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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子和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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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部典型的中国式《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成长小说中有十分突出的价值。它尖锐、准确地把握住了成长过程中人性内在的骚动、迷惘、暴烈、放纵和叛逆的精神状态,直面人性、震撼人心;同时对现行教育体制、教学方式,都有相当严峻的拷问。小说语言极好,在细微处极见功力,像描写刀子的种种感觉,实在让人拍案叫绝。
  这是近年最好的青春小说,青春的酷烈、无奈的伤痛被演绎得那么好;懵懵时期的爱情和友谊,叛逆年代的幻想和渴望,仿佛获得了文字的首肯,突然间露出了真相;血肉横飞的身体遭遇与黝暗无谓的灵魂处境是那么真切地遭遇到一起。我喜欢这种独白的方式,它召回了我们最隐秘的青春经验,这本小说不仅有肋于青少年自我理解,同时也有助于成人世界在回味当初中认识自我。

最新书评    共 4 条

第五樱    书稿开始零零散散那的看是因为《十三棵泡桐》欲言又止的表述。应该是某一天看了中国被禁电影名录的结果      书稿中大部分是在巴陵一个残破不堪的打印机配合着黝黑被废弃的A4纸打印的。其中为了节省本就不多纸张而将word的页边距缩小到了最小,行距几乎没有,字号设置到了尽量小,总之就是打印预览的效果是一页密密麻麻都是字。在此基础上前面提到的黝黑被废弃的滞涨还是不够,于是选择了双面打印,因为不了解双面打印的意思,最终的效果是正面第一页接反面第二页接正面第三页的失败格局。      这份手稿陆续的被我带回了宾馆,停留在公文袋中,带去了凤凰古城,虽然路上没读,取而代之的是沈从文《边城》的打印稿。      而从武汉到荆门16点到20点的K1024次火车卧铺上是这个小说手稿外加车窗边吃着饺子赏落日度过的。手稿中的大部分阅读过的纸张都在下车时留在了卧铺上。      就在刚刚在荆门的宾馆中将剩余的手稿读完,终于结束了漫长的阅读         单几件事:   1、电影尽力了,但还是由于电影表现手法和时长的限制没将故事更完整的产线描述出来   2、青春故事是残酷的   3、这些人物不适合铭记,在某个人生阶段的小转弯淡淡的记起有过这几个小说人物就好   4、“嗯,我最后还想告诉你,我还是一个女孩子。嗯,这是真的,我到现在还都是一个女孩子。你可能不相信吧,不相信也就算了吧。”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01:15
疯小南    看完书才觉得,没有比《刀子与刀子》更好的书名了。每个人最初的时候都是把刀,生活将刀磨砺,有的变成了战刀,有的变成了钝刀。你变成了哪把?      何风,留板寸,喜欢刀子女生。最初,她觉得自己是作为未出生哥哥何峰而存在的。父亲的软弱无能,母亲的长年外出。使得她喜欢像刀一样的男人。她从中得到父母给不了的安全感和力量。在经历那么多后,她才开始明确的知道自己是个女人。整个故事不仅仅是她找到自我的过程,也是她由一把遍布菱角的刀被磨砺得更加圆滑的过程。后来大家后来变了,甚至变得相反的时候。渐渐开始清醒。      陶陶,学校里面的霸王。但在包京生出场的时候,陶陶这把刀就开始逊了。然后背弃风子,躲到宋小豆身后。经过宋小豆的手把手教导英语很溜的同时,也暴露了他们的奸情。他有他的悲哀。父亲被抓,毕竟还是孩子的他,恐怕那时也只有宋小豆能给他安慰了吧,那么聪明的女人,陶陶在她手里就是一个提线木偶。变成了一把宋小豆的雕花用的刀。      包京生,吸引风子的,不仅仅是那股子蛮劲和霸道。在风子面前其实也很柔情。风子肚子气胀的时候,他会轻柔的替她揉肚子。考试没赶上,会安慰风子有他顶着。这些,是风子从来没有得到过的。就像她自己说的,她喜欢包京生能带给她温暖的感觉,尽管他身像河马还有味道。其实,女生女人要的是什么呢,无非就是男人能给她安全感和关爱。而他将这些给了风子。也是他让风子变成了女人。可是包京生到底还是个太过无法融入社会的刀子,被生活所“惩戒”。      朱朱喜欢风子,无奈她只能从一开始单相思到最后。其实她并没有风子一开始所认为的那么单纯。但是她对风子的感情是真挚的,一早就明白风子说父亲是将军的谎言,却不猜穿。还祈求菩萨永远都不要被戳破。可见,整个故事中风子虽最有主见,但也是最天真浪漫的那一个。朱朱其实更像是把匕首,娇小,却也暗藏杀伤力。并用自己的方式关心,保护风子,爱着风子。      不得不说的,还有一直被认为是乡巴佬的金贵。这个角色很奇特。第一次吃麦当劳居然没有露出馋相。言语的绅士,冷静的行为。很大的蛮劲,但恰到好处。一直否认是左撇子,不承认是右撇子等等。真的不得不佩服,整个故事,赢得最大的是他,一开始就是配角的他。默默的。是把深藏不露的刀。      阿利像把皇家二代的刀,有钱有权。在酒吧里面玩的时候,血液里面的基因让他如鱼得水。但是没有继承父亲优点。显得胆小怯弱。所以,金贵才能将他控制。      伊娃像把刺刀。冷静的观察身边的世界,并用自己的语言才华批评。看似整个故事最清醒的她,也被爱情迷惑、刺伤。      故事后半段,不像是在说着发生在高中的故事。更像是述说这复杂的成人社会。用故事审视当初自己同时,还可以看到如今自己。现在的我们,怎么样了?还是把锋利的刀吗?是否依旧在寻找自己?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11:48
古藜       风子有两把刀。      一把是土耳其弯刀,圆月弯刀。一把是德国猎刀。     是那种真正的刀子,冷冰冰的,沉甸甸的,出鞘时带着不易觉察的风声。有金属的酸味,就像淡淡的花香。——金属的酸味与淡淡的花香像吗?怎么会像呢?刀子,不是属于一般女孩子的吉祥物,却是风子的吉祥物。风子,其实也是与普通人一样的女孩子。渴望爱,却倔强的留着板寸。玩世不恭,却捍卫真诚。有着十八岁的孩子不具有的那种成熟和刚烈。      十八岁,无色迷目的江湖。      说回刀子和刀子。     土耳其弯刀,德国猎刀。原本十两把用来护身的刀子,结果却将风子割得体无完肤。那些花儿,那些泡桐树的叶子,没有一点生机。永远都是耷拉着。它们在忧伤吗?在为青春的叛逆,刚烈与不适宜的憔悴。还有,深情。像刀子,切开肌肤,处处是痛感,却伴着阵阵快感。      勇敢的人,他的眼睛也成了刀子。      懦弱的人,他的刀子也成了狗屎。     风子是勇敢的。比起陶陶,比起包京生,比起她身边所有的男的。那些人,算不算男的呢?有了风子,充其量,他们只是半个男的。陶陶和包京生都是有霸气的,但这种霸气一碰到风子,似乎就瘪了,不见了。风子的青春那么深色,那么倔强。有着青春的愤怒,纯洁的愿望。一个人的时候,留下的泪水,温暖而倔强。懵懂时期的爱情和友情,叛逆时代的幻想和渴望,突然间,像禁锢许久的灵魂得到了释放。没有血肉横飞,却有着江湖的影子。      “里尔克为喟叹一声:夏日曾经很盛大。这不朽的诗句,一定写于秋风刮过了原野。青春的时候,我们何尝珍惜过青春。青春只有活在记忆里,才日甚一日,刻骨铭心。”      刀子和刀子,把青春染成了深色。     在那样深色的季节。     泡桐树老了,南河干枯了,瓦罐寺坍塌了。可风子还是风子。刀子还是他妈的刀子啊。尽管,尽管,刀子曾狠狠地刮过她的肌肤,直至骨髓,狠狠地。在那样深色的季节,唯一留下的也就只有这两把刀子了。走的走了,去了遥远的地方。有一去永不返的,也有不知归期是何期的。      这就是《刀子和刀子》。      你一定不知道我在讲什么。不知道?那就算了吧。     我们都无需证明自己讲的是否真理。有些东西你自己觉得是真理就得了。      不是说1+1=2到现在都还没被证明吗?      证明它干吗。1+1=2的结论现在不都在用了吗?      这话是风子说的。不是我说的。    2007-07-19 23:35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16:51
伊万     这个世界这么冷,只有苦行的人才能从容不迫。    但是谁没欲望呢?就像乡巴佬金贵对漂亮的朱朱的欲望,任主任和蒋副校长对权力的欲望,大家对阿利钱包的欲望。所以没有人从容不迫,大家都毛毛躁躁,咋咋呼呼,就像泡桐中学的这群孩子,满身戾气。孔武有力的男孩,比如陶陶和包京生靠自己的拳头生存,胆小懦弱的阿利靠他富翁老爸的钱,就连朱朱这样外表柔弱惹人怜爱的女孩子也时不时表现出自己的心机和冷漠。    朱朱喜欢何凤。她的性向也许并非不正常。只不过她喜欢这样一个留着板寸,一边挥着刀子耍狠又一边深藏温柔的女孩。因为这样的一个女孩才是真正的侠骨柔肠,既能保护她又不会伤害她。何凤的刀子只是陪伴她的朋友不会伤害任何人,不会像朱朱的父亲外公那样,只会抡拳头打自己的女人。朱朱像一个真正柔弱的女孩一样需要保护,现实的经历又让她害怕男人的拳头。所以她把她真正的温柔给了何凤,一个喜欢刀子的女孩。她也有自己保护何凤的方式。她明知道何凤的爸爸不是什么威风神气的将军,可是她什么也不说。她对何凤说:我给菩萨烧过香,希望你永远都不要被戳穿,希望你永远不要闹笑话。只有我才会这样子,你不相信吗,我是真的,风子。    她想让何凤继续做她的梦,梦中英雄一样的将军,现实中见人就点头哈腰的保安。梦都是美的,五彩斑斓。现实,却总是灰头土脸,就像何凤老爸的制服。灰狗子,现实对她的老父亲是这样称呼的。但是她外表猥琐的老父亲是那样一个温柔的人,就像他外表冷酷的女儿一样。    温柔的朱朱内心并不像外表那样温柔,对人人瞧不起的乡巴佬金贵她也常常落井下石。但是对何凤她的温柔自始自终。看起来是何凤在保护她,其实是她在保护何凤,她说何凤:天真烂漫。这是在提醒何凤:泡中不需要天真烂漫的人,其实不只是泡中,整个世界都不需要这种人;但也是在心疼她,心疼她的天真烂漫。    何凤爱了两个男孩,陶陶和包京生。但是我觉得她真正爱的人可能是她嘴里老提到的沙漠英雄麦麦德。她爱英雄,那种能拿着一把刀子为自己讨回公道的英雄,惜字如金只说着深沉的格言的英雄,比如公道好比枯草,火一烧就没了之类的。可是现实中没有麦麦德,现实是不是比沙漠还要荒芜呢?现实没有英雄,她只好当自己的英雄。    麦麦德是何凤的老师。当何凤不明白这个世界的时候就品味下麦麦德的格言。麦麦德最爱说的一句话:可怜的人啊,按照何凤自己的理解这世界全是可怜的人,所以谁又在可怜谁呢。所以她不能理解大家干嘛要折腾乡巴佬金贵,全是可怜的人,何苦把别人踩在脚下呢。所以朱朱说她:天真烂漫。温柔的朱朱其实挺犀利的。何凤的老师是麦麦德,英雄的一大特征就是:天真烂漫。    真正能搅起泡中血雨腥风的其实是柔柔懦懦的阿利,准确的说是对阿利钱包的控制权。开始这控制权在陶陶手里。但是在陶陶的虚弱期公厕大战之后被包京生夺走了。一直趾高气扬的陶陶为什么会虚弱?因为他那个当工商局局长的父亲被抓走了。在他眼前,从他家里,带上手铐被一群警察带走了。何凤为他心疼,虽然她已不是他的女朋友了。陶陶喜欢上了瘸子伊娃,泡中的才女伊娃。    伊娃的手写书《小女子大印象》妙趣连篇,插科打诨,嬉笑怒骂。她讽刺何凤的《她为什么害羞了》是这样写的:一个将军的女儿害羞了,就像一条咆哮的警犬穿上了迷你裙;一个耍刀的女人害羞了,如同大老爷们憋细了嗓子唱甜蜜蜜。她因为爱而变得害羞,因为害羞而知道了羞耻,知道了羞耻,她的刀就会一点点变短,她的头发就会一天天长长…… 看看看看,多尖酸刻薄,又多机智生动。    对别人她极尽讽刺讥笑之能事,对陶陶她深情款款。她写道:他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想起我的时候,我都是正在黑暗中想念着他…… 泡中的语文老师小任课堂上声泪俱下的念伊娃的这篇作文,一篇一个小女子如何爱她的好男孩的作文。可怜的小任,挨了包京生揍的小任,摸了何凤的左乳之后又自杀的小任,也许他也是有故事的吧,谁知道呢。但是伊娃还在爱着她的好男孩的时候,陶陶已经不愿理她了。虚弱的陶陶谁也不愿理睬。对男孩们来说,哪个女孩都比不上阿利。失去阿利才最让他们气馁。    有才情的伊娃,刚烈的何凤都被爱情弄的稀里糊涂,只有朱朱冷眼旁观:男人都是些什么东西!很像怨妇会说的话,但是不能说朱朱是怨妇,她又不爱男人。这是她警告何凤的话。结果没啥用,横冲直撞的何凤差点被陶陶揪掉耳朵,为了伊娃。    何凤跟像河马一样臭烘烘的包京生好上了。陶陶是英俊,神秘,干净的。这种气质在密斯宋宋小豆主办的泡中英语节上得到了极致的体现。包京生是另一种男孩,但是他载着何凤去他住的那个衰败灰暗的宿舍区的时候,一向刚烈的何凤也不得不承认:怎么自己这么像个低眉顺眼的小媳妇儿。    但是泡中的主旋律永远不是小儿小女的爱情。爱情不过是生活的屁,有首歌是这样唱的。    泡中家长会时陶陶与包京生的一场恶战又让他夺回了阿利。狗急跳墙的包京生,冷漠惊恐的宋小豆,落井下石的朱朱,沉稳凶狠的陶陶,还有被陶陶狠狠踩一脚的何凤和冷眼旁观的金贵。真正的一场好戏。但是还有场更好的戏在后头。    乡巴佬金贵才是泡中真正的黑马。打赢了包京生的陶陶,得到密斯宋爱护的陶陶,在英语节上出尽风头的陶陶,春风得意的陶陶,小街正午,遇上了早有准备的金贵。此时的金贵像个古代的侠客一样,单刀赴会。陶陶包京生恶战时的冷眼是他在韬光养晦。他被每个人叫乡巴佬,但他不是真正的乡巴佬,他的野心可是一早就准备好的。除了他会把“不”发成“波”的口音,他一点也不像的乡巴佬,他比陶陶还要从容淡定,一早就盯上了他看上的东西。这些却只有何凤一个人看出来了。谁能怪金贵呢,也许他只是不想像他当清洁工的哥哥那样从三十层楼外摔下来摔死。    金贵是泡中最后的赢家,他成了阿利的朋友,后来又成了阿利开的酒吧的经理。他哥终于也死得其所了。    泡中的故事结束了,大家的故事都还没结束。朱朱还爱着何凤,伊娃还爱着陶陶。女人总是长情的。    最后再提提麦麦德吧,读完这本书我发现我最喜欢的人和故事竟然是麦麦德。麦麦德,虚构中的虚构,故事中的故事。    麦麦德有一回在湖边同一个龇牙咧嘴、面如锅底的强盗斗了一天一夜,天亮的时候才把他一刀劈死在水中。湖水把强盗的脸洗干净以后,麦麦德才发现他原来长得是那么清秀俊美,甚至就像一个纯洁的圣童。麦麦德无话可说,对着死去的对手躬身行了一个大礼。麦麦德这一回什么格言也没有,也可能是那一页的画面太拥挤了吧,麦麦德惊讶的神情、强盗貌若美女的姿容,已经容不下任何废话了。    心就像被谁狠狠的捏了一把,为了这个淤泥里的强盗,美貌的强盗,死了的强盗。    麦麦德的另一段格言:世界上有两棵树,一棵向着天上长,越长越大,越长越苍老,最后就成了一座山;一棵朝着地下长,越长越小,越长越稚嫩,最后就成了一株苗。    我就是看着这段话流泪的。鬼知道我在哭毛。  详情 发表于 2013-7-21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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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5:2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后来阿利曾经打来电话,请我到红泡沫去当调酒师,他说,风子,你会喜欢这份工作的。我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我觉得还有一个阿利是了解我的。是的,我会喜欢这份工作的。站在灯光黯淡的柜台后边,把闪着黯淡光芒的杯子、瓶子弄来弄去,波地一声开瓶声,叮叮当当的碰撞声,不同酒水的奇怪味道和颜色,都从我的手上流过去,这是很安逸的事情啊。不过,我还没有答应他。我要是答应他了,我该早就答应他父亲了,对不对?


    我最想见到的人是我的妈妈,而实际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了。我现在已经不怪她了,我觉得她没有勇气见我,我也没有勇气去见她。她很可怜,我呢,可能也可怜吧?她所在的那些地方,阳光很炙热。爸爸鼓励我去云南找朱朱玩一玩,他说,云南的阳光也是很炙热,明亮得让人眼睛都发黑。爸爸曾经在那儿驻过防,他说,云南的阳光把各种东西都晒出味道来,空气中什么味道都有呢,你去玩玩吧。爸爸很平静,像灰色的影子一样平静地生活着。


    我也许真的会到云南去的,找到朱朱,也可能找到一份工作。朱朱在边境的一所武警医院作了护士,她说,她的屋前屋后都是芭蕉树和凤凰竹。


    麦麦德说,灼热的太阳让沙子晒出沙子的味道,让刀子晒出刀子的味道,让人晒出人的味道。麦麦德后来死了,在被撕破的那几十、百把页里死掉了。不死的麦麦德死掉了,我也会在哪一天把他忘掉吧?


    我也许明天就去寻找朱朱。谁知道呢?


    嗯,我最后还想告诉你,我还是一个女孩子。嗯,这是真的,我到现在还都是一个女孩子。你可能不相信吧,不相信也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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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5:2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他说不了,你们走吧。


    他和我的见面又过了很久,是我从外边回家之后阿利来约的。就在红泡沫,就在那个我熟悉的小包间,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就是我说过的那个他,包京生说他是活雷锋,而我猜到了他就是阿利的父亲,一个温文尔雅的生意人。


    他还像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和蔼,平静,还多了一些亲切。他在微笑,看得出他虽然和蔼,却是很少微笑的。他说,风子,我们有缘分,对吧?


    我说,是啊,叔叔,阿利一直是我的好兄弟。


    是好弟弟,对吧?他点点头,作了一点点的补充。我承认,他补充得很得体。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看上去那么温文尔雅,可我知道他应该是多么强大。我说,叔叔,你找我来,就是说我们的缘分吗?


    是啊,他还微笑着,他说,从前和阿利的缘分,今后,加上和我的,我们的缘分。你留下来吧,你从前怎么对阿利,今后还怎么对待他,啊?


    阿利不在这间包间里。我说,叔叔,让我考虑一下吧,啊?


    但是我到现在也没有把答案交给他,我再没有去找过他。他的和蔼和阿利的和蔼不一样,他让我有些吃不准,是的,他让我害怕。我又走了,一直在走,到处走走,反正我还不老,还走得动,是不是?


    上个月我回家的时候,阿利和金贵找到了我,请我去红泡沫吃了一顿饭。就三个人,忽然觉得没有话可说。对他父亲见我的事情,阿利只字不提,好像根本没有那回事。我对红泡沫的记忆已经很少了,记住的只是包京生在包间里说的几句话,阿利父亲说的几句话。包京生还在监狱里,也许已经出来了,总之他没有和我联系过。我问阿利,那个用红酒洗澡的女老板还在吗?阿利笑笑,说,哪有这么个女人啊?他笑得很狡黠,如果有,也早就卷着被子走人了。


    阿利依然穿着字码奇怪的休闲服,而金贵是全身黑色的套装,很合身、很得体,就连宝蓝色的领带也很适当地歪着点儿。他更不爱说话了,只是拿点头和微笑来示意。到要走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红泡沫的老板是阿利,金贵是他的总经理。


    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一个结尾。结尾就是一个小结吧,就像有的人轰轰烈烈了一辈子,写成一个小结,装进一部辞典,他也就是几十百把字吧?当然,这个你比我清楚,因为你们更有文化,读的书更多,对不对?你瞧,我给你讲了那么多人,到了最后,几句话你就把他们了解了,真是简单得不得了。只有对于我自己,我不晓得应该怎么说。哦,我还没有告诉你,我都打过一些什么工?我不想说,说出来你会不会觉得,真的是没意思透顶极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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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5:2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说××,是因为我忘了具体的数字。没有别的意思,真的,没别的意思。


    我相信伊娃的男友就是陶陶,虽然我没有多少依据。伊娃从那本杂志里向我微笑着,我却流出了泪水来。真的,离开泡××之后,我这还是第一次流眼泪呢。不晓得是为自己流泪,还是为伊娃流泪,至少,不是为伊娃难过吧?可怜的伊娃,她甚至都不能发出哭声和笑声了,可她觉得她的幸福是多么的真实啊!


    说起来你都不会相信吧,阿利和金贵在高二?一班坚持念到了毕业。我不晓得后来的情况是怎样的,只记得在小街决斗之后,金贵就和阿利就形影不离了。他们总是在同一场合出现,阿利在前,金贵在后,阿利自作主张,金贵适当补充。金贵处处向别人显示,从没有想过要去当陶陶或者包京生。他总是把自己安置在阿利的身后或者侧边,阿利说什么他都接受,(而他建议什么,阿利也都点头。)我和朱朱离校,都是金贵安排在白果饯别的,请谁不请谁,金贵定了,给阿利说,阿利说,行啊。事情就成了。金贵有时还是自称乡巴佬,但他已经不再用左手握筷子、握笔了,他的右手的确比左手更利索。有一回高三毕业班有个学生不知水深水浅,要找阿利借钱吃烧烤,金贵一耳光就把他扇到地上去了。当然他用的是右手。


    还有一回,阿利一边进校门一边在开可乐,汽水突然澎地一声喷出来,溅了灰狗子一脸。灰狗子是刚来的复员兵,一耳光就扇到了阿利的脸上。阿利给扇懵了,看看金贵,金贵却不动手,只是双手揪住那灰狗子的衣领,大叫保安打人了,保安打人了!灰狗子挣红了脸,却哪里挣得脱。结果弄得校门口人山人海的,一直闹到校长出面,金贵才松了手。三天之后,那灰狗子卷着铺盖卷就走人了。他走到河边发呆的时候,据说被人一掌掀到了水里去,灌了一肚皮的臭河水。


    阿利的父亲曾经请过两个人去谈话,一个是金贵,另一个就是我。


    他和金贵的谈话,也是朱朱信里说的,天晓得她是怎么晓得的?他说,金贵,大家都小看你了。你欺骗了所有人,所有人都以为你是左撇子。


    金贵说,波,伯伯,我波是左撇子,我没有承认过我是左撇子。金贵说着,就看看阿利。


    阿利就坐在一边,阿利说,爸爸,金贵从没有承认过他是左撇子,真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阿利的父亲笑起来,他说,金贵,金贵……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他说,好吧,金贵,你现在怎么对待我儿子,你今后也怎么对待他。


    金贵点点头。他又问,你晓得为什么他上泡中而不是一中、二十四中吗?


    金贵点点头,金贵说,需要我来回答吗,伯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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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5:2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我没有过完留校查看的日子,我就把我自己开除了。当初我多么害怕被开除啊,爸爸那么软弱,我总怕我被开除了爸爸怎么活?我现在才晓得,男人身上最摧不垮的东西,不就是软弱嘛。


    我从此没有再上学,没有再进过一次泡中的门。噢,人都是没心没肺的东西,一个地方,一个人,曾经和你粘得那么紧,就像一团泥粘着一团泥。可是后来掰开了,说掰开就掰开,除了含含糊糊的记忆,也就和我什么关系都没有了。


    我开始找地方打工。我打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我们家附近的那家小花店,那个老板就是小拳头。后来,就是火车站的批发市场,再后来,就越走越远了,去过外地,外省,外国,在东北、云南那边都跑过边贸。我随身带着刀子,可从来都没有用过。外边的世界不像人们说的那么野,况且我也不是嗜血的人,我带着刀子,只是像随身带着一个朋友。晚上摸着刀子睡觉,我不会感到太孤独。


    朱朱几乎是和我同时离校的,她是警察的女儿,被内招到一所武警护训学校。她是穿着警服和我告别的,肥大的警服把她衬托得更加娇弱了,就像草原会把一只羔羊衬托得更加渺小一样。她拥抱了我,还用纸巾擦了擦我的眼睛。其实我一点没有泪水,倒是她的泪水弄湿了我的衣服。她说,别忘了我。我笑起来,刮了刮她翘起来的鼻尖,我说,天,怎么会呢?


    朱朱破涕为笑,她说,因为你没心没肺啊。


    朱朱的学校在云南的一座边境小城,靠近滇缅公路和澜沧江。她几乎每天都要给我写信,说那里阳光如何强烈,美人蕉如何鲜艳,而日子如何寂寞。最后她总以这么一句话来结尾,来看看我吧,风子?


    而我几乎没有给她回过信,我不晓得该写什么。而且她的信都寄到我家里,我回家的时候,信已经有一大堆了,爸爸把它们放在一只装压缩饼干的铁盒里,迷彩色的盒子让人联想到云南。读着她的信,我会觉得很安宁。即便这个世界都把我遗忘了,还有朱朱记得我。但我不知道该给她写什么,我写的信应该回她的哪一封信?于是我就干脆不写信,我到现在也没有回过她的信。噢,朱朱,反正她都觉得我没心没肺的,对不对?


    陶陶被金贵出其不意打败之后,也再没有去过学校了。至少,没有人见他白天出现在学校。后来,他也没有能够到尼斯酒店去,像尼斯太太说的,担任大堂经理,或者是大堂助理。我再没有看到过他,很多人也都没有再看到过他。朱朱在来信中说,天晓得朱朱是怎么晓得的,他去了哈尔滨,在一家不大不小的酒店工作,站在大堂的大玻璃门内,负责开门和关门。


    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前几天我在一份《过路客》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居然是伊娃写的。你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伊娃吗,就是那个有八分之一俄国血统的女才子。我是在一个汽车站转车时读到的,确切地说,是翻到的,我读什么书呢,随便翻翻而已,翻翻照片、漫画,等等等等。我先看到了伊娃的照片,我一眼就认出了她的鹰钩大鼻子,虽然鼻子上架了一副大眼镜,耳朵上挂了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但我还是确信她就是伊娃。伊娃看着我嘻嘻地笑着,这是她从未有过的表情,比在学校时不知开心了多少倍。接下来,我看到了她的下身,下身仍然穿着拖地的长裙,她依在一棵巨大的雪松下,看不出她的瘸腿是不是已经痊愈。她的文章叫做《我的生活》,其实她写的仅仅是她今天的生活,对我们这座城市只字未提,倒是说到过一句泡中,但却很奇怪地写成了泡××中学。之所以要提到泡××,是由于实在避不开,因为她写到了她的男友,就是从前泡××的同学。现在他和她居住在同一座北方城市里,呼吸同一种北方空气,她爱他,就像他也爱她一样。他像雪松一样挺拔,她每时每刻都在想念他,想到他的时候,他总是像雪松那么站立着,因为他的工作需要他保持站立的姿态。而她呢,最后她谈到了她的身体。她在手术中确实被割错了一条神经,但是她没有成为瞎子,却成为了一个哑巴。她没有想到会成为一个哑巴,她对成为哑巴抱着深深的感恩,她不需要再说废话了,却可以地清晰地看到男友的容貌和身体,而他也越来越不需要说话了。她要写作的时候,就用手,要示爱的时候,也用手。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都是用手在说话呢。伊娃最后写到,“世界是多么的安静啊。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啊,不是吗?”就这一句话,我都能嗅出伊娃的味道来。当然,文章真正结尾的那部分,是别人代写的一段简历,或者,是以别人的口气写出的文字,谁知道呢?——伊娃,原名不详,俄罗斯族,自由作家,发表作品××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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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5:2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西边有一间厢房,也许就是厢房吧,我看见这个词在课本里边出现过,就是侧边的房子,侧室的意思吧?谁晓得呢。厢房的门口写了两个字,测字。这两个字我明白,就是算命的意思了。


    我站在门口呆看着,厢房很长,长得就像是长长的地道,光线暗得人眼睛发痛。一个先生坐在藤椅上,正在给另一个先生测字。我看不清他们的样子,却听得清他们的声音。你在空空如也的剧场里说过话吗,你哪怕说的是悄悄话,也会像翅膀一样飞遍每个角落呢。其实他们的谈话已经接近尾声了,测字先生正在作概括,就像蒋校长讲话总要作总结。他说,合者,合也。合吧,好合就合。


    来测字的先生就问,真的好合?他的声音我觉得很耳熟,但是不该有这么多的不踏实。


    测字先生就说,嗯、嗯,好合、好合,当合就合。


    那我就合了?


    合吧、合吧,合者合也。


    那人交了钱,就出来了。


    我侧身让了让。他戴着墨镜,却遮不住他的儒雅、派头,还有喜气洋洋。我认出他,他就是我们的蒋校长和蒋局长。他倒是认不出我,不过认出我又会怎么样呢?认出了我,他也当做认不出,我跟他又有什么关系呢?他和测字先生的问答很好耍,就像春节晚会上两个人说相声,我一直记忆到今天。当然他不是去说相声的,他是为了一件事情去找一个答案的。后来我在别的城市里看见迎娶新娘的车队,车牌号上都贴着百年好合、百年好合,我哦了一声,才晓得蒋局长是多么认真和痴情啊。


    那天我也测了一个字。我把口袋里的零花钱都抠了底,抠出一堆角票和硬币,堆在测字先生的桌子上。我说,老爷爷,我也要测一个字。


    测字先生穿着不长不短的袍子,留着不长不短的头发,既像一个和尚,也像一个教授。他说,测什么字呢,姑娘儿?


    我一下子哑了,嗯了一会儿,说,合的反意词是什么?


    测字先生说,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合的反义词应该就是分了。


    我说,那就测分吧,老爷爷。


    测字先生在阴黢黢的光线里看着我,看了又看,忽然嘿嘿地笑起来。他把桌子上的零钞仔仔细细地,从一只手拣到另一只手,然后送到我的面前。他说,走吧,姑娘儿。


    我说,什么,老爷爷你说什么呢?


    走吧,他说,走吧。他挥挥手,朝着门外。门外的光线亮得耀眼,就像电影里拍摄的陕北窑洞,当然,是从里边往外边拍。


    我说,你要我走吗?你是说,走者,走也吗?


    测字先生摇摇头,又嘿嘿地笑,他说,这个姑娘儿有意思,有意思。走吧,啊?


    我跟爸爸说,我要走了。我不念书了。爸爸说,走吧,你走吧。你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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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5:2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后来朱朱说,有人看见阿利家的小跑车就停在不远的地方,在一座大门紧闭的老宅外,一棵泡桐树的荫影下。它和树的荫影合成一体,以至于没有人注意到它。但是,朱朱也说不出,那车上的人为什么不下来帮帮阿利呢?


第三十一章 那时候的未来就是现在


    后来的事情?噢,我真的不想多说了。我们有多少后来呢?后来就是未来的意思吧,未来就是理想的意思吧?如果任主任的侄儿还活着,他再让我们写“我未来着我未来的未来”,我就连那些字也码不出来了。因为,我的后来,不就是我的现在吗,你都看到了,就是这样的。


    我们班很多人没有念到高中毕业就散了。也就是说,在第二年夏天到来之前,教室里的学生已经稀稀罗罗了,教室里冷冷清清的。宋小豆上课的时候,还是习惯用英文和中文重复一句话。她说,冷冷清清,正是这个季节奢侈的享受啊。


    她看起来老了十岁了,甚至更老。细密的皱纹像括号一样,从她的眼角一丝丝地牵进了嘴角。她还是那么昂着头,但长长的辫子再没有拖到她的右边屁股上了。她保持着前一年英语节上的发式,从此没有改变。她结了婚,丈夫就是我们从前的蒋校长,今天的教育局蒋局长。蒋局长应该比宋小豆年长30岁吧,他为她离了婚,还为她染了发,焗了油,黑黝黝的,看起来他年轻了十岁,他和她的差距就缩小了二十岁。宋小豆没有担任教务主任,是她主动拒绝的。每晚她都在计算机上敲打一部书稿,而且始终都没有完成,有人说是一部小说,也有人说是一部回忆录,谁知道呢?她敲打的时候从不回避丈夫,因为她是用英文敲打的,蒋局长看了等于没看。清脆的键盘声在安静的蒋家响起来,把蒋家弄得更加安静了。


    这些事情我都是听别人说的。在金贵和陶陶的小街决斗之后,我很快就离开泡中了。我觉得无聊,发腻,在学校呆上一个小时都成了疲惫的折磨,好像一把钝刀在慢慢地割肉。有一天我逃课去了瓦罐寺,就是我说过的,南桥那头那座小小的寺庙。寺庙的红墙、黄瓦被绿树林遮挡着,又被四周的高楼覆盖着,真是隐蔽得不能再隐蔽了。伊娃曾经写过,隐蔽的地方必有高人。我相信伊娃是对的,伊娃的长相、才华,就是上帝派到世上来发妙论的。对我来说,瓦罐寺就是隐蔽的地方,因为我从来没有进去过。


    瓦罐寺其实要比我想像的大很多,山门很狭窄,进去了照样宝殿三重,回廊四合。要不然,毛主席为什么要说瓦罐里头有名堂呢?我去的时候是下午四点多,也可能是五点多,寺庙里人很少,除了葡萄架下坐了几个茶客,就是回廊里有一些小贩在卖仿古的小玩意。我听到花木后边有敲木鱼的声音,敲到得意处,敲了一遍又一遍,却看不到和尚在哪里。反正没有事,我就胡乱地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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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5:1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金贵再次摇摇头,很艰难,可是也很执拗,他说,我波是乡巴佬了。我也波是……


    陶陶脸上没有表情,但靴底上在暗暗地加劲,因为金贵的脸歪得越来越可怕了。陶陶朝金贵可怕的脸上啐了一口,仍然是殷红的唾沫。他笑起来,你也不是左撇子,是不是?


    人群从街沿上移下来,圈子越围越小,空气中浮着浓浓的汗味和柏油味。


    金贵的嘴歪着,却很意外地浮出一点笑意来。他举起右手,慢慢拧成一个拳头,有麦当劳的双层汉堡那么大。他说,我真的……波是左撇子。


    陶陶冷漠地看了看金贵的右手,飞起空余的那只脚就踢了过去。金贵也不闪避,就用右手拧成的拳头向陶陶的靴子迎上去。拳头和靴子打在一起,连一点声音都没有,陶陶晃了晃,收回腿站稳了,而金贵的手上已经碰破了一大片皮,真是血肉斑斓。人群鼓起掌来,有人哼了一声,文绉绉地说,以卵击石。


    但就在这一刻,金贵的第二拳已经打在了陶陶的膝盖上,而且一反手,又打在了陶陶的另一只膝盖上。这两下,真像有千钧之力啊,陶陶噗地一下就跪了下来。


    (我听到一个女人在后门洞里嘶叫一声,好像接着就晕死了过去。)


    金贵站起来,人群向后散开一大步。每个人,包括我、朱朱、阿利,脸上全是呆若木鸡,看着金贵的左手软软地拖在他的肩膀上,而右手却跟铁臂一样自如和有力,它揪住陶陶的脑袋,把它使劲地摁下去,咚咚咚地叩在麻石板铺的街沿上。叩了多少下?我不晓得是一百下还是一千下,这有什么关系呢?后来我们才晓得,陶陶在跪下去之前,几乎已经是昏死了。


    然而,金贵就当陶陶是一个清醒的人,他低声地喝令着,他说,叫爷爷!


    陶陶的嘴里濡出两个字,爷爷。


    金贵伸出一根手指,说,你!


    我们顺着他的手指望去,被指的那人竟然就是阿利。金贵说,你,过来。


    阿利怯怯地走过去,走到陶陶的跟前。


    金贵对陶陶说,叫他爷爷!


    所有人都吃了一惊。陶陶垂着头,说,爷爷。


    金贵手上一使劲,就揪住陶陶的头发把他提了起来。陶陶一米八十的个子,居然被金贵的右手提了起来。金贵说,阿利是爷爷,你是狗屎!他一送,陶陶扑出去,压垮了一排冒着烟雾和恶臭的烧烤摊。女生们惊叫起来,我冲过去,和几个人用力把陶陶拖了回来。他长大的身子软软地摊在几个女生的怀里,一个女生把头伏在陶陶的颈窝那儿,呜呜地哭叫了几声,但陶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跟死沉沉地睡过去一样。


    阿利,金贵柔声说,阿利,你波会有事吧?


    阿利捂住脸,过了好一会,尖声尖气地哭了起来,像个突然断了奶的奶娃娃,哭得伤心、委屈,越哭声音越大,弄得很多女孩子都跟着哭出了声,哭成了一片。朱朱递给阿利一叠纸巾,我过去把他的头往怀里搂。但是阿利忽然一掌把纸巾打落在地,又一掌把我推得差点摔倒。他摸出一盒烟,抽了一根叼在嘴上,又摸出手机,一边打着,一边从生长着夹竹桃的墙根下走掉了。正午的阳光穿过树叶,零零碎碎地投在他身上,他看起来就像是一只受伤的豹子,迅速脱离了我们目光的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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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5:1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后来,某老师就再没有出现过,因为他没有通过试讲,也就没有被聘用。他永远从我的视线中消失了,他本来就属于注定要消失的人。


    当陶陶死命一脚踩上金贵的脚背时,金贵惨烈的喊叫就像刀子一样,把我们的心肺都捅破了。对于那个寂静的正午来说,这一声惨叫,这两个男孩,都成了让我们铭心刻骨的主人公。但是,在我给你讲述这一切时,这一切都已经过去了,就像沙从麦麦德的指缝中流下去,再被风吹向四面八方。麦麦德说,让沙子留在沙子中吧……


    我不懂麦麦德的意思,但我还是记住了这句话,因为我的无知,它显得更有意义,可以让我去琢磨一辈子。哦,请你一定不要笑话我。当然,笑话也无所谓。我现在越来越爱琢磨事情了,包括那些已经成为沙子的事情,比如,在陶陶突然一脚踩上金贵的脚背时,那扇阴暗的后门里真有一个女人的身影么?如果没有,她为什么会出现在我的记忆里?如果有,为什么所有人都没有看见她?


    噢,你急于知道陶陶和金贵之间的结局吧,好的,好的,我这就告诉你。我不是有意卖关子,因为结局就在我心里。它搁在我心里的时间太长了,已经陈旧得像缩水、风干的豆腐了,没有一点的新鲜,碰一下都会成为碎屑,粉末,没意思透顶极了。当然,我也晓得,每一个初次听到这个故事的人,它都是扣人心弦的。好吧,我这就接着讲下去。


    陶陶朝地上啐了一口带血的唾沫,突然就一脚踩在了金贵的脚背上。那一脚踩得太他妈的狠劲了,金贵惨叫一声,弯下身子去,徒劳地要去捧起自家的脚背。其实他的惨叫并不强烈,听起来甚至就像是鸟的叫声,但千真万确是痛苦无比啊。他的腰还没有弯到底,陶陶又已经飞起一脚踢在了他的腰杆上。金贵倒下去,滚了几滚,左手在地上一撑,迅速就站了起来。但他已经站得不那么挺直了,有点费劲才能维持住平衡了。但是,陶陶哪等他站稳呢,陶陶照准金贵的左手又踢了一脚。这一脚快得就跟闪电一样,闪电是什么,你没有听到雷鸣,闪电就已经从天空划过了。这一脚,传回来卡吧地一响,把金贵的左手踢得几乎骨折了!这一次金贵倒地时发出了轰隆隆的声响,他的左手如同被挑了筋的大象耳朵,无力地摊在街面上。陶陶跨上一步,把靴底压在它的上边。这一回,要比收拾包京生利索多了。陶陶的呼吸是均匀的,而且用不上书包里的狠家伙。


    金左手,陶陶问他,你还是金左手吗?


    金贵摇摇头,说,波……


    陶陶又问,金贵,你知道我最讨厌哪两样东西吗?


    金贵摇摇头,说,波……


    陶陶说,乡巴佬,左撇子。你都占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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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楼主| 发表于 2013-7-21 01:45:1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但是金贵没等他们碰到自己,抢上一步,一口啐在陶陶的脸上。那不仅仅是唾沫,还有可乐、酱色的血和染成酱色的鸡屁股残渣,陶陶的脸立刻成了一张丑陋的脸谱。


    金贵大声叫着,乡巴佬都晓得欺人不要欺上脸,老子今天欺到你脸上了,你还要找别人代劳啊?!


    所有的一切,我们所能看到的,听到的,都安静得不得了了,只有烧烤摊上的火在呼呼地燃烧,树叶在风中翻卷,我们的呼吸在被放大、放慢,和慢慢地拉长。朱朱扯了一叠纸巾递给陶陶,陶陶接过来,慢慢地擦着自己的脸,有些地方擦不下来,就变成了脸谱上的油脂。他又拿手指梳理了一小会儿头发,头发柔顺地从中分开,中间犁出一道优雅的山谷。然后,陶陶朝地上啐了一口,竟是殷红的血水。他把自己的舌头咬破了。


    就在这时,后门洞里传来一个焦急的声音,很压抑地叫着陶陶陶陶陶陶……。但是没有人理会,因为陶陶突然一脚踩在了金贵的脚背上!也就是说,一只陆战靴踩在了另一只陆战靴上,踩得如此突然,如此的狠命,谁都没有料到陶陶会来这么一脚!金贵惨叫一声,弯下身子去,徒劳地要去捧起自家的脚背。


    只有我听出了那个呼唤陶陶的人是谁。我悄悄转头望了一眼,在浓密的荫影中,在后门的铁栅栏后,站着一个穿湖绿色吊带长裙的女人。她就像关在牢狱里的囚徒,攥着栏杆叫着陶陶陶陶陶陶,……。但除了我,没有谁回头看她一眼。


第三十章 靴子和拳头


    我的故事讲到这里,其实就差不多该说剧终了。这类上学、放学、斗殴、打架的狗屁事情,哪一拨中学生都相差无几。你听多了,也觉得无聊透顶极了吧?真的,真的很没什么意思的。不过,有什么办法呢,我们就是这么没意思过来的,你让我讲,除了这个,我还能讲什么呢?老师、校长、班干部,从小就在给我们归纳意义,就像归纳一串数字的方程。可我们还是不晓得,什么才是有意义?我曾经请教宋小豆,就是我不断提到的班主任,请她举例说谁的生活是很有意义的?她一口气用中英文举了很多名字,可所有的名字都是死人,或者远天远地的人。我没有追问她,那么您呢,老师?这个问题会让她尴尬的,除非她只用英语回答,回答了等于不回答。


    我还请教过一位历史老师,他是前来应聘试讲的男人。我说,某老师,对不起,我不知道您姓什么,你们讲的历史怎么全是那么有意义啊?历史真的是这样吗?一千年之后,人们看我们的历史也是很有意义的吧,可我怎么觉得很无聊?


    那位某老师沉思了一小会儿,他说,我用一小时讲了一千年的事情,这些事情当然都很有意义啊。不过呢,被减去这一小时的一千年,可能真是很无聊,所以它们就被忽略了。其实你比我乐观啊,你的生活,我的生活,我们的生活,你还在指望它们进入历史呢,是不是?然后,某老师笑起来,他说,你问了一个很幼稚的问题,也是我听到的最可爱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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