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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 塞尔玛·拉格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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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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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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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尔玛·拉格洛芙,女性,瑞典人。190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这一荣誉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获得这一文学奖的女性。
    她于1858年11月20日出生于瑞典中部韦姆兰省的一个军官的小庄园——莫尔巴卡庄园,并且在那里度过了童年、青年和晚年。并在那里写出著作《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1906至1907年,《骑鹅旅行记》被作为历史、地理教科书出版。这部童话巨著使她成为蜚声世界的文豪,赢得了与丹麦童话作家安徒生齐名的声誉。

    最新书评    共 41 条

    我思故我在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为一次捉弄小妖精,而被小妖精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大白鹅背上,跟着一群野鹅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详情 发表于 2013-7-16 14:49
    我思故我在  该书是拉格洛夫获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品,其瑞典文篇名直译应为《尼尔斯·豪格尔森周游瑞典的奇妙旅行》,他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各地,从南方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历时8个月才返回家乡。他骑在鹅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勇于舍己、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作者通过这个故事来启发少年儿童从小培养良好的品德,要渴求知识,向别人学习,克服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因而这部作品很有教育意义,它使少年儿童的心灵变得更纯洁、更善良、更富于同情和怜悯。  详情 发表于 2013-7-16 14:51
    我思故我在    拉格洛夫在《骑鹅历险记》中大量采取拟人的写法,并且把幻想同真实交织在一起,把人类世界发生的事情搬到动物、植物世界中去,从而使整个作品有了动感,有了情节。人和拟人化的动植物活跃行动于其间并且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充满情趣,使作品极为生动浪漫。  详情 发表于 2013-7-16 14:51
    我思故我在   作者创作《骑鹅历险记》的原意是为瑞典小学写一本新的教科书,因此,为了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把实际知识传授给孩子们,拉格洛夫在作品中穿插了大量童话、传说和民间故事,有的是为了向读者叙述历史事实,有的是为了讲述地形地貌,有的是为了介绍动植物的生活和生长规律,有的则是为了赞扬扶助弱者的优良品德,歌颂善良战胜邪恶,纯真的爱战胜自私、冷酷和残暴。总之,在作者的笔下,瑞典的地理、历史、文化、植物、动物无不变成了脍炙人口的故事传说。  详情 发表于 2013-7-16 14:51
    我的仙人掌  原来如此……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14:06
    我的仙人掌  这样说来,大雁还真是顽强拼搏啊,居无定所,生命不息,飞翔不止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14:09
    心灵鸡汤  神马情况,猫头鹰害怕老鼠,只吃老鼠的蛋和幼雏,成年老鼠不吃是啊? 猫再怎么样也不能怕老鼠吧,还责怪黑老鼠笨  详情 发表于 2013-7-26 15:07
    心灵鸡汤  为啥老鼠要服从小口哨的指挥,他们又不是经过人类训练的老鼠?  详情 发表于 2013-7-26 15:12
    心灵鸡汤  好吧,看童话故事要有想象力和接受一些奇妙的现象的单纯  详情 发表于 2013-7-26 15:13
    心灵鸡汤  草鴞Tyto capensis chinensis面似猴子身似鹰,又称猴面鹰或猴面鸟。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稀鸟类。它主要分布于原苏联西部,50年代曾在我国福建、广西等省区发现过。近几年来,在湖南省武陵山区和雪峰山区屡有发现,尤其是每年6~9月份,在湖南省西部地区的不少乡镇时有人将捕获的猴面鹰雏鸟在集市上销售。由于该鸟食量大,雏鸟采食能力差、抗寒能力弱等原因,雏鸟往往几天后就造成死亡。  详情 发表于 2013-7-26 15:16
    心灵鸡汤  原来还真有这样的口哨啊,那是什么原理呢? 在百度里搜索口哨捕鼠,结果前三页全是《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的选段,哈哈  详情 发表于 2013-7-26 15:20
    心灵鸡汤  不知道为啥,过多的景物描写看不下去,因为全是一堆没有感觉的文字,就跟看英文似的,可能是我没有想象力吧。但是像这种生动,活泼,语言平实,容易让人有画面感的描述还是可以的。  详情 发表于 2013-7-31 12:51
    心灵鸡汤  那么多狐狸爱吃的动物,兔子、鸡啊,干嘛要去吃大雁,大雁常年飞行,肉也不多啊  详情 发表于 2013-7-31 12:55
    心灵鸡汤  这样啊  详情 发表于 2013-7-31 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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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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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314#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5: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关 于 本 书
      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 Lagerlof,1858-1940) 瑞典女作家。生于瑞典西部韦姆兰省玛巴卡村的贵族军官家庭。3岁时因下肢疾患,行走艰难,主要靠书籍和会讲故事的外祖母朝夕相伴,接触了大量的童话、神州的民间传说等。

      1882年,拉格洛夫入首都斯德哥尔摩皇室女子师范学院学习,受到科学的洗礼。她博览群书,广泛涉猎了哲学、神学和文学等各个领域的知识,毕业后担任小学地理老师达10年之久,并于业余从事写作。1891年,第一部长篇小说问世,受到丹麦著名文学批评家勃兰兑斯的赏识,一举成名。此后又发表了优秀短篇小说集《无形的锁链》(1894)、《昆加哈拉的王后们》(1899)、长篇小说《伪基督的奇迹》(1897)和《耶路撒冷》(1901-1902)等。《耶路撒冷》被称为达到艺术最高境界的“国家的史诗”。

      1897年,拉格洛夫在瑞典中部的法隆市定居。1906年应瑞典一位小学校长的请求,答应写一本适合儿童读的书。年近50岁的作家,为了搜集有关资料,忍受着腿疾带来的巨大痛苦,跋山涉水,在全国进行实地考查。她在认真研究飞禽走兽的生活习性和规律、调查各地的风俗习惯和民间传说的基础上,终于完成了举世闻名的童话小说《尼尔斯骑鹅历险记》(直译为《尼尔斯·豪格尔森传奇般地周游瑞典》)。这部作品使作家从此与安徒生齐名。

      1909年,“由于她作品中特有的高贵的理想主义、丰饶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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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心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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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3#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5:2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可是过了半晌,他又听得扑扑的翅膀扇动声。原来领头雁阿卡大婶离开大拇指儿心情非常沉重,她又忍不住飞回来一次,再来看个究竟。这时候男孩子一动不动地静坐着,她就敢飞得离他近一些。蓦地,那熟悉的身影使她豁然开朗,她终于看清楚并认准了他是谁。她便降落在紧靠着他身边的一个小岬上。
      男孩子喜出望外地欢呼起来,他把老雁阿卡紧紧搂在怀里。别的大雁也都围了上来,用嘴喙在他身上摩来擦去,在他身边挤来挤去。他们叽叽呱呱鸣叫不停,似乎都在讲出他们的由衷祝贺。他也嘴不停地对他们说着话,感谢他们带着他作了一次奇妙的旅行。
      可是大雁们骤然都异样地沉静下来,而且从他身边缩了回去。他们警觉起来了,似乎想说:“要小心哪,他不是那个大拇指儿啦,他是一个真正的人呀,他不了解我们,我们也不了解他呀。”
      于是男该子站起身来,走到领头雁阿卡面前。他爱抚着她,还轻轻地拍拍她。在这以后,他又依次抚摩和轻拍那些从最起初就同他在一起的老雁,像亚克西和卡克西啦,科尔美和奈利亚啦,还有库西和维茜。
      然后,他就离开海岸往内陆走去,因为他深知鸟类的悲伤是维持不了多久的。他想趁他们还在为失去了他而伤心难过的时候赶快离开他们。
      他踏上堤岸以后,又转过身去观看那些朝向大海飞去的鸟群。所有鸟群都发出鸣叫,彼伏此起,呼应不绝。惟独有一群大雁却悄然无声地朝前飞去。男孩子站在那里目送他们远去。
      那群大雁排列对称,队形整齐,他们飞翔得非常快,他们翅膀挥动得强健有力。男孩子脉脉深情地目送着他们远去,心里无限惆怅,似乎在盼望能够再一次变成一个名叫大拇指儿的小人儿,再跟随着雁群飞过陆地和海洋,遨游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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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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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2#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5: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大雁们放慢速度,沿着海岸来回盘旋。男孩子立刻明白过来,那就是他的雁群。可是他暗暗纳闷,大雁们为什么不飞落到他的身边,因为他们不会不看见他站在那里。
      他用尽力气想发出摹仿鸟语的声音,然而想不到舌头直僵僵地不听使唤了!他再也发不出来那种正确的鸟语了。
      他耳际传来了阿卡在空中的鸣叫,可是他再也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这是怎么回事呀?难道大雁们说话的腔调全变啦?”他心里茫然不知所以。
      他朝他们挥舞自己的尖顶小帽,他沿着海岸大步奔跑,嘴里放声高喊:“我在这里,你在哪里?”
      然而这样做似乎使得雁群受到了惊吓,他们直窜上天空朝海面拐过去了。这时候他总算明白过来了!大雁们并不知道他已经又变成人了,他们认不出他来。
      他再也没有办法可以把雁群呼唤到自己的身边。人是不会讲鸟语的,他一旦变成了人,也就不会讲鸟语了,也自然就听不懂鸟儿的讲话了。
      尽管男孩子为了自己终于解脱了妖术蛊惑而兴高采烈,然而他觉得就此要同自己最心爱的伙伴分道扬镳却不免黯然神伤。他一屁股坐在沙滩上,双手捂紧了面孔。唉,再盯着他们看又有什么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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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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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1#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4: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55.告别大雁
      十一月九日 星期三
      第二天早上天还没有亮,男孩子就起床出门,朝海边走去。在晨曦熹微的时候,他已经来到了斯密格渔村东面的海岸。他是独自前去的,他离开家之前到牛棚里去找过雄鹅莫顿,想把雄鹅叫醒了一起去。可是雄鹅刚回到家就眷恋得再也舍不得离开,一句话也没有,只是把脑袋缩在翅膀底下睡过去了。
      那一天看样子会是个晴朗明媚的大好天,几乎就像今年春天大雁飞越大海来到斯康耐那一天一样好。大海的海面上烟波浩森,风平浪静,连天空上的空气似乎也凝止不动了。男孩子不禁想到大雁们真是挑了一个好日子飞过大海长途旅行呵。
      他自己至今还有些头晕目眩,有些迷迷糊糊。他一会儿觉得自己是小精灵,一会儿又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人。他看到路旁边有一堵石头围墙的时候,就免不了提心吊胆不敢走过去,一定要看个仔细,弄明白围墙背后确实没有野兽躲藏着对他虎视眈眈。而转眼之间他又忍不住笑出声来,因为如今他这样又高大又强壮,用不着害怕什么的。
      他来到海边就站到海岸的最边缘处,好让大雁们看到他那高大的身躯。那一天刚好有大批候鸟迁徙,天空中婉转啼鸣之声不绝于耳。他想到,没有人能够像他一样听得懂鸟儿的啁啾,他禁不住得意扬扬地微笑起来。
      大雁们浩浩荡荡地飞过来了,一大群接着一大群络绎不绝。“但愿我的那群大雁千万不要没有向我告别就飞走啦!”他心想道,因为他一心要把事情的原委始末全都告诉他们,而且还要告诉他们,现在他又是一个真正的人了。
      又一群大雁飞过来了,这一群飞翔得比其他大雁更矫健,鸣叫得比其他大雁更嘹亮。他们身上有一股说不出来的神态告诉了他,这就是带着他周游过各地的雁群,可是他却不能够像前一天那样只消看上一眼就认准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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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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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0#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4:3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以为把雄鹅宰掉是一桩罪恶,因为他招引了那么一群雁儿回家,是有功劳的呀,”爸爸豪尔格尔·尼尔森不以为然地说道。
      “暧,那倒也是,”妈妈应声附和,可是一转眼又说道,“倘若在别的时候,倒可以放他一条活路算了。不过现在我们自己都要从这里搬走,我们没法子再养鹅啦。”
      “嗯,这倒也是,”爸爸无可奈何地说道。
      “那么你来帮我把他们捧到屋里去!”妈妈吩咐道。
      他们俩走了出去。过了不大功夫,男孩子就看见爸爸一只胳膊下夹着雄鹅莫顿,另一只胳膊下夹着灰雁邓芬,跟在妈妈身后走进屋里。雄鹅尖声嚎叫起来:“大拇指儿,快来救救我!”尽管此时此刻,雄鹅并不知道大拇指儿就近在咫尺,但是他还是像往常陷入险境时一样呼喊着。
      尼尔斯·豪格尔森分明听到了雄鹅的拼命呼救,可是他倚在马厩门口动弹不得。他所以迟迟疑疑不出来相救,倒不是因为他知道雄鹅被捆到屠宰凳上对他自己会有好处——在那一瞬间他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起这一点——而是因为,如果他要跑出去搭救雄鹅,他就要现身在爸爸妈妈面前,而他极不情愿那样做。“爸爸妈妈为我操碎了心,”他思忖道,“我又何必再为他们增添几分悲伤呢?”
      可是当他们把雄鹅带进屋里,把门关上的时候,男孩子再也沉不住气了。他像脱弦之箭一般冲过庭院,跳上房门前的槲木板,奔进了门廊。他习惯成自然地在那里把木鞋脱下来,光着脚走到门口。可是他实在不愿意让自己的这副小人儿怪模样在爸爸妈妈面前出乖露丑,所以他抬不起手臂来敲门。“这是雄鹅莫顿性命攸关的时刻呀,”他心头悚然一震,“自从你离开家门那一天起,难道他不就成了你最知心的朋友了吗?”他这样反躬自问。霎时间,雄鹅和他生死与共的经历全都涌现在他的脑际,他想起了雄鹅怎样在冰冻的湖面上,在暴风骤雨的大海上,还有在凶残的野兽中间舍命救他的情景。他的心里溢满了感激和疼爱之情,终于克服了自己的疑惧,不顾一切地用拳头拼命捶打屋门。
      “哦,外面是谁那么心急着要进来?”爸爸嘟囔了一声把门打开。
      “妈妈,您千万不要动手宰雄鹅!”男孩子高声大叫,就在这时候被捆在凳子上的雄鹅和灰雁邓芬惊喜交集地发出一声尖叫,男孩子一听总算放心了,因为他们还活着。
      屋里惊喜交集地发出一声尖叫的还有一个人,那便是他的妈妈。“啊唁,我的孩子,你长高啦,也长得好看啦!”她叫喊起来。
      男孩子没有走进屋去,仍旧站在门槛上仿佛像一个不知道会看到主人怎样脸色的不速之客。“感激上帝,我可把你盼回来啦,”妈妈涕泪交加地说道,“快进来呀!快进来呀!”
      “欢迎你回家来,”爸爸哽咽得再多一句话也讲不出来了。
      男孩子还是局促不安地站在门槛上,迟迟疑疑不敢举步。他莫名其妙,怎么父母亲看到他那么小不点儿的怪模样还如此高兴和激动。妈妈走了过来,张开双臂把他拦腰搂住,拖着他进屋里去。这时候他才发觉自己陡然长得比原来还高一些。
      “爸爸,妈妈,我变大啦,我又变成人啦,”男孩子喜出望外地喊叫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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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9#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4: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雄鹅来到的时候,豪尔格尔·尼尔森家的院子里一个人影也没有。他荣归故里心里喜滋滋,便无忧无虑地降落在地上。他大摇大摆地带领着邓芬到各处转悠一圈,想对她炫耀炫耀他过去还是一只家鹅的时候生活有多么惬意。他们绕了整个庭院一圈之后,发现牛棚的门是开着的。“到这里来瞧瞧!”雄鹅吭吭地大呼小喊,“你们会看到我早先住得多么舒服。那跟我们现在露宿在草地和沼泽里的滋味可大不一样。”
      雄鹅站在门槛上朝牛棚里张望了一下,“唔,里面倒没有人,”他说道,“来吧,邓芬,你来看看鹅窝!用不着提心吊胆!一点点危险都没有!”
      于是,雄鹅走在前头,邓芬和六只小雁跟随其后走进鹅窝,去开开眼界,见识一下大白鹅在跟随大雁一起去闯荡周游之前居住得多么阔气和舒服。
      “噢,我们那几只家鹅早先就住在这里。那边是我的窝,那边是食槽,早先食槽里总是装满了燕麦和水,”雄鹅眉飞色舞地介绍说,“看哪,食槽里还真有点吃的东西。”他说着就跑到食槽旁边,大口大口吃起燕麦来。
      可是灰雁邓芬却惴惴不安起来。“我们赶快出去吧,”她央求说道。
      “好的,再吃几口就走,”雄鹅说道,就在这时候,他突然尖叫一声就朝门口跑去,可惜已经来不及啦。那扇门吱嘎一声关上了。女主人站在门外把门栓插上,他们一家子全都自投罗网了。
      爸爸从黑马的蹄子里拔出一根铁刺,正在洋洋得意地站在那里摩挲抚摸着那匹马,妈妈兴冲冲跑进了马厩。“喂,你快来瞧瞧,看我抓到了一窝子。”她说道。
      “不要性急,先看看这里,”爸爸慢条斯理地应声说道,“直到现在我才找到马儿干不了活计的真正毛病所在。”
      “哦,我相信,我们时来运转啦,”妈妈兴奋地说道,“你想想,春天不见的那只雄鹅竟是跟着大雁飞走的!他如今飞回来啦,还招引回来了七只大雁。他们统统钻进了鹅窝里,我就一下子把他们全关在里面啦。”
      “这倒真是稀奇,”豪尔格尔·尼尔森说道,“你要知道,这么一来我们可以不再疑神疑鬼,担心是孩子离开家里顺手把雄鹅抱走的。”
      “是呀,你说得很在理,”妈妈说道,“不过我想我们不得不今天晚上就把他们全都宰掉。再过两三天就是圣·马丁节①了,我们要赶快把他们宰了,才来得及拿到城里去卖。”
      ①十一月十一日为圣·马丁节,按习俗家家都吃烤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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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8-2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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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8#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3: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们走进屋里去了,男孩子真想跟进去听听他们在屋里究竟说了一些什么,但是他没有敢走出马厩。过了没有多久,奥萨和她的爸爸就告辞出来了,爸爸妈妈一直把他们送到大门口。说来也奇怪,爸爸妈妈这时候都春风满面,喜上眉梢,似乎获得了一次新生。
      客人们渐渐远去,爸爸妈妈意犹未尽地站在门口极目眺望。“谢天谢地,这一下我总算用不着再伤心发愁啦,你听听,尼尔斯竟然做了那么多好事,”妈妈乐不可支地说道。
      “也许他做的好事没有像他们说的那么多吧,”父亲眉眼挂笑然而又若有所思地说道。
      “唉呀,瞧你说的,他们父女俩专程大老远地跑来一趟,向我们面谢尼尔斯帮过他们大忙,而且还要帮助我们来报答这份恩情,这难道还嫌不够吗?我倒觉得你应当接受他们的好意才是。”
      “不,我不愿意拿别人的钱,不管是算借给我的还是送给我的。我想现在当务之急是先把欠的债统统还清。然后我们再努力干活,发家致富起来。我们俩反正都还身体结实,干得动活,”父亲说到这里,高兴得爆发出一阵发自内心的哈哈大笑。
      “我相信,你是非要把我们花了那么多汗水和力气耕种的这块土地卖掉了才高兴,”妈妈椰榆地说道。
      “你其实很清楚我为什么开心得哈哈大笑,”爸爸正色说道,“孩子离家失踪这件事情把我压垮了,我一点也没有力气和心思去干活。可是如今,我知道他还活着,而且还做了不少好事,走了正道。那你就等着瞧吧,我豪尔格尔·尼尔森是可以干出点名堂来的。”
      妈妈返身走回屋里,可是男孩子却不得不赶紧蜷缩到一个墙角落里,因为爸爸朝马厩走了过来。爸爸踏进马厩,凑到马的身边,掀起蹄子看看能不能找到毛病。“这是怎么回事?”爸爸诧异地说道,因为他看到马蹄上刻着一行小字。“把马蹄里的尖铁片拔出来!”他念了一遍,又不胜惊愕地朝四周仔细察看动静。可是过了一会儿,他还是认认真真地盯住了马蹄子看起来,还不断地用手揪摸。“唔,我相信蹄子里面倒还真的扎进东西去啦,”他自言自语地喃喃说道。
      爸爸忙着从马蹄里拔出东西来,男孩子缩在墙角里悄声不语。就在这时候,院子里又有了动静,有一批新的客人大模大样地不请自来。事情原来是这样的:雄鹅莫顿一来到他的旧居附近便再也克制不往自己的欲望,他一心要让农庄上的至爱亲朋同自己的妻子和儿女见见面,于是率领着灰雁邓芬和几只小雁浩浩荡荡飞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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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7#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3:3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咴咴,咴咴,你不留下来真是太可惜啦,”马儿叹息说,“因为我感觉出来,我们本来是可以成为好朋友的。我其实没有多大的毛病,只是我的脚蹄上扎了一个口子,是刀尖断头或者别的硬东西,那东西扎得很深又藏得很严实,连兽医都没有能够找出病因。个过我动一下就给刺得钻心疼痛,根本没法子走路。倘若你能够把我的这个毛病告诉你爸爸豪尔格尔·尼尔森,我想他用不着费多少功夫就可以把我的病治好的。我会高高兴兴地去干点有用的活计,我站在这儿白白吃饱肚子什么事情都不干,真是太丢人现眼啦。”
      “原来你不是真正得了重病,那太好啦!”尼尔斯·豪格尔森说道,“我来试试看,把你蹄子里扎进去的硬东西拔出来。我把你的蹄子拎起来,用我的刀子划几下你大概不会觉得疼的吧?”
      尼尔斯·豪格尔森刚刚在马蹄上用小刀划了几下,他就听得院子里有人在说话。他把马厩的门掀开一道缝,往外张望,但见爸爸和妈妈从外边走进院子,朝向正屋走去。可以清楚地看得出来,忧患和伤心在他们的脸上留下了痕迹,他们比早先苍老得多了。妈妈脸上又比过去增添了几道皱纹,爸爸的两鬓华发丛生。妈妈一边走一边劝爸爸说,他应该找她的姐夫去借点钱来。“不行,我不能够再去借更多的钱啦,”父亲从马厩前面经过的时候说道,“天下没有比欠着一身债更叫人难受的了。干脆把房子卖掉算啦。”
      “把房子卖掉对我来说倒也无所谓啦,”母亲长吁一声说道,“要不是为了孩子的缘故,我本来是不会反对的。不过他说不定哪天就会回来,我们想得出来他必定是身无分文、狼狈不堪,那么我们又不住在这里了,叫他到哪里去安身哪?”
      “是呀,你言之有理,”父亲沉吟片刻说道,“不过我们可以请新搬进来的人家好好地招待他,并且告诉他我们总是思念着他回家来的,不管他弄成什么样子,我们决不会对他说一句重话的,你说这样行吗?”
      “好哇,只要他能回到我的跟前来,我除了问问他出门在外有没有受饿挨冻,别的什么我都不说一句。”
      爸爸妈妈说着说着就跨进了屋里,至于他们后来又讲了些什么,男孩子就不得而知了。他如今听到,尽管爸爸妈妈都以为他走上邪路了,可是依然倚门翘首等待着浪子回头,他们对他仍旧满怀着舐犊深情,拳拳的父母之心溢于言表。他的心里又是喜悦又是激动,恨不得马上就跑到他们身边去。“可是他们看到我现在这副怪模样,那会更加心酸的。”他想道。
      正当他站在那里踌躇再三之际,有一辆马车辚辚而来,停在大门口。男孩子一看,吃惊得险些儿喊出声来,因为从车上下来的不是别人,正是放鹅姑娘奥萨和她的爸爸荣·阿萨尔森。奥萨和她的爸爸手牵着手朝向屋里走去。他们神情端庄,没有说话,可是眼神里散发着美丽的幸福之光。他们快要走过半个院子的时候,放鹅姑娘奥萨一把拉住了她的爸爸,对他说道:“您可要记住,爸爸,千万不要向他们提起那只木鞋或者大雁的事情,更不要提到长得跟尼尔斯·豪格尔森一模一样的那个小人儿,因为那个小人儿即使不是他,也一定和他有什么关系的。”
      “好吧,我不说就是啦,”阿萨尔森说道,“我只告诉他们,你路远迢迢地来寻找我,一路上有好几次都亏得他们儿子的相助搭救。现在我在北方找到了一个铁矿,财产多得花不完,所以我们父女俩特地到这里来问候他们,看看我们能够帮点什么忙,来报答这番恩情。”
      “说得真好,爸爸,我知道你是很会讲话的,”奥萨说道,“就是我刚才说的那件事你千万别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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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306#
     楼主| 发表于 2013-7-18 14:53:1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好呀,多谢你啦,五月玫瑰,”男孩子说道,他没有料到会受到这样热情的欢迎,止不住心花怒放,“现在快给我说说爸爸、妈妈他们都好吗?”
      “唉,自从你走了以后,他们一直很倒霉,遇到的事情也都不顺心,”五月玫瑰告诉他说,“最糟糕的是那一匹花了那么贵的价钱买来的马,站在那里白白吃了一个夏天的饲料却干不了活。你爸爸不愿意开枪把他打死,可是又没法子把他卖出去。就是那匹马儿才害得小星星和金百合花离开了这里。”
      其实,男孩子真正想问的是同这毫不相干的另外一件事,不过他不好意思明明白白地说出来,于是他含蓄地问道:“妈妈看到雄鹅莫顿飞走了,心里一定难受得不得了吧?”
      “我倒觉得,倘若你妈妈弄清楚了雄鹅莫顿失踪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的话,她本来不会那样难过的。现在她多半是抱怨自己的那个不争气的儿子从家里逃了出去,还顺手把雄鹅也捎带走了。”
      “喔唷,原来她以为是我把雄鹅偷走的!”男孩子不胜诧异地说道。
      “难道她能够有什么别的想法吗?”
      “爸爸、妈妈大概以为我像流浪汉一样整个夏天都四处乱窜去了。”
      “他们相信你一定度日如年,日子难熬,”五月玫瑰说,“人们失掉了最亲爱的亲人,心里自然会悲伤得不得了,他们就是那样伤心。”
      男孩子听到这句话心头一热,便急匆匆走出牛棚去了。他来到了马厩。那马厩虽说地方狭窄得很,不过收拾得十分干净整洁,处处都可以看得出来,他爸爸豪尔格尔·尼尔森想尽办法让这头新买来的牲口过得舒服。马厩里站立着一头膘肥体壮、气宇轩昂的高大骏马,由于饲养得法而毛色油光发亮。
      “你好,”男孩子说道,“我方才听说了这儿有一匹马病得不轻。那决不会是你吧,因为你看起来那么精神抖擞,那么身强力壮?”那匹马回过头来,把男孩子上上下下打量了半晌。“你是这户人家的那个儿子吗?”他慢吞吞地说道,“我听到过许多诉说你不好的话语。不过你长相倒很温顺和善,倘若我事先不知道的话,我决计不会相信,那个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儿的就是你。”
      “我知道得很清楚,我在这个院子里留下了很坏的名声,”尼尔斯·豪格尔森说道,“连我妈妈都以为我偷了家里东西才逃走的,不过那也没啥关系,反正我回家来也呆不长的。在我走之前,我想知道一下你究竟出了什么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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