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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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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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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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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25 00:3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内容简介:这个世界再无秘密,爱上你,就是我唯一的秘密,而我只愿与你分享。怎么样的渴望,能如此灼烧灵魂;怎么样的思念,能刺痛每一根神经末稍,想要靠近,不敢靠近;想要推开,不舍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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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11#
    发表于 2013-9-18 07:39:42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描写的是同志间电光火石间迸发的情感以及流星划过天际般镌刻的美好,重心在17岁主人公热恋中那种甜蜜与患得患失。虽是八十年代开始的故事,但同志间的情感作为少数人间发生的事与其面对的挑战,全篇所述极少。恋爱,无关性别,相爱的那一刻,所有人都一样。小说最美妙的地方在于:主人公们只有六个星期的时间发展情感,紧逼的时限让爱变得更加肆无忌惮同时奋不顾身。美好的部分容易记忆一生,而柴米油盐的生活则清浅许多。故事的最后部分,多年后的相见,挺有王家卫电影的风范,彼此都有了新的生活,但又总还是念念不忘,怎么办呢?全书的最后一节,作者写到:
      
            ”我停顿了一会儿。我想说:如果你什么都记得,如果你真的和我一样,那么在你明天离开以前,或即将关上出租车门的瞬间,当你已经向其他每个人告别,此生已别无其他话可说,那么,就这一次,请转身面对我,即使用开玩笑的口吻,或当做事后无意间想起。当我们在一起时,这对我来说可能极为重要。就像你过去所做的那样,看着我的脸,与我四目相接,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相比原版,本书封面上相拥而睡的两位男子让人浮想联翩,而”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则带来更多的好奇。行文走了没多远,已经出现了这句:”我迷恋他每次看破我心思时脸上闪现的那抹明媚的狡黠微笑,而我真心渴望的其实是皮肉,只是他的身体而已。“(P8)再往后还有Elio(主人公)潜入Oliver(心仪对象)的房间,紧张地体味对方的床与泳衣,这些都是恋人们常做的事。写得最动人的是Elio向Oliver表白后漫长等待的夜晚。Elio躺在床上,无眠,希望Oliver会进入自己的房间,故而门专程没锁,然而长夜漫漫,人家终于归来,不过是洗了很长的澡,原本以为听不见外面的动静,门缝也关了起来是Oliver终于驾临,却原来空欢喜一场,是一阵风把门给关上了!如此描述,太高明了。
             几番纠缠后,两人终于赤裸相对,事后Elio心态反弹的描述及其微妙,Elio希望Olvier拥有自己,但事成之后男子心态似乎受损,反倒生起自己的气。这事原本是契机,但显然事情更糟糕的向反方向发展。这么办?这时候年长的Oliver展现了自己的老练:
             ”回到我这侧的阳台,他在门口踌躇了一会儿才走进我的房间。我吓了一跳。‘脱掉你的短裤。’这很奇怪,但我没有勇气拒绝。所以我拉下裤子脱掉。这是我第一次在大白天光着身子跟他相处。我觉得紧张又尴尬。‘坐下。’我还没坐下,他嘴巴已经凑到我那里。我立刻硬了起来。‘我们回头再来。’他脸上带着一抹挖苦的微笑说完,立刻离开。
            这是我胆敢擅自和他结束的报复吗?“
            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应了扉页那句:
           "如果你已经准备好要深深感动你的脏腑,
            喜欢勇敢、尖锐、狂喜、赤裸、残忍、温柔、人性与美丽,
            请翻开这本书——"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3-9-17 02:45:05 | 只看该作者
      书中的心里描写,特别情欲的折磨那段精彩至极。结构是碎片式的,并没有完全按照时间来写,对话生活化。相识到相恋的过程是曲折的,友情爱情的交叉,一步一步的惊心动魄的试探,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慢慢地解开。最后他们在一起了。或许这就是爱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3-9-16 14:58:43 | 只看该作者
      说故事的人是我.
      
      在阳光底下用几个小时速读完这本书,和书中描写的地中海气候相得益彰.
      
      细腻,敏感,奇异..
      
      至于用peach作为题目是受某小段情节启示........
      
      "我本来想说:你的眼睛永远在那里,困在薄窗户里,从我楼上那间最
      
      近已经没人睡的卧房里往出来.微风吹拂窗帘子飘飞的时候,我从这面
      
      看上去,或站在阳台外,我会意识到自己以为你在里面,你正从你的
      
      世界望着我的世界,如同我发现你坐在石头上那一晚般地告诉我:我
      
      在这里很快乐.你人在数千里外,但我一看到这扇窗,就想起一件泳
      
      裤,一件匆忙披上的衬衫,倚在栏杆上的手臂,然后你突然出现,点
      
      上当天第一支烟-----那是二十年前的今天.只要这幢房子还在,这都是
      
      任你流连不去的处所----也是我的.我本来想这么说."
      
      它给我所有的意向是地中海金色阳光,游泳池的亮蓝波浪,罗马的教堂和长椅,莫奈流动的笔画.
      
      当然了,还有,少年那只拥有一次永不腐烂的桃子.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9-3 03:03:44 | 只看该作者
      那一年的夏天17岁的艾里奥,并无征兆不可救药都爱上了前来的学者奥利佛,从他下计程车的那一刻开始。
      我开始把他称之为青春期的躁动,萌动,因为他从小就成长在一个家教严格的家庭,从小就饱读诗书,通晓音律,是别人眼中的天才少年。他的内心其实及其想要去冲破这种束缚,他要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醉生梦死的刺激,他受够了正餐苦差这种一本正经的外交饭局,但他仅是一个17岁的少年。
      奥利佛的到来正好是一个新的起点,在来人的选择上艾里奥占了一定的比重,由于他亲自选的人没有令人失望,并且在最快的时间得到大家的认可。但只有一点不妥,不管艾里奥怎样热情地招待这位来客,他都是冷冷地吊他的胃口。艾里奥内心的灼烧恰好成为了吸引读者的重点!不只是爱情,友情,甚至亲情都可以在其中找到共鸣,那种猜疑,妒忌,忐忑不安,焦躁的心情,诱使你想要加快奥利佛这不紧不慢的节奏。终于激动的心暂时停顿了一秒,因为那层纸被捅破了,当他再次跳动只是为了看奥利佛的态度,他只是说了一句“好一点了”这让我感觉他完全没有那个意思!之后就是那一句“成熟点,咱们午夜见”我以为希望破灭了。但经过那一夜艾里奥有小小使我厌恶的动摇,这不是他想要的感觉!
      (尽管伪装起来,但我感受到的厌恶是否始终存在,而我需要的就只是这样的一夜,好将它发泄出来?
      近乎恶心,像是后悔的情绪(就是它吗?)紧抓我不放,随着我感觉第一道晨光从窗户照进来,它的定义愈发清楚)《P128》
      (不,我一点也不嫌恶。但我的感觉比嫌恶更糟。我不想记得,不愿去想。摆到一边就好。这件事从来没发生过。我试过,可是不管用。我想退钱,倒卷底片,带我回到我几乎赤脚走到阳台的那一刻。我不会再走近一步,我会坐下来,焦虑,而永远不知道——宁可跟我的身体争辩,也好过现在这种感觉)《P129》
      至此我称之为艾里奥的圣克雷芒症候群,因为他不仅有对奥利佛的欲望,也有对玛琪雅的渴望。他在二者之间摇摆不定,仿佛这只是聪明人之间的游戏。
      直到从罗马回来之后,我才肯定了那个艾里奥早就肯定了的答案。对于奥利佛而言离开了那个地方,一切就又回到了从前,他还是那个惯于克制自己的人,也许就像艾里奥想的那样,也许他就跟我一个人这样过;而艾里奥则正像一开始所说的那样,他永远也忘不了那年的夏天,虽然在之后的生活还出现过奥利佛过去式,奥利佛将来式,但那都不是真正的奥利佛。
      真正触动我的是,多年之后他们还是彼此着迷,相互吸引着。再遥远的距离也阻挡不了,两颗相互贴紧的心。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9-2 00:00:49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感触太多,想说的也很多,于是有了这篇。
        几个月前就在书店看到这本小说,当时就决定一定要读一读,除去是因为这本书是同性题材,也因为书名,《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一瞬间就被这句话击垮了,爱到什么地步,才会想要你拥有我的名字。
        艾里奥是所有人年少时暗恋别人的缩影,他把自己的爱意埋得很深,一方面希望奥利弗知道自己的心意,一方面又生怕对方知道后会厌恶他而隐藏住自己。暗恋中的人都一样,艾里奥说出的每一句话都经过千思万想,设法讨奥利弗的喜欢。但是他不自信,不相信奥利弗这么棒的人会爱上他,所以他也在躲避所有奥利弗给他暧昧的可能,好在这么害羞的两个人最后还是吐露了心声。当我看到奥利弗一开始便也喜欢艾里奥时,我真的替艾里奥开心。
        要知道,你喜欢的人也喜欢你,概率未免太低,何况是两个男孩,他们幸运的彼此相爱,可是还是不能永远停留在那个夏天。
        作者花了大部分的篇幅,描写艾里奥的暗恋的小苦恼,奥利弗和艾里奥甜蜜的小动作,浓烈的欲望,两个人每天夜里在床上翻云覆雨。
        没意识到对方也喜欢自己之前,艾里奥曾经把自己对奥利弗的爱恋放在接触他的物品上,泳裤,衬衫,床。当他们分开后,奥利弗把那些都留给了艾里奥,我知道艾里奥一定留了一辈子。这是他唯一留得住的,是证明他们相爱过的东西。
        花了几小时读完这本书,我心中的同性爱情小说,甚至是所有爱情小说都大概分为两种:1,过程虐,结局甜   2,过程甜,结局虐。《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属于第二种,从最初的相互试探到之后的暧昧,再到热恋,最后的分离。某种程度上多少有点像《断背山》,我个人认为《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大概更虐一点,虽然最后量为主人公都健在,但是我坚持认为生离比死别更悲伤。
        明明喜欢你,却不能和你在一起,我要生活下去,但是身边没有你,给我捏肩的你,让我吃醋的你,和我每个夜晚火辣的做爱的你,穿着红色泳裤的你,我好喜欢的你,那个夏天和我在一起的你,最后离开我的你。
         我早预料到这个故事最后会是悲伤收尾,但是当我看到,艾里奥一点点对奥利佛萌生爱意,看到他慢慢在意,吃醋,对自己的感觉由于和否定,看到艾里奥为了让奥利弗吃醋和其他女生暧昧,看到原来奥利弗也早对艾里奥倾心,我还以为作者会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结局,至少在这个夏天之后后让他们再相伴几个夏天。
        但是故事就戛然而止,奥利弗将要回美国,还在临行前告诉自己的爱人自己快要结婚。既然你快要结婚,为什么还要招惹艾里奥,你们做爱的每一个夜晚,你想的都是艾里奥,不是你说要结婚的那个人。
        我真的不喜欢在铺垫了那么多甜蜜的点滴后,就活生生分开。一别就是20年,20年,你们互相想了有几亿次?不愿意想见,也不应该相见。我确定艾里奥最后还是爱着奥利弗,只是他知道对方不能和他在一起,所以他克制住自己所有情感,只是问他,要是一切可以重来,奥利弗会不会和他在一起,即使一切根本不会重来。
        明明互相喜欢,就是不能在一起。
        我曾经也很喜欢过一个人,分开几年后,平常想起这段倒也不会有什么剧烈的情绪波澜,但是我知道,当这个人多年后再出现到我的面前,就算变化成什么样,我也一定会像当年的少年一样脸红心跳,话都说不清楚。
        最后分离几十年的人重逢了,也许有人觉得是HE,但是此时的他们早已不是此间的少年,他们各自有家庭,有子女,他们甚至不敢有再亲吻一次彼此的想法。他们去到他们几十年前热恋时经过的地方,和他们一起度过那个夏天的玩伴大多已经去世,他们变了,他们又没变。
        这是书的最后一段:
        “我和你一样,我什么都记得。”
        “我停顿了一会儿,我想说:如果你什么都记得,如果你真的和我一样,那么在你明天离开之前,或即将关上出租车门的瞬间,当你已经向其他每个人告别,此生已经别无其他话可说,那么,就这一次,请转身面向我,即使用开玩笑的口吻,或当作事后无意间想起,当我们在一起时,这对我来说可能极为重要。就像你过去所做的那样,看着我的脸,与我四目相接,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看完这本书,我真的是眼睛酸了,突然一下子感觉自己也跟着奥利弗和艾里奥老了,一下子什么都不想做了,只想再想想自己少年时最喜欢的人。我希望我是奥利弗,能告诉艾里奥自己不会离开他。我希望我是艾里奥,能告诉奥利弗我不想你走。
        可我不是。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8-31 23:51:38 | 只看该作者
      刚看完这本小说,没有大悲大痛之感,甚至无所谓悲剧与否,同性者,理所当然的是不为大众接受的,最后两个人分离二十年后仍然可以平静的相逢,重新体会温存了二十年的思恋,仿佛就可以算作太圆满的结局。至少两个人都彼此深深爱慕,那就谈不上遗憾了。
      从来没有在西方小说中有过这么细腻的阅读感受,作者字字珠玑,将两个人最开始的彼此试探、躲避、暧昧写得入木三分,书中多处让人感同身受,摘录在此:
      大家在这里都做些什么?
      不做什么,等夏天结束,
      那么,冬天做什么?
      等冬天结束。
      
      你看见某个人,但你其实没把他看进眼里,他尚在幕后准备登场;或者你注意到他了,可是没有触动,没有火花,甚至在你意识到某个存在或有什么困扰你之前,你所拥有的六个星期就快要过完,而到那时候他要么已然不在,要么即将离开。
      
      就像回到故里,尘埃落定,万事就绪,你突然醒悟原来这是七年来你只是虚度时光,不断与错误的人群瞎搅和。
      
      他不跟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倒是不太在意他做什么,只要还是跟我在一起时的那个人就好。他离开时,别让他变成另一个人。别让他变成我从来没见过的人,除了他跟我们、跟我在一起时,我所知道的那个人生之外,别让他再有另外的人生。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28 04:29:37 | 只看该作者
      来来回回两个月,你终于还是说出了让我们回到从前一般这样的话
      你明明知道我是如此的害怕沉默,害怕孤独
      我停不下嘴里的话,也停不了对你的思念。
      我知道在杭州的那三天
      我留下的
      还有你留下的
      都是我们这辈子最美好的回忆。
      
      可是我不甘。
      
      于是,我觉得我得改变,我不能够再像原来一样,遇到问题,总是拖延时间。我开始给我的家里人灌输我不想当公务员的意愿,我不希望自己的能力和性格在公务员的行列里磨灭的只剩下残羹冷炙般的可怜。
      
      也许我老了,我希望每天看着报纸,喝着茶,打打电脑,打打字,梳理公文。可是,我现在还年轻。
      
      所以,我去打了耳洞,这只是我疯狂的第一步。
      我想做我自己想做的事情。
      我怕以后没机会,没有时间去做这些事情。
      
      所以,我想去爱你,我想让你知道,我有责任心,我有能力去改变自己的一生。我不是你想象中的胆小鬼。
      更不是别人口中无法决定命运的可怜小鬼。
      
      我希望每天你都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就像我每天呼唤你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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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板
    发表于 2013-8-13 02:07:57 | 只看该作者
      因为有《蓝宇》和《军中兄弟》这种BL生死恋在先,《断背山》也是以其中一个的去世为结局,所以我先入为主地认定《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应该是个会死人的悲情故事——思维定势这事儿真不是我的错,被虐心小说毒害的恶果之一就是把死亡作为最高标准的催泪弹。事实上不是。爱情死不了人,人也不会那么轻易就死。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飞来的车祸和突发的绝症。但是爱情会让你把另一个人的名字作为休止符,你的生命因他的出现而出现截然不同的两段:他之前,他之后。他之后会有无数个更好或更坏的人,但是那些人好坏的标准都是他。他是唯一。他是永恒。他无可替代。只是你和他再不能在一起,那份失落与怅然却深深埋藏在回忆中最晦涩的角落,无法言说。
      从节奏上看,《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是典型的慢热。对于习惯了华丽开场和快节奏的现代读者来说,它的调子实在是有些拖沓。就像地中海那湿热粘稠的夏风,不断撩拨心弦,却又始终不得要领。看故事的人简直要和故事里的人一同因揣测、猜疑、试探和幻想而发疯。但是,那股热情太美妙,那份欲望太强烈,又让人实在忍不住要看下去,看那些午后和午夜的梦魇般低语如何一步步到来、实现。
      不见光的爱情是禁忌,最美好的时刻无法在阳光下晾晒,最心碎的时刻亦无法痛快表达。这是奥利弗和艾利奥最喜欢莫奈崖的原因。只有在那一小方领土上,他们卸下伪装,摒弃猜疑,真诚地面对彼此内心。而后来,在长达二十年的几乎无来往的空白岁月里,那张印着一方领土的明信片一直在奥利弗的身边,陪他娶妻生子、迎接衰老。
      很多人都相信,对于曾经的恋人,老死不相往来是最好的方式。面对大自己七岁、先一步结婚生子的奥利弗,艾利奥也是这样选择的。他从来不曾告诉他那个夏季自己压抑过怎样的澎湃热情,私底下曾经怎样向他许诺一生不离不弃。他下定决心不原谅他,无论再次见面时有多么强烈的渴望想靠近他,也都装得云淡风轻。没错,对于一个注定要在你生命中消失的人来说,绝口不提要比千言万语好,一杯马蒂尼,一个善意的玩笑,一句漫不经心的“回头再说”,都表达出他最决然的态度:我不原谅。可是,奥利弗偏偏告诉他,在那个他珍藏了十七年的莫奈崖明信片背后,他写了两个字:真心。
      不禁想起小说《霸王别姬》里,段小楼和程蝶衣最后相见时,段小楼说的最触动程蝶衣的那句话:我都知道。
      他都不说。他都知道。他用执拗和不原谅伤害自己半生,以此来表达一份扭曲的爱意。而到了最后,对方只是四两拨千斤,轻而易举就击碎日积月累建筑起来的对抗和恨意。这样的爱,才是山呼海啸,才是攻城略地。
      小时候看爱情,觉得轰轰烈烈才过瘾,才澎湃。现在到了一定年纪,方觉平淡中的回味和咀嚼才更虐心。当那个人已经成为过去完成时,当他已经成为你记忆实验室里一株风干了的头颅标本,他却真实地回到你的面前,一丝一缕擦掉岁月积累起的尘埃,让你一寸一寸细数那些有他和没有他的时光。谁能经得住这样的考量?
      他们开玩笑:“我会告诉我儿子,当年有个少年半夜偷偷溜到我的床上,我们操到脑汁都要流出来了。”“我可不希望我儿子出现在你的床上。”
      他们又在试探:“回来了,高兴吗?”“你呢,我回来了,你高兴吗?”
      他问他:“最好的时光是什么?”他闭眼回想:“那晚我刚吐过,在回酒吧的路上你吻了我。人来人往,但是我不在乎。你也是。那个吻仍然在那里,谢天谢地。那个吻和你的衬衫,是我从你那里得到的一切。”
      二十年就好像是昨天。而昨天只比今天早一点。他和他一样,什么都记得。
      如果蓝宇一直活着,他会为捍东写一本书的话,就应该是这样的一本《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爱会让活泼的人更聒噪,也会让沉默的人更寡言。如果不幸你恰恰是后者,那么,还有什么比用自己的名字呼唤对方,更美好的爱情寄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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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发表于 2013-8-8 11:17:56 |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一气呵成看完了,晚上合上眼睛躺在床上细细品味书里的情节,却越品越精神了。我开始感叹时光的流逝,那些为爱而悸动的日子,怕是不会再有了!
      我最喜欢的是午夜之约那段,终于要挑明了,两人在各自的房间里挣扎,到最后终于在一起了。
      "如果我蠢,就蠢到底吧。如果我碰了他的膝盖,我就碰他的膝盖吧。如果我想拥抱,我就拥抱吧."
      结局虽然留有遗憾,却刻骨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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