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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st Poems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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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敖
读诗的艺术
作者:哈罗德布鲁姆 翻译:王敖
一
诗本质上是比喻性的语言,集中凝练故其形式兼具表现力和启示性。比喻是对字面意义的一种偏离,而一首伟大的诗的形式自身就可以是一种修辞(“转换”)或比喻。“比喻性的语言”在字典上的一个常见的对等物是“隐喻性的语言”,但隐喻实际上是一种高度特指的比喻(或对字面意义的转换)。肯尼斯勃克(Kenneth Burke)是一位深刻的修辞学家(或研究比喻性语言的学者),他区分了四种基本的修辞:讽喻(irony)、提喻(synecdoche)、转喻(metonymy) 和隐喻(metaphor)。勃克告诉我们,讽喻被人们用来表示在场和缺席的问题,因为它们可以言此意彼,甚至于表达完全相反的意思。我们听到哈姆雷特说“我谦卑地感谢你”或类似的话的时候会不寒而栗,因为这位王子毫无谦卑和感激的意思。
现在我们普遍把提喻称作“象征”(“symbol”),因为以部分代整体的比喻性的替代也表示了未完成的状态。在此状态中,诗中的东西代表了诗外的东西。诗人们经常会更加认同几种修辞中的某一种。在美国大诗人中,罗伯特弗罗斯特热衷于讽喻(与他在大众里的名声相反),惠特曼则是使用提喻的大师。
在转喻中,邻近代替了相似,因为任何东西只要在空间上与替代物接近,它的名称或主要的方面都足以指示它。在罗伯特勃朗宁那首非凡的独白诗中,罗兰公子(Childe Roland) 在结尾的时候被“号角”或者喇叭所代表,他用它无畏地吹奏:“罗兰公子走向暗塔”。
隐喻严格意义上地把一个词所具有的通常的含义转移到另一个词上;正如哈特克兰优美地写道,“有小马鬃毛的牡丹花”(peonies with pony manes ),用“牡丹花”(peonies)和“小马”(pony)的谐音加强他的隐喻。或者,仍然是克兰这位最高强度的隐喻型的诗人,他把布鲁克林桥的曲线称作它的“跳跃”,然后进一步把大桥称作竖琴和祭坛。
比喻或修辞创造意义,意义不能脱离它们而存在。在真正的诗里,当比喻性的语言恣肆奔涌地释放并带来新鲜之境,这种意义的生成会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欧文巴菲尔德(Owen Barfield) 的《诗的词藻:对意义的研究》是对这一过程的最佳的研究之一,比如当他钩沉英文单词ruin在诗中的部分历史的时候。
拉丁语动词ruo的意思是“冲”或“倒下”,引出实体性的ruina来指代坠落的东西。是能够同样自如地使用英语和法语的乔叟帮忙把“ruin”本土化为“倒塌”:
我造成大厦的坍塌,
塔楼和墙壁的倒掉。
Min is the ruine of the highe halles,
The falling of the towers and of the walles.
这声音来自“骑士的故事”中的萨顿或者“时间”,我们可以从中感到凛然的寒意。乔叟的传人埃德蒙斯宾塞有这样令人难忘的句子:
断塔的古老废墟
The old ruines of a broken tower.
本书中我选的最后一首诗是哈特克兰宏大的死亡颂诗《断塔》,其中回响着斯宾塞的诗句。巴菲尔德着重指出莎士比亚使用ruin时表现出的卓越,他引用了第73首十四行诗中的“荒废的唱诗席上,甜美的鸟儿曾经歌唱”(Bare ruined choirs where late the sweet birds sang),以及关于克里奥芭特拉对其爱人的作用的描述:“她的魔力造就的高贵废墟,安东尼。”(The noble ruin of her magic, Antony. ) 我本人找到一个更有力量的例子,那是瞎眼的葛罗斯特遇到发疯的李尔时的惨呼:
啊,自然中毁掉的一脉!这伟大的世界
也将这样损坏,化为乌有。
O ruin’d piece of nature! This great world
Shall so wear out to nought.
当我们在巴菲尔德的指引下开始追溯,“ruined”的比喻性的力量似乎就没有尽头。堪与莎士比亚的例子相比的是约翰邓恩在《圣露西节的夜祷》中的用法,在这首诗里,爱让诗人从毁灭中复活:
你们这些未来的爱侣,在来世里
也就是下一个春天里,研究我吧:
因为我是每一样死去的东西,
爱神曾在其中炮制,新的炼金术。
因为他的技艺甚至能从虚无中
从穷乏萧索,空虚贫弱中榨出原质
他把我毁灭,而我重生于缺失,黑暗
和死亡;种种无生命的东西。
Study me then, you who shall lovers be
At the next world, that is, at the next spring:
For I am every dead thing,
In whom love wrought new alchemy.
For his art did express
A quintessence even from nothingness,
From dull privations, and lean emptiness
He ruined me, and I am re-begot
Of absence, darkness, death; things which are not.
巴菲尔德引出了被他准确地称之为密尔顿 “骇人的”诗句:“地狱看到/天堂从天堂中坠毁”,然后他索解出华兹华斯在用典上向密尔顿的回归。我不准备举出更多的例子,我要指出的是巴菲尔德的洞见——ruin的比喻性的力量,建立在对它原初的有关“运动”和“在猛冲中崩溃”的意义的回归上。事实上,英语诗歌修辞的秘密之一可以说是在字源上做文章,去更新沃尔特佩特所说的词语的“更锋利的棱角”。
二
语言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隐蔽的修辞:它们是讽喻和提喻,转喻和隐喻,只有在对它们的觉察力增加的时候,我们才会辨认出它们。真正的诗既能觉察到又能开发这些荒废掉的修辞,尽管它既是资源又是负担。对一个传统中晚出现的诗人而言,其语言历经岁月而成为比喻的财富。在英国和美国,二十世纪的大诗人们是那些最出色地开发了这种多义的丰富性的诗人:托马斯哈代、W.B.叶芝、D.H.劳伦斯、罗伯特弗罗斯特、T.S.艾略特、华莱士史蒂文斯和哈特克兰位列其中。
艾略特没有承认沃尔特佩特对他的作用,但佩特仍然影响了他作为诗人和批评家的实践,正如在《普洛福洛克和其他观察》(1917)中的那首杰出的《序曲》里:
一条变黑的街道的知觉
急不可耐,想拥有世界。
打动我的是环绕、纠缠在
这些形象四周的纷纷幻念:
那是关于某个无限温柔的,
无限地受苦的造物的想法。
The conscience of a blackened street
Impatient to assume the world.
I am moved by fancies that are curled
Around these images, and cling:
The notion of some infinitely gentle
Infinitely suffering thing.
“Assume”源出拉丁语的“assumere”(“取得”),在英语中最早被用来表示在团体中接受一个人,比如天堂接受一位圣人。后来,这个词开始表示“认为是真的” ;因此惠特曼告诉他的读者:“我设想的你们也应该设想”(“And what I assume you shall assume.”) 。这个词其他的意义包括“给自己穿戴上”(比如穿衣服或戴勋章),或者“冒充”,假装拥有。D.H.劳伦斯写过:房屋“假装拥有太阳”,他也许想到了哈姆雷特对王后怨毒的建议:“假装你有一种美德,如果你没有”(“Assume a virtue, if you have it not.”)。
艾略特的“变黑的街道”急不可耐地“assume the world”,我认为这是跟惠特曼和哈姆雷特的句子做游戏。而这个词的语源,佩特所说的“词语更锋利的棱角”被更新了:通过一个幽暗的讽喻,这条街道的“知觉”感到急不可耐,它要拥有世界甚至就像天堂接受被赐福的人。“Conscience”源出拉丁语的“conscientia”(意思是知觉),它有时在莎士比亚那里保留了这个意义,比如当乔装的亨利五世说到:“我将说出我对国王的感觉:我觉得他只希望自己在这里,而不是别的地方”(I will speak of my conscience of the King: I think he would not wish himself anywhere but where he is.)或者,我们还记得哈姆雷特的话(我猜艾略特也记得):“因此顾虑把我们都变成了懦夫”(Thus conscience does make cowards of us all),而作为道德上的知觉或罪恶感的人的“良心”(conscience)是起源较晚的意义,在艾略特的诗句中也是次要的意义:
一条变黑的街道的知觉
急不可耐,想拥有世界。
在一个强韧的,精彩的讽喻中,艾略特把知觉赋予街道,而街道在预想中误以为自己是天堂。经过反思关于他的各种形象的讽喻,诗人产生一个想法:也许上天真正会去接纳的是那些“无限温柔的,无限地受苦的造物”。在《序曲》前面的段落里,艾略特对一个醒着的灵魂说:
你怀有一个这样的街道的幻象
而街道本身并不理解;
《序曲》是我最了解的艾略特的作品。这首诗内涵极为丰富,原因在于它恢复了意义的“殊异”。《荒原》的风格就建立在这首诗的基础上,而且在一种强力的对抗关系中,哈特克兰这位抒情天才的风格也建立在这首诗的基础上(他对抗艾略特的想像但又难以抗拒艾略特的风格和示范,尤其是这首《序曲》),城市的意象在这种风格里被提升到一种带讽喻意味的壮观之中。
三
诗的伟大依靠比喻性语言的神彩和认知的力量(或爱默森所说的“制造音步的论辩”。在诗人中,莎士比亚最善于表现思想。在实际操作中,表现思想与“在诗中思考”并无区别,然而,这种在诗中思考的过程还没有被完全阐明。安格斯弗莱切(Angus Fletcher)的《思想的颜色》一书正是因为它“对在文学中思考的推想”(该书副题)而值得推荐。
在莎士比亚的作品里,思想本身可以被看作是悲剧的或喜剧的,或者两者之间的任何领域。再者,莎士比亚式的超然而不带偏见(这在哈姆雷特的意识中表现地非常成功)也许会让我们听到华莱士史蒂文斯所说的,微妙的“躲藏在头脑里的思想发出的嗡嗡声”。显然,诗性的思考与哲学的思考发生在不同的层面。可以有伊壁鸠鲁式的诗人或柏拉图式的文学,它们用概念为想像性的作品赋予品质,然而大多数的文学思考是另外的形式。
记忆对所有的思想都很重要,对诗性的思想尤其如此。弗莱切指出,诗性的记忆使“相认”(recognition)成为可能,他把“相认”看作是“为文学目的进行的思想的中心属性”。这里的“相认”最早是亚历士多德的认辨或发现(anagnorisis) ,即悲剧最后发展到的相认的一幕。在这种意义上,发现是相认的同义词。
诗的力量的定义之一:它把思想和记忆十分紧密地融合在一起,以至于我们无法把这两种过程分开。在一首具有真正的力量的诗的写作过程中,作者有可能不回顾一首更早的诗吗,无论它出自他本人还是别人之手。文学的思想依赖于文学记忆,相认的戏剧在每一位作者那里都包含了与另一位作者或与自我的一个更早的版本相互和解的时刻。诗性的思考被诗与诗之间的影响融入具体语境,即使是在最有才能的诗人莎士比亚那里也是如此,他的《泰特斯安特洛尼克斯》是对马洛的《马耳他的犹太人》的戏仿,他试图让剧中的摩尔人爱伦在作恶的程度上超过马洛笔下那位了不起的犹太人巴拉巴斯。莎士比亚的《理查三世》在更大的程度上是对马洛的“不知不觉的回忆”,准确地说,莎士比亚通过理查三世进行的思考并不像他通过爱伦进行的思考那么清晰。但在此后的两年里,莎士比亚的思考越过了马洛的影响(这次是马洛的《爱德华二世》),以至于他大胆地在这个堪称“理查相认的一幕”中嘲弄他的先驱者:
给我那面镜子,我要用它阅读自己。
还没有更深的皱纹吗?悲伤无数次打击
我这张脸,难道没有留下更深的伤痕?
哦,阿谀奉承的镜子,你就像我强盛时的追随者,
你欺骗我。这就是那张曾把千万人
庇护在它房檐下的脸吗?这就是那张
曾让人无法直视的脸吗?这就是那张曾从容面对
那么多蠢行,最后在波林勃洛克面前失色的脸吗?
脆弱的荣耀在这张脸上闪光;
脆弱得就像这张脸,
(把镜子扔在地上)
它在那里,碎成一片片。
请注意,沉默的国王,这场游戏的教训——
我的悲伤这么快就毁了我这张脸。
台下愉悦的观众中的大部分人看过马洛的《浮士德博士》(在这部剧里,梅菲斯特为浮士德招来了特洛伊的海伦),所以理查对浮士德认出海伦的那一幕作的三种变体会让他们感到很兴奋。马洛写道:
这就是那张发动了千艘战船
烧毁伊利昂无数高塔的脸吗?
在这里,当文字让马洛复生,莎士比亚式的思考战胜了影响,而这只能是在理查二世华丽的修辞色彩中呈现出来。更精妙的是,莎士比亚在《暴风雨》给我们一位反浮士德,普洛斯彼罗的名字即拉丁文中浮士德一词的意大利语翻译,它们都是“受宠者”的意思。在成熟期的莎士比亚那里,相认的一幕成为具有巧妙讽喻的自我相认,并展现出诗思的光辉。
四
读诗的艺术的初阶是掌握具体诗篇中从简单到极复杂的用典。我们可以从很短的诗开始,比如霍斯曼(A.E. Housman, 1859-1936)的抒情诗。这里是他绝妙的《一支雇佣军的墓志铭》:
这些人,在天塌的日子,
在大地的根基逃走之时,
从事他们受雇佣的职业,
拿走了报酬,现已毁灭。
他们的肩膀,托起了天幕,
他们站立,大地的根基留住;
上帝放弃的,他们去守护,
拯救全数的造物,为了收入。
霍斯曼是一位古典学者,这首诗里他最终仿效的也许是古希腊的墓志铭诗人西蒙尼德斯。在另一首诗里,他敦促我们,“肩负起天空,我的小伙子,饮下你的麦酒。”我们美国当代最好的诗人之一,理查德威尔伯指出,“拿走报酬,如今都死了”源于保罗的“罪恶的报酬是死亡”。我的意见有所不同,这句诗真正的来源应该是莎士比亚在《辛白林》里写的一首很妙的谣曲:
不要再怕太阳的炙烤,
或狂烈的冬天的暴怒,
你世间的事业结束了,
带上你的报酬回家去。
好小伙儿和俏姑娘,
化成灰,跟扫烟囱的人一样。
这里的分歧在于如何断定用典的确切。在伟大的诗里,用典几乎和用比喻一样重要,所以追溯典故过程中的确切性至关重要。霍斯曼这首诗回应莎士比亚的可能性要比它回应保罗的可能性大得多,因为这些雇佣兵并没有受到谴责,所以“带上你的报酬回家去”显示的普遍性更为合适。
威尔伯更有帮助的发现是“全数的造物”、逃走的根基和陷落的天堂出现在《失乐园》第六卷的两个段落里——密尔顿讲述的天堂里叛乱的天使和继续忠于上帝的天使之间的战争:
……可怕的混乱跳跃,升腾
此起彼伏:现在的天堂
本应尽毁为一片废墟,
幸好万能之父安然地
端坐在天堂的圣殿里
思虑着全数的造物,预见到
这场浩劫……
——自第668行
地狱听见无法忍受的嘈杂,地狱看到
天堂从天堂中坠毁,惊骇中它想逃跑
可是严酷的命运,她把根基扎得太深
束得太紧……
——自第867行
可是霍斯曼并非基督徒,他是一个十足的伊壁鸠鲁主义的信徒,他的用典带有讽喻的意味,因为他笔下的雇佣军捍卫“上帝抛弃的”东西,而不是像那些忠诚的天使一样听从上帝的命令,跟随基督把堕落的天使打下天堂。所以我们在用典的问题上要学双份的课程:它确切吗?然后,正如在这首诗里,它本身是比喻性的吗?
识别和诠释典故依靠的是读者的学养和机敏。T.S.艾略特给《荒原》作的“注解”离奇得很有魅力,而且经常具有欺骗性,它们在标示出一些典故的同时避开了另一些。他的名句——“我要在一把尘土中给你展现恐惧”——这里的用典明显出自丁尼生《莫德》里病态的主人公,他向我们喊道:“我的心是一把尘土。”
在一个更大的规模上,《荒原》全诗尤其是第五章“雷霆的话”接连不断地化用惠特曼的挽歌《当丁香花最近在前院开放》的内容。从惠特曼的“丁香花”中产生了艾略特的丁香花和其它花卉,他的不真实的城市,他的三重自我,“总是走在你身边的第三个人”,母亲的哀悼,死去的士兵,以及更多的内容,但最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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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敖
哈罗德布鲁姆的《最佳英语诗歌——从乔叟到弗罗斯特》
“我是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批评家。我老了,我这种人就像恐龙,应该住在自然博物馆里。我的一些老朋友已经去世,现在也许只有英国的法兰克克穆德的学问跟我差不多。”记得几年前,布鲁姆在耶鲁的讲堂上说这些话的时候,几束冬天的阳光笼罩他凌乱的白发,仿佛这才是唯一适合他头脑的王冠,听众们一片肃然。他的神情里有一种非常奇怪的魅力,笑意里透着狂气,同时又有几分悲悯和惆怅, 眼光中还点缀着可爱的顽皮和幽默,这一切奇妙地融合在一起。他不是克穆德那样宽容厚道的学者,而是喜怒皆形于色的性情中人,稍不如意就会忿忿然像一只爱发脾气的老猫。他早就习惯了用最权威的语气说话,对敢于挑战他的行为,他会感到很可笑,“有些人不喜欢我,我一定要让他们知道,我也不会去喜欢他们。”几十年前,奥登面对年轻的布鲁姆的时候就感到过一种威胁,他说,“哈罗德,你知道我为什么居然会有点喜欢你,因为你是个疯子。”布鲁姆一辈子都对奥登耿耿于怀,这里面有诗学观念上的分歧,也有意气上的对抗。
布鲁姆并不是一般的学院派批评家,他是一位研究浪漫派出身的犹太拉比,一位绕到西方正统思想背后的灵知派。对新批评,各种法国的理论批发商,以及所谓的“憎恨学派”,布鲁姆的攻击手段经常显得过分霸道,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欣赏他,甚至爱他。上世纪70年代,他与同样有浪漫派背景的耶鲁解构批评家结成短暂的联盟,这决不是因为他认同保罗德曼或米勒,而是因为他要打击反犹的艾略特,以及受艾略特影响的新批评的干将们。他的“影响的焦虑”看上去并不复杂,不过是把诗人的修辞策略与心理对抗机制结合起来,以弗洛伊德家庭罗曼司的戏剧化的方式重述诗歌史。但实际上,“影响的焦虑”是以一种最有效率的,近乎铁腕的方式把诗歌的历史紧紧地收拢在他的批评意志之下,“影响”作为一种特殊的理解诗歌的语境已经被高度强化,读者在反驳他的观点之前就已经落入他设计好的修正与对抗的悖论之中。所以,诗评家克里斯托弗瑞克斯会说,“我们都是布鲁姆的受益者和受害者”。然而,布鲁姆几十年来都在坚持这一种诗歌理论,几乎不探讨格律也不分析语调,很多人都对他的这种做法都表示过疑惑,其中包括约翰霍兰德,海伦文德勒,丹尼斯唐纳休等人。
那么,布鲁姆读诗的具体经验是什么样的呢?在他的课堂上,我曾看到他花两个小时研读一首华莱士史蒂文斯的十几行的短诗,每一个词都被深深地挖掘过,史蒂文斯当年用的是什么词典,他作为荷兰人的后裔有什么特殊的语言习惯,当时的中产阶级的修辞偏好,英语与法语交叉的双关之类都被揭示出来。正是有了这番过硬的功夫,布鲁姆才有能力对大诗人们进行“强力误读”。现在,如果我们要了解布鲁姆对每一位重要的英语诗人的一些具体诗作的看法,不妨去打开《最佳英语诗歌——从乔叟到弗洛斯特》这部巨著。在这部接近千页的大型选本中,布鲁姆与读者们分享他几十年阅读诗歌的经验,并且为这部书写了一篇总结性的导言——《读诗的艺术》。去年,这篇文章与布鲁姆的最佳英语诗歌选目另出了单行本。
布鲁姆对诗歌的定义已经返朴归真,“诗本质上是比喻性的语言,集中凝练故其形式兼具表现力和启示性。”他不关心政治正确还是不正确,他承认天才的存在,反对将诗歌历史化,拒绝把诗歌变成哲学观念的附庸。换句话说,布鲁姆只站在诗歌一边,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把他看作当今最伟大的诗歌辩护士的原因。布鲁姆并不否认诗歌背后有复杂的政治因素,但诗歌首先是诗歌,是一种高级而古老的艺术,它通过修辞产生意义,扩张人类的意识,帮助人们生活。不论人们怎样从各种批评角度质疑诗歌史背后的美学意识形态,诗歌本身并不是政治,不同的诗作在美学价值和认知水平上仍有高下之分。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化地认为布鲁姆是患有歌颂莎士比亚强迫症的病人,或把诗歌史当英文系晚会的文化独裁者。
在对诗歌细部的切入方式上,布鲁姆避开了新批评派的循环论式的细读方式,他为自己找到的批评前辈是肯尼斯勃克和欧文巴菲尔德。勃克几乎是美国本土出产的最有创造力的文学批评家,他的批评遗产仍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布鲁姆在修辞观念上深受勃克的影响,有时候他甚至用模仿的方式向勃克致敬。巴菲尔德则是英国的一位语源学家和思想家,他把语源学研究应用于诗歌解读,启发过很多诗歌研究者。据诗人奈莫洛夫回忆,巴菲尔德的诗歌理论曾经在美国诗歌界的一些内行小范围内被当作“圣书”。在批评界已经为时髦理论而走火入魔的今天,布鲁姆仍然推崇那些功力深湛的老前辈,同时也没有忽略最新一代的批评家中的能人,比如英国人詹姆斯伍德。
值得注意的是,布鲁姆对待艾略特的态度经历过戏剧性的变化。布鲁姆在其早期著作《叶芝》一书中直接否定了艾略特的诗,当时他认为时间将证明艾略特是个次要的诗人。但后来他有了不同的看法,他把艾略特变成了一个“秘密的浪漫派”。通过对艾略特的诗歌中的典故的研究,布鲁姆断定,“艾略特说自己的先驱者是但丁、波德莱尔、一个相当次要的角色拉福格,还有他的师友庞德。然而他真正的父亲是惠特曼,他的诗中还混入了很强的丁尼生的音调。” 以这种判断为前提,布鲁姆把艾略特纳入了他的二十世纪大诗人的名单,其他几个人包括:托马斯哈代、W.B.叶芝、D.H.劳伦斯、罗伯特弗罗斯特、华莱士史蒂文斯和哈特克兰。同时,布鲁姆也承认,作为一个浪漫派的追随者,他也欣赏英语诗歌中的“智巧的传统”——邓恩、本琼生、马伏尔、德莱顿、蒲柏、拜伦。但这并不意味着布鲁姆对艾略特式的诗歌史观念作出了退让,比如,他认为艾略特本人对马伏尔的解读虽然有名,他们的诗却相差甚远,把马伏尔看成是“玄学派诗人”对欣赏他的诗歌并无用处。现在看来,布鲁姆对英语诗歌传统的理解已经相当完善,对英语诗歌史上开宗立派的大诗人和有个人特色的次要诗人,他都提出了独到而透彻的看法。
这部选集对具体诗人和作品的选择多有别出心裁之处,读者常常可以发现诗歌史上的奇花异草。比如,这部选集全文收入了刘易斯卡罗尔的长诗《追猎蜗鲨》,这在任何其他英语诗歌选本里都是看不到的。像《追猎蜗鲨》这样的神妙之作,以前很少有人提及,但它的崇拜者中包括了最杰出的诗人和作家。它就像一个诗歌史上难以解释的神秘现象,让卡罗尔有几分天外来客的风度,当它被布鲁姆的选本经典化,我真不知道应该为卡罗尔高兴还是惋惜。对发疯几十年的农民诗人约翰克莱尔,布鲁姆也予以相当的重视。在他看来,克莱尔的诗“进入了一个幻象的领域,在那里,感官和理解力的对象充溢着一种强度,我们可以辨识出这种强度但却无法置身其中”。
实际上,布鲁姆本人的文字也时常会出现一种特殊的强度,而且它总是伴随着一种天然流露的自大狂。但真正热爱诗歌的人早晚都会喜欢上布鲁姆这样的自大狂,即使看他强词夺理也很有趣,远胜过去读各种文化庸人们的陈词滥调。这是因为,布鲁姆自己的精神被各种伟大的诗歌的力量激发出了最富于人性的品质。他已经76岁,伏在讲台上就像一头憔悴的狮子,但仍坚持用余生之力激发学生中的天才。他才高一世,却也会自我调侃,说自己朗诵乔叟的诗的时候,观众们会觉得他是伯格曼电影里的人物。他会坦白地说,“我毕生热爱哈特克兰的诗,可有些段落我还是没读懂,你们帮帮我吧。”他嬉笑的时候,常自比莎士比亚笔下的福斯塔夫,但他也会突然放射灵光,变成威廉布莱克式的先知。像这样一位人物,既是伟大的批评家,也是关于自我的艺术家,正是这双重的魅力,让我们既敬畏又亲切,有时甚至痛惜他的老去。
The Art of Reading Poetry. Harper Perennial (March 1, 2005).
The Best Poems of the English Language: From Chaucer Through Frost. Harper Collins; 1st edition (March 1,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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