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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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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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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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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段漫长而沉思的生命,是一次伟大的历险,有时甚至是一个家族或一个种族经历的顶点,是对于后者悠远而扑朔迷离的过程的答案,带着那些错误、成功、道德和罪恶的标志。十七岁的马格以可笑的福尔摩斯的眼光怀疑一切,甚至怀疑父亲是否自己的生父,由此堕入历史与现实的迷雾,开始了漫长的“蒙面之旅”。作品以近乎音乐的四个声部描述了马格七年间经历的四个截然不同又具内在联系的地域:古老神秘的北京,民间的寓言般的秦岭,超越与绝顶的西藏,活力四射欲望如海的深圳,故事波云诡谲、荡气回肠,既切入迷雾般的现实生活,又道出鲜为人知的飘零故事,被认为是一部“前所未有的另类长篇小说。”

    最新书评    共 15 条

    陈囚疯    朱大可在《流氓的盛宴》里曾经谈起“流浪”作为母题,在上世纪末的十年里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从齐豫于80年代初的《橄榄树》作为开端,以及叶倩文的《潇洒走一回》,一直延续到90年代的罗大佑的《滚滚红尘》,以及这些流浪歌曲被人民追捧的现象本身所昭示的一种文化现象。      书中提到《潇洒走一回》,是流浪叙事的一次真正题写,“把整个生命纳入“红尘”的佛学解释框架,而后引入潇洒主义加以修理,令行走成为一个必要程序,并且洋溢着流氓美学的世俗光辉。”      遗憾的是朱大可先生并没有“流浪”被追捧本身提出更多的建议和阐释,蜻蜓点水般扰得人意犹未尽,直到读到《蒙面之城》,它让我开始想起这样的一个问题,流浪这一母题缘何能在中国这样的一个特殊时期和环境中出现并且被大众所追捧?难道仅仅是一种流行追捧这么简单么?      《蒙面之城》似乎并未把故事的重心放在这一层面,书中多的是各种各样的角色反思,更多的是在对原有的宗法社会做出质疑,人之所以为人并不是因为他在人际关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定位,那种源自家庭关系与责任的束缚从一开始就被拒绝,所以行走作为一种独特的,具有反抗性质的一次行为艺术,并且一再被褒奖。这种近乎于《潇洒走一回》中所呈现出的潇洒主义特征。被小说作者夸大放大,到最后因主角的生活太过天马行空,使至作者自己也无法驾驭这个人物。以至小说到最后混乱无比,可小说中的流浪还是值得我们反思的,流浪作为一个文化符号,呈现出在这个特定时期的特殊性。      关于流浪,我们首先不得不提到的就是三毛,诗歌《橄榄树》刻意的模糊故乡与他乡之间的界限。流浪作为一种离去的表征,其根本却是寻根的过程,这恰如语言技巧中的反讽,这种尝试让他取得了绝大的成就。她开创了流浪文学的先河——我所仅知的流浪文学源头,此后各种关于流浪的文艺作品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这种文化风潮一直延续到现在,仍是一个文学脉络。      流浪在上世纪末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事件,这次流浪的范围囊括全球,几乎所有的群族部落都面临背井离乡或者与异族混居的现象,可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流浪却拥有更多不同的特质,它只是流浪中极为特殊的一种,有别于其他流浪,上世纪末的社会流浪起源以及初衷是为了更好的商品生活,我们所谈的流浪却反向的背离商品社会,刻意的离开商品生活,向无人的,非商业化的地区行走,这种没有目的性的行走,无一不在昭示着行走所作为目的本身的特征。可以肯定的是,一种反主流的价值取向的出现一定有他的社会因素,这些社会因素也正是我们所探究的因。      社会学上曾这样描述,我们所生活的世界,这是一个商品和消费的世界,人们被无数的商品包裹,这种商品包裹的表征是,我们拥有无限的选择能力,我们可以自由的选择各种法律所允许的商品,这种对自由商品的选择看似让人拥有了无限的自由,优先于早期农耕文明与畜牧文明单纯的社会行为。可是后消费主义者在对商品社会的不断研究中却得出了相反的观点,我们被商品与舆论所形成的景观所左右,看似是我们在选择商品,实际上是商品在左右我们,我们的生活方式随着商品的出现以及不断丰富发生了质的变更,这种变化是恐怖的,细究起来甚至是令人生畏的,各种媒介的铺天盖地宣传以及购买商品中出现的各种消费形态,这一切控制了所谓的文明社会的人,人们离不开商品社会生活,更多的时候不是个人在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而是被景观所提供的琳琅满目的商品左右。      当琳琅满目的商品充斥社会的时候,随着商品的愈加多样愈加丰富,而不得不去赚取交换的货币,去随着商品的不断更新而购买相对应的商品,媒介的宣传甚至为商品做了各种不同的定位,这些的商品是面对贵族和富人的,因为他的价值不菲,而且质量上乘;而那些是面向贫农的,因为他们功能繁多而且价格廉价。因此,一个全新的社会因为购物出现了不同的阶层。我们不可否认的是,人们的物质生活愈加丰富,人们的生活变得更加舒适,可是这种等级制度也让人们变得更加疲惫不堪,人们不得不去社会中争执拼搏,以至于得到更好的商品,更好的社会地位,以及他人更好的评价与言说。所以流浪的出现正是对这种生活的疲惫感做出的反抗。人们开始质疑普世价值观,并做出的相应的回击。      这种回击极具仪式感的暗示着一种返璞归真的期望,所谓的远行,离开与流浪无一不在意指着“回家”。他们对“家”的归顺是通过“离开物质的有形的家”的行为作为仪式表征。“离开”一方面有社会原因——社会经济体制的转型,另一个更大的原因是在逃避中完成了对自我的寻找。      故而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流浪作为母题成为一个文化现象被流行文化所运用提炼。其中所呈现出的全民怀想一次次的刺激着人群的内心。它仿似一场内心中的仪式,以被人接受,得以成为流行,被人传唱,或者小说中被反复撰写,被人们传颂,并迅猛的成为一场文化风潮……     详情 发表于 2013-8-1 12:29
    。。。     林因因毁了还阳界,西藏还在。    深圳毁了成岩,西藏还在。       马格,格格不入;林因因,因她而起,因她而亡;成岩,带着一种狭隘的坚定和傲慢,像岩石一样冷漠。《蒙面之城》用马格串起了三种不同社会文化,甚至是社会形态共存的世界。       还阳界:一个原始的社会,一群原始、简单的人,带着一种万年前传承的史前生殖崇拜。同时,还阳界又是神秘、甚至诡异的,其实它也许只存在与梦里。生殖,生命和生存成为原始部落里唯一之上的主题和信仰。这种原始文化存在于现代化的社会科技和价值观念中是那样的脆弱和不堪一击。林因因,她曾是这个“原始部族”中唯一的女性,一个与其格格不入的现代女性,她的出现几乎是带着一种穿越性质的。林因因身上承载着一种对于原始生殖信仰毁灭性的吸引力,她的存在带给了部落两代“头人”的死亡。她的离开更带给了整个还阳界“原始文化”的灭亡。其实她并不邪恶,但她身上的“文明的强势”和现代的价值观念对于那样一种远古的文明是致命的。       西藏:西藏如今成为这个世界上唯一的心灵之地,青藏高原阻挡了整个世界的现代商业侵扰。我们的科技如今相当发达,但至今还未发达到可以侵占那边高原的地步。在那片高原上唯一的主宰只有自然,只有那里的天与地。西藏人信仰佛教,佛教是一种文化,其实在更人烟稀少和荒芜的地方,西藏的人更信仰天地。西藏有那么多神山、圣湖,无数藏人像朝拜布达拉宫和大昭寺一样,不远万里的用自己的身体丈量着距离去朝圣那些无言的山水。藏北草原的桑尼一家代表着西藏最根本的一个群落,成为一个标本。他们善良、豁达、开朗、乐于助人,而真正赋予藏人这些性格的不是佛教,而是西藏的天与地。如今拉萨变了,川藏线变了,连墨脱这种与世隔绝之地都变了。但是西藏人,真正的西藏人没变,所以西藏还是西藏。       深圳:高楼大厦的深圳,从不毛之地成为“奇迹”的深圳。拥有的只有现代科技和现代文明,拥有的只有商业价值和金钱观念。成岩以一种自傲的冷酷,从西藏的理想,一举投入现实的商海。他成功了,同时他也被淹没了,成为奴隶,不再是心灵根本的主人。他没有错,无可厚非,人的幸福,人的命运都要靠自己去掌握。金钱也是一种宗教,在这个时代让所有人臣服于它的脚下,去无止尽的追求,朝拜。这些追求都无错,在现代文明中,幸福的概念不得不与金钱联系到一起,息息相关,生死不分。       《蒙面之城》可以是一面镜子,照见当今社会中每个人的心。  详情 发表于 2013-8-1 17:32
    一个人    若是对中国教育现状感兴趣的话,这本书值得一读;若是认为自己不是平庸之辈的的话,这本书值得一读;若是向往独立的人格的话,这本书值得一读。  详情 发表于 2013-8-1 23:45
    typhoo    人类是孤独的 从出生时候 到 死亡 没有依靠 相互依靠相互拥抱 以得到渴望的温暖与理解 我们渴望相互理解 但是有不希望把被别人知道自己的内心 就像我戴着面具 虚假      马格 是真实的 但他也是孤独的 没有人 为他揭开面具      他在追寻 追寻 不存在的温暖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03:50
    苏旭东    文字的意义不在于文字本身,而是心灵。任何评论也都是虚弱的,都是无法到达的。在没有源头、也没有结束的时间和空间里,具像是不能完全诠释具像的。所有细致复杂、必然而又宿命的存在,历史、政治、音乐、诗歌、哲学....这是一条充满思考但却荒凉延伸的路。           小说自始至终贯穿着一种非常稳重冷静的反抗基调,并载生命的刻度和宽容。表面看来,成岩是满的,严峻而具体的,但他最后还是卸下了他紧张如弦上的人生维持和争取,隐走海南,返回了真正属于他的诗歌。而马格则是在用一种淡漠和放弃的方式获得更无限的拥有,朝向生命的更深处和源头触摸。他调侃在理性和荒凉里,张力和韧性揉于孤独之中。马格称不上纯粹,但他的最后的彻底的拒绝表明他仍然是个理想化的人物。马格不属于任何一个特定的人,父亲、何萍、桑尼或是果丹,马格经历他们却不去拥有他们。马格的漂零实际上寓示着生命本身就是一次漂零的过程,马格的苍凉实际上就是生命的苍凉。           原始艺术、诗歌、摇滚、性、商业、甚至宗教光芒,这是一部浪漫主义的写实作品,是涉及到不同地域和领域的心灵著作。成岩、杜枫、果丹、元福、何萍等人是我们社会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填充并占有着这个生存空间,带来了不同的社会现实和思想冲击。小说中,口语与书面语和谐自如地搭配,情节矛盾中撞击出人性的深厚和平缓。古城、原始森林、雪域,大草原,《蒙》似乎是散文与画卷的组合,将大自然的壮美与人的神性相融,具有绝妙的光的质感和美感,让人坠身其中情境,分解、消失,化为一体。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04:46
    寻舌    当是如此活法。一直到《地下室》这一章节,马格都是个完美梦想的模。   很多人都会有这样的期盼。成为一个强大的人。并且随心。   后面的章节不是不好,却开始不是马格了。   也许是最后每个人都要回归吧。但我觉得那样的马格怎么就会回归了呢?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13:52
    喝一口    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长篇小说。也是一本让我有些许纠结的书。我很喜欢马格那种快意人生的感觉,可是,现实总是把我们羁绊。我们永远不会明白那种貌似无处安身可是又随遇而安的感觉。一种与很多人所接受的普世的价值观不一样的人生。曾经感觉马格就是一个无欲则刚的人。前不久翻开那只言片语时竟然让我笑了,以前的自己是何等的浅显。可是当时却是很快乐的。现在看过去总有一种说不尽的感觉,就像现在我在敲的字一样。总是觉得很多感觉说不尽。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一本能让我反复看几遍的书。这也是宁肯最容易让人看懂的一本书了。后来去看他的《环形女人》、《沉默之门》总是一种陌生的感觉。我或许该庆幸,这种感觉令这本《蒙面之城》变得绝无仅有。   蒙面天涯,我只有一口寂寞的獠牙。   伴着一种感情,看着一本好书,寻找一份情怀。  详情 发表于 2013-8-3 23:44
    禀性难    《蒙面之城》再版了。几乎是悄悄的。对于看过和没有看过的人来说,都是件好事。其实,有多少能够带给人美好的事儿,有关书的,都是悄悄发生的呀。         在《蒙面之城》之后,作者曾经因为那件事而写过《沉默之门》。结局当然可想而知。十年后,他又写了《日光之城》,据说出版的时候会改成《天·藏》。      从“蒙面”到“沉默”再到“日光”,不知道是不是一个男人从青春到成年再到中年的心理历程。青春当然是最耀眼,最容易打动人的。不光因为它纯,还因为它是第一次。      对宁肯来说,《蒙面之城》的全部荒蛮和华美都已难再。可是,对网络文学和青春文学来说,《蒙面之城》的魅力和力度也都难再。这难道是别一种“天道公平”?      是的,我就是在说,《蒙面之城》是一部经典青春小说,是一个叫宁肯的作家的长篇处女作,也是他的巅峰之作。看了它,你一生都会记得一个叫马格的男人,他曾经如此剧烈地搅动你的心。从而,你会一生都记得一个叫宁肯的作家。  详情 发表于 2013-8-4 17:28
    laflor    从公司大楼走出来,走在寒冷的夜晚的街头,突然想起马格。如果马格活在现实里,那么在今天、此刻,他会在哪里,会做什么。一时间思绪万千,杂乱不堪,开始给自己整理一二三,默记两遍,这些都是要写下来的。如果现在有一台电脑或者纸笔也好,我就会蹲着车站旁若无人的记录着,我怕等我真的可以坐到电脑前就什么感觉都没了,就像现在。那会儿的焦虑强烈难忍,狠狠心就把它们扔掉吧。拿出IPOD,不知道为何想起张悬的关于我爱你,在听到最后一遍遍重复着我爱你,几乎快要哭出来。      完全不记得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哪一年,只记得父亲从图书馆里借回,我好奇的翻阅,慢慢被吸引,最后居然执着的想要留下它,到出版社订购,订回来就再没翻过,至今书还是崭新的。      完全不记得的还有情节,甚至连马格这个名字都想不起来,但奇怪的是我却一直记得果丹。初读的时候,完全读不透故事的含义,只是肤浅的被情节吸引。不懂含义是不会记住情节的,这在重读的时候深有体会。当一个一个段落被我一一解读,一方面像是在读一个新的故事,另一方面旧的记忆稀疏显现,是一种少量印象大量陌生的感觉。      记得最清楚的自然是果丹和马格的爱情,初读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懂,不懂世界,不懂人生,不懂生活,只懂感觉,知道自己会青睐于怎样的男人。这些年间,经历恋爱、旅行、追星,大量的看片,遇见形形色色的人。这本书恰好出现在这段人生的前后,这让我对书的理解经历了飞跃。      这个世间有一种男人叫浪子。在我情感纠葛中也曾遇到这一型的男人,虽不是马格般的浪子,却也镶着浪子的气质。我曾经以为可以影响浪子,用安稳留住一个男人。掩卷才懂,那是不可能的。也许浪子更懂爱情,可是浪子不会委身于爱情。身为马格挚爱,果丹深知有限的缱绻何其可贵,她珍惜着每一分每一秒,哗哗的流着泪。当他们走向拉萨军区总医院里的一所具有高原风格的房子里,我想起了山楂树之恋的男女主人公在医院护士休息室里完成的惊世骇俗的一晚。一方释放,一方隐忍,都是让我永久记忆的画面。      果丹何其幸福,我欣赏她,也羡慕她,想变成她,所以我才会一直记得果丹这个名字。而,短暂的幸福真的就幸福吗?等她另嫁人妇的那一天,她得多难忍才能掩埋马格。走过这些年我深深明白这件事,只是我无法因此改变性情,就像果丹一样,我仍然会为这样的男人义无反顾。只有这样的男人才能真正唤醒你生命中爱的能量,任凭遗忘的时间远远长过爱情的时间。      马格是很多我们这些缺乏勇气寻找自我回归生命本原的现实人群心目中的乌托邦,但我又实实在在的相信这样的男人是存在的,并不是作者幻想出来的一个虚拟精神象征。整个故事中我对马格坚定的支持,他的每一个决定都是换了我也会认同和理解的决定。但是读到结尾,我对马格的感觉突然心疼到无以复加,好像母亲心疼孩子一般。      之前的马格,有消耗不完的激情和抽离现实羁绊的勇气。他出走前还会心馋何萍的身体,可是到了结尾,他只是抚摸着午夜女郎的头发,给身上所有的钱让人家走。七年后的马格,一点点的失去可以抽离现实的资本。苍老必然摧毁一个人洒脱的勇气,马格也不例外,出走的越久,放不下的就越多。我常常想问马格,你还记得当年那个至真至纯的桑尼吗,抑或是你少年时代的好哥们波罗?果丹说你的时间感是惊人的,可有谁能敌过时间回到一无所有的最初呢?而你马格,即便时间有种种羁绊,你依然无法停下出走的脚步。这个结局既不是开始也不是结局,只是马格人生的一个点。作者让我明白,我再心疼也帮不了他。我爱死结局了。      小说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的七年间,假设这是一本半自传体小说,那么作者写作的年龄恰好与我现在同龄。我觉得小说给我的一个帮助就是,为我描绘了一幅上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来袭社会剧烈转型的生动画卷。那个阶段是我读书的年龄,无法触摸当时的社会变迁,而过去十年是我接触社会的阶段。前一个十年的阅读和上一个十年的亲历,这二十年就这样衔接起来。在新一个十年之初,重读此书给了我一个适时的回眸。      小说是通俗文学,没有高妙的布局或者隐晦的道理,但是书中绝美深刻的句子比比皆是,如果可能,我真想一边翻着书一边把它们摘录出来。读书的美妙境界就是,你可以随时拿起它,从其中任何一页开始阅读,每次阅读,你依然能被深深吸引,并每每读到新的体会。我愿意就这样翻烂它。  详情 发表于 2013-8-4 19:58
    我是小    《蒙面之城》进入了我茫然的少年时期,现在想起来那是一种宿命式的必然。因为那时我拥有无所事事以及伴随着猎奇心理去不通透看这个世界的权力。当我在自己离散的,甚至有些迷幻色彩的烂漫高地上仰望天空时,《蒙面之城》准确地飘进了视野之中,就好像一朵奇形怪状的云,而这片云是我眼中幻化的城堡或飞艇,里边有对于流浪的妄想,有对于性与爱的诡秘之光,有理想主义的蒙面侠飞驰于光怪陆离的成人世界...归根结底,一起都是童话一样的一场梦境。北京, 秦岭, 西藏, 深圳,从希区柯克中毒的乖僻少年,到和艺术女青年做爱的流浪汉,再到和装逼文人对着干的氓流,最后是组着乐队想自我实现又无法实现的那么一个不好定义的人——马格穿越了四个地方,带着作者的阅历以及当时看来噱头十足的种种元素,并且让我着迷了一段时间,而那段时间里我有太多美好的梦想。    现在看来,《蒙面之城》依然是一本不错的书,当书里的流行元素已过时,当传奇一般的故事情节被淡忘,剩下的是语言的速度感和叙事的张力。而这才是真正值得称道的地方,就好像你忘了一首歌的词或者干脆听不懂它唱的是什么,然而旋律的走向和节奏却引发了你某种情绪的飞驰一样,那个在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出现的马格就这样开起我白日梦的另一部分,引发我更深度的幻想,虽然时至今日我忘了他的故事,甚至忘了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我以为《蒙面之城》只能在人生特定的时期看,那是在现实中品尝纯粹的理想主义浆果的日子,而从没有存在过的马格,永远在美好的乌托邦里流浪。  详情 发表于 2013-8-8 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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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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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9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3:1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蒙面天涯


    我看不见城市的脸


    但我看见了星星和晚霞


    一只狼引导我


    我蒙面天涯


    蒙面天涯


    我看不见群山和大海


    但我看见了寒冬和盛夏


    一只狼引导我


    我蒙面天涯


    蒙面天涯,四海没家


    与狼为伍,立于悬崖


    没有思绪,没有记忆


    夜幕之下


    我们只有一口寂寞的獠牙


    但永不开口,永不说话


    永不开口,永不说话


    我看不见你们


    一只狼引导我


    我蒙面天涯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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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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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19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3:1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还有别的事?”


    马格点头。杜枫注意到马格的神情。


    “感觉不好?”他问。


    “非常不好。”马格说。


    “怎么了?”


    “你忙过这段。”


    “有危险吗?”


    “危险没有。再看看吧。”


    杜枫一动不动看着马格。


    “在我这儿你随便,”杜枫说,“别忘了你的音乐,白天可能的话写写你的心情,心情是最后好的音乐。你还住地下室?可以住这里。”


    “那儿是我的家,我离不开。”


    “放松点,马格。”


    很少吸烟的杜枫掏出一盒烟,递给马格一支。


    “那就说定了。”马格说,“我先回去了。”


    “等等,”杜枫掏出钱夹,“你需要钱,这点儿先拿着。”


    马格兜里只剩下两块钱,杜枫非常及时,而且心有灵犀。


    “这么多?不用。”


    “你的工钱,还有版税。”


    “版税?”一个极陌生的词。


    “我做的一个专辑收了你的《蒙面天涯》,你应得的,别人出的也有,我会一分不少替你追回。当然不是你唱的,但是你的劳动。”


    “谢谢。”马格很少说这词,但现在他说出来。


    杜枫笑道:“不管你怎么想,我已经把你看作我的歌手。”


    “如果我还能做这件事。”马格说。


    “再忍一段,一切会好起来,我会为你争取。”


    “与这事没关系,我出了点问题。”


    “身体?”


    “是。”


    “明白了。”沉了会儿,杜枫说,“我是过来人,说实话,刚才我已经想到了。不瞒你说我也有过类似的经历,现在还有些后遗症。我在监狱呆过七年,发现自己的问题,曾一度曾想结束自己的生命,后来维特根斯坦说的一句话让我做出了相反的决定。自杀是可耻的,他说。你大概不知道这人是谁,这人值得信赖。你读些书吧马格,我推荐给你一些,很好的书。以你的天赋,会对你有很大裨益。你没到那步。你要放松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彻底解放自己。你得释放出来,有些伤你不觉得,但它深入了本能,我们不知道。‘石头虽坚硬,可蛋才是生命’,你是一个生命,石头永远是石头,而你会再生。相信还有一种本能的力量会战胜一切,只要还有阳光,水,天空。另外你记住,对于一个‘人’,没有什么是耻辱的,没有什么。这是我说的,不是维特根斯坦。”杜枫笑道。


    “你的书在哪儿?这儿有吗?”


    “你去我那儿吧,在我家里。我那儿可是个好地方,走。”


    马格稍等了一下杜枫。星期三,酒吧人不多,没有演出,只放音乐,非常低的音乐,一个黑人歌手的低吟浅唱。痛苦是无边的,但他在唱。


    4


    马格在牛扒城的消息不胫而走。牛扒城生意异常火爆,人们争相目睹这位新来的服务生、沉默的歌手、《蒙面天涯》的歌者。他为人们送去酒、咖啡、暑条,但人们不是为这个,所有人心中都回荡着他那首伟大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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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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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3:1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一出来。”


    马格明白了,她放了长线,她很有耐心。


    “我是个穷光蛋。”他说。


    “怎么可能?别骗我了。”


    “我真的没钱。”


    “鬼才相信。”她毫不含糊。


    “我就一百块钱,给你算了,你走吧。”


    小姐居然没要。“你出手这么大方,还说没钱。你是本地人吗?”


    “你看我像吗?”


    “看你也不像。”


    “怎么不像?我就这儿的人。”


    “你住在哪儿?”


    “我住在地下室。”


    “又骗我。”


    “你不信?前面一会就到了,你可别后悔。”马格收起钱。


    又穿过一条街,到了地方。


    公寓楼不错,但马格指着地下室入口:


    “就这下面。”


    小姐犹豫了,但还是不大相信。


    “想下去吗?”


    “下就下。”


    在过道小姐相信了。她听到了琴声。打开门,小姐看见架子鼓。


    “你是艺术家?”


    “流浪艺人,后悔了吧?”


    “我见过搞艺术的,唱歌的,画画的,还有作家、记者。”


    “你的客人?”


    “是。”小姐一歪头。


    “有像我这么穷的吗?”


    “你的朋友很有钱呀,开那么好的车,你怎么会住这?”


    “我还有点钱,你会做按摩吗?还是只----”


    小姐笑,“你不好思吧?”


    小姐开始脱,毫无羞耻。


    马格关上灯,点了一支蜡烛,挺好看的女孩。她抱住他,把他放倒,抚摸他,握住他。“就按摩吧。”他说。


    没有做,始终没有。


    小姐惊奇,马格一声不出,把蜡烛吹了。


    “你不行?”黑暗中小姐问。


    “我是个废人。”


    小姐几乎弹起来,即使黑暗中马格仍感到甚至看到小姐的面孔。


    小姐再次伏在他身上,她哭了。


    他抚摸摩着她的头发,她吻他。


    他把准备好的钱塞她手里。


    “走吧,我只有这些。”


    小姐攥着钱在黑暗中穿衣服。


    小姐只要了一百元,剩下的一百塞在马格手里。


    小姐走了,马格睡去。


    第二天马格还在梦中,小姐又来了,她把房子退了。


    2


    马格来到了牛扒城,找杜枫。他来得早,酒吧刚开门,他要了小瓶啤酒,慢慢酌着,等杜枫的回音。服务生已打过电话。杜枫麾下的一支乐队正灌唱片,录音、合成、混缩,就要推向市场,千头万绪,忙得一踏糊涂。杜枫赶回来已是晚上十点,马格不觉已喝掉六瓶啤酒。


    马格希望在牛扒城做点什么,端端盘子之类。


    “大歌星在我这儿端盘子,不胜荣幸呵!”杜枫笑道。


    “混口饭吃,你就高抬贵手吧。”


    “我现在正忙,干脆你也别端什么盘子,你给我盯着酒吧,音乐,演出,你都熟,其它有他们,好不好?”


    “不不,老兄,我就想端盘子,这事简单。”


    “有什么心事?”杜枫非常敏锐。


    “不,你先忙吧,以后再说。”


    “忍一段看看,你已经名气很大,都在唱你的歌。”


    “我不是为这事,这事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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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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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3:1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元福很快到了,不一会他们就到了红方酒店。何萍苏健飞已在门口迎接,他们快要结婚了,元福在车上告诉了马格。


    何萍与苏健飞以主人的身份招待马格,豪华的单间,龙虾鲍鱼、酒店绝品都上来了,非常丰盛,不少名菜马格见都没见过。似乎还少一个人,或者两个人:果丹与杜枫,都是为马格出来没少奔波的人。


    “应该叫果丹来,给果丹打个电话吧了?”何萍说。


    “对呀,”元福立刻拿出手机。


    “我昨天住在果丹那儿,我们已经见过面了。”马格拦住元福。


    “你昨天就出来了?好哇马格!”何萍嗔道。


    “昨天见了,今天不妨再见嘛,大家一起庆祝一下。”苏健飞说。元福又要拨,马格说:“算了,元福,算了。”


    “怎么了马格?有什么事吗?”何萍问,马格一脸淡然的样子。


    “没事。”马格说,端起酒杯。


    似乎马格与果丹有什么不快,但人们又不好再问。


    说到了杜枫,元福提议也应该让杜枫来,于是又说到果丹。马格未置可否,岔开话题谈起杜枫。这段时间杜枫这个人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都认为这是个罕见的人,一个奇才。苏健飞甚至提议应该让杜枫做点什么事情,不知杜枫有什么想法。元福爽快地答应。何萍同样兴致勃勃:“搞个音乐节吧,就叫深圳‘红方节拍’夏季音乐节,让杜枫来搞。”


    “还是先听听杜枫的意见。”苏健飞说。


    这事交给了马格,马格含混地答应,心思并没在这上面。


    他也一直在想杜枫这个人。他需要这样的人。


    眼下他比需任何人都需要杜枫,他遇到了麻烦。


    他自己能够解决吗?他还没想好。


    蒙面之城(尾声二)


    1


    马格酒喝得不少,没让任何人送。他想自己走走,过过风,他说到了车上恐怕会吐。他有点怪异。何萍、元福不知说什么好,没再勉强。


    红方酒店是繁华区,灯红酒绿,饭店、写字楼、酒吧、迪厅、夜总会、康乐宫鳞次栉比,马格高大的身影不断引来小姐的注目,她们向他招手,勾眼儿,有的从后面贴过来赤裸裸问他是否需要。他挥开她们,看也不看她们,他毫无兴趣。


    穿过一条街到了另一条街上,清静了一些。始终有个人跟着他,他发现她的时已到了路口。在路口小姐跟上来。一个不是很扎眼的女孩,个子很高,很深的眼影,头发披在肩上。没有骚首弄姿,只是淡淡地问马格要不要陪陪。她像个白领,没让马格觉得难为情,好像他们是自然的情侣。马格说了声谢谢,含义不很明确,小姐没走开,仍跟着他。


    你很寂寞,我也一样,我不愿太随便找什么人。


    就算她说的不是实话,或者你明知她说的不是实话,可她的确不让人讨厌。


    “你从哪儿就跟着我了?”他问她,他们并肩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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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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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3:1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喜欢天空,我出生在西藏。”


    “我也喜欢西藏,白云,雪山,可我更喜欢地下室。天空除了有记忆还有什么?地下室能看到上面的一切,包括你的天空。”


    “我有记忆就足够了。”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希望你能经常引狼入室。”


    “狼已经来了,我得当心点儿。”


    他们大笑。他说:


    “有一部电影叫‘失火的天堂’,哪天我会到你这儿来纵火。”


    “你还嫌烧得我不够?”


    他们相视,看着对方,他看见她飞舞的一根白发,不是一根,是几根。


    “你有白头发了?”他说。


    “我知道。”她点点头。


    “别动。”他说,走过去。


    她闭上眼。一茎雪丝在他手上,饱含阳光。


    他没揪下来。风霜在头发上,而她依然很美,像画中的女人。


    2


    马格回到地下室,正是各乐队排练的时间,马格的出现使地下室所有隔间都停止了手中的乐器,都集中到了弹孔的房间。侯马、沈宏飞拿出啤酒,大家痛饮,人们把白酒、花生米、泡菜拿来了,没坐的地方,都站着,架子鼓一响,十几把吉他贝司同时啸叫,个个都叼着烟,披头散发。都是混乱不堪的人,白天醉生梦死,晚上游魂似的发往各个酒吧、迪厅、夜总会、甚至商场门前和街心花园,有的夜晚回到这里,有的不知醉倒在何方。弹孔出了大名让各乐队羡慕不已,恨不能也像弹孔那样作点事来。闹了一阵,骂了一阵,人们渐渐散去。人们不知道弹孔已成为历史,弹孔必须解散。侯马、沈宏飞、周新峰盼星星盼月亮盼着马格,本来兴高彩烈,一听弹孔要解散傻了眼。他们出来时并未被告知此事。


    “我已经签了字。”马格说。


    “真的,为什么?!”侯马大声说。


    “不为什么。”马格说。


    “不为什么?凭什么?!”


    “我得出来,这是我出来的条件。”


    “我操,就这么完了?!”


    “你们没事,再组个队,别叫弹孔了。”


    “那你怎么办?”


    “我出来就不错了。侯马,你还能唱吗?凑合点儿,行吗?”


    “没你我们他妈唱什么劲!”


    “你就破着唱吧,先活着。”


    侯马愤怒之极:“你他妈干嘛要签字!”


    “我贪生怕死。”


    “操!”侯马一脚踹翻了架子鼓。


    沈宏飞拉住狂怒的侯马。


    “马格,你有没种,咱们就他妈唱,就不解散,你敢不敢?”


    “我不敢。”


    “马格,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操蛋!”


    “你们唱吧。”


    “我说你!”侯马大声道。


    “侯马,我明白你的意思,你们可以为我豁出去,但没必要为了我。我头很疼,我想一个人呆会,你们找个地方商量商量吧。”


    沉默。都不再说什么。


    马格送侯马他们上去,在电话亭他给元福打通电话。


    元福马上要过来接他,马格说想自己呆几天,他会跟元福再联系。元福根本听不进去,放下了电话。马格又拨通了何萍,何萍听说马格出来像元福一样激动,约好元福一到他们就去红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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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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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8#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3: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你可真会享受,住在这么高的地方。”


    “在高处呆惯的人喜欢高处,我还有好地方呢。”她说。


    “还有?”


    “还有。”


    “在哪儿?”


    “吃完饭我带你去。”


    马格离开阳台在卧室、书房、厨房一通转悠也没发现新鲜地方。


    “你是不是还有别的房子?海滨别墅吧?”


    “你别猜了,猜不到的。我哪有什么别墅,这房子还是租的。”


    果丹把餐桌放上,拿出杯盘,一瓶红酒,刚好门铃响,送餐的来了。两个小姐,一个人端不了,非常丰盛,像在西藏,又不同西藏。总是有点恍惚。马格忽然想起一支曲子,他想她这儿一定有这支曲子。还真是,他一下就从CD架上找到了,把盘放入音响。她关上房门,曲子就响起来。


    他们在音乐中举杯。他说,好像又回到从前。


    曲子怀旧,真挚,悠长。房间静极了,只有音乐。


    《魂断蓝桥》雨中的主题曲。


    泪水蒙住了果丹的眼睛。她一动不动,任泪水涌流。


    马格注视着她,而她望着阳台,她的泪光含着远方的海。


    直到曲子终了,马格说:等你老了,你还会这么流泪吗?


    她点头,她说,那时时光的速度会更快。


    她想到叶芝的诗。他不读诗,不知道叶芝,但他今后会读到叶芝吗?


    事实上他已触及到叶芝。


    他说:我好像看到五十年之后的你。


    他的时间感是惊人的。


    蒙面之城(尾声一)


    1


    果丹带马格去她说的地方。一出房间门马格明白了。


    他跟她来到过道尽头一道铁门前,果丹神神秘秘拿出一把钥匙,开了锁,他们进了铁门,爬上一个很窄的铁梯。果丹在前面,打开了天窗,阳光立刻透射而下,恰好是正午,晃得马格睁不开眼。他们应该戴上头盔,穿上太空服,那样在进入天界的那一瞬间,他们就是行走太空的宇航员了。


    她的心在高原。她选择二十九层除了想超越这个城市之外,她还想与天空直接交流,就像在西藏出门就是天空那样。她需要一个梦想平台,顶层使她的梦想成为可能。上面什么也没有了,就是天了,远方是海,像草原。她在这里搭了一个简易的凉篷,做了几个草垫,放一张木桌,再扯上几块红绿蓝布条,在棚顶上,像风马旗、高原随处可见的五彩经幡。凉篷像西藏消夏的帐篷,白底儿,绘有蓝色云纹,海浪,中间是月亮。


    这就是在马格眼前呈现的,看上去像小剧场,像一组版画,也许应该再有个玛尼堆,一个香草炉,煨点桑烟什么的。


    他们在凉篷坐下。高风猎猎,阳光融融。


    “你经常坐在这儿?”


    “我很少下楼,就常来这儿坐坐。”


    “不过,你是不是有点太奢侈了?”


    “奢侈吗,没花几个钱?”


    “我不是指钱。”


    “我明白了。我这不是把你请上来了?”


    “我觉得不公平,你在天堂,我在地狱--地下室。我们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见阳光都得偷偷摸摸的,你拥有整个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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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3: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她不禁笑起来,每每想起她都要笑上一阵。他的无畏、快乐让她说不出的感动。他就是这样渐渐进入了她的心,而她并未觉察。她始终欺骗自己,她面临压力,站在所有人立场上反对自己的内心,直到卡兰那次舞会她还在自欺,试图证明自己的磊落,往事真是不堪回首,后来发生的事已不由她做主。


    她给予他全部的爱,竭尽所能,但最终还是伤害。


    而他无言,那时他能要求他什么?他消失了。


    如烟往事,落花流水,现在还似从前吗?她已不存奢望。不见面想,见了又已看淡。她依然爱他,但是记忆中的爱,只与过去有关。不知他是否也想起了从前,是否怀念那段时光。他已是饱经世故与沧桑男人,一切她都尊重他的意愿。他出来了,裹了一块浴巾,房间十分温暖,他擦着头发,说他实在无法再穿上脱下的衣裳,他说今晚是否还可以睡在她的沙发上,像从前那样。


    这毫无疑问,空调就是为他而开。


    她要他睡在地板上,她的沙发承受不了他的重量。


    她心疼她的沙发,沙发不是那时公家配给的那种,可以任他蹂躏。她拿出被褥铺在地板上。时光真像是在倒流。虽然物换星移。她去了浴室,他听见全自动洗衣机的转动和她淋浴的声音,像听某种音乐,很快他睡着了。


    8


    二十九层的阳光。房间寂静。果丹早就起来,从马格身边走来走去,拉开窗幔,放进阳光。她喜欢阳光,阳光明亮、充满记忆,让她感到每天都是新的,而且最主要的,天气好时房间的阳光让她想起西藏的阳光,又纯净,又亮堂。窗外就是天空。她还有一个非堂宽敞的阳台,阳台没封,落地玻璃使她一眼就可看到远方的海浪。


    十点钟了马格还没睡醒。她在书房电脑前敲字,敲字是她的职业,一个幸福的职业。房门开着,阳光越过厅里的马格一直铺到她的脚下。让阳光把他晒醒吧,她想,可这家伙似乎睡得更香了。她听见他吼了一声,回过头,他抱着被子翻了个身,屁股露出来,阳光灿烂,腿非常美。她禁不住笑了。早晨她已帮他盖上过一次。她熟悉他的身体,他们曾有过刻骨铭心的拥抱和幸福。她轻轻掩上书房门,”让阳光照耀他吧。”她笑道,几乎说出声来。


    他不会感冒的,他要是病了除非瘟疫流行!


    她继续敲字。他破门而入吓了她一跳。


    “你这儿可真壮观!”他说,指着那边明晃的阳台。


    他已经在落地玻璃前站了一会儿。


    “人都说太阳晒屁股了才醒,你是晒了屁股也不醒。”


    “你看见了?好哇,你偷看我?”


    “谁偷看你了!”她脸红了。


    阳光让人愉快,马格光着大脚丫子,几乎透出当年的表情。


    他对房子赞叹不已。她问他是否还需要早餐,现在快中午了。他说那就一块吧。她打电话到楼下订餐,他去洗漱,睡态一扫而光。他来到宽大的阳台,看到远处晃动的海,帆影,上升的云,海风拂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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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3:1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杜枫去了吧台交待厨师做些吃的,并且亲自调酒,调酒是杜枫酷好,其境界让任何一个高级职业调酒师感到惊讶。


    “我听说了你的事,一个人感觉如何?”马格问。


    “我本想一个人潜心回忆和写作,你的事出来又把我拉回到现实。”


    果丹讲起这些天发生的事,方方面面为他的奔波,特别是谢元福和杜枫,他们让人赞叹,也就是他们竭尽了可能,”否则你的情况难以想象。”她说。


    “其实,我真的无所谓。”马格说。


    “你别这么说。”她温和地责怪道。


    马格没再说什么。”潘灵陈雯雯她们怎么样,还有沈宏飞他们?”


    果丹说:”这次学校还真不错,到现在没处理一个人。”


    马格点点头,多少感到了些安慰。


    杜枫把调好的酒端来,托盘十分考究,每人前面放了一杯。


    “来,偿偿我调的酒,果丹你应该是行家吧,你说说怎么样?”


    “你调的酒我都不忍心喝,太漂亮了。”果丹说。


    马格注意到四层不同颜色,也很惊讶,没想到杜枫还有如此雅好。


    果丹告诉马格,杜枫在文艺界调酒水平是出了名的。他们过去在一些场合见过面,由于隔行并不很熟,这次因马格他们成为相知恨晚的朋友。


    他们谈到很晚,涉及了很多方面,杜枫的分析让马格心里平复了一些。


    马格感到颇倦了,杜枫要马格住在牛扒城,马格要回地下室,他想一个人在寂静中睡上他一个星期,好好想想上面的事情。


    告辞了杜枫,马格与果丹坐上出租车。已经是午夜,先到了果丹的楼下,果丹问马格要不要上去看看,洗个澡。马格同意了。


    果丹搬了新家,住在一栋二十九层公寓的顶层。电梯工已开始打扫梯间,他们上到顶层。两层防盗门,过道的和房门的,单身女人的房间往往像保险柜一样严实。一个保险柜中的写作者已经准备拒绝这个世界,现在迎来了第一个造访者。房间是淡蓝色调的,灯饰简洁、神秘,具有某种梦幻色彩,显然马格坐在任何一个地方都是不恰当的,都是对房间的冒犯。非常浅的布面沙发马格坐上去陷进一大块,看上去让人心疼,何况他还是个刚刚蹲了两个月班房的人,一身的泥渍与异味。马格觉得很抱歉,喝了两口咖啡赶快起来,要求去浴室。


    马格剥光了自己站在喷头之下,暖流布满全身。


    果丹打开空调,调到暖风位置,关上厅里房门。


    冲水的声音一听就是个男人,开到了最大,但声音是定衡的,不是哗哗的向下倒的声音,但一切又如此的相似。如此的相似,如此的不同,中间穿越了多少时间和故事,仿佛又回到从前。那时马格多么年轻,荒凉又顽皮,那时她无法遏制自己神秘的冲动请回这个不速之客,至今她都觉得那是一种宿命,他从此改变了她的内心世界,甚至她全部的生活。现在的他让她已经陌生,甚至畏惧,她还是喜欢从前的他,那时他是个从原野走来的大男孩,天不怕地不怕,口无遮拦,毫无规矩。即便遭成岩构陷,他依然乐观说笑,她还清楚记得他回来那天他们一起煮虱子的情景,那些虱子大得像小蜘蛛,有许多透亮的腿。他居不让她赶尽杀绝,他说虱子在他寂寞时给了他快乐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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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0:13: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真的,太棒了!”侯马抑制不住地说。


    沈宏飞和周新峰也眼睛一亮。


    马格敏感感到杜枫的表情:”什么时候?”


    “昨天。我今天进来都很困难。”


    侯马沈宏飞惊愕的表情使气氛立刻紧张起来。


    “事情复杂了,你们恐怕一时很难出去了。”杜枫说。


    马格长出了口气。


    杜枫说:”我已经通过人要他们不要再去了,这样会毁了你们,但是能不能起作用难以预料。”


    马格把潘灵陈雯雯的呼机号给了杜枫。


    杜枫冒着风险。


    “我竭尽可能制止他们。”杜枫说。


    马格说:”当心点,别把你搭上。”


    “我怕你太可惜了。我得走了。”


    马格与杜枫握手。拥抱。


    他们被带回班房。侯马忍不住怪起潘灵和陈雯雯,肯定是她们两个瞎嚷嚷,到处乱说。马格让侯马住嘴。马格从没发过这么大火,侯马脸红一阵白一阵。一个星期过去了,外面一点音信也没有。看守所加强了戒备,气氛与往日大不相同。看守都精神起来,不再晃晃悠。


    再没人探视过弹孔成员。


    一个月后情况出现了转机,贝司沈宏飞、鼓手周新峰获释,他们两个都是在校学生。不久侯马也被释放。侯马签字画押时问马格为什么不能同他一起出去,”他是他,你是你,你是不是没呆够还想再呆下去?”


    侯马怕添什么乱,没再坚持。


    看起来一切都还顺利。没再出什么意外。


    三天以后轮到了马格。马格得到了最严厉的警告,他是有过记录的人,并且是主要角色,人们喊的最多的也是他的名字。


    马格签了字。


    如果他再闹出什么乱子谁也帮不了他了。走出所长室他得到了所长额外的忠告。显然,有人做出了艰巨的努力。都承担了什么。


    从所长关切的神情里马格感到了某种无边的东西。


    走出看守所大门,马格站了一会,望着郊外春天的田野,南方的田野早已返青,十分广阔。没人来接他,他就需要这样。也是这样的安排的。他一个人走在乡间林荫公路上,这是午后三点钟,阳光强烈但十分安静。一条漫长的通往市区的路,他走着,苍白而褴褛,一看就是刚出来的人。


    他想,他去哪儿呢?还回地下室?他想离开这个城市了。


    他不想再见到任何人,他甚至想忘掉所有人,元福、何萍、果丹、侯马、沈宏飞。忘掉乐队吧,他想。他想消失。彻底消失。继续一个人在陌生旅途、在城市、原野、小镇、河流之间飘零,直到消亡。他爱这个世界,但并不留恋。他到了路口,看到大路上的路标,看到深圳和广州火焰般白色的箭头。


    他已经准备背道而驰,想起了杜枫。


    7


    来到牛扒城已是晚上九点。


    他意外地看见了果丹。果丹和杜枫在一张桌上,他们看见他同时站起来。


    他们正在谈论他,虽然得到保证马格最近大概就能出来,但没想到这么快,事先未透出一点消息。一块石头算落了地,是件让人高兴的事,谢天谢地,这场风波算过去了。果丹激动得与她的身份不太相称,见了马格好像见了自己的兄长,事实上马格不过二十七岁。男人的成熟与沧桑有时很难用年龄判断,多年前从卡兰看守所领出的那个马格同现在的马格相比已是恍如隔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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