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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荣与梦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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袋鼠喝
1300多页,150万字的《光荣与梦想》,我真佩服自己有勇气读这部比砖头还厚的美国断代史。作者曼彻斯特记者出身,本书也算是新闻作品。我读史不多,新闻略通一二,读完此书,我的感受是,无论新闻还是史书,做不到《光荣与梦想》那般牛逼,至少先不装逼。
小时候写作文,沉浸于表现意义,善用不着边际的热烈的形容词和夸张的动词,所以我的作文里不是瓢泼大雨就是鹅毛大雪,生活总是艰辛的,好人总是出现的,然后“泪水模糊了我的眼睛”。若是没什么意义可表的纯景色描写,那结尾一定会出现“啊,我爱你,凤凰山…”,如此之类。
后来写通讯,要求笔触雄浑,时空交错,那时读书读得起劲,一门心思憋着想写《光荣与梦想》。结果折腾一个月,删删减减,生动的被认为是不重要的,细节的被认为是占字数的,剩下的内容活像一个毫无血色的贫血婴儿,读完想死。
用意义来支撑无意义的蹩脚叙事,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中国人喜欢装,中国的新闻和史书尤其喜欢装,装不下去,就挥刀自宫,多见太监文字,少见精彩故事。中国的历史和新闻的目标是一致的,是一堆华丽的泛着尊严的废纸。
读《光荣与梦想》,像林黛玉读《西厢记》,你根本就放不下:
——当哈里杜鲁门当选总统之后,“他三步两步冲上台阶,两只睾丸撞得叮当乱响”。
——乐队队长这时竟重奏起了委内瑞拉国歌。尼克松夫妇只得呆呆地站住。这位副总统后来回忆说,他当时只“觉得天下起雨来了”,后来才知道实际上全是唾沫。
——根据在纽约小学生中进行的一次民意测验,罗斯福最受欢迎,上帝其次,得票远不如他。
——直到最后时刻,杜鲁门在列车里不断收到账单,因为服务行业的经理们生怕将来成为烂账。
——在曼哈顿四十二号街上第七大道和第八大道之间的街区上,一个警察说:“如果一位矮小的老太太想要买一份《纽约时报》,她就得爬过三排的《操尸穴》杂志才能拿到。”
——(二战)大家都想服役,连原来爱养狗的人也不例外。于是陆军将有点用场的宝贝小狗组织起来,组成K-9部队,给它一个绰号,管它叫“摇尾巴”。《纽约太阳报》专栏编辑阿瑟罗兰还为这个K-9部队写了一首进行曲:我们来自祖国的狗窝,告别了老家和炉火,我们参加了狗的大军,肩负起民族的命运。
……
连做新闻的自己都鄙视自己,因为新闻是最容易不过的文体了,谁都能写。既然如此,又为何有那么多人永远都不懂新闻是需要细节和故事的呢?新闻是记录历史的,每一条新闻都是一个微小的片段,然而不是每一个这样的片段在当时都具有历史意义。只有具备高度历史感的记者,才会意识到他正在写的某条新闻将是历史的见证。曼彻斯特写的历史,绝非历史学家所能书写,他呈现出的不是只有英雄的世界,而是普通人能感受到的世俗悲喜,读它感觉自己在亲历历史,它的精彩程度远胜好莱坞大片,这便是新闻的力量。
好吧,我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记者也可以写一部中国的《光荣与梦想》,曼彻斯特不过写了40年的美国史,咱有五千年可挖。找去吧,中国的社会实录在哪呢,从中央领导到普通百姓,中国的记者有没有留下哪怕一点有价值的历史片段。恐怕等我们老去时,是不会有这样一本书去追忆我们当年经历过的那个时代的。
不过这也不能全怨我们的记者。古往今来,贤者著史立说,目标大抵相同。孟子云,孔子作《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唐太宗说,以古为镜,可知兴衰。宋神宗将司马光的著作赐名为《资治通鉴》,意为鉴于往事,资于正道,即以历史得失作为鉴诫来加强统治。诸如此类,中国先贤总让历史承担起过分严肃沉重的负荷,“文以载道”背后隐含的就是“经史不分”,历史被当成批判的武器,必须古板而正统。可惜,也不见乱臣贼子因此收敛,依旧生生不息,与时俱进。新闻大概也是如此。
书的结尾是这样说的:
——在干预了国外冲突1/3世纪之后,美国人民再次把注意力转到国内来了,他们要在与世隔绝中寻求安慰,在孤立中寻求复兴。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在他最优秀的小说的结尾中写道:“所以我们掉转船头,逆时代潮流而行,不间歇地向过去驶去”。
这是否也是我们该做的,是该调转船头逆势而行了,自作多情了那么多年,别再端着架子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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