联系。然后剖析他,走出他,焕发新的光彩。陷得太深往往也不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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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2-9-4 16:00:34 | 只看该作者
      有时候会突然觉得我是不是与这个世界脱节了
      
      不然为什么有些情节 我怎么感觉不能理解了
      
      不过整体的感觉还是很不错
      
      异国他乡  
      
      碎碎念的纪事情节 感觉很喜欢这样的心情随笔
      
      笑  最开始那段 我尽然想到了以后车子什么的坏了要赶紧修好
      
      不然会浪费
      
      囧 有时候看书 看着看着就不知道想什么了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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