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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之塔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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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19 15:07: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师抗鼎之作终结篇,揭晓“黑暗塔”终极秘密,献给一路追随的读者!
  为了罗兰朝圣般的黑暗塔追寻之旅终点隐藏的秘密,美国的金迷们苦苦等候了三十余年。中国读者也在守望了近三年之后,终于要迎来期待已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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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4-1-14 13:32:29 | 只看该作者
  终于看完了全套七本,长长的舒了口气,可以说第七本中有很多煽情的内容,泰特的破裂,但是卡不会终结。
  
  黑暗塔系列的世界观,是我看来比较复杂的一个,无数个世界,以及宇宙的中心黑暗塔,在金冗长而又琐碎的叙述中,罗兰终于来到了黑暗塔,他为什么要去,我已经不记得了。
  
  个人认为金在书中的出现,是整个黑暗塔系列中的亮点,使罗兰一行的穿越之旅显得更加真实与残酷。这也使得金在全书的最后做出了两个结局。温馨的结局可能是大众最能接受的。毕竟,白覆红,因神旨永存!但是更吸引我的是那个最终的结局,罗兰进入黑暗塔后的结局。
  
  尽管在最终的叙述前,金再三的劝说读者不要去看,可是就像罗兰的卡是前往黑暗塔一样,我还是继续读了下去。最终,被震撼了。卡是什么?卡是一阵风。你能感受到它,却无法阻止它。在罗兰名字的那扇门后,卡的力量再次显现,这是宿命吗?不,这是比宿命更强大的卡,前往黑暗塔的卡。即使是枪侠,也无法抗拒。别了,来自蓟犁的罗兰。祝,天长夜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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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2-9 01:33:17 | 只看该作者
     
      在黑暗塔中,他被一个货车司机撞了,现实中也是,他命大,
  
  也许这次体验让他必须把自己写进去。
  
  
    祝天长夜爽,祝收成加倍,说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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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2-5 09:22:32 | 只看该作者
  从好友那里拐骗来看的,没想到这传说中的奇幻小说果然有够奇幻的!好几扇门的穿越,几个世界几个年代的穿梭,为了一个目标那么的执着,可以牺牲那么多甚至自己的生命,枪侠罗兰真的很强大啊!小说里的那些人物都很生动,作为我个人,我最喜欢的是小小的杰克和他的小朋友,那只叫奥伊的有着金色眼圈的小貉獭。最有才的是作者居然把自己写进小说,还被自己虚构的人物救了一命,够奇幻,够穿越的!!! 以后看个英文版吧,小火车布莱因猜的谜语看英文的更有意思呢,为什么死婴可以穿过马路?因为被绑在火鸡身上。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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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1-29 15:44:50 | 只看该作者
  昨天看完了黑暗塔7,这个系列终于算读完了。
  最好的印象依然停留在了第五卷《卡拉之狼》。
  第六卷《苏珊娜之歌》还是相当精彩的。上班路上因为读这本三次坐过站= =,“作家”那里很好看,比第七卷的好看。
  第七卷,怎么说呢,按照前几卷的习惯看起来似乎应该把每个地方的故事拆成一本的,至少雷劈那里是该拆出来的,不过想来没有八部曲这种东西吧。。。于是就感觉像是把两三本书的内容硬生生的压到一本当中,比方说丹底罗、比方说莫俊德,都没能展开说。也出现了好些新的人物——不管算不算进卡-泰特——走马灯般的登台旋即退场。说到卡-泰特,罗兰的卡-泰特解散的也真是够快的,从破裂到只剩下罗兰孤身一人的速度真是惊人,尤其是苏珊娜有点牵强的退团。说起来原来我以为楔石世界的便当就是真便当来着,没想到依然是可以吐的= =
  系列总体么,还是像上次看完《卡拉之狼》的时候写的,由于不熟悉美国文化,在代入感上有些不足(当然这是我的错不是作者的),架空程度更高的卡拉那段就会好很多,要是作者肯写末日山脉的那一战相信也会很好看,鉴于罗兰现在拿到了号角,也许作者哪天愿意继续写下去的话会写到的——当然我们都知道这一天想来不可能存在,于是即使只出个外传也好么。众世界的设定本身算不得新鲜,由于众世界的相互关联,本来是可以指望看到精彩的多线写作,无奈最常见的依然是单线和双线(而且个人认为最好看的卡拉之狼还是单线的。。。)你看同样是讲男孩与动物的心灵沟通,在刺客系列那里,就可以以这种心灵感应(刺客那里叫做原智)为基础,写出令人叹为观止的双线——还是在以第一人称写作的情况下。
  翻译上,大体上过得去吧。不过有几卷的译者想来不是一直搞幻想文学翻译的,有些著名的幻想文学作品的名字,好像是自己翻了,其实国内有现成的译本和译名。唯一一次出现日语好像也没译对?呵呵。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11-11 07:11:17 | 只看该作者
  黑暗塔系列是 斯蒂芬 金 书里我最喜欢的!
  
  
  枪侠的魅力太大了。 书里对人物情感和性格的描写相当到位,而且场景和气氛也非常棒,比看任意一部科幻小说的感觉都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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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12 01:27:16 | 只看该作者
  “这条路和这个故事都太长了,难道你不这么想吗?”
  《黑暗塔》,第七本,终章,首句
  
  前天晚上看到这句的时候,看不下去了。于是留到了昨天晚上。
  看着罗兰走向塔的每一步。不管怎么说,罗兰陪着我走过漫长的11月,或者我看着罗兰一路追寻他那该死的塔。
  
  ”
  尾声 找到
  
    1
    我把自己的故事一路说到了底,且很满意。只有好上帝才会把最好的留在最后(我放下我的表以作押注),到处都是怪物、奇迹和远航。我现在可以搁笔了,停下来,让疲倦的手休息一下(尽管,可能不会永远休息下去;这只讲故事的手拥有自己的意志,并且势头不减、永无停歇)。我可以把眼睛闭上,不再观望中世界和所有掩藏在其后的物事。但是你们中的有些人一日无新鲜事可听就会老大不情愿。你们严酷无情,目标明确,无论事实证明了多少遍,依然不肯相信过程带来的乐趣远远高于那所谓的结果。你们是不幸的人,依然孜孜不倦地求爱图欢,哪怕下贱的喷射终将终结欢爱(所谓∵,毕竟,是上帝告知我们一切终结的方式,至少就目前而言是这样的,然后就该倒头睡去)。你们是残酷的人,否认灰港①『注:灰港Grey Havens,托尔金的《指环王》中曾经提到,指前往永生之地的中转站。』的存在,但那是疲倦的主人公们前去休憩的地方。你们说,你们想知道事情到底怎么样了。你们说,你们想要跟着罗兰走进塔里;你们说,这才是你们掏钱买书的原因,是你们前来观赏的大戏。
    我希望你们中的大部分能了解更多。需要更多。我希望你们来听这个故事,而不是一页一页把书啃光。要想知道结局,你尽可以把书翻到最后一页看看上面写了什么。但结局是无情的。一个结局就是一扇无人(哪怕是曼尼人)能打开的门。我写了很多,但大多只是出于同一个原由:早上离开卧室前要套上裤子——因为这是这个国家的风俗。
    所以,我亲爱的忠实读者,我要告诉你的是:你可以在这里止步了。你可以让最后的记忆停留在埃蒂、苏珊娜和杰克重逢的场景中,他们聆听着“多美的孩子”的歌声,再一次初次相逢。你还可以因为奥伊——或许这次看来更像是狗,只不过有长长的脖子和稀罕的金边眼圈,偶尔吠叫,听来就像是古怪的言语——迟早也会融入他们中间而心满意足。那画面真美好啊,不是吗?我认为是的。美好得几近幸福,并直到永远。就像埃蒂说的那样:几乎可与官方发言媲美。
    如果你继续,必将失望,也许甚至还会心碎。我的腰间挂着一把钥匙,但它也只能打开一扇门、最后那扇标着
    附图:P676
    的门。门后有什么?不管是什么,都无法改善您的感情生活,也无法让你的秃顶重新生发,更无法为您延寿五年(恐怕十五分钟也不行)。没有所谓大团圆的结局。我从来没有读到过一个能与“从前哪,”这一开头相称的结局。
    结局是无情的。
    结局只是再见的另一种说法。
  
    2
    你还要继续吗?
    很好,那就来吧。(听见我的叹息了吗?)这里就是黑暗塔,在末世界的尽头。看吧,我求你了。
    好好看看。
    这里是夕阳下的黑暗塔。
  “
  
  
  是的,在斯蒂芬金罗哩罗嗦说了一大堆以后(说的很好),我叹了口气,放下书(我会看下去,我和罗兰一样想知道塔顶的房间里有什么,我想说再见),点了支烟。还想放支歌,可是找不到与之相衬的歌儿。
  
  在我看来,这部书会和托尔金的《指环王》一样不朽。斯蒂芬金从未写过一个真实的故事,然而却比许多作家的故事要真实。金的故事发生在每个人的心底(自我所不愿探索的地方),发生在你们生活中的点滴。
  
  最后是翻开终章的终章,来吧来吧~考玛拉,说再见吧~考玛拉。
  
  你猜猜看完后我是什么念头?
  操 你 妈 斯蒂芬金
  
  这是唯一的结局,我承认,可是我还是和很多很多你猜想到的人一样,问候了你的母亲,差点就问候你全家。
  
  TMD该死的罗兰找到了他该死的塔,就是这样,我们说谢啦,说再见。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9-10 08:20:59 | 只看该作者
  终于看完了这《黑暗塔系列》的最后一本,期间几次想放弃,不看了!但最终是对结局的好奇使我坚持读完,当然,大部时间我是一目十行的,所以说实话,大部分细节我没看懂!而在罗兰到达终点--黑暗塔--这一终极高潮的描写上也未满足我好奇,甚至有些失望!并且,在小说的字里行间中,我看到了作者因不想写或写不下去而又不得不写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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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8-21 18:03:17 | 只看该作者
  经典:
  
  1,结尾
     神作般的结尾,也是唯一合理的结尾。试问,当一切都在前往黑暗塔的路上经历过了,在塔内你又能找到什么?
     答案是一切,是无,是循环与重来。黑暗塔里有罗兰的整个人生,黑暗塔又是罗兰人生的重要部分,这本身就构成了一个循环。聪明的读者在读前几卷时就会猜到答案:“卡是个巨大的轮子。”
  
  2,作家现身
    听说这一安排受到很多人的不满。只能说这些读者接受能力太低。黑暗塔的世界本身就包含所有世界,你指望让控制这的那个世界——我们的世界——排除在外吗?
  
  失败:
  
  1,莫俊德的追杀
      追了一路,刚和他父亲见面一过招就被放倒了。
  
  2,沃特之死
      沃特死于莫俊德之手是合情合理的。事实已经证明罗兰没能力除掉这个他一生最大的对手,沃特也同样除不掉罗兰,就让罗兰之子,也是他老板血王之子干料他吧。
      但问题在于第四卷清楚地暗示沃特与罗兰还会见面。城堡里的会面怎么看都像是序曲,谁知这一别两个对手就再也见不到了。要知道沃特后来又追了罗兰一路啊,就因为一步走错退场了。当然,他们还是会见面的,但那要在罗兰遗忘之后,又一次旅行时。这对读者可不太公平。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8-12 11:37:51 | 只看该作者
  旅程献给读者,终点永远都是献给自己。
  
  特别是黑暗塔,至少应该是黑暗塔,我看完最后一幕之前,或者之前的之前,因为故事设置了三重结局,我都觉得斯蒂芬·金会把旅行的终点献给自己。
  
  但他只是给自己留了1/3终点。
  
  另外2/3的终点,一明一暗。
  
  白结局,曾经跟随枪侠遭受苦难的旅伴AKA命运同盟AKA卡泰特得到超度进入白洞要么白界白域。
  
  黑结局,同样遭受苦难的枪侠罗兰则将继续跌进三千黑洞持续未结束的永世不得超生。
  
  西方式命运,东方式宿命。
  
  事实上我觉得斯蒂芬·金出完车祸后的“为谁而写”是否已经失衡了呢,特别在于黑暗塔。系列四卷之后是明明白白看出来了。
  
  以前的黑暗塔是乎完全不必要去考虑为读者而写或是为自己而写,那倒更像是故事中的斯蒂芬·金的命运笔端流出来的东西。而后却变得尤为人工痕迹。
  
  打个比方说,漫漫前奏但突然爆发的小镇式故事,先不去说纽约的鬼屋、奇巷这样的小处,不管是眉脊泗(卷四《巫师与玻璃球》),还是卡拉(卷五《卡拉之狼》),或是蓝天堂(卷七《黑暗之塔》),无不是按此模式。
  
  虽小镇故事确是金的拿手好戏,但到了蓝天堂却明显的让人感觉到了故事模式的一再重复,特别是按排重要角色在这样情境下的死亡。不出人意料的意外死亡,更让人觉得戏外的枪侠是不是真的写累了?
  
  太在意读者的反应,又太在意自己将做到何种程度,导致,“这个系列绝非尽善尽美”,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不是这样呢?
  
  在我看来,前四卷是百科全书式的写作:卷一《枪侠》的哲思、卷二《三张牌》的黑帮片、卷三《荒原》的废土朋克、再到卷四《巫师与玻璃球》的回忆录……不管是题材还是创作元素可以说是绝不重复。
  
  卷四可以看成是卷一中的黑衣人之夜的一个放大版,这个系列中点站的停顿毫无争议,虽然《巫师与玻璃球》不尽符合我的口味;在卷四之前,虽然我们还可以将之成其为连续,但一种节奏感把握之跳跃,塔,目的地,毫无疑问,急迫,毫无疑问,毕竟总是远在天边的心态;而后的五卷开始,仿佛塔就突然近在眼前了,于是命运同盟匆匆赶起路来,乱了脚步地赶起路来,金的灵气也因匮于自主疏导几乎尽墨。
  
  平心而言,卡拉这张戏还是精彩的,六百页六十二万字就只是为了五分钟的高潮,这是需要强大的笔力和想象力才能完成的事情。但就在这打住了。
  
  后半三卷,可以得出个分水岭的,《卡拉之狼》划归一边;《苏珊娜之歌》与《黑暗之塔》则是连续的前后篇。有点像《黑客帝国》三部曲后两部背靠背的例子。而问题其实在于,从卷六《苏珊娜之歌》到卷七《黑暗之塔》的承接是没问题,问题在于最后一卷故事塞进去了太多的东西,各种阶段性的剧情,各种毫无铺陈冒然登场的天降机械之神,各种——之前所说的——不出人意料的意外死亡……让最后一卷的整体性大打折扣。打个比方说,系列前半,甚至说直到卷六(最没亮点的一卷),黑暗塔小姐都是个身材苗条至少均匀的从妙龄到老辣的少女,但第七卷,她肿了。
  
  虽然这并不是说最终卷一无是处,有一些尝试还是相当有意思的,比如说对一直以来黑衣人形象的颠覆,病弱的蜘蛛男孩,跑过场的血王……最终卷根本可以看成反邪恶小说,你会大为感慨:原来大BOSS们都是一群敏感容易受伤的家伙啊,活了这么久,还真不容易啊!
  
  再来说那一分为三的终点。怎样的端倪?为自己而写?为读者而写?我觉得那传来的轰然闭上的大门,斯蒂芬·金自己的黑暗塔终点,那才应该是旅程真正的中止,甚至都能为前面一番节奏的月经不调挽回一些局面。而黑白的两个读者终点,却是大大方方(要么是无可奈何、我琢磨不出金应该是哪种心情要么他自己也不明白他失去了那个“我为谁而写”的平衡点)地媚俗。
  
  当然,两个读者结局,金是做到了商业性最大化,一个让人找到感情归宿,另一个让人找到哲学归宿,算是同时给了感性与理性两大类型读者想要的终结。尤其自卷一《枪侠》的哲思性至此事实上结局之结局的西西弗斯式或土拔鼠之日式仆街——“黑衣人逃进了茫茫沙漠,枪侠也跟着进入了沙漠。”——不管是在哲思还是在文本结构上都得到了相对完美的衔接;当然,在于金把自己也写进了小说,与其说形成了一个莫比乌斯环,倒不如说,最后成了一个克莱因瓶,故事已没虚构和现实之分,无定向性的引导,让这座塔没有内部与外部之分——这难道也不正是塔内所展现的真相吗?
  
  在于大部分人的设想,那是一座塔,三千世界,枪侠被塔捉弄而在三千世界上下求其索;而我的想法是,不止一座塔,也许有三千座塔,有另外三千乘三千世界,罗兰不过是刚救了这一个三千世界卡泰特的塔罢了,下一个众世界卡泰特正等着他去拯救——这么说起来,枪侠其实就像是白血球,或者杀毒程序,下载到一台电脑,再下塔到另一台——这样又搭到《黑客帝国》去了,很糟糕但相当有比较性的联想是不是?
  
  总之,罗兰,不知他以外还拯救过谁的塔,现在,暂且他只是拯救了史蒂芬·金的塔,史蒂芬·金得到了救赎。他还需要救很多的塔呢!
  
  罗兰·德鄯,蓟犁的斯蒂文·德鄯之子,我们大概可以将他视作所有创作者们的弥塞亚吧!
  
  所以,来吧来吧考玛辣,让我们一起建座塔,说谢了!
  
  让罗兰继续寻塔跳坑,说谢了!
  
  祝天长夜爽!
  
  祝收成加倍!
  
  说谢了!
  
  我说谢了!
  
  http://ethermetic.com/archives/2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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