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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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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19:4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不知道如果我不是寫歌詞的,還有沒有機會寫散文,而且得到出版。
  對,換你來寫,或者更好。
  但這句話,不妨看完才講。
  60元,未必夠你買兩疊空白A4紙,而A4紙不能陪你坐巴士坐地鐵坐馬桶,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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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15 15:54:59 | 只看该作者
  評論引用于2007年7月7號于自己博客撰寫的關於<俗>的讀後感: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07de410100a3hd.html
  
  
  
  趁假期看完了黃偉文先生得<俗>
  並不想斷章取義得去評判這本書得優劣
  我一向都將黃偉文先生得文字看作精神食糧
  所以靜靜得品味就好
  
  只能說這是一本不俗得散文集
  感歎于黃偉文先生驚人得生活觸覺
  乍看隨意得事其實蘊藏著很多趣點
  很多細小得事也寄托著某些微妙得大道理
  
  友人說這本書一點都不夠驚世駭俗
  我說甚麽都追求驚天動地攝人心魄多疲憊
  有得時候只是需要一點調劑和滋潤
  就好像黃偉文先生寫在封底對此書得調侃一樣:
  
  " 我不知道如果我不是寫歌詞得
  還有沒有機會寫散文並且得到出版
  對  換你來寫  或者更好
  但這句話 不妨看完此書再講
  60元
  未必夠你買兩疊空白A4紙
  而A4紙不能陪你坐巴士坐地鐵坐馬桶
  但這本書可以"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8-8 19:30:45 | 只看该作者
  單 車
  还应不应该信赖文字呢?
  靠卖文字赚生活的人竟然有这种质疑,差不多要遭雷劈了,然而很多时候我的确对文字的沟通能力有保留,抑或,我更应该反省自己的表达能力呢?
  该由「单车」讲起。几年前我替陈奕迅写了一首歌词,好些人的反应是「这首歌颂父亲的歌,几感人」,唱片公司方面甚至专拣父亲节前后主打这首歌,一心贺节。有人赞,该心足了吧,再挑剔的话未免太不知感激了,然而,赞错了,还应不应该红着脸照单全收呢?
  明明是首怪责父亲的歌,怎么忽然会被接收成「歌颂」呢?也许是自己力有不逮吧,当然不能怪香港人喜欢断章取义啦!唉,被错怪了,固然惨,但被错爱了,原来更悲哀。
  我经常相信好的文字该有说明自己的能力,事后补白是欠缺信心的表现,所以从来刻意避免啰嗦,今次是少数的例外之一。
  我老头子是典型的中国人父亲,假设他痛锡子女,都在心中,从不宣之于口,怕肉麻,可怜小朋友揣摩心理的能力有限,有些公仔,倒希望大人可以画出肠的部分,否则你不肯讲,我就有理由相信你不爱我,就是这么简单。又或者,亲昵一点的身体接触也是种现兜兜的补偿,但中国人嘛,搂搂锡锡不作兴,于是也就欠奉,直到小四那一年,爸爸带我去海滩,多得他那辆电单车,两仔爷才有人生的第一次拥抱,唯一一个令彼此都不难为情的拥抱机会,可惜那台电单车入秋前就卖掉了,而那年夏天特别短。
  我对父亲的吝啬一直耿耿于怀,于是长大后就写了单车这首歌,再讲一次,是投诉,不是歌颂。的确是点给全世界父亲收听的,却不全是善意的。
  我写的歌词,或者半个香港都唱过(容许我自大地假设),然而,出道十年,写了九百首歌,我的爸爸妈妈,甚至弟弟,从来未亲口赞过一句好。所以,我只能更努力更努力的写,希望除了爸爸妈妈以外的所有人都喜欢,我真的别无选择了。
  后来,在某个场合,巧遇素未谋面的洪松荫先生,他问我:「黄金宝讬我问你,「单车」是不是写他和爸爸的故事?」当然是美丽的误会,是误会,但毕竟是美丽,也不该抱怨了。
  
  (二00四年十二月十五日)
  
  
  PS:黄胖子,弄的眼眶有点湿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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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9 12:31:3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最不能忍受的事情都能自然適應的話,這種恐怕算是愛情了。——《俗》P.156黃偉文
  
      此刻,我大概想問,我們幾時愛情了?我們愛情了幾時?須臾,瞬息,彈指,刹那,六德,空虛,清靜?亦或者,恒河沙,阿僧祗,那由他,不可思議,無量大數?大概越短的其實越長吧,我們通俗講的刹那既永恆,其實是一種粗糙的說法,刹那離永恆的境界還是遙遙遠遠了。
  
      那麼,顯然地,愛情中的人,不會期待愛情。愛情過了的人,錯,那是永恆,所以沒有過去時態的存在了。個人見解,無須掙扎。
  
      PS:不明白我在說什麼的,就當我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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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4 15:17:22 | 只看该作者
  你我像快快乐乐同游在异境
  
  最早知道黄伟文,是他的填词人、演员身份。他当配角的喜感与刘以达有一比,风格却又不同,可惜现在已极少见到他参与表演的戏。歌词部分,由李蕙敏的歌熟悉他,后来听到他写给黄耀明、陈奕迅、何韵诗的歌,很多歌喜欢到现在。
  
  今年经常见到广州某电台节目会取消粤语的报道,最近一条新闻是“广州政协提案取消粤语”。较少填国语词的Wyman,知此信息后说:“廣東話係我嘅人生樂趣,廣東話係我條命!我有啲乜嘢可以幫手,請開聲!”
  
  前两年在亚视见到Wyman主持节目,终于可借机在电视上看他show时装,他说过“人可以唔靓,因为係天生嘅,但唔可以唔型!”,逐步的直到彻底改变了我对时装的理解及那以前近乎只剩一二颜色还显单调的生活。尽管平时不购买服志不熟悉名牌,尽管有所限制不是个时装购物狂,但我终于知道真的可以“先敬罗衣后敬人”,只凭Wyman的衣着足够影响我离别灰天渐渐了解花样时装世界,期待转变到也为裙作侍臣的我真的多谢这位《男裙协会》永久荣誉会员。
  
  早年喜欢穿“登台衫”去商台返工、又怕极撞衫的Wyman近年出了几本专栏结集,多写时装,有的已经绝版。7月17日一个人在旺角逛书店,见到了《俗》、《生于天桥底》(原来他有“未许生于天桥底,只愿死于更衣室”的“大志向”,我未买这本封面精致极具创意但价格高企的书)。因惧怕专栏的时效,当时想着坚持在书店看完05年出版的《俗》就算了,当看到Wyman写关于达明一派的《第十一个救火的少年》,提到我最初接触达明的歌,感动之余转念买下本书收藏。
  
  一件衣着、一个名字、一首歌曲、一次演出……够靓总会被记住,就算这一杯并非你爱喝的茶。Wyman说未等到够靓的封面,不急着出新书。这肥仔别于平常继续痴缠的认真,让你我像快快乐乐同游在异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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