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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不列颠”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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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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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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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1973年3月,初出茅庐的美国小伙比尔·布莱森踏上了不列颠这个梦想中的岛屿,突然间,他发现那里的一切都与他所想象的,与旅行指南上写的完全不一样。原本只想稍作停留的他竟在这块土地上娶妻生子落地生根起来。二十年后,他决心带着妻儿回到自己的故乡美国,在离开英国前,布莱森又重新背起行囊,坚持要作一番旨在告别的环岛之旅。
      布莱森从当初隔着海望到它第一眼的地方起步,再次进入这个国家,他用他擅长的犀利、睿智以及细腻地语言带领读者穿越一个个形形色色的英国村镇。在布莱森眼中,不列颠是个神奇的地方,而不列颠人则疯狂到了极致,可爱到了极点。那里有奇怪得让人咋舌甚至呕吐的地名,且到处充斥着闻所未闻的字眼;那里地形多样,历史辉煌永恒,风景却如此袖珍;那里的法官头上顶着“小拖把”,怪里怪气;英国人对自己的美德和快乐指数木知木觉,对享乐的态度更是古怪。旅途中,布莱森还时常回忆起当年造访时的情景,感慨二十年来不列颠的人和物事变化。这是一次深入英国人灵魂以及其居住腹地的旅行。尽管字里行间对英国风土人情入木三分的刻画中也带有一些嘲弄,然而贯穿全书的仍是对不列颠依依不舍的眷恋之情,在环岛之旅行将结束之时,布莱森终于明白自己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其实,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不论好坏。

    作者简介
      比尔·布莱森,世界知名的非虚构作家,1951年出生于美国艾奥瓦州,曾任职于伦敦《泰晤士报》与《独立报》,同时也为《纽约时报》、《国家地理杂志》等撰文。作品主要包括旅游类随笔、幽默独特的科普作品——比如《万物简史》、《母语》等等,横跨多种领域,皆为非学院派的幽默之作。他的作品诙谐嘲谑的风格堪称一绝,整体上举重若轻,能让普通读者产生很强的认同感,不失为雅俗共赏的典范,深受读者喜爱,也获得很高的评价。每部作品均高踞美国、英国、加拿大畅销排行榜前茅。
      比尔·布莱森之所以能在二十世纪的旅游文学中占据一席之地,并成为目前世界公认的最有趣的旅游文学作家,是因为他擅长用不同的眼光来看待他所游历的世界,他真切地捕捉到了一个旅人的内心感受。自然地理、生活情趣、社会时态,布莱森信手拈来无不奇趣。他的尖刻加上他的博学,让他的文字充满了智慧、机敏和幽默。作为在英国生活了二十多年的美国人,他的作品又兼具了开朗风趣、绝不怕粗俗的美式调侃和冷峻犀利、一针见血的英式嘲讽。

    最新书评    共 19 条

    Aria     《“小不列颠”札记》原名是Notes from a Small Island,作者是美国人比尔 布莱森(Bill Bryson)。他娶了英国人,后来算是半定居在英国了。97年的时候他来过UEA诵读自己的作品。据Jean说,现在他住在Norfolk。       先说书名。英国全称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由于这本书里Bill Bryson没有去北爱,加之原著书名是small island, 所以译者把它译作小不列颠。札记的意思则是“读书时摘记的要点和心得体会及见闻的单篇文章。汇集多篇成书,仍称札记”(百度百科)。而这本书算是旅游随笔,所以Notes就被翻成了‘札记’。至于为什么要给小不列颠加上引号,我迄今还是无法理解。或许是为了突出说这个名字是自创的?目前看来这似乎是唯一合理的解释。但是书中,译者似乎很随性的给有些地名也加上了双引号。说随性,是因为有的地名很又随性没有加引号。意译的地名加引号我自然是可以理解,可是有些明明是普普通通的音译,还是加了引号。这就有些让人匪夷所思了。       举例说明      译文:我在“塞伦切斯特”过夜,次日,显示欢欢喜喜地在小小的“科里涅姆博物馆”扫了一眼[...](P177,178)      原文:I spent the night in Cirencester and the next day, after a pleasant look around the little Corinium Museum[...]       这仅仅是其中一例。       其次,封面。       原著的封面是老爷车、茶壶(象征英国红茶)以及红色电话亭等等英国标志性特征。       然而,上海译文版的封面是‘圣诞前夕的牛津街’。图片拍的难看也就算了,这个角度,谁认得出是牛津街。虽然伦敦我去的也不多,牛津街好歹也是走了五六趟。没看内页介绍之前我真得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这幅图的重点在哪里。那个吊灯?!       翻开书,首先是作者简介,这个原著跟译作大同小异。不同的只是原著附了作者照片一张。再往后,原著是一幅地图,也就是Bill Bryson本书环游英国的路线图。地图周遭画了三明治、鱼、城堡等等。       译作里则是照片若干。有希斯罗机场、大英博物馆等等。当然还有封面那个难看的牛津街。译本最末的编后记还说“三十幅实地拍摄的照片是本书不可或缺的部分,他们与比尔 布莱森的文字形成趣味盎然的对照。”恕我才疏学浅,我真的是没有看出来。       接下来,原著里是Bill Bryson写的prologue,而这个prologue被译作并到第一章。我不懂这是为什么。虽然这本书算是半自传,可是毕竟作者的自序跟后面的创作还是不同的吧。       译作里,接下来的是陆谷孙的代总序。内容么,不外乎介绍作者罢了。然后就是正文了。两个译者,黄昱宁跟夏菁不但没有写译者序言,更是完全没有被提到。一直到书尾的编后记,编者提了一下前15章是黄翻的,16章开始是夏翻的。仅此而已。而更奇怪的是,译者在翻译时所作出的取舍和选择都被放到了正文中的注解里。       译本背面的上架建议是:外国文学·旅游。       这个反倒是让人有些疑惑译者在翻译的时候到底把它当做是哪一类书的?若是像孤独星球那种的旅游书籍,那么书里所有提到的地名等等都应该附上英文原名。可是它却并没有。封面介绍则是旅行随笔系列。在我看来,这本书应该是半自传体的游记。重点在于通过一个美国人的眼睛去看英国。幽默是Bill Bryson的个人特质,在这本半自传的书里充分体现出来。       可是,粗粗看过译本,这种幽默却不见了。更多时候,要注解辅助,才能知道,原来这里幽默了。从遣词造句可以看出译者真的是很想把它译好,但反而是这种刻意让译作变得随意了。其次,译者的invisibility在该书得到了充分体现。Venuti主张通过foreignation来实现译者的visibility,但是国内一直以来的foreignation似乎暗示着原著至高无上的权威,译作只是它的从附与它的附属品罢了。也许,若要实现原著和译作的平等,实现译者的visibility,我们该domesticate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9-21 12:47
    眯眼富    “船里塞满了人,统统都是英国人。在头一刻钟里,我到处闲逛,寻思他们为什么身上不用弄得邋里邋遢,也到得了这里,然后我飞快地挤进乱作一团,满目皆是运动装的免税商店,在忙不迭地杀出来,随即在餐厅附近溜了一圈,手里托个盘子,眼巴巴地望望那贵得离谱的价钱,再把托盘放回去(拿盘子都得排队呢),接着,我想在成群结队沸反盈天的小孩堆里觅一个座位,结果就给一路逼到微风拂面的甲板上,那里有二百七十四个嘴唇冷的发紫,头发迎风起舞的人拼命想让自己相信,此处阳光灿烂,因而他们不可能挨冻受凉。风鼓起穿在我们身上的连帽大衣,声声呼啸有如枪响,吹得那甲板上的小孩子连奔带跑,除此之外,还掀翻了一塑料杯茶水,恰巧泼在一位丰满的女士的大腿上,人人看在眼里,无不涌起一丝窃喜。”      看到四分之一,十分喜欢的一段,布莱森慢悠悠的走在大西洋上这个奇妙的岛国,乐观幽默并且犀利直接的句子们让我凌晨两点钟的大脑异常活跃。  详情 发表于 2013-10-5 10:13
    方木仓     其实内容还好, 只是游记 如果没有图片,在今天这书读起来多少有些   乏味。       或者你对英国有些了解, 这样避免被误导一些情况。 在可读性以及娱乐性的氛围里, 对景观的描述与其说失真 还不如说是为了取悦读者的包装.  详情 发表于 2013-10-17 09:59
    玉孤投    适宜人群:无所用心却又喜欢附庸风雅       自己感觉有点文化的       尤其适宜从事建筑或城市规划的人群      这本书是畅销书排行榜上的      我开始没理它      可它总是在当当豆瓣什么的首页闪来闪去      闪的我眼晕      于是买一本来看看      开始 看不下去      因为他的语言风格和不那么令人愉快的翻译      看了两天后      深深的喜欢上了这本书      以至于看完后      又翻了一遍            写的真好            一、幽默      幽默是整本书的基调      调侃天气      调侃地域      调侃语言      调侃习惯      调侃英国人的一切      经常让人哑然失笑      比如说      “你知道吗?英国皇家动物保护协会居然比全国儿童保护协会早成立六十年,而且后者还是前者的分会……”      又比如      “这个国家最受人瞩目的电视智力问答,如《大智大略》的最终得主通常被出租车司机或者火车司机拿走……      ……我不知道……究竟是这个国家连火车司机都知道丁托列托和莱布尼茨,还是,在这个国家懂得丁托列托和莱布尼茨只能去当火车司机?……”      让人可以看此书时可以笑意不断      二、感情      一个美国人 年纪轻轻 不远万里 漂洋过海 来到英国      准备游玩一圈      却最终在此娶妻生子      一待就是二十年      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了不列颠      这是什么精神?      我也不知道      但我知道这不是发神经      是基于他的情感      基于他深深的爱      整个书中作者对英国极尽调侃      近于讽刺和挖苦      但同时书中却不断真情流露      特别是最后      他说出了自己的心底的话      “就在那么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喜欢英国的什么了---其实,就是它的全部--它的一点一滴--无论好坏      ----那些老教堂、乡间小巷、英国人的口头禅‘不得发牢骚’‘非常抱歉,但是’……”      就像我一样      经常抱怨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      它阴沉沉的鬼天气--它的到处脏水横流--它的缺乏文化沉淀--它的缺乏素质和规矩……      但其实 我的心底也完全接受了它的这一切      而且深深的爱上了它            真情流露      比漂亮的语言更动人      幽默很吸引我      但若没有这样的不断流淌出的深深的爱恋      恐怕不会这样打动我吧            三、关于建筑规划      我粗略统计了一下      本书1/5的篇幅跟建筑(规划)有关      把它们都摘抄在一起的话      俨然就是一本对现代建筑规划思想的批判大全      “……我们经过了一大片公寓楼,丑陋不堪,地处偏远且规划布局凌乱奇怪,尽管所有楼房都建在开阔的山坡上,却没有一家能看的到风景。戴维告诉我,这些楼房得过多个建筑奖项……”      “……然后我又撞上了几条恐怖的书道路(缓解交通高峰而用),不仅有庞大的环形交叉道,还有错综复杂的人行交叉道,这样的设计明摆着就是不让你步行通过的,除非你匀得出至少六个钟头……”       “……维多利亚花园购物中心。这名字有点好玩,因为开发商将其建立在维多利亚花园原址上,其实它更应该更名为‘此购物中心毁掉的美丽公共小花园’……”       ……      真令我们这些从业者汗颜      原来现代建筑和规划的效果不是造福一方而是造孽乡里啊      转念一想      幸而我生在中国      该破坏的该造的孽都让别人捷足先登造的差不多了      已经没有什么施展空间了      我只有慢慢的做几栋不那么扎眼的建筑的份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3 17:05
    年年    作为09年度我最爱的五本书之一,我实在无法掩饰我对这本书的爱意,作者那凡事调笑到冒泡的腔调在书中随处可见,但我最最喜爱的却是那精妙的用词,不禁想起所谓的“通感”,读罢之后,意犹未尽。   作者以环岛为主线骨,漫不经心的道出专属于英国的那些人、事、物,它们的特别之处,它们的可爱之处,调和入作者自身丰盛的生活经历,温火之间的讲述,倒显得更为有趣和自然。   书中大量空间和时间都是放置那些团绕在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从中投影出生活在这方水土上,人们那真实的模样,即使是无处不在的别扭和较真,居然让人觉得些许可爱。   把细节和小事说的好玩,说的有趣,我想这远比那些所谓的深刻和说教来的重要。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3 19:40
    Gawiel    此版本的152页,提到Tintern Abbey(本书译作“廷特恩修道院”)的时候,提到了此处之所以有赫赫声名全因为华兹华斯的诗“《湖区之外我也可能让人乏味》”。这里,我以为应该解释一下,为本书丰富详尽的译注再加一笔。   Tintern Abbey(http://en.wikipedia.org/wiki/Tintern_Abbey)即华兹华斯名诗Tintern Abbey(中译《丁登寺赋》,原文请见http://www.blupete.com/Literature/Poetry/WordsworthTinternAbbey.htm)所咏之处。在这里作者是讽刺华兹华斯写于湖区的诗就很乏味,在湖区之外所赋之诗依旧如此。      另外有一个我没有搞清的典故,此版本235页说“除了L.S.罗里,我无法再说出另一位出自曼彻斯特,也为曼彻斯特本地人所熟知的伟人   (和这个城市的罗马名字有点关系)。”我查了一下wikipedia,对于曼彻斯特名字的罗马出处,是这样说的:      The name Manchester originates from the Ancient Roman name Mamucium, the name of the Roman fort and settlement, generally thought to be a Latinisation of an original Celtic name (possibly meaning "breast-like hill" from mamm- = "breast"), plus Old English ceaster = "town", which is derived from Latin castra = "camp".[13] An alternative theory suggests that the origin is British Celtic mamma = "mother", where the "mother" was a river-goddess of the River Medlock which flows below the fort. Mam means "female breast" in Irish Gaelic and "mother" in Welsh.[14]      不知是哪里让作者有如此联想?或是曼彻斯特的罗马名字另有所指?希望大家不吝为我答疑解惑。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4 18:18
    超级    o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  详情 发表于 2013-10-30 20:30
    before    如果要去英国旅行,我想一定要带上布莱森的《“小不列颠”札记》。      这不是一本旅游手册,但记录了作者游历英国的点点滴滴。语言风趣,亲切可人。作者关注人、社会、建筑、历史等等,他笔下的英国如此亲近,虽然不乏尖酸的讽刺,读起来却始终温情。      即使没有去过英国,读完此书,也仿佛刚旅行一番,从英国特有的阳光和空气中跑出来,内心欣欣然,如同得到恩赐。      非常惬意的旅行。  详情 发表于 2013-10-30 20:41
    kun77     稍有些失望呢,刚开始看时,觉得作者有些过于贫了,就像是非要博你一笑似的过于卖弄自己的风趣了。其实当初是冲着黄昱宁的译笔和陆谷孙的推介买下的,所谓希望越大,失望也就就大。不过,看到后半本时倒得好很多了,是我适应了?本也就是消遣,不去细琢磨了。反正读书也是极个人的事情。  详情 发表于 2013-11-6 12:48
    AK枪火    在伦敦   撑伞淋雨沿街角走进小旅馆的角楼   挑灯看书   翻滚的面容忧郁的积雨云   遥远的红白玫瑰的纠葛   Hi,亲爱的   你看   雨停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11-6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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