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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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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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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12 14:32: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书收入两个诗集,分别是《布宜诺斯艾利斯激情》(1923)和《老虎的金黄》(1972)。前者是作者于1923年正式出版的第一本诗集,它与接下来面世的另两本诗集形式自由、平易、清新、澄澈,而且热情洋溢,使得博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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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16 09:20:03 | 只看该作者
    最喜欢老虎的金黄里的
  
    可惜林之木的翻译有点让我想。。。吐
  
    很多都是很牵强的翻译
  
    说真的我倒是很想看英文版的~~
  
    就看过这一版~
  
    这本书是绝对的好,但是不要买林木之翻译的就好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8-13 19:02:30 | 只看该作者
  直至五月,已經把博爾赫斯這本詩集看了五遍。從一開始對他平淡文字的厭惡,遏制不住地想起與激情歲月相關的有力量的詩句,譬如“一切都是命運,一切都是煙雲”,直到某一個有風的四月天,午後的時候靠在墻邊,再次翻開它的時候,才突然被其中某些柔婉的字句所吸引。那種隨風飃起的輕盈,果真讓我體會到博爾赫斯看向“遠方的色彩排陣”的時候,爲何他會說“我感覺到了布宜諾斯艾利斯。”
  
  那一刻我也才明白,這場閲讀活動的一開始,我與作者居住在不同的“城”。某一刻的心靈相通,才能造就思想溝通與理解的契機。而我,遠遠不是個充滿了各種可能性的孩子,相反,腦中的思想已經上路太久,它作出了選擇,卻也抛棄了太多入口。
  
        隨後對《布宜諾斯艾利斯激情》的理解開始擴散,從句子到篇章,繼而會聯想起那個在寧靜的大廳裏,在暴雨之後的城市中或坐或行的博爾赫斯,嘗試體會他的心情,試圖闖入他那個夢中的城市,撇開所有關於榮光、故事的幻想,體味漫步、花園、墓碑、柔情……
  
      如果只是摘錄我喜歡的句子,那必然是對我記憶力的絕大諷刺。面對博爾赫斯充滿力量的寧靜,表達或許是最爲遙遠的抒情。
  
       評論博爾赫斯的這本詩集的文字寥寥可數,個中原因或許是讀者囿於他所擁有神秘思想的聲望以及那些難以讀懂的著作所建構起來的符號之網,因此,即便有所論述,也只是比這些詩集本身更自我迷惑。
  
       《布》作爲他所自費出版的第一本詩集,大概是個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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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8-5 18:40:40 | 只看该作者
         知道博尔赫斯是读到一部叫做《哲学的邀请》中引用的他的话:“时间是一条把我卷走的河流,但我自己就是河流;时间是一只把我撕成碎片的老虎,但我自己就是老虎;时间是一团把我烧成灰烬的火,但我自己就是火。世界很不幸,是真实的;我很不幸,是博尔赫斯。后来读他的小说《小径分岔的花园》,说实话刚开始不知道写的是什么,读了几遍才领会到那么点意思。无意中发现了他的一本诗集《布宜诺斯艾利斯的激情》,翻了两篇,便开始喜欢上这个博学的老人了。
      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城市有一个如诗般的名字,读起来就有一种和谐悦耳的节奏,一种绵长而婉转的美的感受,怎能不引起诗人的激情呢?更何况这是他出生、成长的地方,充满了许多美好的回忆。
      在这本诗集中,诗人时而有一种只有一人、与影相伴的孤寂,时而又有一种无人打扰、独享清幽的娴静,也许这两种复杂的感受相交织正是诗人激情的来由。“伫中区以玄览,瞻万物而思纷”,想起《文赋》中的句子。黄昏,诗人站在城市的街角,目睹街巷如树般伸延。“宽阔的逆来顺受的街道”成了作者“生命的唯一音乐”,广场、街道、南城、拉雷科莱塔、坟墓、客厅、肉铺、城郊都成了他可以停留的空间,他甚至认为庭院将天空导入居室的甬道,成了沟通天与人的灵媒。他歌颂玫瑰、晚霞、晨曦、黄昏,认为“海洋是无法破译的古老语言”。布宜诺斯艾利斯如今融入了诗人的身体,是他“朦胧的命运,那些感觉至死才会消失”。这不禁让我想起了史铁生,想起了他的“地坛”,属于众人但却又只属于史铁生一个人的地坛,一个让残疾的生命重新找回活下去的勇气的天堂,这正于小城之于一个盲人。“没有我的凝注,它将荡然无存”,布宜诺斯艾利斯这个名字,这座城市,已经升华为作者心目中的一个完美的符号,一个可以畅想的凝注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空间。
     “我比我的影子更寂静,穿过纷纷扰扰的贪婪”,诗人仿佛是遗世独立的隐士,看着周遭的纷纷扰扰,以一颗淡泊的心面对一切,生活贫乏却充实,追求幸福、忍受痛苦;又仿佛一个心境高远的智者,以超脱的心态,找寻生命的真谛、死亡的价值。在他眼中,死亡不是一种终结,而是灵魂的渴望甜梦、木然和安宁。死亡是生命的暂时的酣睡,是激情退去后的恬淡。因为灵魂依附在时间、空间上,这将抽象、形而上的东西变成一种实质。灵魂存在,时间、空间、死亡也依旧存在。而生者正是占据了死者所失去的包括时间、空间的一切。博尔赫斯认为忘却是一定的,不要企图个人永垂不朽。其实生命是一种延续,你是别人的副本,别人就是你的永生,我们只是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所以不用畏惧死亡,死亡只是一种形式的交换。“恢弘、朦胧而又必然的死亡是一种永不蚀损的宝藏”。这是一种乐观主义精神。但诗人同时认为自己的身躯延续着家族的习俗、性情和忧愤,这或许也是一种无奈,一种不可逃避的承担。
      博尔赫斯在序言中说“你成为这些习作的读者而我成为作者纯属不期而遇的巧合”,这和他对于好东西的理解不谋而合。他认为好东西不属于任何人,甚至也不属于他,而是属于语言或传统,因此他对“名”不屑一顾。而在我们看来,他的作品不只是博尔赫斯的,更是世界的,是全人类的,这正是他的伟大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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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6 00:10:06 | 只看该作者
  这句话貌似对大师老大的不敬.......不过却是我真心的称赞。
  
  
  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听过老人家的大名,博尔赫斯是老爸最爱的作家,所以博尔赫斯于我,总有种莫名其妙的亲近感,像是看着我长大的邻家老先生,慈祥而生动。
  
  大了之后,发现我和老人家一样,是推理小说的脑残粉,看着博尔赫斯对奎因等人眉飞色舞地指指点点,总是忍不住掩口窃笑。
  
  他那些看似悠闲的絮语,却总有聪明绝顶的幽默感,不是插科打诨的轻浮,而是蚀入骨髓的深邃:
  
  "Me gustaría ser valiente. Mi dentista asegura que no lo soy."
  我愿意做个勇敢的人。我的牙医很肯定我不是那种人。
  
  "El Frances no me gusta, el sonido nasal no me gusta. Schopenhauer decia que el Frances es el Italiano pronunciado por una persona resfriada"
  我不喜欢法语,尤其不喜欢鼻音。叔本华说过法语就是个感冒的意大利人说的话。
  
  博尔赫斯的魅力,在于恒久不老的心和永不稚嫩的洞见。这样的人,往往写不出长篇大论,因为只言片语便已将话说到了通透,宏言藻饰又有何用?
  
  La muerte es una vida vivida. La vida es una muerte que viene.
  死亡是活过的生命。生活是在路上的死亡。
  
  从这个意义上讲,博尔赫斯总是永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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