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悦读人生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813|回复: 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絕色 - 书评

[复制链接]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3 19:45
  • 签到天数: 4 天

    连续签到: 1 天

    [LV.2]偶尔看看I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24 23:0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此主题为自动生成的书评内容贴,书籍链接地址: http://www.dothinking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0784

    书评内容会自动聚合在本帖中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淘帖

    该用户从未签到

    8#
    发表于 2013-9-26 07:47:32 | 只看该作者
      二十四橋明月夜,董橋者,何橋耶。
      老先生自嘲曰:斷橋也。
      
      己丑年對我來説,意義非常。這般年華,本應在大學裏匍匐而習作。但我卻遠離了大學學府,闊別了美利堅大陸,獨自一人浪跡于倫敦,法蘭克福,海德堡,鼓浪嶼,老廣州。而董橋,便是一座我的心靈在腳下僕僕風塵的同時邁向一種古意的長橋。
      
      因爲董橋的雅致,催我于月色將至時,上閣樓開天窗望蒼嵐,禁不住胸潮澎湃。誰人道,望月思愁憶舊人,難勘寂夜淚人弦。心中縱有無盡的悶澀難渲泄,只待借惶白之月色奮筆疾書。因而寫了不少劣作,不少拙詩。
      
      最是喜愛在昏暗的燈影下慵懶地品味那朴雅的文字,絕色的氣息。走到書架前,反手抽出一本書,是倫敦出版商Methuen的布面精裝的維琴妮亞.吳爾芙的『到燈塔去』。千回百轉,百轉千回。讀著字里行間的墨跡,感受吳爾芙的寒寂。小說如詩般的語言陪伴著慕維走向亮著微光的迷夢——是誰的燈塔?我讀絕色,同時也讀吳爾芙,讀艾略特,讀迪倫托馬斯,也讀著自己心中的澀。
      
      董橋也在路上。但他是守在風中的雅客,在我的每一処下一站等待著我,授以我純醇的古朴氣息。
      
      己丑年,董橋相伴,我于世界各角落裏尋覓自己。

    该用户从未签到

    7#
    发表于 2013-9-10 01:21:04 | 只看该作者
      绝色这本小书本身是符合董桥的审美标准的 - 深兰色的仿皮封面上(虽是纸制的, 但做工极好几乎类皮),四角烫金花, 封面设计简洁凝炼, 拿在手里有质感, 是盈掌的小书.  翻开看了, 不断连连惊羡于董先生和他的书友们淘英文旧书的乐趣.  虽然无缘得见那些绝色, 但也不妨就此迷恋上 - 真的很想看沃尔顿的<钓鱼大全>, 并牢记他的STUDY TO BE QUIET态度; 海明威的短篇, 吴尔芙的TO THE LIGHTHOUSE 也应该好好读, 最难忘的是泰坦尼克号上的那本培根 -那本盈掌的小书陪伴一位爱书人永葬海底. 还有赖格姆画的插图是怎样的会讲英国话....但愿能继续对于那些"绝色"的永恒的迷恋, 以及由于迷恋而带来的乐趣.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8-21 11:05:12 | 只看该作者
      看到梁文道大力推荐,什么”文章有烟水气“,”贵气“云云,也看到陈子善”你一定要读董桥“,买来一窥,结果不算大倒胃口,也算大失所望。原来这样的文章就叫贵气啊~实在是在下无福理解。
      
      这本书讲的是啥呢?就是讲董桥这位仁兄在英国,美国等国家的书店遇见的书和人以及一些琐碎到类似于”我今日去打了瓶酱油“的事,用许多根本就是自造的形容词(清贵,畅亮,清丽,古艳)给写了出来。
      
      看这本书之前,网上关于董桥的评论都是一面倒的好,看了之后才知道啥叫做皇帝的新装,没人敢捅破的纸质窗户
      
      唯一值得赞扬的就是牛津的装帧,一向很喜欢。至于内容嘛,就只能用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来形容了~唉,这年头讲真话还真难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10 17:39:43 | 只看该作者
      在牛津版的董桥文集中,这本《绝色》起初并未看上眼,蓝黑仿皮封面烫金花草,既不如《记得》、《青玉案》青翠欲滴,也不若《小风景》江花胜火,虽然后来读到装帧也是其来有自,是仿威廉制作The Art of Bookbinding的图案。(参《青玉案》页276)
      还是拿起来,翻一过,掩卷想,读到这一本,董氏文字应该可以告一段落了。《绝色》后记中写到这是一本关于“搜猎英文旧书的书”,每篇讲一部藏品,附上彩图,开眼之余毕竟对西洋文学涉猎不多,连名字都未听过的文人轶事提不起兴趣,书装艺术一门更是白目,如此密集灌输,吃不消,读了前十五篇(到《谁怕维琴妮亚吴尔芙?》止,奇怪读到《小小一套狄更斯》、《老医生的泰西古籍》两篇时,总觉得眼熟,翻之前读过的董桥其他文集又找不到),后五篇(及《后记》)中间的《英伦访书偶得》、《藏书票琐忆》两篇,其他草草翻过。
      内容终究不如谈中国的文人清玩竹木牙角吸引我。
      有时怀疑董在书中提到的那些他熟识的所谓欧陆大牌“藏书家”、“旧书商”果真知名否?我同时警惕董或许也不过是个“二道贩子”,为什么要听他在这讲旧书、旧文玩、旧时人物,有机会自己去欧美,去博物馆、去读王世襄、去看张充和不是更好。
      最初,吸引我的是装帧,最后也是。
      但我承认,还是有获益。
      p.s.董桥在《后记》中提到:“我跟英文旧书果然结了三四十年的因缘”,“一百年来英国名家装帧的老书我喜欢而又买得起的几乎都有;藏书票后来是专找仕女和风景书票了。暗恋几十年至今还无缘珍藏的是William Morris的Kelmscott Presss手制书籍,价钱只涨不落,藏家只收不卖,这辈子玩赏一部的心愿恐怕还要看运气。”(页261)
      巧的是下午在图书馆二楼新书区借了一本《读库1101》,打开一看,本期藏书票的作者正是威廉莫里斯。
      案:莫里斯是维多利亚时代英国诗人、画家、翻译家、纺织家、刺绣家、社会活动家,组织社会主义联盟,创办凯尔姆斯特出版社,一生倡导重振手工艺术,跟前拉斐尔派画家一起致力复兴唯美艺风,婉拒英廷册封桂冠诗人。其出版社出书讲究手工巧绘巧写巧色巧印巧装。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8-8 17:59:51 | 只看该作者
      董先生写的是清淡散文,我觉得,从我的观点来看,他写书不是为了功利,也不需要批评家的评论。他只是在文字里记录和回忆以前的旧日子,有些读者觉得他的用词过于华丽或者有炫耀,这是很自然的,因为他生活的圈子和其他人不同,这也并不意味着有必要把它们都换成朴素的词来讨好读者。他只是把他所想的所经历的表达出来,而我们这些俗人乐于观赏。况且他只是藏书家,他迷恋书、说书的故事有什么错?要我说,他的文字没有传统中国文学的厚重,读他的书是一种纯粹的乐趣。我要感谢他,中文环境下难得出这么一位“另类”的作家。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8-3 21:54:55 | 只看该作者
      《绝色》读了一半,另一半,决定留给自己。
      
      董桥这本有关书事的电子小书,说了一群书痴书呆子,怎么的找书爱书,顺带的,又写了好些写书人的流散轶事。不知别人读的时候怎样,我是总在等面时偷偷看着就要笑出声来,然后收嘴角,告诉自己公共场合呢,心里默默欢喜就好。
      
      第一个故事有关西弗琳藏书票买卖。董桥在威尼斯结识的意大利老头某日来电央求董桥把西弗琳的藏书票草图出给他:“看在威尼斯Piazza San Marco鸽子份上,你愿意卖一两张草图给我吗?”董桥不肯。老先生又提出拿一本绝版小书同他换,不巧得很,董桥居然有了。正当老人不知如何是好却又不肯罢手时,董桥来了句,“看在Piazza San Marco那几个午后秋阳下的闲谈,我会奉送一张草图给你存念。”呵,这就是友仔间的交往了,不靠鸽子什么的浮云,靠的倒是午后秋阳下契契默默。老人也是同路人,笑言不白拿,翻箱倒柜也要找一款意大利名家春宫藏书票给董桥高兴。董桥写到,那笑声像威尼斯河上的桨声,清爽放肆,绵长。
      
      第二个故事说了一个以写钓鱼享誉的沃尔顿。不是唱《风中之烛》的埃尔顿呢,一六几几年间人了,是个老实刻板守纪律的士大夫,饮食不变、作息不变、至交不变、读书习惯不变,幸而读书内容经常改变的。董桥读沃氏文存时发现,该先生连写传记都墨守自家的成规,每篇开头一句都是“某某某某年出生于某地”……董桥说他喜欢死守规律的人,“这样的人大半长寿哩”他说。这位董老头儿又顽皮了,他爱的是有人又原则又坚持,偏偏要讲个俗死人的理由。我爱他对这类人的爱,连带着爱了这类人。顺便说一句,这位沃尔顿真的长寿,享岁九十。
      
      还有一个故事从奥斯卡王尔德的《The Model Millionaire》说起。说一位叫厄斯金的潦倒绅士偏爱上一位千金小姐,偏偏这位小姐还有个势力得很的老上校父亲。老上校同厄斯金说,你赚到一万英镑再来求婚罢。这厄斯金倒是个妙人,某日去看画家朋友特雷弗,刚好特雷弗在为一名老乞丐画肖像。厄斯金看了老人褴褛落寞甚是伤感,居然趁了特雷弗走开偷偷塞了一枚金币给老人,结果自己倒挨走路回去,因为没钱了,彻底的。结果就是极戏剧性的发展了,老乞丐原是全欧洲最有钱的人,自然的,他赠了厄斯金一万英镑,作为一个wedding present。话锋一转,董桥老头却说他不爱王尔德这位天才的造作作风俗气品味,还引了诗人奥登的话来说王尔德一辈子在演戏:命运之神从他手里拿掉了情节他还在演……真的是尖刻到了骨髓。但是董桥又爱王尔德的英文没有落叶没有石沙的干净,散文润朗信札丰沛,就像厄斯金的故事。而我呢,我爱董桥人事分分清,文是文,人是人。不以人贬文,也不光凭了文来断人。
      
      再一个故事说的董桥旅居英国多年却没去过莎士比亚故居。某日,董桥同了朋友去牛津,这牛津就在莎氏故居脚底,近得很。朋友就问要不要绕道去看看莎翁?当然,这朋友是英国的。董桥自然是不去的。一口回绝了还不算,反问道,你常去?朋友也老实,连说没去过呢。这给了董桥口实,说你们英国人都不去我去做甚么?这英国朋友也是真老实,思忖片刻后居然连连点头说对哦对哦有道理……故事还没完。话说若干时间后董桥重访伦敦会书友,书友中一位是美人。美人提出,去一趟斯特拉特福罢我们。正是那莎翁故居所在。不想,董桥等三位书痴真是领了圣旨,整齐陪了美人去看莎士比亚故居。那六月的天哦,用董桥先生的话来说,真是刚出窑的青瓷大圆盘,连酒馆后院一顿饭后的小憩,撩人心绪的仍是美人忙进忙出的零碎屐痕,只觉得整个斯特拉特福没有比这女人更好看的风景。哈,莎氏写了罗密欧朱丽叶又怎样,在董桥眼底远不及眼前女人生动有烟火气。别人会说他这是色吧,可我爱他重女人甚于文豪,重人情甚于名物。而他笔底的美人,我猜就是比平常人标致些,因为看他行文,美是举手投足平常间。
      
      书里小故事就说到这,现在来回应标题。所谓读一半留一半,并非真的数好254页只读127。只是读董桥的书,各种小故事里,不管钓鱼访故人还是买书卖书,落脚点是在日常。即便美好如美人,至美好的,也是其生活中的柴米油盐操演自如。这提醒我了吧,看书必须。回视于自己也是必须。且回视于自己身旁点滴,否则,在感慨艳羡于书中他人各种美好的时候,错过的却是自己的经历与美好。看书留一半,不是真的不看,是提醒自己,于书,要可进可出。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8-3 20:56:53 | 只看该作者
      董老已是古稀之年了,说起年轻时候那些异国留学的日子充满了“夕阳无限好”的温情。书里提到一位同好旧友的话“懂得我们的快乐的人,不会太多甚至很少了,清静极了!” 听上去是如释重负的感叹,细细琢磨却暗藏一丝悲怆。像董桥这样博学的书痴,已经是稀世珍宝了。
      
      ***********************************************************************************
      
      这本《绝色》是香港转机的时候在PageOne书店买的。繁体字的书起初看起来不太适应,但因为它墨水蓝底金色烫花的设计实在太漂亮了,舍不得错过。
      
      
      
      其实作为一个读者,判断一本书合不合自己的口味,无非看两方面,一是subject内容,二是prose文风。关于董桥值不值得读的问题,众人各持己见。反倒本人看得比较开,他说书其实都是朋友帮忙张罗出版的,盛意不好推辞只能顺从。所以他写的这些文章也不是想取悦任何人,只是唠叨给自己听的。收集在《绝色》里的文字大都是关于书人书事的,跟之前的那本《今朝风日好》风格相近。只不过这次出版社比较给力,不仅装帧精良,纸张厚实,还给每篇文章配了彩图,都是董老的书籍收藏,包括他念了又念的那套兰姆文集。
      
      
      
      旅行的时候总是有无数时间的空档,用来读书再合适不过。但挑旅伴书还需要有两个条件,一是轻便易携带,二是内容既能瞬间吸引你的注意力,又能让你在隔了一段时间,再次拿起的时候轻易的衔接思绪。《绝色》就是上佳之选,小32开的纸张,不到300页的薄厚,随笔散文的形式,不需要情节上的连贯性。
      
      
      
      整个阅读体验可以用“妥帖”两个字来形容。首先内容上,听董桥自说自话回忆曾经遇到的那些“珍版书,珍版人”,还有关于英美文学作者的逸闻趣事,那一长串的名字里有狄更斯,王尔德,吉卜林,奥斯汀,奥威尔,海明威,还有自己的恩师和老友。这话题恰巧是我所感兴趣的。就像是肚子饿的时候喝到了垂涎已久的冒着热气的菌菇汤,从心里到肠胃,妥帖的不得了。
      
      
      
      另外一个特殊的体验,源自于读这本书的时间和空间。当时人在泰国清迈,于是读到老先生回忆自己在泰国的惬意时光的那篇《暹罗淘书三帖》,分外亲切。文中描述热带水果的片段尤其诱人,说山竹“那一瓣瓣的果瓣是浸过糖水的棉絮”,说莲雾“发亮的皮有浅青的,有水红的,英国人叫玫瑰苹果rose apple,台湾人善感,叫莲雾,多诗意” 说人参果“九月到十二月最甜,前两天吃到的竟然还甜得那么缠绵”。
      
      
      
      《小王子》里那条温顺的狐狸提到的“驯养”就是这样的感觉吧。一本书,它陪你走过了一些地方,见了不一样的风景,留下了一段回忆,它在你心里的位置就跟其他的书不一样了。
      
      
      
      董老已是古稀之年了,说起年轻时候那些异国留学的日子充满了“夕阳无限好”的温情。书里提到一位同好旧友的话“懂得我们的快乐的人,不会太多甚至很少了,清静极了!” 听上去是如释重负的感叹,细细琢磨却暗藏一丝悲怆。像董桥这样博学的书痴,已经是稀世珍宝了。

    网站地图|小黑屋|Archiver|DoThinkings 悦书籍,思人生   

    GMT+8, 2024-11-28 02:48 , Processed in 0.058472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