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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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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行VS私利
亚氏以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人数的多寡将基本政治体制类型分为:君主制(一人统治),贵族制(少数统治多数)和共和制(多数统治少数),在这三种类型上又演化出:僭主制,寡头制和平民制,前者为正型,后者为异型。正型和异型的区分在于行政人员的任用和施政目的,前者以德性为依据追求“善”(这是为亚氏所肯定的),而后者以私利为依据追求私利。
政治是一门实践哲学,以亚氏的理论我们反观一下我国历史上的政治:
首先需要澄清一个观点,儒教是否是一宗教?
个人认为,儒生并没有耶教教士那样拥有尘世凡人通往天堂的唯一的裁判权,而且儒家也没有如耶教那样严格的组织结构,所以并不可能形成一种“固定的利益集团”——僧侣阶层,所以儒家并不能算是一种宗教。儒家教义强调的是人的操行,是对个人的道德要求,独尊儒术的文官取士制度基本上是一种德行取士制度,所以历史上一个君主只要遵行儒家礼法,社会总不会太坏。而历史上的乱世,究其起因,无外乎来自外戚(皇帝私人),阉党(皇帝私人),藩镇,少数民族,这些势力分别以共同关系者,共同关系者,地域,民族可以形成以某种利益相结合的固定利益集团,其当政时,社会行政人员的任用首先以其集团利益为考量标准。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少数民族政权,中国历史上,再没有比蒙元、满清更黑暗落后倒退的朝代了,究其原因,则是始终有一以一己民族利益结合的固定利益集团高高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其统治者,即便是康乾,也始终没有将自己看作是这个国家的合法的统治者(而是侵略者)。这样的朝代,其统治者虽然也在名以上尊崇儒术,但其只是将儒家学说当成一维护集团利益,愚弄百姓的工具,并不能为统治者真正遵行的。
各种政治行为只为一己私利,当与人民利益向矛盾时,社会的黑暗不期而至了。
理论上只要以德行取士,上述三种政治体制间没有明显的高下之分。
现代国家政治体制的二元划分法,比如民主—专制,本人认为是以政府服务对象是否为一“固定的利益集团”——即存在私利——来划分,比如,我们说大多数西方发达国家是民主国家,因为他们的政府为纳税人服务;又比如,蓝国是专制国家,因为他的服务对象是蓝教团体,东国是专制国家,因为他的服务对象是D(东朝是清的延续。)。
另一方面,常有人以非洲拉丁美洲的民主来否定西方民主,这实则是对民主缺乏认识——民主表面上是以选举为代表的技术手段,但其实质是以此种手段践行德行取士。这些国家,引进民主时首先就有很强烈的功利(工具)主义色彩——强大民族,发展经济……,且不论目的的善恶与否,但本末倒置的方法,必然后患无穷——政治体制滑向平民制,寡头制,僭主制。
最后,本人文中的“固定利益集团”概念来自钱穆老先生,其不愧为国学大师,看待历史,高屋建瓴,令人敬佩;再则,亚氏的思想至今熠熠生辉,它何时才能照亮中华大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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