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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廉的村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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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庆云
《飞廉的村庄》:假装抒情与刻意装逼
文/马庆云
如果一位作家少年时代生活在乡村,而成年之后,转移到城市的话,那处在闹市之中去写乡土,是有便利条件的,因为自然环境与内心世界的差异会很顺当地引起作家的创作欲望来。散文集《飞廉的村庄》的作者郑保纯便有这样的便利。如果有幸,这位城市居住的作家还能够靠着做文字编辑的方式生存,则必然在文章中增加出一份伪装的小资情调来。因为文字编辑这个职业,一面要展露出自己的纯良与读过书,一面又要将最龌龊的功利主义示人,久之,则缺失了真性情而生发了真装逼。石家庄的很多文字编辑都有这个劣习,很不幸,《飞廉的村庄》的作者郑保纯亦如是。
该书以散文的方式书写了“飞廉村”的“作者记忆”,这些记忆,不外乎吃食、节令、树植、人物等零散的细节拼凑。作者依靠自身文字编辑的敏锐嗅觉,用心灵鸡汤的方式写就了“飞廉村”的各色记忆。这种写作方式,看似暖人,实则最缺少人的味道。因此,在该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郑保纯捏着嗓子拿腔作态、咿咿呀呀,却丝毫看不到任何一点活人的味道。也因为这种味道的缺失,造成该书没有灵性,沦为打着乡土旗号进行的矫情记忆的拼凑。
很多没有农村生活经验的城市读书人,往往喜欢拿着一本伪装的乡土读物标榜自己陶渊明似的境界追求。这是小资情调的一部分,但却丢失了小资中真善的一面,只剩下伪装。《飞廉的村庄》恰好能满足这种伪小资追求平面化与符号化乡村的阅读需要。但是,乡村必定不是一个符号,如若没有深入地写作,也无法透过表皮进入肌理。作者郑保纯并没有在肌理上下工夫,相反,假装抒情地打着乡土二字卖弄了一下记忆的风骚。
作为乡土文学,人味儿最为重要。而人味儿的体现,必须要经历对人沧桑与苦难的全面揭示才能实现。作者郑保纯努力在写他记忆中的乡村美与善的一面,但却在这种急功近利中,让文章流于平面化与虚假化——缺少了一个强有力的沧桑与苦难的价值观照,任何的美与善,都不过是海市蜃楼。毫不客气地说,《飞廉的村庄》不是扎根在乡土上的树,相反,只是一个打着乡土标签的城市绿植。
如果作品中价值关怀的人味儿缺失的话,那作者自身带着创作者特点的笔法,也或许能或多或少地挽回一局。如果写作的笔墨有“生命”的味道,那即使写就的内容缺失了生命,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起死回生。奈何,郑保纯并没有拿自身的生命价值体验磨墨,只用了学生习作的抒情笔法写了这些伪乡土文章,他想要做的,不是首先满足自身的对城市与乡村相互焦灼感的一种文字释放,而是谄媚于没有任何乡村经验的城市小资读者。这种谄媚,造成该书艺术价值较低。
作为假装的小资,郑保纯的《飞廉的村庄》的末尾,不忘拿出海子的写作生命来给自己装逼。海子的乡土,是一种沉痛——城市肢解乡村并撕裂自身价值体系的沉痛。而在郑保纯的《飞廉的村庄》中,我丝毫读不出任何的沉痛来,相反,只有假装的抒情与刻意的装逼。这种假装与刻意,是影响郑保纯文章长进的最大死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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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事可
飞廉的村庄是在湖北孝感吧。讲了好些小时候村庄里的事情。并没有什么层次和轻重缓急,似乎只是把记忆里的村庄白描了出来。从这些琐细的人和事当中,读者也应当能够有对那个村庄的粗浅的认识吧。
并不太觉得这种叙述很好。作为作者或者有着类似的经历的读者,可能会因为对幼时的事情的回想而打开尘封的记忆,让自己沉溺于自己的童年中,从而有情感上的共鸣;但对缺少类似人生经历的人,这些琐细的白描似乎难以给人以大的触动。私心里以为,这样的文字,并不适合发表给公众去看;若是当作自己私密的人生记录,偶尔的拿来把玩回想,似乎更加得其所哉。
行文随意的散文虽然并不需要传授什么惊人的道理,却应该是能够让读者得到情感的慰藉的。而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仍然还是需要对所占有的素材进行合理的剪裁,对读者的情感曲线进行揣摩,何处该抑,何处该扬,有个基本的打算。这书太过随意散漫的编排,实在是让作为读者的我无法可想--虽然因为对素材的熟稔,作者应当是在写作中得到了相当的快乐的。
从这里看起来,似乎也能够解释为什么李娟的文字更让人喜欢。李娟的散文,里面有人,有情感,她让读者沉到她自己的生活里,却又一点都不会托大,觉得自己的一切读者都应该理所应当的感兴趣。她也写了很多事情,但并不像这里,事情只是事情,冷冰冰的,李娟的事情里有活的情感,暖融融的叫人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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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c_
初读《飞廉的村庄》还是中学时代,被这些朴实无华却温暖的文字深深感动着。诚如作者舒飞廉所言,他想写的不是“美丽的”家乡而是“真实的”家乡,然而那些幼时的乡间记忆却似乎总能穿越时代来到眼前,晕着淡淡软软的金色光华。
田园日梦想,安得久离析?
算来与作者有近二十的年龄差,但意外的是看到这些文字也有亲切相识的感觉。昔年田野间草长莺飞,该开花的开花,会结果的结果,凋零也就凋零,破落也就破落,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却又生气勃勃。有时候灭亡未必是死寂的代表,那些埋在泥土灰烬下的生命也正在悄悄酝酿。什么是生活?有去有来,有生有死,万法自然。
有些文字是金戈铁马铁骑银枪,一瞬间跃入你的视野,占据感触的据点,有澎湃的旋律激昂的声调强健的节奏,是阳刚而霸道的。有些则是细水长流,缓缓而过,渗透进你心灵最柔软的角落,轻轻碰触那些过往的美好与哀伤,是舒缓而轻柔的。而《飞廉的村庄》似乎这两种都不是,我觉得它像一个老朋友,讲述那些你陌生而熟悉的故事,听完了就过去了,然而会在某一天突然想起,那一刻无喜无憎,只有会心一笑,冲淡平和。
文中有四季、有民俗、有花花草草、有莺莺燕燕,多处比喻朴实的恰到好处,真实而不做作。若说“未若柳絮因风起”是咏雪佳句,点出了漫天飘雪的浪漫轻逸,“撒盐空中”也未必不可拟,就是素了点缺乏想象力了点。素不是没有素的妙处,如此处“清早出门,田野里有霜,像细细的面粉一样,撒在翠绿的冬小麦上。红日挂在东边的堤树里”,面粉就是再好不够的比方了。茶米油盐酱醋茶的平凡也正是最平和的真实。文章开篇是冬,结尾还是冬。文初的冬有暖暖的晴日、有细细的白霜,文末的冬是大雪飞的年时,热热闹闹忙着守岁。这样看来,正好,就像是看完了四季轮回,又将是新的一春。
文章最后写的是田园与梦想,谈到了诗与诗人,是我极其喜欢的一段。“田园日梦想,人在江湖上。城市也许不一定就是波德莱尔说的,是一朵恶之花,然而的确令欲望成了我们的主人。朋友们读过,好像被南风撞了一下脸,然后就忙去吧。”这是他的结语,也是我的共鸣。我非从村庄中来,然而我却能在那些田野中听到最亲切的呼唤。我将梦想堆砌成云山,“可是,云山堆好之后呢,梦想建立之后呢,怎么办”?我难以写出诗文去祭奠那些逝去的村庄乡里,然而庆幸我依然望得见那尚无崩塌的小小云山。风一吹,或许散了,却也遍及了天际。
窗口的绿植幼小稚嫩,倔强的舒展着它成长的梦想。“城市的每一寸土地下面,原来也是田园。有一天,它也许还会变成田园,也未为可知,所以,有着田园的梦想的人,是有希望的,也是有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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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sso
---------不算书评
最近开始对楚文化感兴趣。想想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连自己故土文化都不了解,总有些没有根的感觉。于是想读三国,读楚辞。小时候爷爷家有嘉鱼县志鱼岳镇志甚至簰洲镇志,常常和哥哥拿来翻看。现在真想重读,问了爸爸,他说老屋被盗多次,这些东西肯定都没了。心中怅然。
对故乡,总有点说不出的感觉。那里是家的感觉,是童年的模样,心里的那份牵挂,是永远萦绕在心,任凭我走多远都无法抹去的。想起来清姨前几天说以后她去世,教授说要和她同葬,她不肯。她说:“要是把我葬在德国,我是如何也不甘心的,回中国,又回哪里去呢?不如把我的骨灰,撒在树林,撒在河里田间,流入大自然,说不定什么时候,它们就回去了。”这些话从她口里平淡的说出来,没有一丝悲凉的味道。妈妈也常常对我说起来她对簰洲的感情,年龄越大越加浓烈。这种感情,我想我是完全理解的。自小就被“狐死首丘”深深感动,那首《乡愁》,我也是一见倾心。
其实家这个概念于我,是越来越广的,小时候就是自己和父母的那个家,连奶奶家都不称之为家。然后当我上了高中,家变成了县城,到我去咸宁,家变成了嘉鱼,等我到了上海,家变成了湖北,再到我出了国,家,便变成了祖国。现在,就是处处无家处处家了。我想,婴儿时期,家就是母亲吧。母亲,家,家乡,祖国这些概念,在我心里,总觉得是一样的。我总觉得这些感情,都可以归为亲情的范畴。
家这个东西,年幼的时候总想离开他,等大了想回去,发现自己已经回不去了。只是欣慰的是,发现自己身上留下的烙印,也是越来越深了。故乡也一样。其实一直以来我都没有为我的故乡自豪过。我印象中的故乡,是逐渐走向衰败的。湖北人这个群体也常常无法让我认同。湖北人精明。人们常说湖北人只有小聪明没有大智慧,我想我是深有体会的。而且湖北人不够团结,太小我利益,总觉得不够大气。湖北姑娘常常性格泼辣,脾气也有些暴。我总觉得找不到自己的影子。有时候我感觉自己身上也有湖北人的一些毛病,于是我一直在努力摒除。以至于很多人说我说话没有口音。其实,没有口音只能哄哄外乡人罢了,记得朱原当年第一次见我,就问我说不是长江中下游流域的人。现在想想,我对楚文化可能有些误会了,正如很多外国人对中国文化的误会一样。
现在越来越觉得我的家乡是个好地方。特别是长大以后,美的地方看过不少,却发现能跟家乡比的真不多。上海和莱比锡都没有山。人人都说南京有山有水是块宝地,我去了也没觉得怎样。后来想想,是因为我家乡也有山有水阿。只是山不高水不阔,好歹也是有山有水阿。而且,家乡四季分明的,人的性格也是爱憎分明的,不含糊,这点我很爱。世界之大,有山有水又四季分明的地方,又有多少?能跟我的家乡媲美的,在我心里大概是没有了。
今天把《 飞廉的村庄》一口气读完了。简直爱不释手。老乡之作,让我仿佛回到了故乡。 其实以前觉得湖北名人太少,没有我喜欢的。后来陆陆续续在网上认识不少不错的网友,开始是喜欢他们的文字和性情,后来发现他们来自湖北更是格外亲切。前不久读到熊召政,然后是名臣张居正,今天又读到舒飞廉,才发现,原来唯楚有材这几个字,不光是源自楚人的狂,看来还是有几分依据的。
说说这本书吧。文风我很喜欢,有些沈从文的味道。农村出来的他,写景,写花鸟虫鱼,也写人,写事,写婚丧嫁娶。真情实感,朴实而韵味无穷。我欣赏他所说,文章,应把真和善凌驾于美之上。美是什么?真和善的极致就是美吧。
有人说他是城市里的陶渊明。有人说农村出来的文人都有些陶渊明情结。怎么我这个从来没有农村生活经历的人,也有陶渊明情结呢?这点妈妈也一样,如果我身上的情结源于妈妈的血液,那妈妈的情结,又源自哪里呢?
另外,由于没有农村生活经历,我一直以来,对于大自然是不那么亲近的。这也是自己一直以来的遗憾。四体不勤无谷不分的,常常被农村的同学们笑话。现在却开始感兴趣起来,对植物动物,大自然,都开始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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