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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读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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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肚
从小说到银幕的颠簸旅程中,经常丢失一些作者的东西,又经常夹带进编剧和导演的私货。原作者经常丢失的东西,是“感觉”,文字所呈现的“感觉”——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在银幕上只有前二者可以得到满足乃至大大的满足,可是对于后三者的表现,技术尚不到位,乏善可陈。编剧和导演经常赠送的东西,是“意义”,通过增强、放大某条情节线索,通过加重某几个符号,通过配乐的暗示和渲染,让观众向他们所指示的方向疾奔而去。唉,所以《香水》那样的以嗅觉为核心的小说,改编成电影并不讨好。同样,《朗读者》这样的小说,经过银幕上的一番改造,多了政治的意义,少了欲望的味道。
小说中没有、而在电影中很重要的“意义结”有三个,一是汉娜在教堂里不可抑制地落泪,二是汉娜踩着书本上吊自杀,三是米夏最终向女儿坦白了自己的故事。罪恶终结于泪流满面的忏悔,朗读终结于以书为梯的死亡,代沟终结于剖明心迹的和解,设计得很高妙。而小说中有、电影里没有的东西也很多,比如一场场乱梦,比如青年一代反思纳粹的思潮运动,比如米夏想象中的党卫军制服汉娜、用皮鞭不耐烦地抽打着马靴,尤其重要的缺失是,小说里面那占据大量篇幅的“汉娜的味道”。
汉娜是有洁癖的。第一次偶遇,主人公米夏因患黄疸病而呕吐,她并不轻柔体贴,而是干脆地“抓住我的胳膊,把我拖着走过门楼下黑咕隆咚的过道……旋开水龙头,一上来先给我洗手。然后,她窝着两只手掌掬着清水,泼在我脸上算是给我洗脸”,再就是拎着两桶清水将过道泼洗干净。最要留意的是下一段,汉娜同情地搂住“小家伙”,而小家伙米夏“在紧紧的拥抱中,我闻到自己嘴里那阵子难闻的味道,又闻到了她身上那股子新鲜的汗味。”再往下,主人公去找汉娜道谢的一节,作者再三描述“清洁剂的味道”,写汉娜熨烫衣物、连内衣裤也熨。又下一节,主人公沾染了煤灰,汉娜给他放水洗澡,就这样,15岁少年与36岁妇女开始了非常规的鱼水之欢。
作者多次写到汉娜的味道、以及自己对这种味道的迷恋。“她爱干净成了癖好,早上一起身就洗澡。我喜欢闻那种香水味,新鲜的汗香味,还有她从工作里带回来的电车味”。是的,米夏所喜欢的汉娜的肉体,是“潮湿滋润、冒着皂香的肉体”。
“以前,我总是特别爱闻她身上的气味。她闻起来那么清新,是才洗过了澡,是新洗过的衣服,是方才沁出的汗,是刚刚被爱过的余味。有时候她也用香水,可我不知道是哪一种。而且,就是她用的香水,闻上去也要比其他香水清新爽朗。就在这种闻上去清爽的气味之下,又流连着另外一种味道,很浓重,潜伏着,涩得刺鼻。回想那时候,我经常在她身上嗅来嗅去,就像一匹小动物似的。我从脖子和肩膀开始,嗅那新洗过澡的气息;从那两只乳房当中,嗅那新沁出汗的味道,那汗味儿在腋窝处又和别的气味混合在一起;从那腰部和腹部,嗅那浓重而说不出来的气息,不过倒是近乎纯正的;还从那大腿之间嗅出一种水果般的气味。我也在她腿上和脚上嗅来嗅去,嗅到小腿时,浓重的气味就消失了,膝盖窝又有新沁出的汗水,她的脚闻起来是香皂味、皮鞋味和身体疲乏的味道。后背和胳膊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什么也闻不出来,或者说,就是她身体本来的滋味。她的手是白天干活的味道,带有车票的油墨香、钳子上的铁器味,以及洋葱头、鱼、煎肥肉、肥皂水、烫衣服的蒸汽等的味儿。如果她刚刚洗过澡,手上就什么也闻不出来了。不过,那也只是香皂味把其他气味都掩盖起来而已。过了一会儿,那些味道又会卷土重来,微弱地混合进一天干活的气息当中,那就终于是傍晚、回家和居家的氛围了。”
关于汉娜,米夏知道什么?经过漫长的命运的缓缓揭示,他知道她有罪、也知道她最深藏不露的身为文盲的秘密。但是米夏所知道的汉娜,仍有大量的空白点,比如:她的父母亲是什么人?她有没有兄弟姐妹?为何一生形只影单?在他之前,她有没有过爱情?她对自己的纳粹行为真的忏悔了吗?那笔钱和那个茶叶罐的意义是什么?甚至最致命的:她爱过他吗?
米夏试图理解汉娜,可是从另一个角度,导致这种空白点的原因,是他同时又逃避理解。审判期间,他的内心活动是:“一旦她锒铛入狱,就会从我的世界,从我的生活中彻底消失。我要她远远离开,我要她遥不可及,要她成为纯粹的回忆。”作为学法律的学生,他从来没有否认过汉娜的罪,但是,“爱上一名罪犯却使我罪责难逃”。这种“不应该的爱情”使他深感纠结,他没有向法官道出汉娜是文盲的真相,托辞是尊重汉娜本人的选择,但是其中亦有为自己的未来考虑、必须隐瞒事实的成分。逃避汉娜,逃避罪感,逃避理解,他当了一名不直接面对世界的“法学史教授”。在一个个失眠的夜晚,他高声朗读,继续充当汉娜的朗读者,可是,他没有给她哪怕回一封信、探一次监、聊一回天。
直到没有退路,他才第一次去探监。而此时,汉娜的味道变了。在探监的时候,他闻到汉娜身上“老女人的体臭”。如果说原来有洁癖的汉娜,也许是在用肥皂和香水遮掩自己身上的“涩味”,就像她遮掩自己的文盲身份一样,维持着自己的尊严。在经过多年的狱中生活以后,“突然放弃了一切”,她很少洗澡、暴饮暴食,变得臃肿肥胖,闻起来也有股味儿。这其实是很关键的一笔,如果她爱着米夏,也许是会在乎自己的形象的吧,包括在乎自己的味道。快出狱了,她应该知道他会来。
在两人简短的交谈中,米夏因为“问心有愧而冒出万丈无名火来”,毕生第一次,他诘问汉娜:“在法庭审讯之前,你难道从来没有想到过,有朝一日会上法庭、会成为话柄吗?我的意思是说,当我们俩在一起的时候,在我给你朗读的时候,难道从来也没有想到过这些吗?”这是米夏的正义感在说话,这也是米夏怯懦地转折地询问:到底,你爱过我吗?
汉娜说:“我一直有一种感觉,就是人家不了解我,没人晓得我本是什么人,干过些什么事。你明白吗,如果没人理解你,那么,也就没人能要求你讲清楚,就是法庭也不可以要求我。不过,死掉的人却可以,因为他们理解我……”
汉娜不爱。因为即便连米夏,也不了解她。她选择了死亡,没有给米夏留下片语只字,只是在遗嘱中告诉监狱长:“请您替我向他问声好。”
最奇异的是,经过了这么多以后,在去执行汉娜遗嘱的路上,米夏再度梦到了汉娜——“我对于汉娜的情欲还是如此刻骨铭心,简直叫我悲痛欲绝。”
出于感觉的爱情,比如“气味相投”的嗅觉,是最本能的爱情。汉娜也许不爱米夏,她把他当作“小家伙”、满足欲望的工具、朗读者。可是米夏深深地沦陷于汉娜。一般而言,我们将这种迷恋叫做情欲,尚未升华到生死以之的程度,可是,正是这种带罪的迷恋,有着一般人所难以想象的强度,终生不移。评论者克里斯托夫施扎纳茨说,如果让我在书架上找个地方放《朗读者》,我会把它和其他写疯狂的爱的书放在一起。我也是。
作者在访谈中说:“人不因为曾做过罪恶的事而完全是魔鬼”,当然,汉娜不完全是魔鬼,而米夏,也并不完全不是魔鬼。人性、兽性与神性,经常以不同配方共存于常人身上,就像正义、残酷、宽容与惩罚,经常同在于这个复杂的世界。谁有权扔出手上的石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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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允凡
这本书一开始吸引我的是这段超越年龄的‘爱情’和‘朗读者’这个标题。读第一遍的时候,很捉急,仅仅被情节吸引。读完后,除了感觉到是一本以‘乱伦’为主的、且线索很跳跃的庸俗小说以外,丝毫未发觉她的魅力。时隔半年后,心境比较平缓的时期,重新翻阅起来,这一次读得很流畅,被书中的细节深深打动,渐渐发觉本书的灵魂所在。以下几点是我印象比较深刻的。1、米夏偷看汉娜,男性对美得定义也可这般。2、米夏因为汉娜,在学校变得自信、活泼,我不知道这是“爱情”的力量还是一个男孩得到承认后的成长与转变?3、汉娜的强势与米夏的退让,终于在米夏生日的时候爆发,深刻的感受到“相互”是什么涵义,或许汉娜就没有对米夏动过情。4、米夏的婚姻失败。第一个女人对男人的影响到底多大?一段感情里面过早的介入性的交融,是否对孩子将产生绝对负面的影响?5、在审判中,米夏突然想到汉娜应该被监禁,不然他们总会再有交集,逃避的念想使他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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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f
去年,这部电影深深感动过我,比起泰坦尼克,Kate塑造的HANNA让我不由自主的爱上她,昨天把原书读完,才发现电影The Reader挑选Kate Winslet扮演Hanna是一个多么明智的举动。Hanna几乎就是Winslet的样子 -- 身体丰腴,身量较高,容貌姣好,眉目间带一点近于阳刚的坚毅,金黄而浓密的卷发服帖地向后高高梳起,行动利落而干净。总之,一个经历过二战的有故事的中年德国女人。Winslet身上那种男性的阳刚与女性的柔美结合的双重气质,正适合这样一个角色。
KIDS,一个多么亲切的称呼,15岁的小男孩深恋上自己的邻居,书中的描写真实而生动,年少无知的少年,中年女子的成熟,HANNA给予他的身体上的满足带来他对HANNA精神上的依恋, 8年的分别是,他没有想到,昔日的恋人居然成了刽子手。他可以帮她洗脱罪名,却不由的守护起这个秘密。书面封皮上印着的那句话:为了守护秘密,你会走多远?
让我感动的是KIDS每日的朗读,HANNA沉醉其中,她看似感情淡漠,却为恋人忽然消失而发狂不已。我忽然想起最近看的另一本书《三杯茶》,当时的感触是,教育可以改造一批人,我想对于HANNA也正是如此。文盲时代对于她而言,她不懂得什么是爱,不懂得如何选择生活,她只知道为了自己小小的尊严去掩饰文盲的事实,她宁可放弃几十年的自由生活,来守护这个自认为大大的尊严。有什么比失去自由更可怕呢?HANNA读书认字后开始领悟到人生的真谛,她渴望爱,渴望认可,她给KIDS写信,她努力证明自己的进步,她重新认识纳粹,认识那段历史,她开始知道自己罪行的审判不仅仅是因为她的守护秘密,更多的是罪有应得。
喜欢KATE在电影里的样子,喜欢她眼里的坚毅,忘不了HANAA在书架间筹备的那一暮,窗玻璃上映出书和她的影子,作者描写了那段历史,不是批判,我们用自己的心去体会,体会每一个角色的无奈和痛苦。
PS:昨天把房间的灯换了,还是喜欢明亮的灯光下安静的读书,翻开书皮的感觉,一直渴望做一个文化人,虽然我知道我已经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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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pu
你的声音
——读《朗读者》.本哈德施林克、观《生死朗读》.凯特温丝莱特 有感
看《朗读者》时,脑海里多是些黑白的画面,即使偶有色彩也不过是很淡的一点颜色。合上书本,看《生死朗读》时,整个故事有了色彩,一些柔软的颜色,除此还有音乐。既然书被改拍成电影,难免会对两者比较一番。我觉得这本书就是一杯黑咖啡,喝了还能减肥;而电影犹如咖啡伴侣,丰富了味道,两者浑然一体。
15岁的少年在电车上病倒,在大雨中独自下车,步履蹒跚,一个比他大20岁的陌生女人帮助了他。数月后,少年从病中恢复过来,他想起应该去感谢一下曾经帮助过他的女人,但,情欲,或是爱情,在少年心中渐渐燃起。人至中年独自生活的女人叫汉娜,是电车售票员,在少年眼中,她成熟丰满而又骄傲。她总让少年为他朗读,少年为他朗读《荷马史诗》《带小狗的女人》《战争与和平》,她在一旁满足地听着。夏天,他们骑着自行车去长途旅行,在田野上,他们骑车追逐,女人的裙子随风飘舞。那个夏天的一切,是他们一生中短暂而又最美好的时光,却也成了影响他们以后岁月的一段情愫。
快乐的时光却戛然而止,女人突然离去,未留下只言片语,只留下大大的谜团。直到两年后,在法庭上,两人再次相遇,少年是在旁听的法律学生,女人却站在被告席上,被控诉作为纳粹集中营看守而杀死三百名犹太人。少年却发现一个秘密,这个秘密能帮助女人洗脱罪名,但女人却执意保守这个秘密,而宁愿承认自己是凶手。原来汉娜是文盲,她不愿意在众人面前暴露自己不识字的事实,故而认下了本该不属于自己的重则。
女人汉娜被判入狱。终身监禁。
少年回到所谓正常的生活里,毕业,工作,结婚,生子,离婚。生活如一潭死水,度过半生。
多年后,少年已变成中年人。他开始给狱中的汉娜寄自己朗读的磁带,汉娜通过磁带和书逐字对照,学会了阅读和书写。汉娜开始给他写信,可他从来没有回过任何文字的信,每次汉娜都是失望地收到磁带。这让汉娜感到无比的孤单。汉娜出狱的时间到了,他来到狱中看见已经白发苍苍的汉娜,虽然承诺给汉娜提供出狱后物质上的援助,却拒绝了心灵沟通。汉娜绝望自杀。
最终,他在处理汉娜遗愿的时候,将这个秘密说了出来。算是一种解脱。
书名是《朗读者》,翻拍成电影叫《生死朗读》。看电影之前,一直好奇谁能饰演汉娜呢?凯特.温丝莱特,对,汉娜就是这个样子。她也通过此片获得奥斯卡影后。
小说的作者本哈德施林克,最初是写侦探小说的,因此这整个故事也充满了悬念,还有更多的思考空间。他只是将故事轻描淡写地讲出来。或许没有激动人心的震撼。但你会陷进故事里面,然后陷入沉思。
是文盲就没法活吗?原来当时的德国几乎没有不识字的人,也许不识字真是莫大的耻辱。
还有有关战争的拷问,身为当时统治者纳粹一员,是服从当时的法律政策,还是选择其他?到现在来审判,是按现在的法律还是当时的法规?当时的服从,现在看来是罪恶的服从,是找几个替罪羊,还是该来拷问时代的错误?正如现在的朝鲜,对于“脱北”的人,边境的看守会用狙击瞄着逃难的人,狙击手可以服从,当然也可以故意射偏放生。当然有人性的话,会选择后者。但身处如此国度与时代,人性注定是被扭曲的;若过了若干年后,用正义来审判这个射杀逃难者的狙击手,是否有罪呢?对,这肯定是有罪的,但这个罪是那个错误的时代造成的。
当然,还要最大的一个纠结的地方,汉娜在狱中脱盲,她欣喜地给他写信,急切地等待他的回信,可他却一直没回。最终,无比孤独的汉娜在出狱的那天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当年在法庭上,他本可以帮助和鼓励汉娜,但出于对汉娜罪行的谴责以及不愿暴露两者的关系,他选择了沉默。
若干年后,他和狱中的汉娜建立起了联系,或许想了却多年的心结。但他最后还是没有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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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
每个读过这部作品的人都会思考这个问题:如果我是米夏,我会在审判汉娜时介入案件吗?我会告诉审判长汉娜是文盲吗?我会去找汉娜告诉她其中的利弊吗?作者也试图探讨过这个问题。米夏的父亲已经给了一个答案,那似乎是一个不错的答案,但是因为米夏的逃避,他什么也没做,导致汉娜被重判。而汉娜似乎对判决和坐牢并不畏惧,似乎很坦然,这又说明什么?汉娜是一个倔强、认真、刚强的女人,她为她的倔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我们却不能把她对自己不识字的缺点的隐瞒视为一种虚荣,因为她并不认为识字是多么光荣的事,正是因为识字是最基本的素质和技能,她才为自己不识字而感到非常耻辱。米夏不愿意面对汉娜,是因为汉娜是个罪人吗?爱上一个罪人并不使米夏也有罪,其实米夏长久不愿面对汉娜也是因为他视那段恋情为耻辱,因为汉娜是一个罪人。在审判时去找汉娜或审判长都极可能暴露这段恋情,而这是米夏不愿付出的代价。他长久地隐瞒着他和汉娜之事,就像汉娜隐瞒自己是文盲一样。然而隐瞒的本质就是撒谎和欺骗,无论对别人还是对自己撒谎,这都是罪恶的开端。隐瞒耻辱并不能消除耻辱本身带来的伤害,只有正视事实,克服缺点才能真正摆脱耻辱感,就像汉娜必须学会读写才能获得真正的自尊和自信一样。
我们能设想如果汉娜不死,她出狱后的生活吗?她和米夏会是一种什么关系吗?汉娜之死绝非冲动所为,她留下了详细的遗嘱。如果她不死,故事的结局虽然不是大团圆式的幸福收尾,但是会很平淡,因为米夏不再爱汉娜了,特别是已经老态龙钟,散发着老年妇女的体臭的汉娜。汉娜的自杀行为是谢罪吗?不是,如果是谢罪的话,汉娜早就应该自杀了,为何非要在出狱那天,在米夏要接她的那天呢?在我看来,汉娜死于失望,死于得不到爱和关注。汉娜注意到了米夏在探监时的失望,这对汉娜是一种打击,这个再无其他亲人的可怜女人失去了惟一的爱,她自知自己已经无用而且讨人嫌,便用自杀来结束一切,之所以选择在出狱那天,是对米夏的惩罚。汉娜的忏悔和谢罪表现在将钱捐给那个女儿。即使仅从写作技巧而言,汉娜最后也只能以死了之,否则结尾会很无趣,也很难收场,更不会有这么多深意可究。如果说汉娜犯下最重的罪在于她对自己以之为耻的事的隐瞒并因此付出巨大代价的话,那么如果说米夏犯了什么罪的话,也在于他对汉娜的逃避和隐瞒,如何正视和克服耻辱,才是这部作品真正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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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舒
当米夏和汉娜第一次相遇,本身就预示着悲剧的来临。
一个十五岁的小伙子和一个大他二十一岁的电车售票员就这么相爱了,两人如同心有灵犀一般,一同由性步入了爱的殿堂,孩子在女人的影响和要求下努力读书,孩子则每天为这个日思夜想的女人读戏剧小说等,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两人都不知道,这却影响了他们两个人的命运。
汉娜太爱这个小家伙了,她也太在乎小家伙对她的看法。米夏为了给她惊喜,坐在第二节车厢,而汉娜却因此生气,因为她工作的是第一节,她觉得男孩儿不在乎自己,不愿意承认自己,而男孩儿感觉委屈。其实一切的缘由不过因为二者的身份,一个是文盲,一个却已经是高中生了。
在此期间,米夏的心中也起了变化,他发现自己真的很难向别人承认自己和汉娜在一起,他说“下一次”,可是下一次总有到来的时候,而这个下一次,却很久,都没能再次到来。
汉娜走了,不见了,米夏陷入失恋的痛苦,更多的,似乎是欲望无法发泄,或许正是因为如此,他走向了一条成功之路。
等到他们再次相见,汉娜已经作为纳粹战犯出现在法庭被告席上,而米夏则是一名法律大学生,二者身份悬殊,这让米夏担心汉娜认出自己,却也期待他能认出自己,他陷入矛盾。而此时的汉娜由于不想别人知道自己不识字,而在惊慌中揽下重罪,这让米夏陷入痛苦之中。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说出实情,他甚至去请教身为哲学教授的自己的父亲,可是就在他由于之际,汉娜背叛终身监禁。
米夏陷入自责,他想到一个办法,就是重读以前的书,录成磁带寄给汉娜,而这一坚持,就是十八年。期间,汉娜竟学会写字,还给米夏寄去信件,这让米夏欣喜若狂。直到汉娜即将提前释放,米夏又一次忽略了汉娜,让汉娜发现眼前的这个男人已经不是自己的小家伙了,于是出狱那天,汉娜死了。米夏深深自责,却只能面对墓碑,暗自神伤了。
我之所以要写出剧情,是因为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整本书娓娓道来,如一场电影,却充满着悲情,从男女主人公相遇那一刻起,所有读者都会想到,这是一个不好的开始,会有一个不好的结局,可是一切就这么发生了,爱情让他们在一起,我们甚至不知道,对于男孩儿来说,这究竟是不是爱情。女人奉献了自己的一生,男孩儿却只能对着墓碑不断的忏悔。
这是一部忏悔爱情的小说,爱情从来都是不对等的,一个人的开心,也就有一个人在受伤害。可是开心的人能看到什么,他们从中吸取着对方的一切,而到了关键时候,却又抛弃了自己的良心与道德。两个人身份地位始终让双方之间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原本汗哪一位识字写字后能缩小二者的差距,却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我们总说,爱情是自由的,可是我们也知道,爱情没有自由。它受到太多东西的考量,受到太多外来因素的诱惑,这一切都能让原本相爱的二人忽然之间形同陌路。爱情是自私的,是悲情的,即使真的共度一生,最终也要面对天人永隔的下场。
可是我们就是这么傻,相信爱情,追逐爱情,却不知道,爱情只是这样。
从古至今,爱情是永恒的话题,发展到今天,几乎爱情已经被解读的比任何感情甚至物质都要透彻。可是这本小说却还是让我动容了,我原本有计划的阅读,却不知不觉间读完了整本小说,甚至当读到二人在监狱里相拥告别时,不忍心翻开下一页,只能深吸一口气,继续往下看,没看之前就已经要哭出了,终于,结局一样,我却没有哭出来。
爱情死了,就什么都死了。对于一个忍受十八年孤独的女人来说,最后的盼望没有了,也就什么都没有了。她太老了,那个小家伙开始嫌弃她了,她当然知道。但是仍然抱着这个自己眼里的小男孩儿笑着说:
“好好的,小家伙!”
“你也好好的!”
他们就这样说了再见,在他们内心深处说再见之前。
我不知道这算不算的上是一部伟大的小说,但是却也必将流传下去。原本一段小小的爱情在道德与政治的夹击下不断放大,最终让人开始审视自己的心灵。我们亏欠爱情太多,爱情也亏欠我们太多了。
回头看看中国文学。莫言在诺贝尔文学奖上说自己是个讲故事的人,很多人为此嘲讽。可是事实上,中国就是缺少了讲故事的人,每个人想的是把整本书写的越厚越好,历史越久越好,甚至感情越悲越好。其实哪有那么复杂,小说,真的只是讲故事而已,其他的,却全凭读者体会了。当年钱钟书写完《围城》,很多人去采访他,他便说:“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要认识那只下蛋的母鸡呢?”,而现在的作者,却不再单纯的为了讲故事而写书了。这时中国文坛的悲剧,也将中国文坛引向了一条死胡同,不归路。
或许,真的会出现那么一个人,成为所有中国人的“朗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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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y
从周一开始读这本书,到现在其实都没有读完,当然整个周末都在加班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情不自禁地将自己代入,很多次地把书捧在手里,一字一句地开始朗读。然后字句突然就变得生动起来,作者的每一段描写都有了其存在的意义,这是目光和书之间热烈的法式吻,而不是蜻蜓点水般的敷衍——这种体验得有近十年不曾有了,我还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经常“读书”。
说了以上一段无关的话,无非是给自己找个拖延的借口,而我自己也对此感到羞耻。如果我不把这些理由说出来,就埋在心底,这种感受也许谁也不知道,但埋得越深,反噬就越强烈。而我在乎这种羞耻感,我不能忍受自己因此而被烙上“拖延症患者”或者骗子的标记。这是我的做法。
而书中女主角汉娜选择的是另一种命运——为了她的羞耻感,为了遮掩她不识字的事实,她宁愿被动地用可能终身监禁的代价来换取。之所以说被动,是我觉得她可能也留给男主角米夏一次拯救自己的机会。“最后,她说:‘你们不用请什么笔迹专家了,我承认,报告是我写的’”这句话非常猛烈地撞上来的时候,我和米夏一样,顿时窒息了。
请允许我打个比方,如果你作为一桩强暴案的的嫌疑人,而你其实是名同性恋者,而这一取向并不为社会接受,甚至让你感到羞耻,你愿意在法庭上用公开事实来洗脱罪名么?这不是一个非常好回答的问题。而有时候我们就常常被夹在这样的痛苦之中进行抉择。左手是尊严,右手是利益。孰轻孰重?
这个问题只是书中一个情节,而我写这个完全离题千里的书评,避开其他主要情节只谈这一鳞半爪,是因为我想谈谈自己的经历。
我小时候非常无知,很多事情直到高中时候对我对我来说都是新的(原谅一下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娃)。有一次,一个女生请我吃饭,去了一家自助餐厅,而我这是第一次吃自助餐而且我也不知道这个餐厅是自助。然后我非常不好意思让人家请吃太贵的,于是我谎称胃不舒服,就取了一份甜点,眼睁睁看着她吃得非常high,而我局促不安,甚至让她觉得我怪怪的。直到现在我想起当时的气氛都觉得尴尬的冷汗从我额头滴下来。我羞于承认自己的无知,只能用饿肚子并且很难堪的代价来掩饰。在这个时候,米夏的一句话让我醍醐灌顶:“其实,问题并不在于承认同性恋或者左撇子,请您干脆就想象:归根到底原来是被告自己感到羞耻。”是的,我就是那个感到羞耻的被告。
在后来的生活里,我不止一次遇到过因为无知感到羞耻的情况,有时我选择腆着脸把无知表达出来,更多的时候,我还是选择把羞耻烙在心间,用以维持别人看起来可怜又可笑的自尊。但羞耻也是一种动力,敦促着我如饥似渴地接触许多事物,明白很多事理。慢慢地尴尬越来越少,羞耻越来越少,我的自尊越来越不那么可笑。
感到羞耻并不是一件坏事,甚至有时候羞耻像一袭长袍,也许爬满了虱子,却遮风避雨,维护着我们的尊严。我没有读完这本书,不好臆测当时汉娜的真正想法,但站在我的角度上,是那种羞耻感让我看到她用自由换取的尊严,是多么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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