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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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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4-2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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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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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8 14:13:3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蔡智恒的中篇小说集,收入新创作的三部中篇小说,主题仍围绕在与“爱情”有关的感人故事,文字仍是痞子蔡式的幽默风格。

    作者简介
      蔡智恒,台湾作家,网上昵称痞子蔡。1969年出生于台湾嘉义县,台湾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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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9#
    发表于 2013-7-29 03:24:16 | 只看该作者
      在图书馆徘徊许久,最终眼光还是落在他的一本书上。
      距离当初,因为打折而买回去的第一本他的书《雨衣》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
      这么多年到底有多久?五年还是六年……
      或许在一个人的生命中只是短暂的一段旅途。
      
      但是当我回首,当我翻开他的书,当我阅读他写的文字,我才发现,
      原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依旧没有改变对他的钟爱。
      
      只是那时候太年轻,不懂得什么叫做“喜欢”,更不懂的什么叫做“坚持”。
      只是懵懂的感觉到有种“动情”的东西充满了他的书中。
      
      此时的他已不再使用甚至提及那个轰动一时的名号“痞子蔡”了。
      而是整整齐齐的印刷着大名,蔡智恒(台)。
      虽然叫着不很上口,但我相对更喜欢这个名字,也更尊重。
      
      依旧是两个字的书名《回眸》。
      我知道,只要自己一翻开书,就能有一口气看完的冲动。
      
      打开台灯,在黄色的灯光氤氲下,我开始了这段文字之旅。
      读他的书,没有不会哭。
      但是这次……
      
      很少见的,这个故事的结尾没有让我失望。
      这个“失望”不是说不喜欢以前他书中的结局,而是《回眸》的结局太美好了。
      没有让人失望。
      
      面对没有让人失望的结局,我的眼泪还是止不住的流淌了下来。
      算是这学期,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流泪吧。
      我不能说我的眼泪有多珍贵,是这种美好让人无法抵挡。
      
      Maybe我是适合60,70年代的。
      那时的感情是用时间来酝酿与发酵的。
      而不像如今,网络、电话的发达,让感情的积累变的越来越快。
      但却像泡沫一般虚幻,来去匆匆。
      
      
      
      Finally,five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
      
      

    该用户从未签到

    38#
    发表于 2012-10-20 12:22:55 | 只看该作者
      在 Blog 上的连载到了第 4 篇 ..
      
      Banner 也写着
      
      " 我們都知道回憶的力量,有時如鑽石閃亮,有時如鐵鏽斑斑。
      但你在我心中,永遠散發溫柔的光芒。 "
      
      接着看第一段 ...
      
      
      
      "  我從未想過跟她見面。
         但這並不意味著我不想見她,而是我一直以為我們不需要見面。
      
      
      我們共用一張課桌,同坐一張椅子,每天注視著同樣的黑板。
      上課抄筆記時,我的雙手會靠在桌上;
      下課時,偶爾我會趴在桌上小睡,右臉或左臉貼住桌面。
      當她抄筆記時,或是因疲累而趴在桌上休息時,也是如此吧?
      在空間的座標上,我們重疊在相同的點,完全沒有距離。
      唯一的距離,只有時間。    "
      
      确实开始回忆起来了 ..
      这不是赤果果的向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 致敬么 .
      
      只不过电脑和网路 变成了课桌和黑板
      BBS的水球 变成了 手写的小纸条
      
      特别是最后这句 时间与空间 ..
      在 <第一次> 里面是 :
      
      “我们一起睡吧”
      “我指的是时间上的一起,不是空间上的一起”
      
      
      
      对《Diamonds and Rust》的无聊的讨论也和《4:55》完全的如出一辙啊
      
      歌词‘Twenty years ago I bought you some cufflinks。’
      加上这首 《Blowing in the wind》 --  '答案TMD在风中飘荡'
      音乐功力有增无减啊 ~
      
      
      “ ps. 妳還有禮物呢,我真替妳高興。說著說著眼淚就掉下來了。”
      和一次电话中说“生日快乐”一个效果。
      
      
      
      tip:
      
      书中的 「」 和 『』 是用来区分说话人的
      也源自《第一次》
      确切的说是来自网路
      主要是因为他够大牌
      以及
      每次都要加上 某某某怎么怎么表情的说
      确实是一件令人抓狂的事 在这种充满对话的故事中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37#
    发表于 2012-10-20 12:22:55 | 只看该作者
      来到吉隆坡,少有中文读物,凡是中国字不管简体繁体皆读之。
      清新又有些温情和悬念的 青春小说
      痞子蔡的一贯风格 你若是他的fan估计会对你的味。
      
      我最喜欢第一篇同学最喜欢最后一篇
      reaing中最大的乐趣莫过于猜测小说有多大真实的成分 而这其中的真实成分又有多少是跟痞子蔡相关的  
      虽然他后记中讲“莫执着,认真过好你自己当下的生活”来作为答案,可是怎么看着都不甘心
      
      虽然对自己来说是light novel 但还是值得一读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36#
    发表于 2012-10-20 12:22:55 | 只看该作者
      读蔡同学的书总是很温暖。高一时在课堂上面读 第一次的亲密接触,使劲憋着笑,然后使劲憋着眼泪。
      说艺术是来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觉得蔡同学倒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虽然他在序言里面说取材“山中”。
      痞子蔡的生活不会比我们更精彩,但是他从一个很平凡普通的枯燥的博士生活中领略到了无数美好的东西,幽默,快乐,没,友情以及爱情。
      《回眸》  我们的生活真的越来越快,今天看见一个笑话“‘你以什么为生?’ ‘写作’ ‘写什么?寄到哪里? ’ ‘写信,寄到家里’”
      而现在的孩子恐怕就是短信,电话了吧。生活的节奏越来越快,生活的色彩越来越丰富,我们静下心来思考的时间却越来越少。喝茶还要在嘴里转一转,品一品。
      记得一句话说:爱情,是因为在对方身上看见自己的闪亮。
      
      《遗忘》 我们真的可以遗忘么。这个故事就很戏剧化了。失忆作为一个考验爱情的题材被用的无比广泛。倒不如日久见人心的典故实在了。
      
      西藏的小故事更加的唯心了。台湾人比起大陆来说更加“传统”些了。太玄了。对于一个无神论者来说,天主教倒更实在些。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35#
    发表于 2012-10-20 12:22:55 | 只看该作者
      读痞子的书,常是一个回忆的过程,回忆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时的点滴.看《暖暖》时,我想起了老实又妙语连珠的痞子蔡;读《回眸》时又想起了不食人间烟火的轻舞飞扬.回忆也一直是痞子书的主旋律,他深谙璀璨永远只是一瞬间,甜美的总是要回味才知道.和张小娴的书不同,痞子不会开篇先对女主角的身材相貌进行细致的描述,男主角也不会是修长高大眉眼深邃的帅男,甚至到最后一章,男女主角可能还没有见过面.但读者又能清楚的看到他们为什么相爱得难舍难分.痞子的小说内容常有很大的时间跨度,时光飞逝,物非人却未变,男女主角总有令人感动的默契.
      
      痞子眼里,女孩可以不面若桃花,但要能和男孩情趣相投.就像火锅很好,冰泣淋也很好,但冰泣淋却不能加到火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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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4#
    发表于 2012-10-20 12:22:55 | 只看该作者
         对于回眸,我以为是幼稚的开始,会有幼稚的收尾,可是……叫我失望了。一年来,难得一股暖流在身体里久久不能逝去。为什么?四十页的对话叫人如此难忘,我没有过这种经历,我可能也理解不了这种对女孩子见面渴望至极的心态,但是,最后一刻,我被感染了。
      只有没有记住过的人,才不会担心忘记他。经典!人与人之间的感情不能够用爱情,亲情简单诠释清楚,它在感情分类上是模糊的,但是在心灵上里却是这么的清晰。
        我见到了你,而且在我要定终身之前又联系上了你,是为什么?折磨自己?还是不甘于一辈子就这么过下去了?如果不甘于就这么过下去,为什么要进研究所,参军?为什么不大胆的去寻找?没有名字,没有任何感性认识?不也在“人皆见花深千尺,不见明台矮半截”的记忆中找到了吗?这就是小说折磨人的地方,如果男主人公大胆的找到他的课桌女生,也许就没有剩下的三万字了吧。呵呵,结局,就不说了,乐观的读者,希望美好的圆满结局,满足一下自己;悲观的朋友们,也许就制造他们1000次回眸过的“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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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发表于 2012-10-20 12:22:55 | 只看该作者
      已经有大概两年没有看他的书籍
      
      如今再看 感动依旧
      
      分离 重逢 遗忘 记起
      
      是心酸抑或是重逢后的喜悦
      淋漓尽致的表现
      
      ——你快点回来,我觉得我又要把你给忘了
      ——放心,我会在你忘记我之前回来
      
      一个被伤了海马回的人
      一个一直不舍不弃的人
      让我想起《我脑中的橡皮擦》
      
      原来什么都记不得并不是件好事
      
      只有记忆还在我们才有继续向前进的勇气
      
      不要再说可以遗忘有多好吧
      记住
      起码我们曾经经历过 在里面学会爱 勇敢 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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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2#
    发表于 2012-10-20 12:22:55 | 只看该作者
      生活,需要多一点诗意。很喜欢他玩的文字游戏,看过后却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回眸中让我们看到了几个真实却要不乏浪漫的青年,他们告诉我们,心灵深处的感动不只是仅有爱情,还有处于爱情与友情之间的那种心灵的契合,那种无需用言语来解释的,无需用情感来约束的,甚至无需在间对方是否相识的内在的感动,让我们的生活多了一次面纱,多了一种朦胧的美。有人说,人在这个地球上诗意的栖息。有时,我们真的活得太累,为苦口婆心的父母而活,为谆谆教导的师长而活,为种种名利而活,活得没有精彩,没有高潮,没有一点感动。有人说,我们的眼睛早已在父母、师长的不断告诫中丧失了流泪的功能。生活中,少了些许感动,少了些许真情,少了些许诗意,因此,我们活得更累。
      适时,写一封书信给你的恋人,告诉他你有多么想他;适时,打一个电话给你的好友,告诉你有多么信赖他;适时,作一个浪漫的诗人,作一首简短的诗送给自己,告诉自己你有多么幸福……生活,从来不会缺少美,也从来不会缺少感动,幸福更不会缺席,只是你是否是一个诗人,善于发现生活的点滴的快乐。
      生活,需要多一点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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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31#
    发表于 2012-10-20 12:22:55 | 只看该作者
      回眸的三个小故事中我最喜欢第一个GLANCE,这个小故事带着《第一次亲密接触》和《爱尔兰咖啡》的味道。小菜菜写东西真的很诙谐幽默,比如因为文章写的不好结果被老师忘记以至于给弄丢了,为了加字数无聊的加了一千字的助词“的,了”之类,话剧片段中醒来看到桌上装有硬币的帽子吟到书中自有黄金屋的桥段,在海鲜店喊出蜘蛛人的答案。这种于无声处对人物的刻画反而更加令人印象深刻。说到最后让我失眠的原因就是在某一刹那间我似乎触摸到那种久违又温暖的味道,从书里我见到了另一个人的眼眸。是那最熟悉的陌生人吧。在最青涩的少年经历了内心那么一场波涛汹涌的暗恋,写信,煲电话粥,递小纸条,爬山,扔书包笔盒,吵架,打骂,上课,在化学书上宣泄着高考的压力,喝酒,醉吐,听歌。想到一个人又顺带牵出那个年代的人事。咖啡因的作用是无穷的,就这样疯疯痴痴的想了很多事情到了凌晨4点多才默默睡着。

    来自: 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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