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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来检阅我的忧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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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来检阅我的忧伤了吗》优秀而奇特,是当下最时尚最高贵的文字类型。配有多幅华美照片,诠释诗一般美丽的意境。人如其文,文如其人,相得益彰。

作者简介
  张悦然,青春玉女作家,“新概念作家”中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1982年出生于山东济南,2001年毕业于山东省实验中学,后考入山东大学英语、法律双学位班,现在新加坡国立大学攻读理科。2002年被《萌芽》网站评为“最富才情的女作家”、“最受欢迎的女作家”,2003年八月获得第五届“新加坡最高文学奖”第二名。2003年10月获得《上海文学》“文学新人大大奖赛”二等奖。
  张悦然是第三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新概念作家”最杰出的代表人物之一,是现在仅次于郭敬明的新生代青春派作家,她从14岁开始发表文学作品,先后在《萌芽》、《芙蓉》、《特区文学》、《青年思想家》等报刊上发表许多小说利散文。2003年8月在新加坡获得第五届“新加坡最高文学奖”第二名,2003年10月获得《上海文学》“文学新人大奖赛“二等奖。张悦然的作品在全国青少年中引起了极人关注,很多读者在全国各大文学网站上对她的作品连续发表了热烈的评论。在《萌芽》的官方网站的民意调查中,张悦然先后获得“最富才情的女作家”、“最受欢迎的女作家”等称号。她被公认为是“新概念作文人赛”推山的最具实力利潜力的女作家。
  
  

最新书评    共 1 条

Sharon    我需要一个王子,他的掌心会开出我心爱的细节,那些浪漫的花朵。他喜欢蜡烛胜于灯,他喜欢绘画胜于篮球。他喜欢咖啡店胜于游戏机房。他喜欢文艺片胜于武打片。他喜欢悲剧胜于喜剧。他喜欢村上春树胜于喜欢王朔。不对,他应该根本不喜欢王朔  详情 发表于 2013-7-22 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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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5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打架。我知道也许这是最后一次。我从不会打架。我的还击是那么无力。可是我仍坚持这是一场双方的打架而并非挨打。我们越打越凶。钱死死攥在我的手中。我是一个男孩,男子汉,我要开始学习保护我的爱人。这是我的第一课。


  我发现了他晃出的凶器。他也许只是想吓住我,他晃得不怎么稳。刀子是我用过的啊,我曾用相同的武器自杀,所以我不怕。可是真可笑,我多么不想死啊。此刻,他一遍遍要我交出钱。只是十块钱。他一定是生气我慷慨激昂地还手了。他是我曾经喜欢过的那种很男人的男人,他们往往只是为赌一口气。从前我喜欢这样的人,后来我羡慕这样的人。现在,我也要成为一个这样的人。这是我的第一次唤起勇气的战役,不可以输。刀子进入身体,纯属意外。因为他的表情比我的还要恐惧。和上一次不同。上一次我知道我死定了。可是我活了。这一次,我知道我要活,可是血啊,流失得毅然决然。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他显然是个流氓,可他未必杀过人。他逃走了。他放弃了死人手中的面值十元的票子。


  嘿嘿,我胜了。我身体里的血欢快地奔涌出来,庆祝着。我要死了。


  六个月前我爱上第一个女孩。


  六个星期前我为她画了一幅笑容延绵的画。


  六十分钟前我吻过了她。


  六分钟前我开始我的第一次打架。


  六秒钟前我胜利了。


  我还有一口气。我在我最后一口气里有两个选择。我可以记住还未开远的杀人凶手的车牌号,带着我仇人的信息去另一个世界清算。


  可是我还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记住我的爱人的电话号码。我未来的居所未知。啊,我飞了起来,那么快。好像芝麻开门的咒语,可以洞穿她纯真的灵魂。


  我在人间的最后一个动作是展开我的钱。记住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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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5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掏出一支笔,在钱的反面写上我的电话。他格外开心。他说,是吗,你肯留电话给我?他上了计程车。我们仍在道别。再见再见再见。我们讲得没完没了。坏脾气的司机吼了一句。他才关掉车门。走远。


  我们还是断掉了所有联系。第二天他没出现。我在教堂面前等等等。等等等,黄昏时我抬头凝望天空中被教堂尖顶戳破的洞孔,我看到逃逸出来的血色。我怀疑我那没有影子却病着的天使身份的爱人已经从这里离开。


  我对他一无所知。甚至名字。我去过大学艺术系。我细致地描绘他的样子。认识的人说他在半年前因自杀退学。从此杳无音信。


  我只好赶赴画展现场。那是那个萧条画展的最后一天。不得志的画家早已拿着微薄的所得各自散去。剩下几幅代卖的画。我找到了那幅毁为我画的画。我想要它。可是没有人可以鉴定画里模糊的半张脸是我。没有人可愿意相信我和毁从三月延续到九月的没有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来维系的爱情。


  我决定买下那幅画。它便宜得使我心痛。


  我搬回了画。我常常在教堂围墙外观看。花朵或者天空。黄昏的时候在残碎的绯色云朵里想象那个出口。或者毁早已经由它,离开。


  我的电话常常接起来沙沙地响,却没有人讲话。奇怪的是我总觉得沙沙的声响传播着一种香味。蔷薇花粉的香气。它维持我健康地活下去。





  


 


第三篇 毁(4)





第三篇 毁(4)


  他


  我在那个奇妙夜晚和我爱的女孩道别。那是一场我们宁可选择延续延续再延续的道别。再见再见再见。我们讲个没完没了。坏脾气的司机吼了一句。我才关上车门。走远。


  她给了我一张钱。上面有她的电话。这是第一次,我们有了联系的方式。这对我很重要。我是个病人。我不敢要求什么,甚至一个电话号码。我吻她时她哭了,我在那一刻信心被粉碎。我的怪模怪样的病们瞬时全跳出来,幻听,妄想。可是现在她给了我电话,她邀请我进入她的生活。她的确爱我了。我欣喜若狂。我爱这个号码这张钱。


  我忽然,忽然舍不得花掉这张钱。记载了她爱上我的一张珍贵的钱。车子已经开出很远很远了。我才忽然喊停车。我说我没有钱。我下车。司机好像喝了酒。脾气坏极了。他定定看着我手中的钱。他说你是有钱不付啊。我赶忙装起钱,说没有没有。他气急了,开始下车殴打我。我知道我完全可以记下号码,交出钱。可是你知道吗,我第一次想勇敢一点。我一直怯懦。我甚至喜欢过男孩。我强烈要求保护。


  可是现在很不同。我爱一个女孩,发疯地爱啊。我在她递过电话号码时就决定保护她。所以我不能再怯懦。我决定拼死留下这张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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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5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毁一直最喜欢的童话是《睡美人》。他当然并不曾把自己想象成魁梧的王子,但他还是很喜欢公主在围墙高高的花朵城堡中安详地睡着,然后王子来到。公主在梦里闻到王子身上微微的花粉芳香(毁说王子要爬过长满蔷薇藤蔓的高墙,所以身上一定有花粉香),就甜甜地笑了,双颊是绯红的。王子走近时,两颗心都跳得很快。然后他走近她。他犹豫着,她在梦里焦急着。终于他吻了她。他吻了她。花粉从他的脸颊和睫毛上落下来,落在公主瓷白的肌肤上,痒痒的。她在梦里咯咯地笑。然后穿过梦,醒来。


  毁总是把童话讲得细腻动人。他曾经讲过许多童话给我听。我也会像那位公主一样咯咯地笑。可是他讲《睡美人》时很不同。因为他讲完便吻了我。


  他吻了我。花粉从他的脸颊上和睫毛上落下来。落在我的脸上。痒痒的,可是我没有笑。我哭了。眼泪带走了花粉,是醇香的。我宁可我是在一个梦里,或者可以穿进一个梦,不醒。我在那个黑色夜晚,在那张白色脸孔前无助地哭了。他无比不安。他迅速和我分离开,可是他胸前的十字架钩住了我的衣服。藕断丝连,藕断丝连呵,我们注定这样。


  他把十字架从颈上摘下,为我戴上。他说,你看,上帝替我锁住了你。


  十字架的绳子很长。“十”字很沉。它沿着我胸前的皮肤迅速划过。光滑,冷澈。它繁衍了一条小溪。在我干涸的心口。欢快地奔流。


  毁牵着我的手,穿过一片灌木丛,来到教堂的背面。闪闪发光的花翅膀的小蝴蝶惊起。我发现毁没有影子。真的。他的身后是一片皎洁的月光。因为他没有人的丑恶的灰垢。他干净得不会结痂。


  毁把他为我画的画送去一个不怎么正规的画展。一些像他一样的地下画家,和狭小的展出场地。同一个夜晚,讲《睡美人》、亲吻、赠予十字架的神奇夜晚,我们约定明天一起去看画展。他们集中了所有的钱,印了些入场的票子。很漂亮,比我收集的迪士尼的门票还好看。


  他在学校门口等了我一个下午。因为我们从未交换过任何通讯方式,还有地址。我们的


  每一次相见都是一次心有灵犀的邂逅。他把入场券给我。他说明天在这里等我。他要走了。这是一个无缘无故使分别变得艰难起来的夜晚。是什么,使爱变成绵软的藕丝,浅浅的色泽,柔柔的香气,摇曳成丝丝怅然。毁呵,我爱上了你,你是病着的,可是我来不及等你康复了,来不及,我已经爱上了,我是多么不想承认啊。


  我们在路灯下道别,我强调路灯是因为我在灯下寻找他的影子。他干净得没有影子。


  他问我借十块钱坐计程车,他身无分文。我递钱的时候前所未有地紧张起来。这是我们第一次有计划的约会。我怕我们明天错过。真的,彼此一无所知的人,从此失去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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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生活在云端,不切实际的梦境中。可是认识毁以后我才发现他所居住的梦境云层比我的更高。他从高处伸出颤微微的手,伸向我,在低处迷惘的我。并不是有力的,粗壮的手。甚至手指像女子一样纤长。可是我无法抗拒。


  这座北方城市的春天风大得要命。下昏黄的颗粒状的雪,刮到东,又吹到西,却从不融化。所以我仇恨这里的春天。可是我见过毁在春天画过的一幅画。春天帮助毁完成了那幅画,从此我爱上了春天。画上是这座教堂,在大风沙的黄昏。还有一个女孩的半张笑脸。未干的油性颜料,吸附了许多原本像蝶儿一样自由的尘埃。它们还算规矩地排列在了画面上,青灰围墙的教堂上面。变成了教堂用岁月堆叠雕砌起来的肌肤。它们之中的几颗爬上了画中那个女孩的脸颊,成了淘气的小雀斑。小雀斑的女孩眼底一片明媚的粉红色。她一直一直地笑。她从未笑过这么多,她从未笑过这么久,所以后来她的笑容就像失去弹性的橡皮筋,以一种无法更迭的姿势。还有一颗尘埃有着传奇的色彩。它落在女孩的右脸颊上,眼睛下面。位置刚刚好。它是一颗偏大的尘埃,看上去温暖而诡异的猩红色。恰好演绎了她的泪痣。


  女孩是我。像一朵浅褐色小花的泪痣千真万确地绽放在我的右脸颊。我爱着对面这个作画的男孩。我对爱情的全部向往不过是我的每一颗眼泪都可以划过我的泪痣,落在我爱的毁的掌心里。这将是那些小碎珍珠的最好归宿。


  我相信泪水可以渗入毁的掌心纹路里。它或者可以改写毁的命运。改写他病态的,紊乱的命运,让我,爱他的我,贯穿脉承他的生命。


  在我们彼此毁坏彼此爱与折磨后,画仍旧不朽,失控的笑容从画面上散射出来,像阿拉丁的神灯照得我的窄小的房间熠熠生辉。可是这是一盏力量多么有限的神灯呵,至多它改写了我的梦,梦里毁以天使的妆容,以新生的翅膀奋力飞翔。醒来的时候我的泪漂洗着枕头。没有毁的手,没有他的手的承接。所以什么都不可能再改写。


  事实上我对毁的一切一无所知。我所知道的所有关于毁的故事都是他自己告诉我的。


  曾自杀过。喜欢过男孩。有不轻的幻听症。没有固定的居所。有时很穷有时富有。信奉基督。





  


 


第三篇 毁(3)





第三篇 毁(3)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爱我不渝。


  我相信所有毁讲的话。那些我听来悚然的故事被我界定为他的前世,与我无关的惊涛骇浪,至多使我更安然地希冀毁以后的生命风平浪静。


  毁在我学校外面的街道上穿行,在教堂高耸的围墙下穿行。时光永远是这样的一刻,无论他多么地不堪,可是我还是认定他是救赎我的天使,纵然残缺了翅膀,纵然失去了所有法力,甚至连自己的幸福都无法争取,他仍旧是他,以水草的洁绿拯救了我污水一样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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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在落日下画各个角度的教堂。他总是从画架后面探出苍白的脸,用敬畏的目光注视着教堂,为他爱的我祈福。他动起来时,胸前圣重的十字架会跟随摆动,像忠实的古旧摆钟节奏诉说一种信仰。


  男孩的脚步很轻,睫毛上的花粉们温柔地睡。


  毁,我爱你,我是多么不想承认呵。


  我讲过的,毁是我的一个伤口,他不可见人。


  或者说他可以见人,可是有着这样一个伤口的我无法见人。


  毁是一个爱男孩的男孩。他爱他的同性,高大的男生,长腿的奔跑,短碎的头发,汗味道的笑。


  他是严重的精神抑郁症患者。时常会幻听。每天吃药。他会软弱地哭泣,他在夜晚感到寒冷。他是一个病态的画家,他曾是同性恋者。我们不认识。我们遥远。而且毫无要认识的征兆。他在一所大学学艺术。很多黄昏在我的中学对面画教堂。我们常常见到,彼此认识但未曾讲话。


  我有过很多男友。我们爱,然后分开。爱时的潮湿在爱后的晴天里蒸发掉。没有痛痕。


  我认识毁之前刚和我高大的男友分手。他讲了一句话,就坚定了我和他分开的决心。他说,爱情像吃饭,谁都不能光吃不干。





  


 


第三篇 毁(2)





第三篇 毁(2)


  我的十八岁的爱情呵,被他粗俗地抛进这样一个像阴沟一般污浊的比喻里,我怎么洗也洗不干净了。我的纯白爱情,在他的手里变污。我做梦都在洗我的爱情,我一边洗一边哭,我的污浊的爱情横亘在我的梦境里,怎么洗也洗不干净。


  我承认我一直生活得很高贵。我在空中建筑我玫瑰雕花的城堡。生活悬空。我需要一个王子,他的掌心会开出我心爱的细节,那些浪漫的花朵。他喜欢蜡烛胜于灯,他喜欢绘画胜于篮球。他喜欢咖啡店胜于游戏机房。他喜欢文艺片胜于武打片。他喜欢悲剧胜于喜剧。他喜欢村上春树胜于喜欢王朔。不对,他应该根本不喜欢王朔。


  我的男友终于懂得送我蜡烛,玻璃鱼的碟子。可是我坚持我们分开。也许仅仅因为那个比喻。


  三月,三月。毁给我一封信。靛蓝的天空图案,干净的信笺。只有一句话:


  让我们相爱,否则死。我抬起头,像,像被捕捉的兽。这样不留余地的话,锋利可是充满诱惑。我的皮肤如干燥的沙土一般向两边让开。伤口出现。血新鲜。


  我从三楼的窗口望出去,学校外面的街道上,毁穿行而过。衣服很黑脸很白,身后画板斑斓。脚步细碎而轻,手指微微地抖。他像深海中一尾身体柔软光滑的鱼,在我陡然漾起的泪水里游走,新生的气泡从他的身体里穿出。穿进我的伤口。然后破碎。


  漾出的,满满的,是一种叫做温情的东西。我觉察到开始,开始,隆重的爱。我注定和这个水草般的男孩相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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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们永远在我们家乡的山坡上。


  我们的棺木要被沉下去了。


  我努力抬起头来再看看太阳。我还看到了很多人。


  很多人来看你,亲爱的文森特。我看见凯带着她的孩子。我看到了那个伤害过你的妓女。她们都在为你掉眼泪。还有那个明亮的画家。他来同你和好。


  当然还有这个女巫,她站在远远的地方和我对视。我和她都对着彼此微笑。她用只有我能听到的声音对我说:这是你想要的追随不是吗。


  我微笑,我说,是的。谢谢。


  她也对我说,是的。谢谢。





  


 


第三篇 毁(1)





第三篇 毁(1)


  她


  我的中学对面是一座著名的教堂。青青的灰。苍苍的白。暮色里总有各种人抬起头看它。它的锋利的尖顶呵,穿透了尘世。尖尖的顶子和黄昏时氤氲的雾蔼相纠缠,泛出墨红的光朵。是那枚锐利的针刺透了探身俯看的天使的皮肤,天使在流血。那个时候我就明白,这是一个昼日的终结曲。夜的到来,肮脏的故事一字排开,同时异地地上演。天使是哀伤的看客,他在每个黄昏里流血。当天彻底地黑透后,每个罪恶的人身上沾染的尘垢就会纷纷落下来,凝结淤积成黑色的痂,那是人的影子。


  我一直喜欢这个臆想中的故事,天使是个悲情无奈的救赎者,他俯下高贵的身子,俯向一个凡人。


  可怜的人,荣幸的人啊,被猝然的巨大的爱轰炸。他们一起毁。天使在我的心中以一个我爱着的男孩的形象存在。天使应当和他有相仿的模样。冷白面色,长长睫毛。这是全部。这样一个他突兀地来到我的面前,我也可以做到不盘问他失去的翅膀的下落。倘若他不会微笑,我也甘愿在他的忧伤里居住。是的,那个男孩,我爱着。将他嵌进骨头里,甚至为每一个疼出的纹裂而骄傲。


  围墙,蔷薇花的围墙。圈起寂寞的教堂。蔷薇永远开不出使人惊异的花朵,可是她们粉色白色花瓣像天使残碎的翅羽。轻得无法承接一枚露珠。蔷薇花粉在韧猛的风里无可依皈。她们落下。她们落在一个长久伫立的男孩的睫毛上。他打了一个喷嚏。她们喜欢这个男孩,他纯澈如天使。


  男孩被我叫做“毁”。


  “毁”是一个像拼图一样曲折好看的字。“毁”是一个在巫女掌心指尖闪光的字符。


  我对男孩说,你的出现,于我就是一场毁。我的生活已像残失的拼图一般无法完复。然而他又是俯身向我这个大灾难的天使,我亦在毁他。


  “毁”就像我的一个伤口,那样贴近我,了解我的疼痛。伤口上面涌动的,是血液,还是熠熠生辉的激情?


  他像一株在水中不由自主哽咽的水草。那样的阴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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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5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女巫带着眼泪离开。


  再见了,文森特。


  女巫和我并排走在圣雷米的山坡上。我看见疗养院渐渐远了。爱人和杂音都远了。


  我和女巫这两个女人,终于有机会一起并排走路说话。


  我问,你的爱人死了吗。


  她说,我预计到他要死去了。


  我问,你不能挽救吗。


  她说,我的挽救就是我会去参加他的葬礼。


  是的,有的时候,我们需要的是死时的挽留但并不是真正留下。


  我再次回到我的山坡。秋季。荒芜和这一年里凋零的花朵涨满了我的视野。


  我的家园还在吗我的亲人还能迎风歌唱吗?


  我没有勇气再走近他们了。





  


 


第二篇 葵花走失在1890(9)





第二篇 葵花走失在1890(9)


  我绕着山坡在周围游走。我看见一只原来和姐姐做过朋友的蝴蝶。他围绕着别的花朵旋转和唱歌。


  我的姐姐,她还好吗。


  第二天,女巫把脸干干净净洗过,换了另外一条黑色裙子。她说就是今天了。她爱的男人死了。葬礼在今天。她说,你要去了。我说,好的。我们去。我会拼命大声唱葬歌。


  女巫让我闭上眼睛。


  她的魔法是最和气的台风。转眼我又是一株葵花了。她把我攥在手心里,她说,我仍旧是一朵好看的葵花。


  我迅速感到身内水分的流失。可是并没有如我想象的那样疼痛。我笑了,说谢谢。


  她的掌心是温暖的。我用身体拼命撑住沉重的头颅,和她一起去那场葬礼。


  葬礼和我想象的不同。只有寥落的人。哭泣是小声的。


  女巫径直走向棺木。她和任何人都不认识。然而她看起来像是一位主人。两边的人给她让开一条路。她是一个肃穆的女人。她紧紧握着一株饱满的葵花。我是一株肃穆的葵花。


  棺木很简陋。我看见有蛀虫在钻洞,牙齿切割的声音让要离开的人不能安睡。


  我终于到达了棺木旁边。我看清了死去的人的脸。


  那是,那是我最熟悉的脸。


  我无法再描述这个男人眼中的火了。他永远地合上了眼睛。雀斑,红色头发,烂耳朵。这是我的文森特。


  女巫悄悄在我的耳边说,这个男人,就是我所深爱的。


  我惊喜和错愕。


  我又见到了我的文森特。他没有穿新衣服,没有穿我给他织的新毛衣。他一定很冷。


  不过我很开心啊。我和你要一起离开了。我是你钟爱的花朵。我曾经变做一个女人跑到圣雷米去看望你。我给你织了一件枫叶红的毛衣。这些你都可以不知道。没有关系,我是一株你喜欢的葵花,从此我和你在一起了。我们一同在这个糟糕的木头盒子里,我们一同被沉到地下去。多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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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后来,后来呢,他说他念一个他最喜欢的故事。然后他就忧伤起来。


  故事开始。居然是那只鱼的故事。那只决然登上陆地争取了双脚却失去了嗓音的鱼。故事和姐姐说得一样。可是我却一直不知道结局。那只脚疼的鱼在陆地上还好吗?


  所以我听他说的时候越来越心惊肉跳。越来越发抖。我在心里默默祝福那只鱼。


  可是男孩子用很伤感的声音说,后来,美人鱼伤心呀,她的爱人忘记她了。她不能和他在一起了。她回到水边。这个时候是清晨。她看到清晨的第一缕熹光。她纵身跳了下去。化做一个气泡。折射了很多的太阳光,在深海里慢慢地下沉。


  在那么久之后,我终于知道了那只鱼的命运。


  我不说话。男孩子抬起头问我,姐姐,故事而已呀,你为什么哭呢。





  


 


第二篇 葵花走失在1890(8)





第二篇 葵花走失在1890(8)


  这样一个傍晚,圣雷米的疗养院有稀稀落落的病人走来走去。不时地仍有人争执和打架。有亲人和爱人来探望患者。有人哭了有人唏嘘长叹。


  我和男孩子坐在回廊的一个有夕阳余晖和茶花香味的长椅上,他完完整整地念了这个故事给我。我想到了我答应巫女的誓言。我想到那只鱼的堕海。我应该满足我终于知道这个故事的结尾。我知道了,就像我看见了一样。我看见她纵身跳进了海洋。她又可以歌唱了。


  我知道了,所以我应该明白: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完满。爱曾是勒在那只鱼喉咙上的铁钩,那只鱼失语了。她被爱放开的时候,已经挣扎得非常疲惫了。她不再需要诉说了。


  爱也是把我连根拔起的飓风。我没有了根,不再需要归属。现在爱也要放掉我了。


  男孩子安慰我不要哭。他去吃晚饭了。他说他的爸爸晚上会送他喜欢吃的桂鱼来。他说晚上也带给我吃。我的爸爸,他仍旧在山坡上,秋风来了他一定在瑟瑟发抖。


  男孩子走了。正如我所骤然感觉到的一样。女巫来了。她站在我的面前。她没有任何变化。灯丝的眼睛炯炯。


  她说她的爱人最近要死去了。她没有再继续说下去。我们是有默契的。她相信我记得诺言。


  我要跟她回去了。像那只鱼重回了海洋。


  我说,请允许我和我的爱人道别。


  她跟着我进了文森特的房间。


  文森特歪歪地靠在躺椅上睡着了。画布上有新画的女人。谁知道是谁呢。凯,妓女或者我。


  谁知道呢反正我们都是故人了。


  我把我织好的毛衣给他盖在身上。红色的,温暖些了吧,我的爱人。


  女巫一直注视着这个男人。她很仔细地看着他。


  是因为她觉得眼前这个男人奇怪吗。没错,他失掉半只耳朵,脸上表情紊乱,即使是在安详的梦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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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3-7-9 23:30: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争执。暴跳。下大雨。两个男人被艺术牵着撕打起来。那个明亮的伟大的人怎么失去了和蔼的嘴角了呢。凶器凶器。指向了谁又伤害了谁呢。明亮的人逃走了。黄色小房间又暗淡下来。血流如注。文森特捧着他身体的那一小部分。它们分隔了。他愤怒,连属于他自己身体的一部分都在离开他。





  


 


第二篇 葵花走失在1890(7)





第二篇 葵花走失在1890(7)


  他是一个十字路口。很多人在他的身上过去,他自己也分裂向四方,不再交合。


  我来晚了。亲爱的文森特。我来之前发生了这样多的事情。我现在站在你的面前,可是你不能分辨我。你不能把任何东西交到我的手中了。


  我千方百计,终于来到你的面前,追随你。亲爱的,我是不会干涸的风。


  你好起来,我和你离开圣雷米。


  是的,我想带你走。我们两个去山坡你说好吗。我们不要听到任何哭声。我也不会再哭,你说好吗。我们还能见到其他的葵花。我喜欢榛树的,我们把家建在旁边吧。叶子落了吧,厚厚的聚集。聚集是多么好呀。文森特,跟我回家吧。


  我决定悄悄带走这个男人。掀起覆盖的压抑呼吸的云彩。我们离开圣雷米。我想就这个夜晚吧。我带着他走。他很喜欢我,我总是用无比温柔的声音唤他吃药。他会和我一起走的。


  这个下午我心情很舒畅。我早先跟着别的女人学会了织毛衣。我给文森特织了一件红色的毛衣。枫叶红色,很柔软。


  我在这个下午坐在医院的回廊里织着最后的几针。我哼了新学来的曲子,声音婉转,我越来越像一个女人了。我的心情很好。隔一小段时间我就进去看一下文森特。他在画了。精神非常好。也笑着看他弟弟的来信。


  一个小男孩抱着他的故事书经过。他是一个病号。苍白好看的病号。我很喜欢他,常常想我将来也可以养一个小孩吗。我要和他一样的小男孩。漂亮的,可是我不许他生病。


  小男孩经过我。我常常看见他却从来没有叫住过他。今天晚上我就要离开了,也许是再也看不到他了。我于是叫住了他。


  他有长的睫毛,也有雀斑,我仔细看他觉得他更加好看了。


  我说你在做什么。


  他说他出来看故事书。


  什么书呢。我是好奇的。那本靛蓝色封套的书他显然很喜欢,抱得很紧。


  他想了想。把书递给我看。


  我笑了,有一点尴尬的。我说,姐姐不认识任何字。你念给我听好吗。


  他说好的。他是个热情的小男孩。和我喜欢的男人的那种封闭不同。


  我们就坐下来了。坐在我织毛衣的座位上,并排着。


  他给我念了一个天鹅的故事。又念了大头皮靴士兵进城的故事。很有意思,我们两个人一直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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