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138|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提笔就老:洁尘的女人书 - 书评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01:0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是一本写给所有喜爱阅读的女人的书,它是著名的书房型女作家洁尘沉淀10年的力作。就像一个美食家必须具备好的味蕾一样,一个好的说书人必须具备好的眼神和好的表达,应该说洁尘把这个活儿干得漂亮。当然,其中 ...

    此主题为自动生成的书评内容贴,书籍链接地址: http://www.dothinking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8779

    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18 11:57:12 | 只看该作者
      洁尘写提笔就老,列举全是女子。说女子,也不恰当。女子这个词,总是让我联想江南水乡温婉娴静的女人,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而提笔就老的女人,哪一个不是高昂着头如同男人一般站立在这个世界的。
      提笔就老,有些是沧桑,有些是无奈,还有些是悲痛。虽然极喜欢朱天文,但是我无法把她和阿赫玛托娃或者茨维塔耶娃相提并论。茨维塔耶娃,是我永远不能触碰的。她的诗歌太暴烈,就像一座看似粗糙的雕塑,斧头就势砍下,那砍过的痕迹依旧清晰,那力道,忍不住让人觉得,文字也会流血。我无法承受这种苦痛,所以选择掩卷封存。
      
      香奈儿。为何香奈儿也会属于“提笔就老”的原因不得而知。但是,她始终是个传奇。从她穿上裤装那一刻起,这个女人选择了披荆斩棘,也选择了孤独一生。人们都以为,这个热爱时装,热爱时尚的人,也是珠宝首饰的追求者。所以全世界都不知道为什么她把假冒的珠宝戴在身上,把真正的红宝石祖母绿扔进河里。她一直都是老的,从一开始就明白了一切:“我所追求的一切都是彼岸之物”。这个世界对她而言的意义而在?不过是个过路的桥罢了。所以,她不买房不置地,决绝地不让自己对这个世界有更多的依恋。当衣香鬓影褪去颜色的时候,当秀场模特离开回家的时候,她一个人回到酒店。
      酒店,是她在尘世的驻留之地。
      
      清少纳言。看过《枕草子》之后很有些不以为然。太过易感的一个人了,而且更多的时候常常是一种牵强的感叹。我一直喜欢的是德富芦花和永井荷风,很有些世外之人的味道。而少纳言,在那个脂粉气浓厚的时代,不免有些难以掩饰的得意之气。受此启发拍摄的《枕边禁书》更是惨不忍睹。邬君梅只是幼稚地重复着孩童时代那个魔咒。那个已经天人五衰的男人,在她脸上、身上写下字,有丝丝情欲弥散。而后,不过是对同一个场景的拙劣模仿罢了。
      或许《枕草子》的秘密正在于看似简单纯澈的文字背后,有那个时代的糜烂气息暗暗流动。
      
      第一次看文字版的《川岛芳子》觉得,这个女人太狠了,写文字的女人也太狠了。肃亲王十四格格的故事,是幼时的匆匆一瞥。心里明白,这是剧本,会有夸张,但情感上总愿意相信,这完全就是她的生命。好一个金壁辉,好一个飞蛾扑火般的女人。电影里的梅艳芳,最好的镜头是刚刚从蒙古回来的时候。那一身的委屈和志气化作刀剑一般刺向她的敌人,那些用冠冕堂皇的理由把她推入火坑的男人们。不禁在想,如果是林青霞,该是另一种风情了吧。也由此喜欢上了李碧华。和黄碧云不同,真真是个侠女般的文字,畅快淋漓。在别人用毛玻璃挡住世界的时候,她总是把我想要逃避的,擦得亮亮的摆在眼前。剧本里轰轰烈烈的爱恨情仇过后,拉回到柴米油盐中来。 “大部分男人都是卸无可卸才背起的”,她总有办法看透各种男女情事,打破我天真的幻想,摇着我的肩说“看吧,难道这就是你所寄希望的男人?还是靠自己吧”。
      
      第一次爱上朱天文是因为那段描写李叔同的一句话:“他用他繁华旖旎的色境做成水露,供养他后半生了寂无色的花枝。” 那一刻,我为这个女人迷醉,从此一醉不醒。
      偶然间从图书馆抽到列维施特劳斯的《嫉妒的制陶女》,看完之后对朋友说,从此之后,我事业的导师就是他了。在这之前,我对他完全是一无所知。之所以拿到这本书,也仅仅因为装帧简约而且全新。而正是这不经意的机缘,让我有了骇然的宿命感。当再次拿出荒人的时候,猛然醒悟:那文字间大段大段引用的列维史陀,正是他。
      
      繁华的色彩哲学走过,留下的是满地黄花。“我”与阿尧,就是我与天文。当“我”还在为尘世苦恼的时候,阿尧早已历经沧桑。
      
      这是无关年龄,无关性别的故事。不论对谁来说,都是一碰即碎的枯枝败叶和拾不起回不去的春衫薄。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8-16 16:20:25 | 只看该作者
      看洁尘的blog两年了,却第一次看她的书,与其说我喜欢她的文字,不如说我喜欢她的生活方式,过着自由职业却又如平常人那样结婚生子,写书写专栏写读书笔记,参加活动外出旅游,与儿子家人互动。她过着年轻女孩羡慕的文字生活,并且是以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早睡早起,上午写字,下午阅读或与好友相聚,晚上是家庭时光。
      
      她之于我是榜样,在工作和生活方面都是。
      
      《提笔就老》里面全部都写的女人,写字的女人,写她们的情感,写她们与自己文章背后的故事,大部分都是洁尘自己阅读的体会。
      
      写杜拉斯那一段,中间提到杜拉斯与芒索两个女人之间的关系,有一段话我觉得特别好“女人的友谊是有条件的,在同一境况下,在经济条件、情感遭遇、工作业绩彼此差不多的情况下,如果气息比较吻合,女人之间是很亲密的,亲密得会让彼此都有一种知己的感觉。一旦哪一块开始发生变化,女人的心态也就跟着失衡了。绝对一点说,一个幸福的女人和一个痛苦的女人是不能在一起的。再绝对点说,一个痛苦的女人甚至不能和一个不那么痛苦的女人在一起。”
      
      就像我们小团体姐妹们约定好的那样,要一起进步,否则就会离队。女人和男人不一样的地方在于,女人之间必须要处于同一个层次,对事物的看法才不会又比较大的偏差。
      
      写伍尔夫那一段,她说起女作家与生孩子之间的一些微妙联系并且发问:“放弃了孩子的女作家会得到什么样的回报?文学的晶体?”
      
      特别喜欢的是那篇《蜜糖和砒霜》,她说叶芝和毛特·岗是近代世界文学史上文学伟人与其缪斯之间的无数个故事中最苦涩的一个故事,她把他们之间的感情比做蜜糖和砒霜。是呀,凭什么毛特·岗就一定是要爱叶芝呢?
      
      《提笔就老》里面写的那些女人,都称得上传奇,洁尘用另一种方式去诠释她们的传奇,用她们的人生经历来诠释她们的文字,抑或用她们的文字来介绍她们的人生。
      
      女人一旦有名了,任何一个细节,都能传为佳话。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7-29 02:06:11 | 只看该作者
      1/2摘抄别人的书,1/3写写听来的八卦,再浇一瓢揽镜自照的感慨,就成全了这本让人消遣的家“作”。
      
      她活在每一个成功女人的影子里,而她们生命中每一段遗憾都活生生踏落到自己的生活中。在那一刻,她就是杜拉斯,她就是伍尔夫,她就是李碧华;也在那一刻,她超越了所有这些看似成功但其实落寞的女性,因为她窥到了她们每一个人的弱点,俨然一副旁观者清的高高在上。
      
      自诩“作家”,自认杜拉斯恶毒的言语击中了她。她如此自爱,以至于每一段摘抄下的话语都可以成为她人生的脚注,每一本书中的主人公都是自己。
      
      这只是小女人在梦中的自言自语,抑或胡言乱语。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7-28 01:35:42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是一篇我迟迟不能忘怀的文章的话,我就迟早会把它转到我的空间上来,例如这一篇《哀伤的暴力倾向》。
        这是《提笔就老——洁尘女人书》中文章。写的是这个少女时古玲精怪,老了后古怪的杜拉斯。
        每次看到杜拉斯的名字时,总想到希腊神话中的美杜斯——也许不只是名字上的相仿,还有着那种相似的妖艳和有毒的感觉——对,就像是毒药,会上瘾也会中毒,就像悬崖上的舞蹈,就像荆棘鸟的哀鸣。那种极端的爱和恨都集中在她身上——你可以爱她,或者恨她,但是很难忽视她……
        杜拉斯的文字代表了某个里程碑式的高度。我想很难有哪个作家能像她一般把文字运用的如此精绝,那种多一字则赘,少一字则缺的感觉;那种叙事方式和顺序的恰到好处;那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意境表达。她跟昆德拉的一个很相似的地方是,他们的小说都是一种“小道漫步”式的叙述手法,你没办法给别人复述,因为他们并不是想告诉你一个完整的故事情节,而是一种边走边说的闲谈,看似散漫无序,却始终围绕某个主题反复论证或者构造某种氛围来缠绕你——昆德拉是前者,杜拉斯是后者。
        杜拉斯的母爱缺失在《情人》一书中就有反映,但是直到看到这篇文章才明白那个深深的绝望着的杜拉斯。谁不爱我都可以,但是父母却不行——杜拉斯的嫉妒就这么伴随了她一生——她那个可恶而根本不值得爱的大哥哥却拥有她梦寐以求的最炽烈的母爱,而她却只能站在旁边看着“他们俩拥抱着、吻着,彼此深爱着”,自己就像个可以被忽视的陌生人……可以理解她的耿耿于怀,她的不原谅,她的仇恨。
        而我一直觉得有趣的事情就是,似乎这些天才式的人物,总是有着心灵最深刻的创伤,仿佛滴血的疼痛才能让他们迸发出最原始的、最极限的创造力。我并不喜欢那种“苦难造就天才”的恶俗说教——实际上,即使是天才如杜拉斯、曹雪芹、陀思妥耶夫斯基,他们也不愿意有着苦难的人生,如果有得选择,他们也许更愿意选择宁静和幸福的平凡,而不是苦难的伟大。也许他们的不俗就在于,当苦难来临时,创伤造成时,他们可以把这种疼痛化成了创作的动力和素材。
        有些人的内心是分外的敏感的,而敏感意味着受苦。因为迟钝的人能感受一分的,你就会感到两分,体会得越深刻,就越痛苦。但是不得不说,这份敏感既给你带来了惩罚,就必会给你奖励。敏感让你拥有更细致的感受,更容易觉察和体谅,更容易想象到某种情绪、性格走到某个特定情境时会有如何的结果——这是小说家、艺术家、先知所必需的特质。
        生活打磨出了各种各样的人,如果要用某个统一标准来衡量,恐怕没有一个正常人,都有着千疮百孔的各种病态。所谓正常,也不过是概率学上的正态分布区间问题,极端和偏执本来跟天才就是处于接近的区间。即使如杜拉斯这样心灵残缺,永远伴随着哀伤的暴力人也可以走到她所在的位置。可见,造物主总会给每一类人、每一个体、每一个伤口存在的理由。我们得允许自己的与众不同,面对自己的各种处境,面对不完美的自己和生活,也许有艰难和不公平,但是我们还是可以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种生活的表达方式!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9-22 23:37 , Processed in 0.044890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