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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情人》已久,就像没看过《双城记》也会念出,“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一样,没看过《情人》,你也听过这段,“我已经老了, 有一天, 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 有一个男人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 他对我说:"我认识你, 永远记得你。那时候, 你还很年轻, 人人都说你美, 现在, 我是特为来告诉你, 对我来说, 我觉得现在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 那时你是年轻女人, 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 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
豆瓣的内容简介是:全书以法国殖民者在越南的生活为背景,描写贫穷的法国女孩与富有的中国少爷之间深沉而无望的爱情。在我看来,背景太多,爱情太少。是的,爱情太少,我甚至怀疑根本没有爱情,只有性和钱。
先来说说好的部分。杜拉斯的写作风格是把发生在16岁到70岁之间的事情打散,分散到到各个段落中,所以她一会年轻一会老的,时间变得不那么重要,单独拿一段出来也可以继续阅读。另外就是真实,杜拉斯把她的情感,好的坏的(基本是坏的)不加修饰的真实的呈现出来,不过也能理解,回忆录,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接下来,说说不能接受的地方,首先是她的三观。
对母亲据说是爱的,但是不止一次想要杀死她的母亲。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是『我所爱的母亲, 她那一身装束简直不可思议, 穿着阿杜补过线袜, 即使在热带她也认为身为学校校长就非穿袜子不可, 她的衣衫看上去真可怜, 不像样, 阿杜补了又补, 她娘家在庇卡底乡下, 家里姐姐妹妹很多, 她从家乡直接不来到这里, 带来的东西都用尽了, 她认为她这身打扮是理所当然的, 是符合她的身份的, 她的鞋, 鞋都穿坏了, 走起路来歪着两只脚, 真伤脑筋, 她头发紧紧地梳成一个中国女人的发髻, 她那副样子看了直叫我们丢脸, 她走过我们中学前面的大街, 真叫我难为情, 当她乘 B12 路在中学门前下车时, 所有的人都为之侧目, 她呢, 她一无所知, 都看不见, 真该把她关起来, 狠狠地揍, 杀掉。她眼睛看着我, 她说: 你是不是要逃走呀。打定主意, 下定决心, 不分昼夜, 就是这个意念。不要求取得什么, 只求从当前的处境中脱身而去。 』,仅仅是因为让她丢脸就想杀掉声称一直爱的母亲…您爱得真深…
又比如憎恨除了迷戀的小哥哥之外的所有人,想要杀掉大哥哥,家人的关系维系仅仅是因为大家都爱着母亲,所以想要杀掉母亲,断绝关系,您自杀不行吗?您逃走不行吗?
其次,是矫情,浅薄的自恋。她谁都不爱,只爱自己,但是对自己的爱也是相当的浅薄,矫情的文字都是来自浅薄。
动不动就『我在十八岁的时候就变老了。』,包括后来受她风格影响的安妮宝贝,郭敬明,都动不动的“我才XX岁,我已经老了”…
再来是叙事方式。先写我看到了一辆车,没错,就是我在XX说过的那种。然后你以为要讲接下来的事了,不对,她开始讲几年前发生的事,讲完几年前发生的事,又讲到了汽车,你一定以为要讲接下来的事了,不对,她又开始讲几年后发生的事,您能讲讲现在不?答案是能,等她把以前,未来都回忆完之后,她就会来说现在了,即使是一笔带过的现在。
然后,是爱情。说真的,我看完整本书,一点爱情的意思都没看见,中国人对杜拉斯是有爱情的,但是杜拉斯本身有吗,我看不见。她自己都说了堤岸上的男人换了别人,她也会跟着走的。她只是为了报复母亲,或者为了性为了肉欲,为了钱,也不会是为了爱情,一直到他们分开,到男人真的爱上杜拉斯,杜拉斯也没有爱过男人,她爱的仅仅是性和钱。
最后,这本书还有种族歧视,动不动就“我们白人……”“那个中国人……”(略去语句,懒得去翻找),没错,在那个时代,中国人是被歧视的种族,但您说他是您的爱人,您好歹别这么称呼他行不?还是您习惯用歧视的眼光去看待爱人?哦,对的,您说您爱母亲,但是您也一直歧视她。
为了杜拉斯的叙事方式和她的诚实,勉强打了两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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