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02|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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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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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aine
为什么突然会去看《鲁滨逊漂流记》呢,主要源于在乔治摩尔的《巴黎,巴黎》中看到对于它的评价,就产生了一种难以抑制的想要再一览其风采的欲望。总得来说乔治摩尔认为《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上半部充满灵感的作品,而结尾则是相当地令人失望。对此,可参照我的个人经历来为这一评论作注解,我不知是小学还是初中已经读过这部伟大的作品,但却没读完,因此对于我这个事事讲求尽善尽美的人来说,此事不亚于是我个人文学史上的一个污点。但当我今天重读乔治摩尔的评论时,我不禁莞尔一笑并释然了,因为连他都说“一个谁也不读的结尾只能被看成是失败”(当然是指《鲁滨逊漂流记》),那么我也许从小就能够以一个批判主义者的身份而非纯粹读者的身份去阅读与欣赏文学作品了。
背景介绍
笛福一生的经历与鲁滨逊虽有所不同,但也可谓是跌宕起伏,惊险连连,N次被投入监狱,N次破产,晚年还在贫困交加中去世,但有一点他与鲁滨逊却可谓心连心,手牵手,那就是精力充沛,不甘寂寞,爱好冒险。虽然笛福表态说《鲁滨逊漂流记》是他自身经历的真实写照,但就我个人看来这纯粹属于剽窃他人成果外加夸大其词,绝对是不可信的。至于笛福的个人经历我就懒得多做介绍了,反正他就是一个迷恋经商与政治的男子,在其五十九岁之际才写出了《鲁滨逊漂流记》,之后因为此书出人意料地大卖,又写了好几本姐妹篇,不过反响都一般,他写作的全部稿费基本都拿来还债了。至于详情,大家可直接百度百科或是阅读原著的译本序,都做了比较详尽的介绍。另外,还必须提到一点是鲁滨逊确实有其原型人物,那就是一个名叫压力山大赛尔柯克的水手,因为被狠心的船长丢弃在了一个无人的荒岛,于是便开始了他的荒岛求生记。他与鲁滨逊的区别就在于他在荒岛上只待了四年零四个月,而鲁滨逊却一呆就是二十八年,并且塞尔柯克为了生存,其生活方式已经类似于一个“野人”,而鲁滨逊却始终保持着其作为一个中产阶级的体面人所应遵循的生活形态。
对于资本主义的正统批判,我想在中国引入《鲁滨逊漂流记》时应该没有少做介绍,本来嘛,笛福与鲁滨逊相较于传统的封建势力,确实有其先进性,但是也有其局限性,例如掠夺土地与买卖黑奴,这些详尽的分析也可见译本序那洋洋洒洒的篇幅,大家都懂,中国人打击罪恶势力是向来不会手软的,尤其是与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对着干的资本主义,因此从这一角度上看分析写得还是不错的,能够帮助你从一个单纯的冒险故事中窥探出其中所蕴含的时代意义。这一部分我就不再多谈了,我下面所谈的仅是我自己对于此书的一些想法。
写作手法
笛福的写作手法绝对不是余秋雨似的排比句“此恨绵绵无绝期”,也不像雨果在描写巴黎圣母院时花了将近50多页的篇幅从俯瞰到仰视,再从0到360°的各个角度对圣母院进行了无敌霹雳扫荡腿似的描述,我甚至怀疑如果想当年X射线这样东西已经被发现了的话(可喜可贺《巴黎圣母院》比X射线早了65年),雨果先生也一定会物尽其用的,这样的话我那坑爹的50页也许就变成坑妈的100页了。当然这一写作手法在使雨果先生沾沾自喜于自己描画能力的同时直接导致了我三次读到这一篇章都没有继续下去,当然这也是我不想提起的个人文学史上的另一大污点。(其实,仔细想想貌似我的污点已经能互相融合成为一大块一大块的污迹了。)就我个人而言,虽然也欣赏那些能够把景致描绘得“此地润物细无声”的写作境界,却还是更为欣赏一些言简意赅的作家。在我看来,作家手中的笔应该时而化为一支画笔在调色盘上为情、景烘托出最动人心弦的色彩,时而却也应化为一支利剑,刺中我们心上最为柔软的那一块肉,唤起我们的良知与自省。因此,对于笛福我是带着既欣赏又批判的眼光去看待的。文字确实简洁,简洁到整本书形容词真是屈指可数,对于荒岛上那独特的景致或是大海的苍茫浩淼,笛福都没有多做停留费力去堆砌形容词,我猜测原因之一是他想把这美好的景致构建于每个读者的心中,留给读者自己去发挥想象力;原因之二是因为其实压根儿他也没去过,无从下手;原因之三则是他真的不擅长运用华丽的辞藻去描绘那些美轮美奂的场景。译本序对此作出的解释则是因为笛福先生虽勉强算得上一个中产阶级,但至多也只能算是一个中下层的中产阶级,因此他的书也是用来写给属于这个层次的人阅读的,需要奉行简洁明了,容易读懂的原则。不管原因究竟为何,他这样做倒是使这本书成为了“浓缩的精华”,也使翻译者节省了大量的脑细胞,不用去纠结于遣词造句。如此,笛福的写作手法给人的感觉更像是在记日记(报流水账),而非小说的那种铺垫,氛围的渲染与烘托等等的写作手法。当然,在情节上的构造上笛福确实有两把刷子,尤其是在小说的第二部分——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生活,更是叙述的合情合理,头头是道,又带点扣人心弦的情节。(小说总共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写鲁滨逊三次失败的航海经历及至最后到了巴西开办了种植园,第二部分写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生活,第三部分写鲁滨逊从荒岛上回来后的一些历险经历。)目前,后人普遍认为鲁滨逊在荒岛上的经历是最为精彩的,当然在我看来第一部分的叙述实则也是为荒岛的经历做铺垫,虽略显沉闷,但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是第三部分确实是略显多余,而且明显是为作者之后写续篇埋下伏笔。因此我还是很赞同乔治摩尔对于开头与结尾的评价。
另外,对于鲁滨逊在荒岛上的许多生存方式,包括后期的做面包,造船,制陶等等,我个人觉得还是有点过分夸张了,虽然笛福力求表达得真实,把每个步骤都尽可能详细录入,但本人凭借自身强大的逻辑思维能力仍然还是认为“剧情需要,纯属虚构”。在笛福的笔下,鲁滨逊已经让我感觉到是一个无所不能的Superman了,除了具备把自己救出这个岛的能力之外。
鲁滨逊其人
鲁滨逊是人不是神!此论点看似荒谬实则是鄙人内心最真挚强烈的呼声。在小学读这本书的时候,我头脑中最强烈的念头便是鲁滨逊也太强了吧!到底是不是人!这个也能被他造出来!于是逐渐滋生出对鲁滨逊的一种“类神”似的崇拜,但是当成年的具有逻辑思辨能力的我回过头来检视小学时的我,除了感叹岁月催人老之外,就是惊呼当年的我思想也未免太单纯了吧!除去鲁滨逊在某些“超能力”方面被笛福塑造的神乎其神,在整个人尤其是人性上笛福塑造得还是很成功的,因为他虽然聪明有头脑,勤奋,坚毅,做事脚踏实地,精于算计,但是也具有所有人类都共有的那些缺点,不安于世,对于信仰的不忠诚(大祸临头才会祈祷上帝),好了伤疤忘了疼,不到黄河心不死,更别提中国人最擅长讲的个人主义、机会主义与殖民主义了(当然,我觉得鲁滨逊这些性格上的特点倒是与作者笛福在很多方面不谋而合,也可以算作是他自身的一个写照)。因此,鲁滨逊在岛上的所作所为虽可算作是惊世的创举,但也在很多方面让我见识到了他作为一个“小市民”的性格缺陷,更为丰满地塑造了一个“人”。我觉得这也是我们在看这本书中所不能忽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另外,书中也阐述宗教对于鲁滨逊的作用方面也花了大量的笔墨,从一开始对宗教抱着一种“临时抱佛脚”的态度,到一个人生活在孤岛上潜心研习《圣经》(我想如果一个中原武林人士若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之久,并且此时还有《葵花宝典》等武功秘籍的话,再回中原之时想必已成为东方不败叱咤武林并在武林引起一场血雨腥风了),最终会以宗教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成为一个典型的基督教徒的过程都做了详尽的阐释,尤其是在心理活动的描绘上,自我的对话中可见一斑。
写到这里,我终于想休息一下了。主要原因是再写下去我就要开始抄别人的书评了(我还是本着从一个不一样的角度来写自己对于本书的想法,当然对于没看过此书或看过其他书评的读者来说显然抄个两段也不会有人发现的,哈哈),因此我就此打住!
更多书评详见:http://elaine19870614.blo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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