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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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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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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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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6 11:1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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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76#
    发表于 2016-1-1 04:07:26 | 只看该作者
    空洞撒,故事情节无奇,也看不出人物情感人物心态。只有亦舒的形,作为内里的骨架、肌肉搭构得……咳咳。刚才在很差和较差里犹豫了一下,想到虽然差但我相信会有比这还差的,可又觉得不打一星对不住用来看这小说的时间。那只好看到再差的不能来评了。看评分,豆瓣读书参考价值也难恭维。另,好奇这里评分的平均年龄多大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75#
    发表于 2015-12-29 06:22:03 | 只看该作者
        早就知道这本书在言情小说里是排第一的,但带着言情小说是time killer的偏见,这本书在pad里躺了很久很久,直到这个监考的空档,总算一口气翻完了。       这是一个关于等待的故事,我想,女孩子爱言情小说,大多因为小说能些许找到自己的影子。不过我不是默笙,他也不是以琛,在这个物化繁杂的年代,谁又能为谁等待七年,但年少时爱情里的傻气和执着或多或少咱们都有。       故事完结,王子与公主最终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合上书,只是忆起自己的传奇。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     是的,现实中的我,远远没有故事里的人儿幸运。年少时轻狂傲娇,等到我学会爱了,他早已消失在人海。都说爱上的一个人,结婚的另一个人,其实又何尝不是变成了另一个人,所以自然就嫁给了那另一个人。  在番外里,以琛对以玫说,当你遇见过那个人,那么之后所有人都会变成将就。      可有时候,将就未必是坏事,懂得见好就收,为着简单的幸福而快乐,未尝不是一种圆润聪慧。

    该用户从未签到

    74#
    发表于 2015-12-29 04:50:46 | 只看该作者
    一直知道这书红,不知道为什么。读完明白了------基本就是剩女喜欢的痴情强吻纠结最后还是强吻结束。。。作者应该是没有什么生活经历,什么飞机起飞前10分钟才到机场,还有无数精英生活的描写,都是门外汉的yy啊。。。人物对话全是做作啊。。。有点真实感可以吗。。。一个字,作。

    该用户从未签到

    73#
    发表于 2015-12-26 02:47:29 |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读过多少次---有人所说的没有营养的小说。但就像很多写言情的作者所说的,他们想要表达的就是要相信爱,努力爱,拥有幸福。特别喜欢何以琛心里的一个念头---他说他不想在纠缠过去了,他就想好好的幸福的温暖的生活下去。是呀,不必挂怀过去,纠结仇恨,就抓住手边的幸福与温情吧,因为也许你放弃的,就是最最珍贵的宝贝。这样的好天气,这样的好阳光,这样好的你们,这样好的爱情。

    该用户从未签到

    72#
    发表于 2015-12-14 16:12:29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每个人的青春,都会遇见一个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也许,你会经历一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到老了会细细回忆 当年的一切,也许会在你的青春打上一个烙印,时时刻刻在提醒折磨你,除了那人,我不愿意将就。7年,生命体所有的细胞都会被更换成新的,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毅力才能清晰的记住那个在你生命中张扬的人,甚至在那人离去又归来时,可以随意将心底里最不愿意碰触的伤疤撕扯开来。何以琛说,我屈从与现实的温暖,其实,7年刻骨铭心的伤痛又怎么能不叫人学会原谅和包容呢。

    该用户从未签到

    71#
    发表于 2015-12-13 10:04:49 | 只看该作者
    虽然这本言情大作声名在外很多很多年,不过我看这本书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对比我的年纪,其实这书的文笔超烂,不过感情是真的,爱情是美的,等待是值得的,何以琛一般的男子是美好的。电视剧要开拍了,小说情节其实不够丰满,不过也胜在节奏明快,电视剧可以发挥的余地还是很大的,期待小哇的表现,似乎这次选角没有人对男神的代言人不满意,希望电视剧出来之后小哇依然能有如此上佳的口碑。

    该用户从未签到

    70#
    发表于 2015-12-1 02:58:41 | 只看该作者
    七年的等待,终于等来了曾经的爱人,确实如此陌生。他告诉自己这段愚蠢的过去该遗忘了,心还是不自觉被她吸引着。他以为她在美国也是一个人孤独着,没曾想她已经结婚了。他不愿意承认自己嫉妒得发狂,介意她心灵上的走失,介意另一个人也曾和她这么亲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以琛说: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还有另外一句: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经典中的经典~~)  “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每每想到这句话,我都会不自觉地微笑,走到人群中显眼的位置,期待someone,期待有奇迹会发生。这本书让我又相信这世界上有这样美好的事情。

    该用户从未签到

    69#
    发表于 2015-11-21 10:57:50 | 只看该作者
        我喜欢它喜欢了很多年,它是我最早的一本小说,不长,甚至对我来说是很短很短的一篇了。
        我很喜欢里面温馨的画面,淡淡的不失爱意。
      我不知道在当今这个浮华的世界还是否会有何以琛跟顾漫那样七年之痒的爱情了。
        每次看完它心中都会有久久不能磨灭的涟漪,敲打着我。我从来没有体会过他们那个时代的感情,我如今还会为它而着迷。没有原因。

    该用户从未签到

    68#
    发表于 2015-11-17 17:53:2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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