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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伯家的苔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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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奋斗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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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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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德伯家的苔丝》是哈代的代表作,是“威塞克斯系列”中的一部。它描写了一位农村姑娘的悲惨命运。哈代在小说的副标题中称女主人公为“一个纯洁的女人”,公开地向维多利亚时代虚伪的社会道德挑战。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为编写新郡志而正在考察这一带居民谱系的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实际上,德伯老太与这古老的武士世家毫无渊源关系,她家是靠放高利贷起家的暴发户,从北方迁到这里,这个姓也是从博物馆里找来的。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她的受辱不仅没有得到社会的同情,反而受到耻笑和指责。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他出身于富有的牧师家庭,却不肯秉乘父兄旨意,继承牧师的衣钵,甘愿放弃上大学的机会,来这里学习养牛的本领,以求自立。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当安玑父母提议他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结婚时,他断然拒绝了。而苔丝的思想却十分矛盾,她既对安玑正直的为人、自立的意志和对她的关怀有好感,又自哀失身于人,不配做他的妻子。但强烈的爱终于战胜了对往事的悔恨,她和安玑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尽管他自己也曾和一个不相识的女人放荡地生活过。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去安玑家打听消息回来的途中,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随即给丈夫写了一封长信,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克莱在巴西贫病交加,也历尽磨难。他后悔当时遗弃苔丝的卤莽行为,决定返回英国与苔丝言归于好。但这时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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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3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目录

    《德伯家的苔丝》内容简介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位为编写新郡志而正在考察这一带居民谱系的牧师告诉约翰·德伯:他是该地古老的武士世家德伯氏的后裔。这一突如其来的消息,使这个贫穷的乡村小贩乐得手舞足蹈,他异想天开地要17岁的大女儿苔丝到附近一个有钱的德伯老太那里去认“本家”,幻想借此摆脱经济上的困境。
      实际上,德伯老太与这古老的武士世家毫无渊源关系,她家是靠放高利贷起家的暴发户,从北方迁到这里,这个姓也是从博物馆里找来的。苔丝到她家后,德伯老大的儿子亚雷见这个姑娘长得漂亮,便装出一片好心,让苔丝在他家养鸡。三个月后,亚雷奸污了她。
      苔丝失身之后,对亚雷极其鄙视和厌恶,她带着心灵和肉体的创伤回到父母身边,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了。她的受辱不仅没有得到社会的同情,反而受到耻笑和指责。婴儿生下后不久就夭析,痛苦不堪的苔丝决心改换环境,到南部一家牛奶厂做工。
      在牛奶厂,她认识了26岁的安玑·克莱。他出身于富有的牧师家庭,却不肯秉乘父兄旨意,继承牧师的衣钵,甘愿放弃上大学的机会,来这里学习养牛的本领,以求自立。在劳动中,苔丝和安巩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当安玑父母提议他与一个门当户对的富家小姐结婚时,他断然拒绝了。而苔丝的思想却十分矛盾,她既对安玑正直的为人、自立的意志和对她的关怀有好感,又自哀失身于人,不配做他的妻子。但强烈的爱终于战胜了对往事的悔恨,她和安玑结了婚。
      新婚之夜,苔丝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罪过”原原本本地告诉安玑。但一当她讲完自己与亚雷的往事之后,貌似思想开通的安玑·克莱不仅没有原谅她,反而翻脸无情,只身远涉重洋到巴西去了,尽管他自己也曾和一个不相识的女人放荡地生活过。
      被遗弃的苔丝心碎了。她孤独、悔恨、愤慨、绝望,但为了全家的生活,她只好忍受屈辱和苦难。同时,她还抱着一线希望,盼着丈夫回心转意,回到自己身边。
      一天,在苔丝去安玑家打听消息回来的途中,发现毁掉她贞操的亚雷居然成了牧师,满口仁义道德地正在布道。亚雷还纠缠苔丝,无耻地企图与她同居。苔丝又气又怕,随即给丈夫写了一封长信,恳求克莱迅速归来保护自己。
      克莱在巴西贫病交加,也历尽磨难。他后悔当时遗弃苔丝的卤莽行为,决定返回英国与苔丝言归于好。但这时苔丝家又发生变故:父亲猝然去世,住屋被房主收回,全家栖身无所,生活无着。在这困难关头,亚雷乘虚而入,用金钱诱逼苔丝和他同居。克莱的归来,犹如一把利刃,把苔丝从麻木浑噩的状态中刺醒。在绝望中,她亲手杀死了亚雷,追上克莱,他们在荒漠的原野里度过了几天逃亡的欢乐生活。最后在一个静谧的黎明,苔丝被捕,接着被处绞刑;克莱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忏悔的心情和苔丝的妹妹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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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一章

    五月下旬的一个傍晚,一个中年男子正从沙斯顿向靠近布莱克莫尔谷(也叫黑荒原谷)的马洛特村里的家中走去。他走路的一双腿摇摇晃晃的,走路的姿态不能保持一条直线,老是朝左边歪着。他偶尔还轻快地点一下头,仿佛对某个意见表示同意,其实他心里一点儿也没有想到什么特别的事。他的胳膊上挎着一只装鸡蛋的空篮子,头上戴的帽子的绒面皱皱巴巴的,摘帽子时大拇指接触帽沿的地方也被磨旧了一大块。不一会儿,一个骑着一匹灰色母马一边随口哼着小调的老牧师迎面走来——
      “您好。”挎着篮子的男子说。
      “您好,约翰爵士。”牧师说。
      步行的男子又向前走了一两步,站住了,转过身来。
      “喂,对不起,先生;大约上个集市日的这个时候,我们在这条路上遇见了,我说‘您好’,你也回答说‘您好,约翰爵士’,就像刚才说的一样。”
      “我是这样说的。”牧师说。
      “在那以前还有一次——大约一个月以前。”
      “我也许说过。”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通的流动小贩,名叫杰克·德北菲尔德,那你反复叫我‘约翰爵士’是什么意思?”
      牧师骑着马向他走近一两步。
      “那只是我的一时兴致,”他说;然后又稍稍迟疑了一会儿:“那是因为不久前我为了编写新的郡史在查考家谱时的一个发现。我是鹿脚路的考古学家特林汉姆牧师。德北菲尔德,你真的不知道你是德贝维尔这个古老骑士世家的嫡传子孙吗?德贝维尔家是从著名的骑士帕根·德贝维尔爵士传下来的,据纪功寺文档①记载,他是跟随征服者威廉王从诺曼底来的。”
      
      ①纪功寺文档(Battle Abbey Roll),记载跟随威廉王征战英国的诺曼贵族的一份名单,现保存于纪功寺。

      “过去我从没听说过,先生!”
      “啊,不错。你把下巴抬起来一点点,让我好好看看你的脸的侧面。不错,这正是德贝维尔家族的鼻子和下巴——但有一点儿衰落。辅佐诺曼底的埃斯彻玛维拉勋爵征服格拉摩甘郡的骑士一共有十二个,你的祖先是他们中间的一个。在英格兰这一带地方,到处都有你们家族分支的采地;在斯蒂芬王时代,派普名册②记载着他们的名字。在约翰王时代,他们的分支中有一支很富有,曾给救护骑士团赠送了一份采地;在爱德华二世时代,你的祖先布里恩也应召到威斯敏斯特参加过大议会。你们家族在奥利弗·克伦威尔时代就有点儿开始衰落,不过没有到严重的程度,在查理斯二世时期,你们家族又因为对王室忠心,被封为皇家橡树爵士。唉,你们家族的约翰爵士已经有好几代了,如果骑士称号也像从男爵一样可以世袭的话,你现在就应该是约翰爵士了,其实在过去的时代里都是世袭的,骑士称号由父亲传给儿子。”
      
      ②派普名册(Pipe Rolls),记录皇家每年收支情况的文件,始于1131年,止于1842年。

      “可你没有这样说过呀!”
      “简而言之,”牧师态度坚决地用马鞭抽了一下自己的腿,下结论说,“在英格兰,你们这样的家族简直找不出第二家。”
      “真令我吃惊,在英格兰找不出第二家吗?”德北菲尔德说,“可是我一直在这一带四处漂泊,一年又一年的,糟糕透顶了,好像我同这个教区里的最普通的人没有什么两样……特林汉姆牧师,关于我们家族的这件事,大家知道得有多久了?”牧师解释说,据他所知,这件事早让人忘光了,很难说有什么人知道。他对家系的调查,是从去年春天开始的。他一直在对德贝维尔家族的盛衰史进行研究,在马车上看见了德北菲尔德的名字,因而才引起他展开对德北菲尔德的父亲和祖父的调查,最后才确定了这件事。
      “起初我决心不拿这种毫无用处的消息打扰你,”他说,“可是,我们的冲动有时候太强烈,控制不住我们的理智。我还一直以为你也许对这件事已经知道一些了。”
      “啊,是的,我也听说过一两次,说我这家人在搬到黑荒原谷以前,也经历过富裕的日子。可是我却没有在意,心想只是说我们现在只有一匹马,而过去我们曾经有过两匹马。我家里还保存着一把古老的银匙和一方刻有纹章的古印;可是,天啦,一把银匙和一方古印算得了什么?……想想吧,我一直同这些高贵的德贝维尔血肉相连。听别人说,我的曾祖父有些不肯告人的秘密,不肯谈论他的来历……噢,牧师,我想冒昧地问一句,现在我们家族的炊烟又升起在哪儿呢?我是说,我们德贝维尔家族住在哪儿?”
      “哪儿也没有你们家族了。作为一个郡的家族,你们家族是已经灭绝了。”
      “真是遗憾。”
      “是的——那些虚假的家谱所说的男系灭绝,就是说衰败了,没落了。”
      “那么,我们的祖先又埋在哪儿呢?”
      “埋在青山下的金斯比尔:一排一排地埋在你们家族的地下墓室里,在用佩比克大理石做成的华盖下面,还刻有你们祖先的雕像。”
      “还有,我们家族的宅第和房产在哪儿呢?”
      “你们没有宅第和房产了。”
      “啊?土地也没有了?”
      “也没有了;虽然像我说的那样,你们曾经拥有过大量的宅第和房产,因为你们的家族是由众多的支系组成的。在这个郡,过去在金斯比尔有一处你们的房产,在希尔屯还有一处,在磨房池有一处,在拉尔斯德有一处,在井桥还有一处。”
      “我们还会恢复我们自己的家族吗?”
      “噢——不行了,不行了;‘大英雄何竟死亡’,你除了用这句话责罚你自己外,别无它法。这件事对本地的历史学家和家谱学家还有些兴趣,但没有其它什么了。在本郡居住的农户里,有差不多同样光荣历史的还有好几家。再见。”
      “可是,特林汉姆牧师,为了这件事,你转回来和我去喝一夸脱啤酒好不好?在纯酒酒店,正好开了一桶上好的佳酿——虽然我敢说它还是不如罗利弗酒店的酒好。”
      “不喝了,谢谢你——德北菲尔德,今天晚上不喝了。你已经喝得够多了。”牧师这样把话说完以后,就骑着马走了,心里有些怀疑,该不该把这个多少有点奇怪的传说告诉他。
      牧师走了,德北菲尔德陷入沉思,走了几步路,就把篮子放在面前,然后在路边的草坡上坐下来。不一会儿,远方出现了一个年轻人,正朝先前德北菲尔德走路的方向走着。德北菲尔德一看见他,就把手举起来,小伙子紧走几步,来到他的跟前。
      “小伙子,把那个篮子拿起来!我要你为我走一趟。”
      那个像板条一样瘦长的小伙子有点不高兴:“你是什么人,约翰·德北菲尔德,你竟要使唤我,叫我‘小伙子’?我们谁不认识谁呀!”
      “你认识我,认识我?这是秘密——这是秘密!现在你就听我的吩咐,把我让你送的信送走……好吧,弗里德,我不在乎把这个秘密告诉你,我是一家贵族的后裔,——我也是午后,今天这个下午才知道的。”德北菲尔德一边宣布这则消息,一边从坐着的姿势向后倒下去,舒舒服服地仰卧在草坡上的雏菊中了。
      小伙子站在德北菲尔德的面前,把他从头到脚仔细地打量了一番。
      “约翰·德贝尔菲尔爵士——这才是我的名字。”躺着的人接着说。“我是说,如果骑士是从男爵的话——它们本来就是一样的呀。我的一切都记录在历史中。小伙子,你知道不知道青山下的金斯伯尔这个地方?”
      “知道。我去过那儿的青山市场。”
      “好了,就在那个城市的教堂下面,埋着——”
      “那儿哪是一个城市,我是说那儿只是一块地方;至少我去那儿的时候不是一个城市——那儿只不过是像一只眼睛般大小的讨厌的地方。”
      “你不必管那个地方了,小伙子,那不是我们要说的事。在那个教区的下面,埋着我的祖先——有好几百个——穿着铠甲,满身珠宝,睡的用铅做成的大棺材就有好几吨重。在南威塞克斯这个郡里,没有谁家有比我更显赫更高贵的祖先了。”
      “是吗?”
      “好了,你把篮子拿上,到马洛特村去,走到纯酒酒店的时候,告诉他们立刻给我叫一辆马车,把我接回家去。马车里叫他们放上一小瓶甜酒,记在我的帐上。你把这件事办完了,就把篮子送到我家里去,告诉我老婆把正在洗的衣服放下来,用不着把衣服洗完,等着我回家,因为我有话要告诉她。”
      小伙子半信半疑,站着没有动身,德北菲尔德就把手伸进口袋,摸出来一个先令,长期以来,那是他口袋中少有的先令中的一个。
      “辛苦你了,小伙子,这个给你。”
      有了这个先令,小伙子对形势的估计就有了不同。
      “好吧,约翰爵士。谢谢你。还有别的事要我为你效劳吗,约翰爵士?”
      “告诉我家里人,晚饭我想吃——好吧,要是有羊杂碎,我就吃油煎羊杂碎;要是没有羊杂碎,我就吃血肠;要是没有血肠,好吧,我就将就着吃小肠吧。”
      “是,约翰爵士。”
      小伙子拿起篮子,就在他要动身离开的时候,听见一阵铜管乐队的音乐声从村子的方向传过来。
      “什么声音?”德北菲尔德说。“不是为了欢迎我吧?”
      “那是妇女俱乐部正在游行,约翰爵士。唔,你女儿就是俱乐部的一个会员呀。”
      “真是的——我想的都是大事情,把这件事全给忘了。好吧,你去马洛特村吧,给我把马车叫来,说不定我要坐车转一圈,好看看俱乐部的游行。”
      小伙子走了,德北菲尔德躺在草地的雏菊中,沐浴着午后的夕照等候着。很久很久,那条路上没有一个人走过,在绿色山峦的四周以内,能够听到的人类声音只有那隐约传来的铜管乐队的音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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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3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二章

    在前面说过的美丽的布莱克莫尔谷或者叫做黑荒原谷东北部起伏不平的谷地中间,坐落着马洛特村。布莱克莫尔谷四周环山,是一片幽僻的区域,虽然离伦敦只有不到四个小时的路程,但是直到现在它的大部分地区都还不曾有过旅游者或风景画家的足迹。
      从环绕在谷地周围的山峦的顶上往下看,这个山谷可以看得最清楚——不过也许夏天的干旱天气要除开不算。天气不好的时候,没有向导带路而独自漫游到谷内幽深之处的人,容易对蜿蜒其间的狭窄的泥泞小道产生不满情绪。
      这是一片远离尘嚣的肥沃原野,泉水从不干涸,土地永不枯黄,一道陡峭的石灰岩山岭在南边形成界线,把汉伯顿山、野牛坟、荨麻岗、道格伯利堡、上斯托利高地和巴布草原环绕其问。那个从海岸走来的游客,向北面跋涉了二十几英里的路程,才走完白垩质的草原和麦地。他突然走到一处悬崖的山脊上,看见一片田野就像一幅地图铺展在下面,同他刚才走过的地方决然不同、不禁又惊又喜。在他的身后,山峦尽收眼底,太阳照耀着广阔的田野,为那片风景增添了气势恢弘的特点,小路是白色的,低矮的树篱的枝条纠结在一起,大气也是清澈透明的。就在下面的山谷里,世界似乎是按照较小的但是更为精巧的规模建造的;田地只是一些围场,从高处看去,它们缩小了,所以卫面的树篱就好像是用深绿色的线织成的网,铺展在浅绿色的草地上。下面的大气是宁静的,染上了一层浅蓝,甚至连被艺术家称作中景的部分,也染上了那种颜色,但是远方的地平线染上的却是浓重的深蓝。这儿的耕地很少,面积不大;这儿的景物除了很少的例外,只见那些广阔的生长茂盛的大片草地和树木覆盖着大山中间的山峦和小谷。黑荒原谷就是这种风光。
      这块地方不仅地形引人入胜,它的历史也很有趣。在从前的时代里,这个谷被叫作白鹿苑。名字来自国王亨利三世治下的一段离奇传说。据说国王追上了一只美丽的白鹿后把它放了,却被一个名叫托玛斯·德·拉·林的人把白鹿杀了,因此他被国王处罚了一大笔罚金。在那个时代,一直到比较近些的时代,这个地方到处都长着茂密的森林。即使到了现在,从山坡上残存下来的古老的橡树林和错落不齐的树林带上,从为牧场遮荫的许多空心树上,都找得到当年情形的痕迹。
      茂密的森林已经消失了,但是森林浓荫下曾经有过的一些古老风俗依然还在。不过风俗犹存,但许多已经改换了形式,加上了伪装。例如,已经通知下午举行的五朔节舞会,从中就能看见它采用了会社的形式,或者是被当地人称作“会社游行”的形式。
      对马洛特村稍为年轻的居民来说,会社游行是一件使他们感兴趣的事件,尽管参加游行的人看不出它的真正趣味。它的特点主要不在于它保留了每年排队游行和跳舞的古风,而在于参加游行的人全是妇女。在男子会社里,这类庆祝虽然逐渐消失,但还不算特别;但是,由于软弱女子天性羞涩和男性家属方面的讥笑态度,已经把残留下来的妇女会社(如果还有其它会社的话)的荣耀和隆盛剥夺干净了。现在只有马洛特村的妇女会社残存下来,保留着庆祝赛丽斯节①的古风。它已经延续了好几白年,如果算不上共济会,它也是一种供奉上帝的姐妹会;而且它还要继续存在下去。
      
      ①赛丽斯节(Ceralia),指庆祝罗马丰收女神赛丽斯(Ceres)的节日。

      队伍中的妇女们都身穿白色长袍——这是一种从罗马旧历时代就开始流行的欢乐遗风,那时候快乐和五月的时光是同义词——那个还没有习惯着眼未来的时代,已经把人的感情降低到了单调乏味的程度。他们最初的表演是排成双行队伍绕着教区游行。太阳照亮了她们的身形,在绿色的树篱和爬满藤萝的房屋前墙的映衬下,理想和现实就稍微显出一些冲突来;因为尽管整个游行的队伍都穿着白色服装,然而她们中间却没有两件的颜色是一样的。有些近乎纯白;有些却是泛蓝的浅白;还有一些已经被妇女会的老会员穿得破旧(它们有可能叠起来存放许多年了)而接近了一种灰白的颜色,式样还是乔治时代的。
      除了白色的长袍醒目而外,每一个妇女和姑娘的右手,都拿着一根剥去了外皮的柳树枝条,左手里则拿着一束白色的鲜花。剥去柳枝的外皮,选择白色的鲜花,都是每个人自己细心操作的。
      在游行的队伍里,有几个已到中年甚至还要年老的妇女,她们遭到时光的蚀刻和痛苦的磨难,银白的鬈发和满是皱纹的面孔在轻快活泼的环境里,显得叫人好笑,也肯定叫人同情。真实地看来,每一个经历过人间沧桑的人同她们年轻的伙伴比起来,也许更值得搜集她们的材料加以叙述,因为她们要说“生命毫无喜悦”的年月就要来到了。不过还是让我们把年长的妇女放在一边,述说那些生命在胸衣下跳动得快速而热烈的妇女吧。
      年轻的姑娘们的确在游行的队伍中占了大多数,她们头上厚实的秀发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每一种金黄、乌黑和棕褐的颜色。有的姑娘眼睛漂亮,有的姑娘鼻子好看,有的姑娘嘴巴美观和身材秀美,但是如果说有人能够集众美于一身,那也没有几个人。由于在众目睽睽之下抛头露面,很明显她们对如何安排她们的嘴唇就感到困难了,对如何摆放她们的脑袋,如何使她们的自我意识同她们的形体分开,她们也感到无能为力。这表明她们都是素朴的乡村姑娘,还不习惯被许多眼睛注视。
      在她们每一个人的胸膛里,她们都有自己的小太阳照耀着灵魂,所以大家身上都暖烘烘的,不过不是被太阳晒热的;有些梦想,有些纯情,有些偏爱,至少有些遥远而渺茫的希望,虽然也许正在化为泡影,却仍然还在不断地滋长,因为希望是会不断滋长的。所以,她们每个人都精神振奋,许多人都欢欣鼓舞。
      他们绕过纯酒酒店,从一条大道走出来,准备拐弯穿过一道小栅栏门走进草地里去,这时有个妇女说——
      “唉呀,我的天啦!噢,苔丝·德北菲尔德,那坐着马车回家的不是你父亲呀!”
      听见这声惊讶,游行队伍中有个年轻的姑娘扭头看去。她是一个娟秀俊俏的姑娘——同有些别的姑娘比起来,也许不是更俊俏——但是她那生动的艳若牡丹的嘴,加上一双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就为她的容貌和形象增添了动人之处。她的头发上系一根红色的发带,在一群穿白色衣服的队伍里,她是唯一能以这种引人注目的装饰而感到自豪的人。她回过头去,看见德北菲尔德正坐着纯酒酒店的马车沿道而来,赶车的是一个满头鬈发、体格健壮的姑娘,两只袖子卷到了胳膊肘以上。她是酒店里一个性格开朗的仆女,有时候喂马,有时候赶车。德北菲尔德在车里向后靠着,舒舒服服地闭着眼睛,一只手不停地在头顶上舞动着,嘴里头慢慢地哼着一首宣叙小调——
      “金斯比尔有我家的地下墓室——铅做的棺材里睡的是我的骑士祖先!”
      妇女会的会员们都吃吃地笑起来,只是那个叫做苔丝的姑娘除外——她意识到她的父亲在众人眼里出丑卖乖,不禁感到脸上发烧。
      “他只是累了,没有别的,”她急忙说:“他是搭别人的便车回家,因为我们家的马今天休息。”
      “别装糊涂了吧,苔丝,”她的同伴们说,“他是在集市上喝醉了。哈哈!”
      “听着,你们要是拿他开玩笑,那我就一步也不同你往前走了!”苔丝叫起来,脸颊上的红晕扩大了,从脸上延伸到脖子上。
      不一会儿,她的眼睛湿润了,目光垂到了地上。她们看见真的让她难过了,就住口不再说了,重新整理好队伍。苔丝的自尊心不让她再扭过头去,看看她的父亲是什么意思,如果她的父亲有什么意思的话。因此,苔丝又随着队伍移动了,一直向在草地上跳舞的地方走去。一走到那个地方,苔丝就恢复了平静,用手中的柳枝轻轻地抽打她的同伴,同往常一样有说有笑了。
      苔丝·德北菲尔德在她人生的这个时候,满腔的纯情还没有带上人生的经验。尽管进过乡村小学,但在她的说话里还是带有某种程度的乡音:因为这个地区的方言的特殊音调,大约就体现在音节UR的发声上,也许同任何可以发现的人类说话的言语一样丰富。要念这个本地的音节,苔丝得把她深红的嘴巴撅起来,但是又刚好没有把形状固定下来,她的下嘴唇在上嘴唇的中部有点儿撮起,念完一个字后,她才把嘴巴闭起来。
      她的童年的各个阶段的特征,现在仍然还留在她的身上。在她今天一路走着的时候,就她全部的一个漂亮健壮妇女的丰韵来说,有时候你在她的双颊上能够看到她十二岁时的影子,或者从她的眼睛里看到她九岁时的神情,在她的嘴角的曲线上,甚至有时候还能够看到她五岁时的模样。
      但是这一点很少有人知道,更没有多少人加以注意。有一小群人,主要是一群陌生人,在他们偶然路过的时候会对她看上一阵,暂时为她的新鲜美感所吸引,心想他们是不是还能再见到她:但是对其他大多数人来说,她只不过是一个俊俏的迷人的乡村姑娘而已。
      德北菲尔德坐在荣耀的双轮马车里,由女车夫赶着车走了,既看不见也听不见了。队伍已经走进了指定的地点,开始跳起舞来。因为队伍里没有男子,所以开始时姑娘们相互对舞着,但是随着收工时间的临近,村子里的男性居民就同其他没事的闲人和过路行人一起聚集到舞场的周围,似乎想争取到一个舞伴。
      在这群旁观的人中间有三个阶层较高的年轻男子,肩上背着小背包,手里拄着粗棍子。他们的面貌大致上相似,年龄一个比一个小,这几乎已经暗示说他们可能是亲兄弟,而实际上他们正是亲兄弟。年龄最长的一个是助理牧师,系白色的领带,穿圆领背心,戴窄边帽子;第二个是通常的大学生;最小的第三个似乎还很难看出他的身分。从他的眼神里和衣服上,可以看出一种不拘形迹的神情,暗示他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找到专门职业的大门。从他身上大概可以猜测出,他是一个对什么事情都想广泛学习的学生。
      这兄弟三个告诉他们偶然遇见的人,他们正在过圣灵降临节,要步行游玩黑荒原谷,他们的路线是从东北的小镇夏斯顿往西南方向走。
      他们斜靠在大路边的栅栏门上,询问妇女穿白袍跳舞的意思。兄弟中年纪较大的两位显然不想在这儿逗留,可是看见一群姑娘跳舞而没有男子相伴,这似乎引起了老三的兴趣,使他不急着往前走了。他把背包从身上取下来,连同手中的棍子一起放在树篱坡上,把门打开了。
      “你要干什么呀,安琪儿?”大哥问。
      “我想去同她们跳一会儿舞。为什么我们不都去跳一会儿舞——就一会儿,不会耽误我们太久的。”
      “不行——不行;胡说八道!”大哥说,“在公开场合同一群乡下野姑娘跳舞——假如让人看见了怎么办!快走吧,不然我们走不到斯图尔堡天就黑了,走不到那儿我们可找不到地方睡觉。另外,在我们睡觉之前,我们还要把《驳不可知论》①的另一章读完,你看,我还不怕麻烦地带着这本书呢。”
      
      ①《驳不可知论》(A Counterblast to Agnosticism),该书名疑为哈代杜撰,与英国科学家赫胥黎的“不可知论”有关。

      “好吧——我在五分钟之内赶上你和卡斯贝特;不用等我;你放心,菲力克斯,我会在五分钟内赶上你。”
      两个哥哥不情愿地走了。他们带走了背包,好让弟弟赶路时轻松些,而最年轻的弟弟则走进了跳舞的场地。
      “真是万分的遗憾,”跳舞剧一停顿,他就对离他最近的两三个姑娘大献殷勤说。“亲爱的,你们的舞伴呢?”
      “现在他们还没有收工呢,”有一个最大胆的姑娘回答说。“他们马上就都来了。趁他们还没来,你来跳好吗,先生?”
      “当然好。可是我一个人怎么同这许多女孩子跳啊!”
      “总比没有好呀。同你自己的同类面对面地跳舞,真是一件扫兴的事,根本就不能搂搂抱抱亲一个嘴。现在,由你自己从中挑选一个吧。”
      “嘘——别厚脸皮吧!”一个害羞的姑娘说。
      年青人这样受到邀请,就把她们打量了一阵,想作一番鉴别;但是,他见这一群姑娘全是新面孔,就感到不能很好地应用他的鉴别力了。他挑选的几乎就是第一个走到他跟前的女孩子,而不是希望被他挑中的那个说话的姑娘。苔丝·德北菲尔德碰巧也没有被挑中。高贵的门第,祖先的枯骨,纪功的铭文,德北菲尔家族的容貌,在苔丝人生的搏斗中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为她帮上忙,就是在一群最普通的乡村女孩子中间,也没有帮她吸引到一个陪她跳舞的舞伴。没有维多利亚财富支持的诺曼人的血统,原来也不过如此。
      无论如何,那个独占鳌头的姑娘的名字并没有流传下来;但是她在那天傍晚却因为第一个得到拥有男舞伴的殊荣而受到大家的羡慕。不过榜样自有它的力量,在外人还没有进入舞场的时候,乡村的男青年并不急着进去,现在很快都进了舞场,不久,大多数成对的女孩子中就掺进来乡村小伙子,最后连相貌最平常的妇女也有男子陪着她们跳舞了。
      教堂的钟声敲响了,那个学生突然说他必须离开了——他刚才一直得意忘形——他不得不去追赶他的同伴。在他从跳舞中退出来时,眼睛看见了苔丝·德北菲尔德,老实说,因为先前没有选中她,她的一双大眼睛里含有微微的怨恨。此时,由于她的退缩不前,他也为自己没有注意到她而感到遗憾;他心里就带着这种遗憾离开了牧场。
      因为他已经耽搁很久了,他就开始在通向西边的小路上飞跑起来,很快就跑过了一片洼地,到了前面的山坡上。他还没有追上他的两个哥哥,但是他得停下来喘一口气,又回头看看。他能够看见姑娘们的白色身影在绿色的舞场上旋转着,就像刚才他在她们中间一起旋转一样。她们似乎已经完全把他忘记了。
      她们所有的人都把他忘了,也许有一个姑娘除外。那个白色的身影离开了舞场,独自一人站在树篱旁边。他从她站的地点上可以看出来,她就是那个他没有同她跳舞的漂亮姑娘。虽然只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他本能地感觉到,她已经因为被他忽视而遭到了伤害。他真希望他邀请过她;他也真希望曾经问过她的名字。她是那样的羞怯,那样的富有情感,她穿着那件薄薄的白色袍子,看上去是那样的温柔,他感到他刚才没有挑选她是太愚蠢了。
      但是,现在已经于事无补了,他转过身去,弯腰快步向前走去,心里不再想这件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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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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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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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3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三章

    至于苔丝·德北菲尔德,她要把这件事从思虑中清除掉却没有那么容易。她好久都打不起精神来再去跳舞,虽然有许多人想做她的舞伴;可是,唉!他们谁说话都不像刚才那个陌生人说得叫人爱听。她一直站在那儿等着,直到山坡上那个年轻陌生人的身影在阳光中消失了,她才抛开一时的悲哀,接受了刚才想同她跳舞的人的邀请。
      她在舞场和她的伙伴们一直呆到黄昏,跳舞时也有一些热情;到现在她还情窦未开,喜欢踩着节奏跳舞纯粹是为了跳舞的缘故;当她看见那些被人追求和被人娶走的姑娘都有她们“温柔的折磨、苦味的甜蜜、可爱的痛苦和愉快的烦恼”时,她心里很少想到要是自己身陷其中能够怎样。她看到小伙子们竞相争着要同她跳一曲吉格舞时,心里头只感到好笑,并没有想到别的;当他们闹得凶了,她就责骂他们一阵。
      她本来可以在那儿玩得更久一些,但是心里又想起了父亲古怪的样子和神态,着急起来,不知道父亲怎么样了,于是她就离开舞伴,掉转脚步朝村头她家的小屋走去。
      当她走到离家几十码的地方,她听见了另外一种跟她刚刚离开的舞场上的节奏声不同的节奏声;那是她熟悉的声音——非常熟悉的声音。它们是从屋里面传出来的一连串有规律的砰砰声,原来是摇篮的猛烈摇动碰撞石头地面而发出的声音。随着摇篮的摇动,一个女声正用一种快速舞曲的一节奏唱。一首流行小调《花斑母牛》:
      我看见她躺——在那——边绿色的树——林里;
      来吧,亲爱的!我要告诉你在哪儿!
      摇篮的摇动和歌声一起暂时停了下来,一阵高声尖叫代替了原先的曲调:
      “上帝保佑你那钻石样的眼睛!保信你那凝脂样的粉脸!保佑你那樱桃样的小嘴!保佑你那小爱神样的双腿!保佑你有福的身体的每一处地方!”
      这阵祈祷过后,摇篮的摇动和歌唱又开始了,《花斑母牛》这首小调也像先前一样唱起来。苔丝推开门,站在垫子上观察到的情景是这样的。
      屋内尽管有唱歌的声音,但是苔丝却感到有一种说不出的凄凉。从田野里节日的欢乐——白色的长袍,一束束鲜花,垂柳的枝条,草地上旋转的舞步,对陌生人生出来的柔情——到一支蜡烛的昏黄暗淡的景象,这是多么巨大的差异啊!除了对比之下引起的不愉快而外,她在心里头还产生了一阵严厉的自我责备,怪自己没有早点回来帮助母亲做些家务事情,而一直在外面贪恋玩乐。
      她的母亲站在一群孩子中间,同苔丝离开她时一样,正在洗一盆星期一就该洗的衣服,这盆衣服现在同往常一样,一直拖到周末了。昨天就在那只洗衣盆里——苔丝感到一阵后悔的可怕刺痛——就是她身上现在穿的这件白色袍子,她因为粗心在湿漉漉的草地上把它的下摆染绿了——它是由母亲亲手拧干和熨平的。
      德北菲尔德太太像往常一样,一只脚站在洗衣盆旁,另一只脚正忙着刚才说过的事,就是不停地摇着最小的孩子。那个摇篮的摇轴经历过无数孩子的重压,在石板铺成的地板上已经辛辛苦苦地摇动了许多年,都差不多快要磨平了,因为摇篮的每一次摆动而引起的剧烈震动,都要把摇篮中的孩子像织布的梭子一样从一边抛到另一边。德北菲尔德太太在洗衣盆的泡沫里已经劳累一整天了,在她的歌声的激励下,用她身上剩余的力气踩着摇篮。
      摇篮砰吱砰吱地摇着;烛焰伸长了,开始上下摇曳起来;德北菲尔德太太仔细注视着她的女儿,洗衣水从她的胳膊肘上流下来,《花斑母牛》也很快唱到了一段的末尾。甚至现在,琼·德北菲尔德太太身上压着一群孩子的重担,她也十分喜欢唱歌。只要有小调从外面的世界传入黑荒原谷,苔丝的母亲就能在一星期里学会它的曲子。
      在德北菲尔德太太的面目上,还依稀闪耀着一些她当年年轻时候的鲜艳甚至美丽的光辉;这表明也许苔丝可以引为自豪的她身上的美貌,主要是来自她母亲的恩赐,而不是她的骑士血统和历史渊源带来的。
      “我来摇摇篮吧,妈妈,”女儿轻声说。“要不我把我身上这件最好的衣服脱下来,帮你把衣服拧干了吧?我还以为你早已经洗完了呢。”
      苔丝把家务事留给母亲一个人做,在外面玩得这么久,但母亲并没有埋怨她。说实在的,琼从来都很少因为这个责怪女儿,她只是稍微感到没有苔丝帮忙,要是想让自己干活轻松些,就只能把活儿推到后面去。但是今天晚上,她好像比平常要快乐些。在母亲的脸上,有一种女儿不明白的朦胧恍馏、心不在焉和洋洋得意的神情。
      “噢,你回来得正好,”她母亲刚把最后一个音唱完就开口说。“我正要出去找你的父亲;不过还有比这更重要的,我要告诉你刚才发生的事。我的小宝贝,你听了一定要高兴的!”德北菲尔德太太习惯于说土话;她的女儿在国立小学①里经过伦敦培养的女教师的教育,已经读完了第六年级,因而讲两种语言:在家里或多或少讲土话;在外面和对有教养的人讲普通英语。
      
      ①国立小学(National School),英国国教贫民教育促进会创办并受到英国政府补贴的普及六年教育的小学。

      “我不在家里时发生了什么事吧?”苔丝问。
      “是的。”
      “今天下午,我看见父亲坐在大马车里装模作样的,是为我父亲这件事吗?为什么他要那样?我羞得恨不得地上有个地洞钻进去。”
      “那只是这场轰动的一部分呐!已经有人考证过,说我们家是全郡最大的世家——一直可以往上追溯到奥利弗·格朗布尔时代——追溯到土耳其异教徒的时候——有墓碑,有地下墓室,有盔饰,有盾徽,天知道还有些什么。在圣·查理斯的时候,我们家被封为王家橡树骑士,我们本来的名字叫德贝维尔!……难道这还不使你心里头激动吗?就是因为这个你父亲才坐着马车回家的;倒不是因为他喝酒喝醉了,别人倒说他喝醉酒了。”
      “我自然高兴。这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吧,母亲?”
      “啊,有呀!照想大大的好处就要跟着来了。用不着怀疑,这消息一传出去,和我们一样的贵族人家就要成群结队地坐着马车来拜访我们了。你父亲是在从夏斯顿回家的路上听说这件事的,他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告诉我了。”
      “父亲去哪儿啦?”苔丝突然问。
      她的母亲答话时说了一些不相干的事:“他今天去夏斯顿看病。他的病本来就不像是痨病。医生说是他的心脏周围长了脂肪。你看,就是这个样子。”琼·德北菲尔德一边说着,一边用被水泡得肿胀的拇指和食指圈出一个字母C的形状,用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着。“‘就在眼下这时候’,医生对你父亲说,‘你的心脏在那儿被脂肪包住了,在那儿也全是脂肪;这块地方还空着,’医生说。‘等到脂肪长满了,成了这个样子,’”——德北菲尔德太太把她的手指合拢来,圈成一个圆圈——“‘你就会像影子一样地消失了,德北菲尔德先生,’医生说。‘你也许还能活十年;你也许不到十个月甚至十天就送了命。’”
      苔丝脸上露出惊慌的神情。尽管她们家突然尊贵起来,但是她父亲可能很快就要到天上永恒的世界中去了。
      “可是父亲去哪儿啦?”她又问道。
      她母亲的脸上显露出来一种反对的神情。“你不要发脾气啊!可怜的老头子——听了牧师的话,他觉得身价高了,就沉不住气了——半个钟点前他到罗利弗酒店喝酒去了。他是想恢复点儿力气,好装上蜂箱明天赶路,不管我们是不是世家,蜂箱明天一定要送走的。这段路远得很,因此一过半夜他就得动身。”
      “是去恢复力气吗!”苔丝气冲冲地说,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噢,老天!到酒店里去恢复力气!母亲,你竟然也同意让他去!”
      她的神情和责备似乎充满了整个屋子,一种使人害怕的气氛似乎传给了家具、蜡烛和四周玩耍的孩子们,也似乎传到了她母亲的脸上。
      “不是的,”她母亲生气地说,“我没有同意他去喝酒。我一直在等着你回来照看屋子,好让我出去找他。”
      “我去找。”
      “不,苔丝。你明白的,你去找他没有用。”
      苔丝不再争辩了。她明白母亲反对她去的意思。德北菲尔德太太的衣服和帽子挂在她身边的一把椅子上,已经为这趟计划中的外出准备好了,这位家庭主妇感到伤心的理由并不是她必须出这趟门。
      “你把这本《算命大全》拿到屋外去,”琼接着说,很快就把手擦干净了,穿上了衣服。
      《算命大全》是一本厚厚的古书,就摆在她手边的一张桌子上,因为经常装在口袋里,它已经十分破旧了,边儿都磨到了文字的边上。苔丝拿起书,她母亲也就动身了。
      到酒店里走一趟,寻找她的没有出息的丈夫,仍然是德北菲尔德太太在抚养孩子的又脏又累的生活中的一件乐事。在罗利弗酒店里把丈夫找到,在酒店里同丈夫一起坐一两个钟头,暂时把带孩子的烦恼丢在一边,这是使她感到愉快的一件事。这时候,她的生活中显现出一种光明,一种玫瑰色的夕照。一切烦恼和现实中的事情都化作了抽象的虚无缥缈的东西,变成了仅仅供人沉思默想的精神现象,再也不是折磨肉体和灵魂的紧迫的具体的东西。她生的一群小孩子,一旦不在眼前,就似乎不是叫人讨厌,而是叫人感到聪明可爱;坐在那儿,日常生活中的琐事也就有了幽默和欢乐。在她现在嫁的这个丈夫当年向她求婚的同一地点,她坐在他的身边,对他身上的缺点视而不见,只是把他看成一个理想化了的情人,她又多少感觉到了当时有过的感情。
      苔丝一个人留下来,同弟弟和妹妹呆在一起,就先拿着那本算命的书走到屋外,把它塞进茅草屋顶里。对这本恐怖的书,她的母亲有一种奇怪的物神崇拜的恐惧,从来不敢整夜把它放在屋内,所以每次用完以后,都要把它送回原处。母亲身上还带着正在迅速消亡的迷信、传说、土话和口头相传的民谣,而女儿则按照不断修订的新教育法规接受过国民教育和学习过标准知识,因此在母亲和女儿之间,依照通常的理解就有一条两百年的鸿沟。当她们母女俩在一起的时候,就是雅各宾时代和维多利亚时代放在一起加以对照。
      当苔丝沿着花园的小道回屋时,心里默默地想,母亲在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是想从书中查找什么。她猜想这本书同最近她们家祖先的发现有关,但是她却不曾预料到同它有关的只是她自己。但是她不去猜想了,又忙着往白天晾干的衣服上喷了一些水。这时同苔丝在一起的,是已经上床睡觉的九岁的弟弟亚伯拉罕,十二岁的妹妹伊丽萨·露易莎,她又叫丽莎·露,还有一个婴孩。苔丝同挨近她的妹妹相差四岁多,在这段时间空白里,还有两个孩子在襁褓中死了,因此当她单独同弟弟妹妹相处时,她身上的态度就像一个代理母亲。比亚伯拉罕小的是两个女孩子盼盼和素素;然后是一个三岁的男孩,最后是一个刚刚满一周岁的婴孩。
      所有这些生灵都是德北菲尔德家族船上的乘客——他们的欢乐、他们的需要、他们的健康、甚至他们的生存,都完全取决于德北菲尔德两口子。假如德北菲尔德家的两个家长选择一条航线,要把这条船开进困苦、灾难、饥饿、疾病、屈辱、死亡中去,那么这些关在船舱里的半打小俘虏也只好被迫同他们一起进去——六个无依无靠的小生命,从来没有人问过他们对生活有什么要求,更没有人问过他们是否愿意生活在艰苦的环境里,就像他们生活在无能为力的德北菲尔德的家中一样。有些人也许想知道,那个说“大自然的神圣计划”的诗人①是不是有他的根据,因为近些年来,他的哲学被认为像他的清新纯洁的诗一样,也是深刻和值得相信的。
      
      ①指华兹华斯。

      天色渐渐晚了,但是父亲和母亲谁也没有回来。苔丝向门外看去,心里把马洛特村想象了一番。村子正在闭上眼睛。所有地方的烛光和灯火都熄灭了:她在心里头能够看见熄灭灯火的人和伸出去的手。
      她的母亲出去找人,简直是又多了一个要找的人。苔丝开始想到,一个身体不大好的人,又要在第二天早上一点钟前上路,就不应该这么晚还呆在酒店里庆祝他的古老的血统。
      “亚伯拉罕,”她对她的小弟弟说,“把帽子戴上,害不害怕?——到罗利弗酒店去,看看父亲和母亲是怎么回事。”
      孩子立即从床铺上跳下来,把门打开,身影就在黑夜里消失了。又过去了半个小时;男的、女的、老的、小的,谁都没有回来。亚伯拉罕和他的父母一样,似乎也让那个陷阱酒店给同住了、粘住了。
      “我必须自己去了,”她说。
      那时丽莎·露已经睡觉,苔丝就把他们都锁在屋里,开始走上那条漆黑弯曲的和修来不是用来走急路的小路或者小街;修那条小街的时候,还没有到寸土寸金的程度,而且那时候还是用一根针的时钟指示时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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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3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四章

    在疏落狭长的村子的这一头只有一家酒店,名叫罗利弗酒店,但它只有准许外卖酒类的执照;因此,不能够允许人在酒店里喝酒,而可以公开招待顾客前来喝酒的地方,则被严格限制在一小块大约六英寸宽两码长的木板那儿,木板被铁丝固定在花园的栅栏上,因此也就算是喝酒的台面。从路边走过的好酒的行人把酒杯放在木板上,就站在路上喝酒,喝完了就把酒杯内的沉渣倒在满是尘土的地上,堆成玻利尼西亚群岛的图样,心里头却希望能在酒店里面有一个舒适的座位。
      既然过路的客人有这样的愿望,因此本地的顾客也就有相同的愿望;于是有志者事竟成。
      在楼上有一间大卧室,卧室的窗户被罗利弗太太最近淘汰的一条大羊毛披肩遮得严严实实,室内差不多有十来个人聚集在一起,他们都是来这儿喝酒寻乐的;他们都是靠近马洛特村这一头的老住户,也是罗利弗酒店的常客。在这个住户稀落的村子的更远一些的地方,纯酒酒店是一家有全副执照的酒店,但是距离太远,村子这一头的住户实际上不去那家酒店喝酒;而且还有一个更为严重的问题,就是酒的品质的好坏决定了大多数人的倾向,就是大家宁肯挤在罗利弗酒店楼顶的角落里喝酒,也不到纯酒酒店老板的宽敞的屋子里去。
      卧室里摆放着一张四柱床,床柱又细又长,这张床的三面给好几个聚集在那儿的人当了座位;还有两个人高踞在五十橱上;另一个坐在雕花橡木小柜上;还有两个坐在盥洗架上,一个坐在小凳上;那儿所有的人,就都这样给自己找到了舒服的座位。在这个时候,他们达到了心灵欢快的阶段,灵魂超脱了躯壳,热情洋溢,全屋子一片火热。在喝酒的过程中,房间和房间里的家具变得越来越富丽堂皇;窗户上悬挂的披肩添上了织花帷幔的华贵;五斗橱上的铜把手就像是黄金做成的门环;四柱床的雕花床柱,同所罗门庙宇的宏伟廊柱也有了几分相似。
      德北菲尔德太太离开苔丝以后,就急急忙忙赶到这里,打开前门,穿过楼下阴沉沉的房间,然后就好像是一个十分熟悉楼梯门栓机关的人,用手指打开了楼门。她在弯弯曲曲的楼梯上慢慢地走上去,当她走上最后一节楼梯,脸从灯光里一露出来,所有挤在卧室里的人都一起把目光转到了她的身上。
      “——这是我的几个私人朋友,会社游行他们没有尽兴,我花钱请他们来的,”酒店老板娘一听见脚步声,就一边瞟着楼梯一边大声喊,熟练得就像一个背诵教义问答的孩子。“噢,原来是你呀,德北菲尔德太太——我的老天——你把我吓了一大跳!——我还以为是政府派来的官员呢。”
      卧室里其他的人望着德北菲尔德太太,向她点头,对她表示欢迎,然后德北菲尔德太太就转身向她丈夫坐的地方走去。她的丈夫在那儿出神地低声哼着:“天底下有些富贵的人,我也同他们一样呀!在青山脚下的金斯伯尔,有我们大家族的地下墓室呀,看威塞克斯的众多人物,数我们家族最高贵呀!”
      “我想起来一个绝妙的主意,特地来告诉你的,”一脸高兴的德北菲尔德太太小声说。“喂,约翰,你看见我没有?”她用胳膊肘推推她丈夫,她丈夫仿佛隔着窗玻璃看着她,嘴里继续哼着歌儿。
      “嘘!声音不要唱得这样大,我的好人!”酒店老板娘说,“要是碰巧政府里有什么人从这儿路过,就会把我的执照没收了。”
      “我们家发生的事他已经告诉你们了,我想是吧?”德北菲尔德太太问。
      “是的——说过一点儿。你说你们会不会因此而发财?”
      “哦,这可是秘密,”德北菲尔德太太貌似聪明地说,“不过,即使没有大马车坐,能和坐大马车的人是近亲也不错呀。”接着她改换了对大家说话的口气,继续小声对她的丈夫说:“自从你把那件事告诉了我,我一直在想,在特兰里奇那边,就在猎苑的边上,有一个高贵的有钱夫人,名字叫德贝维尔。”
      “啊——你说什么?”约翰说。
      她把刚才说的消息又重复了一遍。“那个夫人肯定是我们的近亲,”她说。“我的计划就是派苔丝去认这门亲戚。”
      “你刚才一说,我倒想起来了,是有一位夫人姓我们的姓,”德北菲尔德说。“特林汉姆牧师倒没有想到这件事。不过她同我们没法比——用不着怀疑,她只是我们家族的一个小支脉,从诺曼王时代传下来的。”
      两口子一心在那儿讨论问题,谁也没有注意到小亚伯拉罕已经溜进了房间,正等在那儿寻找机会请他们回去。
      “她很有钱,她肯定会看上我们家姑娘的,”德北菲尔德太太接着说。“这是一件非常好的事情。我不明白一个家族的两房人为什么就不能往来。”
      “对,我们都认本家去!”亚伯拉罕在床沿下自作聪明地说,“等苔丝去了,住在那儿,我们就都去看她;我们还会坐上她的大马车,穿上黑礼服呀!”
      “孩子,你怎么来这儿来了?你在这儿胡说什么呀!走开,到楼梯那儿去玩,等你爸爸和妈把事情说完!……我说呀,苔丝应该到我们家族的另一房那儿去。她一定会讨那位夫人的欢心的——苔丝一定会的;还完全有可能碰上一个高贵的绅士娶了她。简而言之,我知道这件事。”
      “你怎么知道的?”
      “我在《算命大全》的书里查找过她的命运,书里头这件事说得明明白白的啦!……你应该看到她今天是多么漂亮呀;她的皮肤娇嫩得就像公爵夫人的一个样呀。”
      “我们的姑娘自己说去不去呢?”
      “我还没有问过她。现在她还不知道我们有这样一个贵夫人亲戚。不过,如果到那儿去肯定能给她结上一门好亲事,她是不会说不的。”
      “苔丝可是脾气古怪呀。”
      “不过其实她还是听话的。把她交给我好了。”
      虽然这场谈话是私下进行的,可是这场谈话的意义已足已使周围的人明白,猜想出德北菲尔德家现在商谈的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大事,非寻常人能比,猜想出他们漂亮的大女儿苔丝,已经有了美好的前途。
      “今天我看见苔丝和别的女孩子一起在教区游行,我就在心里对自己说,苔丝真是一个逗人喜爱的漂亮人儿。”一个老酒鬼低声说,“不过约翰·德北菲尔德可要当心她,不要让地上的大麦发了芽。”这是当地的一句土话,有它特殊的意思,但是没有人回答这句话。
      这场谈话内容变得广泛起来,过了不久,又听见楼下有脚步声走过房问。
      “——这是我的几个私人朋友,会社游行他们没有尽兴,我花钱请他们来的。”老板娘又迅速地把嘴边应付外来人的现成话重新背了一遍,才看见进来的人是苔丝。
      室内弥漫着酒气,有了皱纹的中年人逗留在这儿并没有什么不合适,但是姑娘年轻的面孔出现在这个地方,就叫人感到难受了,即使姑娘的母亲也能够看出这一点。苔丝的黑色眼睛里还没有显露出来责备的神气,她的父母亲就从座位上站起来,急忙把酒喝干,跟在女儿的身后走下了楼梯,随着他们的脚步声传来罗利弗太太的叮嘱声。
      “亲爱的,请千万不要声张;要不然我就要丢掉我的执照了,把我传唤去,还不知道有什么麻烦呢!再见吧!”
      苔丝挽起父亲的一只胳膊,她的母亲挽起父亲的另一只,一起回家去。说实在的,她的父亲酒喝得很少——一个经常喝酒的人,礼拜天下午喝完酒上教堂,转身向东下跪,一点也不踉跄,她父亲喝的酒还不到这种人喝的四分之一;但是约翰爵士的身体虚弱,在当时的情景下,喝酒这种小罪恶就让他受不了啦。一接触到新鲜空气,他就开始跌跌撞撞的,一会儿他们一行三人好像正向伦敦走去,一会儿又好像朝巴斯走去——看上去叫人感到滑稽可笑,尽管一家人晚上回家是常有的事;不过,像大多数滑稽可笑的事情一样,实在是又不能叫人完全感到滑稽可笑。母女俩尽量把主要来自德北菲尔德的跌跌撞撞以及他所引起的亚伯拉罕和她们自己的跌跌撞撞掩饰起来;他们就这样一步一步地接近了他们的家门口,这家人的家长在走近家门口时,突然放声唱起他先前唱过的歌来,仿佛看见他现在的住所太狭小,要增强自己的信心似的——
      “在金斯伯尔我有一个家族墓室!”
      “嘘——不要犯傻了,杰克,”他的妻子说,“先前的大户人家又不是你一户。你看有安克特尔家,有霍尔斯家,还有特林汉姆家——不都和你们家一样衰败了吗——尽管你们家族比他们的人些,也确实要大些。谢天谢地,我个是什么大家族的出身,但是我从来不觉得我的出身丢人。”
      “不要把事情说得太肯定了。从你的天性看来,我敢说你比我们谁都要丢入丢得厉害,你们家曾经出过国王和王后。”
      苔丝说的话改变了话题,因为这时候她心里想到了比她的祖先更为重要的事——
      “我担心父亲明天起不了那么早,不能上路去送蜂箱啦。”
      “我?一两个小时我就会好了,”德北菲尔德说。
      已经十一点了,全家人才上床睡觉,如果要在礼拜六的集市开始前把蜂箱送到卡斯特桥的零售商手里,最晚明天凌晨两点钟就得动身,通往那儿的道路不好走,有二三十英里远近,而且他们家送货的又是走得最慢的马车。一点半钟的时候,德北菲尔德太太走进苔丝和她的弟弟妹妹们睡觉的那间大卧室。
      “你可怜的爸爸去不了啦。”她对她的大女儿说,而女儿的大眼睛早在她母亲开门时就已经睁开了。
      苔丝在床上坐起来,朦朦胧胧地听见母亲的话,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可是总得有人去呀,”她回答说。“现在去卖蜂箱已经晚了。今年蜜蜂分群的时候很快就要过去了;要是我们推迟到下个礼拜的集市,就没有人要啦,蜂箱也就要积压在我们的手上了。”
      看来德北菲尔德太太没有能力应付这种紧急事情。“也许可以找个年轻的小伙子,让他送去行吗?昨天有许多人和你一起跳舞,在他们中间找一个。”她立刻提议说。
      “啊,不行——无论如何我也不会同意!”苔丝骄傲地大声说,“这不是要让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个原因吗——这样一件让人感到羞耻的事情!要是亚伯拉罕能陪着我一起去,我想我可以去送”
      苔丝的母亲最后同意了这种安排。她把睡在同一个屋子里的小亚伯拉罕从熟睡中叫起来,让他在迷迷糊糊中把衣服穿上。这时候,苔丝已经急急忙忙地把衣服穿好了;姐弟俩点起一盏提灯,就出门向马厩走去。那辆摇摇晃晃的小马车已经装好了,苔丝把那匹名叫王子的马牵了出来,同那辆马车比起来,它摇晃的程度也好不了多少。
      那头可怜的牲畜茫然四顾,望望夜空,望望提灯,望望姐弟俩的身影,仿佛它难以相信在那个时刻,当一切生物还在它们的栖身之处歇息的时候,会把它叫出来干活。他们把一些蜡烛头放进提灯,把提灯挂在车右边,就牵着马向前走,最初的一段路是向上走的坡路,他们就走在马的旁边,免得这匹缺少力气的老马负载过重。为了尽量使自己高兴起来,他们就用提灯制造出人造的黎明,吃着黄油面包,谈天说地,其实真正的黎明还远没有到来。亚伯拉罕已经完全清醒过来(因为他刚才一直是迷迷糊糊的),就开始讲在夜空的映衬下各种不同的黑色物体所表现出来的奇形怪状,说这棵树像一只从洞中扑出来的发怒猛虎,又说那棵树很像一个巨人的头。
      他们走过斯图尔堡小镇的时候,小镇内覆盖着褐色厚茅草的茅屋还在静静地沉睡着,他们走到了一块更高的地方。在左边还要高一些的地方,是一处被叫做野牛坟或比尔坟的高地,它几乎就是南威塞克斯的最高点,迎天耸立,四周被土沟围绕着。从这儿再往前,这条漫长的道路就有一段比较平坦。他们上了车,坐在马车的前面,亚伯拉罕开始沉思起来。
      “苔丝!”沉默了一会儿,他叫了一声,预备说话。
      “什么呀,亚伯拉罕。”
      “我们已经成了有身分的人了,你高兴吗?”
      “不怎么特别高兴。”
      “可是你要是嫁给了一个绅士,你一定会高兴的了?”
      “你说什么?”苔丝说,抬起了她的脸。
      “我是说我们的那个阔亲戚会帮忙,让你嫁给一个绅士。”
      “我?我们的那个阔亲戚?我可没有这样的亲戚。你头脑里怎么会有了这种想法?”
      “我去找父亲的时候,我听见他们正在罗利弗酒店谈论这件事。在特兰里奇那边有我们家的一个阔亲戚,母亲说要是你同那位夫人认了亲戚,她就会帮你嫁给一个绅士。”
      他的姐姐突然坐在那儿一动也不动了,陷入沉思默想之中。亚伯拉罕继续说着,只图自己说得痛快,而不管听的人怎样,因此没有注意到他的姐姐在那儿出神。他仰身向后靠在蜂箱上,仰着脸观察天上的星星,星星冷清的脉搏在头顶上漆黑的夜空里搏动着,静寂无声,同人类生命中这两个小生命相隔遥远。她问姐姐那些眨眼的星星离他们究竟有多远,问上帝是不是就在那些星星的背后。不过毕竟他只是一个孩子,所以他的唠叨就又回到了比创造的奇迹更为深入的想象的话题上了。假如苔丝嫁给了一个绅士而变得富有了,她会不会有足够多的钱买一架大望远镜,大得能够把星星拉到跟前来,就跟荨麻越一样近?
      重新提起这个似乎充斥在全家人头脑中的话题,使苔丝很不耐烦。
      “现在不要再提那个了!”苔丝大声说。
      “苔丝,你说每一个星星都是每一个世界吗?”
      “是的。”
      “都跟我们的世界一样吗?”
      “我不知道,不过我认为是这样的。有时候它们就似乎像我们家尖苹果树上的苹果。它们中间的大多数都是极好的,没有毛病的——有一些是有毛病的。”
      “我们住的是哪一种——是没有毛病的还是有毛病的?”
      “是有毛病的。”
      “真是太不幸了,有这样多的极好的世界,我们却没有挑一个没有毛病的住。”
      “是的。”
      “真的是那样吗,苔丝?”亚伯拉罕把这句话印在脑子里,又想了想这个新鲜的观点,转身对他姐姐说。“要是我们选中的是一个没有毛病的,那又是什么样子呢?”
      “哦,如果那样,父亲就不会像现在那样咳嗽和有气无力了,也不会喝醉了酒不能上路了。母亲也不会老是洗来洗去的,总是洗不完。”
      “你也就会一生下来就是一个阔小姐了,也就用不着嫁给一个绅士才能阔起来了,是吗?”
      “哎呀,亚伯,不要——不要再说这件事啦!”
      亚伯拉罕独自思考了一会儿,不久就打起瞌睡来。苔丝对驾车赶马并不熟练,但是她想自己暂时可以驾驭这辆车,如果亚伯拉罕想睡觉,就让他睡觉好了。她在蜂箱前面给他弄了一下小窝,这样他就不会从车上掉下去,然后就把缰绳拿在自己手里,像先前一样驾着车向前走。
      王子没有力气作任何不必要的动作,所以根本不需要照看。她的同伴不再打搅她,她就向后靠在蜂箱上,比以前更加深沉地思索起来。无声的树木和树篱从身边掠过,变成了现实以外幻想景物中的东西,偶尔刮起的风声,也变成了某个巨大的悲伤的灵魂的叹息,在空间上同宇宙连在一起,在时间上同历史连在一起。
      接着,她仔细地回想了自己一生中纷乱无序的事情,似乎看见她父亲骄傲中的虚荣;在她母亲的幻想里,她看到了那个向她求婚的绅士模样的人;看见他像是一个怪笑着的怪人,在嘲笑她的贫穷,嘲笑她的已成枯骨的骑士祖先。一切都变得越来越荒诞离奇,她再也不知道时间是怎样过去的了。马车猛地把她的座位一震,苔丝才从睡梦中醒来,原来她也睡着了。
      苔丝睡着以后,他们已经向前走了很长一段路,现在马车停了下来。前面传来一阵虚弱的呻吟,她一生中从来没有听见过那种声音,跟着又传来一声“哟,怎么回事”的喊叫。
      挂在马车旁边的提灯已经不见了,但是有另外一个提灯在她的眼前闪着亮光,比她自己那个提灯要明亮得多。有件可怕的事情发生了。马具也同挡在路上的什么东西缠在一起。
      苔丝大惊失色,跳下车来,看见了可怕的事情。呻吟声是从她父亲的可怜老马王子口中发出来的。一辆早班邮车驱动着它的两个无声无息的车轮,沿着这些单行车道像箭一样飞速驶来,几乎跟她这辆行走缓慢没有灯光的马车撞在了一起。邮车的尖把就像一把利剑,刺进了不幸王子的胸膛,它的生命的热血像溪流一样从伤口喷射而出,带着咝咝声落到地上。
      苔丝在绝望中跑上前去,用手捂住那个洞口,唯一的结果只是她的脸上和裙子上都被喷上了殷红色的血迹。后来她只好站起来绝望地看着。王子也尽力一动也不动地坚强站着,直到突然倒在地上,瘫成了一堆。
      这时候赶邮车的人也来到了她的身边,开始同她一起把王子还热着的身体拖开,卸下马具。不过它已经死了,看见没有什么更多的事情立即可做,赶邮车的人就回到自己的马的身边,他的马并没有受伤。
      “你们走错道了,”他说,“我必须把这一车邮件送走,所以你最好就等在这儿,看着车上的货,我会尽快派人到这儿给你帮忙。天渐渐亮了,你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他上了车,就急忙上路了;苔丝就站在那儿等候着。天色已经发白,小鸟在树篱中抖擞着,飞起来,吱吱地叫着;道路完全显露出它的白色面目,苔丝的面目也显露出来,比道路还要灰白。她面前的一摊血水已经凝固了,宛如彩虹的色彩;当太阳升起来时,上面就反射出一百种光谱的颜色。王子静静地躺在一边,已经僵硬了;它的眼睛半睁着,胸前的伤口看上去很小,似乎不足以让维持它生命的血液全部流出来。
      “这都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姑娘看见眼前的情景,哭着说。“我不能原谅自己——不能!现在爹妈怎么过呀?亚比,亚比!”她摇动着在整个灾难中一直熟睡未醒的孩子。
      当亚伯拉罕明白了一切的时候,他年轻的脸上一下子增添了五十年的皱纹。
      “哎,昨天我还在跳舞还在笑啦!”她自言自语地说,“想想我真笨呀!”
      “这是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有毛病的星球上,不是生活在一个没有毛病的星球上,是不是,苔丝?”亚伯拉罕眼睛里挂着泪水,嘟哝着说。
      他们静静地等着,时间似乎没有止境似的。他们终于听见了一种声音,看见有一个物体渐渐地接近他们,这证明赶邮车的人没有骗他们。斯图尔堡附近农场上的一个工人牵着一匹健壮的小马走了过来。他把那匹小马套上拉蜂箱的马车,代替了王子的位置,往卡斯特桥方向驶去了。
      当天傍晚,我们看见那辆空车又走到了出事的地点。清晨以来,王子就躺在那条路边的沟里;但是路中间的一大摊血迹依然可见,尽管它被过往的车辆碾压过、磨擦过。剩下的只有王子了,他们就把它抬到原来它拉过的车上,四脚朝天,铁蹄在夕阳的余辉里熠熠闪光,走了八九英里路,又回到了马洛特村。
      苔丝先前已经回去了。她简直不知道如何把这件事告诉给家里的人。不过当她从父母的脸上发现他们已经知道了他们的损失,她也就感到无需开口了。但是,这并不能减轻她内心的自责,她一直把对自己疏忽的责备堆积在心里。
      但是,这件不幸的事对这户缺乏生机的人家说来,并不如像发生在一户兴旺发达的人家里那样可怕,虽然对前者意味着毁灭,对后者仅仅只是意味着不便。德北菲尔德夫妇尽管对姑娘的幸福雄心勃勃,但他们并没有气得脸色发红,把愤怒发泄在姑娘的身上。没有人像苔丝自己那样责备苔丝。
      德北菲尔德发现,由于王子衰老枯瘦,屠户和皮匠只愿出几个先令买下它的尸体,他就站起来处理这件事。
      “不卖啦,”他泰然自若地说,“我不卖它这副老骨头了。我们德北菲尔德家当英国骑士的时候,我们从没有把我们的战马卖了做猫食。让他们把先令留给自己吧!它为我辛苦了一辈子,现在我不会让它离开的。”
      第二天,他在花园里为王子挖了一个坟坑,几个月来自己家里种庄稼,他干活也没有这样卖过力气。德北菲尔德把坟坑挖好了。就和他妻子用一根绳子把王子套上,向坟坑拖去,孩子们跟在后面为死马送葬。亚伯拉罕和丽莎·露低声哭着,盼盼和素素为了发泄他们的悲痛,就号啕大哭,声震四壁;王子被放进坟坑的时候,他们都站在坟坑的四周。为他们一家挣面包的老马没有了,他们怎么办呢?
      “它上天堂去了吗?”亚伯拉罕呜咽着问。
      接着,德北菲尔德开始往坟坑里铲土,孩子们又哭了起来。所有的孩子都在哭,只有苔丝没有哭。她的脸色淡漠惨白,仿佛她把自己当成了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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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3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五章

    德北菲尔德主要依靠这匹老马作小本生意,马一死,生意就立刻垮了。如果说还不会马上贫穷,那么烦恼已经在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德北菲尔德是当地称为懒散骨头的那种人;有时候他倒挺有力气工作;不过这种时候是靠不住的,因为不能碰巧有工作需要他;而且,他由于不习惯做日工的正规劳动,所以每当凑巧有工作的时候,他又特别缺乏毅力。
      同时,苔丝因为是把她的父母拖进泥淖的人,所以心里一直在默不作声地盘算着怎样帮助他们从泥淖里摆脱出来;后来,她母亲就开始同苔丝商量她的计划。
      “走运也好,倒霉也罢,我们总得应付,苔丝,”她说:“真是凑巧,最近发现你身上有高贵的血统,又正是需要它的时候。你一定要去找你的朋友碰碰运气。有一个非常富有的德贝维尔夫人住在猎苑的近郊,肯定是我们的亲戚,你知道不知道?你一定要去她那儿认这门亲戚,请她在我们困难的时候帮帮忙。”
      “我不愿意去她那儿认这门亲戚,”苔丝说,“如果真的有这样一位夫人,她能客气地对待我们就很不错了——别指望她会帮助我们。”
      “乖孩子,你会讨她的欢心的,你会要她为你做什么她就为你做什么的。另外,也许还有你不知道的好事呢。我听说过我已经听说过的事了,你猜猜。”
      苔丝心里总有一种她惹了祸的沉重感觉,因此这就使苔丝对她母亲的愿望,比平时顺从多了;而且她还弄不明白,在她看来,她母亲的计划的好处很值得怀疑,而她的母亲一想到它就能从中得到满足。也许她母亲已经打听过,发现那位德贝维尔夫人是一个极有德行和菩萨心肠的老太太。不过苔丝的自尊心使她觉得,作为一个穷亲戚去求那位老太太,她心里是非常讨厌的。
      “我宁愿想法找一个工作。”苔丝嘟哝着说。
      “德北菲尔德,你来决定吧,”她的妻子转身对坐在后院的丈夫说,“如果你说她应该去,她就会去的。”
      “我不喜欢我的孩子们到不认得的亲戚那儿去沾光,”他嘟哝着说,“我是这个家族中最高贵的一房的家长,我做事应该符合身分。”
      在苔丝看来,她父亲不让她去的理由比她自己反对前去的理由更加荒谬。“好吧,马死在我手里,母亲,”她悲伤地说,“我想应该作点儿什么来挽救。我不在乎前去见她,不过求她帮助的事,你们一定要让我看着办。你们也不要老想着她给我找丈夫的事啦——那是愚蠢的。”
      “说得很好,苔丝!”她的父亲以说教的口吻说。
      “谁说我有这样的想法?”琼问。
      “我猜想你心里是这样想的,母亲。不过我愿意去。”
      第二天一早她就起了床,动身前往叫做沙斯顿的依山小镇,她在那儿就可以搭乘每个礼拜有两趟从沙斯顿向东前往猎苑堡的大车,大车从特兰里奇附近经过,那位神秘模糊的德贝维尔太太就住在那个教区里。
      在这个难忘的早上,苔丝·德北菲尔德要走的路是从布莱克原野谷东北部高低起伏的中间地带穿过,她在这个谷中出生,她的人生也是在这个谷中展开的。对苔丝来说,黑荒原谷就是一个世界,因此黑荒原谷的所有居民就是整个人类。在她对一切都感到新奇的孩童时期,她就从马洛特村的栅栏门口和栅栏门旁的台阶上向下仔细地观察过这片谷地,那时候她感到很神秘,而现在她感到的神秘也没有减少多少。每天她都从自己房间的窗户里看见教堂的钟楼、村庄和白色的屋宇;尤其是高踞山顶的威严的沙斯顿小镇特别惹人注意;小镇的窗玻璃在夕阳里闪闪发光,宛如一盏盏灯火。她从来没有去过那个地方,即使这个山谷和这个山谷附近的地带,她通过就近观察而熟悉的地方只有一小片。远离山谷的地方她就去得更少了。四周山峦的所有外形她都熟悉,就像熟悉她的亲戚的面孔一样;但是对她没有去过的地方,她就只能根据在乡村小学学到的知识加以判断了。到今天她离开学校还只有一两年的时间,她离开学校的时候,她是学校里学得最好的学生。
      在她上学的日子里,和她同龄的女孩子都很喜欢她,在村子里可以经常看到她们三个女孩子走在一起——她们的年龄几乎一样大小——放了学肩并肩地从学校回家。苔丝走在中间,穿一件毛料连衣裙,连衣裙原先的颜色已经褪掉了,变成了一种无法形容的模糊颜色;连衣裙外面穿一件粉红色的印花连胸围裙,上面有精致的网状花纹;她迈开两条细长的腿走路,腿上穿着紧身长袜,膝盖部分尽是一些抽丝小洞,那是她跪在路上和草坡上寻找植物和矿物中的宝贝撕破的;那时候她的头发是土灰色的,披在头上像挂锅的钩子;她两边的女孩子用手搂着苔丝的腰;苔丝的两条胳膊就搭在两个女孩子的肩膀上。
      苔丝渐渐地长大了,开始懂事了,这时候,她感到自己就像是一个马尔萨斯的门徒,来看待她母亲糊里糊涂地给她生下的一群弟弟妹妹了,因为养育他们、照顾他们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她母亲的智力只是一个快活小孩子的智力。对她自己家里一大群听天由命的孩子来说,琼·德北菲尔德简直就是其中的一个,而且还不是最大的一个。
      但是,苔丝对她的弟弟和妹妹却很疼爱、呵护,并尽力帮助他们,一放学回家,她就到附近的农田里割草、收庄稼,做一个帮手;或者去帮着做她喜欢做的事情,如挤牛奶、搅奶油,这是她从前在父亲养牛时学会的;因为她的手指头灵活,所以这种活儿她干得比成人还好。
      她年轻的肩上担负的家庭重担,似乎一大大加重了,因此她应该作为德北菲尔德家的代表去德贝维尔的府上,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我们必须承认,在这种情形下,到那儿去的苔丝就是德北菲尔德家向外显露的最好的一面。
      她在特兰里奇的十字路口下了车,步行上山,向那个叫做猎苑的地方走去;她已经听人说过,在猪苑边上的平坦地上就能找到德贝维尔的居处。它不是一座普通意义上的庄园,没有田地,没有牧场,也没有让庄园主为了自己和家庭的日常开销而从他们身上把油水挤出来的牢骚满腹的农工。它不是那种庄园,而且远不是那种庄园能够相比的;它完全是一座纯粹为了享乐而建的一幢乡村别墅,除了建筑别墅所需要的土地和一小块由庄园主经管、由管家照看的养鸟的农田外,就再也没有一亩添麻烦的田地同它连在一起了。
      苔丝最先看见的是用红砖盖成的门房,然后才看见屋檐上长满的厚厚的长青藤蔓。苔丝以为这就是庄园本身;她怀着惶恐不安的心情走过偏门,走到车路转弯的地点,这时候,她才看见出现在眼前的庄园全貌。庄园是最近新盖的——几乎全是新的——它也是同样的深红颜色,同偏门长满的长青藤蔓形成鲜明对照。在周围浅谈柔和的颜色的对照下,它就像一簇天竺葵的红花突现在那儿;在屋角后面的远处,展现在眼前的是猎苑的一大片柔和的淡蓝色风景——的确是一片让人肃然起敬的森林,是英国残留下来的已经不多的原始森林中的一片;在古老的橡树上,仍然还找得到朱伊德槲寄生,林中的茂密的水杉树不是人工栽种的,它们从人们把它们的枝条砍下来做弓箭的时候就生长在那里。但是,所有这些古老的森林,虽然从山坡上可以看见,但是却已经超越这片产业的边界了。
      在这块幽静舒适的地产上,一切都是光明的,兴旺的,管理得井井有条;占地几英亩的温室从山坡上延伸下去,一直到了山脚下的萌生林那儿。一切东西看起来都像钱币一样——就像从造币厂里新铸造出来的钱币。在奥地利松树和四季长青的橡树的遮蔽下,配备了各种最新设备的马厩半掩半现,崇高威严,就像是为了方便教民而修建的小教堂。在一片广阔的草坪上,架着一座供装饰用的帐篷,帐篷的门朝着她的方向。
      天真纯朴的苔丝站在一条砾石铺成的弯道边上,神态里半带着惊慌,惊讶地看着。在她还没有完全意识到她到了什么地方的时候,她的两条腿就已经把她带到了这个地方;而现在看来,一切都完全和她期望的相反。
      “我还以为我们是一个古老的家族呢;可是这一家全都是新的。”她说,口气里一派天真。她心里真希望她没有那样轻易就接受了母亲的“认亲”计划,而想法在自己的家门口找到了帮助。
      德贝维尔家——或者像他们最先称呼自己的那样叫斯托克·德贝维尔家拥有这儿的一切产业,在英国如此保守的这块地方看到这样的家庭,是有些异乎寻常的。特林汉姆牧师说,我们那位步履蹒跚的约翰·德北菲尔德是英国古老的德贝维尔家族唯一仅存的嫡系子孙,他说的倒是真的,或者说接近真的;他还应该加上一句,他知道得清清楚楚,叫斯托克·德贝维尔的这户人家就像他自己一样,本来就不是德贝维尔家族的真正后裔。不过我们必须承认,如果要重新嫁接德贝维尔这个急需更新复苏的名字,斯托克这户人家倒是一根上好的砧木。
      最近死去的老西蒙·斯托克是北方的一个本分诚实的商人(有人说他是放债的),发财以后,他就决定在英国南部定居下来,做一个乡绅,好远离他做生意的那个混乱地方;迁居过来的时候,他感到有必要改换一个名字,这名字既要避免别人一下子就认出他就是过去那个精明的商人,又要不像原来赤裸乏味的名字那样平凡。他在大英博物馆里找到那些记载英国南部他计划移居地方的已经灭绝、半灭绝和破产家族的文献,仔细地查找了一个小时,最后认为德贝维尔这个姓看起来和听起来比其它任何一个姓都不会差:因此德贝维尔就被加到了他自己的姓上,为他自己和他的世代子孙所用了。不过他在这方面并不是一个让想法失了分寸的人,在新的基础上重建他的家庭这棵树的时候,总是合情合理地编造家族之间的通婚和同贵族的联系,从来不在严格合适的身分上加上其它的头衔。
      关于这个运用想象力的杰作,可怜的苔丝和她的父母自然一无所知——更多的是令他们难堪;说实话,他们从来就没有想到这种添加姓名的可能性;他们只是认为,尽管人长得漂亮也许是运气赐予的,但是一个家庭的姓氏却是天生的。
      苔丝还站在那儿犹豫着,像一个沐浴的人想跳进水里去一样,不知道是跳进去还是退回去,正在这个时候,有一个人从帐篷黑色的三角形门里走了出来。他是一个个子高高的抽着烟的年轻人。
      她的皮肤近乎黝黑,两片厚嘴唇虽然红润光滑,但形状却长得不好,虽然他至多不过二十三四岁,但是他的嘴唇上方已经蓄上了仔细修剪过的黑色胡须,胡须的尖端向上翘着。尽管在他的身上带有粗野的神气,但是在他的绅士的脸上,在他那双滴溜直转的眼睛里,却有一种奇怪的力量。
      “啊,我的美人儿,我能为你效劳吗?”他走上前来说。他看见苔丝站在那儿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的样子,又说:“不要害怕我。我是德贝维尔先生。你到这儿来是看我的还是来看我母亲的?”
      同房子和庭院的差别比起来,这个德贝维尔的化身同沿用德贝维尔名字的人比苔丝所期望的相差更远了。在她的幻想里,它应该是一张老人的庄重严肃的脸,是对所有的德贝维尔的面部特征的升华,脸上的皱纹是记忆的体现,像象形文字一样代表着她的家族和英国好几百年的历史。但是她已经没有退路了,就只好鼓起勇气来应付眼前的事,回答说——
      “我是来拜访你母亲的,先生。”
      “我恐怕你不能见她——她是个病人,”这个冒牌人家现在的代表回答说;因为这个名叫阿历克先生的人,就是那位最近死了的绅士的独生儿子。“你的事我能不能代劳呢?你想见她有什么事吗?”
      “没有什么事——只是——那件事我简直说不出来!”
      到这儿来认亲,这件事苔丝心里感到确实好笑,她这种感觉现在变得更强烈了,虽然她心里有些害怕他,总的说来在这儿感到局促不安,但她还是把玫瑰红的嘴唇咧开,装出笑容来,这一下真叫黝黑的阿历克神魂颠倒。
      “真是太叫人难为情啦,”她结结巴巴地说;“恐怕我不好告诉你!”
      “没有关系,我喜欢听叫人难为情的事。往下说吧,亲爱的,”他和和气气地说。“是我母亲让我到这儿来的,”苔丝接着说,“说实在的,我自己心里也愿意来。不过我没有想到会是这样。我到这儿来,先生,是想告诉你我们都是一个家族的人。”
      “噢!穷亲戚吗?”
      “是的。”
      “是姓斯托克的人吗?”
      “不是;姓德贝维尔。”
      “是的,是的;我说的姓是德贝维尔。”
      “我们的姓现在读变了音,读成了德北菲尔德;但是我们有一些证据,可以证明我们姓德贝维尔。考古学家也认为我们姓德贝维尔,——而且——我们还有一方古印,上面刻有一面盾牌,盾牌上面有一头扑起的狮子,狮子的上方是一座城堡。我们还有一把非常古老的银匙,银匙的勺儿是圆形的,像一把小勺子,上面也刻有一座相同的城堡。不过这把银匙已经用坏了,所以我母亲就用它来搅豌豆汤。”
      “银色的城堡肯定是我们的盔饰,”他温和地说。“我家的纹章上也是一头扑起的狮子。”
      “因此我母亲说,应该让你们知道我们——因为在一场严重的事故中,我们的马死了,我们是德贝维尔家族的大房。”
      “你的母亲真是太好了,让你来告诉我这个。我也不会拒绝她让你来拜访我们。”阿历克说话的时候,打量着苔丝,把苔丝看得脸上有点儿发红。“所以,我漂亮的姑娘,你是以亲戚的身份来看望我们了?”
      “我想是的。”她吞吞吐吐地说,又局促不安起来。
      “哦——这没有什么不好。你们家住在什么地方?是干什么的?”
      她把具体情形对他简单地说了说;回答了他问的一些问题,就告诉他她打算搭乘她到这儿来的时候坐的那趟车回去。
      “要等到那趟车转回来经过特兰里奇十字路口,时间还早得很。我们到庭园里走走,等车回来,我漂亮的小堂妹,好不好?”
      苔丝希望尽量缩短她的这次访问,但是那位青年一直强劝着她,她只得同意陪他走走。他带着她在草坪里、花圃里和温室里走了走,然后又到果园里和花房里走了走,在那儿他问她喜不喜欢吃草莓。
      “喜欢吃,”苔丝说,“要等草莓熟了我才喜欢吃。”
      “这儿的草莓已经熟了。”德贝维尔开始为她采摘各种各样的草莓,弯着腰把草莓递给站在他后面的苔丝;他一站起来,就立刻从“英国王后”种的草莓中挑了一个特别好的草莓,拿着草莓的把儿送到了苔丝的嘴边。
      “不——不!”苔丝急忙说,一边举手挡在他的手和她的嘴巴之问。
      “废话!”他坚持着,苔丝有一点难过,只好张开嘴巴把草莓吃了。
      他们就这样漫无目的地逛着,消磨了一阵时光,每当德贝维尔请她吃草莓,她都半推半就地吃了。苔丝吃不下草莓了,他就把草莓装在她的小篮子里;然后,他们两个人就转到玫瑰那儿,他摘了一些玫瑰花朵,递给苔丝,让她戴在胸前。她依从着他,就像在睡梦里一样,她的胸前戴不下了,但是德贝维尔还是又摘了一两个玫瑰的花蕾插进她的帽子里,而且还十分慷慨大方地在她的篮子里堆了一些其它的花朵。装完了,他看看手表说:“现在是你吃点东西的时候了,然后就该动身了,如果你想搭车去沙斯顿的话。过来吧,我着能找到一点什么东西请你吃。”
      斯托克·德贝维尔又把她带回到草坪那儿,就把苔丝留在那儿,自己进了帐篷,不一会儿,他就准备好一篮子便餐拿了出来,放在苔丝的面前。很明显,这位绅士是不愿意他们两个人私下的愉快谈话让仆人给打扰了。
      “我抽烟你不在乎吧?”他问。
      “哦,一点儿也不在乎,先生。”
      他透过弥漫在帐篷里的一缕缕烟雾,观看着苔丝漂亮的无意识的咀嚼,在苔丝·德北菲尔德天真烂漫地低头欣赏胸前的玫瑰的时候,她没有意识到在那麻醉人的蓝色烟雾后面,正潜藏着她人生戏剧中的“悲剧性灾难”——她站在那儿,光艳照人,就像她年轻生命的光谱中的血红色光芒。她有一种品质,这种品质现在却变成了对她不利的因素;也正是这种品质,引起了阿历克·德贝维尔的注意,使他把目光集中在她的身上。也正是她丰满的面容和成熟的身体,使得她看起来比她的实际年龄显得更像一个成年妇人。她从母亲那儿继承了这种特征,但是却没有这种特征所表示的本质。这个特点曾经偶尔在她心里引起烦恼,后来她的同伴告诉她说,随着时光的流逝,这个缺点就会得到纠正。
      不久她就把饭吃完了。“我现在要回家了,先生,”她站起来说。
      “你叫什么名字?”他陪着她沿着大车道一直走到看不见房子的地方问。
      “苔丝·德北菲尔德,住在马洛特村。”
      “你还说你们家的马死了?”
      “我——是我弄死了它!”她回答说,在她详细说明王子之死的时候,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因为马死了,我真不知道要为父亲做些什么。”
      “我一定要想想,看能不能帮帮你。我母亲会给你安排一个工作的。不过,苔丝,不要胡说什么‘德贝维尔’了;—一你知道,只能叫德北菲尔德——那完全是另一个姓。”
      “我也不再希望更好的姓了,先生,”她带着几分自尊说。
      有一会儿——仅仅有一会儿——当他们走到大车道转弯的地方,在高大的杜鹃树和针叶树中间,在门房看不见的地方,他曾向她把脸伸过去,仿佛要——不过他没有把脸伸过去:他仔细想了想,就放苔丝走了。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要是她已经看出了这次会面将意味着什么,她也许就要问一问,为什么命中注定那天看见她并垂涎她美色的是一个卑鄙下流的人,而不是另外那个在各方面都让她感到可心可意的人——一个刚好在人类中间能够找到的让她可心可意的人;可是在她认识的接近这一标准的人中间,她在那个人心中只留下一个短暂的印象,并且差不多已经被他忘记了。
      在世间一切事物中,恰当适宜的计划执行起来就变成失当,渴求的呼唤很少引来应答呼唤的人,恋爱的人也很少同恋爱的时机刚好一致。每当见面可能导致美满的结果时,造物主往往不在那个时候对她的可怜生灵说一声“见面吧”,或者每当捉迷藏的游戏把人累得精疲力竭心里厌烦的时候,造物主也不对高呼“在哪儿”的人回答一声“在这儿”。也许我们渴望知道,当人类的进步到达完美的顶点时,人类的直觉更加敏锐了,把我们颠来倒去的社会机器配合得更加紧密了,在那个时候,时代的错误会不会得到改正;不过这种完美现在是无法预言的,甚至也是不可能想象出来的。我们知道的只是,在目前的事例中,就像在千百万的事例中一样,不是一个完美整体的两个部分在一个完美的时刻互相碰到了一起;而是与其相配的一半迷失了,孤零零地在世上漂泊,浑浑噩噩地等待着,一直等到先前那个时刻的到来。也就在这种糊里糊涂等待的笨拙延宕中,生出了种种焦虑、失望、恐惧、灾难,以及种种短暂的离奇的命运。
      德贝维尔回到帐篷以后,就叉开双腿坐在椅子上沉思起来,脸上闪现出得意的神气。接着,他就哈哈大笑起来。
      “哈,我真走运呀!多有趣的一件事啊!哈——哈——哈!真是一个叫人馋涎欲滴的小姑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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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六章

    苔丝下了山,走到特兰里奇十字路口,漫不经心地在那儿等着搭乘从猎苑回沙斯顿的马车。她上车的时候,车里其他的乘客同她说话,她虽然也回答了他们,但并不知道他们说了些什么;他们乘坐的马车又接着上路了,苔丝一路上沉浸在内心的回忆中,对车外的一切视若无睹。
      在和她同乘一辆车的旅客中间,有一个人对她说的话比先前的一些人说的话更直截了当:“唉呀,你简直变成了一束花了!这还在六月初呀,就有这么多好看的玫瑰花了!”
      接着,她终于意识到在他们惊异的目光里,她表现出来的是怎样一种滑稽的情形了:胸前戴着玫瑰花;帽子上插着玫瑰花;篮子里也装满了玫瑰花和草莓。她不禁满脸通红,含含糊糊地告诉他们玫瑰花是别人送给她的。在乘客们不再注意她的时候,她就偷偷地把帽子上特别显眼的玫瑰花取下来,放在篮子里,用她的手巾遮盖起来。然后她又陷入了沉思,有一次她低头向下看时,她的下巴被她戴在胸前的玫瑰花刺扎了一下。像布莱克莫尔谷所有的村民一样,苔丝的头脑里充满了无稽的幻想,尽是相信预兆的迷信;她心里想,被玫瑰花刺扎了,这不是一个好兆头——这是那天她注意到的第一个预兆。
      她乘坐马车只能坐到沙斯顿,从那个山间小镇走下山谷到马洛特村,还有几英里的路需要步行。她的母亲曾经叮嘱过她,如果她累得走不动了,就在这儿她们熟悉的一个乡村妇女的家里住一个晚上;苔丝那天就在这儿住了一个晚上,第二天下午她才下山回到家。
      她进了家,立刻就从她母亲得意洋洋的脸色上看出,在她不在家这段时间里,已经发生了什么事。
      “啊,我说得不错吧;我全知道啦!我告诉过你这件事是不会错的,现在不是证实了?”
      “是不是我不在家时发生了什么事?又证实了什么事?”苔丝十分厌倦地说。
      她的母亲一脸调皮的神气,把女儿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开玩笑地说:“你到底讨得他们的欢心了!”
      “你是怎样知道的,母亲?”
      “我收到了一封信。”
      这时苔丝才想起来,是有时间把信送到这儿。
      “他们说——德贝维尔太太说——养鸡是她的爱好,她有一个小小的养鸡场,想让你去照料。不过这只是她的委婉说法,既要你去她那儿,又不激发起你的希望。她是想认你做亲戚呀——这就是她的意思。”
      “可是我没有见过她呀。”
      “我想你见到过什么人吧?”
      “我见到过她的儿子。”
      “他认不认你做亲戚呀?”
      “哦——他叫我堂妹。”
      “我就知道他会叫你堂妹的!杰克——他叫她堂妹啦!”琼对她的丈夫喊道:“对了,他当然对他的母亲说了,他的母亲就要你到她那儿去。”
      “可是我不知道我会不会养鸡呀,”心中疑惑的苔丝说。
      “那我就不知道谁会养鸡了。你生在一个做小买卖的家庭里,又是做小买卖长大的。生在做小买卖的家里的人,总是比半路出家的人懂得多些。另外,那也不过是表面上做做样子,让你觉得你是在给他们做事,而不会感到欠了别人的情。”
      “总而言之,我觉得我不应该去,”苔丝仔细想了想说。“信是谁写的?给我看看好吗?”
      “是德贝维尔夫人写的。拿去看吧。”
      那封信是用第三人称的口气写的,很简单地告诉德北菲尔德太太说,那位夫人需要她的女儿去工作,帮助那位夫人管理鸡场,如果她能够去的话,还会给她提供一个舒适的房间,并说只要他们满意,工钱是很优厚的。
      “哦——就写了这些!”苔丝说。
      “你也不能指望她立刻就伸开双臂搂着你、吻你呀。”
      苔丝抬头看着窗外。
      “我宁肯同你和父亲留在家里,”她说。
      “可是为什么呀?”
      “我也不想告诉你为什么,母亲;说实话,我也不完全知道为了什么。”
      一个星期里,她都在附近的地方寻找一个轻松一点儿的工作,但是她没有找到。一个星期过去了,她在晚上回到家里。她原来的想法是要在夏季里挣一笔钱,再买一匹马。她还没有跨进门,就有一个孩子从屋里跳着跑出来说:“那个绅士到家里来过啦!”
      她母亲赶忙向她解释,浑身上下都透露出笑意来。德贝维尔夫人的儿子骑马刚好路过马洛特村,就顺道来拜访他们。他主要是代表他的母亲来的,想问一问苔丝究竟愿不愿意去为老夫人管理鸡场;还说以前为她管鸡的小伙子不可靠。“德贝维尔先生说,从你的模样看起来,你肯定是个好姑娘;他说你身价如金啦。他对你很感兴趣——老实告诉你。”
      听说自己得到一个陌生人如此高的评价,苔丝一时似乎真的高兴起来,因为那时候她自己觉得情绪非常低落。
      “谢谢他这样想,”苔丝嘟哝着说;“要是我住在那儿的确感到放心的话,任何时候我都会到那儿去。”
      “他是一个聪明漂亮的人啦!”
      “我可不这样认为,”苔丝冷冷地说。
      “好啦,无论如何,这总是你的一个机会;我敢肯定,他戴的是一个漂亮的钻石戒指!”
      “是钻石戒指,”在窗子下面板凳上坐着的小亚伯拉罕快活地说;“我也看见啦!他举手摸胡子的时候,那枚钻石戒指光灿灿的。母亲,我们那个阔绰的亲戚为什么老是用手摸他的胡须呢?”
      “听听这孩子说的吧!”德北菲尔德太太带着欣赏的神态大声说。
      “大概是炫耀他的钻石戒指吧,”约翰爵士坐在椅子上打瞌睡,嘴里嘟哝着说。
      “我得想一想这件事,”苔丝说完就离开了房问。
      “好啦,她这一去就把比我们小的一房给征服了,”女主人继续对丈夫说,“她要是不继续往前走,那才是个傻瓜呢。”
      “我可不太喜欢我的孩子们离开家,”做小买卖的丈夫说,“我作为一个家族的大房,别人应该到我这儿来。”
      “不过还是让她去吧,杰克,”可怜的傻乎乎的妻子劝着丈夫说。“他都叫她小堂妹啦!他很有可能娶了她,让她做一个贵夫人;那时候,她就同她的祖先一模一样了。”
      约翰·德北菲尔德的虚荣心比他的精力和健康强得多,所以这个假设很使他高兴。
      “哦,也许,那就是年轻的德贝维尔先生的意思,”他承认说:“我敢肯定,他也许真的想同我们大房结亲,以此来改善他们的血统。苔丝真是小淘气鬼!她只是去拜访了他们一次,就真的会带来这种好结果吗?”
      这时候,苔丝正在院子里的覆盆子丛中、在王子的坟墓上满腹心事地走着。在她走进房间时,她母亲就追问起她来。
      “呃,你打算怎么办呢?”她问。
      “我要是那天见到德贝维尔太太就好了,”苔丝说。
      “我觉得你应该打定主意了。这样你很快就能够见到她了。”
      她的父亲坐在椅子里咳嗽着。
      “我简直不知道说什么好!”姑娘心中不安地说,“还是由你作决定吧。既是我把那匹老马弄死了,我想我应该想法再弄一匹新马。可是——可是——我的确很不喜欢那儿的德贝维尔先生!”
      孩子们在王子死了以后,一直存了苔丝嫁给他们有钱亲戚的想法(在他们的想象里,那一家人一定是他们的亲戚),并以此作为一种安慰,这时候看见苔丝犹豫着,就开始朝苔丝嚷起来,骂她,埋怨她犹犹豫豫的。
      “苔丝不——不——不去啦,不做贵——贵——贵夫人啦!她说她——不——不去啦!”孩子们咧开大嘴哭了起来。“我们不会有漂亮的新马啦,也没有大堆的金钱买礼物啦!苔丝再也没有新衣服穿啦,再也不——不漂亮啦!”
      她的母亲也在一边帮腔,唱着同样的调子:她要是不去,那就是把家里的负担无限期地延长了,使家里的负担比原来变得更重了,因此这也加重了她母亲说的话的分量。只有她的父亲保持着中立的态度。
      “我去好了,”苔丝终于说。
      姑娘同意去了,这又使得她的母亲心里头想到这门亲事的前景。
      “这就对了!像你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儿,这是一个好机会呀!”
      “我希望这只是一个挣钱的机会。这也不是一个什么别的机会,你不要在教区里到处对这件事说傻话了好不好。”
      德北菲尔德太太并不答应她。她不敢保证,在那个客人说了那样一番话后,她会不会得意忘形,到处去瞎嚷嚷。
      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年轻的姑娘写了回信,同意做好准备,他们需要她哪天去,她就可以动身。接着她就收到回信,告诉她德贝维尔夫人对她的决定感到高兴,并说后天就派一辆轻便马车来,到山谷的坡顶上接她,帮她运行李,要她做好在那个时候动身的准备。德贝维尔夫人来信的笔迹好像很有一些男性化。
      “派一辆马车?”琼·德北菲尔德有些怀疑地嘟哝说,“来接她自己的亲戚,应该派一辆大马车呀!”
      苔丝终于打定了主意,所以也就不再心神不宁、魂不守舍了,又开始泰然自若地做自己的事情,心里头想着做一份不太劳累的工作,就可以挣到钱再给父亲买一匹马了。她原先希望在小学里当一名教员,但是命运似乎决定要她做另外的事。由于她的思想比她的母亲成熟些,所以她此刻也没有把德北菲尔德太太对她婚姻的希望当做一回事。那个思想浅薄的妇女,几乎从她的女儿出世的那一年开始,就一直在为她寻找一个满意的丈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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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9-8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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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4]偶尔看看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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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26 09:42: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德伯家的苔丝》第七章

    在约好动身的那天早上,天还没亮苔丝就醒了——那时候正是黑夜即将天亮的时刻,树林里静悄悄的,只有一只先知先觉的鸟儿在用清脆嘹亮的声音歌唱着,坚信至少自己知道一天的正确时辰,但是其它的鸟儿却保持着沉默,仿佛也同样坚信那只唱歌的鸟儿把时辰叫错了。苔丝一直在楼上收拾行李,到了吃早饭的时候,她才穿着日常穿的衣服走下楼,而她那套最好的服装却仔仔细细地叠好了放在箱子里。
      她的母亲劝她说:“你出门去走亲戚,从来都不会比你身上那套衣服穿得漂亮些吗?”
      “可我是去工作的呀!”苔丝说。
      “不错,是去工作,”德北菲尔德太太说;她用说悄悄话的口气补充说,“开头也许要假装点儿去工作……不过我觉得你还是把最好的衣服穿在外面好些。”
      “好啦,好啦;我想你知道得最清楚,”苔丝不再反对了,冷淡地回答说。
      为了让母亲高兴,姑娘只好把自己完全交到琼的手里,平静地说——“你爱怎样就怎样吧,妈妈。”
      看见苔丝这样听话,德北菲尔德太太不由得心中大喜。她先去拿来一个大脸盆,彻底地把苔丝的头发洗了一遍,等到头发干了,梳理好了,看起来头发好像比平时多了一倍。她用一根比通常宽得多的粉红色带子把头发扎起来,然后再给苔丝穿上那件在会社游行时穿的白色袍子。苔丝一头蓬松的头发,配上身上穿的宽大袍子,使她正在发育的身体透露出一种成熟来,让人看不出她的实际年龄,也许会错误地把她当成一个成熟的妇人,而其实她比一个孩子大不了多少。
      “我告诉你,我的袜子后跟上有一个洞,”苔丝说。
      “袜子上有洞不要紧——它们又不会说话!我当姑娘的时候,只要有一顶漂亮的帽子戴,鬼才知道袜子上有洞呢。”
      看见女儿漂亮的形体,母亲心里感到骄傲,往后退了几步,就像一个画家从画架前面走开,从整体上仔细打量自己的杰作。
      “你一定要看一看你自己!”她嚷着说。“你比平时漂亮多了。”
      由于镜子太小,一次只能照出苔丝身体的很小一部分,德北菲尔德太太就在窗玻璃的外面挂上一件黑色的外套,用这种办法把窗玻璃变成了一面大镜子,这也是乡下村民梳妆时常用的办法。然后,她就下楼找她的丈夫去了,那时候她丈夫坐在楼下的房间里。
      “我要告诉你,德北菲尔德,”她兴高采烈地说:“他决不会不爱上她的。不过无论你说什么话,都不要对苔丝多说他喜欢苔丝的话,也不要提她得到的这个机会。她是一个脾气古怪的姑娘,说多了也许她就讨厌他了,甚至于她马上就不愿到那儿去了。如果一切顺利,我一定要对鹿脚巷的那个牧师有所报答,感谢他告诉我们那些事——他真是个好人。”
      不过,姑娘动身的时刻越来越近了,当初梳妆打扮的兴奋一消失,琼·德北菲尔德太太的心里就出现了一阵担忧。因此这位家庭主妇说,她要送姑娘一程——要把姑娘送到山谷斜坡上的那个地点,那个斜坡是通向外部世界的第一个制高点。苔丝就在坡顶上等候斯托克·德贝维尔家派来的轻便马车,而她的行李已经由一个小伙子运到了坡顶上,做好了准备。
      看见妈妈戴上了帽子,小孩子们就一起叫嚷起来,要跟她一起去。
      “我也要去送姐姐,现在姐姐要嫁给绅士堂哥啦,要穿漂亮衣服啦!”
      “唉,”苔丝叹了口气,满脸通红,连忙转过身去,“我再也不要听那些话了!妈妈,你干吗要把那些东西塞到他们头脑里去?”
      “我的孩子们,姐姐是去为我们有钱的亲戚工作去的,是去帮着挣一笔钱,好再给家里买一匹马。”德北菲尔德太太安抚孩子们说。
      “我走啦,爸爸。”苔丝哽咽着说。
      “你去吧,我的孩子。”约翰爵士抬起头来说,为了庆祝苔丝出门的这个早晨,他又去喝了酒,垂着头在那儿打瞌睡。“好吧,但愿我那位年轻的朋友会喜欢上和他同宗的一位漂亮姑娘。还有,告诉他,苔丝,我们家从前是大户人家,现在完全败落了,我要把我们家的名号卖给他——对,卖给他——也不要大价钱。”
      “决不能少了一千镑。”德北菲尔德太太大声说。
      “告诉他——我要一千镑。算啦,我又想起来啦,我就少要点儿吧。这个名号加在他的身上,比加在像我这样一个没有本事的可怜人身上好多啦。告诉他,我只要他出一百镑。不过我不是个斤斤计较的人,——告诉他出五十镑就成——就出二十镑吧!行,就要二十镑——这是最低的价了。他妈的,祖宗的名誉总是祖宗的名誉,一个便士我也不能少啦!”
      苔丝眼睛里充满了泪水,喉咙哽咽着,心里头百感交集,但足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急忙转过身,走出门去了。
      母女俩就这样上路一起走着,苔丝的两边各有一个孩子牵着她的手,心里似乎想着什么,不时地把苔丝看上一眼,就像在看一个正要去干一番大事业的人一样;她母亲同最小的一个孩子走在后面;这一群人构成了一幅图画,中间走着诚实的美丽,两边伴随着无邪的天真,后面跟随着头脑简单的虚荣。她们就一起这样走着,一直走到山坡的底下,从特兰里奇派来的马车就在坡顶上接她,先前的这种安排,是为了免得马车爬这段坡路。在远方第一层山峦的后面,沙斯顿峭壁一样的房舍打乱了山脊的轮廓。在蜿蜒而上的大路上,除了他们派来接苔丝的小伙子而外,看不见一个人影。小伙子坐在车把上,车里装着苔丝在这世界上所有的物品。
      “在这儿等一会儿吧,马车很快就要来了,这是用不着怀疑的,”德北菲尔德太太说。“好啦,我已经看见那边的马车啦!”
      马车已经来了——它似乎是突然从最近那片高地后面出现的,就停在推小车的小伙子旁边。因此苔丝的母亲和孩子们决定不再往前走了,苔丝在匆忙中向他们道别以后,就弯腰向山坡上走去。
      他们看见苔丝的身影离马车越来越近,她的箱子也已经放到了马车上。但是就在她还没有完全走到马车跟前时,又有一辆马车从山顶上的一片树丛中飞快地驶了出来,它绕过路上的一段弯路,从行李车旁驶过来,停在苔丝的面前,苔丝抬头一看,似乎大吃一惊。
      她的母亲最先看出来,第二辆车和第一辆车不一样,它不是一辆简陋寒酸的马车,而是一辆漂亮整洁的单马双轮马车,又叫狗车,漆光发亮,设备齐全。赶车的是一个二十三四岁的青年男子,嘴里叼着一根雪茄烟,头上戴一顶花哨的小帽,穿一件色彩灰暗的上衣和颜色相同的马裤,围着白色的围巾,戴着硬高领,手上戴着褐色的驾车手套——简而言之,他是一个漂亮的长着一张长脸的年轻人,就在一两个星期前,曾经拜访过琼,向她打听过苔丝的回话。
      德北菲尔德太太像一个孩子似地鼓起掌来。鼓完掌后她看看下面,然后再看看上面。那意思还会骗了她吗?
      “要让姐姐做贵夫人的就是那个绅士亲戚吗?”最小的那个孩子问。
      就在那个时候,看得见穿细纱布衣服的苔丝形体在马车旁边静静地站着,神情上犹犹豫豫的,马车的主人正在同她说话。事实上,她那种看上去的犹豫远远不是犹豫,而是疑惑。她似乎宁肯坐那辆简陋寒酸的马车。那个年轻人下了车,似乎在劝说她上车。她转过脸去,对着山下她的亲人们,注视着那个小小的群体。似乎有一件事促使她下了决心;很可能,是她想到了王子是在她手里死的。她突然间上了车;他也上车坐在她的旁边,立即向拉车的马抽了一鞭。他们很快就驶过了运送箱子的慢车,消失在山头后面看不见了。
      苔丝从视线里消失了,这件有趣的事情好像一幕戏剧,也就到了终场,小孩子的眼睛里都是热泪盈眶。最小的那个孩子说:“我真希望可怜的、可怜的苔丝没有离开家,没有去做贵夫人!”说完了,他把嘴角一咧,就大哭起来。这个新观点是有传染性的,第二个孩子也同样哭起来,接着又是一个,后来三个孩子都一起嚎啕大哭起来。
      琼在转身回家的时候,眼睛里也同样充满了泪水。不过当她走回村子的时候,就只好被动地一切听天由命了。但是,当天晚上她睡在床上老是唉声叹气的,她丈夫问她有什么不舒服。
      “唉,我也说不清楚,”她说。“我心里一直在想,要是苔丝没有离家,也许会更好些。”
      “你先前为什么没有想到?”
      “唉,那是姑娘的一个机会呀——不过,要是这件事再重新来过,我就要等到打听清楚了,弄明白了那个绅士是不是一个真的好心人,是不是把苔丝当他的堂妹对待,不然我就不会放苔丝走。”
      “不错,你也许应该先打听打听的,”约翰爵士打着鼾声说。
      琼·德北菲尔德总是能够从什么地方找到安慰:“好啦,作为真正的嫡亲后裔,只要她的王牌出得好,她应该把他吸引住的。如果他今天不娶她,明天还是要娶她的。因为任何人都看得出来,他已经深深地爱上苔丝啦。”
      “什么是她的王牌呀?你是指她的德贝维尔血统?”
      “不,真笨;她的脸——就和我从前的脸一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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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伯家的苔丝》第八章

    阿历克·德贝维尔上车在苔丝身边坐下,就赶马沿着第一座山的山脊快速向前驶去,一路上不住口地把苔丝恭维赞扬,而给苔丝运送箱子的大车远远地落在后面。他们越走越高,一大片风景在他们四周伸展开来,一望无垠;在他们身后,是她出生的绿色山谷,在他们前面,是一片灰色的田野,除了她在第一次到特兰里奇的短暂旅行中知道的地方而外,其它的地方她一无所知。他们就这样走到了一个山坡的顶上,再往前就是从山坡上通向下面的一条笔直大道,差不多有一英里长。
      尽管苔丝·德北菲尔德生来胆子就大,但是自从她父亲的马被撞死以后,苔丝一坐车就感到非常害怕;马车的行驶稍微有点儿摇晃,她就感到心惊肉跳。阿历克赶着马车横冲直撞,苔丝心里就开始感到不安了。
      “我想下山时你会慢些走吧,先生?”
      德贝维尔扭头看看苔丝,用他的又白又大的门牙叼着雪茄烟,慢慢咧开两片嘴唇笑开了。
      “噢,苔丝,”他抽了一两口雪茄烟后回答说,“像你这样一个又大胆又健壮的大姑娘,怎么问起这个问题来了?噢,我总是打着马飞跑下山的。再没有像那样叫人痛快的了。”
      “不过现在你也许不必那样下山吧?”
      “啊,”他说,“这可是两个人的事儿呀,不是我一个人作得了主。提布也要算在里面,她的脾气可是古怪得很。”
      “提布是谁?”
      “噢,就是这匹母马呀。我觉得刚才它回过头来恶狠狠地看了我一眼。你没有看见吗?”
      “不要吓唬我,先生,”苔丝说。
      “哦,我没有吓唬你。要是世界上有谁能够驾驭这匹马,那我也能够驾驭它:——我不是说世界上有人能够驾驭这匹马——如果有能够驾驭它的人,那个人就是我。”
      “你怎么会养了这样一匹马?”
      “啊,你问得正好!我想这是我命中注定的。提布已经踢死一个人了;就在我把它买来不久,它就差一点儿没有把我踢死。后来,说实在的,我也差一点儿没有把它打死。不过它仍然脾气暴躁,非常暴躁;所以有时候坐在它的后面,一个人的性命就不保险了。”
      那时候他们正坐车下山;很显然,那匹马几乎不需要它后面的驾车人的任何暗示,无论是出于它自己的意思还是它主人的意思(可能后者的意思更多些),完全知道按照它主人所希望的那样不顾危险地飞跑起来。
      他们飞快地向山下冲去,狗车的轮子像陀螺似地嗡嗡直响,左右不停地摇晃着,车轴也同前进的直线形成了轻微的斜角;在他们的前面,马的躯体不停地上下颠簸着。有时候,马车有一个轮子离开了地面,好像跑出去好几码远;有时候,马车又带起一块石子,旋转着飞过树篱;马蹄踏在燧石上,火花飞溅出来,比日光还亮。随着他们的飞奔,笔直的道路变得更加开阔了,道路就像一根被劈开的木棍分成了两半,一边一半地,从他们身旁一闪而过。
      风吹透了苔丝的平纹细布衣服,直达她的肤肌,她刚洗过的头发也被吹拂起来,飘在脑后。她决心不把她的害怕暴露出来,不过她还是把德贝维尔握着缰绳的胳膊紧紧抓住了。
      “别碰我的胳膊!你要是抓住我的胳膊,我们都会被摔出去的!你搂着我的腰好啦!”
      她把他的腰搂住了,两人就这样跑到了山下。
      “虽然你这样莽撞,不过总算安全了,谢天谢地!”她说,脸上都是激动的神情。
      “苔丝——别说啦!也别发脾气啦!”德贝维尔说。
      “我说的可是真话。”
      “好啦,你不应该刚一觉得危险过去了,连谢谢都不说一声就撒开了手呀。”她先前并没有意识到她刚才干了些什么;在她不自觉地搂着他的时候,她并没有想到他是男人还是女人,是根子还是石头。她又恢复了她的矜持冷淡,坐在那儿不再搭话,他们就这样一直走到另一个山坡的顶上。
      “喂,又要下山啦!”德贝维尔说。
      “不要乱来,不要乱来!”苔丝说:“请你一定要多一些理智,先生。”
      “不过,当人到了这个地区最高的山顶上,都肯定要冲下山去的,”他反驳说。
      他把缰绳索一松,第二次向山下冲去。他们在车里摇晃着,德贝维尔把脸扭向苔丝,嘻皮笑脸地说:“喂,你用胳膊抱着我的腰吧,就像你刚才抱着的那样,我的美人。”
      “决不!”苔丝坚决地说,一面尽力坚持住自己,不去碰他。
      “你要是让我亲一亲你那两片冬青浆果似的嘴唇①,苔丝,要不就让我亲一亲你那发热的脸,我就停下来——我用人格担保我会停下来的。”
      
      ①原文Hollyberry,意为冬青浆果。Holly为一种冬青树,常绿灌木中的一种,叶失而硬,有光泽,其树枝被用来作圣诞节的装饰。Hollyberry即冬青树冬季结的浆果,色鲜红,美艳。

      苔丝惊奇得无以形容,在她的座位上向后挪得更远了些,德贝维尔又催马跑了起来,把苔丝摇晃得更加厉害了。
      “别的都不行吗?”苔丝终于喊叫起来,在绝望之中,她的一双大眼睛就像野兽的眼睛一样,直直地瞪着他。她的母亲把她打扮得那样漂亮,显然是害了她了。
      “别的不行,亲爱的苔丝,”他回答说。
      “唉,我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好了;我不管那么多了!”她可怜地喘着气说。
      他一收缰绳,马车就慢了下来,他正要把他渴望的亲吻印到苔丝的脸上时,苔丝仿佛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羞怯,急忙躲到了一边。德贝维尔双手拿着缰绳,也没有办法阻止她的移动。
      “好哇,他妈的——我非要把我们两个都摔死了不可!”她同伴的感情反复无常,嘴巴里骂开了。“你能够像那样说了话不算数么,你这个小妖精,你说话算不算数?”
      “好啦,好啦,”苔丝说,“既然你非要如此,我就不动好啦!不过我——原以为你是我的亲戚,你会对我好的,会保护我的!”
      “去他的什么亲戚吧!过来!”
      “不过我不想让别人吻我,先生!”她恳求说,眼睛里一颗大泪珠从脸上滚下来,为了不让自己哭出来,她的嘴角颤抖着。“要是我早知道的话,我是不会到这儿来的。”
      他不愿改变主意,她只好坐着不动,让他逼着吻了一下,他刚吻了她,她立刻就羞得满脸通红,掏出她的手绢,擦了擦她脸上被他的嘴唇接触过的地方。见她如此,他的一团火气立刻发作出来,因为在苔丝那方面,她的动作完全是出于无心的。
      “一个乡村姑娘,你倒挺敏感的!”年轻的男子说。
      苔丝对他的话没有理睬,说实在的,她对他说的那句话的含义就没有完全理解,她也没有注意到她出于本能而在脸上一擦是对他的一种冷落。岂止是冷落,如果在物质上是可能的话,实际上她是把他的吻给擦掉了。她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的恼怒,所以在马车一路小跑走近梅尔布里坡和温格林的路上,她就只好眼睛看着前方,坐着不动,直到她看见前面还有另一段下坡路要走的时候,她才大吃一惊。
      “你要为刚才的事向我道歉!”他又接着说,话音里仍然带着受了伤害的味儿,还把手里的马鞭子一挥。“除非你心甘情愿地让我再吻一次,而且不许用手绢擦。”
      她叹了口气。“好吧,先生!”她说。“哦——你让我把帽子捡起来!”
      在说话的那个时候,她的帽子被风吹到了路上,他们当时走上坡路的速度也决不慢。德贝维尔拉缰把马勒住,说他会下去为她把帽子捡上来,不过苔丝还是从另一边下了车。
      她转过身去,把帽子捡了起来。
      “说真的,你不戴帽子显得更漂亮,要是你还能够再漂亮的话,”他从马车后面打量着她说。“那么,现在上来吧!怎么啦?”
      帽子已经戴在了头上,帽带也系好了,但是苔丝却没有走过来。
      “我不上车啦,先生,”她说,说话时露出红色的嘴唇和嘴里的象牙似的牙齿,眼睛里也闪耀着胜利的神气。“我不再上去了,我知道的。”
      “什么——你不上来坐在我旁边了吗?”
      “不啦;我可以走路。”
      “到特兰里奇可有五六英里路呀。”
      “就是有几十英里路,我也不在乎。而且,运送行李的大车还在后面呢。”
      “你这个耍滑头的野丫头!好吧,告诉你——你是不是故意让帽子给吹掉的?我敢发誓你是故意的!”
      她保持着战略性的沉默,这证实他猜测对了。
      于是德贝维尔开始骂她咒她,因为她耍了诡计,他就随心所欲地对她乱骂一气。他突然掉转马头,想从后面追上苔丝,要把她夹在马车和树篱中问。不过他没这样做,担心会把她弄伤。
      “你说了这样恶毒的话,应该为自己感到羞耻!”苔丝攀爬到了树篱的顶上,勇气大增地说。“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你!我恨你,讨厌你!我要回家到我妈妈身边去啦,我要回去啦!”
      看见苔丝大发脾气,德贝维尔的火气顿时消了,哈哈大笑起来。
      “好啦,我只有更喜欢你了,”他说。“上来吧,让我们讲和吧。我再也不做你不愿意做的事了。现在我用我的生命发誓。”
      苔丝仍然不听他的劝,不肯上车。但是,她并不反对他驾车走在她的旁边;他们就这样缓慢地走着,向特兰里奇的村庄走去。德贝维尔看到由于自己的行为不检点,逼得苔丝不得不步行,也不时地表现出一种强烈的不安来。现在她也许真的可以相信他了;不过他一时失去了她的信任,苔丝也就坚持在路上走着,一路上满腹心事,仿佛想知道是不是转回家去会更加明智些。不过她早已下了决心,而且现在不去了,也似乎显得有些像小孩子一样犹豫不决了,除非有重要的理由才能回去。她怎能这样感情用事打乱重振家业的全部计划呢?她怎样对她的父母说呢?怎样取回她的箱子呢?
      几分钟以后,远远地望见了那块大坡地上面的烟囱了,还望见右边那块幽静隐蔽之处的养鸡场和苔丝要去之处的房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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