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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岸天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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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mul
整个的故事,荡漾着三种颜色,纤尘不染的白,凛凛一色的青,温婉柔韧的水红。再加一种颜色的话,便是漫天血色了。
光,穿透一切。有人睡觉怕光,便用厚厚的遮光布把自己隔闭在黑暗的空间。从不怕光的人不解,便问:真要这样密不透风么?答:要么干脆不遮挡,要么就得严丝合缝——一缕光渗进来,最是醒目。
神的傀儡,在每次醒来时,便来不及地汇集光亮,好在需要的时候使出只一招的风月之剑。光,是这个白衣男子的力量之源。他也用光,去照亮人心,去庇护心中所爱之人。
十二月之花,形容十二女子。
相思,正是盛夏之花,睡莲。也是雨季之花,垂泪之花。被簇拥,被伤害,被守护。
她爱的人终无法爱她,爱她的人她无法去爱。
然后是卓王孙,一袭青衣,鲜露情意。“情意”与“青衣”,这样巧合地重叠出一丝违逆。
倦懒地倚着春风,偎着刚刚转绿的青草,我竟是在人群熙攘的公园读了这本书。耳边卖羊肉串的小伙子一会儿特价十元一串,一会儿原价十五一串。我心想,除了他的伙计,今天再没有谁比我听他叫卖更久了。我捧江湖在手中,市井捧我于手中。别了故乡,人都在江湖。一颗剑心,一腔痴情,半生颠沛,半世孽缘。三色在鲜血中鼓涌冲突,非要怒放出一朵血色莲花来!
还有一个人,也是白色,苍白之色,重劫。他的名称就注释了他的使命。重重的劫难,既加于他人,也加于自己。这个非天之族唯一的血脉,自有寒彻骨髓的悲伤,母亲便是他内心柔软的勾连。他施加的凶暴和死亡,让人生恨,又生怜。他信仰啊,信仰诸天的神祇会怜惜他的苦行,信仰伟大的梵天会祝福他的祭祀,信仰黑铁白银黄金三连之城终将成就非天之族的辉煌!以单薄的少年之躯,承担王族的使命,以苍白的面具,覆盖妖异的面孔。无仁之瞳,代表着什么?死不瞑目的亡灵么?呕尽心血的肉身么?还是,怨怒苍天有眼无珠?
不知为何,为重劫写下这许多文字,也许我也像重劫,有种不甘的企图,越是面对强大的妖异的不可揣度的人,越想趁一丝一毫的间隙,锥进他心里,看个究竟。
重劫,本就是情节。重劫。
重劫定下一个又一个赌约,牵动一个又一个故事。
在湿婆之箭射中三连城前的一瞬间,重劫维护了非天之族的尊严,亲手启动了毁灭的机关,与刹那崩塌的三连之城一同焚为劫灰。
他却救了杨逸之——梵天的傀儡,绝尘的神明。一次次忤逆他的意志,破坏他苦心经营的计划。
在我眼里,皎皎白玉,冽冽青石,他们皆是神明,就连那一抹水红,也是天女莲花。倒是只有重劫,才是凡胎,背起荆条,淌尽鲜血,用最虔诚的苦行换取神祇的垂青!
步非烟的武侠,华音流韶系列断断续续地都看了,只是顺序颠三倒四。读到后来,文字看得有些倦了,尽是宏大强力的词,反反复复。她描绘的江湖,本就如此吧,一刀一剑,一笑一颦,都连着冲天的气势,宛如蒙古大汗麾下铁骑,所经之处,震颤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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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筱颜
看这套书完全就是因为步非烟的颇负盛名,学校图书馆又正好有全套。
可是看完之后,不禁大失所望,果然市面上那种不负责的推崇就是不该信,庆幸自己没有一时头脑发热买下这套书,毕竟这么多本,要花的钱也不少。
这本书是华音流韶系列的起始,当时看的时候发现有这么多的人物粉墨登场,还以为后面的情节会很丰富,会有很多有着丰富性格的剧情,可是,看完了才发现完完全全被骗了。
我觉得步非烟人好像自恃自己是北大高材生就高傲得不可一世,她的这点作品根本都没法跟金庸的相提并论,除了文笔写的好一点,内容真的是很小家子气。
故事的男主角卓王孙好像就是无所不能,把整个天下都玩在手中,也许这正是步非烟傲气的隐射,就好像她目空一切,觉得什么东西都能玩弄于鼓掌之间,明显就是没有经历过什么事实,被众人宠着的女孩而已。说是武侠,其实哪有那种江湖的沧桑。
再说女主角相思,我是极度厌恶这个女人的,就像说的步非烟根本没有经历过什么,一个女子毫无原则的善良就是好的了?就这样的品质就能吸引住天下最厉害、天神一般的两个男子?着实可笑。
再说杨逸之,一边风月般清逸俊朗,一边又带着极其矛盾的性格。
让人觉得可笑的,是这一部的结尾,相思中了忘情之毒忘记的却是杨逸之,她心心念念守着卓王孙,等着他来救她,可是她却爱上了别人,甚至比爱卓王孙更多!
这种女人,怎能成神女?这种女人,除了善良,一无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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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ile_
她是相思。在她心中世上没有不可救之人,她用一颗莲花般温柔的心温暖了荒城的每一个人。荒城曾历经浩劫,却最终战胜了黄金,白银,黑铁打造的三连城。如水一般的女子,在京城将破之时,孤身直面俺达汗,轻声道:“……这一刻,请大汗放下为王的尊严,放下战争的功勋,只听一听自己内心的声音……”是啊,只有建立在人心上的功业才是永恒的。
大漠之上,成吉思汗的王国渐行渐远,昭君的青冢却世世代代供人仰望,令人铭记。人们需要的只是生活得富足与安宁。谁征服了谁,谁被谁征服对百姓而言真的有那么重要吗?纵然重要,人民所求的也是征服背后的安定与富足。就让水洗濯蒙尘已久的心灵吧,忘却纷争与烦扰,静静地聆听心底的浅唱。同时也问问自己,平生所求为何。自然是应当受到敬畏的,万物都应得到应有的尊敬。倘若人们能以清明的心听懂世间的声音,自当用更深邃的心灵看到更加辽阔的世界,设想更加长远的未来。心多温柔的感恩,当不会有太多的苛责,也就不会有太多的追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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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essi
卓王孙和杨逸之这两个人我无可否认很偏袒杨逸之。主要是杨逸之在《风月连城》和《彼岸天都》里表现的很出色,虽然也很狼狈。相思为了救荒城的百姓愿意承受天人五衰,而杨逸之为了保护相思替她承受天人五衰。一身绝学的风月之剑也被封印了起来。即便如此,在相思被抓去蒙古军营时还是以一剑敌百万师要把相思救出来。几度在军营里徘徊于生死之间。(我想说杨逸之你脑子转的好快,没了武功你还能想到那么多办法逃离困境。我葱白你!)最后为了给相思送一根安全出去的雕翎用会坠入魔道的剑术= =..唉,问世间情为何物。。。相思后来也渐渐爱上了杨逸之。后来相思和杨逸之同时中了忘情之毒!!然后!!狗血的来了!解药只有一瓶!相思让杨逸之服下了。虽然杨逸之随后喂相思他的血也解了一点,但是相思还是把他忘记了,只记得自己最初一直喜欢卓王孙和在卓王孙身边的日子。忘情之毒毒发的时候最先忘记的是最想感念的人。= =作者。。你的心真狠!杨逸之也答应了相思此生不在提这件事只喜欢她过的好。杨逸之可是真的爱相思啊= =一心一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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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已然
他,一痕轻泪,寂寞在深夜。
地心之城,暗如永夜。
他如同一无所有的孩子,用憎恨的眸子凝视着世界。
直到他遇见了他,拥有了他,失去了他。
——他的神明,他的梵天。
从此,不再孤独。
哪怕被一切遗弃,他无悔,无憾。
死亡,湮灭,甘之如饴。
他,一孤风月,漂泊在尘世。
塞外,荒凉。
那是他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记忆,他不过是个过客,却在爱怜里留下了自己的心。
那是宿命的箴言,生生世世,没有幸福。
为了那前世今生了无声息的缘,痛苦至永远。
他只是他心中的一抹烟云,神明的心里盛不下非天的魔性。
可他又怎知道,他不过是一个渴求他祝福的孩子,沧海桑田,只为他的一顾。
——刹那凝眸,一瞬驻足。
他从不知他的珍视。他却比了解自己更了解他。
求不得,于是,爱别离。
注定消无。
然后,一切伟大,一切永恒,不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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