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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回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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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北回归线》是亨利·米勒的代表作。亨利·米勒是一位有争议的作家。他最初发表的自传性三部曲《北回归线》(1934)、《黑色的春天》(1936)、《南回归线》(1939)都是先在法国面世的。由于他的作品中存在着露骨的性描写,英语国家长期拒绝发表他的作品,所以他最初在英语国家默默无闻。许多人把亨利·米勒看做专写“淫秽作品”的作家,他的主要作品都无法在美国公开发表。后经过长期努力,美国终于在1961年对《北回归线》解禁,允许它在国内公开发表。两年以后它又得以在英国公开发表。随着对他其余作品的解禁,亨利·米勒的名字在美国乃至世界上变得家喻户晓,他被60年代反正统文化运动的参加者们奉为自由与性解放的预言家。

    最新书评    共 8 条

    山乃_    超越绝望与无用,现代文明会令人迷失。很客观,很多时候带来的是繁杂与混乱…本书意义有,亨利的自我剖析发掘自我的精神层面欲望,阴影他们也会令人迷失。(人本质是精神性存有其中的阴影、思想是人的一部分)…人生来便是残缺的(有灵魂论的味道) 亨利以他内心与外在体验告诉人们心所受的苦,苦是幻象,体验是中性的。他写书纯粹将苦得以释放。。。剖析自我是通往内在源头的桥梁/这点不容置疑。亨利正告诉人们这一点,结合性、情绪、思想、感觉、守序中立混乱来表达。。。另外,亨利晚年还研究过古犹太密教以认识宇宙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6 09:32
    punkca     一群“文明人”围坐在篝火边,望着不远处几个赤身裸体跳舞的“野蛮人”——当我阅读至《北回归线》中途时,脑海中浮现此景。对于这本书,或对于书中的主人公们,我不至于站在“文明人”的角度指责书中所描述的无道德的行为,也不至于站在“野蛮人”的角度宣称对社会规范的荒诞感同身受的不满,因为达成一个或褒或贬的判断是困难的。       《北回归线》与《在路上》有相似之处,主人公们自由、放纵的浪漫主义在他们面对生活的现实问题时提供了出色的港口,个人的任意性便是他们个性的证明。所谓个人的生命,即个人创造的生活就是其观念之整体任意的游戏,无论它是什么,都可以成为整个生命观和世界观的中心。在社会的限制和虚伪之外,为了不堕落到空洞无意义的程序式生活,人由本能而感到彼此的相似性,受到一个无限自由无限可能世界之冲击,去实现他们一半幻影一半人格的存在。如同一种分裂的与影子的游戏,每个人都可以在追求令世人不可思议的目标和需要时,不受影响、不被注意地走过。但由于那个光明的聚光灯和媒介触须笼罩的权威世界的存在,《北回归线》不仅备受争议,而且长期被主流媒体拒之门外。       可见的是,乔、范诺登他们遵循本性的生活应是他们的真实生活,但他们依然会欺骗他人来伪装自己体面和有男子气概。那么,乌托邦便是相对于现实世界而存在的吧。为了达到乌托邦需要借助的手段和跨过的障碍使他们进入分裂的双重生活轨道。《北回归线》向我诉诸了我们离野蛮、失控、毁灭时如此接近,美好的事物——浪漫主义、爱与自由轻易地就被虚无吞噬。米勒无疑给这个正襟危坐的社会一击响亮的耳光。国家是一台印刷和制造钞票的机器,我们是程序中的一个分子或一个方程式,国家与国家的不同仅在于,法律、体制与社会文化在多大程度上称职地担当社会之父和社会之母的角色,除此,一切向钱(权)看。的确,遵循本性之人与社会之人是同一个人,但是世界的现状使我们不能将双重生活轨道合并为一条轨道,唯有培养更富有智慧的人们来构建无限接近理想的世界。如果“一切向钱(权)看”使得理想主义者们的世界毁灭了,我们只是失去了一条轨道,但若我们企图用虚无去吞噬公正和道德、用暴力去摧毁人的生命,非但不会生出一个更美好的社会,只会让现实更糟糕。       《北回归线》给予我的思考是,原本乌托邦就像月亮挂在天上,人们吟诗颂词,而现在月亮被证实是可以到达的。若激发出人性的全部潜能,一个无所不能、无所不可作为的世界,对于人类而言,究竟意味着怎样的灾难?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7 16:07
    切猫    现代人就像一只蜜蜂,在被肢解了以后仍旧继续吮吸果酱,好像失去腹部并不紧要。就是对这种事实的一些感悟,使得像《北回归线》那样的书(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大概还有更多这样的书出现)产生了出来。   《北回归线》是一部小说,或者不如说是一段自传,写的是住在巴黎的美国人——不是囊中有钱、附庸风雅的那一类,而是穷困潦倒、不务正业的那一类。这本书里有许多地方写的很出色,但是它立刻引起注意的,也许是其最基本的特色,是它对风流邂逅的偶然事件的描写。这些描写都很令人感兴趣,不是因为任何色情方面的吸引力(恰巧相反),而是因为这些描写作了一定的尝试,要触及到真正的事实。它们从普通人的观点来描写性生活,但是,必须承认,这普通人是一种下等的普通人。这本书里几乎所有的人物都是妓院常客。他们的行为和他们讲述自己的行为的话都是粗俗不堪的。总的来说,此书甚至可以称为对人性的丑化。由于人们有正当的理由可以问,丑化人性有什么好处?因此我必须阐释一下我上面说的话。   宗教信仰的崩塌造成的一个结果是生活的肉体方面的庸俗理想化。在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很自然的。因为,如果说在坟墓另一边没有生命的话,那么,生育、交配等在一定方面是令人恶心的这个事实,显然是更难对付了。当然,在基督教的几个世纪里,对生命的悲观看法被视为或多或少理所应当的事。祈祷书里用一种说明不言自明的事情的口气说,“人由女子所生,只有很短的时间好活,生命中充满苦难。”但当你相信坟墓真的把你结束的时候,承认生命充满苦难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用某种乐观的谎话来安慰你自己要比较容易。因此便有《笨拙》杂志的令你窃窃发笑的轻松,因此又有巴里和他的风铃草,因此又有赫·乔·威尔斯和他的裸体女教师充斥的乌托邦。尤其是因此有过去百年中大多数小说里的性主题的泛滥充斥。《北回归线》是一部毫不留情地坚持事实地处理性生活的书,这样的书无疑把大摆钟摆得太远了,但是它摆的方向却是正确的。人不是耶胡,但他却像耶胡,而且需要人家不时提醒他这一点。对于这么一本书,你要求的只是它能胜任地完成任务,而不是虚情假意,拖泥带水,我认为在这本书里是满足了这个条件的。   米勒先生虽然选择写丑恶事物,但是他大概不愿意接受悲观主义者的名称。他对生活的进程甚至有一些相当惠特曼的热情。他说的似乎是,如果你因为对丑恶有思想准备而加强了自己,你最后就会发现,生命并非毫无价值,而是颇值得一活的。从文学的观点看,他的书是合格的,尽管不是特别杰出。它的结构严谨,只有极少数几处陷于现代作品中典型的松散。如果它能引起评论界的注意,它无疑会与《尤利西斯》并列,不过这样的并列是相当错误的。《尤利西斯》不仅是一本好的多的书,而且用意也完全不同。乔伊斯基本上是一个艺术家;米勒则是一个观察细腻但是感情麻木的人在把他对人生的看法说出来而已。我发现他的文章很难引用,因为到处都有不能印出来的话,不过这里倒有一个例子可以引用:      落潮的时候,只有少数患梅毒的美人鱼搁浅在淤泥中,圆顶大厅看起来像一所被旋风袭击过的射击厅。一切都慢慢地一点一滴地流回阴沟。有一小时左右之久,有死一样的平静,呕吐的脏物给打扫干净了。突然树木开始发出刺耳的声音。从林荫道一端到另一端,一阵狂叫似的歌声响了起来。这是一个信号,宣布交易所关门。剩下的希望都给收拾掉了。把最后一泡尿撇空的时间到了。白天像麻风病人一样溜了进来……         这一段文章节奏很好,美语的伸缩性和细腻性不如英语,但也许它有更多的生气。我并不认为我在《北回归线》上发现了本世纪的伟大小说,但是我的确认为它是一本出色的书。对任何一个能够弄到这本书的人,我竭力劝他一读。         1935年11月14日《新英语周刊》                  董乐山的这篇翻译质量很差,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离他上好的译作差距相当明显,不过,凑合看吧。作为米勒的处女作这本书确实有很多太过个人化又松散的天马行空迹象,不过奥威尔无论是文学评论还是政治评论都以苛刻又严谨著称,能得到他这样的评论已经可算是一本相当出彩的作品了。有意思的是,米勒对奥威尔的《巴黎伦敦落魄记》倒是评价很高.........当然,在米勒的诸多作品中可以发现,他对朋友以及欣赏的作家及其作品,总是不吝啬溢美之词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05:34
    米周    《北回归线》到底有什么好读呢?初看起来尽是一些落魄艺术家和妓女的故事,甚至让人恶心。看完之后,《北回归线》给我的第一感受,竟然和我看后现代艺术的反应是一样的:这丫也能火?这丫也是艺术???我们下意识的去抵触这种对于丑陋的描写,因为它和我们心中固有的某种东西背道而驰。知丑,曾经被视为是人类进步的一大特征。知丑便要遮羞,遮羞侧必然带来禁忌。当知丑的过程基本完成的时候,禁忌的数量也达到了巅峰,人也最不自由。从此时开始,打破禁忌,就成了人类进步的新的特征。打破禁忌表面上看来是扬丑,但实际上却起到的是解放的过程。而在我看来,《北回归线》起到的就是一个解放的过程。      说到《北回归线》,就让我想起了《洛丽塔》。这两者读过之后的感受可以说很相近。人们对于纳博科夫这个人评价很高,一方面是因为一个俄国人能把英语运用成这个样子本身就是一个奇迹。其次,《洛丽塔》写于1950年代。那时候这个主题还是完全的禁忌。有些禁忌其实长久的存在于人们的意念里,只是从来不曾被触及。经过千年的遮羞史训练,我们对于内心中丑陋的呼唤毫无意识的视而不见。包括《北回归线》在内的一批作品做的,只是剥开了这层禁忌。就好像长途跋涉之后,每个人都有一双被旅游鞋捂坏了的汗脚,都想脱了鞋凉快凉快,却又恐于恶臭。这时候一两个勇敢的,或者说不要脸的人把鞋脱了,人们闻到脚臭时,也看到了那几个人连上销魂的表情,因此纷纷效仿。于是世界看起来不那么纯净了,人们的表现却更贴近于真我。这种精神自中世纪之后便已经存在,比如薄伽丘的《十日谈》就是很好的例子。之后的女权,性解放,宗教解放等等无不是这种精神带来的效应。      以上提到的种种解放,已经完成的,或者正在进行的,都是人类层面的。很高,很大,很广。而怎样才能解放每一个人?怎样才能打破每个人身上禁忌的枷锁,是一切人类层面上的解放完成后的终极目标。毕竟,真正的终极关怀其实在个人。      对禁忌的展示放在文学作品里其实是一种对人性的再剥离。这种再剥离使得文学作品读起来不再让人舒服,甚至恶心,却在另一个层面上推动了社会的前进——向自由与解放的方向前进。对禁忌的展示放在文学作品里有时候更是一种对人固有观念的亵渎。作者通过这种亵渎对人的观念完成一个先破后立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最终结果,必然是人们对于自己本身的解放。长久以来,人们对于自己阅读的文学作品,就好像是对待即将入口的食物一样,务必干净,小心至极。一本书,仿佛必须是文雅的,才符合人们的期待。当性交,娈童,吸毒等等被赤裸裸的写进书中时,能够使它们成为伟大作品的唯一说辞,必定是“打破了精神的枷锁”。二者,正是一系列人类层面上的解放完成后,需要在个人层面上发生的东西。这一过程的起始,刚好就发生在20世纪上半叶,由亨利米勒和纳博科夫等一群人写进了那一部部不敢让人苟同的“伟大的作品”之中。      人们对于文化上的期许其实并不仅限于文学。人们往往不愿相信莫扎特写过一首曲子,叫《来舔我的屁股》,而普希金也曾为了取悦那个全身只着一件大衣的女人而写了许多下流诗。解放意味着信仰的崩塌,而信仰,无论有一千种好,总会有一种坏处。这种坏处,是人类最终直视自己的绊脚石。丑陋之如一些性幻想,一些不如大雅之堂的小怪癖,做为人的本性,我们永远也改不掉,但让其曝光却又那样让人不安。《北回归线》为代表的一系列作品,将你生活中的蛆虫挖出来,放在强光下给你看,让你恶心,不安,却又无法摆脱,最后接受并心安理得的看着它们说:这没什么。当你在这些作品的诱导下完成了这一过程,你便终于得到了自由,并同时将这些作品的革命性增加了一番。      可惜这一过程实质上缓慢而艰难,事实上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任何进展。但既然连我都读过了《北回归线》,它起码指明了最终解放的目标以及社会观念的发展方向,甚至人们的审美观。咋看起来(在《北回归线》中也有所表现),是陋习成就了那些不招人待见的艺术家。但细细想来,似乎并不是这样。不被人接受的艺术家们有异于常人,这种异于常人让他们看世界的方式有所不同,这让他们产生灵感,也让他们不为大多数人所欣赏。不被欣赏意味着心灵上的孤独,更意味着经济上的拮据。这让他们的生活区域堕落和底层化,而这又进一步加剧了他们与普通大众间的距离。是灵感将他们带入堕落,而非堕落之后才有灵感。伦勃朗三百年前的境遇和今天的许多艺术家并无二致,大多数人对于新鲜的事物都是抵制的,而对三百年前的东西更能欣赏,因为习以为常。因此,等我们普通人再活三百年,也许会真正体会到亨利米勒的社会吧。      所有以上提及的改变,解放与革命性都是中性词。这些只是一个客观的描述。打破人性的枷锁并不确定是一件好事情,相反可能会让情况变糟。不过话又说回来,连人类的存在于毁灭都是一个遥远未来的不定数,谁又会真正在乎一本书呢?喜欢还是不喜欢,读过之后再说,都有道理。      “于是我想到,假如这个人类永远朝思暮想的奇迹原来什么都不是,只是甘地的这位忠实弟子在坐浴盆里拉的两截粗粗的大便,我认为这才是叫人惊叹不已的奇迹,比人们盼望的所有奇迹都来得更刺激。”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08:51
    蓝染    如果从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中筛选影响他日后职业的因素的话,那么对巴尼罗塞特,我想这几点是至关重要的:1922年出生,父亲是银行家,迷恋亨利米勒的小说。   因为出身于一个中产家庭,罗塞特有几乎被父亲送进一所思想极其自由的学校。   在那里,罗塞特出版了油印杂志《反对一切》,参加了左翼色彩的美国学生联盟。1940年,他开始接触到亨利米勒1934年在巴黎出版的禁书《北回归线》,其对于异化的感受令他深有共鸣,“里面的性描写并没有打动我,真正吸引我的是小说里的反美国情感。”   因为出生于1922年,巴尼罗塞特才有机会赶得上“二战”,才有机会在战后反战、反美国情感,才有机会赶上“二战”之后美国的新浪潮文化,并成为一个中坚分子,用出版闹革命激情,用禁书蛊惑世道人心,在“另类”美国的螺蛳壳里做出了一个不小的道场。   因为迷恋亨利米勒,当罗塞特在1951年接手格罗夫时,这位亨利米勒的粉丝就计划完整出版《北回归线》这部小说,为了降低阻力,他用《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先试水温。   虽然历经波折,甚至被送上被告席,但是联邦法院最后还是准许出版,理由是“集中而生动的性描写本身并不构成淫秽”。就像兰登书屋诉讼《尤利西斯》一样,罗塞特打赢了《查泰来夫人的情人》的官司。从此,美国的司法体系放宽了对文学作品中性描写的容忍度。   有了《查泰莱夫人的情人》的铺路,格罗夫出版社紧接着出版了《北回归线》。   联邦法院虽然准许,但还是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地方官司,罗塞特被控出售“一本淫秽、下流、猥亵、肮脏、充斥着虐待狂和受虐狂、令人恶心的书籍”。《北回归线》历经50场官司,几乎遍及美国每个州,1964年最高法院最终裁定,这不是一部黄书,“它有社会价值”。   这家罗塞特29岁时创办的格罗夫出版社,将亨利米勒、博尔赫斯、杜拉斯、尤金尤涅斯库等诸多战后明星作家收入旗下,接连不断地推出其他出版社连碰都不敢碰的禁书,“跨掉的一代”以及所有被文坛、被传统拒绝的人,在罗塞特那里都成了座上宾。在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要想成为一名反主流文化的革命文青,就非要有一本格罗夫的书不可,如贝克特、米勒、金斯堡、凯鲁亚克、切格瓦拉等,你虽然可以不看,但是一定要有。   先锋虽然意味着无所不向,意味着自由,但是也意味着误解、争议、歧途,传统和正统对先锋的承认,总要假以时日,伴以着岁月的流逝和人心的缓和,所以当《查泰莱夫人的情人》、《北回归线》、《在路上》等惊世骇俗的作品成为一种怀念的时候,尼塞特得奖了。   2008年,年已84岁的罗塞特,终于被授予美国国家图书奖杰出贡献奖。   这是个虽然迟到了,但是依旧到来了的奖,对罗塞特来说,那是对他和格罗夫出版社的肯定,对一代美国人来说,那是对二战后“在路上”文化的一种重温与回顾,逝者如斯。   三个多月前的2月21日,在这样一个平凡的没有任何背景的日子,89岁的罗塞特去世了,等到人们缓过神来的时候,他们才知道,去世的那个人,曾经为他们贡献了那么多并不一定伟大但却激荡过人心人性里幽暗角落的好书,他带着他的叛逆和他的时代远去了。   “我拥有非凡的出版生涯,却并不为钱。我们不谈钱。”今天,读起来巴尼罗塞特这句话,仍然能牵动我们将被磨去的激昂,骚动之余,却既伤感又无奈,伤感的是我们怎么都不可能拥有“非凡的出版生涯”,无奈的是,我们无论如何都不能“不为钱”和“不谈钱”。    当初,在出版这些情色禁书时,罗塞特是被认定为“在按下印钞机的电钮”,事实上这些书也不是不赚钱,但罗塞特的初衷,却并非为钱,而且他也不善生意,在拥有那么多脱销的禁书之时,他还是一个糟糕的商人,因为一个精明的商人不会挑战法律,不会出版戏剧、先锋文学、性爱文学等没人出的书,在这一点上来说,罗塞特一点也不像个犹太人,更像个激进分子,无怪乎他被称为“20世纪美国最有影响、最危险、最大胆也最有争议的出版家”。   另外一方面,身为银行家独子的罗塞特,经营格罗夫出版社时虽然“不为钱”、“不谈钱”、“不挣钱”,但是他并不缺钱,这一点至关重要,一直在支撑着他出禁书、出好书的梦想。在这一点上,卓越的出版人和优秀的作家似乎有共通之处,就像别人问马克吐温:“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个好作家?”他回答说:“给他一百万美金,吃喝嫖赌样样来,然后再写出来。”   也许,有钱不但能使鬼推磨,还能让你成为一个好的小说家,一个优秀的出版人。    当然,在钱之外,罗塞特还这样说起他的出版生涯:“我这一辈子都追随着我所喜欢的东西——人、物、书——当这些呈送给我的时候,我就把他们发表出来。我所做的从来都是我真正喜欢的。我没有固定的计划,但转而我们时常发现自己就在原有的轨迹上并未偏移。”   是的,光有钱还不够,你“喜欢的东西”在“轨迹上并未偏移”也是必不可少的。   回望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罗塞特置身的那个五光十色、离经叛道的文化道场,让他醉心于此,也扬名于此,从那里出发,罗塞特一辈子“在路上”,办杂志,做出版,他虽然1993年卖掉了出版社,但继续主编一本叫《常春藤评论》的杂志——他创办半个多世纪的阵地,那里有萨特、切格瓦拉、艾伦金斯堡等所有“色情”、“激进”的人们。   是的,罗塞特说得不错,“我们不谈钱”,因为钱背后还有更激动人心的东西!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13:41
    阿鬼        这本书用了一种很奇特的写法,介于意识流和叙事之间,自传体的现实与梦呓,那种叙事与意象,每一段读起来都像一首庞德的诗.    我对此书长期被列为淫秽禁书表示很不解,没错,书中有些描写确实粗俗,也许,我读的版本还是经过了"净身"的,即便如此,但我完全肯定这本书根本不以挑逗人的情欲为目的,既不屑,也没有达到这个目的.    仿佛一条银河,它从来不是一笔画成的,中间亿万星球独立漂浮,万有引力却使它们有规律地构建了银河,嗯, <北回归线>就是这种碎片式的流.有人说,和他相比,伍尔夫简直是弱智,这个对比我不敢赞同,但毋庸置疑,亨利.米勒是个天才,    这书还像一个思维吸尘器,把你脑袋里曾经思考过的,正在思考的,没有想过的那些念头都一股脑儿扫出来,让你惊讶,让你共鸣,让你继续思考,让你忘记.    读<北回归线>的时候我有一种读<约翰.克里斯朵夫>的感觉,当然、当然,它们看起来完全不一样,但在我的感觉,就像一条跃上水面的鱼,从水上看来,这条鱼拼命昂向天空,从倒影看起来,这条鱼在竭力钻向水底.水面上的那个图像就是<约翰.克里斯朵夫>,水底的那个就是<北回归线>,它们是同一条鱼.    约翰克里斯朵夫一直在奋斗的一生与米勒恣意坦率耽溺纵欲的一辈子都映射着:人生它是一条绳索,有时候你沿着它爬上,有时候你拉着它滚下,有时候你抱怨绳索磨破了你的皮,有时候又庆幸它拉住了你.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8 14:51
    往巴比    最初听说此书,提及者兴奋异常,像描述新大陆一样,奈何中文版断货,买了本英文来看——迅速发现水平不够,读着读着就不知所云了。只好转投中文电子版。最近重拾英文版,比照之下发现人大版的翻译总体而言趋于求稳,有些意思模糊婉转的地方他也译得很模糊,估计是力求中文看上去不至太猎奇(原文那是相当猎奇),但是就我而言这是在削弱原文的特色。尤其是作者梦呓般地话题切换,或者是假不正经的讽刺糟糕的现状,我总觉得有些词是经过作者故意筛选的,可能仅仅是为了表现自己在某种绝望之下的俏皮感,而在中文版中阅读这个体验无疑日常化了许多。当然,那些大尺度情节翻译还是相当忠实……原文也是非常直白的叙述。      我对译本最大的意见集中在开头部分,在这里,读者将毫不设防地被扔进亨利·米勒的荒诞世界,并开始适应他的叙述方式。从我个人阅读体验来说,中文带给我的感觉远不及英文,就像磨光了棱角一样,外型都在,气韵却被削弱了,读者只能从一些淫词荡语中获得最接近原文的感觉。就举一个栗子吧。      It is the twenty somethingth of October. I no longer keep track of the date. Would you say – my dream of the 14th November last? There are intervals, but they are between dreams, and there is no consciousness of them left. The world around me is dissolving, leaving here and there spots of time. The world is a cancer eating itself away… I am thinking that when the great silence descends upon all and everywhere music will at last triumph. When into the womb of time everything is again withdrawn chaos will be restored and chaos is the score upon which reality is written. You, Tania, are my chaos. It is why I sing. It is not even I, it is the world dying, shedding the skin of time. I am still alive, kicking in your womb, a reality to write upon.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沌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沌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这一段我就觉得为了中文的流畅性让文字变得很累赘,我觉得原文是十分有节奏的,而我初读这段时一头雾水,我不认为译者有把米勒这段文字中想表达的音乐创作与历史形成的类比逻辑理清。下面这段是按照我自己的理解翻译的,仅供参考。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具体的日期我早已没了概念。你会不会怀疑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号做的一场梦?有几次间断,但是都在梦境之间,中间的记忆已经完全消失。世界正在我的周身溶解,四散留下孤立的时间点。世界是自噬的恶性肿瘤;我在想,当永寂临降世间万物之时,音乐终将凯旋。当一切回到时间的子宫,混沌复还,这混沌将成为现实用来书写的空白乐谱。你,塔妮雅,正是我的混沌。我为此而歌。并不只是我,整个世界都在死去,蜕去时间的表皮。而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踏,去谱写我的现实。  详情 发表于 2013-10-29 23:05
    RockDJ    “米勒的作品最具代表意义的一点是,他既不想推动历史进程前进,也不想把它往回拉,他只是忽视它。他比绝大多数'革命的’作家还坚信,西方文明终将灭亡;只不过他不觉得自己该为此做点什么。罗马正燃烧的时候,他在闲逛,而且,跟绝大多数也在闲逛的人不同的是,他在闲逛的时候,眼睛一直看着那熊熊火光。“   --------George Orwell 《在巨鲸的肚子里》1940  详情 发表于 2013-10-31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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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15章

    待我设法逃离这座感化院已是春天了,那还是因为命运的巧妙安排。有一天卡尔打电报通知我“楼上”腾出了一个空位置。他说如果我打算接受这个工作他就寄路费来。我马上拍了回电,钱一寄到我就直奔火车站,跟勒普罗维西厄或其他人什么都没有说。正如人们所说,我是不辞而别了。

      我一下车便立刻来到一号乙的那家旅馆,卡尔就住在这儿。

      他一丝不挂来开门,这天他是晚上休息,同往常一样床上有个女人。他说,“别管她,她睡着了。假如你想睡女人就睡她好了,她还不坏。”他拉开被子让我看看她的容貌,可是我还不想马上睡女人。我太激动了,像一个刚刚从狱中逃出的犯人。我只是想看、想听。从车站一路走来,像是做了一场大梦,我觉得自己已离开了很多年。

      直到坐下来好好打量了一番这间屋子后,我才悟到自己又回到了巴黎。这是卡尔的房间,一点儿不错,像一个松鼠笼和厕所的结合。桌上几乎找不到一块能放他的袖珍打字机的地方,而且总是这副样子,无论他是否和一个女人同居。一本词典总是打开压在一卷涂了金边的《浮士德》上面,总摆着一只装烟草的袋子、一顶贝雷帽、一瓶红酒、信件、手槁、旧报纸、水彩、茶壶、脏袜子、牙签、克鲁什深嗅盐、避孕套,等等。洗身盆里扔着桔子皮和吃剩的火腿三明治残渣。

      卡尔说,“食品橱里有吃的,自己拿吧!刚才我正要给自己打一针呢。”

      我找到了他说的那个三明治和三明治旁他啃过的一块奶酪。他坐在床边给自己注射弱蛋白银,与此同时,我吃光了三明治和奶酪,还有一点甜酒。

      他用一条脏裤头擦擦自己的****说,“我喜欢你写来的那封谈歌德的信。”

      “我马上就给你看我的答复,我要把它写进我的书里。你的问题在于你不是德国人,要理解歌德你必须是德国人。得了,我现在不打算给你解释了,我已经把它全写进书里……顺便说说,我现在又新弄到一个女人——不是这一个——这一个是个傻瓜。我是几天前才把她弄到手的,我说不上她还会不会来。你不在时她一直跟我一起住,那天她爹妈来把她领走了。他们说她才十五岁。你能想到吗?他们还把我吓得屁滚尿流……”我大笑起来,卡尔正是一个把自己置于这种狼狈境地的人。

      他说,“你笑什么,也许我会为这个坐牢的。还好,我没有叫她怀上孕。不过这也很奇怪,因为她从来不采取妥当的措施照顾自己。你知道是什么救了我?照我看,是《浮士德》。就是!

      她老子正巧看见它放在桌上,他问我懂不懂德文。事情这样一件件连下去,不等我省悟过来他已经瞧开我的书了。幸好我凑巧把莎士比亚的剧本也摊开了,这使他大力吃惊,说我显然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人。”

      “那个姑娘呢?她怎么说?”

      “她吓得要死。你瞧,她来时戴着一块小手表,可慌乱中我们找不到这块表了。她老妈一定要叫我找到它,否则就叫警察。

      这你就明白当时的情形了。我把整个房间翻了个底朝天,可还是找不到那块见鬼的手表。那当妈的气疯了。尽管她对我很不客气,我还是喜欢她,她比她女儿长得还漂亮呢。瞧,我要给你看看我刚刚开头写给她的信,我爱上她了……”“爱上当妈的了?”

      “对了。为什么不行?假如我先看到的是她妈,我绝不会再瞧女儿一眼。我怎么知道她才只有十五岁?你睡一个女人之前总不会先问她多大了,对吗?”

      “乔,这件事情有点儿古怪。你不想哄我吧?”

      “哄你?瞧,瞧瞧这个!”说着他给我看了那个姑娘画的水彩画,画的是娇小可爱的物件——一把刀子和一条面包、桌子和茶壶,每一样东西部越画越高。卡尔又说,“她爱上我了。她像个孩子,我得告诉她什么时候刷牙、教她怎样戴帽子。瞧这儿,瞧瞧这些棒棒糖。我每天总要给她买几根棒棒糖,她喜欢棒棒糖。”

      “那么她爹妈来带她走时她怎么样,大吵大闹了吗?”

      “哭了几声就完了。她能干什么?不到法定自立年龄……我不得不保证不再见她,也不写信。我现在等着瞧的就是——她会不会躲着不露面。她来这儿那会儿还是处女。关键在于,她不跟男人睡能熬多久?在这儿时她怎么也睡不够,差点儿把我累趴下了。”

      这时床上那个姑娘醒了,正揉眼睛呢。照我看她也挺小的,长得不丑,不过蠢得要命,想马上知道我们在谈什么。

      卡尔说,“她就住在这个旅馆里,二楼,你想到她的房间去吗?我替你安排。”

      不就是她从前常挨揍,你是了解这些法国娘儿们的,她们一恋爱就会失去理智。”

      很明显,我不在这儿期间已经发生了一些事情。听说了菲尔莫的不幸我很难过,他从前对我好得要命。同范诺登分手后,我跳上一辆公共汽车径直来到医院。

      我估计他们还没有认定菲尔莫是否完全神经错乱了,因为我在楼上一个单人病房里找到了他,他仍享有正常病人的一切自由。我去时他刚刚洗完澡,一看到我他便失声痛哭起来。他立刻说,“全完了,他们说我疯了,也许还得了梅毒。他们说我有夸大妄想。”他倒在床上轻声啜泣,哭了一阵又抬起头来微笑了——真像一只刚刚睡醒的小鸟儿。他说,“他们为什么不把我安排在普通病房里,或疯人院里?我可付不起这笔钱,我只剩下最后五百美元了。”

      我说,“这正是他们留你住在这儿的原因,等你的钱花光了他们会很快叫你搬走的。你不用操心。”

      我的话一定说动了他,我话音未落他就把他的表、表链、钱夹、兄弟会证章等东西全交给我。他说,“把这些收好。这伙王八蛋想抢光我的所有东西。”突然他又大笑起来,这种古怪、郁郁寡欢的笑声会使你坚信这个笑的人愚不可及,不论他是不是真的蠢,他说,“我知道你会认为我疯了,可我想弥补我做的事情,我想结婚。你瞧,我并不知道自己有性病,我把病传染给她,又叫她怀了孕。我对医生说了,我不在乎自己会怎样,可是我要他准许我先结婚。他说是要我等好一点了再说,可我知道永远不会好了。我这就完蛋了。”

      听他这么说我忍不住也笑了,我不明白他这是怎么了。总之我只得答应去看看那个姑娘,向她解释解释这些事情。他要我支持她、安慰她,还说了他可以信赖我之类的话。为了宽他我自己也说不上想不想去,看到卡尔又同她调起情来,我才决定去。我先问她是不是大累。这是一个没有用处的问题,一个婊子永远不会累得分不开她的两条腿,尽管有些人会在你趴在她们身上折腾时睡着。总之我们商定到她的房间去,这样这一夜我就不用给旅馆老板付钱了。

      到了早上我租了一个俯瞰底下小庭院的房间,背着夹板广告牌做广告的人总到这个小院子里来吃午饭。中午我叫卡尔一同去吃早饭,我不在期间他和范诺登新近养成了一种习惯——每天去库波勒饭店吃早饭。我问,“为什么非去库波勒?”卡尔答道,“为什么非去库波勒?因为库波勒全天都上麦片粥,麦片粥是叫你吃了拉屎的。”我说,“明白了。”

      于是生活又像以前一样,我们三人步行上下班,常发生小口角、小争斗。范诺登仍为了他的女人、为了把肚子里的脏东西冲洗出来而发牢骚,只是现在发现了一种新消遣,他发现****不那么令人烦恼。他把这个新闻告诉我后,我着实诧异了一阵,我认为像他这样一个家伙不可能在自慰中得到乐趣。他又向我描绘他是如何弄的,这就更使我十分诧异不已了。用他的话说,他“发明”了一种新技艺。他说,“你拿一个苹果,挖掉果心,然后在里面抹一些冷奶油,这样它就不会化得太快了。哪一天试试看!一开始会叫你神魂颠倒的。不管怎样,这个办法很便宜,也不用费多少时间。”

      他换了一个话题,又说,“对了,你的那位朋友菲尔莫住进了医院。我想他是疯了,反正这是他的姑娘告诉我的。你不在时他找了一个法国姑娘,他俩一度打架打得很厉害。女的是一个大块头、很壮实的婊子,是那种粗蛮的女人。我倒不在乎跟她睡一回,只是怕她会把我的眼珠子抠出来。菲尔莫经常脸上、手上带着抓破的伤痕走来走去,有时她也显得被人揍肿了,要的心,我答应了他提出的一切。我并不觉得他确实疯了。只是有点儿灰心丧气。是典型的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心理危机,是道德准则的突然萌发。我对这个姑娘抱有很强烈的好奇心,想知道整个事情的内幕。

      第二天我找到了她,她住在拉丁区。一弄明白我是谁她便变得非常友好,她自称叫吉乃特,块头很大、消瘦、健康,有一颗门牙崩落了一半,是那种农家女的外貌。她精力充沛,眼神中流露出狂躁的意味。她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哭,然后,想起我是她的“乔乔”的老朋友——她就是这样叫他的——她便跑下楼去拿来几瓶白葡萄酒。她要我留下同她一道吃饭,她执意要这样。喝了酒后她一阵高兴,一阵伤感。根本什么也不用问,她自己就像一部自动上发条的机器一样说开了。最使她担忧的是——待他们放他出院后,他能重新去工作吗?她说她父母很有钱,不过生她的气,不赞成她放纵无忌的行为。他们尤其不喜欢菲尔莫,他没有礼貌,又是一个美国人。她恳求我宽她的心,说他仍能回去工作的,我便毫不犹豫地照办了。然后她又恳求我讲讲她能否信他的话,即他要娶她。现在肚子里有个孩子,又得了性病,她已不可能再嫁给一个法国人了。这是显而易见的,是不是?当然,我宽慰她道。这一切我都清楚极了,只是有一点,菲尔莫怎么居然会爱上了她。不过一次只能做一件事情,我的职责是安慰她,于是我就给她讲了一大通胡说八道的话,说一切都会好的,而且我还要作他们孩子的教父呢,等等。这时我才猛地想起这件事很古怪——她竟还要这个孩子,尤其是他可能一生下来就是瞎子。我尽量委婉地告诉她这话,她却说,“这并没有什么关系,我要一个跟他生的孩子。”

      “哪怕他是瞎子?”我又问。

      “我的天呀,别说这些了!”她呻吟道,“别说这些了!”

      我仍然认为讲明这一点是我的职责,她便像一头海象一样猛哭开了,又倒了一些酒。过了才几分钟她又纵情大笑,她笑是因为想起了他俩上床后常常打架。她说,“他喜欢我跟他打架,他是个野人。”

      我们坐下来正吃饭,吉乃特的一个朋友进来了。她是一个小婊子,住在大厅顶端。吉乃特马上打发我下楼再去取些酒,待我回来,她俩已经把该谈的都谈到了。她的朋友——这位伊韦特——在警察局工作。据我推测,她是一个向警方提供情况的线民,至少她试图叫我相信是这样的。显然她不过是一个小婊子,只是对警方和他们的工作很着迷罢了。吃饭时她俩一直竭力劝我陪她们去参加一场风笛舞会,她们想快活一下——“乔乔”住进了医院,吉乃特很寂寞。我告诉她们我得去上班,不过晚上不当班时我会来带她们出去玩的。同时也讲明了,我没有钱可花在她们身上。吉乃特一听这个大为惊愕,不过假意说那一点儿关系也没有。只是为了显示她是一个多么讲交情的人,她竟执意要雇一部车子送我去上班,她这样做是因为我是“乔乔”的朋友,那么也就是她的朋友啦。我暗想,“还有呢,一旦你的‘乔乔’出了什么问题,你就会飞快地跑来找我。那时候你就会明白我是一个怎样的朋友了!”我对她殷勤备至,我们在办公室前下车后,我还听任她们劝我一起又喝了最后一杯茴香酒。伊韦特问我,她能否在我下班后来找我,她说有很多事情要同我私下谈,但是我设法在不伤害她感情的前提下拒绝了,遗憾的是我不够警惕,还是把住址告诉她了。

      虽说遗憾,可实际上后来想起来我倒很高兴自己这样做了,因为紧接着第二天就出事了。第二天,我还没有起床她俩就来了。“乔乔”被人移出了医院,他们把他囚禁在乡下一所邪庄园”里了,离巴黎只有几英里。他们叫它“庄园”,这是“疯人院”的一种礼貌说法。她俩叫我马上穿好衣服跟她们走,她们惊恐不安。

      也许我本可以独自一人去的,可我只是拿不定主意是否要跟这两个女人一起去。我叫她们在楼下等我穿好衣服就来,心想这样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找一个不去的借口。可是她们不肯离开房间,她们坐着看我洗脸穿衣,就像天天都是如此似的。正穿了一半,卡尔闯进来了。我把情况用英语简单告诉了他,然后我们编造出一个借口,说我有要紧的工作要做。为了蒙混过关,我们端进来一些甜酒,并给她们看一本有淫秽图画的书解闷。伊韦特早已完全放弃了去庄园的想法,她同卡尔处得非常好,到了动身的时候,卡尔便决定陪她们一起去。他认为看看菲尔莫同一大群疯子一起走来走去很好玩,他还想看看疯人院里是什么样子的,于是他们走了,带着几分醉意,情绪非常高昂。

      菲尔莫住在庄园里时我自始至终没有去看过他。这没有必要,因为吉乃特定期去看他,也就把情况全转告我了。据她说,医生们认为有希望在几个月内使他恢复理智,他们认为他是酒精中毒,除此之外没有什么。当然,他有性病,不过那并不难治。就他们所知,他并没有染上梅毒,这还算不错。于是他们先从使用洗胃器着手,把他体内彻底清洗了一遍。有一阵子他身体太弱,无法起床。他的心情也很沮丧,他说并不想治愈,他想死。他执拗地不断重复这番废话,后来他们都惊慌起来。我想,假如他自杀了,对他们医院的名声可并不好。总之他们开始给他采用精神治疗,还利用治疗间歇期间拔他的牙齿,越拔越多,直到他口中一颗牙也没有了。他们原指望此后他会感觉好些,可是奇怪的是他竟不觉得好,反倒比以往更加消沉,还开始掉头发。最后他变成了一个偏执狂,指责他们做了种种坏事,质问他们有什么权利把他扣留起来、他究竟做了什么竟被关起来,等等。经过一段可怕的消沉之后他会突然变得精力充沛,威胁说他们如果还不放了他,他就要炸掉这个地方。对吉乃特来说,更糟的是他已完全摆脱了要娶她的念头。他直截了当地对她说,他不想娶她,假如她疯了,去生下一个孩子来,那么她自己就应该能养活他。

      医生们解释说,这一切都是好迹象,他们说他快好了。当然,吉乃特却认为他比以往更疯癫了,不过她在为他祈祷,希望他快出院,这样她就能带他到乡下去走走,那儿闲适、宁静,会使他恢复理智。与此同时,吉乃特的父母来到巴黎看女儿,他们还到庄园来看望了未来的女婿。他们以自己的狡黠方式大概也算计出女儿嫁一个疯丈夫也总比没有丈夫好,当爹的认为他能替菲尔莫在农场里找点儿活干,他说菲尔莫毕竟还不算坏。等他从吉乃特那儿听说菲尔莫的父母有钱,便更加宽容、更加通情达理了。

      事情发展得十分顺利。吉乃特同她父母一起回到外省住了一阵,伊韦特则定期到旅馆来看望卡尔。她以为卡尔是这家报纸的编辑,后来一点点地吐露了很多秘密。有一天她玩痛快了,喝醉了,便告诉我们吉乃特从来不过只是一个婊子,一个吸血鬼,还说吉乃特从未怀过孕,而且现在也未曾怀孕。对于其他指责我和卡尔不大怀疑,不过对于吉乃特没有怀孕这一说我们不大有把握。

      卡尔问,“那么她的肚子怎么会那么大?”

      伊韦特笑了,“也许用自行车打气筒打气来着。”她又补充道,“真的没有怀孕,大肚子是喝酒喝出来的。吉乃特喝起酒来简直是牛饮,等她从乡下回来你们会看到她会更肥。她父亲是酒鬼,她也是酒鬼。也许她会得上淋病,不过并没有怀孕。”

      “可是她为什么想嫁给菲尔莫?是不是真爱上他了?”

      “爱!呸!吉乃特毫无心肝,她只想找个人照看她。没有一个法国人会娶她,她在警察局里挂了号。她想嫁给他是因为他太蠢,没有去查查她的底细。她的父母不想再要她了,她给他们丢尽了人。不过若是她能嫁给一个有钱的美国人,一切都妥了……你们以为也许她有点儿爱他,嗯?你们不了解她,他们在旅馆里同居的时候,她就乘他去上班之际带别的男人到她房间里去。他吝啬,她穿的那件皮衣——她告诉他是她父母送给她的,对吗?天真的傻瓜!哼,我曾看到她带一个男人到旅馆里来,当时菲尔莫还正在旅馆里。她带这个男人去了下面一层,这是我亲眼看到的。那是怎样一个男人啊!一个老流浪汉,已不可能勃起了!”

      如果菲尔莫从庄园里放出来后回到巴黎,或许我会给他通通有关吉乃特的消息。在他仍处于医生的观察下时,我认为用伊韦特的诽谤毒化他的脑筋、使他不愉快是不妥的。结果,他从庄园直接去了吉乃特父母的家。在那里,尽管他不太愿意,还是受骗公布了他的订婚。当地的报纸都登载了结婚预告,还为女方家的朋友们举行了招待会。菲尔莫利用这个机会采取各种办法逃避,他很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却装出仍有点痴呆的样子。

      比如说,他会借来岳父的汽车,独自一个在乡间到处乱闯。若是看到一个他喜欢的镇子便住下尽情玩乐一番,直到吉乃特来找他。有时他也同岳父一起出去,也许是钓鱼,然后就一连好几天听不到他们的行踪。他变得任性而又难以讨好,真叫人恼火。我猜他是算计着也许仍能从中尽量捞一把。

      他同吉乃特回到巴黎时又有了一衣柜簇新的衣服和一袋钱,他显得又开心又健康,皮肤也晒黑了。我觉得他显得十分健壮,可是我们一离开吉乃特他便开口了。他的工作丢了,钱也花光了,他们大约在一个月内结婚,在这段时间内由女方父母给他们钱花。菲尔莫说,“一旦他们牢牢控制住我,我就只能成为他们的奴隶了。她爹打算为我开一家文具店,吉乃特应付顾客,干收钱这类事,我坐在店后面写东西或干别的。你能想象得出我坐在一家文具店后面度过余生的情景吗?吉乃特认为这个主意妙极了,她喜欢经手钱,我倒宁愿回到庄园里去也不想听从这种安排。”

      当然,他眼下不得不假装对一切都十分满意。我试着劝他回美国去,可他不听,说不能被一群无知的乡巴佬从法国赶走。

      他有一个想法,想溜走一段时间,然后再在巴黎某个偏僻的地方住下来,在那儿他不大可能会遇见她。但是我们很快就认为那不可能,在法国无法像在美国那样藏起来。

      我提议说,“你可以到比利时去呆一段时间。”

      他马上反驳说,“我干什么挣钱呢?在那些鬼国家里是找不到工作的。”

      我又问,“那么你干吗不先跟她结婚,然后再离婚?”

      “她马上就要养孩子了。谁来照料孩子呢,嗯?”

      我说,“你怎么知道她要生孩子了?”我觉得道出这个秘密的时机现在已成熟。

      “我怎么会知道?”他似乎并不很明白我在暗示什么。

      我把伊韦特说的向他透露了一点儿,他略有几分惊慌地听我说,最后打断了我的话。他说,“再说也无益,我知道她要生孩子了。没错,我摸到他在她肚子里踢腾呢。伊韦特是个卑鄙的小娼妇,你瞧,我并不想告诉你这个,不过直到去住院之前我仍给伊韦特钱。后来出了那件事,我便无法再为她做什么了。

      我觉得自己已经为她俩做得够多的了……我要先照顾自己。这使伊韦特很恼火,她告诉吉乃特说她要跟我算帐……不,我希望她说的是真的,那样我就能比较容易地从这件事情中脱身了。

      现在我已中了圈套,我许诺要娶她,也就只好走完这个过程了。

      此后我也不知道会怎样,他们现在已经牢牢掌握住我了。”

      由于菲尔莫在我住的旅馆里租了一个房间,我不得不经常见到他们,不管是不是想见。我几乎每天晚上同他们一道吃饭,当然饭前少不了喝几杯茵香酒。吃饭时他们不断大声吵,这很令人尴尬,因为有时我得站在这一方,有时又得站在另一方。比如说,在一个星期日下午,一起吃完午饭后我们来到埃德加一基内林荫道街角上的一家咖啡馆里。这一回异常顺利,我们三人并排坐在里面一张小桌子边,背对着一面镜子。吉乃特准是动了感情还是怎么的,因为她突然变得十分多情,当着众人的面爱抚、亲吻起菲尔莫来,像所有法国人一样做得很自然。他们刚刚长久地拥抱完,菲尔莫说了她父母一句什么,她认为这是侮辱,马上气红了脸。我们想叫她平静下来,便说她误解了那句话,然后菲尔莫又低声用英语对我说了句什么——似乎是说要我奉承她几句。这足以使她彻底大动肝火,她说我们在取笑她。我又说了一句不太好听的,更使她气得不得了。菲尔莫便想说句话,他说,“你的性子太急。”说完他想拍拍她的脸蛋,她却以为菲尔莫举起手来是要扇她耳光,便用她那只乡巴佬的大手朝他下颚上响亮地抽了一记。菲尔莫一时惊呆了,他没有料到会挨这么狠的一巴掌,这一下很痛。我看到他的脸变得惨白,接着他从长椅上站起来“叭”地狠狠扇了她一巴掌,差点儿把她从椅子上揍下来。“给你一下!这一下叫你放规矩些!”他用不连贯的法语说。一阵死一样的沉默,然后她像暴风雨一样爆发了,抓起眼前的白兰地酒杯狠命朝他掷来。杯子砸在身后的镜子上,碎了。这时菲尔莫已经抓住了她的胳膊,但她又用另一只手抓起咖啡杯摔在地上。她像一个疯子一样乱扭乱动,我们用尽力气抓住她。这时店老板当然跑来了,叫我们快滚。“流浪汉!”他这样叫我们,吉乃特尖叫道,“对了,流浪汉,就是流浪汉!脏外国佬!恶棍!土匪!居然打一个怀孕的女人!”周围的人都在怒视着我们,一个可怜的法国女人和两个美国流氓、匪徒。当时我想不打一架恐怕是逃不出那地方了,这时菲尔莫沉默着,一句话也不说。吉乃特冲出门,留下我们去挨人骂。临出门时她转过身来举起拳头嚷道,“我会找你算帐的,你这个野人!等着瞧吧!没有哪一个外国人敢这样对待一个体面的法国女人!哼,不行!这样就是不行!”

      这时我们已经给老板付了酒钱和打破的杯子钱,听到吉乃恃这番话他便觉得自己有义务向吉乃特这样一个法国母亲的杰出代表表现一下他的勇敢无畏,于是他毫不费力地朝我们脚下啐了一口,把我们推出门去。“吃屎去吧,你们这些肮脏的流浪汉!”他这样说或是说了一句别的什么诙谐话。

      到了街上,而且并没有人向我们投掷东西,我这才悟到这件事有趣的一面。我自己暗想,说不定把这整个事件恰如其分地扬到法庭上倒是一个很妙的主意呢。整个事件!把伊韦特的小故事当作小菜端出去!法国人毕竟是有幽默感的,兴许法官听了菲尔莫的陈述后还会解除他们的婚约呢。

      这时吉乃特正站在街对面向我们挥舞拳头,还使足了劲大骂。行人站下听她骂,分成两派,一遇到街上吵架他们总会这样。菲尔莫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撇下她走掉还是过去哄她。他站在街中央,两只胳膊伸出来,企图插嘴。吉乃特还在喊,“土匪!野人!你们看,下流胚!”还有一些别的恭维话。后来菲尔莫朝她走去,大概她以为他要再好好揍她一下,便飞快地沿着街溜了。菲尔莫回到我站的地方说,“走,咱们悄悄跟着她。”我们出发了。身后跟着一小群人。她走一段路便回头朝我们晃晃拳头,我们也不想追上她,只是不紧不慢地跟着她走过那条街,看她打算干什么。后来她放慢了脚步,我们便穿过马路来到街道另一侧。现在她不喊叫了,我们仍跟着她,距离越来越近。现在我们身后只剩十来个人了,其他人都已失去了兴趣。待我们快走到街角时她突然站住了,等我们走近。菲尔莫说,“让我来说,我知道怎样对付她。”

      我们一走过去她便泪如泉涌了。至于我自己,我不知道她这是要搞什么名堂,所以后来我有点儿吃惊——菲尔莫走上前去用委屈的声调说,“那样做象话吗?你为什么要那样呢?”一听这话她便张开双臂搂住他的脖子,像小孩子一样大哭起来,称他是她的小这个、小那个,然后她转向我恳切他说,“你看见他怎样打我了。这样对待一个女人合适吗?”我正要脱口说很合适,菲尔莫抓住她的胳膊领她走了。他说,“别再说了,你若再闹我就在大街上揍你。”

      我原以为又要重新吵起来了。她眼中仍有怒火。不过她也有点儿怕了,很快怒气就平息下去了,但是在咖啡馆里坐下时她轻声冷酷地说,他别以为她这么快就会忘掉这件事,过一阵他还会听到的……也许是今天晚上。

      果然她没有食言,第二天早上我碰到菲尔莫,他的脸和双手全被抓破了。看来她一直等到他去睡了才一言不发走到衣柜那儿,把他的衣服全掏出来扔在地上,一件件全撕成了一条条的。以前这类事情也发生过几次,事后她又把它们补好了,所以菲尔莫没有表示什么。这种态度更使她怒不可遏,她要用指甲抓破他的肉,这一点她尽力去做了。由于怀孕了,她在某种程度上占了上风。

      可怜的菲尔莫!这可不是什么好笑的事,吉乃特把他吓坏了。假如他威胁说要逃走,她便针锋相对地威胁要杀了他,而且她全是当真说的。她说,“如果你去美国我就跟去!你逃不出我的手心,一个法国姑娘总是知道如何报仇的。”接着她马上又哄他“放明白点儿”、“明智些”,等等。一旦他们有了那间文具店,生活就会变得非常美好。他连手都不用抬,她会把全部活儿都包下来。他可以呆在铺子后面写作,干他想干的事情。

      这件事就这样反反复复折腾了大约几个星期,像玩跷跷板似的忽起忽落。我尽可能躲着他们,我对这件事早已厌恶了,对他俩都很反感。后来在一个晴朗的夏日,我正从里昂信贷公司门前走过,从台阶上下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菲尔莫。我热情地跟他打招呼,因为我躲着他躲了这么久,多少总有点儿内疚。我以比一般的好奇更关切的口吻问他事情怎么样了,他很含糊他说了两句,话音里有一种绝望情绪。

      他以一种古怪、不连贯、可怜巴巴的调子说,“她只允许我去一趟银行。我只有大约半小时,不能久了,她记着我出来的时间呢。”说完他捏住我的胳膊,似乎是要带我赶快离开那儿。

      我们沿着里沃利街往前走,这是很美的一天,暖和、晴朗、阳光明媚——是一年里巴黎最漂亮的几天之一。一阵和煦的微风吹来,刚好能吹走你鼻孔里滞留的气味。菲尔莫没有戴帽子,从外表看他很健康,像一位低着头走路的普通美国游客,口袋里的钱叮当乱响。

      他平静地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你得帮我一把,我没有法子,我掌握不了自己。只要能离开她一段时间,或许我会好起来的。可是她不让我走开,只许我上一趟银行,我得取些钱。我跟你走一段,然后就得赶回去,她会做好午饭等我的。”

      我静静地听他讲,心里暗想他的确很需要有人把他从这个深渊中拉出来。他已经完全陷进去了,他的勇气完全丧失殆尽了。他真像一个孩子,像一个天天挨揍仍不知道如何做才好的孩子,只会畏缩和发抖。我们在里沃利街的柱廊下拐弯时,他开始长篇大论地破口大骂法国。法国人叫他受够了。他说,“我以前常称赞法国和法国人,不过那都是文学作品中的事。现在我才算是了解他们了……我了解他们究竟如何了。他们残酷、贪财。起初法国显得妙极了,因为你有一种自由自在的感觉。过一段它就会叫你生厌,其实它骨子里全死了,没有感情,没有同情心,没有友谊。他们自私到了极点,是世界上最最自私的民族!他们什么也不想,只想钱、钱、钱,而且他妈的那么文雅、那么中产阶级化!正是这一点使我气得发疯,一看见她补我的衬衣我就恨不得用棍子揍她。总是补、补,节俭、节俭。

      ‘要节俭!’我听见她整天只说这一句话。到处都能听见人们说,‘理智些,亲爱的!理智些!’可我不想理智,也不想符合逻辑。

      我恨这个!我想摆脱束缚,我想享受人生。我想干点儿事情,不愿成天到晚坐在一家咖啡馆里闲扯。老天,我们有错,可我们还有热情,犯错误也比什么事都不干强些。我宁愿在美国做一个无业游民也不愿再舒舒服服坐在这里了,也许这是因为我是美国佬的缘故吧。我出生在新英格兰,我想我是属于那儿的。一夜之间你变不成欧洲人,你的血液里有种使你与众不同的东西。

      那是气候,还有一切,我们看问题的眼光不同,不论多么羡慕法国人,我们也无法变成他们。我们是美国人,而且只好一辈子作美国人了。当然,我恨国内那伙拘谨的家伙,我打心里恨他们。不过,我自个儿也是他们中的一个。我不是这儿的人,我讨厌这儿。”

      衷全倒出来,搬掉压在胸口的重负对他是有好处的。我又想起一桩好笑的事:还是这个人,若是倒回去一年,准会像一只大猩猩那样拍着胸脯大喊,“多么美妙的一天!多么美的国家!多么好的人民!”若有哪一个正巧同行的美国人哪怕说一个对法国不恭敬的词儿,菲尔莫准会揍扁他的鼻子。一年前他会为法国去死。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人像他这样深深迷恋一个国家,在一个外国的天空下过得如此幸福。这是不正常的,他说起“法国”时,这个词意味着甜酒、女人、衣袋里的钱、挣得容易花得快的钱,意味着作个坏小子、去度假。后来,等尽情玩够了,等帐篷顶被风刮走,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天空,他才明白这不仅是一个马戏团,也是一个竞技场,像各处一样,而且还是一个极冷酷的竞技场呢。过去一听他侈谈光荣的法国和自由之类的蠢话,我便常想一个法国工人听了会作何感想,他能否明白菲尔莫这些话。怪不得他们认为我们全疯了,在他们看来我们是疯了,我们只不过是一群孩子、一帮老傻瓜。我们所谓的人生只是一篇廉价物品商店里听来的传奇故事。其中的热情又是什么呢?是使每个普通欧洲人感到恶心的、不值钱的乐观。这是错觉。不,用错觉这个词描绘它还太好了,错觉的意思是说还有点儿什么。不,不是错觉,是幻想,纯粹是幻想,就是这样。

      我们就像一群眼睛被蒙住的野马,我们狂奔、乱跑,呼的跃下了悬崖。前进!前进!向着助长暴力和迷惑的一切前进,不拘上哪儿。这时马的嘴角一直在冒白沫,口中喊着:“哈利路亚!

      哈利路亚!”为什么?上帝知道。这是由于血液,由于气候,由于许多因素,这也是终结。我们正在把整个世界拉倒,叫它压在我们头上,我们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干,这是命中注定的。其余的全是胡扯……到了王宫那儿,我提议停下喝一杯。菲尔莫犹豫了一下,我看出他在耽心吉乃特、耽心午饭、耽心会挨一顿臭骂。

      我说,“看在基督的份上,暂时忘掉她吧。我要叫点儿喝的,而巨要叫你喝。别担心,我要把你从这个鬼圈套里弄出来。”我叫了两杯烈性威士忌。

      看到威士忌端上来,他又像个孩子似的朝我笑了。

      我说,“把它干了!咱们再喝一杯,酒会对你有好处的。我不管医生怎么说,现在总没有关系了。来,把它干了。”

      他干脆地把它喝完了,侍者走开去拿酒时他用泪汪汪的眼睛看着我,似乎我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个朋友,他的嘴唇也在微微抽搐。他有话想对我说,可是又不知道如何启齿。我轻松地瞧着他,就像没有看到他乞求的目光一样。然后,我把茶托推到一边,用时撑着俯在桌上恳切地说,“我说,菲尔莫,你倒底想干什么?告诉我吧!”

      听到这话泪水从他眼眶里涌出,他脱口便说,“我想回家跟家人呆在一起,我想听见人们说英语。”热泪从他脸上流下来,他并不去擦,只是叫一切都涌泻出来。老天,我暗想,这样发泄一下倒也不错。一辈子至少作一回彻头彻尾的懦夫倒也不错,可以这样痛痛快快地发泄一下。太棒了!太棒了!看见他垂头丧气对我大有益处,于是我觉得自己可以解决任何难题,我觉得勇气倍增、果断坚毅,脑子里立即有了一千条妙计。

      我又凑近些说,“听着,如果你真的心口如一,为什么不干……为什么不走呢?假如我处在你的处置上,你知道我会怎么办?我今天就走。是的。老天在上,我说的是真的……我会马上走掉,甚至不跟她道别。实际上,这是你唯一的一条出路,她是永远不会放你走的。这一点你明白。”

      侍者端来了威士忌,我看到菲尔莫迫不急待地伸手接过酒杯送到唇边,我看到他眼睛里流露出一丝希望的光芒——遥远、狂暴、孤注一掷的光芒,也许他看到自己正在游过大西洋。在我看来这件事很容易,像滚动一根圆木那样简单。我脑子里很快便想出了这件事的计划,我知道每一步会怎样,我的脑子清楚极了。

      我问他,“银行里的钱是准的?是她爹的还是你的?”

      他嚷道,“是我的,是我妈寄给我的。我才不要她的一分臭钱呢。”

      我说,“妙极了!好,现在咱们搭出租车回到那儿,把钱全取光。然后咱们就去英国领事馆弄一份签证,今天下午你就坐火车去伦敦,再从伦敦乘最早一班船回美国。我建议你这样走是因为那样一来你就不必再担心她追你了,她绝不会疑心你是经伦敦走的。若要去找你,她自然会先去勒阿弗尔或瑟堡……还有一件事,你不要回去取东西。你得把一切都留在这儿,让她留着吧。她的法国人脑瓜永远也不会料到你不带包或行李就溜之大吉了,这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一个法国人绝不会想到能这样做……除非他跟你一样疯癫。”

      菲尔莫嚷道,“你说的对!我就从来没有想到这个。再说,以后你还可以把东西寄给我——如果她肯给你的话,不过现在这无关紧要,可是,天啊!我连顶帽子都没有!”

      “你要帽子干什么?等到了伦敦,你可以买需要的一切。现在要紧的是要快,我们得了解清楚火车几点开。”

      他掏出钱包说,“喂,我把一切都交给你去办。拿着,拿着这个,该办什么就办吧。我太弱了……我头晕。”

      我接过钱包,把他刚从银行取出的钞票全倒出来。一辆出租车正停在路边,我们便坐上去。大约四点钟有一趟火车驶离北方车站,我在计算时间——银行、英国领事馆、美国捷运公司、火车站。行!差不多还来得及。

      我说,“振奋起来!保持冷静!哼,再过几个小时你就渡过英吉利海峡了。今天晚上你就会在伦敦逛了,听英语听个够。明天你就到了大海上,那时候你就是自由的人了,不必再担心会发生什么事情。等你到达纽约,这一切不过只是一场恶梦而已。”

      这番话使他大为激动,双脚来回蹬了几下,像是想在汽车里就撒腿跑起来。在银行里,他的手抖得厉害,几乎签不了名。

      签名这件事我无法代劳,可我想若是有必要,我可以把他按在马桶上,替他擦屁股。我决意把他送上船弄走,哪怕得把他折起来塞进一只箱子也罢。

      赶到英国领事馆已是吃午饭的时间,那儿关门了。这意味着得等到两点钟,除了去吃饭,我想不出还有什么更好的消磨时间的方式。菲尔莫当然不饿,他主张吃一块三明治了事。我说,“去它的!你得请我吃一顿好饭,这是你在这儿吃的最后一顿丰盛的饭了,也许过很久才能再吃到呢。”我领他来到一家舒适的小餐馆,叫了一大桌菜。我叫了菜单上最好的甜酒,不管价钱多少,味道好坏。他的钱全在我的口袋里,我觉得钱很多。

      以前我当然从来没有一次装过这么多钱,破开一张一千法郎的大钞真是一种享受,我先把它举到亮处观察它漂亮的透明花纹。

      好漂亮的钱!这是法国人大规模制造的为数不多的东西之一,而且造得很精美,仿佛他们对这种象征物也怀着深深的爱。

      吃完饭后我们来到一家咖啡馆,我要咖啡时一起叫了查尔特勒酒。为什么不?我又破开了一张钞票,这一回是一张五百法郎的票子,是一张干干净净的新票子,又硬又脆,摆弄这样的钱真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侍者找给我一大堆肮脏的旧票子,是用一条条胶纸粘在一起的。我得到一大堆五法郎、十法郎的票子和一口袋零钱,像中间有孔的中国钱,我简直不知道该把钱装在哪一只衣袋里,我的裤袋里鼓鼓地塞满了硬币和钞票。在公共场所里掏出那么多钱来也略略使我有些不快,我怕我们会被人看作是两个贼。

      等我们来到美国捷运公司时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刚才英国人以他们一贯的笨手笨脚的混蛋方式叫我们等得心急如焚。

      而这儿人人脚下都像装了轮子似的在滑行,他们动作太快,结果每一道手续得过两遍。等所有的票据上都签了字、用一个小夹子整整齐齐夹好了,这才发现菲尔莫签名签的不是地方。没有别的法子,只好一切从头开始。我站着看他坐在那里一笔一笔地写,同时还盯着那只钟。把钱交出去真叫人不好受,谢天谢地,不用全交——可也交了一大笔。我口袋里大概装了两千五百法郎,我说的是大概,我已不再一法郎一法郎地数了,一百二百法郎左右的钱对我来说不算什么。至于菲尔莫,他昏昏沉沉办完了全部手续。他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只知道他得为吉乃特留一点儿。他也说不上留多少,去火车站的路上我们要算一算。

      慌乱中我们竞忘了把所有的钱都兑换掉,现在已经上了出租车,再说也不能再耽搁时间了。现在要做的是看看究竟还有多少钱,我们很快掏空了衣袋,把钱分成几份。有些钱扔在地上,有些放在座位上,令人茫然不知所措。有法国钱、美国钱和英国钱,还有那些零钱。为了简单些,我极想拣起那些硬币扔到窗外去。最后我们把它全部清点了一遍,他拿着英国和美国钱,我拿着法国货币。

      我们必须快点决定拿吉乃特怎么办——给她多少钱、对她怎么说,等等。他企图编好一个故事叫我讲给她听,说他不想伤她的心以及诸如此类的话,我只有打断他。

      “别管怎么对她说,全交给我好了。问题是,你要给她多少钱?为什么还要给她钱?”

      这话像在他屁股底下放了一颗炸弹,他又哭开了。哭得这么凶!比刚才哭得还厉害,我以为他就要倒在我手上了。于是我不假思索他说,“好吧,把法国钱都给她好了。那可以叫她维持一阵子。”

      他无力地问,“有多少?”

      “不知道——大约两千法郎上下,反正比她应得的要多。”

      他乞求道,“老天!别这样说!不管怎么说,我这样一走就把她坑苦了,她家里人现在再也不会收留她了。不,给她吧,全部都给她……我不在乎多少。”

      他扯出一条手帕来擦眼泪,他说,“我忍不住,这叫我太难受了。”什么也没说。突然他直挺挺地躺倒了,我以为他昏过去了还是怎么的。他却说,“老天,我想我该回去,我该回去听她破口大骂。她若有个好歹,我永远也不会原谅自己。”

      这使我大吃一惊,“老天爷!你可不能这样做!现在不行,太迟了。你得去搭火车,我自己去对付她,我一离开你就去找她。唉,你这个可怜的傻瓜,一旦她猜到你曾经想甩下她逃走,她就会宰了你的。你想到这一层了吗?你再也回不去了,这事儿已经定了。”

      再说,能有什么“好歹”呢?我自问。自杀?那样更好。

      乘车来到火车站、我们还有十二分钟。我还不敢就同菲尔莫告别。我觉得,尽管迷糊了,到了最后一分钟他仍有可能跳下车跑回吉乃特身边去。任何事情都会叫他改变主意,哪怕是一恨稻草呢。于是我拽着他过了街来到一家酒馆里,我说,“现在你再喝一杯茵香酒——最后一杯,我来付钱……付你的钱。”

      听了这话他不安地瞧了我一眼,他喝了一大口茴香酒,然后像一条受伤的狗一样扭过头来。他说,“我也知道不该把那些钱都托付给你,可是……可是……唉,算了,你看着办吧。我不想让她自杀,就是这。”

      “自杀,她不是那种人!若相信这话,你就一定是自己想的太多了。至于钱。尽管我不愿意给她,我还是答应你直接去邮局电汇给她。我不会多装一分钟的。”正说着我瞅见一个旋转货架上摆着几张明信片,我抓了一张——是绘有埃菲尔铁塔的——叫他在上面写几个字。“告诉她你现在已经在航行中了。告诉她你爱她,一到美国就会打发人来接她……去邮局时我用气压传送把它发出,今晚我就去看她。你放心,一切都会好的。”

      一边说我们一边又过街来到火车站,还有两分钟就要开车了,我现在觉得保险了,在大门口我拍拍他的背,指指火车。我没有同他握手,他的口水会流我一身的。我只是说,“快点!车马上要开了!”说完我转身拔腿就走,甚至没有回头看一眼他是否上了车。我不敢看。

      把他匆匆送走这一阵,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一下我也就摆脱他了。我向他许诺了很多事情,可那只是为了叫他别再嚷嚷。说起去见吉乃特,我同他一样缺乏勇气,自己就先吓坏了。一切发生得这么迅捷,简直不可能完全把握住这局面的关键。我在甜蜜的昏沉中步行离开车站,手里捏着那张明信片。我靠在一根灯柱上读了上面的话,这封信写得有点荒谬。我又读了一遍,以便弄确实自己没有在做梦,然后就把它撕了,扔进了阴沟。

      我忐忑不安地四下里望望,半心半意地预备看到吉乃特举着战斧朝我追来。没有人跟着我,我便懒洋洋地朝拉斐特广场走去。正如我早先说过的,这天很美。天上悬着一朵朵淡淡的松软白云,随风飘荡,帆布遮日篷也在啪啪扑动。巴黎在我眼里从来还没有像这天这么美,我几乎有点儿后悔把那个可怜的家伙送走了。在拉斐特广场,我面朝教堂坐下凝视着钟塔,它不是一座了不起的建筑,不过它蓝色的钟面总叫我为之着迷。今天它比以往更蓝,我简直无法把目光从上面移开。

      除非菲尔莫发疯发得厉害,给吉乃特写信说明一切,她永远也不会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即使她知道他留给她两千五百法郎,她也无法证明这一点,我始终可以说这是菲尔莫臆想出来的。一个不戴帽子就走掉的疯家伙也会编造出两千五百法郎和别的东西来。我在纳闷,到底有多少钱?我的衣袋都被钱的重量拉得坠下来了,我把它全掏出来细细数了一遍,一共是两干八百七十五法郎零三十五生丁,比我预计的还多。七十五法郎零三十五生丁必须花掉,我要一个整数,要整整两千八百法郎。正在这时我看到一部出租车开到了路边,一个女人双手抱着一只白狮子狗从车上下来,那狗在朝她的绸裙子上撒尿。带着一条狗去兜风这个主意使我大为恼怒,我暗暗对自己说,我一点儿不比她的狗差。我朝司机打个手势,叫他拉我穿过波伊思公园。他想知道确切的地址,我说,“随便哪儿。穿过波伊思,围着它兜一圈。不用快,我不急着上哪儿去。”我靠在后座上,让路边的房屋嗖嗖掠过,还有参差不齐的屋顶、烟囱顶、涂上颜色的墙、小便池、叫人头晕眼花的十字路口。路过“圆顶”时我想去撒泡尿,由于说不上下面会出现什么情况,我叫司机等着。我这还是平生头一回撒尿时叫出租车等着。这样会浪费多少钱?不太多。有了兜里那些钱,我能花得起钱叫两辆出租车等我。

      我仔细看看四周,可是没有看见什么值得一看的东西。我要的是新鲜的、没有人动过的、来自阿拉斯加或维尔京群岛的、干净、新鲜、带股天然芳香的皮肤。不用说,走来走去的女人中没有这样的。我并不非常失望,也不大在乎是否找得到。要紧的是永远别太着急,到时一切自然都会有的。

      我们驶过凯旋门,几个游览者在无名英雄纪念墓附近游荡。

      穿过波伊思时我看着所有坐在高级轿车里出风头的阔娘儿们,她们呼啸而过,仿佛有一个目的地似的。毫无疑问,这样是要显得有身价,叫世人看看她们的罗尔斯一罗伊斯和希斯帕诺·苏扎斯高级轿车跑得多么平稳,而我心里却比任何一辆罗尔斯—罗伊斯更加平稳舒服,像天鹅绒一样平滑。天鹅绒的皮层,天鹅绒的脊柱,还有天鹅绒的轮轴润滑油。啊!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情——口袋里装着钱,像喝醉酒的水手一样半个小时就把它挥霍光。你会觉得这个世界都是你的,而最妙的是,你不知道拿它怎么办才好。你可以坐在车里让里程表疯了一样猛转,可以让风吹过头发,可以停下喝一杯,可以大方地付小费,还可以摆臭架子,好像天天都如此生活。不过你却无法酝酿一场革命,你也无法把肚子里的脏东西都冲洗出来。

      来到欧特伊门时我叫司机朝塞纳河开,我在德塞夫勒桥那儿下车沿河步行朝欧特伊高架桥走去。河流在这儿仅有一条小溪那么宽,树木都生长到河堤上了。河水是绿的,水面非常平静,尤其是在靠近彼岸处。不时有一只大平底船突突驶过,穿紧身游泳衣的人们站在草地上晒太阳。每一件物体都显得很近,都在颤动,都在同强烈的光线一起振动。

      经过一个设有座席、供应啤酒的花园时,我看到一群骑自行车的人围坐在一张桌子边。我在附近找了一个座位,叫了半升啤酒。听着他们喋喋不休的闲扯,我一刹那间又想到了吉乃特,仿佛看见她在屋里来回顿脚、扯自己的头发、像野兽一样又哭又嚎。我看见菲尔莫的帽子放在帽架上,心想不知我穿上他的衣服合适不合适,我尤其喜欢他那件插肩袖大衣。哈,现在他准上路了,再过一会儿船就会在他脚下晃动。英语!他想听到人们说英语。多么古怪的念头!

      我突然又想到,若是想走,我自己也可以回美国。这是扩头一次碰到这样一个天赐良机,我问自己,“你想走吗?”没有回答,我的思绪又转到其他事情上去了,转向大海和大洋彼岸,离开它时我回头最后看了它一眼,看见摩天大楼在一片雪花中渐渐消失。现在我又看见这些摩天大楼赫然耸立在眼前,同我离开时一样,阴森森的。我看到光线从它们的肋骨间透出,看到从哈莱姆到炮台公园的整个纽约展现在眼前,看到被蚂蚁般的人群堵塞的街道,看到高架铁道上的车呼啸而过,看到人流涌到剧院。我隐约想到,不知我妻子现在怎样了。

      平静地想过这一切后,我变得非常安详了。塞纳河在这儿静静地绕过群山,它喜爱这片浸透往事的土地,因而不论一个人的思绪漫游到何处,他永远不会把这条河同人类的活动分开。

      天啊,黄金般的祥和气氛在我眼前闪现,只有一个患神经病的人才想掉头走开。塞纳河这样静悄悄地流淌,人们几乎注意不到它的存在。它一直躺在那儿,宁静而又谦和,像人身上流动的一条大动脉。在笼罩在身上的美妙祥和气氛中,我似乎已经爬上了一座高山的山顶,在一段短暂的时间内我可以放眼四周,领略这番风景蕴涵的意义。

      人类是一些古怪的动植物。从远处看他们显得微不足道,走到近处他们又显得丑恶、刻毒。他们最需要的是周围有足够的空间——比时间更多的空间。

      太阳正在落下。我觉得这条河正从我身上流过——它的过去、它年代久远的土壤和多变的气候。群山轻柔地束缚着它,因而它的流向早已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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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4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1章

    现在我住在波勒兹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昨晚鲍里斯发现他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

      鲍里斯刚刚总结了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着死亡的监牢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

      这是我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我是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搞清的原因被人送到这儿来的。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个艺术家。现在我可再不这么想了。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了。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喘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均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听我唱了。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引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饨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饨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有六英尺长。编幅——有一根无拘无束的****,有些动物的****里还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孟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没有了。”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带者一根有骨头的****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条****,一根平时用,另一根只在节假日里用。继续打着瞌睡,一个女人写封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了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主人。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她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

      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芯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了,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他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个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准犹太人,准犹太人则更糟糕了。其中包括卡尔和葆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路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克莱克是个犹太人,或是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这样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一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像犹太人一样丑。再说,还有谁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昏昏暗暗的时辰。靛青色,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若雷色落进运河里了,两侧涂了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公园里的滑行铁道一样卧着。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游乐场,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中尚未开化的大杂烩。楼下面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波勒兹别墅里几乎根本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

      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为了体谅我,他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自以为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百支红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

      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了,他们是受难者。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和肾。他是一个便于携带的箱子,里面有无数个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储、杏黄、大蓝、乌黑、安如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塔尼亚同艾琳一样,盼望收到厚厚的信。还有一位塔尼亚,这位塔尼亚像一颗饱满的种子,把花粉传播到各处,抑或我们也可以说,这有点儿像托尔斯泰和掘出胎儿的马棚一幕。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小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尝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买来的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聚集在一起谈论的一些趣闻轶事,她的乳房是焦黄色的,系着沉重的吊袜带,她总问别人“几点了”,喜欢吃肚里填了栗子的金黄色的松鸡,她的手指像塔夫绸般光滑,蒸汽似的昏暗光线变成了冬青,她患有脚端肥大症、癌症和檐妄症,她的面纱热呼呼的,打赌用的筹码,铺着血红色的地毯,两条大腿软绵绵的。塔尼亚这样说以便叫人人都听见,“我爱他!”

      鲍里斯喝威士忌喝得浑身发烧时塔尼亚便会说,“坐在这儿!啊,鲍里斯……俄国……我该怎么办,我都快叫它撑破了。”

      到了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发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呼呼的阴部如今在哪儿?那副又肥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粗壮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弄平你那充满精液的阴部上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喂,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的精液射进你的身体,我叫你的卵巢发热。你的西尔维斯特这会儿有点吃醋了吧,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吗?他感觉到我的硕大的****留下的东西了。我把你那玩艺儿撑大了,我把皱纹都熨平了,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和一只瑞士圣伯尔拿僧院驯养的雪山救人犬干。你可以把癫蛤膜、编幅和蝴蝎塞进你的肛门。只要愿意,你可以奏出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在肚脐那儿拴上一只齐特拉琴。塔尼亚,我在操你,你就得这样叫我操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于,我就在暗中干。

      蔚蓝色的天空上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了,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呼呼的树枝像一个有梦游症的人那样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的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了,店铺闩上了,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其正面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一片洁净。从奥坦格利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施本格勒同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惊异——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了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感觉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搞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了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情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条河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个手提包,却没有****。她总想把厚厚的信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叫劳娜,因而也有****了,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了一些下面的毛。劳娜——一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了一张床和一只铭刻上他的姓名首字母的刮胡子时用的杯子。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弄自己那个地方,还有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弄。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艺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玩艺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你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劳娜这样的****在一百万女人中才有一个!这是试验室里的****,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用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只能在她体内蜷起来然后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艺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一样。

      大量的、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插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入的屁股,而****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处。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姣姣者。全是****和一截直肠,你可以坐在里面看中世纪史。

      莫尔多夫首先显得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什林式的嘴唇,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随身带着有个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了,成了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九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到了文艺复兴期间又换了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哗过唾沫。

      他的为难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面轮廓投影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他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间一个针头一般。他听到的一声大吼对于别人只是尖细的叫唤。

      他的头脑,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了,于是他在剧场里安放了炸药。观众都吃了迷幻药,于是他便把它炸毁了。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我只是记载下……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抓住了,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又宁静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着一把散了架的雨散戴着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本人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要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以及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在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而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了单调的隆隆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着杰曼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而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对我和杰曼产生了影响,对柏油本身和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也产生了效力。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味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整天坐着坐腻了,红色的壁纸叫人厌倦,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更叫人心烦。这问卧室和箱子总是打开的,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着。我的套鞋和手杖都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尝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启程乘船去美国前的那一夜。

      那是一个难得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女人说的——早晨就走!我就是这样对那个有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的。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只插上翅膀的枪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时,两个女人溜进来了——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了。我正在走廊里系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女人在等她朋友从厕所里出来。还在奏乐,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他的金柄手杖来,可我现在在这女人的怀抱中,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我让她手扶着墙弯腰俯在那儿。我试着把那东西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行。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一样。可是没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里。在厕所里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衣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

      大家都同意了,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吐上了。

      几个月后,还是在同一座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某位叫亚历克的活泼小伙子整天在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把事情提前叙述了。莫娜一直不在,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挤进两条栅栏之间站着等,可是没见莫娜,我又看了一遍电报也没能看出什么溪跷。于是我又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了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夭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在瞪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他说开了,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找寻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我常常在这儿看着火车驶出去,这时我在想她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了。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迷人的,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机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觉察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了,于是我停下用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渴望着我……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了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停了,箱子打开着,奠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了一地,她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我催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了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的。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别说了,莫娜!看着我……别说了!”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

      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二月里从码头启程的,那天下着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人是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向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臃肿,披头散发,忽而又到了一个阴沉沉的卧室中,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叼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对着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想它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呼吸、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又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的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起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搔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了一片奶白色的晨喷,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空,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一切都发生在这儿。断垣残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间里舔小胡子。窗板往上推时铿锵作响,街沟里水流潺潺有声。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成AmerPicon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往哪儿走,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保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也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了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了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拣去了对方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所以发起脾气来。非得洗个澡,非得干这,非得干那。非得、非得……“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

      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了。待我们起来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打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有味道的雪茄的胎儿。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的。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了。再也没有臭虫了。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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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4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14章

    我们从奥德萨街同电话公司的几个黑女人一起回到家里时已快到圣诞节的黎明了。火熄了,我们都太累了,于是便穿着衣服上了床。我的那个姑娘整个晚上都像一头豹子一样蹦蹦跳跳,我爬到她身上时她已睡熟了。我在她身上费了一阵劲儿,犹如在一个被淹死或闷死的人身上使劲儿一样。后来我放弃了努力,自己也睡熟了。

      节日期间我们天天喝香摈,早上、中午和晚上,有最便宜的,也有最好的。过了年我就要到第戎去了,人家在那儿给了我一个微不足道的差使:当被交换的英语教师。这是促进法美和睦相处的一项安排。旨在增进这两个姐妹国家的互相了解和友善。对于这一前程菲尔莫比我更感到鼓舞,他这样想是有充足理由的,而对于我这不过只是从一个受苦受难的地方转到另一个受苦受难的地方去而已。我面前没有希望,这份工作甚至连薪水也没有。他们指望得到这份工作的人自认有福气,能够享受传播法美和睦这一福音的特权,这是为一个阔佬的儿子预备的工作。

      启程前一天晚上我们玩得很开心。天快亮时下起了雪。我们走过一个个街区,最后再看一眼巴黎。穿过晕多敏克街时我义。正在发生什么事情,正在上演一出哑剧,它没有使我完全惊呆,却也叫我惶惶不知所措。在全世界,凡有这些灯光黯淡的坟墓的地方你都会看到这一令人难以置信的场面,同样的恼人的温度、同样的朦朦胧胧的光线、同样的嗡嗡声。在特定的时辰内,整个基督教世界里穿黑衣的人都俯在祭坛前。牧师就站在那上面,手里拿着一本小书,另一只手里拿着一只吃饭铃或喷雾器。他对众人喃喃布道,他的话即使能叫人听懂也不再有一点儿意义。很可能他是在乞求上帝保佑他们吧,也保佑国家,保佑统治者,保佑枪炮、战舰、军火和手榴弹。祭坛上围在牧师身边的是一群小男孩,穿着打扮像上帝的安琪儿,他们唱男高音和女高音。全是纯洁的小羊羔,全穿着裙子,看不出性别,像牧师本人一样是扁平足和近视眼。真是绝妙的不辨雌雄的猫叫春、是符合J一mol节拍的松紧内裤里的性行为。

      我在昏暗的光线下尽量仔细地观察这儿的情况,既令人眼花镣乱,又叫人目瞪口呆。我自忖,整个文明世界、整个世界都是这样,真是太棒了。不论下雨还是天晴,下冰雹、雨夹雪、雪、打雷、闪电、战争、饥馑、瘟疫,都不受丝毫影响。总是同样的恼人温度,同样的胡言乱语,同样的在脚腕上系带子的鞋和上帝的小安滇儿唱男高音和女高音。靠近出口处有一只开了一个孔的小箱子,是为了继续天国的工作的,于是上帝的恩典便会像雨点一样落在帝王头上,落在国家里,落在军舰、高效炸药、坦克和飞机上,于是工人会增强臂力,有力气屠宰马、牛和羊,有力气在铁大梁上钻孔,有力气在别人的裤子上缀扣子,有力气出售胡萝卜、缝纫机和汽车,有力气消灭虫子、打扫马棚、倒垃圾箱、洗刷厕所,有力气写新闻标题、在地下铁道里剪票。力气……力气,原来这喃喃自语和戏弄人的把戏只是为了给人一点力气。

      们突然来到了一个小广场,那便是圣克洛蒂尔德教堂,人们正在望弥撒。菲尔莫的头还有一点儿昏昏沉沉,他执拗地也要去望弥散,据说是“为了好玩”。我对此有几分不安,首先是因为我从未望过一次弥撒,其次是我显得寒酸,也觉得寒酸。菲尔莫也显得衣衫褴搂,甚至比我还不体面,他歪戴着大垂边帽,大衣上还沾着我们刚去过的最后一家妓院里的锯末。不管怎么说我们还是大踏步走进去了,最糟的不过是被他们推出来而已。

      看到的景象令我吃了一惊,也就一点儿忐忑不安的感觉也没有了。过了一会儿我才习惯了昏暗的光线,我牵着菲尔莫的袖子,跟在他身后踉踉跄跄地走,这时一种稀奇古怪的声音钻进了我的耳朵,像某种从铺路的冷石板中冒出的空洞的嗡嗡声。

      这是一座巨大的、凄凉的坟墓,来吊丧的人进进出出、络绎不绝,是到地下那个世界去之前必经的来宾接待室,温度在华氏五十五或六十度左右,没有音乐——除了地窖最上层放出的那种难以名状的哀乐,活像百万棵菜花在黑暗中哀号。身着寿衣的人口中念念有词,一副无可奈何、十分沮丧的乞丐模样,这些乞丐恍恍惚惚地伸出手来,咕哝着谁也听不懂的乞求怜悯的话。

      我早知道会有这类事,不过一个人若还知道有屠宰尝停尸所和解剖室这类去处,他会出于本能地躲开这些地方。我在街上常常从一个牧师身边走过,他手里捧着一本小小的祈祷书在吃力地背诵。“傻瓜!”我自语道,过后也就不去理会了。在街上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呆子,这个牧师还不算是最叫人吃惊的。

      人类两千年的蠢行已使我们对此不那么敏感了,然而当你被突然送到这个牧师身边,看到他在这个小小的世界里发挥着一座闹钟的作用,你还是会产生一些全然不同的情感的。

      一刹那间全部这些流涎水、翁动嘴唇的把戏几乎都有了意我们从一个地方挪到另一个地方,以通宵狂欢后的那种清醒意识审视这个场面。我们这样穿来穿去一定很惹人注意,因为我们的外衣领子竖着,从不画十字,除了低声说几句麻木不仁的话以外嘴巴一动也不曾动。若是菲尔莫不那么固执地要在仪式正进行了一半的时候从祭坛边走过,或许谁也不会注意到这一切。他在找出口,我估计他想到了出口那儿就好好看一看这最最神圣的场面,这就是说要近距离仔细看一看。我们一直平安无事,正在朝很可能是出去的通道那一道光线处走去,这时幽暗中猛地闪出一位牧师拦住了路。他想问问我们要去哪儿,正在于什么,我们相当有礼貌地回答说我们正在找出口。我们说的是英语的“出口”,因为当时太惊恐,我们一时想不起法语“出口”是怎么说的了。牧师一句话不说便紧紧抓住我们的胳膊,推开一道边门把我们狠狠推出去了,我们摇摇晃晃地跌进了刺眼的阳光中。这件事发生得那么突然、猝不及防,待我们到了人行道上仍没有完全反应过来。我们眯上眼睛走出去几步,然后又出于本能转过身来。牧师仍站在台阶上,苍白得像一个鬼魂,像魔鬼那样狠狠地瞪着我们,准是连肺都气炸了。后来又回想起这件事时我也不怪他,不过当时瞧见他穿着长袍、头上扣着一顶小瓜皮帽的滑稽相,我禁不住哈哈大笑。我看看菲尔莫,于是他也大笑开了。我们站在那儿当着这个可怜虫的面足足笑了一分钟,我猜他起初有一点儿茫然不知所措,不过他突然冲下台阶,一边还冲着我们晃拳头,像是认真了。待他冲出围墙便狂奔过来,这会儿某种保护自乙的本能提醒我快溜走。我拽住菲尔莫的袖子跑开了,他还像个傻瓜似的说,“别,别!我不跑!”“快跑!”我嚷道。“咱们还是快点儿离开这儿为妙,这家伙已经完全疯了。”于是我们逃了,拼命竭尽全力逃走了。

      去第戎的路上我们仍在为这件事情大笑,不过我的思绪又回到了另一件可笑的往事上。那件事同今天发生的事有点儿相似,是我在佛罗里达短暂停留时发生的。那是在出名的繁华时期,我同成千上万人一样冷不防遇到了麻烦,我试图解脱,结果却同一位朋友一道更深地陷入了困境。杰克逊维尔尤其处于被围困状态中,我们就在那儿被困了大约六个星期。天下所有的流浪汉和许多以前从未作过流浪汉的家伙似乎都游荡到杰克逊维尔来了,到处都住满了人——基督教青年会、救世军,消防队和警察局、旅馆和公寓。到处都挂着客满的牌子,绝对客满。杰克逊维尔的居民的心肠已经变得很硬,我觉得他们像是穿着甲胄在来回走。这一回又是食物这个老问题,食物和一个睡觉的地方。食物正从南方用火车运来。桔子、柚子以及各种水份很多的食品。我们常从货车棚旁走过,看看有没有烂水果,可甚至连这也很难得。

      在绝望中,有一天夜里我拉上我的朋友乔来到一家犹太教会堂里,当时里面正在做礼拜。这是一家新派会众聚会场所。那位拉比给我留下的印象相当不错。音乐也很打动人,是犹太人那种发自内心的悲哀曲调。礼拜刚一结束我便大摇大摆地走到拉比的书房里要求见他,他接待我时还算过得去,待我说明了来意他便吓坏了。我只是求他给我和我的朋友乔施舍几个钱,可是看着他瞧着我的那副样子你还以为我已开口要把会堂租下来当保龄球场呢。最后他突然直截了当地间我是不是犹太人,我说不是,他便发火了。那么,请问,你为什么要来向一个犹太教牧师求援呢?我天真地告诉他我一贯信任犹太人,我是很谦卑他说这话的,仿佛自己不是犹太人是一个古怪的缺陷似的。这也是实话,但他根本不为所动。不,先生。他简直吓坏了。为了赶我走,他给救世军的人写了一张便条,说,“这才是你该去的地方呢。”说完他便无礼地转身照看他的会众去了。

      救世军当然也拿不出什么给我们。假如我们每人有两毛五分也可以祖一个铺在地上的床垫,可是我们两人加起来连五分钱也没有。我们来到公园里,在一条长椅上躺下。天正在下雨,我们便用报纸遮盖在身上。估计过了还不到半小时,一个警察过来一句话不说就狠狠扇了我们一掌,我们马上爬起来站在地上,还跳了几下舞,尽管当时没有一点儿心思跳舞。屁股上挨了那白痴王八蛋掴了一掌后,我真是又气愤又可怜,又沮丧又下贱,简直恨不得把市政厅炸掉。

      第二天早上,为了报复这伙好客的王八蛋,我们一早便精神焕发地站在一个天主教教士的门口了。这一回我让乔说话,他是爱尔兰人,还带点儿爱尔兰土腔。他的眼睛也非常蓝,温情脉脉的,只要乐意他还能叫它们湿润起来。一个穿黑袍的修女打开门,可她并不请我们进去,却要我们在走廊里等她去禀报那位好心的长老。过了几分钟那位好心的长老来了,像一部火车头一样喘着粗气。我们这么早打搅他的嗜好是为了得到什么?

      一点儿吃的和一个睡觉的地方,我们天真地答道。好心的长老立即问,那你们是从哪儿来的?从纽约。从纽约吗?那么你们还是尽快回纽约去吧,我的孩子们。这个大块头、大胖萝卜脸的狗东西再也没有说什么便当着我们的面把门关上了。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我俩像两只歪歪倒倒的双桅帆船一样无助地四处乱逛,又碰巧从教士家路过。老天爷在上,这个大块头、**的萝卜脸正在从胡同里往外倒他的轿车呢!从我们身边疾驶而过时他朝我们眼睛里喷出一团烟,似乎是说,“这是赏给你们的!”那轿车很漂亮,后面装着好几只备用轮胎,好心的长老坐在方向盘后面,嘴里叼着一根粗雪茄。这根雪茄这么粗,味道这么足,准是一根克罗那·克罗那牌的。他坐姿很优雅,你很难模仿得来。我看不见他是否穿了长袍,只看到嘴边淌下的肉汤和那根散发出香味的五十美分大雪茄。

      去第戎的路上我不由得追忆起这段往事。我想到在那些痛苦、耻辱的时刻我本该说、本该做而又没有说、没有做的一切,那时为了向别人讨一口面包就要叫自己变得不如一条虫子。尽管我非常镇定自若,这些老一套的侮辱和伤害仍使我感到痛苦。

      我仍能感觉到那个警察在公园里朝我屁股上掴的那一巴掌,尽管那只是一桩小事,你或许会说那是一堂短短的舞蹈课。我走遍了整个美国,也曾进入加拿大和墨西哥。到处都一样,你若想要面包就得去干活,去受人摆布。整个地球是一片灰蒙蒙的沙漠,是钢和水泥铺成的地毯。生产吧!更多的傻瓜和螺钉、更多的带刺铁丝网、更多的狗食、更多的割草机、更多的滚珠轴承、更多的高效炸药,更多的坦克、更多的毒气、更多的肥皂、更多的牙膏、更多的报纸、更多的教育、更多的教堂、更多的图书馆、更多的博物馆。前进!时间不等人,胎儿正在穿过子宫颈,却连一点润滑通道的羊水也没有。这是干燥、快把胎儿勒死的出生,没有一声哭号、一声喊叫。向来到人世间的孩子致敬!从直肠里腾腾放出二十一响致敬的礼炮。瓦尔特·惠特曼说,“我戴帽子全看自己高兴不高兴,不论是在室内还是在室外。”以前有过你可以挑选一顶合适的帽子戴的时代,不过时代在变,现在为了挑选一顶合适的帽子你得一直走到电椅上去,他们会给你一顶瓜皮帽戴。有点紧,怎么啦?不过没关系!挺合适。

      你必须呆在法国这样一个陌生的国度里,在将生与死分为两部分的子午线上行走,这样才会明白前面等待你的将是何种难以预测的景观。带电的肉体!民主的灵魂!血的浪潮!上帝的神圣母亲啊,这一番蠢活是什么意思?地球烤焦了,破裂了,男男女女像一窝兀鹰围着一具发臭的尸体一样汇集在一起,交配,然后飞往各处。我门就是从云里像沉重的石头一样落下的兀鹰,就是它们的爪和嘴,它的巨大的消化器官有一个专嗅臭肉的鼻子。前进!不怜悯、不同情、不爱也不谅解地前进!别请求宽恕,也别宽恕别人!更多的战舰、毒气、高效炸药!更多的淋菌!更多的链球菌!更多的轰炸机!越来越多,直到所有见鬼的工厂被炸成碎片,地球也一起毁掉。

      一下火车我就马上明白自己犯了一个大错误。那所公主中学离车站不远,我在薄薄的暮色中走过大道朝目的地摸去。正下着小雪,树上结的霜晶莹闪亮,我经过看上去像阴沉的候诊室的几家空荡荡的大咖啡馆。寂静、空旷的幽暗,这就是它们给我留下的印象。这是一个毫无希望的小镇,那儿出产的芥未多得车载斗量,大桶,小桶,罐子和精致的大口瓶里都盛着芥末。

      一看到那所学校我心里就凉了半截,到了大门口我仍拿不定主意,便站下考虑是不是还进去。可是我没有买回程车票的钱,再多想这个也没有多大用处。有一阵子我想给菲尔莫打电报,可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一个借口,于是只得闭上眼睛走进去。

      正巧勒普罗维西厄先生不在,他们说这天他休息。一个小驼背过来主动提出带我去勒桑塞尔先生的办公室,那是第二号人物。我紧跟在他身后,他蹒跚走路的怪样子使我觉得很好笑。

      他是一个小怪物,在欧洲任何一座不那么像回事的教堂门口栖息的怪物。

      勒桑塞尔先生的办公室又大又空,我坐在一把椅子上等着,驼背又冲出去找他。我在这儿觉得相当自在,这个地方的气氛使我清晰地想起了美国的一些慈善机构,我从前常常在那些地方一坐就是几个钟头,等某个满口甜言蜜语的王八蛋来细细盘问我。

      门猛地打开了,勒桑塞尔先生踏着碎步趾高气扬地进来了。

      我勉强忍住才没有笑出声来。他穿着一件常礼服,跟鲍里斯从前穿的那件一样,他的前额上垂下一络头发,斯麦尔佳科夫也许留的就是这种卷发。他严肃、好发脾气、目光锐利。他不说一句鼓励的话,马上拿来写着学生姓名、课时和课程的单子一次给我交代清楚,他告诉我给我拨了多少煤和木柴,接着又马上告诉我没有课的时间由我自行支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好了。

      最后这一件是我听见他讲的头一桩好事,这话听了叫人那么舒服自在,我马上为法国祈祷了一次——为它的陆海军、它的教育制度、它的小酒馆及所有混账机构。

      这一套手续办完了,他拉拉一只小铃,听到铃声驼背便来引我去莱克诺姆先生的办公室。这里的气氛有些不同,更像一个货站,到处搁着提货单和橡皮图章,脸色灰白的办事员用断铅笔在大本的笨重帐本上飞快地书写,待他们把我这一份煤和木柴分出来后我便和驼背一起推着一辆手推车朝宿舍走去。我将在顶层分到一间房,同学监监们住在同一侧。这情景有几分好笑,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或许有一只痰盂,这儿有一种很强烈的作战前准备的气氛,只缺少一只背包和一杆枪——还有一只黄铜酒怀。

      分给我的房间相当大,屋里有一只小火炉,炉上装着弯曲的烟筒,恰好在铁床上方拐弯。还有一只装煤的大箱子。木柴就堆在门口。窗外是一排完全用石头砌起来的凄凉的小房子,里面住着杂货商、烤面包的、鞋匠、屠夫——全是一伙白痴似的粗人。我的视线又越过他们的房顶,光秃秃的山岭中有一列火车在卡嗒卡嗒响,车头发出的尖锐汽笛声既伤感又像是在发歇斯底里。

      待驼背替我生好了火,我便向他打听吃的。还不到吃饭时间,于是我穿着大衣倒在床上,把被子盖在身上。我身边便是那张用了不知多久,摇摇晃晃的床头柜,尿盆就藏在这里面。我把闹钟摆在床头柜上,望着时间一分钟一分钟嘀答嘀答过去。一道蓝光从外面街上透进屋里来,我倾听着卡车隆隆驶过,一边茫然地瞪着烟筒,瞪着用一截截铁丝捆住的烟筒拐弯处。我一辈子从未住过一间屋里摆着一个煤箱子的房子,也一辈子没有生过火、教过孩子,而且就此来说我还从未干过没有报酬的工作。我在感觉到自由自在的同时也觉得受到了束缚,很像一个人在选举前的心情,所有的骗子都得到了提名,这时却有人恳求你投那个合适人选的票。我觉得自己像一个受雇者、一个“万金油”、一个猎手、一个流浪汉,一个划船的囚犯、一个寒酸的小学教师、一条蛆和一只虱子。我是自由的,可我的四肢却带着镣铐。我是带着一张免费餐券的民主的灵魂,可是没有机车那么大的力量,没有声音。我又觉得自己像一只钉在木板上的海蜇,但我最明显的感觉是饿。钟上的指针走得很慢,还得消磨十分钟火警警报才会响。屋里的阴影更深了,静得吓人,这种紧张的寂静令我的神经难以忍受。窗子上积了小团小团的雪,远处有一台机车发出刺耳的响声,过后又是死一般的寂静,炉子燃旺了,可是并没有散发出多少热量。我有点儿担心自己会一觉睡过去,误了饭,那就意味着得空着肚子躺一夜,睡不着。于是,我惊慌了。

      离开饭锣敲响还有一会儿,我跳下床锁上门冲到楼下的院子里。在那儿我迷失了方向,一间又一间四边形的房间、一座又一座楼梯,我在这些建筑物里进进出出,疯了似的找寻餐厅。

      我走过一长队不知正往哪儿去的孩子身边,他们像一群用锁链锁住的囚徒缓缓向前移动,队列前面有一个监工。最后我瞧见一个戴礼帽、精力旺盛的人朝我走来,我拦住他打听去餐厅的路。正巧我拦住了该拦的人,此人正是勒普罗维西厄,他对于同我巧遇感到高兴,马上便问我是否已安置妥当了,还有没有他可以替我效劳的事情。我告诉他一切都妥了。后来又冒昧添了一句,说只是有点儿冷。他宽慰我说这种天气是很反常的,不时有雾,还有一点儿雪,那时天气就要坏一阵了,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话。说这些话时他始终挽着我的胳膊,领我朝餐厅走。

      看来他倒是一个满不错的人,一个正常的家伙,我自忖道。我甚至还幻想以后我也许F会同他关系密切起来,也许在某一个寒冷的夜晚他会请我去他的房间,替我弄一杯热酒。在走到餐厅门口的这几秒钟内我幻想到各种各样的友好场面,我的思想以每分钟一英里的速度飞驰。就在餐厅门口,他突然同我握握手,抬抬帽子同我道别。我茫然不知所措,便也碰了碰帽子。很快我就发现这是一件寻常的事,不定什么时候你碰到一位教员,甚至从莱克诺姆先生身边走过时也是一样,你都要碰碰帽子,也许你一天会与同一个人相遇十来次,那也一样,你一定得向他致意,哪怕你的帽子破了也罢,这才是礼貌的举止。

      我总算找到了餐厅。它很像纽约曼哈顿东区的一家平民诊所,砖墙,无罩的灯和大理石桌面的桌子,当然少不了一只带拐弯烟筒的大火炉。饭还没有端上来,一个跛子跑进跑出,拿盘子、刀叉和酒瓶。几个年轻人坐在一个角落里热烈地谈论着什么,我走过去作了自我介绍,他们极其友好地接待了我。老实说,几乎是友好得过分了,我弄不太懂这是怎么回事。一会儿屋里就挤满了人,于是他们很快把我介绍给每个人。接着他们在我身边围成一个圈子,斟满酒杯,唱起歌来……“一个晚上我起了一个念头:我呼唤着宙斯去鸡奸一个绞死的人。

      风在绞架上吹起,

      看,那个死人在晃动。

      我只得跳起来去好这个死尸,

      呼唤着宙斯的大名,人们从不满足。

      在过于狭小的肛门里亲吻,

      呼唤着宙斯的大名,看着它在那儿乱蹭。

      在过于宽大的肛门里亲吻,

      人们一无所知或是发泄怒气,

      那样的情景令人十分厌恶。

      呼唤着宙斯的大名,人们从不满足。”

      歌声刚落,卡西莫多②宣布开饭了。

      这些学监是一群快乐的人。那位克罗打起嗝来像头猪,一坐下来吃饭总要先放一个大屁。他们告诉我,他能一连放十三个屁,这个记录没有人能打破。还有勒普兰斯先生,他是一个运动员,喜欢在傍晚进城时穿一件无尾夜常礼服。他相貌英俊,真像个姑娘,而且从来不碰酒,也不读任何会伤脑筋的东西。他旁边坐着琅蒂·保罗,保罗来自米迪,他整天什么都不想,只想女人。他每天都要说,“从星期四起我就不再谈女人了。”他和勒普兰斯先生好得难舍难分。再下来是巴斯罗,一个十足的小无赖。他在学习医学,他到处借贷,没完没了地谈论龙沙、维荣和拉伯雷。坐在我对面的是莫莱斯,老夫子们的鼓动者、组织者,他执意要称一称肉,看看是否差几克分量。他在学校附设医院里占了一间小房子。他的死敌是莱克诺姆先生,这并不能给他带来很大声望,因为大家都恨那个人。莫莱斯有个伙伴,叫勒佩尼普,他是一个郁郁寡欢的家伙,容貌像一只鹰。他非常节俭,却当了一个放债人,他像阿尔布雷克特·杜瑞的一件雕刻作品,是所有阴郁、乖戾、难对付、爱抱怨、不幸、不走运和内省的魔鬼的混合,这些魔鬼组成了德国中世纪武士的神灵。他无疑是个犹太人。总之我到这儿不久他就死于一场汽车事故了,这个事件使我再也不用还借他的二十三法郎了。除了坐在我旁边的勒诺,其他人早已从我的记忆中消失。他们属于那些毫无个性的一群,他们构成了工程师、建筑师、牙医、药剂师、教师等人的世界。没有什么可以将他们同他们过一会儿就拿来取笑的人区分开,他们完全一钱不值,是构成名誉而又可悲的市民核心的毫无价值的人物。他们垂着头吃东西,而且总是第一批大叫大嚷要添饭的人。他们睡得很死,从不抱怨,既不快活也不沮丧,他们是被但丁发配到地狱门厅去的平庸的一群,是上流社会的人物。

      按照惯例,一吃完晚饭就马上到城里去,除了留在宿舍里执勤的人。城市中有几家咖啡馆,都是又大又凄凉的大厅,第戎昏昏欲睡的商人们聚集在这儿玩牌、听音乐。咖啡馆里挺暖和,这是我能替它们说的最好的好话,座位也过得去。总有几个妓女转来转去,为了一杯啤酒、一杯咖啡她们会坐下来同你聊天。可是音乐糟透了,竞是这种音乐。在一个冬天的夜里,呆在第戎这样一个肮脏的地方,再也没有比一支法国管弦乐队的演奏更叫人疲乏、头痛的了。尤其是,这是一支悲枪的女子管弦乐队,它奏出的一切都像在尖叫、在放屁,其节奏很枯燥,像代数一样,又具有牙膏那种合乎卫生的稠度。这种呜咽怪叫一小时竟要收那么多钱,而且迟到的人活该倒霉!它演奏的调子是那么悲哀,似乎老欧几里得用后腿站着吞下了氢氰酸。思想的王国已由理智完全开拓,没有给音乐创作留下一点点地盘,只除了手风琴的空板条,风呼啸着从中穿过,将太空撕成了碎片。不过在这个边远的城镇里谈论音乐就像在死牢里做梦喝香槟一样荒唐,音乐是我最不在意的东西。我甚至连女人也不想了,因为一切都是那么令人沮丧、寒冷、荒芜、阴暗。头一天晚上回家时我注意到一家咖啡馆的门上刻着高康大的话。咖啡馆内部却像一个停尸所。不管怎样,还是往前走吧!

      我有的是时间,却没有一文钱花。我一天只上两三个小时的会话课,以后就没有事了。教这些可怜虫英语又有什么用呢?

      我真替他们难过,整个上午苦苦地念《约翰·吉尔平的旅行》,到了下午又上我这儿来练习一种死去的语言。我想起自己浪费了多少时间读维吉尔的作品或是吃力地念《赫尔曼和多罗特哑》这类谁也看不懂的废话。真是疯了!学问是只空面包篮!

      我又想起卡尔,他能把《浮士德》倒背如流,他每写一本书都要在里面拼命恭维不朽的、千古流芳的歌德。尽管如此,卡尔却缺乏常识,找不到一个阔女人,无法弄一身换洗内衣。这种以排队领救济食品和住防空洞告终的、对过去的眷恋中有一种讨人厌的感伤,这种精神上的喧哗是令人讨厌的,它竟许可一个白痴往德国大炮、无畏战舰和高效炸药上洒圣水。每一个满腹经纶的人都是人类的敌人。

      我来到了这儿,本是来传播法美友好福音的。我是一具僵尸的使者,他四处掠夺,酿成难以描述的痛苦和不幸,现在却梦想要建立世界和平了。呸!我真不明白,他们指望我讲什么?

      讲《草叶集》、讲关税壁垒、讲美国的《独立宣言》、讲最近一次流氓团伙之间的火并?讲什么?我想知道要我讲什么。唉,告诉你们,我从未提起这些。我开门见山,讲了一堂爱情生理学。

      我讲的是:大象怎样做爱。这一招灵极了,第一天过后便再也没有空板凳了,头一堂英语课后他们都站在门口等我到来。我们相处得很好,他们提各种问题,像是屁也没学会一样。我让他们不停地问,我教他们提出更难以启齿的问题。“什么都尽可以问。”——这就是我的座右铭。在这儿我像一个来自无拘无束的精灵的国度里的全权大使,来这儿旨在创造狂热和激动的气氛。一位著名天文学家说,“在某些方面,物质世界像一个讲过的故事一样悄然逝去,像幻觉一样化为乌有。”看来这话表达了在学问的空面包篮后面大家的普遍看法,我自己却不信这话,我不信这伙王八蛋企图硬往我们肚子里塞的一切鬼话。

      如果没有书可看,不上课时我就上楼到学监的宿舍里找他们闲聊。他们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无知得可笑,尤其对于艺术界的事情,他们差不多同学生一样无知。我好像闯进了一所没有标明出口的、私人开办的小疯人院一样,有时我在拱廊下窥探,看着孩子们大步走过去,脏兮兮的缸子里插着大块大块的面包。

      我自己总是觉得饥饿难忍,因为我根本不可能赶上早饭。早饭总在早晨一个荒唐的时辰开,而那会儿睡在床上真是舒服极了。

      早餐是大碗大碗的发蓝的咖啡和一块块白面包,没有奶油可抹。

      午饭是菜豆或扁豆,撒进去一点点肉屑使它看起来开胃些。这种食物只适合给做苦工的囚犯吃、给砸石头的囚犯吃。酒也很糟糕,不是搀了水就是变了味。这些食物有热量,不过烹调不得法。据众人说,莱克诺姆先生应对此负责。这话我也不信,人家花钱雇他,目的是要他不叫我们饿死就行。他并不问我们是否有痔疮或疗疮,并不关心我们是嘴细还是嘴粗。为什么要关心?他只是受雇去用这么多克的菜肴生产这么多千瓦的能量,一切都是以马力来计算的。这全在脸色青白的办事员早晨、中午和晚上抄抄写写的厚帐本上仔细计算过,借、贷这两部分用一道红线从中间隔开。

      空着肚子在四合院里徘徊时我常常不由自主地觉得自己有一点儿痴狂,我有一点儿像“愚蠢的查理”那个可怜虫,只是没有奥代特·德·尚帕狄丰来跟我玩牌。有一半的日子里我得向学生讨烟抽,有时正上着课我就跟他们一起啃开了一点干儿面包。炉子总灭,所以我很快便用完了配给的木柴。要哄得管宿舍的办事员拿出一点儿木柴来是很不容易的事情,最后我对此恼火极了,便上街去捡柴,像一个阿拉伯人似的。我很惊奇,在第戎的街道上几乎捡不到能生火的柴。不过这些小小的征集木柴的远证将我带到了陌生的地域,我渐渐熟悉了据信是以一位名叫菲利贝尔·帕尔隆的已故音乐家命名的一条小街,那儿有好几家妓院。这块地方总是会叫人更快活一些,有做饭的味道、有晾出来的衣物。我偶尔也看到在妓院里闲荡的可怜的傻瓜,他们比在城镇中心见到的穷鬼还好一些,每次穿过一家百货店时我都会碰到这些穷鬼。为了取暖我常常这样穿来穿去,我估计他们也是为了达到同一目的这样做的。他们在寻找一个愿为他们买一杯咖啡的人,由于寒冷和孤独他们显得有一点儿痴呆,而当蓝色的夜幕降临时整个城市都显得有几分痴呆。你可以任选一个星期四在主要马路上散步,一直走下去也永远不会碰到一个胸襟宽大的人。六七万人——也许更多——穿着羊毛内衣,无处可去,无事可做。他们生产出一车车芥末。女子管弦乐队笨拙地奏出《快乐的寡妇》。大旅馆里提供银质服务。一座公爵的宫殿正在一块块、一点点地朽掉。树木在霜冻下发出尖厉的响声。木头鞋子不停地格登格登响。那所大学在纪念歌德的忌日,或者是诞辰日,我记不清到底是哪一个了(通常人们是纪念忌日的),总之这是一件蠢事,人人都在打哈欠、伸胳膊。

      从马路上一路走进四合院,我总会产生一种深切的徒劳无功的感觉。院外是一片凄凉和空虚,院里也是一片凄凉和空虚。

      这座城镇笼罩在一种卑下的贫乏和啃书本的浓雾中,学的全是以往的渣滓。教室分布在里院四周,很像在北方森林中见到的小屋,学究们就在这儿尽情大发宏论。黑板上写着毫无用处的胡言乱语,法兰西共和国的未来公民得花毕生时间才能忘掉这些胡话。有时在马路边的大接待室里接待家长们,那儿摆着古代英雄的半身塑像,诸如莫里哀、拉辛、柯奈、伏尔泰之流。无论何时又一个不朽的人被摆进蜡像馆后,内阁部长们总要用湿润的嘴唇提到所有这些稻草人(没有维荣的,拉伯雷的和兰波的胸像)。总之,家长们和这些衬衣里塞了东西的蜡像在这庄严肃穆的会议上碰到一起了。国家雇了这些蜡像来矫正年轻人的思想,总是这样矫正,总是用这种美化庭院的方法使思想变得更有吸引力。小孩子们偶尔也上这儿来,人们很快便会把这些小向日葵从托儿所里移植出去装饰城市的草坪。有些只是橡皮植物,只消用一件破衬衣就可以很便当地掸去上面的尘土,一到晚上他们便急急忙忙没命地逃进宿舍里去了。宿舍!

      这儿亮着红灯,铃像消防队的警报一样呼啸,这儿的楼梯踏板由于人们常一窝蜂涌向教室被踩出了空洞。

      还有那些教师,起初几天我甚至同他们中的几个人握了手,当然在拱廊下擦身而过时也总少不了碰碰帽子相互致意。可是根本谈不到倾心交谈,也谈不到走到街角那儿一起喝上一杯。那简直是不可想象的,他们有许多人显得像是吓破了胆。总之我是属于另一阶层的,他们甚至不愿同我这种人分享一只虱子。只要一看到他们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所以一看到他们过来我就暗暗诅咒。我常常靠着一恨柱子站在那儿,嘴角上叼着一根烟,帽子扣在眼睛上,待他们走到听得见的地方我便狠狠啐一口唾沫,再抬起帽子来。我甚至懒得张口同他们打招呼,我只是从牙缝里迸出一句,“去你妈的,杰克!”说完就拉倒。

      在这儿呆了一星期后我就觉得已在这儿呆了一辈子,这就像一场可怕的恶梦,简直摆脱不了它。想着它我常常会昏睡过去。几天前我才到了这儿,当时夜幕刚降下,人们在朦胧的灯光下像老鼠一样匆匆赶回家去,树木带着宝石尖般的恶意闪闪发光,我不止一千次地想起了这一切。从火车站到这所学校一路上犹如穿越但泽走廊的一次散步,到处毛茸茸的、有裂缝,令人神经紧张。这是死人尸骨铺砌的胡同,下面埋着衣衫褴楼、歪七扭八、互相搂抱在一起的死人,还有沙丁鱼骨制成的脊骨。

      学校本身像是矗立在一层薄雪之上,它像一座倒置的山,其山顶直插地球中心,上帝或魔鬼在那儿总穿着一件紧身衣干活,为那个始终不过是梦中遗精的天堂磨面粉。如果太阳出来过我也不记得了,我什么也不记得了,只记得从那边结了冰的沼泽上吹过来寒冷、油腻的雾,铁道就是在那儿消失在阴郁的群山中去。距火车站不远有一条人工运河,也许它是一条天然河也不得而知,它躲在黄色的天幕下,突起的两岸边斜搭着一些小棚屋。我突然悟到周围还有一座兵营,因为我不时遇到一些来自交趾支那的黄皮肤小个子,这伙扭来扭去、脸色焦黄的小矮个儿身着袋子似的肥大军衣四处乱瞅,活像放在刨花中的干骨架。

      这地方见鬼的中世纪遗风极难对付、极顽强,它低声呻吟着来回摇晃,从屋檐下跳出来向你扑来,像被割断脖子的罪犯那样从滴水嘴上垂下来。我不断扭过头去看身后,一直像一只挨脏叉子扎的螃蟹那样走路。所有这些肥胖的小怪物,所有粘在圣米歇尔教堂正面墙上石板状的雕像都跟在我身后走过弯弯曲曲的小胡同、拐过街角。圣米歇尔教堂的正面到了夜间便像一本集邮簿一样打开了,使你面对着印好的纸张上的吓人景物。灯熄了,这些景物也从眼前消失,像文字一样静寂无声,这时教堂正面的墙显得非常庄严雄伟。古老、粗糙的正面墙上的每一道缝里都回荡着夜风的沉重呼啸声,冰冷、僵硬、呈花边状的碎石上洒了一层朦朦胧胧的、苦艾酒般的雾和霜的涎水。

      教堂耸立的这个地方的一切似乎都前后倒了个儿,教堂本身在几世纪以来雪的侵蚀下也一定偏离了它的地基。它坐落在埃德加——基内广场,像一头死去的骡子那样迎着风蹲着。风穿过莫奈街呼啸而来,像胡乱飘扬的白发。它绕着白色拴马桩回旋,这些桩子挡住了公共汽车和二十匹骡子拉的马车的通道。有时清晨从这个出口摇摇摆摆出来后我会同勒诺先生不期而遇,他像一个贪吃的修道士一样把自己裹在修道士的长袍里,用十六世纪的语言同我攀谈。于是我同勒诺先生并排走,这时月亮像被刺破的气球从油腻腻的天空中跃出,我亦立刻堕入了超然的王国中。勒诺先生讲话干脆利落,像杏子一样淡而无味,带着很重的勃兰登保人的口音。他常常一见到我就滔滔不绝地谈起歌德或费希特,深沉、凝重的声音在广场上顶风的角落里发出隆隆的回声,像去年的雷鸣。尤卡坦人、桑给巴尔人、火地岛人,把我从这张海绿色的猪皮下救出来吧!美国北部堆积在我周围,冰河时代的狭湾、顶端呈蓝色的脊骨、疯狂的灯光,还有**的基督教圣歌像雪崩一样从意大利的埃特纳火山延伸到爱琴海。一切都像泡沫一样冻得硬硬的。思想被禁锢,四周结上了霜。从卖弄小聪明的凄凉的包裹里传出被虱子吞食的圣人发出的快窒息的嗓音。这时我在场,裹在羊毛里,包在襁褓里,带着镣铐,被人割断了脚筋,不过我没有参与此事,我一直白到骨头里,不过有一种冷的碱性成分,有桔黄色指尖的手指。无恶意,对了,不过不爱做学问,没有天主教徒的柔肠。无恶意而又无情,像在我之前驶出易北河的人一样。我眺望大海、天空,眺望不可理喻而又相距不远不近的一切。

      风吹动脚下的积雪,雪花随风飘动,使人发痒、刺痛,它们发出含混的啸声,被风卷到空中又纷纷扬扬地落下,裂成碎屑洒下来。没有太阳,没有咆哮的海浪,没有拍打堤岸的滔天巨浪。寒冷的北风带着有刺的矛尖吹来,冷冰冰地、刻毒地、贪婪地,具有破坏性,使人疲软无力。街道用弯曲的肘部支撑着身子走远了,它们逃离纷乱的景物,躲开严厉的注视。它们沿着不断变幻的格子瞒珊而去,从前面绕到教堂后面,砍倒塑像,推平纪念碑,拔出树木,封住小草,从土地中吸去其芳香气味。

      树叶变得同水泥一样干枯,露水也无法再使它们滋润起来,月亮再也不会把它的银光洒上无精打彩的叶片。四季循环即将陷于停顿。树枯萎了。马车发出明晰的竖琴似的砰砰响声在云母般的车辙中滚动。阴惨惨的、没有骨头的第戎在顶上有积雪的山峦间的空地上沉睡。夜里没有人活着或走动,只除了朝南去、朝青玉色的地域移去的不安分的精灵,然而我没有睡,仍在游荡。我是一个游荡的鬼魂,一个被这个冷冷的屠宰场吓坏了的白人。我是谁?我在这儿做什么?我堕入了刻毒的人性的冷墙中,我是一个白色的人影,在挣扎、在沉入冰凉的湖水中去,上面压着一大堆脑壳。于是我在高纬度的冷地方住下来,白垩的阶梯染成了深蓝色。黑暗走道里的土地熟悉我的脚步,感觉到上面踩着一只脚,一只翅膀在扑动,一阵喘息,一阵颤抖。我听见学识受到嘲弄,人影在向上攀,编幅口中流出的涎水从空中滴下,落在纸板糊的翅膀上发出叮当声。我听到火车相撞、链子哗啦乱响、车头轧轧响着喷气、吸气,流水。一切都带着陈旧的气味透过清雾向我袭来,还带着黄色的宿醉、诅咒和磨难。

      在第戎下面,在极北地域下很深的冥冥核心中站着埃阿斯,他的双肩被缚在磨盘上,橄榄叶吱吱作响,沼泽地里的绿水因为有了哇哇叫的青蛙而充满生机。

      雾和雪、高纬度地区、渊博学识、发蓝的咖啡、没有抹奶油的面包、扁豆汤、罐头猪肉煮豆子、放了很久的奶酪、没有烹熟的食物和糟糕的酒已使这整座感化院里的人陷入便秘的窘境中。正当每个人都憋了一肚子屎时厕所的下水管道又冻住了,大便像蚂蚁丘一样堆积起来,人们只得从那个小台子上下来,把屎拉在地板上。于是它在地上冻住了,等待融化。到了星期四驼背推着他的小推车来了,用扫帚和一只盘子样的东西掀起这一摊摊又冷又硬的大便,然后拖着一条枯萎的腿用车子推走。走廊里扔满了手纸,像捕蝇纸一样粘在脚下。一俟天气转暖这气味便更浓,在四十英里外的温彻斯特都闻得到。早上拿着牙刷站在这一堆发酵成熟的大粪前,这股冲天臭气会使你的脑袋发晕。我们都穿着红色法兰绒衬衣站在旁边,等着轮到自己对着下水孔漱口。这很像威尔弟一出伟大歌剧中的一段抒情调——有滑车和罗网的砧琴合奏。夜里迫不急待要上厕所时,我便冲进勒桑塞尔先生的专用卫生间,它就在汽车道边上。我们的马桶上常常沾满了血,他的马桶也没有冲洗,不过至少可以坐下来出恭。我把自己的一摊大便留给他,作为一种尊敬的表示。每天晚上饭快吃完时守夜人便进来同大家一起干杯,他是整个学校唯一一个我能引为同类的人。他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提着一盏灯和一串钥匙。他整夜巡逻,像一部机器那样机械。大约到了把很陈的奶酪传递给大家的时候,他就会闯进来讨一杯酒喝。他站着伸出手来,头发很坚硬,像一头大猎犬,面颊红润,胡须上沾着晶莹的雪。他咕哝了一句什么,那位卡西莫多便递给他酒瓶。他双脚牢牢地戳在地上,一扬脖子酒便下去了,只是缓缓地一大口便喝完了。我觉得他像是在把红酒灌下肚去,他的这个动作使我感动得不得了,他几乎是在喝下人类同情心的渣滓,仿佛世界上的爱与怜悯能这样一口喝干了事,仿佛日复一日这是唯一能挤压在一起的东西。他们已把他弄得连只兔子都不如了,在他们的筹划中他还抵不上胯青鱼用的盐水呢。他不过只是一堆行尸走肉,他自己也明白这一点。喝完酒后他环顾四周、朝我们微笑时这个世界好像四分五裂了,这是甩过一道深渊的微笑。整个发臭的文明世界像一块沼泽地一样处于这个深渊底部,这种犹犹豫豫的微笑像一座海市蜃楼一样在上面飘忽不定地摇曳。

      晚上散步回来时迎接我的仍是这种微笑。记得有一天晚上我站在门口等老头儿巡逻回来,当时我有一种健康愉快的感觉,我愿意一直等下去。我等了大概半个小时他才打开门,在此期间我安详、从容地观察四周,仔细看每一件景物。我看到学校前那棵树枝像绳子一样拧在一起的死树和街对面的房屋,这些房屋在夜晚改变了颜色,现在轮廓更清楚了。我听到一列火车隆隆驶过西伯利亚荒原,看到于特里约画的围栏、天空、深深的车辙,突然不知从哪儿冒出两个情人来,他们走几码就要站下拥抱一番。待我的眼睛再也看不到他们了,我便倾听他们的脚步声,我听到他们突兀地站下,接着便是缓慢、曲折的漫步。

      我能感觉到他们靠在一根围栏上时两人身体在下堕,能听到他们拥抱前肌肉绷紧时鞋子发出的吱吱响声。他们在镇上漫游,穿过弯弯曲曲的街道朝水平如镜的运河走去,那儿的水黑得像煤块一样。这事有点儿蹊跷,在整个第戎找不出另外两个像他们这样的人。

      与此同时老头儿仍在巡逻,我听得到他的钥匙叮当乱响、他的靴子发出的咯吱声和执著机械的走路声。最后我听见他沿着车道走过来开大门,这座有顶的大门很古怪,门前没有壕沟。我听见他在锁上摸索,他的手僵硬了,他的脑袋发木了。门推开时,我看到他头顶上罩着小教堂上方的一个辉煌的星座。每一扇门都已锁上,每一个房间都已闩上,书本都合上了。夜幕低垂,像匕首尖一样锐利,像疯子一样烂醉如泥。这就是虚无的无限了。在小教堂上空悬着的这个星座,像一位主教的法冠。在冬天的几个月里它每月都低垂在小教堂上空,又低又明亮,犹如几把匕首尖,这是彻底的虚无发出的强光。老头跟我来到车道拐弯处,门无声地关上了,同他道晚安时我又看到了那种绝望、无助的笑容,像从一个失去了的世界边缘上掠过的一颗闪光的流星。我仿佛又看到他站在饭厅里,一扬脖子红酒便灌进了肚子。整个地中海似乎都装进他肚于里了,桔子树林、柏树、有翼的雕像、木结构的庙宇、湛蓝的大海、僵直的面具、神秘莫测的数字、神话中的鸟、蔚蓝的天空、小鹰、阳光明媚的小海湾、盲诗人及留胡子的英雄。这一切业已逝去,沉入北方涌来的雪崩之下。它们已被掩埋,永远死去,只遗下一个记忆、一个无羁的希望。

      我在车道上徘徊了一会儿,体验这夜幕、这阴暗的屏障和难以名状的、紧紧攫任人的空幻感,然后我沿着围墙边的碎石路快步走开,穿过拱门和柱子、铁楼梯,走过一个又一个四合院。一切都锁得严严实实的,锁起来好过冬。我找到了通向宿舍去的拱廊。从肮脏不堪、结了霜的窗子里透出的惨淡光线倾泻在楼梯上,各处的油漆都已脱落,石头被掏空,楼梯扶手嘎嘎直响。楼梯顶上那盏微弱的红灯发出的光穿透了铺路石上散出的潮气形成的苍白、模糊的蒸汽团。我大汗淋漓、惊慌失措地爬上最后一段楼梯,即塔楼。我在一片漆黑中摸索着走过空寂无人的走廊,每个房间都是空的、锁上的,都正在朽掉。我伸手在墙上摸匙孔,握住门把手时总会慌乱一阵。总有一只手抓着我的衣领,预备把我猛拽回去。一进屋我就锁上门,我每天晚上都在创造奇迹,这个奇迹便是不等被人扼死、不等被人用斧头砍倒就进屋。我听见老鼠在走廊里跑过,在我头顶上的粗椽子之间大咬大嚼。灯光像正在燃烧的硫磺一样耀眼,屋里充满从未通过风的房子里的那种又亲切又难闻的恶臭味。装煤的箱子像我离开时一样仍摆在角落里,炉火熄了,这极度的寂静倒叫我觉得像是听到了尼亚加拉大瀑布的水声似的。

      于是我独自呆着,带着极度空虚的渴求和恐惧,整间房子都听凭我的思绪驰骋。除了我和我所想的、所畏惧的一无所有。

      我尽可以去想最最异想天开的事情,尽可以跳舞、啐唾沫、做怪相、诅咒谩骂、掩面大哭——谁也不会知道,谁也听不见。一想到这种彻底的独处生活就足以使我发疯,就好像一个人利落地生下来,一切牵挂都割断了,分割开,赤裸裸的、独自一人呆着,同时也尝到了幸福和痛苦。你有的是时间,每一秒钟都像一座大山一样压在你身上,你在时间中被溺死。沙漠、大海、湖泊、大洋。时间像一把砍肉斧头在一下下砍击中逝去。虚无、大千世界、我和非我。Oomaharumooma。每一件事物都得有一个名称,每一件事情都得通过学习、考验和体验才能掌握。亲爱的,别客气。

      寂静是乘着火山状的降落伞降临的。在那边贫脊的群山中,机车正拖着商品朝广阔的冶金地区隆隆驶去。它们在钢铁路基上滚动,地上洒着矿渣、炉渣和紫色矿石。车里装着海带、鱼尾板、钢材、枕木、盘钢、厚金属板、叠合材料、热轧钢箍、软木条和迫击炮车,以及佐泽斯矿石。轮子是U-80毫米的,或者更大。机车经过盎格鲁—诺曼式建筑的堂皇标本,经过了步行者和男同性恋者、露天冶炼炉、使用贝塞麦法的磨坊、发电机和变压器、生铁块和钢锭。众人都自由自在地在五星状的胡同里过来过去,行人和男同性恋者、金鱼和玻璃丝样的棕桐树,驴子在抽泣。在巴西广场有一只淡紫色的眼睛。

      我很快回想了一遍我所认识的女人,这就像一条我用自己的痛苦锻造的铁链,一个套着另一个。这是畏惧分居、畏惧总也长不大。子宫之门总是拴着的。恐惧和希望。血液里蕴藏着天堂的吸引力。来世,总是来世。这完全起源于肚脐,他们在这儿割断了脐带,在你屁股上掴一掌,然后全妥了!你来到这个世界上,随波逐流,是一只没有舵的船。你先看看群星,再瞧瞧自个儿的肚脐。你身上到处长出眼睛来,腋下、两嘴唇间、头发根上、脚心。远的变近,近的变远。里外处于永恒的变化之中,成为蜕下的皮。你就这样一年年四处漂泊下去,直到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死滞的中心,你将在这儿慢慢腐烂,慢慢变成粉末后又重新散落到各处,只有你的名字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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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4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1章

    现在我住在波勒兹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昨晚鲍里斯发现他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

      鲍里斯刚刚总结了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着死亡的监牢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

      这是我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我是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搞清的原因被人送到这儿来的。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个艺术家。现在我可再不这么想了。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了。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喘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均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听我唱了。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引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饨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饨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有六英尺长。编幅——有一根无拘无束的****,有些动物的****里还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孟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没有了。”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带者一根有骨头的****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条****,一根平时用,另一根只在节假日里用。继续打着瞌睡,一个女人写封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了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主人。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她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

      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芯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了,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他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个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准犹太人,准犹太人则更糟糕了。其中包括卡尔和葆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路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克莱克是个犹太人,或是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这样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一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像犹太人一样丑。再说,还有谁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昏昏暗暗的时辰。靛青色,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若雷色落进运河里了,两侧涂了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公园里的滑行铁道一样卧着。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游乐场,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中尚未开化的大杂烩。楼下面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波勒兹别墅里几乎根本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

      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为了体谅我,他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自以为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百支红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

      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了,他们是受难者。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和肾。他是一个便于携带的箱子,里面有无数个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储、杏黄、大蓝、乌黑、安如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塔尼亚同艾琳一样,盼望收到厚厚的信。还有一位塔尼亚,这位塔尼亚像一颗饱满的种子,把花粉传播到各处,抑或我们也可以说,这有点儿像托尔斯泰和掘出胎儿的马棚一幕。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小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尝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买来的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聚集在一起谈论的一些趣闻轶事,她的乳房是焦黄色的,系着沉重的吊袜带,她总问别人“几点了”,喜欢吃肚里填了栗子的金黄色的松鸡,她的手指像塔夫绸般光滑,蒸汽似的昏暗光线变成了冬青,她患有脚端肥大症、癌症和檐妄症,她的面纱热呼呼的,打赌用的筹码,铺着血红色的地毯,两条大腿软绵绵的。塔尼亚这样说以便叫人人都听见,“我爱他!”

      鲍里斯喝威士忌喝得浑身发烧时塔尼亚便会说,“坐在这儿!啊,鲍里斯……俄国……我该怎么办,我都快叫它撑破了。”

      到了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发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呼呼的阴部如今在哪儿?那副又肥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粗壮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弄平你那充满精液的阴部上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喂,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的精液射进你的身体,我叫你的卵巢发热。你的西尔维斯特这会儿有点吃醋了吧,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吗?他感觉到我的硕大的****留下的东西了。我把你那玩艺儿撑大了,我把皱纹都熨平了,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和一只瑞士圣伯尔拿僧院驯养的雪山救人犬干。你可以把癫蛤膜、编幅和蝴蝎塞进你的肛门。只要愿意,你可以奏出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在肚脐那儿拴上一只齐特拉琴。塔尼亚,我在操你,你就得这样叫我操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于,我就在暗中干。

      蔚蓝色的天空上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了,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呼呼的树枝像一个有梦游症的人那样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的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了,店铺闩上了,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其正面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一片洁净。从奥坦格利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施本格勒同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惊异——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了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感觉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搞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了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情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条河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个手提包,却没有****。她总想把厚厚的信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叫劳娜,因而也有****了,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了一些下面的毛。劳娜——一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了一张床和一只铭刻上他的姓名首字母的刮胡子时用的杯子。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弄自己那个地方,还有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弄。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艺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玩艺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你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劳娜这样的****在一百万女人中才有一个!这是试验室里的****,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用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只能在她体内蜷起来然后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艺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一样。

      大量的、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插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入的屁股,而****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处。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姣姣者。全是****和一截直肠,你可以坐在里面看中世纪史。

      莫尔多夫首先显得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什林式的嘴唇,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随身带着有个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了,成了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九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到了文艺复兴期间又换了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哗过唾沫。

      他的为难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面轮廓投影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他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间一个针头一般。他听到的一声大吼对于别人只是尖细的叫唤。

      他的头脑,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了,于是他在剧场里安放了炸药。观众都吃了迷幻药,于是他便把它炸毁了。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我只是记载下……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抓住了,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又宁静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着一把散了架的雨散戴着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本人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要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以及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在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而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了单调的隆隆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着杰曼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而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对我和杰曼产生了影响,对柏油本身和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也产生了效力。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味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整天坐着坐腻了,红色的壁纸叫人厌倦,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更叫人心烦。这问卧室和箱子总是打开的,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着。我的套鞋和手杖都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尝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启程乘船去美国前的那一夜。

      那是一个难得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女人说的——早晨就走!我就是这样对那个有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的。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只插上翅膀的枪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时,两个女人溜进来了——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了。我正在走廊里系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女人在等她朋友从厕所里出来。还在奏乐,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他的金柄手杖来,可我现在在这女人的怀抱中,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我让她手扶着墙弯腰俯在那儿。我试着把那东西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行。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一样。可是没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里。在厕所里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衣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

      大家都同意了,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吐上了。

      几个月后,还是在同一座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某位叫亚历克的活泼小伙子整天在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把事情提前叙述了。莫娜一直不在,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挤进两条栅栏之间站着等,可是没见莫娜,我又看了一遍电报也没能看出什么溪跷。于是我又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了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夭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在瞪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他说开了,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找寻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我常常在这儿看着火车驶出去,这时我在想她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了。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迷人的,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机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觉察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了,于是我停下用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渴望着我……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了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停了,箱子打开着,奠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了一地,她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我催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了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的。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别说了,莫娜!看着我……别说了!”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

      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二月里从码头启程的,那天下着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人是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向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臃肿,披头散发,忽而又到了一个阴沉沉的卧室中,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叼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对着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想它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呼吸、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又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的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起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搔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了一片奶白色的晨喷,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空,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一切都发生在这儿。断垣残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间里舔小胡子。窗板往上推时铿锵作响,街沟里水流潺潺有声。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成AmerPicon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往哪儿走,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保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也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了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了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拣去了对方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所以发起脾气来。非得洗个澡,非得干这,非得干那。非得、非得……“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

      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了。待我们起来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打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有味道的雪茄的胎儿。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的。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了。再也没有臭虫了。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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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4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13章

    冷天来临时公主不见了,工作室里只有一个小火炉,使人越来越不舒服。卧室冷得像个冰窖,厨房也好不了多少,只有火炉周围的一刊、块地方是真正暖和的。于是玛莎又找了一个被阉割过的雕刻家,她离开前还对我们讲了这个人的情况。几天后她又想回到我们这儿来,可是菲尔莫坚决不同意。她抱怨说雕刻家不停地吻她,弄得她一夜睡不成觉,而且没有热水,无法使用灌洗器。最后她还是认为不回来也一样,她说,“这样我身边再也没烛台了。总有那个烛台……叫我受不了。你们要是老老实实地不招惹我,我当时是不会离开的……”玛莎走后,我们晚上的消遣方式变得全然不同了。我们经常坐在火炉旁,喝着加了热水的烈酒谈论在美国时的生活。我们谈论它的口吻就好像永远不再指望回到那儿去了。菲尔莫有一张纽约市地图,他把它钉在墙上,于是我们常常花去整个晚上探讨巴黎和纽约这两个城市共有的优点。我们在讨论中是不可避免地要谈到惠特曼这个人,这个美国在其短促的历史上造就的一个孤零零的人物。在惠特曼的诗中,整幅美国景象有了生命力——她的过去和未来、她的诞生和死亡,美国有价值的一切惠特曼都已说到,没有更多的话可说了。未来是属于机器、 属于机器人的。惠特曼,他是灵与肉的诗人,是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诗人。今天他的诗几乎已无法解读了,这是一座刻满粗糙的神秘符号的纪念碑,我们没有解读它的钥匙。欧洲语言没有一种可与他创造的不朽精神相提并论,欧洲已到处皆是艺术品,她的土地中尽是死人骨头,她的博物馆被掠来的珍宝塞得满满当当,不过欧洲从未得到的是一种自由、健康的精神,也就是你可以称其为“人”的精神。歌德离这方面最近,但是相比之下歌德不过是一件填进东西的衬衣。歌德是一位有名望的公民,一个学究、一个令人生厌的家伙、一个多才多艺的人物,只是他身上打着德国的双鹰商标。歌德的安详,那种宁静、气派十足的态度不过是一个德国资产阶级神灵在昏昏迷迷地沉睡。歌德是事情的结尾,惠特曼却是开端。

      讨论过一阵这类事情后我有时便起身穿好衣服出去散步,我穿起毛衣和菲尔莫的风衣,又在上面套上一件披肩。这种阴湿寒冷的气候很难抵挡,只有精神坚强才行。人们都说美国是一个极冷和极热气候并存的国家,而且温度计上显示出的严寒温度在这儿是闻所未闻的,不过巴黎的寒冬也是美国所没有的,这是心理上体验到的寒冷,心里冷,身上也冷。这儿从不结冰,也就无所谓解冻了。人们学会了如何抵御遒劲、清新的寒冷气候,正如他们用高墙、门闩和百叶窗,用不断咆哮、说话刻雹蓬头垢面的看门人来防止别人侵入他们的隐私一样。他们加强自己抵抗寒冷的能力,保暖是关键。保暖和安全,这样他们便可以在安逸中烂掉。在一个阴湿的冬夜里根本毋须查阅地图以确定巴黎的纬度,它是一个北方城市,是建在填满人脑壳和人骨的沼泽地上的前哨。沿着林荫道有冰凉的人造电气热源,这就是用紫外线打出的“皆大欢喜”,在它的照射下光顾一连串杜邦咖啡店的顾客显得像生了坏疽的尸首。“皆大欢喜!”这是滋养孤苦伶仃的乞丐的金玉良言,他们在蒙蒙细雨般的紫色光线照射下整夜在街上走来走去。凡有光线的地方总有一点点热气,看着大腹便便、无衣食之忧的王八蛋们喝下一杯杯烈酒和热气腾腾的黑咖啡,一个叫花子也会暖和起来,凡是有光线的地方人行道上总会有人,他们互相推挤,透过脏内衣,通过恶臭的、诅咒谩骂时哈出的气释放出一点儿热量,像牲口一样。或许熙熙攘攘的景观会延续八到十个街区,过后街道又沉入黑夜之中,阴沉、污秽、黑暗的夜,像汤碗里凝结的动物油。参差不齐的住宅延伸了好多个街区,每扇窗都紧闭着,铺面都闩着、锁着。这是连绵多少英里的石筑监牢,里面没有一丝热气,狗和猫全同金丝雀一道呆在屋里,蟑螂和臭虫都被妥当地监禁起来了。“皆大欢喜”。如果你一文不名,为什么不拿几份旧报纸在大教堂的台阶上给自己铺一张床?那儿的门都闩好了,而且不会有管理人员来打搅你。睡在地铁门外更好,那儿有人给你做伴。在一个下雨的夜里看看他们吧,他们全像床垫一样僵硬地躺着——男人、女人、虱子,全抱成一团,用报纸遮挡别人吐唾沫和没有腿的害虫。到桥下或市场上的棚子底下看看他们吧,同像珠宝一样装在袋子里的干净新鲜蔬菜相比,他们是多么卑贱呀!就连油腻腻的钩子上挂着的死马、死牛和死羊看起来也更诱人些,至少明天我们还要吃这些东西,甚至它们的肠肚也有用途。可那些睡在雨里、浑身发臭的叫花子又有什么用呢?他们能替我们做什么?他们叫我们流五分钟血,如此而已。

      唉,得了,这些是基督教诞生两千年后的夜间我在雨中散步时产生的感想。至少现在那些鸟儿都有人养活了,还有猫和狗。每一回从看门人窗下经过并且被她恶狠狠地盯住瞧了个够之后,我就会产生一种疯狂的欲念,想掐死世上所有的鸟类。在每一颗冷酷的心灵深处仍有一两滴爱——刚好够喂小鸟的。

      仍叫我难以忘怀的是观念与生存之间竟有这么大的区别,其中存在永久性的脱节,尽管我们试图用一块鲜艳的篷布把两者蒙在一起。而这也办不到,观念必须同行动结合在一起,如果观念中没有性,没有生命力,那么也就没有行动。观念无法在头脑的真空中单独存在,观念是同生存相联系的:肝观念,肾观念,组织间隙间的观念,等等。如果仅仅是为了一个观念,哥白尼本会砸烂整个现存宇宙的,哥伦布也会葬身马尾藻海。这个观念的美学孕出一个又一个你摆在窗台上的花盆。可是如果既不下雨又不出太阳,把花盆摆出窗外又有什么用呢?

      菲尔莫关于黄金的主意多极了,他把它叫作关于黄金的“神话”。我喜欢“神话”,也喜欢有关黄金的事,可我并不为此着迷,也看不出我们为什么要造花盆,即使是金子的花盆。他告诉我法国人正在把他们的金子贮藏在防水箱子里,存放在地下,他说有一部小火车头在这些地下洞穴和走道中到处跑。我极欣赏这个主意,金子置身于深深的、无人破坏的寂静中,在摄氏十六又四分之一度的环境中静静地沉睡。他说一个军的部队花四十六天零三十六小时仍数不清埋在法国银行下面的全部金子,还有储备的金假牙,手镯、结婚戒指,等等。还储存了够吃八十天的食物,金子堆上还有一个抗御高爆炸药造成的震动的人工湖。他说黄金趋向于渐渐消失,这是一个神话,并不是又有人侵吞公款。太妙了!我在设想当我们放弃了观念上、衣饰上和道德上的金本位制后,这个世界将会变成什么样子。想想看,爱情上的金本位制!

      迄今为止,我的符合自己心愿的想法一直是要摆脱文学的金本位制。简单他讲,我是想展现情感的再生,描写一个人处于最艰深的思考时的行动,就是说,在他处于谵狂状态中的行为。我要刻画一个苏格拉底之前的人物,一个半是色鬼半是巨人的生灵。简而言之,我要在肚脐的基础上建立一个世界,而不是在钉在十字架上的一个抽象观念上。你在一些地方会遇到遭人冷落的塑像、设有陷讲的绿洲、被塞万提斯忽视的风车、流到山上去的河流、从上到下身上长着五六个乳房的女人。(斯特林堡在给高更的信中说,“我看到的树是哪一个植物学家都不会再看到的,我看的动物是居维叶从未想到过的,我看到的人是只有你才能够创造的。”)当雷姆卜兰特如愿以后,他带着金条、干肉饼和折叠床下到地洞里,“黄金”是住在地下的神的黑话,这个词里包含着梦幻和神话。我们正在回到炼金术的年代,回到造出我们膨胀的象证的虚假的亚历山大式的智慧上去。真正的智慧却已被学问的小气鬼藏在地窖深处,他们用磁铁在空中划圆圈的这一天就要到来。为了找到一块矿石你得带上两件仪器走到一万英尺的高处,纬度高的地方最好,你得在那儿同地球内部及死人的幽灵建立起精神感应式的联系。再也没有克朗代克,再也没有富金矿了,你将不得不学着唱两句、跳两下,读一读十二宫图,研究研究你的内脏。所有掖在地球口袋里的金子都得叫人提到,所有的象征主义都得重新从人的肠子里扯出来,不过首先要改善工具,首先要发明更好的飞机,要分辨声音来自何方,这样便不至于听到屁股下有爆炸声便傻呼呼地乱跑。其次有必要适应平流层中的寒冷层次,成为空中的一条冷血鱼。没有崇敬,没有神灵,没有渴求,没有懊悔,没有歇斯底里。总之,正如菲力浦·达茨所说——“别灰心!”

      这些都是在三一广场喝下一杯味美思和黑茶蕉子酒后激发的快活念头。正值一个星期六下午,手中拿着一本“失败”的书,一切便在神圣的痰液里游泳了。酒在我嘴里留下一股发苦的草药味,我们伟大西方文明的庇荫处现在像圣人的脚趾甲一样地腐烂。女人们正从我身边走过,成千上万的女人,她们全在我面前扭屁股。大钟声在震荡,公共汽车驶上了人行道,互相撞在一起。侍者在用一块肮脏的破布擦桌子,老板兴高采烈地给现金出纳机搔痒。我脸上一副空虚的表情,烂醉如泥,视线模糊,我死死盯着擦过我身边的屁股。在对面的钟楼上,那个驼背在用一支金槌敲钟,鸽子闻声惊叫起来。我打开书。那本尼采称之为“迄今为止最好的德国书”。——书中写道:“人会变得更聪明、更敏感,但是不会更好、更幸福,行动更坚决,至少在某些时期是如此。我预见上帝看到人类不再欢悦的时刻会到来,那时他会打碎一切以便重新创造。我坚信一切都是为达到这一目的而设计的,而且这焕然一新的新纪元在遥远的未来降临的准确时间已确定。不过在此之前有一段漫长的时间,我们人类仍能在这片亲爱的古老土地上过几千几万年欢乐的生活。”

      妙极了!起码在一百年前就有人有眼光看出整个世界快完蛋了!我们的西方世界!每当我看到男男女女在监狱大墙后面无精打采地移动——他们头上有遮盖,只是与世隔绝短短的几小时——我便大吃一惊,这些衰弱的人身上居然仍具有表现出情趣的潜力。灰色的大墙后面仍有人性的火花,只是永远也不会燃成大火了。我问自己,这些是男人和女人还是影子?被看不见的细绳吊着晃来晃去的木偶的影子?他们显然是能自由活动的,不过却无处可去。他们仅仅在一个区域内是自由的,在那儿可以随心所欲地游荡,不过他们尚未学会如何飞翔。至今还没有一个人在梦里飞起来过,也没有一个人生下来便很轻、很欢快,能飞离地球。鼓动有力的翅膀的雄鹰有时尚会重重地跌到地面上,它们呼呼振动翅膀的声音使我们头晕眼花。呆在地球上吧,你们这些未来的鹰!天空已有人邀游过,那儿是空的。

      地底下也是空的,填满了枯骨和幻影。呆在地球上,再漂浮几十万年吧!

      现在是凌晨三点钟,我们这儿有几个婊子,她们正在光地板上翻跟头。菲尔莫光着身子走来走去,手里端着一只高脚杯,他的肚皮绷得像鼓一样,硬得像一根管子。从下午三点开始不停地往下灌的茵香酒、香摈酒、科尼亚克白兰地和安如葡萄酒在他嘴巴里像阴沟一样汩汩响,姑娘们把耳朵贴在他肚子上倾听,像听音乐匣似的。用一根纽扣钩拨开他的嘴,往里面再倒一杯酒,当这阴沟发出潺潺响声时我听见蝙蝠飞出钟楼,这场梦也变得奇妙了。

      姑娘们脱光了,我们检查一遍地板,以免木刺戳进她们屁股里去。她们仍全穿着高跟鞋。她们的屁股!她们的屁股磨光了、擦破了、用沙纸打光了,光滑、结实、鲜艳得像一只台球或一个麻风病人的脑袋。墙上挂着莫娜的像,她面朝东北方,与她的视线平行的是用绿墨水写的克拉科夫,她左边是多尔多涅河,这个词是用红铅笔圈起来的。突然我看到眼前一个鲜艳、光亮的台球上出现了一道黑洞洞毛茸茸的缝,这时支撑我的两条腿像一把剪刀一样。瞧一眼这个黑洞洞的、未缝台的伤口我的脑袋上便裂开一道深深的缝。所有以前费力地或心不在焉地分门别类、贴标签、引证、归档、密封并且打上印戳的印象和记忆乱纷纷一涌而出,就像一群蚂蚁从人行道上的一个蚁穴中涌出。这时地球停转了,时间停滞了,我的梦之间的相互联系也断了、消逝了,在精神分裂症大发作中我的肚肠流出来,这一次大扫除后我就与上帝面对面站在一起了。我又看到了毕加索笔下仰卧着的伟大母亲,她们的乳房上爬满了蜘蛛,她们的传奇深藏在迷宫里,而莫莉·布卢姆永远躺在一块脏垫子上了。厕所门上涂着红粉笔画的****,圣母用悦耳的声音发出哀号。我听到一阵放荡的大笑,这儿是满满一屋子患了牙关紧闭症的人,那个发黑的身体像磷一样在发光。放荡、完全控制不住的狂笑,还有冲着我来的格格狂笑,那是从青苔般的髭间发出的笑声,这笑声使那个台球鲜艳、光滑的表面起了皱褶。这是血管里含有杜松子酒的伟大妓女、人类的母亲。婊子们的母亲啊!蜘蛛在你对数的坟墓里滚动我们,这是一只贪得无厌的恶魔,它的笑声叫我心碎。我低头看看这个深陷下去的坑,这是一个不留痕迹的迷失的世界。我又听到钟鸣,斯塔尼斯拉斯宫那儿有两个修女,她们衣衫下散发出陈腐的奶油味,还有因为下雨始终未付印的宣言、为了发展整形外科而打的战争、威尔士王子飞遍全世界装修无名英雄的陵墓。每一只飞出钟楼的骗幅都是一项失败的事业,每一次狂欢都是注定要死的人从单人战壕里通过无线电台发出的呻吟。从那个黑洞洞的未缝合的伤口、从那个令人嫌恶的臭水沟、从那个挤满黑压压人群的城市的摇篮(思想的乐曲就在这儿被淹没在动物油中)、从被扼杀的乌托邦中,生下一个小丑,一个半美半丑、半明亮半混沌的怪物,这个小丑向厂向旁边看时是撒旦,向上看时是一个涂了黄油的天使、一个长翅膀的蜗牛。

      低头看那条缝里,我看到一个方程式符号,一个处于平衡状态的世界,一个化为零蛋、一点痕迹不留的世界,这不是范诺登用手电筒照的那个零蛋,也不是那个过早地醒悟过来的人身上的空洞,这更像一个阿拉伯数码里的零,从这个符号中能跃出无数数学的世界和一个杠杆支点,这个杠杆平衡星星、不清晰的梦、比空气还轻的机器、轻量级的四肢及生产这些东西的炸药。我要在那条缝里一直穿上去,穿过眼睛,让这双可爱的、古怪的、炼金术炼成的眼睛拼命转动。只有在它们转动时我才会又听见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话,听见这些话滚过一页页纸张,这些话观察极为细致入微,内省极为大胆,所有悲哀的言外之意都轻轻地幽默地提到了,现在这些话就像风琴曲子一直奏到人的心脏破裂为止。过后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令人目眩、的人的强烈光线,它将群星多产的种子带走,这是艺术史,它植根于大屠杀中。

      每当我低头看一个婊子被人操过多次的****时便感觉到了脚下的整个世界,这是一个分崩离析的世界、一个精疲力竭的世界。它光滑得就像麻风病人的脑袋一样。假如哪个人敢把他对这个世界的看法都谈出来,他就连一平方英尺的立足之地也得不到。一个人一露面这个世界便重压在他身上,把他的腰压断。总有过多的腐朽柱子立着,过多令人痛苦的人性有待人去繁衍。上层建筑是一个谎言,其基础则是巨大的、令人不寒而栗的恐怖。如果说在过去千百年间真的出现了一个眼睛中流露出绝望、饥饿神色的人,一个为创造一种新生物把世界翻个底朝天的人,那么他带给世界的爱便会化为忿怒,他自己则会变成一场灾难。如果我们不时读到探究真理的书、刺伤人使人冷酷无情的书、令人叫苦落泪诅咒谩骂的书,我们就知道这些文字是那个被压趴下的人写的,他唯一的抵抗就是诉诸文字了,而他的文字总是比世界上撒谎压人的重量更有力,比胆小鬼们发明的要压垮人格之奇迹的刑台和刑车更有力。如果哪个人敢于直抒胸臆、秉笔直书他的真实经历,真正的真实,那么我想世界将毁灭、将被吹成碎片,没有神、变故和意志能重新弥合起这些失去的碎片、原子和不可摧毁的要素以再造一个世界。

      自从最后一个贪吃的人、最后一个懂得“喜悦”的含义的人出现以来的四百年间,人类在艺术、思想和行为上都在持续不断地衰败。这个世界完蛋了,连一个干脆利落的屁也不曾留下。哪一个绝望的、饥肠辘辘的人会对现存政府、法律、道德、准则、理想、思想、图腾和禁忌表现出丝毫敬重?如果谁知道念出那个在今天被称之为“缝”或“洞”的谜一般的东西意味着什么,如果谁对被贴上“淫秽”标签的现象怀有最低限度的神秘感,那么这个世界便会分裂成几块。正是对淫秽的惧怕,即事情干巴巴的、被人操过的那一面,使得这个疯狂的文明社会显得像个火山口,创造性精神和人类母亲大腿间正是这种张开大嘴打哈欠似的空幻感。一个饥饿、绝望的精灵出现并使一只土拨鼠锐声尖叫是因为他懂得在哪儿敷下性的炽热导线,是因为他懂得在无动于衷的坚硬表现下藏着丑恶的创伤,其伤口永远不会愈合。于是他把这段炽热的导线夹在两腿间,他使用难以令人接受的卑下手段。戴上橡皮手套也没有用,所有能冷静、机智地加以处理的都是表皮上的东西,而一个志在创造的人总是要钻到底下、钻到开放的伤口上、钻到正在化脓的对淫秽的惧怕上。他把发电机拴在最脆弱的部分,叫人操过的火山口是淫秽的,比一切更加淫秽的是隋性,比最难听的赌咒发誓更亵读的则是麻痹。如果只剩下一个裂口的创伤,它一定得向外喷射,尽管喷出来的只是蛤螈蝙蝠和侏儒。

      每一样东西都装在另一样东西里面,有的是完全的,有的是不完全的。地球不是健康和舒适的干旱高原,而是一位仰卧的硕大女性,她天鹅绒般的躯体随着海浪而涨大,起伏,她在大汗淋漓、极度痛苦的王冠重压下蠕动。赤身****性交后,她在星星紫光笼罩下的云彩中滚动。她的全身在狂热的激情支配下放出光芒,从慷慨的乳房到隐约可见的大腿。她在四季和岁月间邀游,一场盛大的狂欢以突发的狂怒攫住她的躯体,抖去了天空中的蜘蛛网,于是她以暴躁的兴奋心情降落在自己的旋转轨道上。有时她像一只母鹿。这只母鹿跌进了陷阶,它心怦怦跳着躺在那儿等待钦声敲响、猎狗狂吠。爱与恨、失望、怜悯、怒气、厌恶——这些在行星间的乱交中又算得了什么?当夜晚提供了耀眼的太阳般的欣喜时,战争、疾并残酷和恐怖又算得了什么?若不是记起回到野蛮时代和星团,我们睡觉时嚼的糠又是什么?

      莫娜每逢性欲亢奋时常常对我说,“你是一个伟大的人。”藏在我灵魂深处的这话常会跳出来照亮我下面的阴影,尽管她把我扔在这儿听任我死掉,尽管她在我脚下留下了一个空空的大坑。我是一个普通的人,嘶嘶响的灯光使我头晕。我是一个零蛋,我看到周围的一切都沦为嘲弄人的东西。由硫磺燃着的男女从我身边走过,穿着黑色号衣的搬运工打开了地狱的双颚,声名在拄着拐杖走路,它被摩天大楼骗了,被生着锋利牙齿的机器的大口嚼烂。我穿过高大的建筑物朝清凉的河边走去,我看见光束像火箭一样从骷髅的肋间直刺天空。如果我像莫娜所说的真是一个伟大的人,我阿谀奉承人的愚蠢行为又该作何解释?

      我是一个有灵有肉的人,我的心并没有钢梁拱卫,我有过欣喜的时刻,我伴着燃烧的火星歌唱。我歌唱赤道、她生着红毛的大腿和从视线中消失的岛屿。不过谁也没有听见我唱,朝太平洋彼岸发射的一炮落进太空里了,因为地球是圆的,鸽子们朝下飞行。我看到她隔着桌子望着我,眼光中一派悲怆。在她身体里扩散的悲伤将鼻子碰在她脊骨上,碰扁了,搅拌成怜悯的骨髓已变成液体。她轻巧得犹如浮在死海海面上的一具死尸,她的手指痛得流血,血变成了口水。随着潮湿的黎明来临,钟声敲响了,这钟声沿着我的神经纤维无休无止地回荡,这撞击声伴随着铁一般的恶意在我心里当当响。奇怪的是钟声竞会这样响,更怪的是钟破裂了,于是这个女人转向黑夜。她的蛆一般的言辞咬透了床垫。我在赤道下移动,听见了张着绿色大口的鬣狗可怕的哈哈大笑声,看见了生着光滑尾巴的豺、羚羊和有斑点的豹子,它们全被留在伊甸园里了。这时她的悲哀扩展了,像一艘无畏战舰的舰首,她沉下去的重量使我的耳朵被水淹没了。稀泥被洗掉,蓝宝石滑出来,通过快乐的神经细胞淘洗出来,它的光谱被拼接在一起,船舷泡在水里。我听见炮架像狮爪落地时一样无声无息地转动,看到它们在呕吐、在流口水。天幕垂下来,所有的星星都变成了黑的。黑色的海洋在流血,沉思默想的星星孕育着一大块一大块刚刚肿胀起来的肉,同时鸟儿在头顶上盘旋,幻党的天空中落下臼杵,还有正义包扎起来的眼睛。所有在这儿讲到的东西都用想象中的脚沿着死去的球体平行移动,所有用空眼眶看到的东西都像开花的草一样绽开。在虚无缥缈之中出现了无限的符号,不断上升的螺旋下裂开的口子在缓慢下沉。陆地和海洋和谐地连为一体,这是用血肉写就的诗篇,它比钢丝和花岗岩还坚硬。经过无尽的长夜,地球向一个未知的创造物飞速旋转而去……今天我在熟睡中醒来,嘴边挂着快活的诅咒,我不断地自己咕哝谁也听不懂的话,像在念一篇连祷文——“做你想做的事……做你想做的事!”干什么都行,但是要叫它带来欢乐;干什么都行,但是要叫它带来欣喜。当我向自己提到下面这些东西时脑袋里塞得满满的——搞同性恋的人、叫人恐惧的人、叫人发疯的人、狼和羊、蜘蛛、蟹、梅毒张开了翅膀、子宫的门总闩着、总敞着,像坟墓一样作好了接待准备。淫欲、犯罪的神圣——我崇拜的人就过着这种生活,那也是我崇拜的人的失败,是他们留下的话,是他们未说完的话。那是他们拖在身后的善与恶、他们造成的悲哀不和、仇恨和争斗,而超出这一切的是狂喜!

      我以前的偶像的一些所做所为使我流泪,那是捣乱、混乱、暴力,最主要的还是他们引起的仇恨。一想到他们残缺不全的肢体、他们选择的荒诞风格,他们所从事的工作的浮夸和乏味、他们耽溺于其中的杂乱无章状态以及他们在自己身边设置的种种障碍——我便觉得异常高兴。他们陷在自己拉的屎中不能自拔,他们都是喜欢不厌其烦地絮絮叨叨的人。这是千真万确的,我差一点儿就会说,“指给我一个说起话来没完的人,我就会说这是一个伟大的人!”被称作他们的“详尽探讨”的东西正对我的胃口——这是争斗的征兆,这是缠绕着各种纤维的争斗,是不和谐精神的气氛和环境。你指给我看一个能说会道的人,我不说他不够伟大,可我会说他吸引不了我……我向往那些会叫人生厌的特性。我想到艺术家毫不含糊地给自己规定的任务是****现存价值观念、是把周围的一片混乱按自己的方式整理得井井有条,散布争斗和不和以得到情感上的解脱并使死者复活,于是这时我兴高采烈地跑到那些伟大而又不完美的人那儿去,他们的困惑滋润了我。他们结结巴巴的话在我听来犹如仙乐。我在漂亮地膨胀起来,在被打断之后接着往下写的书页上看到被抹去的小段插入的闲话、肮脏的脚注,也可说是胆小鬼、骗子、贼、蛮子和诽谤者留下来的。我从他们美妙的喉咙的肿胀肌肉上看出把轮子翻转过来时,从掉队的地方加快脚步赶上来时,他们一定费了惊人的力量。在日常烦恼和骚扰后面,在软弱和懒惰的人的下贱、矫饰过的恶意后面,我看见那儿立着人生中令人心灰意懒的象征,我看到那个制定秩序、散布争斗和不和的人,他深受意志力的影响,这样一个人势必一次次为自己的行为受苦受难,直至被绞死拉倒。我从他的高雅手势后看到一个荒谬的幽灵在徘徊——他不仅崇高,而且还荒谬。

      我曾一度认为做到有人情味是一个人可望达到的最高目标,可我现在明白这意味着要毁掉自己。如今我骄傲地说自己没有人味,我不属于其他任何人和政府,任何信条和原则都同我没有任何关系。我与人性这部吱吱作响的机器毫无关联,我是属于地球的。我睡在枕头上这样说,这时自己可以感觉到太阳穴处冒出了两只角。我可以看到我的疯狂的祖先围着床在跳舞,他们宽慰我、给我打气、用毒蛇般的舌头抽打我、用藏在暗处的脑袋朝我嘻笑。我不是人!我带着疯狂的、幻觉般的狞笑这样说,哪怕天上落下鳄鱼我也要一直这样说下去。我的话后面是那些咧着嘴嘻笑、藏在暗处的脑袋,有些死掉的人的脑袋长时间地笑,有些像患了牙关紧闭症一样笑,有些又扮出鬼脸来狞笑,这是一直在进行中的事情的预演和结果。我自己狞笑的脑壳是看得最清楚的,我看到自己的骷髅在风中跳舞,毒蛇从腐烂的舌头里爬出来,描写欣喜的膨胀的书页被粪弄脏了。

      我把我的脏东西、我的屎尿、我的疯狂,我的欣喜都投进通过肉体地下铁道流动的大循环中去,所有这些自然的、不受欢迎的、醉后吐出的东西将通过这些人的脑子无休止地向前流动,一直流到一个装着人类历史、永远不会枯竭的罐子里。同人类并驾齐驱的还有另一类生物,他们就是那些没有人性的人,是艺术家这类人,他们受已知的冲动驱使掌管了无生命的人类,他们用狂热和激情鼓动人类,以此把这团生面变成面包,把面包变成酒,再把酒变成歌曲。他们从废弃的肥料和死气沉沉的废料中造出一首散发着臭气的歌。我看到这一类人在洗劫世界,他们把一切翻个底朝天,他们的脚总踩在血泊中,他们的手总是空的,总是在抓抓不到、握不上的神。为了使撕咬他们的要害的妖魔平静下来,他们毁掉了能够得到的一切,他们用力揪自己的头发以领悟、了解这个永远难以理解的难题,他们像发疯的熊那样大吼大叫、乱撕、乱顶,他们做这些事情时我都看到了,我看到这是对的,没有其他道路可走,一个属于这一族类的人必须站在高处,口中胡说八道,把自己的肠肚剖出来。这是正当的、正义的,因为他必须这样做!任何达不到这一吓人场面、任何不那么令人战栗、不那么可怕、不那么疯狂、不那么令人兴奋、不那么具有污染性的东西都不是艺术,都是伪造的,是人性的,是属于生命和无生命的。

      比方说,每当我想到斯太甫罗根,我便会联想到某一个妖魔站在高处向我们扔自己撕裂的肠子。在《魔鬼》中发生了地震,这不仅是降临在富于想象力的人头上的大灾难,而是一大半人类被埋葬于其中、永远被消灭的大地震。斯太甫罗根就是陀思妥耶夫斯基,陀思妥耶夫斯基是所有这些矛盾的总和,它们不是使一个人麻痹就是领他爬上高处。没有一个地方太低,他进不去;也没有一个地方太高,他不敢爬上去。遗憾的是我们再也没有机会见到一个被置于神秘的中心的人,他的光芒为我们照亮黑暗的深邃和广大。

      今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血统,我没有必要去求助占星术或查阅家谱表。我对星星上或我的血液里写着什么一无所知,只知道我是由人类的某些神话中的创始人繁衍的。那个把神圣的瓶子举到唇边的人、那个跪在集市上的罪犯、那个发现所有的尸体都会发臭的纯洁的人、那个跳舞时手中发出闪电的疯子、那个撩起长袍朝大地上撒尿的修道士、那个翻遍所有图书馆要找到《圣经》的宗教狂——所有这些人合成了我,所有这些人造成了我的仟侮、我的欣喜。假如我没有人味儿,那是由于我所生活的世界已经超出人性的界线了,那是由于做个有人味儿的人像是在做一件可怜的、令人遗憾的、凄凉悲苦的事情,它受到种种理智限制,受到种种道德规范的制约,由种种老生常谈和这个那个主义固定范围。我将葡萄汁一饮而尽,我从中得到了智慧,不过我的智慧并非来自葡萄,我沉醉也根本不是因为酒……我想绕过那些高大荒芜的山脉,一个人会在那儿渴死、冻死。这就是“超瞬时”历史,就是不存在人、兽、草木的绝对时空,在那儿一个人寂寞得发疯,语言则只是词语而已,那儿的一切都是自由自在的,与时代不谐调的。我想要一个男人、女人、树木都不讲话的世界(因为如今的世界上话讲得太多了)!

      我想要一个河流能把人载到各地去的世界,不是成为古老传说的河流,而是能叫人同别的男女,同建筑、宗教、植物、动物接触的河流。是上面有船只的河流。人们在这样的河里溺死,并非淹没在神话、传说、书籍和以往的尘土中,而是淹没在时间、空间的历史中。我要能造出莎士比亚和但丁这样的大海的河流,要不会在以往的空泛中干涸的河流、大海。对了,让我们有更多的海吧,新的、挡住过去的大海,创造新的地质构造、新的地形景观、陌生而且令人恐惧的大陆的大海,在摧毁的同时也保护我们的大海,我们可以在上面航行,去探求新发现、新视野的大海。让我们得到更多的大海、更多的动乱、战争和大毁灭吧。让我们得到一个男男女女大腿间都装有发电机的世界,一个充满自然的愤怒、激情、行动、戏剧、梦幻、疯狂的世界,一个孕生欣喜而不是干放屁的世界。我坚信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应寻求写一本书,哪怕它只有一大页呢。我们必须寻找碎片、碎屑、脚趾甲,任何含有矿物质、任何得以使肉体和灵魂复活的东西。

      也许我们命中注定要遭厄运,也许我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有希望活下去。如果是这样,那就让我们发出最后一声听了叫人胆寒、叫人毛骨惊然的吼叫吧,这是挑战的呼叫,是战斗的怒号!悲伤,去它的!挽歌和哀乐,去它们的!传记、历史、图书馆和博物馆,去它们的!让死人去吃掉死人。让我们活着的人在火山口边上跳舞吧,这是临死前的一场舞,不过它仍是一场舞。

      我们时代的伟大诗人弥尔顿说,“我爱流动的一切。”今天早晨我高兴地拼命大叫着醒来时正想着他,我正在想他的河流、树木和他的摸索的整个黑暗世界。是啊,我对自己说,我也爱流动的一切:河流、阴沟、熔岩、精液、血、胆汁、词和句子。

      我爱从羊膜中溅出的羊水;我爱生着引起痛苦的的结石、肾砂和诸如此类东西的肾脏;我爱撒出的热呼呼的尿和久治不愈的淋病;我爱歇斯底里的疯话、像拉痢疾一样一泻而出的句子和灵魂全部病态的映像;我爱亚马逊河和奥里诺科河这样的大河,那儿摩拉瓦基乃之流的狂人在一只无顶的小船上漂过了梦和古老的传说,淹死在瞎眼的河口中;我爱流动的一切,甚至爱女人来月经时流出的血,它冲走了生育能力不强的精子;我爱会流动的手稿,不论它们是用象形文字写的、深奥的、反常的、多形体的或是单边音的;我爱流动的一切,一切其中有时间的和适当的东西,它们把我们带回永远不会结束的开始中,即先知们激烈、令人狂喜的猥亵,宗教狂的智慧,牧师和他的橡皮连祷文,妓女的下流话,从排水道里漂走的唾液,乳房里的奶汁和子宫里流出的带苦味的蜜水,以及一切流质的、溶化的、放荡的和有溶解力的,所有在流动中得到静化的脓和脏物,那些失去其出身意识的东西和那些将大循环驱向死亡和瓦解的东西。这个伟大的****愿望与时间一起向前流动,将来世的伟大概念同此地此刻融汇起来,这是一个空幻、自杀的愿望,它被言词阻挡,被思想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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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4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12章

    夏天快过去时,菲尔莫邀我去同他一起住,他在迪普莱克,斯广场附近有一套俯瞰骑兵兵营的工作室公寓套间。自从上回到勒阿弗尔小游一趟回来后我们经常见面,若不是菲尔莫我真不知道自己今天会在哪里,很可能早就死掉了。他说,“都是那个小婊子杰基,要不我早就邀你来了。我无法甩掉她。”

      我只有笑笑。菲尔莫总是这样,他有勾引无家可归的婊子们的天才,最后杰基总算自动走了。

      多雨的季节来临了,这是使你沮丧、心情不愉快、漫长而又沉闷地长膘、下雾、阴雨连绵的季节。冬天的巴黎真是一个可恶的地方!这种天气侵蚀进你的灵魂,使你变得像拉布拉多海岸那样光秃秃的。我不无焦虑地注意到唯一的取暖设备是工作间里的小炉子,不过这儿还算舒服,从工作间窗子里还能看到极美的景致。

      早上菲尔莫粗暴地摇醒我,在我的枕头上留下一张十法郎的票子。等他一出门我便又躺下睡个回笼觉,有时一直躺到中午才起来。没有什么急着要做的事,除了这本有待写完的书,而且这也不大叫我伤脑筋,因为我早就知道反正谁也不会接受它的。但是菲尔莫却被它深深打动了,每天晚上他胳膊底下夹着一瓶酒回到家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走到桌前看我写了多少页。

      起初我还挺欣赏他的热情,后来再没什么好写的,看到他乱翻,看我又写了些什么,我便非常不安,他还以为我能像水龙头流水一样流出东西来呢。没有东西拿给他看时,我的感觉正与受他庇护的婊子一模一样。我记得他常常谈起杰基,“只要她随时给我脱光就行了。”如果我是女人我倒是很乐意为他脱光衣服,那样总比提供他等着看的稿子容易些。

      不过他努力要叫我过得舒服,食物和酒总有的是,他还不时执意要我陪他去跳舞。他很喜欢去奥德萨街一个黑鬼们聚会的场所,那儿有一个好看的黑白混血儿,她偶尔跟我们一起回家来。使他不快的是找不到一个爱喝酒的法国姑娘,她们都太清醒,无法使他满意。他喜欢带一个女人回工作室来,同她痛饮一番再干正经事。他还喜欢叫女人以为他是艺术家,由于他租的房子是一位画家的,要造成这样一种气氛也不难,我们在大柜里找到的油画很快便挂得到处皆是,一幅尚未完成的画引人注目地装在画架上。遗憾的是,这些画全是超现实主义风格的,它们给人造成的印象通常都不大好。讲到欣赏绘画,一个妓女、一个看门人和一个内阁部长的艺术趣味没有多大差异。后来马克·斯威夫特开始定期拜访我们,旨在替我画像,这件事使菲尔莫颇为高兴。菲尔莫极崇拜斯威夫特,说他是天才,他亲手绘的画没有一件不带点儿残忍的味道,可是至少他笔下的人或物还能使你认出画的究竟是什么。

      应斯威夫特的要求我留起了胡子,他说我脑袋的形状需要留胡子。我必须坐在窗前,背后就是埃菲尔铁塔,因为他想把埃菲尔铁塔也画进去,他还要把打字机也画上。在此期间克鲁格也养成了来串门的习惯,他坚持认为斯威夫特根本不懂得绘画。看到画上的物体失去了比例他极为恼怒,他毫无保留地信奉自然法则。斯威夫特却根本不理会自然,他只要画出脑子里想的东西。不管怎样,现在斯威夫特使我的画像装在画架上。尽管样样都不成比例,甚至一位内阁部长也看得出那是一颗人脑袋、是一个留着胡子的人。看门人却真的对这幅画产生了很大兴趣,她认为画得惊人地像我本人,也赞赏在背景中画出埃菲尔铁塔的主意。这种宁静的生活持续了一个多月,我对邻近区域很感兴趣,尤其是在夜间其彻底的污秽和悲哀被我觉察以后。

      朦胧中那么迷人、那么安静的小广场在黑暗降临后竟会显出最阴沉、最险恶的特性。那边是围住兵营一侧的又长又高的墙,常有一对恋人靠着墙偷偷拥抱——常常是在雨中。看到一对恋人靠着一座监狱的大墙、在昏暗的街灯下拥抱真叫人觉得压抑,仿佛他们已被人逼到绝境了。兵营院墙里的情况同样叫人丧气,下雨天我常站在窗前看底下的活动,那简直就像另一个星球上发生的事情。我无法理解,他们居然根据作息时间表做每一件事,可是这个时间表准是由一个疯子制定的。他们在泥泞中挣扎,军号吹响了,战马在冲锋陷阵——这一切都在四堵大墙之内进行,这是模拟的战斗,参加者是一大群玩具士兵,他们对学习如何杀人、擦靴子和用马梳梳马一点儿兴趣也没有。整个过程都是十分荒谬的,不过是谋划中的事情的一部分罢了。无事可做的时候他们显得更加滑稽可笑,他们搔痒,手插在口袋里走来走去,抬起头看天,一个军官一走过来他们就啪地碰碰脚跟敬礼。

      我看这儿就是一座疯人院,连马匹也有几分傻气。有时他们把大炮拖出来喀嚓喀嚓在街上游行,人们驻足呆呆地望着他们,称赞他们的漂亮军衣。我却总觉得他们像一支正在撤退的军队,他们身上有股寒酸气,衣着邋遢,垂头丧气,他们的军衣穿在身上太肥大,他们作为单个人时具有的惊人的敏捷灵活气息也一扫而光。

      太阳出来后情况就全然不同了,他们眼神里有一线希望,走路精神多了,还表现出一点儿热情。接着景物的色彩都变得鲜艳了,他们又摆出法国人特有的小题大做、无事生非的派头。他们在街角的小酒馆里愉快地边喝酒边聊天,军官们也显得更有人味,也许应该说更有法国味。太阳一出来巴黎的任何地方都很漂亮,若是哪一家小酒馆放下遮太阳的篷布,在人行道上摆上几张桌子,在酒杯里倒上颜色鲜亮的饮料,那么人们的人情味就很浓了。太阳普照时,他们就是人,天下最好的人!他们那么聪明,那么懒洋洋的,无忧无虑!把这样一个民族赶进军营里去,叫他们一遍遍操练,封他们当列兵、中士、上校及诸如此类的事真是罪孽。

      如同我所说的,日子过得很顺心。卡尔不时带一件活儿来叫我干,通常是他自己不愿写的游记。每篇只得五十法郎,不过这类文章好写,我只要查查以前的报纸,把旧文章改头换面抛出就行了。人们只是上厕所或在候诊室里消磨时间时才看这类玩艺,关键在于要把文章中的形容词重新换过,其余不过是些日期和统计数字而已。如果这是一篇重要文章,这个部门的头头便会署上他的大名。他是一个傻瓜,哪一种语言也说不好,可是会挑别人的毛病假如他看到哪一段自以为写得不错的文字便说,“我就是要你这样写嘛!写得漂亮,我准许你把它写进你的书里去。”有时这些漂亮的段落是我们从百科全书或旧导游手册上抄来的,卡尔真把其中一些搬进他的书里了,因为这些段落有点儿超现实主义的味道。

      有一天晚上,我散步回来一推开门便有个女人从卧室里跳出来。她立即嚷道,“你就是那个作家吧!”她打量一下我的胡子以加深印象,她说,“多么可怕的胡子!我看你们这些人呆在这儿准是疯了。”菲尔莫手里拿着一条毯子跟在她身后。“她是一位公主。”他说,一面还咂咂嘴唇,好像刚刚尝了尝某种珍贵的鱼子酱似的。他俩都穿着出门的衣服,我弄不明白他们拿着睡觉的被褥干什么,后来我马上想到,准是菲尔莫把她强拉进卧室看他的洗衣袋去了。每一回有新的女人上门他都要来这一手,尤其是法国女人。洗衣袋上缀着“凭票取衣”,不知为什么菲尔莫养成了向每一位来访的女客讲解这句话的痹好。可是这位女人不是法国人,这一点他当即对我说明了。她是俄国人,而且还是一位公主。

      他激动地高声谈论,像一个刚刚发现一件新玩具的孩子。

      “她会讲五种语言!”他说,显然为这样一种才能所倾倒。

      “不,四种!”她马上纠正道。

      “好,就算四种吧……总之这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姑娘,你该听听她讲话。”

      公主有些不安,她不断搔自己的大腿、揉鼻子。她突兀地问我,“他为什么想现在铺床?他以为那样就能得到我吗?他是个大孩子,他的举动太丢人。我带他去一家俄国餐馆,他跳起舞来像个黑鬼。”她扭扭屁股演示菲尔莫是怎样跳的,又说,“他说得太多,嗓门太大。他说的全是废话。”她在屋里急速转来转去,察看画和书,她始终高昂着头,偶尔也搔搔自己身上。

      她不时像军舰一样转过身去,把舷侧朝向我们。菲尔莫跟着她到处走,一手提着酒瓶,一手端着酒杯。她嚷道,“别这样跟着我!除了这个你就没有别的可喝了?你不能弄一瓶香摈来?我一定要喝点儿香摈。我的神经!我的神经!”

      菲尔莫瞅空子在我耳边低声说了两句。“是个演员……电影明星……有个家伙抛弃了她,她总忘不了……我一定要把她灌醉……”“那么我就走开。”我正说着,公主大叫大嚷着打断了我们。

      “你们为什么要咬耳朵?”她跺着脚喊道。“难道你不知道这样是不礼貌的吗?你,我记得你是要带我出去的,不是吗?今晚我一定要喝醉,我早就对你说过了。”

      菲尔莫说,“是的,是的,咱们马上就走。我只是想再喝一杯。”

      她吼道,“你是一头猪,不过你也是一个好孩子。只是你说话声音太大,不懂礼貌。”她又转向我,“我能指望他规矩一点儿吗?今晚我一定要喝醉,我可不想叫他给我丢人。以后我还会来这儿的,我想跟你谈谈,你显得更聪明一些。”

      临出门时公主友好地跟我握握手,她答应哪天晚上再来吃饭——“等我清醒的时候。”她说。

      “好极了!”我答道。“再带上一位公主,至少带一位伯爵夫人一同来,我们每个星期六都换床单。”

      大约到了凌晨三点菲尔莫蹒跚进来了……就他一个人。他喝得烂醉,敲得乱响,像一个瞎子,他在用裂开的拐杖探路。嗒、嗒、嗒,一路响着走过疲倦的小巷……“我这就去睡了,明天再跟你细说。”经过我身边时他说。他闯进里屋,扯下床罩,我听见他在叹息——“这样一个女人!这样一个女人!”不到一秒钟他又出来了,戴着帽子,手里提着裂了缝的手杖。“我早就知道会出这种事的。她疯了!”

      他在厨房里翻腾了一阵,带着一瓶安如葡萄酒回到工作室里来,我只好坐起来和他干一杯。

      据我把故事连接起来的情况看,这整个事情源于香榭里舍大街的“邦德波威”,有一回他在回家的路上在那儿下车喝了一杯。和平时一样,这时露天咖啡座上坐满了老家伙,这一位正坐在小径上,面前摊着一棵小碟子。菲尔莫凑巧走过来同她视更多了。

      一场舞刚跳了一半她突然走出舞场,眼泪涌出来。菲尔莫说,“怎么回事?这一回我又怎么了?”他出于本能马上把手放在背后,好像屁股仍在扭动似的。她说,“没什么,你什么也没干。好了,你是个好孩子。”说完,她又把他拉到舞场上开始狂跳起来,菲尔莫小声问,“可你究竟怎么了?”她又答道,“没什么。我看到了一个人,就这个。”然后她又猛然发脾气了——“你干吗要把我灌醉?你不知道喝醉酒后我会发疯?”

      她问,“你有支票吗?我们一定得离开这儿。”她把侍者叫过来,同他用俄语耳语了两句。“是真的支票吧?”侍者走开后她问。接着,她又冲动地吩咐,“在楼下衣帽问里等我,我得给人打个电话。”

      侍者送来我的零钱后菲尔莫悠闲自在地信步下楼来到衣帽问等她,他来回走动,轻声哼曲子、吹口哨、咂嘴预想着将要品尝的鱼子酱的滋味。五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他仍在轻声吹口哨。二十分钟过去了,公主仍未露面,菲尔莫这才起了疑心。衣帽间的侍者说她早走了,他冲出门,门口站着一个穿制服的黑鬼,咧着嘴大笑。黑鬼是否知道她跑到哪里去了?黑鬼笑了,黑鬼说,“我听见说库波勒饭店,没听见别的,先生!”

      在库波勒饭店一楼,他看到公主坐在一杯鸡尾酒前,脸上一副想入非非、恍恍馏熄的表情。看到他,她微笑了。

      他说,“这样跑掉象话吗?你可以告诉我,说你根本不喜欢我……”听到这话她发火了,表演了一番,没完没了他说了许多之后呜呜大哭起来,鼻涕眼泪流了不少。她哭诉道,“我疯了,你也疯了。你想叫我跟你睡觉,可我不想跟你睡。”后来她又开始破口大骂她的情人,就是在舞场上看到的那个电影导演。这就是她不得不逃离那个地方的原因,这就是她每天晚上吸毒、喝醉酒的原因,这也是她纵身跳进塞纳河的原因。她这样唠唠叨叨地说自己有多么疯痴,突然又有了一个主意,“咱们到布里克托普的店里去!”她在那儿认得一个人……他以前曾答应帮她找个工作,肯定他会帮助她的。

      “那要花多少钱?”菲尔莫谨慎地问。

      要花很多钱,她马上告诉他了。“不过听着,假如你带我去布里克托普那儿,我就答应跟你一起回家。”她挺老实,又补充说这也许会花掉他五六百法郎的。“可是我值这么多钱!你不明白我是怎样的一个女人。全巴黎再也找不到另外一个我这样的女人……”“那只是你一厢情愿的想法!”菲尔莫的美国佬脾气完全表现出来。“我可不这么看,我看不出你值什么。你不过是一个可怜的、古怪的婊子。老实说,我宁愿给某一个穷酸的法国姑娘五十法郎,至少她们还给人一点儿报偿。”

      他一提起法国姑娘她便暴跳如雷。“别对我说起这些女人!

      我恨她们!她们愚蠢……她们丑……她们全是为了钱。我告诉你,别说了!”

      不到一分钟她的气又消了,她又想出一个新花招。她喃喃道,“亲爱的,你还不知道我脱光了是什么样呢。我美极了!”说着她用双手托着两只乳房。

      然而菲尔莫不为所动,他冷冷他说,“你这个婊子!我并不在乎在你身上花几百法郎,不过你太古怪。你甚至连脸都没有洗,你嘴里有股臭味,我才不管你是不是公主呢……我并不要你的神气活现的俄国花样,你该上街去推销。你并不比哪一个法国小姑娘强,你甚至还不如她们,我不会再在你身上花一个苏了。你该到美国去,那儿才是你这种吸血鬼呆的地方……”他这番活好像一点儿也没有使她生气,她说,“我想你有点儿怕我。”

      “怕你?你?”

      她说,“你还是个小孩子呢,你没有一点儿礼貌。等你更了解我以后就不会这样说了……你干吗不学着对我好一点儿?如果你今晚不想跟我一同去,悉听尊便。明天五点到七点间我在‘圆顶’等你,我喜欢你。”

      “可我明天不打算去‘圆顶’,哪一天晚上也不去!我不想再见到你了……永远不想。咱俩一刀两断了,我要到街上找一个漂亮的法国小姑娘,滚你的蛋吧!”

      她瞧瞧他,疲乏地微笑了,“你现在这样说。等着瞧!等你跟我睡过以后再说,你还不知道我的身体有多么美呢。你以为法国姑娘懂得怎样做爱……等着瞧吧!我要叫你为我发狂。我喜欢你,只是你太野蛮。你还是个孩子。话太多……”“你疯了,”菲尔莫说。“天下女人都死光了我也不会爱上你,回家去洗洗脸吧。”说完他不付酒钱就走了。

      不过没几天公主便就范了,她真的是一位公主,对此我们确信无疑,只是有淋玻总之,这儿的生活一点也不枯燥,菲尔莫患有支气管炎,正如我所说的,公主有淋病,而我有痔疮。

      我在马路对面的俄国杂货店里退掉了六个空酒瓶子,我一滴也不曾喝下肚。没有肉,没有酒,没有肥野味,也没有女人,只有水果和石蜡油、碘酒和肾上腺素油膏。这个鬼地方没有一把椅子是坐着舒服的。现在,瞧着公主我自觉身份大增,像一个巴沙一样。这个词的发音使我联想到她的名字,玛莎。这个名字并不很贵族化,令我又联想起《活尸》。

      起初我以为三人同居会令人尴尬,可是一点儿也不。看到她搬进来,我以为自己又要倒霉了,以为得另找个地方住了,可是菲尔莫很快就叫我明白他只是暂时收留她,到她能自立时为止,我不明白“自立”这样一个词用在这样一个女人身上是指什么,照我看她一辈子都是头朝下倒立的。她说是革命迫使她离开俄国的,我敢肯定,若没有这场革命她也会被赶出国的。她自以为自己是一个了不起的演员,不论她说什么我们也不反驳她,那么做完全是浪费时间。菲尔莫觉得她很好笑。早上去上班前菲尔莫在她枕头上扔下十法郎,在我的枕头上也扔下十法郎。到了晚上我们三个一起去楼下的俄国餐馆吃饭。附近住着很多俄国人,玛莎已经找到了一家可赊点儿帐的饭馆。一天十法郎对于一位公主自然是微不足道的,她不时想吃鱼子酱、喝香槟,还需要满满一柜新衣服以便重新在电影界找一份工作。现在她无事可做,只是消磨时间而已,她开始发胖了。

      今天早晨我吓了一跳。洗完脸后我错拿了她的毛巾,看来我们无法教她学会把毛巾挂在她自己的钩子上。为此我狠狠训斥了她一顿,她却平静地答道,“亲爱的,如果一个人这样就会瞎掉,那么多少年前我早就瞎掉了。”

      还有马桶,我们都得用,我试图以父亲般的口吻向她解释马桶上的坐垫圈会传染玻她却说,“哼,得了!如果你们这么怕,我就找一家咖啡馆去上厕所。”我向她解释,那样做并没有必要,只要采取一般的预防措施就行了。她说,“喷,喷,我不往下坐就是了……我站着。”

      有了她一切都变得十分荒谬,她先是不肯就范,因为来了月经。这一拖就是八天,我们开始以为她是在装蒜,可是她并没有装。有一天,正在收拾房间,我发现床下有些药棉,上面还沾着血。她把所有的东西都扔在床底下:桔子皮、卫生巾、瓶塞、空瓶子、剪刀、用过的避孕套、书、枕头……她只在要睡觉时才整理床,她花去大部分时间躺在床上看俄文报纸。她对我说,“亲爱的,若不是要去买报,我根本就不起床。”这话说得对极了!她什么也不看,只看俄文报纸,身边连一点手纸都没有,没有可擦屁股的东西,除了俄文报纸。

      说来她的怪癖也真怪,待她的月经完了,休息好了,腰里也长了一圈膘,她仍不肯就范。她假装只喜欢女人,要她接受一个男人就得先恰到好处地刺激刺激她。她要我们带她去一家妓院,他们在那儿表演人与狗交媾的把戏。她说勒达同天鹅交更好。天鹅一拍翅膀就使她兴奋异常。

      一天晚上,为了查明她究竟更喜欢什么,我们陪她来到一个她提出要去的窑子。不等我们找到机会向鸨母提及这个话题,一个坐在邻桌旁喝醉了的英国人同我们攀谈起来。他已经上了两次楼,还想再试一回。他口袋里大约只有二十法郎,而且不懂法语,他问我们肯不肯代劳,跟他看上的那个姑娘讲价钱。这个姑娘正巧是个黑鬼,是来自马提尼克岛的一个力大无比的婊子,漂亮得犹如一只豹子,而且性情也很可爱。为了说服她收下英国人剩下的那几个钱,菲尔莫只得答应等她跟英国人一睡完自己就接着跟她睡。公主在一旁看着,听清了每一句话,然后便勃然大怒,她觉得受了侮辱。菲尔莫说,“得了,是你要找点儿刺激的——你看着我干好了!”可她并不想看他干,她只想看一只公鸭子干。于是菲尔莫说,“老天在上,我哪一天也比得上一只公鸭子……也许还强些哩。”就这样斗了一阵嘴,最后为了抚慰玛莎我们只得叫过来一个姑娘,由她俩去互相逗弄……菲尔莫同黑鬼回来了,玛莎眼中直冒火。从菲尔莫望着黑女人的样子我就可看出她一定身手不凡,于是自己也感到欲火中烧。

      菲尔莫一定觉察到了我的心思,也明白整夜坐着看别人于是多么难捱,他突然从衣袋里掏出一张一百法郎的票子,把它摔在我面前。他说,“瞧,你大概比我们其他人更需要嫖一回。拿着这钱,自己去挑一个吧。”不知为什么,他摔钱的动作比他为我做过的任何事情都更加叫我觉得他可亲,而他为我做的已经很多了。盛情难却,我收下这笔钱,马上打手势叫那黑姑娘做好再睡一次的准备。这好像使公主怒不可遏,她质问我这儿是不是除了这个黑女人以外就再没有一个我们看得上的姑娘。我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没有”,实情也的确如此——这个黑女人是这座窑子的皇后。只要瞧她一眼你就会起兴,她的两只眼睛像是在精液里泡过一样,所有这些想同她睡的要求弄得她飘飘然,至少据我看她已经不会直直地走路了。跟在她身后爬上弯弯曲曲的窄楼梯时我无法抑制要把手伸进她两腿间去的诱惑,我们就这样一直上了楼。她回头朝我嫣然一笑,每当我的手把她弄得太痒了她便微微扭扭屁股。

      到处都是欢快聚会的人,人人都很快活,玛莎情绪也不错。

      于是第二天晚上她喝光了走量的香槟,吃完了鱼子酱,又给我们讲述了一段自己的身世之后,菲尔莫便去制服她了。看来这一回他最终要如愿以偿了,她不再挣扎,叉开两条腿躺着,听任他不停地玩弄。后来他刚刚爬到她身上,她才漫不经心地告诉他自己有淋病于是菲尔莫像根圆木头似的从公主身上滚下来,我听见他在厨房里寻找那块只有特殊情况下才用的黑肥皂。

      过了几秒钟他双手捏着一块毛巾站在我床前说——“你能想到吗?这个婊子养的公主有淋病!”看来他吓坏了,这时公主却在用力啃苹果,读俄文报纸,她认为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玩笑。她躺在床上,通过敞开的门对我们说,“还有比这更糟糕的事呢。”

      菲尔莫最终也把此事看作一个玩笑,他又打开一瓶安如葡萄酒,替自己倒了一杯,一饮而荆这时才凌晨一点,于是他又坐下跟我聊了一会儿。他告诉我,这样一件区区小事挡不住他。他当然要小心些……他在勒阿弗尔染上的老病还没有全好。他已记不得这病是怎么染上的了。有时一喝醉酒他就忘了洗洗身子。

      这并不很可怕,可是谁也说不上今后病情会如何发展。他并不想叫别人按摩他的摄护腺,不,他不喜欢那样。他头一回得花柳病还是在大学里,不知道是哪个姑娘传给他的,还是他传给姑娘的。校园里有那么多风流韵事,简直不知道该信谁才好。几乎所有的女生都怀过孕,大家都太无知了……甚至连教授们也很无知。有一个教授叫人把他阉了。这是听人说的……第二天夜里他拿定主意要冒这个风险——戴着避孕套去冒险。其实这没有多大风险,除非套子破了。他替自己买了一些长长的鱼鳞状的套子。各种各样的都有,要我相信这是最可靠的。可是这也帮不了他,她的那个地方太紧。菲尔莫说,“老天,我并没有一点儿不正常的。你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吗?有个家伙轻轻松松地弄进去叫她染上了病,这个人的玩艺儿一定小得不正常。”

      一次次尝试都失败了,他只得完全放弃。现在他们像兄妹俩似的躺在一起,做着****的美梦。玛莎的活蕴含着哲理,“在俄国常有这种事,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睡在一起,可是根本不碰她。他们可以这样几星期地睡下去,根本不去想那件事,直到有一回他碰了她……哗!哗!以后就,哗!”

      现在菲尔莫竭尽全力要叫玛莎恢复健康,他认为一旦治好了她的淋病那个地方就会松开的,真是一个古怪的想法。于是他给她买了一只灌洗袋、大量高锰酸盐、一只旋转注水器和其他一些小玩艺,这全是一个匈牙利医生向他推荐的,此人是住在达里格尔广场的一个替人打胎的江湖郎中。菲尔莫的老板有一回曾使一个十六岁的姑娘怀了孕,她便介绍他认识了这个匈牙利人,后来老板又生了美妙的下疳,仍是匈牙利人治的。在巴黎,一个人正是通过泌尿生殖系统的交往才结识朋友的。总之,在我们的严格监督下,玛莎在留意自己的健康。那天夜里我们为难了一阵,玛莎把一支药栓塞进她身体里之后找不到药栓上的线了。她嚷道,“我的上帝!线到哪儿去了?我的上帝!

      我找不到那根线了。”

      菲尔莫说,“你在床底下找过吗?”

      后来她终于平静下来,但是只平静了几分钟。下一件事是:“我的上帝!我又流血了!我的月经刚完,这会儿又滴出血来了,这准是喝了你们买的便宜香摈的缘故。我的上帝,你们是想叫我流血流死了拉倒吧?”她披着一件晨衣,两腿之间夹着一条毛巾走出来,竭力要显得像平时一样有气派。她说,“我一生都是这样,有神经衰弱。我白天到处跑,到晚上就喝醉了。刚来巴黎时我还是一个纯洁的姑娘,我只读维荣和波德莱尔的诗。当时我在银行里有三十万瑞士法郎,我拼命享受,因为在俄国时他们总是把我管束得很严。当时我比现还要漂亮,所以所有的男人都拜倒在我脚下。”讲到这儿,她停下来把堆在腰间的松松垮垮的衣服拉拉好。“你们千万别以为他叫我扮演一个角色时我就很乐意,是他这么说。我来到这儿……这病是他们给我喝的毒药引起的……就是法国人疯了似的猛喝的那种可怕的开胃酒……当时我遇到了那位电影导演,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人,他恳求我每天夜里跟他睡觉。我还是一个很傻的黄毛丫头呢,于是一天夜里我允许他****了我。我希望成为一个大明星,却不知道他身上尽是毒汁。这样他把淋病传给我了……现在我要他重新得上这种病我投塞纳河自杀全怨他……你们为什么笑,你们不信我自杀过?我可以拿报纸给你们看……所有的报上都有我的照片。哪一天我要给你们看俄文报纸……他们写我写得妙极了……不过,亲爱的,你明白我首先一定得有套新衣服。穿着这身脏兮兮的破衣服是无法引诱这个男人的,再说,我还欠裁缝一万二千法郎呢……”打这儿起就是一个关于继承权的长故事了,她正在设法得到这个继承权。她有一个年轻的律师,是个法国人,听她的口气是一个相当胆小的人,他在努力争回她的财产。他不时给她一百法郎或差不多这个数目的钱,记在帐上。她说,“他正像所有法国人一样小气,而我是那么漂亮,他的眼睛总是死盯着我。

      他不断恳求我跟他睡,我总听他这么说听腻了、听烦了,于是有一天夜里我答应了,只是为了叫他别再罗索,这样我偶尔还能弄到一百法郎。”她歇斯底里地狂笑了一阵,又说,“亲爱的,他的事太好笑,真难以用言语描绘。有一天他打电话说,‘我一定要马上见到你……事情很重要。’见面后他给我看了从医生那儿拿来的一张纸——是淋病!亲爱的,我当着他的面哈哈大笑。

      我怎么能知道自己的淋病还没有治好?‘你想跟我睡,结果是我睡了你!’听了这话他不吱声了。生活中的事情往往是这样……你什么也不疑心,冷不丁就,哗!他是一个大傻瓜,接着又重新爱上了我,他只是求我检点些,别整夜在蒙帕纳斯喝酒、跟人睡觉。他说我使他如醉如痴,他想娶我,后来他家里人听说了我的事,就劝他去了印度支那……”从这儿玛莎又平静地把话题转到她同一个搞同性恋的女人的风流韵事上。“亲爱的,那天晚上她结识我的经过有意思极了。

      当时我正在‘吉祥’,像往常一样喝醉了酒。她把我从一个地方领到另一个地方,整夜都在桌子底下同我做爱,后来我再也受不了啦。于是她带我去她的公寓,她给我二百法郎。还叫我跟她一起住,可我不愿让她每天晚上折腾我……那会使人太衰弱。

      再说,我可以告诉你们现在我对同性恋并不像以前那样感兴趣了。我宁愿跟一个男人睡觉,哪怕那样会疼呢。等我情欲极其高涨时我一点儿也控制不住自己……要来三、四、五次……就那样!哗!哗!哗!过后我就会流血,这对健康非常不好,因为我很容易贫血,现在你们明白我为什么每隔一段时间就得让一个搞同性恋的女人与我兴奋一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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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21#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4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1章

    现在我住在波勒兹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昨晚鲍里斯发现他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

      鲍里斯刚刚总结了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着死亡的监牢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

      这是我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我是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搞清的原因被人送到这儿来的。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个艺术家。现在我可再不这么想了。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了。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喘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均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听我唱了。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引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饨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饨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有六英尺长。编幅——有一根无拘无束的****,有些动物的****里还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孟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没有了。”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带者一根有骨头的****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条****,一根平时用,另一根只在节假日里用。继续打着瞌睡,一个女人写封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了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主人。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她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

      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芯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了,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他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个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准犹太人,准犹太人则更糟糕了。其中包括卡尔和葆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路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克莱克是个犹太人,或是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这样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一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像犹太人一样丑。再说,还有谁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昏昏暗暗的时辰。靛青色,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若雷色落进运河里了,两侧涂了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公园里的滑行铁道一样卧着。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游乐场,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中尚未开化的大杂烩。楼下面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波勒兹别墅里几乎根本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

      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为了体谅我,他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自以为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百支红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

      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了,他们是受难者。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和肾。他是一个便于携带的箱子,里面有无数个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储、杏黄、大蓝、乌黑、安如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塔尼亚同艾琳一样,盼望收到厚厚的信。还有一位塔尼亚,这位塔尼亚像一颗饱满的种子,把花粉传播到各处,抑或我们也可以说,这有点儿像托尔斯泰和掘出胎儿的马棚一幕。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小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尝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买来的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聚集在一起谈论的一些趣闻轶事,她的乳房是焦黄色的,系着沉重的吊袜带,她总问别人“几点了”,喜欢吃肚里填了栗子的金黄色的松鸡,她的手指像塔夫绸般光滑,蒸汽似的昏暗光线变成了冬青,她患有脚端肥大症、癌症和檐妄症,她的面纱热呼呼的,打赌用的筹码,铺着血红色的地毯,两条大腿软绵绵的。塔尼亚这样说以便叫人人都听见,“我爱他!”

      鲍里斯喝威士忌喝得浑身发烧时塔尼亚便会说,“坐在这儿!啊,鲍里斯……俄国……我该怎么办,我都快叫它撑破了。”

      到了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发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呼呼的阴部如今在哪儿?那副又肥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粗壮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弄平你那充满精液的阴部上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喂,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的精液射进你的身体,我叫你的卵巢发热。你的西尔维斯特这会儿有点吃醋了吧,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吗?他感觉到我的硕大的****留下的东西了。我把你那玩艺儿撑大了,我把皱纹都熨平了,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和一只瑞士圣伯尔拿僧院驯养的雪山救人犬干。你可以把癫蛤膜、编幅和蝴蝎塞进你的肛门。只要愿意,你可以奏出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在肚脐那儿拴上一只齐特拉琴。塔尼亚,我在操你,你就得这样叫我操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于,我就在暗中干。

      蔚蓝色的天空上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了,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呼呼的树枝像一个有梦游症的人那样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的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了,店铺闩上了,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其正面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一片洁净。从奥坦格利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施本格勒同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惊异——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了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感觉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搞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了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情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条河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个手提包,却没有****。她总想把厚厚的信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叫劳娜,因而也有****了,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了一些下面的毛。劳娜——一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了一张床和一只铭刻上他的姓名首字母的刮胡子时用的杯子。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弄自己那个地方,还有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弄。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艺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玩艺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你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劳娜这样的****在一百万女人中才有一个!这是试验室里的****,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用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只能在她体内蜷起来然后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艺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一样。

      大量的、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插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入的屁股,而****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处。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姣姣者。全是****和一截直肠,你可以坐在里面看中世纪史。

      莫尔多夫首先显得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什林式的嘴唇,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随身带着有个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了,成了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九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到了文艺复兴期间又换了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哗过唾沫。

      他的为难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面轮廓投影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他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间一个针头一般。他听到的一声大吼对于别人只是尖细的叫唤。

      他的头脑,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了,于是他在剧场里安放了炸药。观众都吃了迷幻药,于是他便把它炸毁了。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我只是记载下……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抓住了,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又宁静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着一把散了架的雨散戴着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本人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要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以及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在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而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了单调的隆隆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着杰曼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而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对我和杰曼产生了影响,对柏油本身和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也产生了效力。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味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整天坐着坐腻了,红色的壁纸叫人厌倦,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更叫人心烦。这问卧室和箱子总是打开的,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着。我的套鞋和手杖都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尝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启程乘船去美国前的那一夜。

      那是一个难得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女人说的——早晨就走!我就是这样对那个有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的。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只插上翅膀的枪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时,两个女人溜进来了——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了。我正在走廊里系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女人在等她朋友从厕所里出来。还在奏乐,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他的金柄手杖来,可我现在在这女人的怀抱中,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我让她手扶着墙弯腰俯在那儿。我试着把那东西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行。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一样。可是没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里。在厕所里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衣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

      大家都同意了,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吐上了。

      几个月后,还是在同一座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某位叫亚历克的活泼小伙子整天在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把事情提前叙述了。莫娜一直不在,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挤进两条栅栏之间站着等,可是没见莫娜,我又看了一遍电报也没能看出什么溪跷。于是我又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了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夭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在瞪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他说开了,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找寻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我常常在这儿看着火车驶出去,这时我在想她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了。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迷人的,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机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觉察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了,于是我停下用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渴望着我……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了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停了,箱子打开着,奠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了一地,她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我催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了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的。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别说了,莫娜!看着我……别说了!”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

      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二月里从码头启程的,那天下着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人是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向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臃肿,披头散发,忽而又到了一个阴沉沉的卧室中,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叼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对着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想它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呼吸、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又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的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起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搔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了一片奶白色的晨喷,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空,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一切都发生在这儿。断垣残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间里舔小胡子。窗板往上推时铿锵作响,街沟里水流潺潺有声。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成AmerPicon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往哪儿走,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保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也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了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了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拣去了对方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所以发起脾气来。非得洗个澡,非得干这,非得干那。非得、非得……“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

      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了。待我们起来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打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有味道的雪茄的胎儿。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的。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了。再也没有臭虫了。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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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3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11章

    巴黎像个婊子,在远处看她非常迷人,叫你迫不及待地想把她搂到怀里。可是过了五分钟后你便觉得空虚,你厌恶自己,觉得自己受骗了。

      我衣袋里装着钱回到巴黎,好几百法郎,是临上火车时柯林斯塞在我衣袋里的。这笔钱足够租一个房间,至少还可以吃一个星期好饭。我已有好几年没有一次拿到过这么多钱了,我兴高采烈,也许一种新生活就要在我面前展开了。我又想把钱存起来,于是找了城堡街上一家面包店顶上的一个便宜旅馆,离旺夫街不远,尤金有一回曾给我指过这个地方。走几步便是连接蒙帕纳斯铁道的桥,这块地方我很熟。

      我本可以租一间一个月房租才一百法郎的屋子,这种房子当然是什么设备也没有的,甚至连窗子也没有。也许本来我仍会租下来的——只是为了有个牢靠的地方睡一会儿——若不是进这个房间前不得不先穿过一个瞎子的房间。想到每天夜里要从他床前经过我极不痛快,因而决定到别处找找看。我来到塞尔街,就在公墓后面,我看到一幢东倒西歪的破房子,围着院子有一圈阳台,阳台上还吊着鸟笼子,下面一层都吊满了。也许这是振奋人心的景象,可我却觉得它像医院里的集体病房,旅馆老板也显得不很像一个智力健全的人。我决意等到晚上好好四下看看再说,然后再到一条僻静小巷里挑一家有点儿吸引力的小酒店。

      吃饭时花了十五法郎,这是我给自己规定的饭钱的大约一倍。这使我很不安,甚至不许自己坐下来再喝杯咖啡了。尽管这时已下开了毛毛雨。我情愿走一走,然后在一个不太晚的时辰静静地上床。这样节衣缩食地花钱本来已经使我很不愉快了。

      这种事我一辈子没干过,我天生就干不了这种事。

      后来小雨变成了倾盆大雨,对此我很高兴,这提供了一个我正需要的可以躲到某个地方伸伸腿的借口。这会儿去睡觉仍太早,我加快脚步折回拉斯帕伊林荫大道去。突然一个女人过来拦住我,就在暴雨中。她问我几点钟了。我告诉她我没有表,这时她喊叫起来,“啊,好先生,你讲英语吗?”我点点头,她便滔滔不绝地说开了,“我的好人,或许你能发发善心带我去一家咖啡馆。雨下得这么大,我没有钱找个地方坐坐。请你原谅我,亲爱的先生,可你的面容那么慈祥……我马上就知道你是英国人了。”说着她朝我笑了,这是古怪的、半疯半傻的笑。

      “或许你能给我出点儿主意,亲爱的先生。我孤苦伶仃的,一个人……我的上帝,没有钱真是太可怕了……”这一串“亲爱的先生”、“好心的先生”和“我的好人”差一点儿叫我发歇斯底里。我怜悯她可又非笑不可,我真的笑了,我当着她的面哈哈大笑。于是她也大笑起来,这是一种怪诞的尖声大笑,笑声走了调,是一种叫人万万料想不到的狂笑。我抓住她的胳膊,我们一起朝最近的一家咖啡馆奔去,进了那家小店后她仍不住地格格笑。她说,“亲爱的好先生,也许你认为我没有说实话。我是一个好姑娘……是好人家女儿。只是”——说到这儿她又病态地、时断时续地笑了一阵——“只是我太不幸,连一个可以坐坐的地方也找不到。”这时我又大笑起来,我忍不住要笑——她用的词儿、古怪的口音、她头上那顶奇怪的帽子、那种半疯半傻的微笑……我打断了她,“喂,你是哪国人?”

      “英国人,”她说。“是这样,我出生在波兰,不过父亲是爱尔兰人。”

      “这样你就成了英国人?”

      “是埃”说着她又傻笑开了,很忸怩,作出一副害羞的样子。

      “我想你知道一家可以带我去的小旅馆?”我这样说并不是有意要同她一道去,只是为了替她免去那一套她们惯用的开场白。

      “啊,我的好先生,”她说,好像我犯了一个最最令人痛心的错误。“我知道你说的不是心里话!我不是那种姑娘。你在跟我开玩笑,我看得出来。你这么好……你的面容这么慈祥。我不敢对一个法国人讲对你讲过的话,他们一定会立刻叫我难堪的……”她用这种口气又讲了一阵,我想甩掉她一走了之,可她不愿一个人呆着。她怕,因为她的证件不符合要求。我能不能行行好送她回旅馆?或许我能“借”给她十五或二十法郎叫旅馆老板闭嘴?我送她回到她说她住的旅馆,给她手里塞了一张五十法郎的票子。她不是非常精明就是非常天真,有时这很难判断,总之她叫我等她跑回酒馆去换钱。我告诉她不必了,她便冲动地抓起我的手举到唇边吻了吻,我受宠若惊,马上乐意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给了她。这个疯狂的动作感动了我,我自忖有时当个阔佬还是不错的。可以感受到这种很新鲜的刺激。不过我并没有昏了头。五十法郎!一个下雨的夜里浪费五十法郎未免太过分。我走开时她挥舞那顶稀奇古怪、她根本不会戴的小软帽向我告别,好像我们是老朋友了。我感到自己很蠢、很轻率。想起她说的话,“我亲爱的好先生……你的面容这么慈祥……你真好。”等等,我又觉得自己是个圣人。

      心里洋洋得意时很难马上上床睡觉,你觉得自己应该报答这没有料到的好心夸赞之辞。经过“丛林”饭店时我瞧了一眼一楼的舞场,光背、戴着快把她们勒死的一串串珍珠的女人——看起来会把她们勒死——正在朝我扭动她们美丽的屁股。我径直到柜台前要了一杯香摈酒,音乐一停便有一位漂亮的金发女郎坐到我身边,她长得像挪威人。这地方其实并不像从门外看起来那么挤、那么欢快,只有六七对男女,刚才他们准是一起跳舞来着。我又要了一杯香槟酒,以免丧失勇气。

      站起来同这位金发女郎跳舞时舞场上没有别人,若在平时我一定会有些不自然,如今香槟起了作用,还有她贴在我身上的姿势、昏暗的光线及那几百法郎给我的踏踏实实的安全感,不过……我们又跳了一场,像是在举行个人表演,然后我们便交谈起来。她一开始便哭,引出了这场谈话。我认为很可能她是喝得太多了,于是便装出不介意的样子,同时看看周围还有没有别的女人,可是店里已经全空了。

      中了圈套后要逃,而且要马上逃,否则你就完蛋了。我所以没有逃,是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想到我为买帽子的支票付了两次款。因为某件琐事,人常常卷入麻烦中去。

      我很快便弄清了,她哭泣的原因是刚刚埋葬了自己的孩子。

      她也不是挪威人,是法国人,而且还是一个助产士。我得承认她是一个俊俏的助产士,即使是在这脸上热泪涔涔之时,我征询她的意见:喝点儿酒会不会好受一些,她便立即叫了一杯威士忌,一眨眼工夫便喝完了。我柔声问,“还要吗?”她说要,她觉得十分难过,非常沮丧,因而还想要一包“骆驼”牌香烟。

      又说,“不,等等,我想还是要一包‘帕尔麦尔’牌子的好。”我想,要什么随你的便,只是看在基督份上别再哭了,你一哭我就心里直发怵。我又把她拉起来跳舞,一站起来她就好像换了一个人,或许悲伤会叫一个人变得更**,我说不上。我低声咕哝说要离开这儿,她急切地问,“去哪儿?好,随便。找个能说话的安静地方。”

      我钻进厕所又数了一遍钱,我把一百法郎的钞票藏在裤子上的表袋里,把一张五十法郎的票子和零钱放在裤子口袋里。我回到酒吧里,决定要言归正传了。

      她自己谈起了这个话题,这样我就比较容易启齿了。她遇到困难了,还不仅仅是失去了孩子,她母亲病在家里,病得很厉害,要付给医生诊费、要买药,还要买这个、买那个。当然,她的话我一句也不信。我反正得替自己找个旅馆,我便提议她跟我一道走,一起过夜,我暗想回到我那里能节省些。可她不干,坚持要回家,说她自己租了公寓,何况还得照顾她妈妈。仔细一盘算,我认定睡在她那儿会更便宜一些,便应允了,提议马上就走。走之前我认为最好先叫她知道一下我的财政状况,这样到分手时便不会有什么埋怨。我告诉她我口袋里有多少钱,我看她听完后快要昏过去了,她说,“你竟然是这种人!”她像是受了极大侮辱,我估计她会大闹一抄…然而我毫不畏惧,根本不为所动,我平静地说,“好吧,那么我走开就是,也许是我误会了。”

      “我看你是误会了!”她嚷道,同时仍拽着我的袖子不放手。

      “亲爱的,听着……公道点!”听到这话我又恢复了信心,我明白这只不过是要我答应再给她一点儿,以后一切就都妥了。我疲惫地说,“好吧,我会对得起你的。走着瞧好了。”

      “那么,你刚才是在撒谎喽?”她问。

      “是的,我是在撒谎……”我笑了。

      不等我戴上帽子她便叫了一辆出租车,我听见她给司机的地址是克利希林荫道。我自忖,到那儿去的车费比租个房间还多呢。唉,算了,有时间……咱们走着瞧。我不知道车子是怎么开动的,不过她很快就对我大谈起亨利·博尔多来。我还不曾遇见一个不知道亨利·博尔多的妓女!不过这一个是真正有才华的,现在她的语言也文雅了,她那么温柔,那么聪明,使我不断地考虑该给她多少钱才合适。我仿佛听到她在说——“没有时间了。”总之听起来是这话,处于我目前的境况,这话值一百法郎。我诧异这是她自己的话还是从亨利·博尔多那儿拣来的。这也无关紧要。是蒙马特尔街了,我自言自语道,“你好,老妈妈,我和你女儿会照顾你的——没有时间了!”我记得,她还要给我看她的助产士执照。

      进屋一关上门她就显得十分惊慌,她乱忙一气,两只手拧来拧去,摆出萨拉·伯恩哈特的姿势。她的衣服脱了一半,她不时停下来催我快点儿脱,催我干这干那。最后她脱光了,手里拎着一件小背心走来走去,找她的晨衣。我搂住她狠狠拥抱了一下。待我放开她,她脸上流露出很痛苦的表情。“我的上帝!

      我的上帝!我一定要下楼去看看妈妈!”她嚷道,“想洗就洗个澡,亲爱的。在那边。我几分钟就回来。”在门口我又拥抱了她,我穿着内衣,勃起得很厉害。不知怎么搞的,她所有这些痛苦和激动、所有的悲伤和做作只是激发了我的欲望。也许她只是下楼去安慰她的老鸨,我有一种感觉,一件不寻常的事情正在发生,这将是我在晨报上读到的那类戏剧性轶事。我很快巡视了一下这个地方,这儿有两个房间和一个浴室,装修得还可以,挺卖弄风骚。墙上挂着她的执照,是“一级”的,这类执照总是一级的。梳妆台上还有一张女孩的照片,是一个生着一头秀发的小女孩。我放水洗澡,后来又改变了主意,如果要出什么事,我会在浴盆里被人发现……我可不喜欢这个主意。时间一分钟一分钟过去,我在屋里来回踱着,心里越来越不安。

      她回来时比出去时更加颓丧,不住地呜咽道,“她快死了……她快死了!”有一刹那我差点儿要拔腿走了。当一个女人的妈妈要死在楼下了,也许正在你底下,你他妈的怎么能爬到这个女人身上去呢?我伸出双臂搂住她,一半是同情,一半是决计要获得此行的收获。我们这样站着,她低声咕哝说她需要我应允给她的钱,好像真的遇到了难处,这钱是给“妈妈”的。见鬼,眼下我根本没有心思为几个法郎讨价还价。我走到放衣服的椅子那儿,从表袋里取出一张一百法郎的票子,仍始终小心地背对着她。并且,作为进一步预防措施,还把裤子放在我知道自己将要睡的这一侧。这一百法郎仍不十分令她满意。不过她嫌少时不很坚决,由此我看出这已足够了。接着她以惊人的力量猛地脱下晨衣跳上床来,我刚刚用双臂搂住她,把她拉过来,她便去够开关,关上了灯。她充满激情地拥抱我,她呻吟,所有的法国女人跟你睡觉时都是这样呻吟的。她的调情手段弄得我激动得不得了,关灯的把戏我还是头一回遇见……好像真的洞房花烛夜一样。可我仍不免疑虑重重,一俟能方便行事就伸出双手摸摸我的裤子是不是还在椅子上。

      我想我就要在这儿过夜了,床睡着很舒服,比一般旅馆的床还软些,床单也是干净的,我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只要她别扭来扭去就好了!这劲头会叫你认为她有一个月没跟男人睡过了。我想尽量拖长时间跟她睡个够,我这一百法郎要个个花得值得,可她仍在喃喃自语,说男女睡觉时说的种种疯话,在黑暗中这些话更容易很快叫你不能自持。我不想全力以赴,可是不可能,她在不停地呻吟、喘粗气,还咕哝道,“快,亲爱的!

      快,亲爱的!啊,这好极了!啊,啊!快,快,亲爱的!”我试图数数以镇定下来,但她的喊叫像火警警报响起来一样紧急。

      “快,亲爱的!”这一回她喘着粗气抽搐了一阵,哗,我听到星星叮当乱响,我那一百法郎不见了,还有早已忘掉的那五十。灯又全亮了,她仍像跳上床时那样麻利地跳下床,一边还像头老母猪一样哼哼、尖叫。我又躺下来抽起一根香烟,同时后悔地凝视着我的裤子,它皱成了一团。不到一分钟她又回来了,一面往身上裹晨衣一面用叫人心神不宁的激动口吻告诉我别拘束、随便些。她又说,“我下楼去看看妈妈。别客气,亲爱的,我马上就回来。”

      过了一刻钟,我觉得非常急躁不安,我走进里屋看完了放在桌上的一封信,信上没有什么内容,是一封情书。在浴室里我查看了架上所有的瓶子,一个女人使自己身上香气袭人的各种玩艺儿她都应有尽有。我仍希望她会回来,给我另外五十法郎的货,可是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仍不见她的踪影。我心慌了,也许楼下真有人快死了。我糊里糊涂地穿起衣服来,我想这是出于一种保护自己的本能吧。系腰带时我突然想起她是如何把那张一百法郎的票子装进钱包的,情急中她把钱包塞进衣柜上层了,我还记得她的动作——踞起脚尖要够到那层。不到一分钟我就打开衣柜摸到那只钱包,它还在老地方。我急忙把它打开,看见我那一百法郎稳妥地藏在绸子夹层之间。我把钱包放回老地方,穿上外衣和鞋子溜到楼梯平台上仔细侧耳听了一阵。什么都听不到,天知道她到哪儿去了。我马上又回到衣柜前摸出她的钱包,装上那一百法郎和所有零钱。我无声地关上门,轻手轻脚地下楼,一到了街上我便使出吃奶的力气尽量快走。到布尔东咖啡店那儿我停下吃点儿东西,妓女们在这儿放肆地用东西投掷一个吃饭时睡着了的胖子。这个胖子睡得很死,还在打鼾,不过他的颚仍在机械地上下活动。这个地方闹哄哄的,有人在喊“开车啦”!接着便是一阵有节奏的僻僻啪啪乱扔刀叉声。胖子睁了睁眼,傻呼呼地眨眨眼,脑袋又向前倒在胸脯上了。我仔细把那一百法郎的钞票放回表袋里,数了数零钱。身边的嘈杂声越来越大,我无法确切忆起是否在她的执照上看到“一级”的字样。至于她妈,我根本不关心,我希望现在她已经死掉了。如果这姑娘说的都是实话那才怪呢,她太好了,好得叫人不敢相信。“快点,亲爱的……快点!快点!”还有那个说“我的好先生,你的面容真慈祥”的傻子,不知她是不是真的在我们停下的那个地方的旅馆里租了一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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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9#
     楼主| 发表于 2013-10-13 09:26:3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北回归线》-第01章

    现在我住在波勒兹别墅,这里找不到一点儿灰尘,也没有一件东西摆得不是地方,除了我们,这里再没有别人,我们死了。

      昨晚鲍里斯发现他身上生了虱子,于是我只好剃光他的腋毛,可是他还是浑身发痒,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居然还会生虱子?不过没关系。我俩,我和鲍里斯也许永远不会彼此这样了解,若不是靠那些虱子。

      鲍里斯刚刚总结了他的看法。他是一个天气预报专家。他说,天气会继续坏下去,会有更多的灾难、更多的死人、更多的绝望。无论哪儿都没有一点儿要发生变化的迹象。时光之癌症正在吞噬我们,我们的英雄或者已经自杀,或者正在自杀。如此说来,这个英雄不是时间,却是永恒。我们必须步调一致、前仆后继地朝着死亡的监牢奔去。没法逃脱,天气也不会变。

      这是我到巴黎后的第二个秋天。我是由于某种自己至今也没能搞清的原因被人送到这儿来的。

      我没有钱,没有人接济,没有希望。不过我是活着的人中最快活的,一年前,半年前,我还以为自己是个艺术家。现在我可再不这么想了。与文学有关的一切都已与我无涉,谢天谢地,再也没有什么书要写了。

      那么这一本呢?这一本不算是书,它是对人格的污蔑、诽谤、中伤。就“书”的一般意义来讲,这不是一本书。不,这是无休止的亵读。是啐在艺术脸上的一口唾沫。是向上帝、人类、命运、时间、爱情、美等一切事物的裤裆里喘上的一脚。我将为你歌唱,纵使走调我也要唱。我要在你哀号时歌唱,我要在你肮脏的尸体上跳舞……若要歌唱你必须先张开嘴,你必须有一对肺叶和一点儿乐理知识。有没有手风琴或吉他均无所谓,要紧的是有想要歌唱的愿望。那么,这儿便是一首歌,我正在歌唱。

      我是唱给你的,塔尼亚。我倒是希望自己能唱得更好一些、更加悦耳一些,不过那样一来你也许永远不会愿意听我唱了。你曾听过别人唱,他们都引不起你的兴趣来,他们不是唱得太好就是还不够好。

      这一天是十月二十几日,我已不再理会究竟是哪天了。你会说那是我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做的一场梦吗?有几次间隔,不过都是在两场梦之间的,现在我已全然不记得这几次间隔中的事情了。我身边的世界在分崩离析,同时在这儿或那儿留下一块块的时间。世界是一个毒瘤,正在一口一口地吞噬自己……我在想,当无边的寂静笼罩了万物,笼罩各个角落时,音乐最终会胜利的。当万物又回到未被时间孕育出来之前的状态时,世界又一次呈现出那种混饨未开的局面,而现实正是为混饨而写的。你,塔尼亚,就是我的混沌。这便是我歌唱的缘由。快死掉的不仅仅是我,是整个世界,它要蜕去时间这层皮。我还活着,在你的子宫里踢腾,这是值得书写下来的现实。

      我在打瞌睡。爱情生理学。休眠中的鲸鱼的****有六英尺长。编幅——有一根无拘无束的****,有些动物的****里还有一根骨头,就是说,一根骨头在……古尔孟说,“幸亏人身上的骨质结构已经没有了。”幸亏?是的,幸亏,想想人类带者一根有骨头的****走来走去成何体统?袋鼠有两条****,一根平时用,另一根只在节假日里用。继续打着瞌睡,一个女人写封信来问我替自己的书想好书名了没有,书名,当然想好了:《可爱的女同性恋者》。

      你的充满逸事趣闻的生活!这是博罗夫斯基的话。我每个星期三同博罗夫斯基一道吃午饭,他的太太做主人。她是一头已挤不出奶的奶牛,她正在学英语,最喜欢用的词是“淫秽”。

      你马上便会明白博罗夫斯基是多么难对付了。不过等一等……博罗夫斯基身着一套灯芯绒西装,会拉手风琴。这副行头真是妙极了,尤其是当你考虑到他是一个蛮不错的艺术家的时候。他开玩笑说他是波兰人,不过他当然不是。这位博罗夫斯基是个犹太人,他父亲是一个集邮家。其实几乎整个蒙帕纳斯都住着犹太人,或准犹太人,准犹太人则更糟糕了。其中包括卡尔和葆拉、克朗斯塔特和鲍里斯、塔尼亚和西尔维斯特、莫尔多夫和露西尔,除了菲尔莫全是。亨利·乔丹·奥斯瓦尔德居然也是犹太人。路易斯·尼科尔斯是犹太人,甚至范诺登和彻里也是犹太人。弗朗西丝·克莱克是个犹太人,或是犹太女人。泰特斯又是一个犹太人。这样看来犹太人简直多得不得了,这本书正是为我的朋友卡尔写的,他父亲是犹太人,明白这一点很重要。

      这些人中最可爱的犹太人是塔尼亚,为了她我也愿意成为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呢、我已经在像犹太人一样讲话了,而且我长得像犹太人一样丑。再说,还有谁比一个犹太人更恨犹太人呢?

      昏昏暗暗的时辰。靛青色,水平如镜,树木在闪光、在融化。铁轨在若雷色落进运河里了,两侧涂了漆的长长的履带车像公园里的滑行铁道一样卧着。这儿不是巴黎,不是康尼岛游乐场,这是欧洲和中美洲所有城市中尚未开化的大杂烩。楼下面的调车场里,铁轨黑糊糊的,犹如蜘蛛网一样,这不是由工程师定做的,不过设计上有大起大落的变化,像极地上荒凉的冰缝,照相机却照出深浅不同的黑色。

      食物是我最喜爱的东西之一,可是在这座漂亮的波勒兹别墅里几乎根本看不到食物,有时这毫无疑问是很可怕的。我曾三番五次央求鲍里斯买些面包当早饭,可他总是忘记。看来他是出去吃早饭的,回来时剔着牙缝,山羊胡子上还沾着鸡蛋渣。

      他去饭馆里吃饭纯粹是为了体谅我,他说让我在一边看着他大吃大喝很难受。

      我喜欢范诺登,不过我不同意他对自己的看法。譬如,我不同意他自以为是哲学家或思想家这种看法。他是一个被女人迷得神魂颠倒的人,就是这样。他永远不会成为一个作家。西尔维斯特也永远成不了作家,尽管他的大名在五百支红灯的照耀下闪闪发光。目前,周围我所尊敬的作家只有卡尔和鲍里斯。

      他们着了魔,心灵深处燃烧着炽热的火焰。他们疯了,不能分辨音调了,他们是受难者。

      莫尔多夫倒是没有发疯,不过他也在以自己的古怪方式受罪,莫尔多夫语无伦次,他没有血管。心脏和肾。他是一个便于携带的箱子,里面有无数个抽屉,每个抽屉上都贴着标签,上面的字是用白墨水、棕色墨水、红墨水、蓝墨水写的,还有朱红、橘黄、淡紫、储、杏黄、大蓝、乌黑、安如葡萄酒色、青鱼色、日冕色、铜绿色、奶酪色……我把打字机搬进隔壁一间屋里,这样写作时便可从镜子中看见自己。

      塔尼亚同艾琳一样,盼望收到厚厚的信。还有一位塔尼亚,这位塔尼亚像一颗饱满的种子,把花粉传播到各处,抑或我们也可以说,这有点儿像托尔斯泰和掘出胎儿的马棚一幕。塔尼亚也是一个狂热的人,她喜欢小便的声音、自由大街的咖啡馆、孚日广尝蒙帕纳斯林荫大道上买来的颜色鲜艳的领带、昏昏暗暗的浴室、波尔图葡萄酒、阿卜杜拉香烟、感人的慢节奏奏鸣曲、扩音机,聚集在一起谈论的一些趣闻轶事,她的乳房是焦黄色的,系着沉重的吊袜带,她总问别人“几点了”,喜欢吃肚里填了栗子的金黄色的松鸡,她的手指像塔夫绸般光滑,蒸汽似的昏暗光线变成了冬青,她患有脚端肥大症、癌症和檐妄症,她的面纱热呼呼的,打赌用的筹码,铺着血红色的地毯,两条大腿软绵绵的。塔尼亚这样说以便叫人人都听见,“我爱他!”

      鲍里斯喝威士忌喝得浑身发烧时塔尼亚便会说,“坐在这儿!啊,鲍里斯……俄国……我该怎么办,我都快叫它撑破了。”

      到了夜里,我一看到鲍里斯的山羊胡子垂在枕头上便要发歇斯底里,啊,塔尼亚,你那热呼呼的阴部如今在哪儿?那副又肥又厚的吊袜带、那两条柔软而又粗壮的大腿又在哪儿?我的胯下有一根六英寸长的骨头。塔尼亚,我要弄平你那充满精液的阴部上的每一条皱纹。我要先叫你肚子疼、子宫翻个个儿,再把你送到你的西尔维斯特那儿去。你的西尔维斯特!喂,他懂得怎样生火,我却明白如何叫女人欲火中烧。塔尼亚,我把灼热的精液射进你的身体,我叫你的卵巢发热。你的西尔维斯特这会儿有点吃醋了吧,他觉得不大舒服,是吗?他感觉到我的硕大的****留下的东西了。我把你那玩艺儿撑大了,我把皱纹都熨平了,跟我干过以后,你尽可同公马、公牛、公羊、公鸭子和一只瑞士圣伯尔拿僧院驯养的雪山救人犬干。你可以把癫蛤膜、编幅和蝴蝎塞进你的肛门。只要愿意,你可以奏出一串和音急速弹奏,或是在肚脐那儿拴上一只齐特拉琴。塔尼亚,我在操你,你就得这样叫我操下去。若是你不喜欢叫我当着众人的面于,我就在暗中干。

      蔚蓝色的天空上鹅毛般的云丝被吹散了,干枯的树木无限延伸,黑呼呼的树枝像一个有梦游症的人那样打着各种手势。这些阴沉的、鬼怪般的树木的枝干苍白得像雪茄烟灰。这是一种超然的、全然欧洲式的静寂,百叶窗放下了,店铺闩上了,这里或那里偶尔可见一盏红灯,表明有人在幽会。其正面粗暴甚至可怕,除了树木投下星星点点的影子,一片洁净。从奥坦格利经过使我想起另一个巴黎,那便是毛姆、高更的巴黎,乔治·摩尔的巴黎,我想起那个可怖的西班牙人,他那时正以杂技演员的步子从一种作风跳跃到另一种作风,使全世界大吃一惊。我想起施本格勒同他那些可怕的宣言,并且不由得惊异——风格,广义上的风格,是否全完蛋了?我说我脑子里尽是这些念头,不过这也不是实话。只是到了后来,当我走到塞纳河对岸、当我把辉煌的灯光甩到身后时我才允许自己胡思乱想这些事儿,眼下我什么也不想,只感觉到自己这个活生生的人被河水映出的奇迹搞得很伤心,因为这河水映出了一个已被遗忘的世界。沿河两岸,树木佝偻着身子,在这面没有光泽的镜子上投下情影,起风时这些树便发出一阵沙沙声,河水翻腾着流过时它们也会流下几滴眼泪。这条河使我默默无言,我找不到可以倾诉心曲的人,哪怕是一点点也好……艾琳的毛病在于她只有一个手提包,却没有****。她总想把厚厚的信塞进包里,信上都是大量闻所未闻的事情,现在她叫劳娜,因而也有****了,我知道这一点是因为她给我们送来了一些下面的毛。劳娜——一头疯狂的驴子,在风中乱闻乱嗅,以此取乐。在每一座山坡上她都要扮演妓女的角色,有时还在电话亭和卫生间里。她为金·卡罗尔买了一张床和一只铭刻上他的姓名首字母的刮胡子时用的杯子。她躺在托特纳姆广场大道上,撩起衣裙用手指弄自己那个地方,还有蜡烛,用罗马蜡烛和门把手弄。全国找不到一个男人的那玩艺儿大到能令她满意的程度……一个也没有。男人的玩艺儿一进入她身体便会蜷起来,她需要胀大的****、自动爆炸的纸火箭和滚烫的蜡油、木焦油。你若是由着她,她会割断你的命根,叫它永远留在她身体里。劳娜这样的****在一百万女人中才有一个!这是试验室里的****,没有一种石蕊试纸能显出它的颜色。这个劳娜还是一个骗子。她从未替卡罗尔买过床,她用一个威士忌酒瓶砸他的脑袋。她满嘴脏话和承诺。可怜的卡罗尔,他的****只能在她体内蜷起来然后死掉,只要她吸一口气他那玩艺儿就会掉出来,像一只死泥鳅一样。

      大量的、厚厚的、闻所未闻的信件。一只没有带子的手提包。一个没有插钥匙的锁孔。她有一张德国人的嘴、一对法国人的耳朵和一个俄国入的屁股,而****却是世界通用的。当国旗挥动时,它便一直红到喉咙处。你从于勒——费里林荫道进去,从维莱特门出来。你把你的小羊尾放进粪车里,自然是两个轮子的红色粪车。在乌尔克和马恩河的汇合处,水顺着河堤流去,在桥下静静地流淌,仿佛一面镜子。劳娜如今躺在那儿,河道里满是玻璃碎片。含羞草在哭泣,窗户上有一个潮湿的、雾状的屁。劳娜是一百万女人中的姣姣者。全是****和一截直肠,你可以坐在里面看中世纪史。

      莫尔多夫首先显得像某人的一幅漫画,甲状腺似的眼睛,米什林式的嘴唇,声音像豌豆汤。他在背心里掖了一个小梨,不论你怎么看他都是那副尊容,随身带着有个坠子的鼻烟盒,象牙柄的,还有棋子、扇子、教堂地图。他发酵的时间太长,现在已变得毫无形状了,成了失去维生素的酵母,没有橡皮底座的花瓶。

      他家族中的女人们在九世纪曾两次改换祖先,到了文艺复兴期间又换了一次。他在一次次战乱中、在众多的黄肚皮和白肚皮下留存下来。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前很久,一个鞑靼人便朝他的血液里哗过唾沫。

      他的为难也就是一个侏儒的困惑。透过松球状的眼睛,他看到自己的侧面轮廓投影在一幅无法计量的幕布上,他的声音使他陶醉,因为它尖细得如间一个针头一般。他听到的一声大吼对于别人只是尖细的叫唤。

      他的头脑,他的头脑是一个圆形剧场,场上的演员一人扮演好几个角色。莫尔多夫,多才多艺而且不出错,一个个依次扮演着他的角色——小丑、耍把戏的、杂技演员、牧师、登徒子、江湖骗子。这个圆形剧场太小了,于是他在剧场里安放了炸药。观众都吃了迷幻药,于是他便把它炸毁了。

      我徒劳地企图接近莫尔多夫。这就像企图接近上帝一样,因为莫尔多夫就是上帝——他本来就是上帝。我只是记载下……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看法,现在我放弃了,而另一些看法现在正在修正中。我把他抓住了,结果发现手中不是蟑螂而是一只靖蜒。他的粗鲁冒犯了我,然而他的脆弱又叫我为之倾倒。

      他滔滔不绝直到把自个儿憋得透不过气来,随后又像约旦河一样沉默无语。

      每当我看着他小跑着走上前来迎接我,伸出一对小爪子,眼睛里流着泪,我便觉得自己在同……不,这句话不能这么说。

      “像在喷泉上跳跃的鸡蛋。”

      他只有一根手杖———根普通的手杖。他的衣袋里装了一张张纸,都是治疗悲观狂的处方。他的病现在痊愈了,替他洗脚的那个德国小姑娘因而悲痛欲绝。这正如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背着他的古吉拉特语字典到处走。“对人人都不可避免”,这后无疑就是指“绝对必要的”。博罗夫斯基会觉得这话不可理喻,一星期里每天他都要换一根手杖,还有一根是复活节专用的。

      我们彼此间有这么多共同点,看别人便犹如在一面裂了缝的镜子里看自己。

      我一直在翻阅我的手稿,每一页上都是潦草涂改过的手迹。

      全是文学!我有点害怕。这多么像莫尔多夫,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一个非犹太人的异教徒,而异教徒受苦受难的方式是不同的。

      据西尔维斯特讲,他们虽有痛苦,但却不患神经病,而一个从未患过神经病的人是不懂什么叫作痛苦的。

      于是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痛苦时是多么快活,那正像带着一头小熊仔上床睡觉,有时它会用爪子抓你,那时你才真正知道害怕。平时你不会怕——你可以放掉它,或者把它的头砍掉。

      有些人无法抵御钻进野兽笼子里、同野兽在一起厮混的欲望,他们连手枪、鞭子都不带便进去了,正是恐惧使他们变得无所畏惧……对于一个犹大人,全世界便是一个野兽横行的笼子。笼门锁上了,他在笼子里,没有手枪、鞭子,但他勇气十足,甚至嗅不到笼子角落里的兽粪味。围观者在拍手,可他听不见,他认为这场戏是在笼子里面演的,他认为这个笼子便是整个世界,门锁上了,他独自一人无助地站在那儿,发现狮子不懂他的话。没有一头狮子听说过斯宾诺莎人斯宾诺莎?它们干吗不咬他?“给我们肉吃!”它们吼道,而他却站在那儿吓呆了,脑子全乱了,他的世界观也变成一个荡到空中再也够不到的秋千。狮子举起爪子扇一下,他的世界便被打得粉碎。

      同样,狮子们也失望了。它们期待的是血,是骨头,是软骨,是筋,它们嚼了又嚼,然而词汇是无味的树胶,树胶是无法消化的。你可以朝树胶上撒糖、助消化药、百里香草汁和甘草汁,待树胶被树胶收集者裹起来后便好消化了,这些树胶收集者是沿着一个业已下沉的大陆的山脊来的,他们带来了一种代数语言,在亚利桑那沙漠中他们遇到了北方的蒙古人,这些人像茄子一样光滑。这是地球呈陀螺仪状倾斜后不久的事情,当时墨西哥湾流同日本湾流分道扬镳了。在地球的中心他们找到了石灰岩,于是他们将自己的语言绣在地壳底下。他们吃伙伴的内脏,森林围住了他们,围住了他们的骨头,脑壳和饰有花边的石灰岩,他们的语言便消失了。人们有时在这儿或那儿仍找得到一个兽群遗骸,一个被各种塑像所覆盖的头盖骨。

      这一切与你有什么关系,莫尔多夫?你口中的话是杂乱无章的,说吧,莫尔多夫,我正等着你说呢。当咱俩握手时,谁也感觉不到透过我们汗水浇下的大量的水。每当想词儿时,你总是半张着嘴,唾液在你腮帮子里面流淌。我一跃跳过了半个亚洲,我到那儿丢捡你的手杖,尽管这是一技普普通通的手杖。

      在你身体一侧戳一个洞,我便可以搜集到足够塞满大英博物馆的东西。我们站上五分钟便可吞没很多个世纪。你是一个筛子,我的模糊想法便是通过它滤下去并且变成言语的,言语后面是一片混乱,每个词是一条、是一杠,只是杠还不够,永远无法做成一只筛子。

      我不在家时窗帘挂上了,它们看起来像在来苏水里浸过的奥地利蒂罗尔州出产的桌布。屋里光芒四射,我迷迷糊糊地坐在床上,想着人类诞生前是什么样子。突然钟声响了,这是一种稀奇古怪、绝非人世的曲调,我仿佛被带到了中亚的大草原上。有些曲子缕缕不绝、余音绕梁,有些则一倾而出,缠绵悱恻。如今一切又都归于寂静,只有最后一个音符仍在飘荡,这只是一只微弱的高音锣,响了一声便像一个人苗一样熄灭了,它几乎无法划破这静谧的夜。

      我曾跟自己订立了一个无言的契约:写过的东西不再改动一行。我对完善自己的思想或行动并无兴趣,我把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完美与屠格涅夫的完美等量齐观(还有什么比《永久的丈夫》更完美的?)。于是,在同一环境中,我们有了两类完美。

      然而在凡高的信中还提到一种超出这两类完美的完美,这便是个人战胜了艺术。

      现在只有一件事使我极感兴趣,这就是记下书中遗漏的一切,就我所知,还没有人利用空气来给我们的生活指示方向,提供动机的各种元素,只有杀人狂似乎在从生活中重新汲取一定量的他们早先投入生活中的东西。这个时代呼唤暴力,可我们只得到了失效的炸药。革命不是尚在萌芽中便被扼杀就是成功得太快。激情很快便丧失殆尽,人们便转而求助于思想,这已是常规。提出来的建议没有一项能维持二十四小时以上。我们要在一代人生活的这段时间里生活一百万次,在对昆虫学、深海生物或细胞活动的研究中,我们学到更多……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永远无法把这件事情想清楚。

      有人来租这所公寓了……

      看来我在波勒兹别墅的生活要结束了,好吧,我就收拾起这些手稿走路好了,别处也会发生一些事情。事情总是在发生,不论我走到哪里,那儿总有戏看。人就像虱子一样,他们钻到你皮肤下面,躲藏在那儿。于是你搔了又搔,直到搔出血来,可还是无法永远摆脱虱子的骚扰。在我所到之处,人们都在把自个儿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人人都有难言的隐痛。厄运、无聊、忧伤和自杀,这些都是从娘胎里带来的。四周的气氛中弥漫着灾难、挫折和徒劳无功。搔吧,搔吧,直到一块好皮肤也不剩。这结果令我兴奋不已,我不但不灰心丧气,反而很开心。我高声呼唤更多。更大的灾难和更惨重的失败,我要叫全世界乱成一团,我要叫每个人都把自己搔死。

      连这些支离破碎的笔记我几乎都没有时间记,因为我是被人逼迫过着节奏快而又忙乱的生活的呀。来过电话后,一位先生和他太太来了,在他们谈话期间我上楼去躺下来,我躺着,盘算下一步该怎么办。当然不能回到那个妖怪的床上整夜翻来覆去用大脚趾头弹面包屑。这个令人作呕的小杂种;若是还有比当妖怪更糟糕的那便是当个守财奴。他是一个胆小如鼠、战战兢兢的小混蛋,总是在怕有朝一日破产的恐惧中过日子——或许是三月十八日,准确日子却是五月二十五日。他喝咖啡不要牛奶或糖,吃面包不涂黄油,吃肉不要汤,要不就干脆不吃肉。

      他不是不要这个便是不要那个,这个肮脏的小财迷。哪一天你打开抽屉瞧瞧便会发现藏在钱匣子里的钱,足足有两千多法郎,还有一些没有兑现过的支票。就算这样,我本来也不会这么在乎的,若不是我的贝雷帽里总是被他倒进咖啡渣子,地板上堆满了垃圾,更不用说那冰冷的润肤膏、油腻腻的毛巾和总是塞住的下水道了。我告诉你,这个小杂种身上总有一股臭味,除非是刚刚洒过科伦香水。他的耳朵脏、眼睛脏,屁股也脏。他是一个大关节、有哮喘病,有虱子、卑微而又病态十足的家伙。

      哪怕他曾给我端来过一顿像样的早饭我也会原谅他的全部缺点的!这个家伙在一只脏兮兮的钱匣子里藏着两千法郎,却拒绝穿件干净衬衣,舍不得在面包上涂点儿黄油。这样一个家伙还不只是妖怪,不只是守财奴——他简直是一个白痴。

      不过有关这个妖怪的都是题外话。我竖着一只耳朵倾听楼下的动静,来人是一位和他妻子一道来看房子的雷恩先生,他们正在谈论要把它租下来呢。谢天谢地,他们还只是说说而已。

      雷恩太太爱笑,这表明马上会出麻烦的。这会儿是雷恩先生在说话,他的声音沙哑,刺耳、深沉,犹如一件又重又钝的武器砍进肉,骨头和软骨里。

      鲍里斯叫我下来好介绍我同他们认识,他搓着双手,像个开当铺的。他们正在谈雷恩先生写的一个故事,一匹破马的故事。

      “我还以为雷恩先生是位画家呢。”

      “当然是,”鲍里斯眨了一下眼睛说。“不过到了冬天他便写作了,他写得不错……好极了。”

      我想引雷恩先生讲话,讲点什么,讲什么都行。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讲讲那匹跛马。可雷恩先生几乎一言不发,每一回他试图讲动笔写作的那段枯燥日子时,他的话便变得难懂了。他往往要花上几个月工夫才在纸上写下一个字。(冬天只有三个月。)这几个月和冬天那几个月里他在思考什么?天理良心,我真看不出这家伙是个作家,可雷恩太太说,他一坐下灵感便纷至沓来。

      话题在变换,很难了解雷恩先生在想什么,因为他不说话。

      而雷恩太太却说,“他边想边干。”在雷恩太太口中,雷恩先生样样都很好。“他边想边干”——非常可爱,可爱极了,博罗夫斯基准会这么说。不过也实在非常痛苦,尤其是,这位思想家只不过是一匹跛马。

      鲍里斯给我钱,叫我去买白酒。去买酒的路上我便已经醉了,我知道自己一回到屋里便会如何表现。沿着那条街走过来时酒劲儿便发了,我早拟好了一篇漂亮的演说词,它像雷恩太太的傻笑,就要滔滔不绝地涌出口来,照我看,她也已有几分醉意了,她一喝醉便会留神听别人说。刚从酒店里出来,我便听见汩汩的撒尿声,一切都在发狂,在四处乱溅,我要雷恩太太听着……鲍里斯又在搓手,雷恩太太仍在结结巴巴地飞溅着唾沫星子说话。我把一个酒瓶夹在两腿间,把开瓶塞的钻子钻进去,雷恩太太大张着嘴期待着。酒从我两腿间溅出来,阳光也从八角窗外溅进屋来,而我的血也在血管中沸腾,将要从我身体里一涌而出的上千种发疯的玩艺儿现在都混杂在一起了。我把自己想起的每一件事讲给他们听,这些事情原先都藏在我心灵深处,而雷恩太太的狂笑使我开口全说出来了。两腿间夹着酒瓶,阳光由窗外洒进来,这会儿我又重新体验到刚到巴黎时捱过的那段寒酸日子里所感受到的快活心境,当时我茫然不知所措,一贫如洗,像在宴会上徘徊的一个鬼魂那样在街上逛来逛去。每件往事又突然全部想起来了——不能使用的卫生间、那位赞成擦皮鞋的王子、辉煌影院,我在那儿躺在老板的大衣上睡过觉,那个窗子上的铁栅、叫人窒息的感觉、肥大的蟑螂,偶尔的一顿大吃大喝、即将消失在暮色苍茫中的罗斯,坎那克和那不勒斯。我常空着肚子在大街上东跑西颠,有时也去拜访素不相识的人,例如德洛姆夫人。至于怎样到德洛姆夫人家去的,我再也想不起来了,可我去了,还设法进去了,我穿着灯芯绒裤子和猎装,裤子门襟上一个扣子也没有扣便从管家和系着一条小白围裙的女佣人身边闯进屋子里去了。直至今日我仍能感觉到那个房间里金碧辉煌的气氛,德洛姆夫人身着男人气的衣服坐在一只宝座上,鱼缸里养着金鱼,还有古代的世界地图和装订精美的书籍。我仍能感觉到她沉重的手搭在我的肩膀上,她那色迷迷的态度叫我有点害怕。更舒适的是在圣拉扎尔车站往下灌浓炖肉汤,妓女们都站在门口,每张桌子上都摆着塞尔查矿泉水瓶子,一股很浓的精液在裤裆里泛滥。五点到七点间最好的消遣莫过于置身于这一大群人中,紧跟着一条大腿或一个美丽的酥胸往前走,脑子里乱哄哄的,一个个念头接瞳而至。这是那时一种稀奇古怪的满足,那时没有约会,没人请吃饭,没有计划,没有钱。那真是黄金般的日子,我连一个朋友也没有。

      每天早上我拖着疲惫的步子去美国捷运公司,每天早上都从办事员那儿得到那个不可避免的答复。于是我像臭虫一样东跑西颠,时不时地捡几个香烟屁股,有时偷偷地捡,有时又腆着脸公开捡。有时我坐在长椅上勒紧裤腰带止住饥饿的折磨,有时穿过杜伊勒利花园,边望着那粗笨的塑像边勃起一回。或是夜间沿着塞纳河漫步,这儿逛逛,那儿逛逛,力它的美姿发狂——两岸的树木,水中破碎的倒影,桥上该死的灯泡照耀下湍急的水流,女人们睡在门廊里,睡在报纸上,睡在雨里,到处都有散发着一股霉味的大教堂门廊,到处都有乞丐、虱子和充斥着圣维德斯舞会的丑八怪女人。在小巷里,手推车像酒桶一样堆放在一起,市场上弥漫着草莓的气味,老教堂四周都种着菜。闪烁着蓝色的弧光,贫民区堆满了垃圾,很滑,脚穿缎子舞鞋的女人们痛饮了一夜后在这些污物和害虫上跌跌撞撞地走过去。

      还有圣绪尔比斯广场,又宁静又空旷,每天夜里临近午夜时分便有一个拎着一把散了架的雨散戴着古怪面纱的女人到那儿去。每天夜里她都撑着伞睡在一条长椅上,伞骨已掉下来,她的衣服已变成绿色的,她的手指又细又瘦,身上散发出一种霉烂的味道。到了早晨,我本人便要坐在那儿,在阳光下安安静静睡一觉,一面还要诅咒那些该死的鸽子,它们到处觅面包渣吃。圣绪尔比斯啊!那硕大的钟楼、贴在门上的花花绿绿的广告,以及楼内点燃的蜡烛。这便是阿纳托尔·法朗士如此热爱过的圣绪尔比斯。在这儿,神坛上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喷泉中水花四溅,鸽子在咕咕叫,面包屑一眨眼工夫便不见了,而我饥肠辘辘的肚子里却发出了单调的隆隆声。我在这儿一天又一天地坐下去,想着杰曼和她在巴士底广场附近住过的那条脏兮兮的小街,而神坛后面仍不断传来嗡嗡的祈祷声,公共汽车呼啸着从身边驶过。太阳晒化柏油,柏油又对我和杰曼产生了影响,对柏油本身和钟楼里的整个巴黎也产生了效力。

      仅仅一年前我和莫娜每夜都沿着波拿巴街散步,那是在我们告别博罗夫斯基之后。当时圣绪尔比斯广场对我并不意味着什么,巴黎的景物对我都不意味着什么。我说话说累了,看人脸孔看烦了,逛大教堂、广场和动物园等地方也逛腻味了。在红色的卧室里找本书看吧,藤椅坐着不舒服。我整天坐着坐腻了,红色的壁纸叫人厌倦,看着这么多人没完没了地胡扯更叫人心烦。这问卧室和箱子总是打开的,莫娜的衣服杂乱无章地四处丢着。我的套鞋和手杖都在红卧室里,还有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巴黎!巴黎意味着塞莱特咖啡馆、大教堂、多姆大饭店、跳蚤市尝美国捷运公司。巴黎!巴黎意味着博罗夫斯基的手杖、博罗夫斯基的帽子、博罗夫斯基的树胶水彩画、博罗夫斯基的史前鱼和史前笑话。一九二八年在巴黎,我仍记忆犹新的只有一夜——启程乘船去美国前的那一夜。

      那是一个难得的夜晚,博罗夫斯基有点儿醉了,他还有点儿讨厌我,因为我跟那儿的每一个婊子跳舞。不过我们早晨就要走了!我就是这样对我搂住的每一个女人说的——早晨就走!我就是这样对那个有双玛瑙色眼睛的金发女郎说的。到了卫生间里,我站在小便器前,下面勃起得很厉害,它显得既轻又重,像一只插上翅膀的枪弹。我就这样站在那儿时,两个女人溜进来了——美国女人。我双手握着****,友好地同她们打招呼。她们朝我挤挤眼便走过去了。我正在走廊里系裤扣,便看到其中一个女人在等她朋友从厕所里出来。还在奏乐,也许莫娜会出来找我,或是博罗夫斯基拄着他的金柄手杖来,可我现在在这女人的怀抱中,她搂着我,我便不在乎谁会来,会发生什么事。

      我俩慢慢蠕动着钻进一个小房间,我让她手扶着墙弯腰俯在那儿。我试着把那东西插进去,可是不成功,于是我们又坐下试了一回,可还是不成功,无论怎样试都不行。她自始至终握着我的****,活像握着一件救命的宝贝一样。可是没用,我们太兴奋、太急切了。还在奏乐,于是我俩又从小屋里匆匆出来回到走廊里。在厕所里我把精液全射在她的漂亮衣服上,为此她很生气。我摇摇晃晃回到桌旁,博罗夫斯基脸上红扑扑的,莫娜则责难地望着我。博罗夫斯基说,“咱们明天都去布鲁塞尔。”

      大家都同意了,回到旅馆后我吐得到处都是,床上、脸盆里、衣物上、套鞋和手杖上,从未动过的笔记本和冷落在一旁的手稿上也吐上了。

      几个月后,还是在同一座旅馆的同一个房间里,我们望着窗外院子里的景物,自行车都放在那儿。楼上,阁楼底下有间小屋子,某位叫亚历克的活泼小伙子整天在放留声机,还扯着嗓门反复唱些美妙的歌儿。我说“我们”,可我这是把事情提前叙述了。莫娜一直不在,今天我就要去圣拉扎尔车站接她呢,临近傍晚,我把脸挤进两条栅栏之间站着等,可是没见莫娜,我又看了一遍电报也没能看出什么溪跷。于是我又回到拉丁区,照样大吃了一顿。过了一会儿从多姆大饭店前游逛而过时我突然看到一张苍白,臃肿的面孔和一对急不可耐的眼睛,还有一直令我心驰神往的夭鹅绒衣裳,因为在柔软的天鹅绒下总有她温暖的乳房、大理石般洁白的大腿和冰凉而又结实的肌肉。她从面孔的海洋中起身拥抱我,充满柔情地拥抱我———千只眼睛、鼻子、手指、腿、酒瓶、窗子、钱包和茶托都在瞪着我们,而我俩拥抱在一起,忘记了周围的一切。我在她身边坐下,她便说开了——滔滔不绝他说开了,这是歇斯底里、性变态和麻风病的狂热征兆。我连一个字也没听见,因为她很美,我爱她,现在我很快活,还愿意去死。

      我们沿着城堡街漫步,找寻尤金。我们走过那座铁路桥,我常常在这儿看着火车驶出去,这时我在想她究竟在哪儿,心里也就很不好受了。过桥时一切都是软绵绵的、迷人的,烟雾从我们两腿间袅袅上升。铁轨嘎嘎作响、信号机在我们血液中闪烁,我觉察到她的身子紧紧贴着我的——全成为我的了,于是我停下用双手抚摸那温暖的天鹅绒。我们周围的一切都在碎裂,碎裂,天鹅绒下的温暖肉体渴望着我……我俩又回到原先那间屋子,多亏尤金,我们又弄到了五十法郎。我看看院子里,那部留声机已经停了,箱子打开着,奠娜的东西像往常一样丢了一地,她穿着衣服躺在床上,我催她一次、两次、三次、四次……我以为她要发疯了……躺在床上,盖着毯子,再摸摸她的身体多么好啊!可是能摸多久呢?这一回能持续下去吗?我已有了一种预感,这不会延续多久的。

      她狂热地跟我说话,仿佛我们没有明天一样。“别说了,莫娜!看着我……别说了!”最后她睡着了,我从她身下抽出胳膊。

      我闭上眼,她就躺在我身边……到早上当然还在……我是在二月里从码头启程的,那天下着一场叫人睁不开眼睛的暴风雪。我最后一次看到她时她在窗口同我挥手道别,当时街对面角落里站着一个男人,他的帽子拉下来遮住眼睛,下颚贴在西服翻领上。这个望着我的人是个胎儿,一个嘴里叼着雪茄的胎儿。莫娜在窗口向我挥手道别,脸色苍白而臃肿,披头散发,忽而又到了一个阴沉沉的卧室中,我俩有节奏地喘着气,她身上散发出一种温暖的、猫身上的气味,她的秀发叼在我嘴里。我闭着眼,我们对着嘴呼出一口口热气。我俩紧贴在一起,距美国有三千英里之遥,可我再也不想它了。同她在这儿睡在床上、让她对着我呼吸、秀发含在我嘴里——我认为这是一种奇迹。天亮以前什么事都不会发生……我从酣睡中醒来望着她,这时一缕微弱的光线透进来,我望着她美丽的蓬乱头发,觉得有样东西顺着她的脖子爬下来。我又凑近看看她,她的头发在动。我扯开床单,看到更多的臭虫,它们在枕头上排成一大片。

      拂晓,我们匆忙收拾起东西溜出旅馆,这时街上的咖啡馆还没有开门。我们步行,边走边搔痒。天亮了,天边出现了一片奶白色的晨喷,一朵朵橙红色的彩云飘过天空,恰似蜗牛出壳。巴黎啊,巴黎,一切都发生在这儿。断垣残壁、小便池中悦耳的哗哗流水声、男人们在酒吧间里舔小胡子。窗板往上推时铿锵作响,街沟里水流潺潺有声。还有用鲜红的巨大字母拼成AmerPicon之字形。咱们走哪条路:为什么?往哪儿走,干什么?

      莫娜饿了,而且她的衣服很单保除了晚礼服、香水、俗气的耳环、手镯和脱毛剂,她什么也没有。我们在梅园大道上一家弹子房中坐下要了热咖啡。卫生间坏了。我们得坐一阵了才能去另一家旅馆,这时我们互相拣去了对方头发里的臭虫。莫娜紧张不安,所以发起脾气来。非得洗个澡,非得干这,非得干那。非得、非得……“你还剩下多少钱?”

      钱!全忘掉了。

      美国饭店。那儿有部电梯。

      我们在大白天便上床睡觉了。待我们起来天色已黑,这时要做的头一件事便是凑足往美国打一份电报的钱。电报就打给那个嘴里叼着长长的、有味道的雪茄的胎儿。还要去拉斯帕伊林荫道找那个西班牙女人,做顿热饭是她的拿手好戏。天一亮便会发生什么事的。至少我们可以一起上床了。再也没有臭虫了。雨季已开始。床单干净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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