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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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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安 北京》、《美丽世界的孤儿》、《飞得更高》、《怒放的生命》、《春天里》,
  为所有的爱与死与罪与罚而祈祷,为每个人的青春、痛苦、孤独和梦想而歌唱
  我想通过一个故事,写出整个九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末,我那个年龄的年轻人(包括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如果说小说的主人公王凡身上有我自己的影子,那也主要是心理基础和对社会的看法方面的,他的性格、行为方式和经历并不是我的。小说里的戏剧冲突最后所要表达的悲剧性实际上就是那个时代的年轻人的结局。
  ——汪峰
  这本书以著名歌手汪峰的小说处女作《晚安北京》为主体。小说以北京青年王凡一天的经历为主线,从侧面剖析了世纪之交年轻人的迷茫;写躁动而阴郁的青春,写一代人的绝望和坚持。
  “我想通过一个故事,写出整个九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末,我那个年龄的年轻人(包括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如果说 小说的主人公王凡身上有我自己的影子,那也主要是心理基础和对社会的看法方面的,他的性格、行为方式和经历并不是我的。小说里的戏剧冲突最后所要表达的悲剧性实际上就是那个时代的年轻人的结局。”
  本文还收录了其随笔“怒放笔记”,主要关于个人音乐创作、人生感悟等,透露了其丰富精彩的创作心路。此外本书还收录了汪峰早期的部分歌词和未发表过的诗歌,共计30首左右。

作者简介
  汪峰
  著名摇滚歌手,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作品中充满对时代的思考、深切的人文关怀和对青春、理想的坚持,被人称为“中国最具人文气质的歌手”,以及“音乐才子”。《晚安 北京》、《飞得更高》、《春天里》都是广为传唱的经典。

最新书评    共 6 条

苹果死     为了避免某些不必要的人身攻击,我得首先说明,除了鲍家街43号早年那张小样我实在是买不到以外,汪峰的每张专辑我都买了,当然还有这本书,而且毫无疑问都是正版。从初三到研一,我从未放弃对他的关注,也喜欢拿着吉他唱他的很多歌,他给过我巨大的影响,而且当然是一个值得我尊重的音乐人。    但这不意味着我就得无条件喜欢他的一切。       汪峰力图向世人证明摇滚乐这个一贯被视为洪水猛兽的东西其实正直善良又美好,他的歌里唱满了普世价值,人文关怀,同时不忘记偶尔上升到哲学层面揭示生活的荒谬与虚无。这让他显得勇敢、大气,又充满理想主义气质。看起来他更像个公知而非音乐人。    因此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他的弱点。他的歌词有时过于直接和煽情,观察多而广体验却不够深。励志歌曲励志得彻彻底底,深沉凝重的时候也煞有介事,可该煽动反抗的时候却只是蜻蜓点水,不够过瘾。       再回到这本书,先说说《怒放笔记》吧:       “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从来就没有想过‘要不,我就稍微曲线救国一点’,稍微妥协一点,在商业上成功一点,从来没有。(《摇滚乐的假想之敌》)“    当他说出这样的话时,我只能在心里说一句,”我不信“。          “我写这样的歌词,并不是觉得我过得比别人好,或者我过的不是这样的生活,这都是我感同身受的情形,我在生活中遇到各种问题的时候照样焦头烂额。也许,这里面没有多少高深的东西,但是在我把它变成音符的时候,你得尊敬我。”(《摇滚乐,或幸福的子弹》)    当他说出这样的话时,我甚至觉得丫已经开始有自恋嫌疑了。       汪峰是如此地急于解释自己,解释摇滚乐。但是那不是一个音乐人的责任。他是如此急于成为中国的鲍勃·迪伦,但是鲍勃·迪伦恐怕从未想要成为谁。       说到小说《晚安,北京》,我不得不说也太不含蓄了。那么多大段的议论和排比句又傻又没有效果。作为冷眼旁观的叙述者,汪峰时不时要嘲笑一下现代性既对故事情节的发展毫无推动作用,显得突兀累赘,又让人觉得装逼兮兮故作高深。多处经典歌词在书中的重复利用也让人觉得无甚新意甚至有点自恋。    另外,小说毕竟是小说,什么”荒谬“啊,”迷惘“啊,是要通过描写去达到的目的,不能总是那么直白地写”王凡心中的那种荒谬感突然间更强了“、”他觉得这事儿太可笑了,太荒谬了“、”他感觉到深深的绝望“……更加可笑的是汪峰有时明明已经用一大段的描写表达出了他想表达的这些抽象的状态和概念,却还要多此一举地末了加上上面引述的这些句子。    而说到故事的合理性,也无法不让人感觉刻意多于自然。捡到个皮夹就能有那么多感想,因为意外免了3000块的单居然失落多于侥幸,未免不够合理。我明白汪峰想要揭示的那层意思,但是前文的铺垫不足直接导致了人物不够丰满。在故事发展到高潮之前的一个简单的人物小传不足以支撑主人公的性格,这使得故事里王凡无处不在的过于厚重的感慨显得矫情造作。而如果主人公真如汪峰所想是个敏感纤细之人,那么上了床干了半天才发现上错了人这种事情更是不可能的事。    当然小说也不是一无是处,精彩又饱满的性描写还是带来了一定的惊喜。这也成了我多给一星的理由。       至于最后的诗歌部分,已经发表过的歌词自不必说,但是前面那几首首次发表的实在是欠缺打磨和节制。往往是联想的油门一踩就刹不住车,拐到不知所终的地方去了。更要命的是联想居然是通过排比句的堆叠来表现,而很少看到通顺的逻辑和曼妙的比喻,不得不说,还远未够得上好诗的水平。       总之,作为一个听着他的歌一路成长起来的听众,我当然对汪峰充满敬意。但是人不能总是没完没了地重复青春、理想、孤独、忧伤、绝望迷惘这些老生常谈的玩意儿,更没有必要天天盯着荒谬啊虚无啊这些终极词汇故作深沉。这么多年了也该换一个看世界的方式,拿出点儿新鲜的玩意儿了。汪峰的小说和诗歌在内容上与歌词并无二致,但形式上显然不及歌词凝练有效,坦白说,这本书让我失望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7-22 00:40
世纪文    2012年02月25日 星期六 新京报      □本报记者 刘雅婧      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2-02/25/content_319766.htm?div=1        上世纪最后十年的某一天,北京黄昏横斜。        刹车声响过,躯体飞起,一个叫王凡的年轻人以终结生命的方式终结了这一天。而他苦苦追问的终极意义,在世纪末一代年轻人浓重的迷惘和愤怒中,并没消失。——这是《晚安,北京》中小说故事的最后一幕。作者,汪峰。        又过了十年,2012年,街头巷尾热播一部电视连续剧《北京爱情故事》。画面中闪过又一个迷惘的年轻男人,在物欲世界的围攻中哑着嗓子喊,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是谁,我能干什么。继而主题曲响起,摧心之极。——这是歌曲《再见青春》。作者,汪峰。        新书《晚安,北京》于今年年初面世,汪峰又成了新闻人物。此时,他就在眼前,依旧低帽檐,依旧摇滚。只是话题从音乐更多转向了文学。        其实我没什么变化        新京报:据说本书的成书时间是2001年,近10年了,回头看看,心境有无转变?        汪峰:10年过去了,但是这本书中所提到的绝大部分现象目前都没有太大改观,社会底层的年轻人,精神实质还是一样迷惘,没有归属。那个故事就是为了反映20世纪最后十年年轻人的想法。里面主人公不是我,但是想法也是我的。        新京报:最近《北京爱情故事》把你几首老歌唱火了,《北京北京》、《地心》、《再见青春》对照这些老歌,再听听刚推出的《存在》,听众可能会发现,虽然商业上你很成功了,但歌里的汪峰没怎么变。        汪峰:我说了,我没什么变化。这是我自身感觉,年龄增长不一定会更平和。性格里平和和纯净的地方也有,但是当我想集中力量去表达尖锐的东西时,程度会比年轻时更强烈。不过,始终你不能偏离你的初衷,那就是我当时为什么写歌,如果你不记得,那你就会迷失。        我喜欢“垮掉的一代”的表达        新京报:从书中能感觉到你的文学启蒙受到了“垮掉的一代”的影响。为什么是“垮掉的一代”而不是中国传统文化影响了你的创作?        汪峰:影响我的人其实挺多的,比如马尔克斯、亨利·米勒、惠特曼、金斯堡,以及The Doors乐队的主唱吉姆·莫瑞森。但最喜欢垮掉派出现之前的亨利·米勒。他才是开创了这种写作手法。他小说百分之七十的部分,都完全可以是诗,他只是没有分行而已。我认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题材有形而上的局限,传统思维会认为只有高度凝练、概括的表达才是好的,久了形成了框子。老崔和罗大佑很好地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和新文化的结合,但是不是最好的,以前我没接触过别的,认为他们就是最好的。我年轻时代写歌默默无闻,身边朋友看了,经常会说你这歌不错,比较像老崔。只要是像他的就是好?不像就不好?这事儿太可怕了。虽然他确实好,但一定不能是这样一种评价标准。        我更喜欢垮掉一代的表达,我看到他们以后就明白了,好是有很多种的。《嚎叫》这样的表达,可以打开心灵,能启示你,让你觉得你可以自由表达,同时充满了想象力,有非常多的话想说。        新京报:你歌词中有密集的诗歌意象,你最早从什么时候开始接受诗歌的影响,哪些诗人对你影响很大?        汪峰:17岁我同时在读食指和蓝波,食指基本没有什么华丽的词汇,但是太好了,很少有中文类的诗人有那么赤诚的一颗心脏,看到诗就和看到人一样,那个时代在他身上有太深的烙印。后来读了金斯堡,觉得这个人的表达真是自由丰富,他不仅仅是《嚎叫》好,所有的诗歌都好。我有几首歌的歌词都是在向他致敬。        从小看唐诗,看古体诗,好是好,就是没感觉,包括莎士比亚和艾略特,艾略特已经有点承上启下、从后浪漫到新诗的感觉了,只是他给我带来的那种感觉没有那么深刻地撞击我。        新京报:你20岁的时候接触到鲍勃·迪伦,他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诗人,你为什么喜欢他?        汪峰:我20岁时,我们在音乐学院听的还是磁带,我同时听到了like a rolling stone和flow in the wind,当时是旋律先感染我,我特想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我不认为他们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好听。迪伦从学院派角度看基本是世界上最难听的嗓子,没有任何共鸣,低音区没有,基本上就是瘪的、尖的。我就觉得奇怪,like a rolling stone那么长,而且没有什么旋律变化,每一段都叨叨叨叨一模一样,但这首歌几乎影响了西方所有著名歌手,我找到这首歌的翻译,看完我晕了。特别深刻,特别带劲。我开始大量找他的作品,翻译了大部分歌词。        80岁,该怒的还是会怒        新京报:什么时候接触到凯鲁亚克的?你在歌里面使用了很多和他的“在路上”、“流浪”相似的意象,你年轻时,总想着要出发,要离开,要流浪,但是你最终没有走,留下来了。        汪峰:接触到凯鲁亚克我21岁。我喜欢他的《在路上》、《流浪的达摩》,更喜欢《赤裸午餐》,那个时候我还很小,歌里都是这样的句子和意象,来寄托自己的情怀。但是我后来明白了一个道理,你不需要强迫自己走出去,不必只依赖流浪,才能换一种生活。后来我明白了,一个人的心要真正的宽广,路才会宽广。如果心是狭隘的,走遍全世界也没用。        我在中央音乐学院学习多年,环境更艺术化,更不社会化,毕业以后,开始真正做摇滚乐,我意识到,我必须真正了解这个社会,而不是端着自己,我1994年毕业,一直到2000年,五六年时间出来租房子,没有钱,靠理想做音乐,这是我接触社会的重要阶段,也是特别可贵的。        新京报:四十不惑,人会更平和,但你在公开场合说过,该愤怒的时候还是会愤怒。你现在看到一些社会上的事情还会愤怒吗?        汪峰:愤怒需要坚持吗?我觉得到了80岁的时候,该怒的还是会怒的,人的平和是生理性的。当生不了气了,机能承受不了激动的东西,不会愤怒,才是可以理解的。对好多事情,人是有世界观的,当你觉得社会不公,特别匪夷所思的东西出现,你不可能不愤怒。不过,我非常不愿意把自己当成是社会活动家,一些特别明确的社会事件不会出现在我的歌里。        新京报:有人说,时至如今,汪峰歌中和诗中的迷惘和意象还在重复,你是谁,你何去何从这种终极问题,你从年轻时代一直问到现在,持续追问有结果吗?        汪峰:书里我也谈到过。只是没有那么大篇幅。我曾经特别在意对一些东西的重复使用,尤其是在别人提出之后。之所以还在重复沿用,因为我明白,它在我的生活中起了重要作用。比如说,迷茫,孤独,爱情,或一些形容词,不是我没别的词了。而是,它就是亘古不变的,该用时就要用。        新京报:创作型歌手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更新自己。现在你商业成功了,还在阅读吗?        汪峰:我从18岁到23岁,基本上大部分中国古典名著,包括道德经,还有西方古典文学,都读过,懂不懂是一回事,但读没读过的生活是不一样的,有一天你回头会发现你20岁时读过的那本书,可以指导你现在的生活阶段。它给你一定的世界观和素质。现在该看书的时候我还会看的。最近这一两年很忙碌,去年年底的时候一直在读博尔赫斯,还有于坚,都很好。没有整块时间去看小说,会在网上阅读和浏览。     详情 发表于 2013-7-25 09:45
秋风乱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田超   http://epaper.jinghua.cn/html/2012-02/24/content_764285.htm          2012年伊始,歌手汪峰的最新动作不是出专辑,而是出书。他的处女作《晚安北京》近期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汪峰上周接受采访时强调,书中小说部分并非他的自传,而是记录了同龄年轻人的真实状态。       记录同龄人真实状态       汪峰新书《晚安北京》由“怒放笔记”、小说《晚安北京》以及歌词、诗集“中国的忧郁”三部分组成。问到为何采用不同类型的文字组合形式,汪峰说:“如果不到10万字就出一本小说,这是我很不喜欢的。现在我经常看到一些两三万字的小说,书特薄,字还特别大,感觉就是凑合事儿。我觉得把三种不同的文字形式集合在一起会更加丰满一些。”       小说《晚安北京》讲述了名叫王凡的年轻人,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一天中经历的荒唐事。王凡内心充满叛逆,喜欢摇滚音乐,看上去跟年轻时的汪峰很像。汪峰说:“我想通过一个故事,写出我这个年龄的年轻人(包括我自己)所经历的事情。如果说王凡身上有我的影子,那也主要是心理基础和对社会的看法,他的性格、行为方式和经历并不是我的。”小说最后,王凡死了,汪峰说,这其实映射了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很多人的梦想和追求破灭了,客观环境令他们实现不了自己的梦想,这跟现在的年轻人无法实现理想不同,现在更多的是自身原因。”汪峰强调,这不是他的自传,而是记录那个时代年轻人真实的状态,这也是它的价值所在。          歌词比小说更加难写       书中第三部分“中国的忧       郁”收录了汪峰很多从未发表过的诗歌、歌词等,这些作品充溢着忧郁、孤独的味道。“我觉得孤独是必要的。即使是一个不搞艺术的普通人,适当的孤独也可以让他冷静。”汪峰说,孤独对他来说,就像每天看见太阳一样,是一种常态,“我排解孤独最好的方法就是创作”。       虽然小说《晚安北京》从开始创作到最后出版,耗时十几年,但在汪峰看来创作歌词要比写小说更难。“写小说是集中一段时间,比如一个半月写几万字,还可以保证一定的质量。写歌相对时间短,实际花费时间很长,因为歌词太凝练了。比如《晚安北京》小说10万字,而《晚安北京》这首歌只有200字。要把10万字浓缩在一首歌里,肯定更难一些。”       问及将来是否继续写小说,汪峰称可能还会写,但主要精力还是用于写歌,接下来将创作新专辑。汪峰称,他最喜欢的作家是美国的亨利·米勒,比如他的《南回归线》《黑色的春天》,现在书包里还放着米勒的书。此外,还有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等。     详情 发表于 2013-8-2 15:43
颜悦       转自《生活周刊》      文 唐骋华       汪峰最近出了生平第一本书——《晚安,北京》。歌手出书本没啥稀奇,先不说一众偶像派,罗大佑就写过《昨日遗书》,鲍勃·迪伦也有《像一块滚石》,他们又都为汪峰所推崇,因此,现在轮到他自己出手,顺理成章。当然,作为公认的有思想有理想的创作型歌手,这书,也断不能“泯然众星”。不多翻书之前,我想扯点别的先。       必须很没文化地承认,我最早接触的汪峰作品就是《飞得更高》《怒放的生命》这两首令粉丝痛恨的“励志歌曲”。幸好,鉴于我敏锐的文化嗅觉,在第一时间便断定它们的滥俗和歌者饱含力量的嗓音及遮掩不住的野心太不搭调。于是顺藤摸瓜,找来首张专辑《鲍家街43号》。一听之下惊为天人,《晚安,北京》《小鸟》等都堪称经典。从此,我纠结于那个问题:后来你为什么要向世俗妥协,唱劳什子的“我要飞得更高”?简直是自暴自弃浪费上苍赐予你的天赋嘛!想到恨处,巴不得抓汪峰过来问个明白。       人终究没抓了来,好在,《晚安,北京》的第一部分“怒放笔记”收录了汪峰的随笔,其中,他直率而系统地回答了种种质问。       一上来汪峰就称,他从来没动过“稍微妥协一点”的念头。因为他想得明白:“人,一旦尝到了甜头,你再让他回到现在所做的事情上,是不可能的。”那《飞得更高》《怒放的生命》火得令人发指是怎么回事?答案是“赶上了”。       自辩结束,汪峰笔锋一转,指责那种认为“歌手一旦取得了商业上的成功,就说他变质了,流行了”的看法是“最荒唐”的,甚至有神经病之嫌。理由是,在音乐排行榜、财富排行榜上排       名靠前的,多半是摇滚乐手和歌手,全世界的所有巡演,最赚钱的也是摇滚。林肯公园、U2、滚石每年有两到四亿美金的纯收入,早就归隐的披头士也依旧版税惊人……       我得承认我相当程度地被说服了——凭什么摇滚歌手赚了点钱就活该挨唾沫星子,商业和理想必定南辕北辙吗?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很多人其实是借此把中国出不了迪伦这样伟大歌手的原因,归结为各种外部因素,诸如物质化泛滥、观念落伍等等。但汪峰说了无情的真相:“是创作音乐的人自己的心态、能力、世界观封锁和束缚了他的所有想法。取得成功其实很简单,写出好歌,更好的歌和更更好的歌。”外部因素不构成你写不出好作品的理由,舞跳得难看别全怪枷锁。       我以为,“怒放笔记”是《晚安,北京》里最出彩的部分,极见汪峰的真性情。他的摇滚观于字里行间也有充分表达。特别是娓娓道来自己在音乐方面的师承(崔健、罗大佑、迪伦、吉姆·莫瑞森),以及受马尔克斯、亨利·米勒、惠特曼、金斯堡等文学大师的影响,从中颇能窥出汪峰的创作理念和创作脉络。这恰好又呼应了本书第三部分“中国的忧郁”。该部分收录了汪峰近些年的歌词,如今剥掉音乐直观地呈现到纸面上,别有滋味。其实光看看“中国的忧郁”这几个字,就知道他是一个有野心的创作者。       至于第二部分,标题与本书同名,为汪峰的长篇小说处女作《晚安,北京》。具体内容恕不剧透,只说一点:汪峰称主人公王凡在经历上和自己关系不大,但“心理基础相似”。所以,你很容易能从王凡身上看出汪峰20多岁时的影子。对,就是那个在“许多年前的春天”里弹着破木吉的愤怒青年。现在他依旧真诚,“这本书真实地表达了我对爱、对生活、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我想这已经足够,这也是我能最终完成这本书的根源和动力。”     详情 发表于 2013-8-8 06:02
巴尼的    先说装帧,这个书的内封面上,如果去掉那个人头,就是一个很有品位的装帧了。这个人头毁了这个书的装帧。      内容较短,书里面引用了些汪峰的歌词,但内容太少,根本无法承托起歌词的意义。从而使引用歌词的部分显得太形式。一般8分以上的书我就认为是不错的书。这个数给分7.8分。      汪峰的诗很好,明显高于小说的造诣。9分。      歌词也很好,完全表达了他对生命的感受。绝对满分。      难过的那段生命中,汪峰的歌陪了我好久。      总之,很喜欢汪峰,祝他有更好的作品带给我们。      支持下。  详情 发表于 2013-8-9 12:02
城市里    看到汪峰出书,我的第一个反应是,应该看看。倒不因为自己是他的死忠粉丝,也不因为所谓“窥私欲”。只是觉得,他的那些歌让我很想了解,写出这些旋律的人到底有一颗怎样敏感的心灵。      我知道汪峰不算早,是大一时候听到一首《回忆之前 忘记之后》很喜欢,被那个深沉沙哑的嗓音吸引,就找来他的所有歌,一首首听,结果发现能留在MP3里的有不少。《笑着哭》《爱是一颗幸福的子弹》《在雨中》《飞得更高》都很耐听。那时候,汪峰,在我的认知里,是个有些抒情有些民谣有些摇滚的流行歌手。      直到2010年,他的一首《春天里》在被两位进城务工兄弟翻唱之后,流行到了千家万户。在《飞得更高》之后,这首歌成为汪峰作品中传唱率最高的一首。它唱出了人们对生命的无奈,对未来的迷茫,和对梦想及自我的迷失。这些主题在汪峰的作品里常常出现,也正因为此,他的歌能触及很多人的心底。      不管是畅快淋漓的嘶吼,还是迂回婉转的低吟,汪峰不过是个一直关注生命和本我的人。在惺惺作态、曲意逢迎的娱乐圈,这样的歌者宝贵。      翻开这本《晚安 北京》,让我有些出乎意料。书做得非常干净,不像一般明星书,塞满了各种写真大头照。三个部分区分得很清楚,只有第一部分“怒放笔记”(创作感悟)带有写真照片。他的原创小说《晚安 北京》以及诗歌、歌词部分《中国的忧郁》都是干干净净的文字。看来编辑有意将这本书打造成一部文学作品集,作者是汪峰,他同时也是个歌手。      我不对这种定位做评判,但很佩服这种勇气。在时下忽略底线没有原则随意篡改的浮躁年代,能够素面朝天听人评判的人或作品,委实不多。出版社对这本书的定位是符合汪峰“摇滚界文青”特色的。只不过,这种做法是否被市场买账,还要看读者的反映。      汪峰能够受到很多人喜欢,无疑和他歌唱的主题分不开。正如书籍腰封上的那句话:“为所有的爱与死与最与罚而祈祷,为每个人的青春、痛苦、孤独和梦想而歌唱。”他在自己的小说处女作《晚安 北京》里同样延续了这个主题,通过王凡这个小人物遭遇的种种,让我们反观了自己。在庸碌生活的停息片刻,我们最会想起的都是我们失去的或不能得到的,比如青春、梦想、爱。      晚安,那些逝去的。      晚安,那些难舍的。      晚安,那些宝贵的。      晚安,北京。           详情 发表于 2013-8-14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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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一滴泪珠从他的流满鲜血的眼角滑落,他吃力地,微微地笑了一下,这一瞬间,他感到无比的幸福。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王凡头上的血也越来越多,他的身体还在抽搐着。小雨依旧不停地下着,它飘落在王凡的脸上,飘落在每个人的脸上。





突然,王凡的身体已绷,停止了抖动。他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一动不动地定在一个地方,他看到了他的彼岸,他终于不再迷惘,不再忧伤,不再象过去那样彷徨。他找到了,他终于找到了那寻找依旧的彼岸。





围观的人越聚越多,远处警笛声由远及近。街对面的一家饭店门口,于小红拉着阿昆的手走了出来。





子夜的钟声远远地传来!





我将在今夜的雨中睡去


伴着国产压路机的声音


伴着伤口迸裂的巨响


在今夜的雨中睡去





晚安   北京


晚安   所有未眠的人们


我曾在许多的夜晚失眠


倒在城市梦幻的空间


倒在自我虚设的洞里


在疯狂的边缘失眠





晚安  北京   晚安   所有未眠的人们


晚安  北京   晚安   所有孤独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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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突然,他目不转睛地望着街对面,那眼神儿好像发现了奇迹一样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他站在马路沿儿上又仔细看了一眼对面,好像确定了什么似的。喝醉了的王凡突然毫无征兆地冲了过去,从马路边飞身跃起,朝着街对面狂奔过去。





一声尖利的急刹车声响彻了整条街。一辆一百六、七十迈速度正常行驶着的130卡车在毫无预兆的情况下朝王凡撞了过去,紧接着人们听到了“砰”的一声结实的闷响,王凡的身体在雨中划出了一道优美的弧线,然后重重地倒在了地上。





130卡车上的两个人吓呆了,司机瞪大了眼睛望着离他有二十米左右的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个人,他被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吓傻了。副驾驶座上,二勇张着大嘴,惊恐地看着外面,手里紧紧抓着一只黑色的皮夹。





他结结巴巴地说:“怎么办?怎么办?”转头看着司机。司机这时慌张地看着周围,发现没有警察,只有几个人慌乱地向这边跑过来。





“咱们下去看看吧?”二勇慌乱地向这边跑过来。





那个司机一咬牙,摇了摇头说:“不行,那个人快不行了,咱们只有赶紧跑吧!”说完,猛地一踩油门儿,卡车迅速地从王凡的身旁绕过去,一转眼消失在了街的拐角处。





街上的人群惊恐地看着这一幕,缓缓地朝王凡躺着的马路中央聚拢过去。





王凡仰面躺在地上,头顶不断地往外冒着血,他的眼睛睁得很大,表情安详,嘴在不停地蠕动着,似乎想要说什么,可是嗓子眼儿里却发不出声音。他全身不停的抽搐着,一下一下的,头顶的血越来越多地往外冒,流满了他的脸。





他眼望着天空,那繁星闪烁的夜空这刻是那么美,他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儿为它沉醉。明明灭灭的星星似乎在对他眨着眼睛,而月亮那么圣洁的微笑,王凡动情地看着这一切。





突然,他看到了许多熟悉的脸,他看了爸爸,那个不怎么爱说话,老替他操心的慈祥的爸爸;他看见了妈妈,那个总爱唠唠叨叨的,常在学校门口接她的妈妈。他看见带着他的大槐树下玩耍的姐姐。他看见了单丽娟;他看见了姥姥;他看见了初中的地理老师;他看见了开电梯的小女孩儿,他看见了公司门口儿看门的刘老大爷;他看见了周润发;他看见了卡夫卡;他看见了梦中的那个卫队长,还有那个美丽高贵的女人;他看见了于小红。所有这些人都清楚地浮现在他眼前,他们都面带笑容,目光温暖。王凡拼命想喊,想叫他们,可是一点儿声音都发不出来。他想告诉他们,他爱他们,他从没象现在这样感觉到自己是那么深爱着他们,他还感觉到快乐,他从没有看到过他们象现在这样全都微笑着注视着自己,他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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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1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王凡知道,这个城市永远是这个城市,这座大厦永远是这座大厦,而自己永远还是同样的自己。今天看到的和过去看到的完全一样,一切都没有改变,而唯一改变的,是自己的生活在这永恒中发生了巨变。那一夜这么一望,而自己是多么陶醉,感觉是多么美好。而现在…同样的一望自己是多么的孤独,多么的忧伤。一切都变了,一切都无法预料。有很多人,他们会越来越快乐,越来越富有,越来越能找到自己的位置,朝着自己的梦飞去,越来越近。而还有一些人,王凡想到了自己。一股无形的不可抗拒的力量把他象赶一只蟑螂一样赶到了生活的另一边。他无力阻止这股推动自己的力量,只好绝望地看着,看着自己越来越虚弱,越来越失去方向,越来越渺小,越来越失败,越来越朝着离自己的梦相反的方向法飞去。





经过这些年,经过幻想,经过那条蜿蜒曲折的路,经过善良飘摇的旗帜,经过被血覆盖着的永恒,经过魔术一样巨变的生活,王凡终于迷失了,深深地迷失了。迷失在一望无际的荒凉的道路上。他没有了方向,他没有了前面的灯塔,他看不到路边的指示牌儿、红绿灯,在路中间被车流推来搡去。最终,他瞪大着眼睛,带着流着血的破碎不堪的灵魂,停在了一个地方,一个袅无人烟的荒野,无所期待,无所适从,在虚空中发出哀。然后,推着伤痕累累的身体,消失在这破碎而辉煌的现代生活之中就像一粒尘土。





王凡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任眼泪静静地流淌。他从没象此刻这么伤心过。从没象此刻这么绝望过。他感到那么冷,他感到那么疲惫,他感到那么孤单。他撅起酒瓶儿又猛喝了一大口,然后象醉鬼一样歪歪斜斜地走向远处。





渐渐地,他觉得眼中的世界开始旋转,头不再疼了,周围的声音也越来越小。一切都变得那么美丽,一切都变得那么安宁。他喜欢这样,多么安全,多么平静。他走向桥下,沿着街边儿往家走去。





月亮照着这条街道,月亮照着街上散落的人们,月亮照着晕头转向的王凡,月光朦胧。





                                 三十六





这时,大街上淅淅沥沥下起了小雨。王凡抬起头闭上眼,雨滴飘洒在他脸上,他感觉雨滴轻飘飘的就象他年轻岁月,他脸上蒙着雨水就象蒙着幸福,王凡心里什么都没有,就象没有痛苦,他知道这个世界什么都有,就象每个人都在拥有。





就这样呆了一会儿王凡低下头,用胳膊擦了擦脸上的雨水,接着向前走去。他想找到于小红,找到她然后告诉她他想她。他爱她。他不知道她在那儿?也不知道她为什么消失?他只知道现在自己是多么需要她!





他晃晃悠悠地打着趔趄,一边走一边东张西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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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于小红说:“我也是属于您的。您请接受。”





王凡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问了一声:“真的?”





“是真的。从今天起,我永远都属于您,您可以做您想做的一切。”于小红笑着说。





王凡大声地欢呼起来。拉着于小红的手在杂草丛中转起圈儿来。从人群里闪出一个小乐队,奏起了美妙的音乐,所有人围住王凡和于小红,跳舞唱歌,一片狂欢。





于小红边跳边问王凡:“你现在想干吗?”





王凡想了想说:“我饿了。想吃饭。”





于小红听完一招手,一个小个子男人拿出电话说了几句。不一会儿,轰鸣的巨响从天边传来。转瞬间一架巨型空中客车停在了王凡的旁边。





于小红挽起王凡的手说:“走,我们去吃西餐。我知道夏威夷有一家特棒的餐厅,我们去吧。”王凡宛若在梦中一样,被她拉上了飞机,轰隆一阵巨响,他们冲进了云层。





                               三十五





“同志,醒醒。同志,嘿!”一个尖利的声音传来,王凡猛然从梦中掉了出来。一名胖胖的女售票员使劲把他推醒。王凡晕乎乎地看了一眼车厢,发现已经没人了,车停在一个大院儿里。





“到终点了,没车了,现在十点多了,赶紧走吧。”那个女售票员嚷嚷着。





王凡赶紧站了起来,晃晃悠悠地下了车。他听见那女的小声地在车里嘀咕了一句“满身酒气,真讨厌。”王凡看了看手里的酒瓶儿,还有大半瓶儿,就又喝了起来。





原来是一场梦,唉!真可惜,要是真得多好,就是死了也愿意。不过,怎么可能有这种事儿呢!王凡疲惫不堪地想着。





从停车场转出来,王凡才发现自己站在长安街上,周围林立着许多钢铁大厦:巧克力大厦,赛特购物中心,贵友大厦,再往前是国际贸易中心。人行道上已经没有多少人了,三三两两恋爱着的男孩儿女孩儿从他身边经过。微微轻轻地吹着,一切都散发着一种朦胧的美。





王凡边喝边走着,想着刚才的那个梦,想到今天所发生的一切事儿,想着皮夹,想着芳芳,想着于小红,想着许多事情,头越来越疼,而意识越来越模糊。他知道自己已经醉了,看看酒瓶儿,还剩下一半儿。





一阵风吹来,王凡打了一个寒颤。他看着前面,不知不觉自己已经走到了建国门立交桥。他摇摇晃晃地走到了桥上的护栏边,站在风中,站在浩瀚宁静的夜空下。





王凡的心突然平静了。他望了望桥下往来穿梭的车辆,又转身看了看周围的大楼和巨型霓虹灯照亮的广告牌儿,望着行人,望着所有这一切梦幻的空间。一刹那,他突然觉得这一望是多么的熟悉,似乎在几年前,或者更早的时候,同样是这个地方,同样的季节,同样的夜晚,同样的高楼大厦,同样的这么一望。过去和现在奇迹般的吻合了,可是此刻这一望,一股深深的尖锐的悲伤象把尖刀,突然刺向了王凡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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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等他再一睁眼,发现自己倒在一片芦苇丛中。万里晴空,四下寂静无声。他站了起来,环顾四周,发现一个人都没有。一条弯曲的杂草丛生的小道伸到自己脚下。冷风阵阵吹来,周围的芦苇哗哗的抖动着。





他惊慌失措地喊了起来:“有没有人啊?”话音刚落,他发现自己身后立着一个淡兰色的站牌儿,上面写着“10000路公共汽车站”。一时间,他站在那儿,完全不知道所以。这时他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变成了一套笔挺、名贵的西装,纯金打造的袖口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他摸了摸口袋,什么都没有,接着他又翻遍了全身,还是什么都没有。他已经被这突如其来的变化搞得晕头转向。





忽然,从远处传来一片喧闹声。他寻声望去,一队人马沿着小道儿朝这边儿走来。好不热闹。人群中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还有身着英国皇家卫队制服的骑兵起着高大的骏马跟在人群的后面。那一群人看到王凡,兴奋得欢呼起来,争先恐后地跑过来,跪倒在王凡面前。


王凡被这突如其来的阵势弄懵了,呆呆地站在那里。一个健壮的男人从人群中走出来对他大声地说着:我们奉命前来迎接您,我们的英雄!说完,从身后拎出一只巨大的旅行皮箱,熟练地打开密码锁,然后对王凡说:“这是属于您的。”





王凡朝箱子里一看,密密麻麻的,整齐地码放着全是百元的美金。他被吓了一跳。





那个男人接着说:“这里是五千万,随时供你使用。另外还为你准备了通用世界各银行的永久信用卡,大约有两千亿美金,请您收下。”说完,把一直精美的皮夹交到王凡手里。王凡看看皮夹,一脸的茫然。





这时一位老者走上前来,拿出一个公文夹,对王凡说:“这里是全世界两百八十三处不动产,包括火星空间站,这些都属于您,请您收下。”





王凡接了过来,他有些不敢相信问:“这些都是我的?”他不停地问这群人。





这些人异口同声地回答:“英雄,这些全都属于您。”王凡突然想起了那个神秘女人的话,看来那都是真的,自己真的成了幸运儿,真的在一瞬间一切都变了,他拥有了一切,拥有了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一切。他兴奋得两眼放光。





这时,后面的骑兵卫队走到了跟前。队长跳下马走上前对王凡说:“我代表全球三亿四千万的军队请求您,在需要的时候,让我们可以为您效劳。”





王凡高兴地说:“好,好!”这一切完全超出了他的想象,一切都太不可思议,他快乐地快要发疯了。





突然,一个熟悉的、清脆的声音叫了他一声:“王凡。”





王凡大吃一惊。他不相信居然这里有他熟悉的人。他凝神一看,身穿一袭白裙的于小红从人群里缓缓走了出来,甜美的笑容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芒。王凡激动地走上前,抓住了于小红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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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做了一个奇怪而有趣的梦:





一天早上,他象往常一样一样懒洋洋地起了床,看着窗外的阳光,心情特别舒畅。慢吞吞地刷完牙洗完脸以后,就跑下楼去买早点了。他看到那个熟悉的早点儿摊前拍了很多人。他好奇地走上去问:“今天生意怎么这么好啊?”买早点的大婶儿冲他笑了笑,指了指桌上一大盆热气腾腾的红红的像年糕一样的东西说“新做的‘喜糕’,可好吃了。吃了还想吃,你看,这么多人排队来买,不信,你也闻一闻?”王凡将信将疑地把头凑了过去,深吸了一口气,一股奇香瞬间传遍了他全身,然后他突然就失去了意识,轻轻地倒了下去。





再一睁眼,王凡发现自己呆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这是个装修豪华的大宅子。宅子中间是一个花园,花园正中是一个游泳池,有许多穿着金色绸短上衣的男侍应急匆匆地往来穿梭着,而他们每一个人头上都带着一个大红鼻子小丑模样的面具。他看见买早点的那一对儿夫妻正站在一把太阳伞下面,满脸堆笑的在对一个穿着黑色长裙的女人说话。而王凡正坐在一把水晶的大椅子上。那个女人远远地看到王凡醒了,冲他招了招手,然后让两个人退了下去,转身步伐优美地朝这边走来。





走到王凡眼前,王凡仔细端详了一下她。这是一个美艳绝伦的女人。身材高挑,皮肤光滑白皙,眉宇间透着一股高贵的气质。王凡莫名其妙地扫了一眼周围,又奇怪地看了看这个女人,说:“这是哪儿?为什么在这儿?”





那个女人冲他淡淡地一笑:“是那两个人送你到这儿的。”





王凡知道她指的是买早点的那两个人





那女人接着说:“你不要管这是哪儿,我是谁?你为什么到这儿?重要的是,我选中了你,你很幸运。我们一直在找一个象你这样儿的年轻人,老实、可怜、无所作为,想什么都会失败,想什么都得不到,但是心术很正的人。其实天下有无数这样的人,可是你很幸运,经过我们的多方调查,经过严格的筛选,最后我们决定,让这个幸运的光环落到你的头上。所以从此刻起,你会是这个世界上最快乐、最幸福的人。你会拥有这个世上一切的荣华富贵,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人们会把你当作英雄,崇拜你,美丽的女子都会爱上你,属于你。你有数不清的财富。无止境的荣耀。灾难和厄运永远远离你,从此,你不再有任何烦恼的忧虑。”





王凡听完她这番话,呆呆地望着她,困惑地说:“可是为什么呢?”





那女人嫣然一笑说:“告诉你了,没有原因。这世界有太多的事情不需要原因。记住,忘掉所有烦恼,忘了这里,快活去吧!”说完冲王凡吹了口气,王凡立刻又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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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挣扎着伸手关掉了床头灯,一切又回到了刚才,回到了那甜美而神秘的黑暗之中。他就这样看着黑暗,看着黑暗把自己深深地淹没。他听见隔壁电视里传出的隐约的歌声,他听见窗外的树叶在微风中轻轻地抖动,他听见远处夜莺在枝头孤独地吟唱,他还能听见呻吟,依然是芳芳那迷醉的呻吟。





一切都是那么荒谬,一切都是那么可笑。王凡突然开始大声地笑了起来,对着空空如也的黑暗,“哈哈……”地疯狂地大笑起来,他无法停止这笑声,就像他无法阻止那些不幸地到来。他越来越疯狂的笑这笑着,笑着……突然,那笑声变成了断断续续的哽咽声,然后渐渐地变成了抽泣,最后不可救药地变成了撕心裂肺的哭嚎,一个男人脆弱至极的哭泣。他不停地,无所顾忌地痛哭着,泪流满面。慢慢的哭泣声越来越小,可他身体抖动的越来越强烈,他反过身,他头埋下去,紧咬着床单,呜呜地低沉地哭着,一个彻底失败的人的哭泣。他无法阻止眼泪不停地流淌,他也跟无力阻止自己往下急速地坠落





过了好一会儿,他停止了哭泣,虚弱地摊在床上。他感到渴极了,他感到疲倦极了,他感到孤独极了,他伸手拿起了桌上的一瓶儿啤酒,咕咚咕咚地狂喝了起来。刚才那最后致命的一击终于打到了王凡。钻心的疼痛和失落又一次更猛烈地吞没了他。他脑袋里昏昏沉沉的,不停地喝着,没多会儿,就喝完了那三瓶酒。他呆呆地躺在床上,觉得身体轻了许多,脑袋也在自由地旋转。突然他想起了于小红,想起了这个他一直爱恋着的,从人间蒸发了的女孩儿。





他决定要找到于小红,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找到她。不知为什么,此时此刻于小红成了他最后的救命稻草。他想找到她,即使是看她一眼。





王凡疲惫地从床上爬起来,脑袋觉得有点儿疼,他知道自己喝得有点儿晕了。昏昏沉沉的王凡穿好衣服,抓起桌上的烟,拉开门,冲了出去。


                              三十四





王凡晃晃悠悠地走到楼下,在小卖部里买了一瓶二锅头,边喝边沿着马路边儿向前走去。这时,一辆大公共汽车正好停到了他旁边儿的车站上,王凡晕乎乎地跟着三三两两的人走了上去。





车厢里的人很少,有很多的空位,王凡选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继续喝着酒,他感觉自己的脑袋很疼,也许是因为喝多了。他还是想接着喝。他不能停止这种渴望,他希望喝掉自己的意识,喝掉所有发生的事,把一切都忘掉。





王凡望着窗外,望着这个五颜六色的城市。夜风轻轻地吹打着他的脸庞,吹打着他疲惫的心。他贪婪地望着街上的每一个地方。连绵不断的楼群,笔直宽阔的街道,熙熙攘攘的人群。这是他多么爱恋的一个城市!车辆穿梭,霓虹闪烁,梦幻般的绚丽映满了王凡的眼睛。他看着看着,头越来越沉,渐渐地,闭上了眼睛,随着摇晃的夜行汽车进入了梦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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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王凡感觉到了自己已经缩小、疲软,如果一根垂死的蚯蚓躺在一个阴冷、干燥的洞穴里。他还是没有动,他始终目不转睛地盯着芳芳,盯着她在昏黄的灯光下丰满、滑润的身体。王凡特别想知道此刻芳芳会说什么。他一直在等着她开口说话,或者说他需要、他希望芳芳对他说带点儿什么。也许那样会好点儿,也许那样可以让他从黑乎乎的深渊里拉上来一点儿,这时,他喜欢光





时间一点点过去,两个人依然僵持着,悄无声息。过了一会儿,王凡崩不住了。他再也不能忍受着可怕的宁静,他想起来。当他刚想起身的时候,一个奇怪的念头突然来到他的脑海里。他突然觉得应该赶快跳出这个陷阱,赶快摆脱这难堪的局面。同时,他也想嘲弄一下芳芳,报复一下这个刚才玩弄自己的女人。他想了想,突然带着一种奇怪的笑,开口说话:“怎么样?你挺舒服的吧!从我们一见面的时候,我就知道你喜欢我,可是非常遗憾,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你,对你毫无感觉。真没想到啊,你居然会这么做,事情居然变成这样儿。不过,你一定很满意。”说完,“哈哈”的大声一笑。





芳芳听他说完这番话,还是一动不动地坐在他的身上,从她的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突然,她拿走了王凡一直放在她腿上的手,捋了捋头发,然后说了一番让王凡又一次意想不到的,彻底崩溃的话。





“哼!你可真逗,你以为你想得挺对吗?你错了,你居然以为我喜欢你,哼!可是我一点儿都不喜欢你。其实在我眼里,你。是个屁!仅此而已。你特想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吧?告诉你吧,就是因为我想干那事儿。既不是因为你吸引我,也不是因为我对你有多少好感,所有的一切只是因为我想干。”芳芳看着王凡语气平稳地接着说:“你以为你是谁?其实或者是你或者是别的什么人,谁都行。只要能让我舒服,谁都可以。也就是说,对于我来说,你没有什么意义。你只是在我特别想要的那个时候出现了。不过你还不错嘛你让我挺舒服的。”说完芳芳抬起了身子,利索地跳下床,不紧不慢地穿好衣服,又看了一眼王凡,对他嫣然一笑,转身走了出去。





屋里静悄悄的,死一般的沉寂,王凡还是躺在那儿,仰望着天花板,一动不动。他的意识完全麻木了,他脸上所有的表情都僵住了……芳芳的这番话深深地刻在了他的心里,每一字每一句都像钉子一样凿进了他极其脆弱的自尊心。他感到自己的身体正在片片散落,他的灵魂掉到了一个比刚才更深更黑的地方。他仿佛看到许多只眼睛在上面看着他,看着他苍白瘦弱的裸体,他仿佛看着许多张狰狞的脸,怪笑着朝他扑了过来,围着他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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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01:23:0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于小红疑惑地望着芳芳说:“你不是在他哥们儿那儿看片子吗?”





芳芳想了想说:“是啊是啊,我都看了一会儿。不过,我想了半天,觉得有一件事儿还是得告诉你。”





“你说吧!有什么事儿这么重要?”于小红好奇地看着芳芳,心里猜测着她在这个节骨眼儿上要告诉她什么。她不知道芳芳在打什么主意。





芳芳看了她一眼,小声地说:“我刚才在楼下,好象看见对面的酒店门口,你男朋友和几个人在那儿说话呢。”





“是吗?”于小红脸色一下变了,心里慌慌地说。“你看清楚了吗?”





“我也不能完全肯定,可是太象了,高矮胖瘦完全一样,还有那件衬衫,就是你跟我说你和他一块买的那件衬衫,和我上次见到的一模一样。离他有点远,不能跟你保证,可是阿昆那么有特点,我觉得肯定是。”芳芳看着于小红发愣的表情,知道自己的话已经起了作用,就又接着说:“我劝你最好还是去看看。知道和不知道可太不一样了。你要是不知道该多被动啊!万一一会儿你从这儿走的时候,或者和王凡一块下楼的时候和他撞上了呢?那该怎么办!再说,也没准儿他刚才已经看见你了呢?”





于小红听了这番话,心里还真的害怕起来。她男朋友老盯着她,防着她,就怕她在外面和别人乱。要是被他看到了,肯定没法儿解释,那就麻烦大了。王凡虽然可爱,可自己又不打算和他在一起。她现在不能和阿昆闹翻,他还有用得着的地方呢。





想到这儿,她赶紧转身进屋,拎起了手包,出来对芳芳说:“我先去看看,你再呆会儿,一会儿再说。”说完于小红急匆匆地跑下了楼。





芳芳眼看着于小红消失在视线中,眼看着自己的计划侥幸成功,转身悄悄地走进了王凡的房间,关上门,拿起门边的长扫把顶死了门,然后走到床边,听了听洗澡间里面的声音,然后脱掉了所有的衣服,拉开被子,静静地躺在床上,等待着王凡。





事实上,芳芳骗了于小红,她知道只有这个理由可以吓走于小红。但是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就是那么奇妙,永远出乎你的意料。





于小红到了对面的酒店,就是王凡早上捡到皮夹的那个酒店,扫了一眼大厅,大厅里没有什么人。她走到服务台,让一位前台领班帮她在电脑里查了一下客人名单,事情就是这么巧,里面真有她男朋友的名字,今天上午入住的,而且来自香港。通过这些,于小红已经可以肯定阿昆确实来了,而且就住在这个酒店。她心里突然变得很乱,不知道是走呢,还是去去找他。于小红找了一个沙发坐下来,呆呆地想了半天,拿出手机,拨了一串电话号码。





                                   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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