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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的坟墓 |
最新书评 共 11 条
纳兰潜
我第一次接触“意识流”这个概念,是高中语文课本里伍尔夫《墙角的斑点》一文。当时觉得这种文体很无趣,而且感觉不到它有什么用,表达什么中心思想。语文老师认为全班人都有这种感觉的主要原因是中西方思维习惯的不同,于是拿出王朔八十年代模仿意识流的一篇散文的节选。但我和班上同学依然觉得无趣、没用、毫无主题与中心。语文老师只好说:“以后你们看西方现代小说会经常看到这种写法的,而且还是长篇地用。”
高考之后,确实看了N多西方现代小说(主要是侦探小说),也见了很多小说用意识流描写心理,但是篇幅一般很短。——因为那玩意儿长篇、多次很容易拖沓情节,让人厌烦。大幅长篇用的,如《空谷幽魂》等不少AC中后期作品以及铁伊的一些书都有这个弊病。
《少女的坟墓》也是一篇大幅多次的意识流小说,这是由它主要角色多半聋哑这一设定而不可避免的。不过少女的坟墓虽然大幅多次进行意识流描写(我敢说至少四分之一篇幅的文字在“复原”、“直播”某某人心理的每一种活动),但是依然让人觉得紧张、刺激。它给我上了生动一课:意识流描写用途有多大,该怎么用,什么时候用,用来做什么。这儿不是文学讲堂,我只点几句:迪弗的意识流描写为什么强于AC?一、他笔下的角色意识流展现的心理活动具有人物一样鲜明的个性,并且比该角色平时的个性更夸张,平时收敛、不敢做的,脑海里全想全做。第二,用语生动幽默,富有该角色特有的思考方式,比如那些孩子脑海的意识刻画,我是逐字读完,因为太有趣甚至逗乐子了(这么说不厚道,因为她们被绑架了),什么X战警、鼬鼠、布鲁图的东西,差点让我笑坏了。AC上述两点做不到,AC本来就唠叨,意识流里更唠叨,同一个事,同个想法她会让该角色反反复复重复好几篇,然后用另一种说法再重复好几篇。而迪弗的心理是不断变化着的,而且是不断迅速变化着的,所谓“有活力,就有生命”;所谓“变则昌,不变则亡”。我的感觉,迪弗是我见过的现代作家里意识流运用最到位的一个,包括所有文学作品,且没有之一。
接下来说该书的缺点,作为出道作,少女的坟墓缺点是不少的。第一,意识流还是太多,尤其在大后期,在第五章终场前还大幅长篇地意识流刻画,之前必须意识流是因为聋哑人只能用这种方式展现内心,而那时候获救的几个女孩们已经能用正常渠道(笔、电脑、助听器)和别人交流了。何况那时候的重点是劫匪和谈判官的最终较量;再玩意识流显得轻重不分。向比较,棺材舞者和空椅子的意识流的量和频率我觉得是最合适的,篇幅不多,常常几行,最多不会超过半页,频率也不高,但是心理刻画的效果不比少女的坟墓逊色多少。
第二,结局略仓促,人物(尤其是反派)性格、能力与某些设定脱节,从而导致全文编造的痕迹太明显——棺材舞者也有这个毛病,但此书重得多,比如结局,以劫匪全文之精明、聪明、冷静、细致,绝不会让X那种人有这种可乘之机,这种不合理翻盘让我想到《云中奇案》里面那句经典的儿科台词“我那时明明戴着手套。”,——对,就是那种突兀的感觉。再举个例子,梅勒妮中期接连破坏或试图破坏劫匪的计划,且救出3个孩子,并多次打哑语手势被汉迪发现;——她最不老实,以汉迪残忍狡猾、掌握绝对控制的个性,怎么可能打一顿就算?就算人质不够不方便杀,以他全书展示的那种高智商和高分析力,怎么想不出这个小学生都能想到的方法:把她的手绑起来或把她的眼蒙起来!别告诉我劫匪没绳子,他们帮汽油桶用了多少绳子?汽油桶燃烧阻挡强攻的点子想得出,绑不老实者的手,蒙住她们眼睛怎么想不到?
三、差别人物的性格变化过快,上一刻是个懦夫,下一刻就能做出惊世骇俗之举也许是性格瞬间爆发,但是连着做,而且胆子越来越大,这实在太不合情理,最后还做了XX事,我表示难以接受。
最后,再对无关紧要的地方吐一下槽,第一,译者太落伍太不敬业,孩子们的心理、哑语里几乎每次都会提及X战警,那么该漫画里面有哪些主要角色起码应该去查一下。几次把“万磁王”翻译成“磁力发电机”实在不应该(还写了英文原词做注释实在可笑),没看过电影的人肯定会云里雾里,还有“死侍”翻译成西尼斯特先生,《星球大战》沿用近30年的经典译名“卢克-天行者”翻译成“卢克-斯凯沃克”,我折腾了半天才意识到斯凯沃克就是在说天行者。第二,题目与故事情节关系不大,且很有误导性,少女的坟墓听起来好像一个爱情悲剧故事,其实完全一点不相干,少女的坟墓是一首钢琴曲,而且还是女主角因听力逐渐丧失而听错了发音的,并且这个钢琴曲和故事关联性并不是特别大。
此书在我读过的迪弗众多书中定位:总体实力在棺材舞者野兽花园之下,但下得不是太多。
文笔很好,也许可排第一,——也许这是吧里某个看过迪弗13本书的牛人把此书排第一的原因吧。
此书结局一般般,不怎么惊人(相对于空椅子、蓝色骇客、棺材舞者等神作而言的,比起奎因阿婆岛田等人绝大多数作品还是不赖的),前面情节表现得很明显,容易想得到、怀疑得到,一旦怀疑,各种线索、情节立刻就能完美地套上去了。此外没有迪弗其他书里的各种障眼法人物及线索。不过这个设定是专门针对美国读者(尤其是中游上游社会读者)心理、价值观而设定的转折,骗美国人或许有效果,骗中国人,中国人恐怕不会上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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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二
本来初看的时候觉得,这应当是“好看的迪佛”中相比之下没那么好看的一本,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所谓没那么好看,多半是因为翻译磕磕绊绊的缘故了。
我发觉我对词不达意的翻译的耐受程度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级别,一边看着那些糟糕的翻译,一边会在脑海中猜测原文是怎样的,然后把它纠正成“我的版本”。《少女的坟墓》是迪佛的小说中比较没那么惊心动魄(或者是因为狗屎翻译令它没那么惊心动魄),以及诡计揭示比较简单的一本书,但让我学到了很多关于聋人世界以及人质谈判的知识——原来在所有人质劫持的案件中,抓捕或击毙罪犯是第一要务,谈判者不会满足人质劫持者任何对武器和逃生工具的要求,如果他们说会给你安排车、安排直升机,那都是骗人的。与电影里演的有很大不同,人质的生命安全并不是第一位的,保证罪犯不能逃掉才是——如果他们要跨越警戒线,那就必须以戴着手铐或是被装进尸袋的方式,这是美国政府“不向恐怖分子妥协”政策的核心内容之一——我猜在中国警察的内部文件中也会有类似的条目。在国家政治面前,人的性命是“可接受的损失”,这就是残酷现实,不管你跑到世界的哪个角落都不会改变。
人质劫持障碍战全球公认的最佳解决方法是“拖延”,尽量拖延时间,让罪犯开始浮躁、失去耐性,90%的劫持者最终都会在拖延战术下屈服并投降——最后他们只想尽快结束这一切。所以如果你成为了人质,记住,拖延是件好事,拖得越久,你越有可能从里面活着出来——祈祷人质营救部队不要行有所动吧,因为90%的人质死亡都发生在武装解救行动中。FBI特工在这方面的素质相当好,但是地方警察——无论是中国的还是美国的——却总是很没耐性,他们首先考虑的是快些把事情解决,相信我,人质能否活命在他们眼中还没今晚是否能回家吃饭的重要性高。
斯德哥尔摩效应是人质劫持障碍战中最经常发生的事情之一,不要以为那是件坏事,那能够大大降低伤亡率,在不令人厌烦的前提下,尽量和歹徒套近乎吧。但是当歹徒表现得过于友好,就需要有所警惕了,这往往是他下定决心处死人质的表现——至少是同归于尽。这时候呀怎么办?别问我,我也不知道——我猜,什么都干不了,这将是最权威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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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比科
封面很精致、久闻迪弗大名加上没找到奎因的Y的悲剧加上对岛田不由分说的畏惧,我借了这本书度完元旦假期。
我的确是后悔,因为,这是推理小说么?也许我是受黄金时代影响太深刻了。怎么能有那么多先进的电子技术设备笔记本窃听装置一应俱全,没有侦探,只有FBI?!
斯德哥尔摩效应。波特对梅勒妮的是一目了然,汉迪对梅勒妮的则是欲言又止。
一个阴霾的七月的十几个小时中发生的与人质劫持犯的斗智斗勇的故事。当然,还有许多对人性的探讨。
一个柔弱的姑娘经历了她人生中最漫长的一天。她的世界是无声的世界,她的所见,是血腥粘稠的最黑暗。
人在绝望中心理会发生怎样的变化呢。从求生的本能开始,她想了很多很多。
在她痛苦的无声的日子里,也许,她是希望有一些转机的。尽管耳聋的情景,哥哥为她而出车祸的场面,一直在她的心中,折磨着她。
她无处倾诉。直到她闭上眼睛,在她的音乐屋中来了一位新的客人。
而他也在为她而焦灼。
十个女人。最美丽勇敢而骄傲的以眩目的方式死去,所有人从此对死亡产生绝美的阴影;听话的以平和的方式离开危险;失去理智的蒙受侮辱;倔强的在紧张中被放走;勇敢的斗士没有实现她英雄的梦想败给大人;弱者被金钱营救。。。
三个男人。贪婪的被误杀;跟错老大的被老大一脚踢开;老大,当然会受到正义化身的天使的审判。
还有些有关的人不是为了升官发财就是真正忠心耿耿。各有各的合适的归宿。
唯一的推理便是对人性的揣度。原来很简单,简单到一点都不可靠。所以我觉得这不算是严密的层层关卡,不算是推理。
少女的坟墓,书名是什么意思呢。也许是听到奇异恩典的那一天,知道自己耳聋的那一刻,命运向她预言:无声,并不是坟墓,世界还有更多凶险,埋葬你的天真单纯,甚至轻而易举就可夺走你的生命。
他们最后会在一起吗。十几个小时共生死,这是患难的两头单恋,最后竟然有了结果,不管多么不适合。我想见你,每一个若有若无的眼神与动作都是爱的传递。而这比语言传递要美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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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三曰
每个人在翻开一本书的时候,都有所期待。我对于这本书的期待是什么呢?因为看到介绍,所以想看到绑架者和谈判官之间惊心动魄的心理较量?因为七个先天聋哑的少女,所以想看到不一样的人性?然而,这本书里面没有。或许,在一开始的时候貌似有。然而,作者的真正本意并不在此。
怎么说呢。就好像大仲马说的,历史就好像是墙上的钉子,是给 他挂外套用的。那么聋哑的少女,所谓正邪之间的心理斗争呢,也不过是给迪弗挂外套用的。而且他的外套,就是典型的好莱坞的外表炫目其实做工粗糙的外套。
故事有明显的漏洞,人物多么苍白无力,都不用说了。想看谜中谜的人也许会喜欢;想看意料之外还有意料的人也许会被满足。说白了,迪弗用了不同的肉,也许是鸵鸟的,也许是袋鼠的肉,做了一盘醋溜丸子。无论多么奇异的材料,也被调料的浓重弄得没了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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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你别
翻译基本上靠谱,然而有不少地方没动心思,不查资料,直译过来,导致我需要脑中翻回英语才琢磨明白。
p.82(中文版页码,下同)
...你弄一帮笨蛋拿着枪躲在树上,即使他们蹲在树杈上没掉下来...
...You got assholes in the trees with guns even if they can't sit on branches without falling....
even if的意思弄拧了,更应该翻为:
...你弄一帮笨蛋拿着枪躲在树上,可他们连坐在树杈上别掉下来都做不到...
p.84
...“亚瑟·波特。” “你叫亚特?” “亚瑟,确切地说。”
"Arthur Potter." "You go by Art?" "Arthur, actually."
go by一句,更该译为:
“叫你亚特行吗?”
否则上下文就有些不通顺了。
p.85
因此那些没有乳头的女孩儿对我来说不算什么狗屁事。
So the girl without any tits don't mean shit to me.
更该译为:因此那些奶子还没长大的女孩对我狗屁不是。
乳头人人都长,奶子才有区别。
p.96/97
“我们是从联邦监狱逃出来的,你认为他们会派谁来追我们?” “汤米·李·琼斯”
"Was a federal prison we broke outta. Who the fuck you think they'd have after us?"/"Tommy Lee Jones," Bonner said.
这里在指lee jones主演的电影《亡命天涯》(The Fugitive),里头李琼斯演的是联邦执法官,从管辖权的角度说,追捕联邦逃犯是联邦执法官的任务。这里应该有个注释的。
p.97
“两支散弹枪,将近四十发炮弹。一支斯米蒂枪能打六个回合。不,五个。但是我们搞到了格洛克和那么多德国军火。三百个回合。”
"The two shotguns. And close to forty shells. One Smitty only six rounds. No, make that five. But we've got the Glocks and beaucoup de ammo there. Three hundred rounds."
这句比较离谱,主要错在枪支和弹药的单位术语上。beaucoup de ammo是句法语,意思是“非常多的子弹”,而round/shell指的就是子弹的“发”,shell是散弹枪的子弹,smitty是smith的昵称,指的该是Smith & Wesson手枪。
p.99
这个金发小姑娘会在裤子里装一大堆杂物。
Little blondie here'd take a dump in her pants.
显然,这是在说:
这个金发小妞儿会吓得拉裤子。
p.449
...头发像绳子一样的女婿消失在充满垃圾的后院,偷偷摸进杰克·丹尼尔的家中。
...their stringy-haired son-in-law's disappearing act into the trash-filled backyard to sneak Jack Daniel's.
stringy-haired是说这人发质很粘,不妨译为“打绺的头发”、“一头脏乎乎的头发”,杰克·丹尼尔是每一个酒徒的好朋友,系威士忌的品牌,所以这句话是在说:
顶着一脑袋打绺头发的女婿溜进放满垃圾的后院,偷偷痛饮杰克·丹尼尔——或者干脆痛饮威士忌也就可以了。
p.480
或许他的第九交响乐在演奏,在翱翔,鼓舞人心的《欢乐颂》。这听起来太巧合了,想到她此时的使命,一零三点四可能是敲击音乐或者重金属音乐台。
Maybe his Ninth Symphony was playing, the soaring, inspiring "Ode to Joy." This seemed too coincidental, considering her mission at the moment, and 103.4 was probably rap or heavy metal.
这句话让我费解了好几分钟,直到我猜“想到她此时...”的想到大概是considering为止。首先,soaring和inspiring都在形容《欢乐颂》,soaring在此处不妨译为“壮丽的”、“宏伟的”。其次,playing指的是103.4在播放什么。再次,之所以considering如何如何,是因为this seemed too coincidental,and 103.4是另外一段意思了。最后,rap是说唱乐,不是敲击音乐。
或许电台正在放他的第九交响曲,壮伟、振奋的《欢乐颂》。考虑到她此刻的使命,这似乎有些过于巧合,更何况103.4很可能专播说唱乐或重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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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似的瑕疵还有很多,不再一一找了,基本上都是俗语、术语和生活用语,这不单单是这本书的问题,很多国内的或者年轻的译者都有这样的问题,对小说所处的语境不够熟悉,导致犯下非常低级的错误。这方面需要编辑好好把关,编辑不该只是看文字的通顺和流畅,也该琢磨琢磨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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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雷希
好吧。。。不知为什么每次想到这本书。。。脑力浮现的都是标题那首歌的名字。。。一首近10年前的旧歌和一本近15年的书。。。除了有点押韵。。。其实没啥关系吧。。。
刚开始看。。。还是有点担心的。。。毕竟这是人骨之前的早期作品么。。。不知迪弗会写得咋样~~~可是呢~~~看完之后~~~发觉这些担心都是屁话呢~~~
跟人骨其实类型不同~但个人认为比人骨要好看~~~节奏很好~~~虽然翻译有那么一点点瑕疵~~~但对故事完全没有影响~~~
另外~书里的人物比起人骨要更有立体感更真实~~~我实在爱死了查理那把枪恐吓那个酒鬼的场面哈哈~~~
波特跟梅勒妮(还有斯蒂威)都是我很喜欢的角色类型呢~~~
话说迪弗对这类警方或官方用的器械真是很熟悉呢~~~
不过老实说。。。我自认看得这类型小说多了。。。可这本490页的书我看到440页的时候真的以为故事结束了~~~可没想到后50页是个更厉害的转折~~~因为这个原因。。。我觉得迪弗也是冒了一定风险的~~说不定有读者后面那几十页就真的没看了~~~
嘛~~~最后在摘录书中一句让我这个法学系学生感动万分的句子~~~来结束这本书的评论吧~~~
一个女人去看她的妇科医生,问肛门性交能否怀孕。医生说,当然能,不然律师是从哪儿来的?
by查尔斯·巴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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