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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与秧鸡 |
最新书评 共 7 条
丁丁虫
看了那么多末世情结的小说,没有一本能和这篇相比。没有一本能让我如此不寒而栗。
这篇小说写的是深入骨髓的无可救药的末世。其他小说无论将未来描绘得如何凄凉,多少还能有些亮点,多少能提及一点点人性的光芒(哪怕只是再少不过的一点点),多少能给人一些面对的勇气。可是这篇小说里完全没有。
秩序的崩坏总是不可避免的,但只要人性还存着光芒,人类便还有复兴的希望;然而在这本书里,在作者的眼中,迎接人类的只有命中注定的终结,因为没人值得拯救。
尤其是在结尾,主人公发现另三个幸存者时候的戛然而止,简直就是压垮人类良知的最后一根稻草。换做其他任何一个稍稍还对人类残留了一点希望的作者,恐怕都不会写出这样的结尾。
可恨的是偏偏我们都知道现实就是作者笔下这个样子。
哦对了,也不能说这本书独一无二。更准确的描述,我想应该是:它和《1984》一样让人窒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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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中风
有评论说又是一个弗兰肯斯坦式的套路,阿特伍德阿姨又为自己喜欢调制的带点黑色的诗寓故事找到了合适的底酒:科学狂人得了臆想症,以为自己是上帝,发起“无水的洪水”(名为“剧腐”的人造瘟疫)灭了罪孽深重的人类;当然早料到他会留下方舟什么的。由于这场洪水只针对人类(这位上帝貌似更赏罚分明,或者科学家上帝比起先知上帝来头脑更精确),动物兄弟们不用怕了(我的口气怎么像“上帝的园丁”?)。被上帝挑选出来的是一群免疫的食草“人种生物”和一名牧羊人,这回不是那个叫诺亚的,他叫雪人。
秧鸡,也就是上帝,认为人类命运之所以如此杯具:循环往复的婚外情、乱伦、种族屠杀、等级分化、奴隶压迫等等是因为人类的基因里有致命缺陷。简单的假设就有简单的结论——方法倒是天才的:把形成“物种”,“种族主义”的认知元件和神经丛去掉不就得了?要解决不完美的一夫一妻制,用定期发情的“五人生殖盛会”取代不就行了?如果这些还不够彻底,如果“爱情”,“来生”,“上帝”这些高级的符号概念与低层神经元只有千丝万缕的关系,那就切掉那些低层神经元。然而我们无所不能的基因改造者上帝也有为难的地方:去不掉梦,也去不掉唱歌,“因为我们和梦、歌唱的联结太紧密了。”看来秧鸡的研究做得不够彻底,如果他抽出科研的时间翻翻认知科学对宗教的最新研究,如果他早点发现宗教与歌唱和梦有多么本质的联系,预知他苦心培育的秧鸡人终将难逃宗教或者说高级抽象概念的染指,他还会得出那种假设和结论吗?他还会毁灭人类吗?他会发疯,极有可能。这个世界疯子比狂人多,所以折腾到今天末日还没到。
阿特伍德不喜欢自己的小说被叫做科幻(science-fiction),声称自己写的是“speculative fiction”,我译为“悬幻”。在我看来,且不谈“软硬”,差在一个调调上。科幻里不缺要灭人类的主儿,不管是科学狂人还是外星人,战场、废墟上弥漫着现代主义对理性的悲观自虐,结束后满怀怜惜地自舔伤口:看哪,人类文明已经到了最高定点,我们的理性是如此伟大又如此脆弱,我们的非理性如此有罪又如此强大。我们就是这样的,所以我们罪有应得。阿特伍德想问一句:人类真的是这样吗?秧鸡之类的人高高在上地审判世界,“可他凭什么?”(《秧鸡与羚羊》,353)
看这本书的经过真像淌过人类恶的脏水污谭,但扑鼻的尸臭味被诗意的文字浸透了,用她自己的话说,闻起来倒像“变质烤肉的酸味;又像是雨中焚烧的垃圾堆那种灰扑扑又油腻腻的味道”(《洪水之年》)。
阿特伍德说自己的小说也是“冒险罗曼史”(adventure romance),不难猜到爱情也是这杯鸡尾酒的调料,辨出它的味道恍如满嘴烟味亲一口,苦得以为有酒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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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i
在故事的一开始,展现给读者的便是一个到处都是废墟的荒凉世界,“雪人”是唯一的幸存者,他裹着床单睡在树上,吃着勉强维生的少量食物。和他作伴的,只有一群天真赤裸着的经基因改造而成的“克雷科人”。
这时,地球上的多数物种已经灭亡,只剩下在大灾难发生前,科学家们在实验室中创造出的异类,诸如:为了提供器官所繁殖的“器官猪”,身体里有多个不同的器官以供使用;外表像宠物狗般看似温顺却会突然发动攻击的“狗狼”;还有蜘蛛和山羊基因重组的“羊蛛”,目的是为了让羊奶中产有坚韧的蜘蛛丝以供制作防弹衣。
小说情节通过“雪人”对现在的生存状态和灾难前的回忆,详细记述了人类由高科技瞬间迈入灭亡的始末。
这场人类的浩劫源于“雪人”(灾难前的名字是“吉米”)的好友克雷科(格伦),那时的社会分为两大种类:
一是高科技人才聚集地“园区”,二是普通凡夫俗子所生活的“杂市”。吉米和克雷科都出生于科学家家庭,两人在中学时成为好友。毕业后克雷科致力于为世界进步而研究新科技,吉米则平淡度日。本来已经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在某日克雷科在研究基地“天塘”制造出无瑕的基因改造人种,并找到两人在年少时浏览色情网页时所朝思暮想的美丽雏妓奥丽克丝后,他请吉米来“天塘”帮助他。两人同时爱上了奥丽克丝,克雷科更是利用奥丽克丝将他所发明的藏有病毒的生物制品传遍世界各地。在奥丽克丝得知造成了无可挽回的错误后,克雷科将她杀害,吉米也同时射杀了克雷科,克雷科在临终前将克雷科人托付给吉米。病毒在全世界爆发,人们在瞬间死亡,吉米却被在无意识时注射了血清。最后在吉米带着克雷科人离开保护区时,世界已经沦为地狱。
这是一本很可怕也很残酷的预言小说,在经历了SARS,禽流感,疯牛症等等,在吃着基因改造的食品,在得知科学家成功复制DNA,并能够孕育结合了两个不同物种的生物……在现如今,科学拥有着无限的可能性,我们是否可以从这本书中预先看到有关人类真正可能发生的灾难呢?
在科学家们想要把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的同时,这个世界真的如预期版美好的发展吗?还是说演变成像书中的克雷科那样的偏执?自以为创造出了完美?
作者那冷漠的笔调,略带些可悲的黑色幽默,把一个被基因改造,病毒感染所充斥的世界,描绘得如此毛骨悚然,字里行间都弥漫着凄凉。
关于译名:实际上原书名就应该是《羚羊与秧鸡》,明明简繁体的译者是一样的,搞不懂为什么台湾出版社要想这么一个不伦不类的名字。虽然从剧情上来说也不能算有错误,CRAKE代表的是克雷科,克雷科在玩大灭绝游戏时所选用的名字,而ORYX则是奥丽克丝的姓。在大灾难后,雪人向克雷科人所讲述的故事中,将克雷科和奥丽克丝描绘成创造之神的角色。而这场灾难也算是由克雷科和奥丽克丝共同制造的,虽然奥丽克丝并不知情,而克雷科的出发点也并非灭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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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加
恐怕《羚羊与秧鸡》更加确凿了很多人对于玛格丽特宗教信仰的定义:“悲观的泛神论”,诚然这样一种说法容易使人误解。按照玛格丽特本人的说法,她提出了一种质疑“作为一个物种,我们是否具备了感情的成熟与智慧来正确使用我们强大的工具?”这种工具便是科学。
阅读《羚羊与秧鸡》的过程并非是单纯享受快意的过程,荒凉感和探究始末的欲望同时纠缠着我,这与小说中现实和回忆的两根主线相对应。单纯从小说的构架来说,在“熟练工”玛格丽特手下,这更像是一部轻巧流畅的小品,自然也与艰深无趣绝缘,同时也注定了主旨的无比清晰和明确。
作为一部推测型小说,从一个如果开始,看“斜坡能有多滑”。小说封底上丽莎·阿皮纳内西说“她那极富创意的美丽新世界如此令人恐惧,因为它举起了一面让我们反躬自省的镜子”,在某种意义上,我非常怀疑这所谓的“反躬自省”,它与身体力行依然截然不同。既然玛格丽特也承认人类内心几万年来不变的欲望和本性,当惨淡无光的末日立在斜坡的底端时,刹车依然抵不过吊在我们鼻子前胡萝卜的驱使。《羚羊与秧鸡》是一场噩梦,便如小说中雪人对秧鸡人解释的那样,但是对这样的恐吓抱有期望,就像托尔斯泰曾期望通过各人对自身的完善达到一个理想世界一样。这样一部冠以“二十一世纪反面乌托邦”的小说只能说明作者心中依然有着乌托邦的幻象,当然玛格丽特身为一名无比出色的小说家,一个言者,我对那种勇气和犀利充满敬意。
除去这种实用性的怀疑不谈,早年在看《1984》的时候,我受到了巨大的震撼,这种震动的绝大部分并非来自于这可能是无限未来中的一种可能性,而是在于不管小说虚构的社会如何荒诞如何畸形,其可行性却真实地根植在人的内在本性中。(至今让我梦魇的是那个有着每个人最怕的东西的房间,这类似于一个无限张开的裂口,不可消除的弱点。)在《羚羊与秧鸡》中,玛格丽特设置了像雪人母亲这样的人物,认为人正在滥用工具干涉自然,在艺术品上到处胡乱涂改,无疑,这是玛格丽特本人的代言人。然而造物权力和力量的诱惑是巨大的(这便是那些缺口中的一个),“激情编造阴谋”,秧鸡那种貌似一劳永逸的行为不过是对上帝用洪水毁灭这个已经败坏了的世界的模仿,所不同的是,当时上帝与所有幸存的生命所定的契约换成了秧鸡与雪人和秧鸡人的契约。
讽刺的是(也是整部小说中让我赞叹不已的部分),当雪人回到秧鸡人中间看到的是一个自己的像,那些关于秧鸡住在天上的推断,雷与电是秧鸡象征的谎言,这一切是断然违背了秧鸡造人时不会崇拜偶像,进而有宗教信仰的设定,至此一个末世以后的乌托邦彻底崩溃了,隐约可见的不过是轮回和反复的不断延续,了无尽头。
最后,一如既往,玛格丽特的冷幽默和语言乐趣依然是我钟爱,鉴于此老女人还算年轻,创作欲望始终保持旺盛,实在令我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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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r
“雪人在黎明前醒了。”玛格丽特·阿特伍德的反乌托邦小说《羚羊和秧鸡》(Oryx and Crake)这样开头。三页之后,一幅混沌的末世图景如同破晓渐渐清晰。十页过后,读者终于明白:他是“完完全全地一个人”了。他是世上最后一个男人;陪伴他的,只有那些有着绿色眼睛、不同肤色、漂亮得让人吃惊的裸体“秧鸡人”。
世界怎么了?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又能如何避免这一切发生呢?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曾说:《羚羊和秧鸡》不是一本科幻小说(Science Fiction),而是一本推理小说(Speculative Fiction)。它关心的不是描绘一个幻想中的未来,而是究竟发生了什么、世界才会变成它所描述的样子。它要找到末世的“凶手”、这场巨大灾难的“罪人”——和所有的推理小说并无二致。
和2001年获得布克奖的小说《盲刺客》一样,《羚羊和秧鸡》同样采用了双线叙事:一方面,是“现在”——人类几乎灭绝,只剩下“雪人”孤单地苟活于近乎地狱的世界里。他要寻找食物,躲避各类基因嫁接的怪兽(如器官猪、狼犬兽、浣鼬、蛇鼠等)的袭击;还要照顾“秧鸡人”,寻找世上可能幸存的其他人类。另一方面,是“过去”,某个离我们如今生活的年代不远的未来。小说用吉米——那时候“雪人”还叫吉米——的回忆处理这部分情节。那是一个生物工程极为发达的时代,跨国企业的影响力巨大,社会被分为贫富相差悬殊的“大院”和“杂市”,艺术遭到冷落。
小说在两条线索间延展。随着吉米的回忆,读者离真相愈来愈近:原来,吉米的好朋友秧鸡并不满足于在网络虚拟空间玩“大灭绝”游戏;原来,高科技制药公司在药片中制造了病毒,以期未来出售疫苗再赚一笔;原来,生物工程的高度发达不仅制造出许多索然无味的食物替代品,它竟还在制造一种新人类……阿特伍德好似将一个个嫌疑犯拉到读者眼前:被滥用的科技,商业利益驱动下道德沦丧的跨国企业,全球化,贫富差距悬殊……然而和一般的推理小说不同:凶手是他们全部——如同纳粹枪杀犹太人时总是多人一起开枪,这样便不必知道究竟是谁的子弹要了对方的命。
在大灭绝发生前的那一章,阿特伍德写道:“但愿的念头不断袭扰着他。可但愿什么?他又能说点或做点什么不同的呢?有什么变数能改变事件发展的进程?在大的图景中,没有。在小的图景中,有很多。”作为一个悲观主义的泛神论者,这同样是阿特伍德对这个世界的看法。《羚羊和秧鸡》描绘的虽然不是一个必然的未来,但却是一个可能的未来。它是一个反乌托邦的警世寓言,是对进入21世纪后的世界有力的反思。
《羚羊和秧鸡》(Oryx and Crake)
玛格丽特·阿特伍德(Margaret Atwood)著
韦清琦、袁霞译
译林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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