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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而不死是为贼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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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7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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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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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9-12 12:32: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是一部书评集。作者乃知名书评人,也是老资格的贩书人,洞明世事,走笔老辣,评论的,多属近年坊间寻常可见的读物,或文学,或历史,或学术,或文化零屑,或饮食男女,一百三十余篇文章,依类编排。期望雅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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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5#
    发表于 2013-7-29 19:56:12 | 只看该作者
      《老而不死是为贼》提到很多掌故和趣闻,长了一些见识,也有会心一笑,但是记住的不多。这种书应该可以归到“厕所读物”的分类——这是褒称,某前任就曾说《古文观止》是上好的厕所读物。
      
      读这本书的时候真正感受到了读书实为消遣,不需要动太多脑子,也没许多大道理。看看别人的想法,顺便梳理一下自己的想法。两者做个对比,也许没有谁对谁错,就那么一碰撞,好像又明白了点什么。
      
      比如说突然知道1985年世界上就有了“国际妓权组织”,并且他们还发布了《世界妓权宪章》这种东西,以声明娼妓真的是一种正当职业…你看,这世界上还有很多你并不知道的事,或者你以为理所当然却完全不是那么回事的事。
      
      还是应该多睁开眼看看这世界。
      
      挺喜欢《情欲哲学》一篇里面提到的议题,西方大师们真是“无所顾及毫不遮掩寸铁杀人”。
      
      叔本华说:“所有两情相悦的感觉,无论表现的多么超尘绝俗,都根源于性冲动。”
      亚里士多德说:“在交媾以后,所有动物都会忧郁。”
      布鲁诺补充道:“无法满足情欲让人痛苦,情欲的满足却让我们悲伤。我们向往的,只是过渡阶段的那个短暂片刻。”
      克尔凯郭尔说:“出轨的人生观是‘刹那即一切’。每个人的人生取向也不一样:‘在美学的天空下,一切显得那么轻盈、优美、昙花一现;一旦伦理学登场,一切就变得那么沉重、顽固而无聊。’”
      
      读完了是不是对所谓爱情有了新的认识?别沉迷在小情绪里啦,都是生理反应。为什么滚完床单需要来根事后烟?因为忧郁使然。
      
      假如想让人生美好一点,还是以美学取向过日子吧,劈腿也很容易被原谅了。

    该用户从未签到

    14#
    发表于 2013-7-27 15:01:04 | 只看该作者
          我一直认为,一本好的书评,就像一本精美的菜谱,是能勾起人点菜的欲望的。看了小宝写的《老而不死是为贼》更确定了我这种想法。看完后,我恨不得立刻又买又借的把上面开列的书单都揽于床头,畅快读完方能解馋。
          饭桌上,我是一个不会点菜的人,读书上,我不也太会选书,尤其现在的书都加了塑封,这样的盲选就如同给张照片就让人猜身高年龄是否健康一样,太不靠谱。所以,有个媒人,是多么的重要。虽然有些人嗤之以鼻的觉得这是在拣别人吃剩下的,看了书评就丧失了对书的第一感受,但是,相比于读到一本烂书所浪费的时间和金钱而言,这种感受对我来说可以忽略不计,我又不是做学问,只希望有一本好看的书可以打发掉时间,能让我暂时逃离现实世界,当然,如果能长点见识就更好了。
          私以为,一篇书评,把一本书从里到外的说明白并不是本事,那顶多算缩写、吊书袋或叫提炼中心思想。一个好的书评人,应该是可以触类旁通,写出很多旁逸斜枝,嬉笑怒骂间把背景和自己的思想融在其中,让人立刻有要读的欲望,才是火候到了。
          我觉得一个女人年龄渐长时,如果阅历并不随年龄成正比的成长,那就太可怕了,包括读书的口味、穿衣的风格、喜欢的男人类型等。试想,一个大龄女性,还喜欢读琼瑶或安妮宝贝、穿淑女屋、对着浓妆易推倒的一些病态男星尖叫,是多么惨烈的画面。回想二八年华时我的书单多是都市言情、心灵鸡汤、励志文学、世界名著等,现在,除了名著还会读一读,科幻、侦探、杂文、纪录成了心头好。
          之前在IT网站上看到过一句话,解释在一个APP中“流”的概念:“一种深层的,近乎完全的融入状态,包括一种温和的沉醉感,能让你对时间的流逝毫无感觉。”这种解释可以用在任何能让你忘记时间的事情上,而且,这种沉醉是不带有功利色彩的,纯粹的喜欢,这种喜欢没有高下俗雅之分,如果你能找的到,便是幸事。我想,我找到了一些。
      

    该用户从未签到

    13#
    发表于 2013-7-25 07:23:41 | 只看该作者
      #每周一书之<老而不死是为贼><一生只为这一天>#同为小宝书,分别为书评和杂文,个人推荐第一本。任何人做书评都不可能客观,是一种因缘际会的总和:评者的文化修养,个人喜好甚至人品表现。小宝先生主观方面写得漂亮,有幽默有刻薄有洒脱最重要是相当简洁,我喜欢杂家式有绅士的人物。

    该用户从未签到

    12#
    发表于 2012-10-16 10:05:04 | 只看该作者
      从原来的北京贝贝特改为理想国,这整个下来的书籍封面设计多由陆智昌操刀,包括这两本也不例外。从刚开始的投票选封面,到现在确定下来的素雅封面,出版日期也一再推迟,现在终定稿了。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2-10-16 10:05:04 | 只看该作者
      小宝,上海滩人称宝爷,季风书店合伙人。宝爷的坐言起行,是上海文人圈里的风向标,是酒局中最爽口的下酒菜。宝爷南面百城,不杜门却扫;营书之余,偏手自删削。书店老板评书,用北京话讲,就当练摊玩了。其实这么说也不准确,练摊毕竟还挣点散碎银两,“有稿费的我都懒得写”,宝爷自称“文化生意白相人”,“白相”,上海话“玩耍”的意思。宝爷者,PLAY BOY也。
      
      郑逸梅说“多识一生平未见之人,不如多读一生平未见之书”,宝爷不赞同这位“报刊补白大王”的名言,宝爷认为“很多时候识人比识书要有趣得多”。宝爷有言:“人文学者、作者的玩意儿,借用孟子的话,叫做论世知人。” 玩玩文化生意、点评一下读过的书,又何尝不是论世知人?宝爷读书,实是读人。涉及的人物并非全是他所写,却全是他所挑出来,品头论足、尺长寸短,亦见宝爷对做人的判断与取舍。
      
      宝爷说周作人是最好的文人,但他没有把文人做到最好。最好的文人须老辣,即“不正不邪,亦正亦邪”。 知堂无邪气,所以晚年“器局、见识越来越差”, 宝爷的邪气倒正在巅峰,像桃花岛主黄药师,睥睨天下,臧否人物,一点都不顾忌。他骂李敖“老而不死是为贼”,嘲讽李敖“没有传之后人的学问,但他本人有可能成为后人研究的学问”。他说李敖和朱伟记性都好,但李敖记事为了和人打官司(果然,最近他就把许倬云给告了),朱伟则为了写回忆录。北京满城的文化大爷,一言不合便翻脸,比如小崔声讨冯小刚,所以京城文化圈需要朱伟、沈昌文这样上海出生的会算账的文化职员。说到器量和幽默,他断定要是在英国,李敖、余秋雨这类人连信用卡都办不到,但李敖好歹是自以为是的文人中读书最多的人,而余秋雨则近乎“nothing”,这个英文单词作名词翻译。竖子挑余大师的错,大师当然不承认,再版时偷偷改正,然后宣布一切以新书为准。端的是大师风范!
      
      可怜的余大师,被宝爷拉出去枪毙了不知多少回,谁让你是宝爷的老乡!外国佬也不能幸免。还有,上海读书人怎能落下张爱玲,说到张爱玲又怎能忽略莫名其妙火起来的胡兰成呢。宝爷冒充九莉采访邵之雍的那篇《亦是好的》,与“京派”苗师傅的《采访于丹老师》堪称南北妙文。至于身边好友,毛尖、沈宏非之流,宝爷表示要在下一本大作《一生只为这一天》中好好收拾。
      
      当然少不了饮食男女。宝爷引用别人的统计数据大发感慨,《金瓶梅》写性事105处,而写饮酒247次,谁还敢说《金瓶梅》是风月小说?再说了,潘金莲里里外外算上不过五六个性伙伴,肯定比不上木姑娘。一本正经写男女的《红楼梦》却非常人所能效仿,不仅千年出不来一个贾宝玉,而且大观园里的美食和神话差不多,“刘姥姥吃的茄子,俞平伯一琢磨,那茄胙根本没法做。”所以《金瓶梅》里酒宴菜单的淋漓原味和逼人骚气才是人间正道。目前中国情欲故事如火如荼,却没有像样的深明大义的智慧梳理,只剩下“木姑娘验钞机一样,四处验证男币的大小优劣,并以实名制公告天下,因此具备较强的社会效能,只是被她公告的厂家比较烦。”
      
      书这玩意儿,曾国藩说,“看者如攻城拓地,读者如守土防隘。二者截然两事,不可关,也不可混。”宝爷说,“看书只要到过就算;读书讲究涓滴不漏。”他认为若按比例来说,“这几年的新书,值得读,要费心费时强记深思的一本没有,能看看的倒不少。”宝爷的眼界自然那是相当的高,但我不认为中国的书“一本也没有”这么不堪,就如我泱泱大国的文化人里,使劲扒拉,总能扒拉出几个风骨、文字都还过得去的人物。宝爷说,“真假才子都喜欢做惊人语”,宝爷是不是真才子,我想他不会在乎,读者也不会,读者只会在乎宝爷的好玩儿,在乎书里有多少惊人语。宝爷评判台湾人写的一本《朱元璋非华人考》的怪书,末了他说,“九夷先生鬼扯,非把朱元璋办成异族暴君不可。我不太以为然,因为心中一直有个成见:要对中国人下狠手,不必外国人,中国人自己办得到。”细想这句惊人语,不禁长叹,呜呼哀哉!咱一直是这么办的呀!
      
      读书而读人,读人而做人,这顺序大有问题,但三者确确实实能来回地相互影响。一个成年人,禀性难移的成年人能去认真读书,便是在读人。读时有惊悚,读后有感悟,从而检点一下自身,这书就算没白读了。
      
      宝爷自言“打小高看著书一事,想不到自己居然也出过几本书,以此可以证明出版文化的堕落。” 此为“搞文字的海派作风” 十多年前,“京派”的文学混混狗子也曾痛恨自己,“我出书了,我堕落了” 此二者皆为口无遮拦的家伙,你看看我居心叵测地从宝爷书中挑出的活人活例就知道了。
      
      
      
      李敖告许倬云的八卦,由贝贝特一朋友提供,在此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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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发表于 2012-10-16 10:05:04 | 只看该作者
      “再说说李先生的吹牛,本文一开头就讲李敖是自恋狂,他的自我吹捧真是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不过就这,他也比他的某些大陆同行强百倍,我们的文学家们对自己的作品往往自谦“拙作”,可暗地里却早串通了三五哥们,轮番上阵,一顿天昏地暗的爆炒,临了作者还要踏出来道:我是向来不看评论的,好比妓女边提裤子,边立贞节牌坊,两头都不误。对比之下李先生的自我炒作就显得干净得多,磊落得多,有趣得多,也可爱得多了。 ”
        最近小宝新书发表,邀好友 办沙龙,歌颂他的“后启蒙文本”、“四卷雄文”、“皇皇巨著”。 正好让人想起十二年前的一段话。

    来自: 豆瓣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2-10-16 10:05:04 | 只看该作者
      小宝是海上名士。据说要评选上海滩“三宝”的话,他一定是难逃其一的。他本名何平,办过报纸,做过主持人,在大学里教过书,还是在沪上享有文化界风向标之称的季风书店的董事,对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他的文章写得贼漂亮,有“上海毒舌”之誉——谓其才情见识俱佳,且又言辞辛辣犀利,字字见血。我在读完他的新书《老而不死是为贼》,零距离接触其“毒”以后,颇觉其“毒”果然名不虚传。
      
      《老而不死是为贼》是书评集,书中所评多为近年坊间常见书籍和人物,如《达芬奇密码》、《1Q84》、韩寒、唐德刚等,天文地理,学术八卦,五味杂陈。其“毒”性十足首先在其取书名为 “老而不死是为贼”即可见一斑。“老而不死是为贼”这七个字即取自他一篇评论李敖的文章,在文中,他一边读李敖的《虚拟的十七岁》,一边狠狠地批李敖的自恋自大,认为其“无传世之学、无传世之功、无传世之德”,“是当代中国文化人自大自恋的标本”。在该书所收录的另一篇文章里,小宝认为李敖是靠媒体发达的第一人,他“行走江湖,唯一的兵器是言论,他以言论赢得媒体、娱乐大众。他文章不差,但并不能算作家;他书读得很多,但也不是学者。他的确切身份,应该叫言论戏子,或者叫言论明星,或者叫言论表演艺术家”
      
      书中这样的“毒”可不少,试再举一例。自上世纪90年代张爱玲被大陆读者“重新”发现以后,其在文艺青年心中有着几乎是“神”一般的光辉,靠“张学”而讨生活的专家也早已是多如过江之鲫了。但小宝偏偏不买她的账,逆流而上,勇于放“毒”:他认为张爱玲其实不过是个自私的女人,不可爱,看事情又很刻薄,张爱玲的红,不是因为她写得太好,而是因为其他作家写得太差!对于2009年在大陆火爆异常的张爱玲遗作《小团圆》一书,他直斥为“结构杂乱”,出版圈为了掩饰利用张爱玲追名逐利的真实企图,方才有了“张爱玲小说‘巅峰之作’的鬼扯”,这是“出版界最成功的商业案例”,但“这种皇帝新衣式的把戏,既心虚又霸道,小看了读者的智商”。这样的点评实在是痛快淋漓,大快吾心。小宝关于李敖、张爱玲的“毒”评,那些敖迷、张迷看了,想必会心中堵得慌,但话说回来,文学阅读本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是也。
      
      小宝之“毒”应与其天性有关,他的好友、作家毛尖曾评价他“蛮海派”、“灵活”、“幽默”、“找不到死穴”。 但倘若仅仅是天性,如果没有后天学养的调理,也不过是流于刻薄尖酸。小宝之“毒”的难能可贵之处,在于他的阅读量大,作家石康就认为小宝很可能是大陆专栏作家里硕果仅存的有着大阅读量的人。书读得多,再加上方法得当,谈吐见识自然会高人一筹,文章想不出彩都难。
      
      在书中,小宝谈到他曾经看过《色戒》编剧夏姆斯的一篇文章,令他惊讶的是夏姆斯竟然能用斯洛文尼亚哲学家齐泽克的理论去分析《色戒》中王佳芝这个角色,但“中国的大片编剧,有人听说过齐泽克吗?”以我浅陋的见识,在中国,别说是大片编剧,就算是正儿八经的文科学者,读过齐泽克书的人都不会有几个,而小宝显然读过,这也难怪他能“毒”眼识书了。
      
      QQ443407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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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发表于 2012-10-16 10:05:04 | 只看该作者
      最早是看到王小姿童鞋推荐这本书,跑到卓越一看,此书作者名小宝。
      
      同一作者搜出来的,还有另外三本,书名分别是《一生只为这一天》、《有多少爱可以胡来》以及《我的豪门爱人》。
      
      当时不知内容,但从封面看来,显然不是一个系列。于是买了其中两本,《老而不死是为贼》和《一生只为这一天》。
      
      现在看完这本书,基本可以确定,写书评的小宝跟写校园小说的小宝应该不是同一个人。
      
      小宝何许人也?豆瓣上大概瞥了一眼,据说是上海文化圈风向标似的人物,书界从业人员。
      
      而《老而不死是为贼》,就是集结了作者近几年的书评若干篇。
      
      初看书名,以为是作者自谦之词,但看照片,也不过四五十岁的中年人而已。翻看几篇才知,原来此话是骂李敖的。
      
      作者丝毫不掩饰对李敖和余秋雨“大师”的厌恶之情鄙视之意,每提及二位,笔下也丝毫不留情面,而余大师还是作者同乡。
      
      
      书的腰封上宣传语写到,“七八分幽默,两三点刻薄,是把书读透了的洒脱。”
      
      在我看来,作者倒未必把书中所有提到的书都读透,但是两三点刻薄还是挺到位的,文风也称的上幽默,看的过程中多次在夜半灯下呵呵笑出声来,不是时下流行的低俗玩笑,而是属于文人的诙谐,肚子里不喝到一定程度的墨水,是写不出来的。
      
      
      网上有句流传很广的话,大意是说,一个好的爱人会让你通过他/她看到整个世界。
      
      其实一本好书也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让你了解到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你所未知的美好的人,事,物。
      
      原本以为我没有读过的好书有太平洋那么大,看了作者的书评,才知道原来还有我不知道的整个太阳系。掩卷已是凌晨,念及此,生生惊出一身冷汗。打明儿起,非得头悬梁锥刺骨不可。
      
      
      其实本来就是一本文化人评论书的书,何需我一个斗大的字识不了一箩筐的人在此多嘴多舌。
      
      书中很多细节都十分有趣,非得看完细细琢磨,才能明白其中妙处。
      
      通篇看下来,骨子里的八卦细胞又开始作祟,忍不住想,如此精彩的作者,身边要站一个怎样玲珑剔透的女子才能与之相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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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2-10-16 10:05:04 | 只看该作者
      适宜闲暇时翻翻,很好读,诙谐笔触下也有着自己的立场和良知,对余大师和流氓李敖的调侃读起来尤为过瘾,有小宝在,这些人如有自知之明,当不敢太造次,否则被逮住了夹枪带棒一顿说,估计大师们经受不起
      适宜闲暇时翻翻,很好读,诙谐笔触下也有着自己的立场和良知,对余大师和流氓李敖的调侃读起来尤为过瘾,有小宝在,这些人如有自知之明,当不敢太造次,否则被逮住了夹枪带棒一顿说,估计大师们经受不起
      适宜闲暇时翻翻,很好读,诙谐笔触下也有着自己的立场和良知,对余大师和流氓李敖的调侃读起来尤为过瘾,有小宝在,这些人如有自知之明,当不敢太造次,否则被逮住了夹枪带棒一顿说,估计大师们经受不起
      适宜闲暇时翻翻,很好读,诙谐笔触下也有着自己的立场和良知,对余大师和流氓李敖的调侃读起来尤为过瘾,有小宝在,这些人如有自知之明,当不敢太造次,否则被逮住了夹枪带棒一顿说,估计大师们经受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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