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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河英雄传说VOL.6 飞翔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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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离弦
银河帝国罗严克拉姆王朝,至少在第一代皇帝莱因哈特冯罗严克拉姆统治期间,其政治制度是带有浓厚军事独裁色彩的专制统治。然而众所周知,他得到了民众异乎寻常的拥戴和认可。
这正好涉及政治学理论中的两个因素,亦即政治权力和政治合法性。前者研究的是对他人的支配能力,后者则研究这种支配能力的正当性。
首先来考察政治权力这个方面。狭义地讲,政治权力指的是公共权力,即行为者(个人、群体或组织)在公共事务方面控制社会资源,从事社会活动,实现预期目标,影响相关行为者的能力。
在罗严克拉姆王朝初代,最高的政治权力显然是握于莱因哈特一人之手,国家机构的设立也都是为了贯彻皇帝的意志来支配整个社会,使其运行更加公正、平稳而有效率。“就莱因哈特的看法,新王朝是由皇帝来亲自治理,内阁只不过是皇帝的辅佐机关。”而莱因哈特手中巨大政治权力的来源,可以从构成政治权力的主客观两方面的要素加以分析:
政治权力的客观要素包括生产资料、物质财富、暴力等。前两者的来源是高登巴姆王朝帝室以及所没收的大贵族财产,而这一行为既可以满足财政上的需要,获得支配社会生存和发展的能力、解决政治力量形成和活动中的技术要求、掌握满足人们实际需要的物质财富,也可以平息平民阶级对贵族的愤怒,以赢得民众的支持。没收来的财产一方面用于社会经济再建活动,另一方面用于扩充军事力量这一“最直接的强制力”,使政治权力更加稳固。军事力在罗严克拉姆王朝的建立中是最重要的要素之一,其影响力可以说是超越了其他所有要素的总和。莱因哈特对这一点也有着相当的自觉:“我不能输给任何人。人们对我的尊重及信仰是来自于我的不败。因为我并不是靠圣者之德而获得士兵及民众的支持的。”军事上不败的神话构成了罗严克拉姆王朝暴力组织强大的威慑力,当民众相信这一巨大力量是为保护自身而存在时,他们对统治者充满了感谢。
主观要素包括政治权力主体的能力素质、身份资格、理论与策略,以及组织。莱因哈特作为统治者的能力素质是毋庸置疑的,尽管只把内政视为一种平淡无味的义务,他仍是一个充满创造性与进取心的为政者。他曾说:“体制上要博取民众的信赖有二:公平的裁判与公平的税制,仅此二者。”因此他大力推动刑法及民法的公平及税制的改革,解放农奴,建设医院和福利设施,大力改革行政组织。这些措施既是博取民心的策略,也是与他一直以来渴望建立公正且有效率的社会这一信念相一致的。身份资格方面,虽然可能会被后世的历史学家指称为“篡位者”,然而莱因哈特本身对于这一事实“未曾觉得在道义上有任何站不住脚的地方”,他一直坚信权力只属于有能力将之夺取到手的人,而民众也从未对他夺取权力的事实抱持有任何的疑问。至于组织方面,王朝初期在军人皇帝的支配下有强烈的军部独裁倾向,在创业时期这种做法虽然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强大,但长此以往,如果法律、官僚、军部个方面无法取得均衡的话,不能不说是将来发展的隐患之一。
综上所述,罗严克拉姆王朝政治权力最初的来源可以说是基本建立在莱因哈特个人天才的能力及其强烈执著的信念之上的。因此从长远来看,这种权力是不稳定的。对于如此巨大的权力的行使方式,更是系于当权者一念之间,莱因哈特固然正当地行使了手中强大的权力而推进了社会文明的建设与进步,但是无法保证他之后的执政者也会采取同样的做法。他认为:“在所有生存的人当中,由最强大最贤明的人去支配宇宙是最好的。”可是“强大”与“贤明”这二个要素,并不一定能在同一个人身上出现。如何保持已获得的政治权力以及如何进行分配,是罗严克拉姆王朝即将面临的重要课题。
接下来讨论政治合法性这一问题。所谓政治合法性,就是指政府基于被民众认可的原则的基础上实施统治的正统性或正当性。简单而言,就是政府实施统治在多大程度上被公民认为合理的和符合道义的。鉴于罗严克拉姆王朝统治下的民众大致可分为三部分:旧帝国居民、费沙居民和同盟居民,三者对王朝统治的认可程度有较大的区别,因此可以分开讨论。
第一是旧帝国居民。对于这一部分民众而言,罗严克拉姆王朝(准确地说,应该被称为莱因哈特政权)的政治合法性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在莱因哈特与立典拉德合作初期,此二人联手扶植的中枢政权出乎意料的坚固强大。莱因哈特具有武力及平民阶级的基础,立典拉德则具有国政权限和对宫廷内部的影响力。“他们两人无所不用其极地利用新皇帝的权威,以巩固自身的地位和权力。”此时莱因哈特政权的政治合法性主要建立在长期形成的传统风俗和习惯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此时他仍是旧王朝权力机构中的一员,凭借皇帝的权威而得到实施权力的理由。第二阶段是击败贵族联军到征服自由行星同盟这一时期,此时皇权已经失去了传统的意义,政治合法性主要建立在莱因哈特个人的非凡个性和能力之上,亦即政治合法性模型中的“个人魅力型”。旧帝国民众一方面因为威斯塔朗特事件而激起对大贵族强烈的愤怒以及憎恨之情,另一方面加速倒向与大贵族为敌的莱因哈特一方,当莱因哈特以军事上的胜利与政治上的改革二者所展现出自身的强大能力之后,赢得了诸如“解放者莱因哈特”“改革者莱因哈特”之类的赞誉,民众认为莱因哈特的行动是符合自身利益的,并对其产生了强烈的个人崇拜。第三阶段是罗严克拉姆王朝建立之后,莱因哈特对法律、税收和行政制度采取了大规模的改革,逐步建立起被民众所认可的规则、程序和制度。民众渐渐开始承认法律的权威,认为法律和秩序是一个理性的社会所必要的。这一时期政治合法性来源逐渐开始由个人魅力型向法理型转化,当然离最后的完成还很遥远,因为到目前为止法律的权威还没有从皇帝个人的权威中脱离出来,不过与前一阶段纯粹的个人崇拜相比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第二是费沙居民。费沙人的习性一向独立不羁,崇尚自由的经济活动,之前的费沙自治政府采取很消极的统治,几乎可以被视为不作为的政府。因此费沙居民对于罗严克拉姆王朝的政治合法性基本上是没有认同的,他们只是“一方面对帝国表现出服从的态度,一方面又迫切的寻求可以补偿他们本身不足的势力”,以企图打倒莱因哈特的支配政权。但是一直以来,他们并没有表现出事实上的反抗行为,这是和同盟居民的区别所在。
第三是同盟居民。在他们看来,莱因哈特毫无疑问是侵略者,是民主主义的敌人,而罗严克拉姆王朝作为一个专制王朝,是没有任何政治合法性可言的。虽然以宽大的处理措施粉碎了大部分人的反抗意志,但始终没有得到民众的认可。也有人公然表达自己的态度:“皇帝是谁?在自由行星同盟中,只有有市民选出来的元首,没有什么荒地。我没有理由接受一个不存在者的命令。”诸如此类。由于同盟居民(尤其是海尼森居民)连续不断的反抗,使罗严克拉姆王朝至少在局部而言遭遇了政治合法性危机。最后的处理方法是在收回伊谢尔伦要塞的条件下给予巴拉特星系内政自治权,似乎可以看作是莱因哈特对于民主政治的一种考验,也许也将成为未来罗严克拉姆王朝遭遇大规模政治合法性危机时的应对策略之一。
可以看出,罗严克拉姆王朝的政治合法性来源,与其政治权力极为相似地,主要是来自于皇帝莱因哈特个人。这种政权的危险性在于它往往是短命的,除非领袖能将自己的个人权威转化为一种持久的制度或职位的权威。而在莱因哈特早逝的情况下,这一责任就落到皇妃希尔格尔身上了,罗严克拉姆王朝将通过怎样的途径来强化自身的政治合法性,会否走上立宪政治的道路,都还是未知之数。
P. S:没有三方以上的史料来源,也没有民众支持率的社会调查纪录,所以这只是一篇恶搞文而已,哇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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