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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的抉择 |
最新书评 共 3 条
淰惜
号称福赛斯最棒的惊悚小说,读起来十分连贯,多主线,围绕美苏,穿插各国,政要们内斗不停,间谍们各自为战,还算是十分精彩的。最后的结局也颇有亮点。不过总的来说内涵比较低。
魔鬼的抉择里各国的政要基本都被描述成了,眼中只有权力的扭曲恶魔,人性各各沦丧,书中唯有乌克兰的兄弟们情深意重,其他间谍啦,政客啦基本都是刽子手。
主角芒罗先生也堪称可悲,到头来不过是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前女友的棋子。
那美丽的伯克利广场对于书中活着的人们就像是海市蜃楼一般,永远遥不可及。
这本书都最的弱点在于,人性矛盾面的描写太少,书中人物都是一条直线的完成使命,却没有刻画出矛盾面。
总之全书正能量有限,世间无比黑暗,人类争斗不休,最后乌克兰的英雄挂在了海里,英格兰的英雄发现自己被前女友耍的团团转。唯有幕后的大Boss们笑到了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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椰子
这是我看的第二本福赛斯,第一本豺狼的日子只是刺客和警探的二人对阵,这本就差不多把整个世界一盘端上来了。
故事的背景是冷战时期苏联可能发生一次导致全国大乱的饥荒,因此必须寻找出路。当作者虚构的苏联政治局会议上,某个阴谋者兼理论家非常认真地提议以攻陷欧洲多国(法国西德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来获得粮食,同时以威胁要轰炸美国城市来令美国人袖手旁观,以这种途径来解除饥荒危机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哂笑着想,这绝对是最蠢最神奇的反派设定没有之一,愚蠢到疯狂,但牛掰的地方是作者紧接着把它整个给圆回来了。
整个故事的前提之所以能成立而不显得过于荒诞,是因为它虽然看起来似乎很蠢但又有我们都必须承认的真实可能性:在政客角逐权力的游戏里,确实有可能会发生在通常逻辑下认为是最愚蠢最不可思议同时又最恐怖的事情。
故事的主角是苏联的独裁者,整个局都是他的游戏,英美首脑相形之下不过是随着他指挥而动的棋子。他的初衷和目的手段都绝对不高尚, 和信仰估计也没多大关系,无非就是保住自己的权力,体面地退位而不被政敌拿住清算。但他最终还是解决了饥荒、免除了战争的威胁,功成身退。到最后你不得不佩服甚至有点喜欢这只老狐狸,即便你明知道他是一个独裁者,你似乎都不能不站在他那一边。
这种心理的倾斜不是源自个人魅力,而是来自权力,来自普通人对权力所产生的敬畏感。借用那个经典的比喻,就像是鸡蛋面对着墙,无法不油然而生不堪一击的脆弱和恐惧。想象一下那些政客有可能做出或已经做出的疯狂恐怖的事,敬畏这个词,已经是对权力最温和的反应了。
故事里的英国情报特工芒罗年轻时第一次执行任务中射杀了两个平民少年,在冲击之下对上级喊出“我不是属于你的,我只属于我自己,我不属于任何人”。
他也从未彻头彻尾地驯服于他隶属的当局,始终保守自己最深的秘密没有交出去。直到他内心最深处的这个秘密也不可避免地卷入成为政治游戏的一部分。
瓦伦蒂娜是一个始终出现在第二者叙述中的人物,芒罗眼里的她是他挚爱的女子,曾因为祖国而决然离开他。当她第二次出现在他的生命里,她还是那个深切地爱着俄罗斯的女子。读者始终无法真正听见她的声音,也许只有最后一别时那声对不起。
撇开可能发生的胁迫、既有现实利益这些不去提,瓦伦蒂娜由始至终都是属于她的祖国俄罗斯,为此她不惜第二次背叛自己的爱情。
读完整个故事,转过来看这个名字,说穿了,魔鬼的抉择其实就是人的抉择。只不过这些人心知肚明又自欺欺人地把他们的作为都归到魔鬼的名下。
故事支线的挟持油轮事件中,无论是政客、特工,以及奉命行动的军人,无一不是如此。就连流亡者,即使作者淡化了他们暴力的一面,让他们尽量避免杀伤无辜(将石油排入海这个不计在内),但不管他们的作为冠予什么堂皇的名目,对于被劫持者,他本质上仍然是不义的。
整个事件中大概只有最不自由的油轮船长是真正不在魔鬼的掌握之下,能够问心无愧地做出选择。但他以及他的船员的命运,却时刻沉浮在政客的权衡中,随时就会因为更大的利益而被轻易牺牲掉。
没有人是真正属于自己的,政客主宰掌握着国家和世界,任何人认为能够独善其身都是可笑的。无论你从还是不从,他们翻覆手掌就能改变你拥有的一切,甚至不必知会你。
所以在故事结局,即使芒罗救了全世界,最终还是失去了他的爱人。
无论如何,应该庆幸的是,红场的夜莺这次唱的是和平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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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板
福赛斯的小说没什么别的,就是high。或许也能带给你一点感动、思索之类的,但跟巨大的快感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与勒卡雷不一样,福赛斯对故事本身更感兴趣。和陆德伦相比,他的格局又更大一些。
阅读福赛斯的感觉跟阅读金庸是一样的,他们两个在写作手法上也有很多相似之处:都擅长从一个不起眼的地方着手,运用多条线索并行的方式,对细节不厌其烦的叙述,在历史和虚构之间游刃有余的转换,终于在小说的1/2或者1/3处,之前的线索拧成了引线,之前的铺垫堆积成火药,最后导致的结果就是……爆炸。
金庸就是这么写的,他从一个不会武功的段誉开始写,然后东一榔头西一棒槌,把人物统统亮出来,最后,好看的来了:武林大会、三侠聚义、双雄相争、磕头认亲、起死回生,再加上一点神秘主义(扫地老僧),总之,武侠小说那些俗套全齐活了,但我们不就是爱看这个吗?
福赛斯也是一样,就拿这本《魔鬼的抉择》来说,一开始讲的是美国总统在开会,然后又说起了一个英国间谍,接着苏联的头头脑脑们也露面了,其中还夹杂着乌克兰、西德、以色列什么的,在你搞不清楚福赛斯到底想要讲一个什么故事的时候,几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忽然把这些国家像糖葫芦一样串到了一起。然后,就是200多页持续不断的高潮:国与国之间的明争暗斗,人与人之间的你死我活,千钧一发的国际和平,危在旦夕的巨型油轮,最后还有一个无限精彩的逆转结局。
我觉得,对于一个类型小说的作家来说,他的作品能够长盛不衰,是因为他做到了一点:把类型小说的那些俗套运用到了极致。金庸是这样的,克里斯蒂是这样的,斯蒂芬金是这样的,当然,福赛斯也是这样的。就好像你遇到一个女人,她的身上也不过是那些器官,但每次看见她都会全身发直,那么这个女的就叫美女。同样,你读一个作家的小说,每本小说都是俗套,但每次都看得心神荡漾不能自已,那么这个作家就叫——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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