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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全集 - 故事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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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新编》是鲁迅的一部短篇小说集,收录了鲁迅在1922年~1935年间创作的短篇小说八篇。1936年1月由上海文化生活出版社初版,列为巴金所编的《文学丛刊》之一作者生前共印行七版次。
  这八篇小说分别是:《补天》、《奔月》、《理水》、《采薇》、《铸剑》、《出关》、《非攻》、《起死》。外加一篇《序言》。此书主要以神话为题材,多数是在“博考文献”的基础上,“取一点因由,随意点染。”
  其中,《补天》写于1922年冬天,原题《不周山》,收录于《呐喊》初版,后改名《补天》并抽出;《奔月》、《铸剑》写于1926年和1927年,《铸剑》在《莽原》上发表时题名《眉间尺》;《补天》、《理水》、《非攻》、《采薇》、《起死》写于1934至1935年。


最新书评    共 12 条

小满    今天在复习现代文学的时候,读到鲁迅。这是在此书中与鲁迅的第几次相遇,我已经全然不记得了。因为太多,多得令人数而厌其烦!可又不得不称赞这位大师级人物的深厚功底,实在令人钦佩。从小学到今天,鲁迅的作品大概就是读的最多的,光是语文课本上的,就不少了^_^     那时,我还总批评这位先生写东西不符合现代文法,比如“之所以……的原因”之类,显然是病句嘛。可是,不晓得为何,即使如此,这位先生的文字在冥冥中扎进我的脑海了,以至于现在回想起许许多多的课文片段,都很容易。爸爸常常说我是鸭子的嘴,煮不烂,嘴硬到不行。所以,要我承认我喜欢鲁迅,这个我总是批评的先生,是很困难的。可是,事实总是胜于雄辩的。若毫不在乎他,又为何还记得那些N年前的老课文,哪有功夫去唠叨人家的语病呢?      为了显示下记忆力尚好,我开始回顾:《孔乙己》茴香豆的四种写法;《藤野先生》的不修边幅,《故乡》中的伙伴润土,还有那句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社戏》、《祝福》、还有圆规一般的豆腐西施杨二嫂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姿态;《药》中的夏瑜;还有可笑的阿Q,《友邦惊“诧”论》啊,《论雷锋的倒掉》啦,《朝花夕拾》我竟然还可以全文背诵,还记得家中的那本《伪自由书》;《记念刘和珍君》和《为了忘却的纪念》的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物以稀为贵……浙江的大白菜……美其名曰龙舌兰”;妈妈大学语文上的《风波》和《坟》,还有唐弢写的那些关于鲁迅的文章,总之,关于鲁迅的记忆太多了,他们附在一册又一册的语文课本上伴我长大,留给我的竟然是十几年的记忆和成长。      今天又读到他了。回到今天我想说的《故事新编》,这是鲁迅在30年代创作的历史小说集,里面涉及的人物都是我们熟知的,如女娲、庄子、后羿等,特别的是鲁迅将沿着他们本来的故事展开新剧情,重点随知被转移,比如,《起死》。这是讲庄子的,但他却让死与500年前的庄子复生,让他与现在时空中的自我对话,这令我激动的想起中学的某日,我曾写过一篇给李鸿章的信,竟有着惊人的相似。当然我的远不及鲁迅大师的故事巧妙透彻的评析社会,展露冲突,却也圆了我的心愿,表达了我作为一个现代人对一个已经去世多年的同乡的问候,虽然他在中国的历史上曾经遭万人唾骂。     读到《奔月》又是一番激动。《奔月》里的主角是后羿,可是鲁迅并没有重点写后羿当年的赫赫战功,而竭力铺写其功成名就,由英雄变成凡人的遭遇和心境,不仅是外在的冷落和遗忘,更是昔日战士对于失去对手的疲怠与无可着落,以及纠缠于琐事的日常生活,自身精神的平庸化。写到这里,难道没有想起什么吗?没错,就是《孙悟空》,五月天的第5张创作专集《神的孩子都在跳舞》的主打歌。      阿信的重点不在写当年齐天大圣多么神通广大大闹天宫,没有写他英勇无畏斩尽妖魔鬼怪保护唐僧西天取经,而竭力铺写500年后,英雄变成凡人后的落寞。“金箍棒那么神勇,现在只能掏掏耳朵”、“齐天大圣是我,谁能奈何了我,可是我却不小心败给了寂寞”“西边取完了经,东边一定还有,朋友们好不好再叫上我重返光荣”这不正是战士失去了对手的疲怠和无可着落吗?说师傅经常寄卡片来问候,说八戒手机老是不通,好色本性却依旧,说沙僧植发治好了秃头,都有了论及婚嫁的女友……这些不都是日常的琐碎吗?昔日的英雄神仙,如今都变成凡人,也要平平淡淡的过起居家的日子了。面对这些,过去就争强好斗的孙大圣该怎么办呢?都说鲁迅写《奔月》是对先驱者未来命运的思考,那么这些英雄的未来生活到底要如何继续呢?还记得在刚听了《孙悟空》的时候,我几乎热泪盈眶,心中感慨万千,却无发表达,孙悟空唱的更是让我的心得到了共鸣。也因此写下了那边有感于孙悟空离开峥嵘岁月后的日子的文章。不可否认,那一刻,鲁迅先生,阿信,还有我,至少在那一刹那的感觉上,产生了共鸣,虽然最有可能的是他们影响我,也许吧 ,那是多年来鲁迅文章对我潜移默化的熏陶,或者阿信小时侯跟我一样无意读过鲁迅的文章?有这样惊人的巧合还真的是非常令人激动。只是不知道阿信写孙悟空的时候有着怎样的生活,有着怎样的经历,有着怎样的故事,而我,却知道自己那些曾经走过的路,那些回忆,那些故事。 或许现在的生活压力令我很苦痛,可是,能像今天这个夜晚,能在读书中找到知己朋友,听到那些共鸣,又是多么令人欣慰的事。这种感觉就好象火车开进了隧道,刹那间,我可以忘记周遭,能看到的只有前方的光亮,有一个方向在指引着我,能感受到,列车在咣咣的行走,永不止尽,永不退缩,两旁的车窗,是被拉伸、压缩、扭曲成的很多的线,快速得向我的身后风驰电掣般逝去,消失殆尽。我知道,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流年,是岁月的流逝。我可以不去理睬,虽然拉不住,却也不用吵理,那不重要,重要的是我要把握我脚下真实的感觉,要憧憬的应是前方那还没有触及到的的曙光,它一定很温暖,已经在向我召唤。向幸福出发吧,去自己能发亮的地方!      我才发现,自己一直以来的郁闷,是因为自己把自己困绕了。我太过在乎那些已经过去的事和已经离开的人,却忘记了脚下的和明天的。太悲观了。我做一个表面乐观,心情却有糟糕悲伤至极的忧郁小青年,又会被谁理解?最后自己对着花花草草叹息吗?走吧,走吧,人总要学会长大。今天我似乎突然顿悟了。是时候该跟他们说再见了。也许我会一辈子不忘记,却不能一辈子去停留。如果要在相见,请来追我吧,我要先走了。      很对不起鲁迅先生,我走题走了很久,是我想象力过于丰富?还是因为我走到了迷宫,不过虽然找了好久还是终于找到出口了。要感谢鲁迅先生写的那些陪我长大的文章,那些故事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是吗?今天我就和阿信同在了。在我的世界里,鲁迅和阿信都是我的朋友。不能同庄子一样在21世纪复生,却可以在精神的世界里结伴同游,不亦乐呼呀~呼,终于敲完了,北京时间1:19。周公在唤我了,同去吧,好梦^_^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3-4-21 10:17
冀翼    鲁迅《铸剑》内含的生命哲学      新时期以来,《铸剑》作为鲁迅的一篇重要作品,长久被评论界所忽视,只有残雪、莫言这样的文学创造者才对它产生了一定的偏爱,并且写过一些感性重于理性的分析文章。也许这恰恰证明,只有具备艺术精神的艺术家,才能对鲁迅最深层次的生命产生共鸣。   《铸剑》是否是鲁迅最深层次生命的展现呢?我门可以通过感悟,以及对文本细节与鲁迅的生命轨迹进行分析比较,来得出结论。   鲁迅人生中的一个关键词汇,就是出走,他不只一次在各种文章里提到出走,例如《娜拉走后怎样》、《过客》等等,可以说,走、出走,是鲁迅思考的一个着重点。出走是鲁迅生命经历的一个焦点词汇。鲁迅“走异地,逃异路”去求学,为的是改变自己,改变社会。鲁迅说,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而这路应是“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鲁迅是“封建制度的逆子贰臣”、“叛将”,证明他是从封建文化里“走”出来的“新”人。“铸剑”正象征着这样一个挣扎思考与锤炼的过程。   让我们来看一下,小说中的出走是怎样与鲁迅生命中的出走相结合的。   眉间尺出走去报仇时的年龄是十六岁,小说中有这样的描写:      “但他醒着。他翻来覆去,总想坐起来。他听到他母亲的失望的轻轻的长叹。他听到最初的鸡鸣,他知道已交子时,自己是上了十六岁了。”      而鲁迅自己于1898年4月底离家,5月7日到南京,入了江南水师学堂。算起来,正是十六、七岁的样子。   鲁迅在《呐喊 自序》中说:“我要到N进K学堂去了。仿佛是想走异路,逃异地,去寻求别样的人们。”   而他当时写的一则戛剑生杂记中说:“行人于斜日将堕之时,暝色逼人,四顾满目非故乡之人,细聆满耳皆异乡之语,一念及家乡万里,老亲弱弟必时时相语,谓今当至某处矣,此时真觉柔肠欲断,涕不可仰。故予有句云:日暮客愁集,烟深人语喧。皆所身历,非托诸空言也。”   这“柔肠欲断”、“涕不可仰”的神态,真与眉间尺“翻来覆去,总想坐起来。”的形象相类。是一样地“不冷不热”的性情。   这次出走(现实中和文本里),都暗示了铸剑的开始。是觉醒的第一步,是生命中的重大事件。   鲁迅人生中影响同样大的另一次出走,便是那次兄弟失和。这次失和而出走,在小说里的体现,便是那位黑衣人——宴之敖。   许广平的《略谈鲁迅先生的笔名》一文中说:“先生说:‘宴从宀(家),从日,从女;敖从出,从放(《说文》作,游也,从出从放);我是被家里的日本女人逐出的。”   这次出走真正震撼了鲁迅的灵魂,表面上是与周作人的生活冲突,其实暗含着两种生命形态的不可调和,也廓清了鲁迅对于自己需要摒弃的部分之认识。兄弟俩从此选择了完全不同的道路。也许,就是这次出走,使鲁迅确立了自己的生命哲学。宴之敖作为眉间尺的成熟版,就是暗示了不同时期的作者自己。   两次对鲁迅的人生意义影响重大的出走,都反映在了小说中,可不可以说,鲁迅是把《铸剑》写作了自己的心灵成长文本?精神成长文本?我认为,通过分析《铸剑》,就可以基本厘清鲁迅的生命哲学。并且通过这样的分析,来承接鲁迅遗留下来的问题。      一   1893年,鲁迅的祖父周福清科举案发,从此家道中落,从小康人家坠入困顿。   而后,鲁迅就被寄养在大舅父怡堂处,据周作人《鲁迅的青年时代》里回忆说:“我因为年纪不够,不曾感觉着什么,鲁迅则不免受到些激刺,据他后来说,曾在那里被人称作‘讨饭’,即是说乞丐。”孙郁在《鲁迅与周作人》中说:“鲁迅受到了乡人的冷眼,寄人篱下,且看人的脸色生活,纵使是亲人,内心亦多有痛楚。这大概是促使他早熟的一个原因,直到中年,提及此事,他依然耿耿于怀。”这一年鲁迅12岁。   随后,鲁迅的父亲病倒,庸医胡乱而荒唐的用药,使父亲病死。其间,鲁迅每日奔走于当铺和药铺之间,体验了耻辱与绝望。这一切,都使鲁迅绝望于中医而选择西医,对日后的选择起了很大的作用。   周作人在《鲁迅的青年时代》书中讲了这样一件受欺的事情:   “鲁迅在南京以前的一年(1897)间的事情,据他当时的日记里说,(这是我看过记得,那日记早已没有了)和本家会议本“台门”的事情,曾经受到长辈的无理的欺压。新台门从老台门分出来,本是智仁两房和住,后来智房派下又分为兴立诚三小房,仁房分为礼义信,因此一共住有六房人家。鲁迅系是智兴房,由曾祖父苓年公算起,以介孚公作代表。这次会议有些与智兴房的利益不符合的地方,鲁迅说须要请示祖父,不肯签字,叔祖辈的人便声色俱厉的强迫他,这字当然仍旧不签,但给予鲁迅的影响很是不小。”   孙郁《鲁迅与周作人》中说:“《朝花夕拾》中尽管亦有迷人的乡俗与童趣,但早熟的少年对苦难的体味,已流露其间了。人无法摆脱早年记忆带来的一切,这先验的认知之网一旦形成,便像与生俱来的疤痕一样,长存不息。鲁迅后来的多疑、敏感,固然与性格有关,但少年时代的不幸,其深重的影响,也是不可低估的。”①   但是我认为,在人生的认知层面,鲁迅学医,以及之后的弃医从文,都是他要做事情、改变事情的表现。是他对“现实性”、“功利性”的重视与体现。鲁迅早期曾用笔名“迅行”,便是取快速行动的意思。这“行”便有“现实性”的意义。早年的经历,又使他真正成为了一个反对旧势力、旧礼教的叛将。一切加之其身的屈辱,都在努力寻求一个“现实性”的出口。于是,他终于寻得了——复仇。   复仇精神作为鲁迅的一种人生观,渐渐地演变成一种复仇哲学。因为鲁迅看到,只有将复仇精神提升到哲学(生命哲学)的层面,才能真正地做到坚定的复仇,才有可能真正改变些什么。而到最后,目的与手段之间的关系,也由于其哲学与生命的高度融汇,而使得手段与目的相混杂。(此处容后文详谈)      二   鲁迅为了做事情,改变事情,追求现实性的改变,遇到了很多的问题,其中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做到复仇的坚定性、彻底性。究竟是什么阻碍了这种坚定与彻底。小说中,鲁迅通过眉间尺与老鼠的对峙,以及由[1]此产生的复杂情感来进行揭示,这种多余的自然情感是复仇坚定性与彻底性的首要绊脚石。   小说一开始,出现了两个角色:眉间尺与老鼠。通过眉间尺对老鼠的态度与行为,我们发现了眉间尺的“不冷不热”的性情。残雪在文章《艺术复仇》中说:“老鼠从里到外都令人憎恶,但它也同他一样是一条生命,在遇到大难时也同他一样会有着求生的本能,将心比心,眉间尺对它产生深深的同情是很自然的。可是这种同情心却是大忌,老鼠只要活着,就要继续对他作恶,于是他杀了老鼠…”②这是从同情心方面来谈眉间尺的软弱。   同时我认为,作者选择老鼠作为第一个恶的形象,是与后面的王这个恶的形象作对照,老鼠与王同为“恶”的形象,不同点在于老鼠相较眉间尺来说,是弱者。而王相较眉间尺来说,是强者。对强者进行挑战,似乎很庄严,而对落水的老鼠进行攻击,就不那么庄严了,反而催生出攻击者自身的同情心理。因为对弱者的同情是人的天性。以及,对弱者施行暴力带来的心理负担:      “……这使眉间尺大吃一惊,不觉提起左脚,一脚踏下去。只听得吱的一声,他蹲下去仔细看时,只见口角上微有鲜血,大概是死掉了。     他又觉得很可怜,仿佛自己作了大恶似的,非常难受。他蹲着,呆看着,站不起来。”      小说不同于《野草》诸篇及其他篇什,采用“复仇”二字,而是多用了“报仇”二字。“复仇”从字面上来感受,更多透露出悲壮美。而鲁迅则刻意消解这种美感,用了世俗化的“报仇”二字。“复仇”用在眉间尺与王之间是合适的,却难以用在眉间尺与比他还弱小的老鼠之间。“复仇”固然壮美,但却容易姑息了对老鼠这样的作恶者的打击。这是作者对表面的“善行”(手段的“善”)与结果的“善”之间作出的选择。并且,由于鲁迅性格的现实性与功利性,选择了结果的“善”,这就必然带来手段的“非善”,而这种手段的非善带来的心理负担的问题,通过小说后面的部分给出了解决方案,那就是“铸剑”。   鲁迅认为,不能因为恶人是弱者,就不予打击。因为其为恶的性质,是与强者相一致的。鲁迅的名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提出痛打落水狗的著名立论。同样有趣的是,老鼠同样是“扑通一声”落在了水瓮里。《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最初发表于1926年1月10日《莽原》半月刊第一期,而《铸剑》(《眉间尺》)发表于192 7年4月、5月的《莽原》2卷8、9期上。可以说,这个《铸剑》细节是在延续《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中的立论,提出“恶”者不论强弱,都应打。   这是在给人们指路。是在总结血的教训,为后来者提供血的经验。而在作者的精神层面,则是一种排除多余自然情感的思考。      “你么;你肯给我报仇么,义士?”   “阿,你不要用这称呼来冤枉我。”   “那么,你同情于我们孤儿寡妇?……”   “唉,孩子,你再不要提这些受了污辱的名称。”他严冷地说:“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债鬼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所以,宴之敖自己主动从心里清除了相关联的自然情感,最终,只剩下了纯粹的复仇。   正如《这样的战士》一文中描写的战士,“但他举起了投枪”五次出现,表现出战士对“战斗”的彻底性,“韧”性。仿佛我们看到了不为一切外物与感情所动的投枪机器,这便是“自觉排除”了“柔情善意”后,取得的效果。      那么,排除自然情感是如何与《铸剑》相结合的呢?或者说,铸剑的意象是怎样暗示和象征了排除自然情感的行为的呢?      “当最末次开炉那一日,是怎样地骇人的景象呵!哗啦啦地腾上一道白气的时候,地面也觉得动摇。那白气到天半便变成白云,罩住了这处所,渐渐现出绯红颜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我家的漆黑的炉子里,是躺着通红的两把剑。你父亲用井华水慢慢地滴下去,那剑嘶嘶地吼着,慢慢转成青色了。这样地七日七夜,就看不见了剑,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      第一,剑是金属,象征了一种与软弱相反的强硬气质。   第二,剑最后变成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冰是与热的、暖的感情相反的,散发出冷森森的寒气。   第三,剑本身的属性是为了伤人的,攻击的。   那么,铸剑的过程就是从软弱向强硬,从温暖到冷冰,从不伤人到伤人的过程,这个过程,象征了剔除了人作为生物的原始情感,剔除掉“除恶”带来的心理负担(手段的非善)从而排除自然情感以利复仇的行为。         三   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复仇的现实性目的也分为两个层面,其一是个体性的目的,即眉间尺为父亲复仇的目的。其二是社会性的目的,即改造社会。   通过排除自身多余的自然情感,从而达到了复仇的现实性目的(个体性的)。但是从更高的层面来说,复仇的牺牲,并没有带来更多现实性目的(社会性的),即未能改造社会。小说结尾处,麻木的看客再次出现,暗示了复仇的社会性现实目的的失败。   在眉间尺复仇受挫之后,他遇到了这样的情境:      路旁的一切人们也都爬起来。干瘪脸的少年却还扭住了眉间尺的衣领,不肯放手,说被他压坏了贵重的丹田,必须保险,倘若不到八十岁便死掉了,就得抵命。闲人们又即刻围上来,呆看着,但谁也不开口;后来有人从旁笑骂了几句,却全是附和干瘪脸少年的。眉间尺遇到了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这样地经过了煮熟一锅小米的时光,眉间尺早已焦躁得浑身发火,看的人却仍不见减,还是津津有味随的。      鲁迅通过这样的描写,表达出复仇的社会性目的难以达成,看客与闲人万年长存。同时,与壮美的复仇之旅不协调的是,眉间尺不得不纠缠于这种零碎繁复的纠纷里,脱身不得。表面上看,终极目标是杀掉王,这种纠缠只是一种无奈,其实,改善国民性、改造社会,才是复仇的终极意义。现在终极意义非常渺茫,个人的恩恩怨怨又何必了结呢?   如果说复仇的终极意义——改造社会,难以达成的话,那么个体的复仇还有什么意义?鲁迅似乎感觉到了复仇的虚无。这是鲁迅遇到的第二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促使了作者为复仇寻找另外的意义。      “但你为什么给我去报仇的呢?你认识我的父亲么?”   “我一向认识你的父亲,也如一向认识你一样。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聪明的孩子,告诉你罢。你还不知道么,我怎样地善于报仇。你的就是我的;他的就是我。我的魂灵上是有这么多的,人我所加的伤,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      为什么帮眉间尺报仇呢?“但我要报仇,却并不为此。”可以说,报仇的现实性目的,已经不是(不全是)他帮眉间尺报仇的目的。那么,这目的究竟是什么呢?我认为,是“报仇”本身,也即铸剑本身)   小说最初于1927年4月、5月发表于《莽原》2卷 8、9期时,题为《眉间尺》;1932年编入《自选集》时又改题为《铸剑》。   我认为,作者有意将一个动作性的词“铸剑”来替代名词性的“眉间尺”,正是为了突出铸剑的进行、铸剑的过程。是非剑到剑的中间状态。这篇小说就是要揭示作者理解与实践的这一生命过程。   小说中有一个意象值得注意:宴之敖向眉间尺要两件东西,一是剑,二是头。而身体则作为多余的“负担”,被清除出去。   一般来说,头是隐含着指挥的、思想的、精神的取向。   而身体则隐含着盲目的、本能的、肉体的取向。   所以铸剑的过程也是灵魂摆脱肉体制约,以获得自由的过程。这个获得自由的过程要通过复仇或称铸剑来实现,那么,获得自由的过程就成了复仇与铸剑的新意义。也就是说,现实性目的的达成,成了获得精神性目的的手段。      眉间尺、王、宴之敖三个人物的次第出现,表现出了作者对复仇哲学得以成立的三要素的抽取。   首先,眉间尺代表的是凡人。由于鲁迅接受过尼采的思想,“不冷不热”的眉间尺(早期)更多地具备“庸众”的特点。他是一个尚未觉醒的人,一个未能摆脱肉体局限的普通人。   而后,在母亲的叙述中,王出现了。王作为复仇的对象,是主人公(庸众)觉醒的必不可少的因素。鲁迅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爱我的敌人。”就是发见了敌人对意义生成的重要性,敌人是意义生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因为“剑”如果没有砧砍的对象,本身就失去了“剑”的功能,失去“功能”的剑不能称之为剑,而只是物质意义上“剑”形的钢。另外,敌人能够激发庸众的复仇心理。小说中有一细节:      “那天父亲回来了没有呢?”眉间尺赶紧问。     “没有回来!”她冷静地说。“我四处打听,也杳无消息。后来听得人说,第一个用血来饲你父亲自己炼成的剑的人,就是他自己——你的父亲。还怕他鬼魂作怪,将他的身首分埋在前门和后苑了!”      查《铸剑》出典,未有此细节之记载,所以可以定论,这个细节是作者添加的,是有意为之的。   制造眉间尺的父亲“身首分埋在前门和后苑”的王,激发了眉间尺的复仇意志:      “眉间尺忽然全身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枝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他的双拳在暗中捏得格格地作响。”      最后,宴之敖出现了,他代表的似乎是“复仇意志”本身,而复仇意志只有在复仇过程中呈现,“复仇”的完成,似乎也即是“铸剑”的完毕。但是,“复仇”的完成,“剑”的意义也消解了。这三个人物表现出了作者认为的复仇三要素,这三个要素是相互交融,缺一不可的。   小说结尾处,眉间尺的头、王的头、宴之敖的头无法分辨。就暗示了三者互为因素,又相互交融的结果。而在同一个金鼎内的蒸煮,又暗示了三者互为因素、相互交融的过程。最后,三者合为一体,不可分辨(三头共一身),却又各自分明(三个因素),暗示了鲁迅的生命哲学是一个过程的哲学。可以用“铸剑”、“复仇”、“走”之类的字眼来概括。      四   如果说,砍下王的头,是对王砍下父亲的头的复仇的话。那么,分别砍下自己的头的眉间尺与宴之敖,就是在进行对自己的“复仇”(反抗、反思、批判)。这种对自身行为的反省,是鲁迅这类知识分子的一个显著特色,这样才能不断进行现实层与精神层的自我超越。亦即复仇的精神性目的。   鲁迅曾说:“偏爱我的作品的读者,有时批评说,我的文字是说真话的。这其实是过誉,那原因就因为他偏爱。我自然不想太欺骗人,但也未尝将心里的话照样说尽,大约只要看得可以交卷就算完。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更无情面地解剖我自己,发表一点,酷爱温暖的人物已经觉得冷酷了,如果全露出我的血肉来,末路正不知要到怎样。我有时也想就此驱逐旁人,到那时还不唾弃我的,即使是枭蛇鬼怪,也是我的朋友,这才真是我的朋友。倘使并这个也没有,则就是我一个人也行。”③   1,对眉间尺的复仇(反省):对不能成事,优柔寡断的肉体(庸众)的复仇(反省)。受肉体局限的主人公便是未觉醒时的作者自己,鲁迅首先完成的是自己对自己的过去复仇。主人公自己砍下了自己的头,并将头献给代表“复仇意志”的宴之敖,就是一个自己反思反省自己,并获新生的过程。   2,对王的复仇:这次的复仇是现实层面的复仇,亦即现实目的的完成(即上文所说的个体性目的),便是进行对敌的砧砍,并从这砧砍中,形成“剑”的意义,砍敌人的过程(包括准备),同时也便是“铸剑”的过程。   3,对宴之敖的复仇(反省):对“复仇意志”的反省。“复仇意志”要求人脱离肉身的限制,摆脱因选择“结果的善”而行使“手段的非善”的心理负担。但是,人的精神是与肉体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周国平曾分析:   “我们一生中不得不花费许多精力来伺候肉体:喂它,洗它,替它穿衣,给它铺床。博尔赫斯屈辱地写道:‘我是他的老护士,他逼我为他洗脚。’还有更屈辱的事:肉体会背叛灵魂。一个心灵美好的女人可能其貌不扬,一个灵魂高贵的男人可能终身残疾。荷马是瞎子,贝多芬是聋子,拜伦是跛子。而对一切人相同的是,不管我们如何精心调整,肉体仍不可避免地要走向衰老和死亡,拖着不屈的灵魂同归于尽。   那么,不要肉体如何呢?不,那更可怕,我们将不再能看风景,听音乐,呼吸新鲜空气,读书,散步,运动,宴饮,尤其是——世上不再有男人和女人,不再有爱情这件无比美妙的事儿。原来,灵魂的种种愉悦根本就离不开肉体,没有肉体的灵魂不过是幽灵,不复有任何生命的激情和欢乐,比死好不了多少。   所以,我要修改帕斯卡尔的话:肉体是奇妙的,灵魂更奇妙,最奇妙的是肉体居然能和灵魂结合在一起。”④   所以,“复仇意志”永远不可能完全实现,就像彼岸不可能真正到达,“人可以走向天堂,不可以走到天堂。走向,意味着彼岸的成立。走到,岂非彼岸的消失?彼岸的消失即信仰的终结,拯救的放弃。因而天堂不是一处空间,不是[2]一种物质性存在,而是道路,是精神的恒途。”⑤所以说,“剑”永远不可能“铸成”,精神性的目的的完成是虚妄的。   4,对“复仇完成”的复仇(反思、反省):小说最后,看客再次出现,显示出“复仇”的最终结果未能改变社会,现实性的目的(即上文说过的社会性目的)的完成是虚妄的。      五   如果说,只有剑变强了,才能战胜强敌,而敌人越强,想要战胜敌人就需要更强的剑。所以,剑变强(铸剑)是胜敌的手段——现实层面。又由于现实层面的胜不能改变社会,即不能真的胜,故此,胜敌的目的的意义被消解。   同样的,只有剑胜了敌,才能证明剑的强,而敌人越强,剑胜敌所显示出的剑的能力越大,所以胜是证明剑变强(铸剑)的手段——精神层面。   在鲁迅这里,复仇的现实层面上升到了精神层面。所以,“铸剑”(复仇)就成了他的生命哲学。所以,对王的复仇就成了行使生命意义的手段。至此,手段与目的相互交融,只有变强(铸剑),才能杀掉王,杀王是最初的目的,到后来,目的又转变为行使生命意义的手段,杀王之后的现实结果反而与意义无关。所以,当王真正被杀的一瞬间,主人公的头与黑衣人的头便“四目相视,微微一笑,随即合上眼睛,仰面向天,沉到水底里去了。”   钱理群教授写道:“可以说,就在这‘四目相视,微微一笑’中,黑的人和眉间尺的人格和精神都得到了完成,或者说,鲁迅用他那诡奇而绚丽的笔触,将复仇精神充分地诗化了。”   也可以说,鲁迅终于寻得了自己的生命哲学。他当然看清了希望的虚妄,看清了所有努力很难得到收获(社会性现实目的),但他又不因绝望而放弃前行。他自己说:“《过客》的意思不过如来信中所说的那样,即是虽然明知前路是坟而偏要走,就是反抗绝望,因为我以为绝望而反抗者,比因希望而战斗者更勇猛,更悲壮。”这种哲学有些向死而生的意味,其现实目的依然是存在的。现实目的与精神目的相并存,相支撑,是鲁迅生命哲学的一大特色。   鲁迅至死躬行了他的哲学,他在1936年9月写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诚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      六   鲁迅是具有强烈自我意识的作家。这个自我意识不等同于自私或个人主义,而是充分地感受到自己的存在,不能容忍自我存在的虚化,即自由意志。鲁迅的哲学是一种创造性的哲学,这种哲学与鲁迅的生命紧密结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故此称之为生命哲学。研究这种创造性的生命哲学,我们应该首先分析创造的性质。   创造有很多种,例如音乐创作、写作。区别于现实世界,人的创造可以是一种纯精神性的创造,而脱开(相对)现实世界对其的作用与干预,从而使创造的“可能性”近乎无限。这种可能性是创造的分母,而个体的创造本身,就是在这个分母范围之内的分子。而分子的大小取舍,则完全归结于人个体的选择。每一个创造都是独一无二的。一篇文章便是无数选择的结果,其选择的对象是所有的文字。而一段音乐也是无数选择的结果,其选择对象是所有的音符。文字与音符的全体是这种选择的分母,而选择的结果就是在分母范围里选择出来的分子。而选择的权利来自个体的每一个人自己,在这种选择中,人确定了“自我”的存在。相较这种纯精神的创造,鲁迅的哲学创造与现实相结合,所以,鲁迅不是纯粹的艺术家,而是一个关注社会现实的知识分子兼艺术家。   创造具有超越性,每一件创造物都是创造者此时此刻创造水平的体现与证明。所以,创造的作品本身具有等级优劣。而每一件创造物都证明着创造者的“可能性”,都是其“可能极限”。所以说创造者对创造能力与水平的提升,是证明了自身对“可能极限”的突破。   鲁迅的哲学是与生命,与社会相联系的。其社会性则凸显出这种哲学的道德性质。那么,就让我们来分析一下人的道德。道德是什么?道德是一种对人作为动物,在动物本能基础上产生的行为的“违逆”。人是一种动物,而动物在自然界的生存法则是“弱肉强食”,道德就是改变这种原始行为法则的新形态行为法则。而这种行为法则并不以“强制”的形式来推行。(当然,是有程度的区分的,超出一定程度,则有法律来框范)而是建立在个体选择的基础上。人非神,神完美无缺,绝对道德。人是动物又区别于动物,动物依靠本能,不存在“道德”的概念。   而道德也是一种程度的体现,从动物到神(应该注意,这个神并不确指神,而是指人心中构想出的“完美”),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道德的有无与高低。人的道德选择决定了人在动物——神之间的坐标刻度。每一次道德选择都是一种程度的展示,都是其“可能极限”的证明。都是对“局限”(本能)的超越(克制),都是人脱离动物向神迈进的明证。   由上述分析得知,人的道德与人的创造具有一定程度上的相同特性,即:选择性(主动性)与超越性。   而这两种特性都取决于人的“自我意识”,即“自由”感的觉醒。   鲁迅的生命哲学,兼具了道德与创造,即是社会化的,又是纯粹精神化的。并且通过手段与目的相互交融(现实目的是达到精神目的的手段,精神目的也是达到现实目的的手段),使鲁迅的生命本身成为了一种创造,成为了一种“自由”的形式。也使得鲁迅的“自我意识”得到了最大化体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鲁迅与周作人》 13页   ②《残雪文学观》 154页   ③转引自《鲁迅作品十五讲》 121页   ④《周国平文集》 第二卷 177页   ⑤《病隙碎笔》 61页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3-4-21 10:17
grace7    最近很奇怪,越来越喜欢自己之前看也不愿意看的东西,鲁迅的小说就是一个典型。据说,鲁迅对政治文学这一套是很嗤之以鼻的,不过大约是在那个时代文学的功能性被无限性的放大了,所以类似于狂人日记这样的文章才会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的出现在历史书或者语文课本上,让鲁迅在千千万人心目中的形象定格在了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上,倔强的近乎不近人情,但偶然翻开那本不怎么起眼的《故事新编》后,我才发现这其实是一个极为可爱的并且有着古怪想法的老头,尤其是在看了《铸剑》这篇之后。       和《故事新编》内的其他作品一样,铸剑的故事题材是来源于历史典籍里干将莫邪的故事。眉间尺听目前说起了父亲为楚王铸出两把绝世神剑却最终被杀的故事,背着其中的一把剑前往王都准备为父报仇,路遇晏之敖,以自己的人头为晏为之报仇的代价,献出自己的生命。最终,晏成功帮助眉间尺复仇,三颗人头在一个汤锅里同归于尽,最终王后和大臣们分不清那颗人头才是国王的,只能把三个一起合葬,最终成为了三王坟。       这个故事的有趣之处并不是莎士比亚似的悲剧,而是其中种种光怪陆离的意象。       其一,是对于铸剑一段的描写。铸剑是在古时极为风雅的事情,但自清末以来就逐渐衰败了,鲁迅则似乎亲眼目睹了宝剑出窍的过程,用极为形象的笔法写得微妙微翘。正如眉间尺的母亲回忆中所说的那样:“当最末次开炉的那一日,是怎样地骇人的景象呵!哗拉拉地腾上一道白气的时候,地面也觉得动摇。那白气到天半便变成白云,罩住了这处所,渐渐现出绯红颜色,映得一切都如桃花。我家的漆黑的炉子里,是躺着通红的两把剑。你父亲用井华水慢慢地滴下去,那剑嘶嘶地吼着,慢慢转成青色了。这样地七日七夜,就看不见了剑,仔细看时,却还在炉底里,纯青的,透明的,正像两条冰。”       其二,是晏之敖这个人。说到这个第一个想起是墨家弟子的黑衣造型,不同的是,晏之敖帮眉间尺报仇并非是出自什么兼爱非攻,而是一个人在自我厌恶到极致不惜牺牲自己实现自我价值升华的方式。例如对于他出场的描写:“黑须黑眼睛,瘦得如铁。他并不言语,只向眉间尺冷冷一笑,一面举手轻轻的一拨干瘪脸少年的下巴,并且看定了他的脸。那少年也向他看了一会,不自觉慢慢松开了手,溜走了。”看到这脑海里就不由浮出一个阴暗苍白的落魄侠客的形象,如同大多数古装剧里必然会出现的那个外冷内热看破红尘的角色一般。晏之敖说,“你还不知道么,我怎么地善于报仇”“人所加我的伤,我已憎恶了我自己”,这似乎又是鲁迅的自言自语。这个自小生活在书香门第后来又冲到东洋学医,看起来总是一副冷静严肃模样的人骨子里其实仍涌动着“拯救苍生”“劫富济贫”等种种具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侠客之梦。       其三,是诡异的复仇方式。初读到晏之敖问眉间尺要来人头和宝剑时,我受日本动漫影响,以为又来了个类似于与魔鬼签订契约,然后被附身操纵的想法,却没想到晏之敖居然是用眉间尺的人头引诱国王前往汤锅边。而一个国王居然乐于观看人头唱歌的把戏,足以证明其有多么残忍。至于眉间尺的头浮出水面时唱得怪异的歌曲“      王泽流兮浩洋洋;克服怨敌,怨敌克服兮,赫兮强”,我更是看不懂,唯一可以确定那必然是令人发指的一幕,接着三颗人头里在汤锅里的恶斗则更令人毛骨耸人,基本与志怪小说无异。       其四,就是结局时出现得鲁迅一贯带有嘲讽色彩的冷静。小说的最后出现了一个全民“大出丧”的场面。老百姓从全国各地、四面八方跑来,天一亮,道路上就挤满了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名义上是来“瞻仰”王头,其实是来看三头并葬,看热闹,大出丧变成了全民狂欢节。鲁迅在中国已然有千年悠久历史的“看客”文化中结束了自己百感交集的情绪。这篇文章从之前一个荡气回肠的复仇侠义故事笔锋一转,回到了鲁迅所有小说中都透露出的那种对于社会与历史的怀疑和悲叹。       民间武侠小说最初兴起的时代也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看来与鲁迅写这篇《铸剑》的年代也差不了多久。那时出的类似蜀山、卧虎之类不少精良作品,我只从影视作品里看过,一概没有看过原本。所以在合上书后喜滋滋的将这篇《铸剑》在心中定义为一片新武侠作品。另一原因是我自己将铸剑师看做一件极具神秘传奇色彩的职业。比如每一把古代名剑的名字都取得十分好听,又有深刻典故,比如万仞、龙剑、照胆、隋刃、鸦九剑、湛龙等等。而跟铸剑师有关的小说,大多都写得十分凄绝,比如之前沧月在听雪楼系列里有一篇,说得是萧忆情利用南宫无垢灭龙泉铸剑世家殷氏满门,又收留殷家独女殷流朱以恩情为砝码让其为自己铸剑,最后又将其指给杀父仇人南宫无垢的故事。       遗憾得是,世间自此不会再有剑客,也不会再有真正的铸剑师,亦少了除暴安良逍遥出尘的侠士,只能用文字聊以慰籍对于世事不满的灵魂。我想这也许是鲁迅在故事新编里选录了这样一篇小故事的原因吧。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3-4-21 10:17
行吟泽     非攻这篇,被人讲的最少,大约是因为最好读的缘故。而我能准确把握的,却只有这篇。其余的理水,采薇,究竟的作者凝聚了怎样的心情在其中,要表达的又是什么,我很难把握,一来不知道当时的局势,二来,也可能是心情没达到那个情境之中。    而铸剑,似乎看上去很简单,可为什么要写这么一则故事呢,要说什么呢?为什么要报仇?为何要牺牲自己去帮助他人报仇?我隐隐感受到了,作者的一点点矛盾的思绪,但无法确信。    而非攻,讲的是一种典范 人生,所谓的“侠”。中国人这三个字,遍注定了一些个执念。那便是,所谓兼济天下,锄强扶弱的侠义精神和人本主义。先生笔下的墨子,实际上是墨,道一体的。兼济天下,尽己所能,而又飘然而去,功成身退。这也大约是,中国知识分子,群体性的一种理想人生。    墨家和儒家,曾经风靡一世,而随后,墨者销声匿迹。无法知道,这其中的变化的原因。鲁迅是怎样的一个人,我想是,各种矛盾,深眉紧锁的一个中年汉子,与忘川处徘徊往复,达不彼岸的同路人。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3-4-21 10:17
bonita    这本集子算是鲁迅的另类小说吗?读的时候没思考那么多,就当是他老人家恶搞古代名人传说的玩笑之作,印象最深的有“乌鸦的炸酱面“,眉间尺的头颅,等等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3-4-21 10:17
张怀谦     鲁迅果然是一代大师,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世人认定她那么牛掰,读了《故事新编》终于知道了我们的鲁迅爷爷果然很牛掰……《故事新编》的感觉像聊斋,但是又不脱于历史。我很不能理解为什么这么优秀的故事选不进教材呢?而非让我们去学习拿来主义等一些高深的文学著作。就像《明朝那些事儿》都是很好的了解历史的读物完全可以推广到学生去阅读!有人会说这些文章不正式,但是教材里那些正式的文章又有多少人看了呢?       曾记得以前学《孔乙己》、《故乡》、《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每一句话都有好几层意思,想鲁迅当年也没想到这么些意义吧,而且还会堂而皇之的出现在中考卷子上。       《故事新编》很好看,事故事却不脱于历史。语言也不同鲁迅的其他的作品!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3-4-21 10:17
阿chyo    不知从哪里看到一句话,最恐怖的表情不是哭,而是笑。         信然。         鲁迅先生的书里没有让人心酸的,而只有令人冷笑的任务,这在《铸剑》里表现得尤甚。         这位不知是人非人的“黑色人”,怕是在从容不迫地砍下自己的头时,也是在冷笑的吧。            鲁迅没有用任何主观性的语言,却不动声色地把黑色人冷笑的脸,冷静的可怕的动作,对死亡的冷冷的满不在乎的态度,在短短的一个“砍头”的镜头里,定格了好几回,看了让人有不寒而栗之感。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3-4-21 10:17
丰无涯    夜间多梦,纠缠难眠,所以写出来了事。      一、眉间尺      第一章乃是故事的起点,整个故事的前因后果之线皆交汇于这一夜,然后鲁迅先生竟开首便用去许多笔墨来写尺间眉与红鼻子老鼠。这一场戏转折甚多,先是烦,却又不敢发怒,怕惊到劳累的母亲,待老鼠落入水瓮才能高兴起来,甚至爬起床来看这“夜夜咬家具,闹得他不能安稳睡觉”的家伙,而且心中很是畅快,但戏耍了一番却又觉得这小小的红鼻子很是可怜,救它出水却又憎恶其丑陋,在第二次觉得红鼻子老鼠可怜之后,眉间尺终于将它夹出水缸,可惜终不能宽恕到底,大惊之下一脚踩死了。大约用去六回松明的时间。      母亲问道:“是的,老鼠。这我知道。可是你在做什么?杀它呢,还是在救它?”眉间尺无以为答,只有沉默。如是一个优柔的少年,他还没有学会如何决断,关于爱憎,关于生死。      母亲的叹息才是整个故事真正的开端,“一交子时,你就是十六岁了,性情还是那样,不冷不热地,一点也不变。看来,你的父亲的仇是没有人报的了。”母亲的声音低微,却含着“无限的悲哀”,敏感的少年不可能无视母亲的苦痛,何况在这平静的陈述中含着决绝的宣判。眉间尺忽然“冷得毛骨悚然,而一转眼间,又觉得热血在全身中忽然腾沸”,从“不冷不热”到经历极端的“冷”与“热”,有如淬火一般,正是少年“改过”的起点。      二、母亲      人生而有命,得之于父母,父母的羽翼对于幼小的生命而言宛若苍穹,只是那无可避免的成长预定了势必经历一场痛苦的破茧,走出荫蔽的那一刻,人才能见识真实的世界。所以,将家庭作为社会的基点和缩影并非没头脑的瞎想,人的境遇及其互动模式正是从此发生。      奇妙的是,眉间尺从未见过父亲,客观上讲,这一对父子竟是彻底的陌生人。将父亲与眉间尺牢牢绑在一起的乃是母亲。无从得知,眉间尺惊闻 “父亲的仇”时有何感受——只是这眼前的世界与以往绝不相同,也不会再相同,原本似乎完整的世界有了一道裂痕,眉间尺被强迫直面最惨痛的真相,直面这一无法弥补的残缺,可以想象,眉间尺之所以接受这一真相乃是因为宣判者竟是母亲。这一刻,“母亲”是以复仇使命的传递者形象出现的。对于交子时候就要十六岁的眉间尺而言,原本若有若无的父亲的形象在此变得鲜明,与眼前真切的母亲的形象一并真切起来。      会不会有人怀疑母亲?为何要传递如此残酷沉重的礼物,母亲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选择幸福吗?我无法解答,只是人活在世上,总会有些不得不做的事吧。唯一可以肯定的是,母亲才是世上最深切的感知这份仇恨的人。即使作为别一个母亲的儿子,我也不忍将这莫大的悲伤留给母亲一肩承担。      插一句:人最无可置疑的是父母,这是人从自然进入世界的联结处,乃是“身份”不可毁灭的烙印。若是连血缘之亲——人与人之间的最后一道保险——都无法确保“信任”,那人可就真是无所适从、漂浮无依了。只是人竟不得不与他人发生联系,在家到国的转化中,有如镜头渐渐拉远,“人”的形象从特写变成远景,最终简直成了一个小黑点,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相应化约为细密的线、网,以至于情感之类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束缚无法被用来规范大群体中人们的言行。      三、父亲      因了一个同学的提醒,眉间尺的父亲的形象才引起了我的注意。他的父亲一直只是存在于他的母亲的叙述中,“一个铸剑的名工,天下第一”,一个清楚知道自己必将遭害的人,一个用血来饲自己炼成的剑的人,然而他同时还是一位父亲,故事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死亡而终结,所以他还是一个冷静的策划了后事的复仇者。这才是“仇”的起源。      只是父亲为何要接这危险的差使,为何明知将要被害而不尝试逃走,为何劝自己的妻子不要流泪,却要接受这无法逃避的运命,为何要让自己尚未出世的孩子背负这沉重的仇?难道这世界已是全一样的,无路可逃?      这“无路可逃”是不是命运?命运,运命,没有详加考据,只记得钱穆先生说过这是命的运动。现在说起命运总有些身不由己的感觉,半是天意,半是人力,总之外在于己身,有强迫之概,使人难以反抗。所谓接受命运挑战之说,其实是和这世界达成协议,进入这世界的运行之中,作为代价便是接受那些苛刻的条件。人们总是在那些无可逃避的场景中找到自己的身份印记,大概是这样的时刻对生命而言最为紧要吧。      听完母亲的话,“眉间尺忽然全身都如烧着猛火,自己觉得每一枝毛发上都仿佛闪出火星来。”此时的眉间尺已被复仇的火点燃,他的生命开始感到焦灼的痛楚。这运命啊,终究还是无可逃避。      四、宴之敖      眉间尺的色调是青色的,青涩,带着早晨露水的柔弱与生机,而复仇需要的是灼热与冷酷。可以想见,即使背上利剑,眉间尺依然不是一个成熟的复仇者,他需要教育,或是帮助。所以必须有黑色的宴之敖登场,这位仿佛天降的人物,狂热却又冰冷,只有他才能佩上地里掘出的剑,去完成报仇(血亲复仇的逻辑是对等的,而报仇则几乎便于一面)的大业。      宴之敖者在一群不清不楚的围观者中出场,形象是极分明的。仿佛是这个世界的旁观者,又好像是过客,宴之敖不仅专会报仇,而且深通此世的道理,无论哪种人,或物,甚至非人非物,大约都应付得来。      对于眉间尺而言,他鸱鸮一般报告着恶的消息,偌大的世界突然只剩下两条路,进或是退,这个面前是父仇背后是母亲的希冀的青年,大概是不能选择退却的了。幸好这灾难的信使竟又愿意提供报仇的帮助,其实也算不上帮助,因为宴之敖只是报仇之路的化身,他替眉间尺报仇的代价是脑袋和剑。      “仗义,同情,那些东西,先前曾经干净过,现在却都成了放鬼债的资本。我的心里全没有你所谓的那些。我只不过要给你报仇!”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3-4-21 10:17
Hermio    俗语说“少不看鲁迅,老不读胡适”。意指青少年读鲁迅会为人刻薄,看来也不尽然。闲翻《故事新编》,发现该书清新雅致、童趣盎然,十分好看。      《理水》取材自“大禹治水”的民间传说。少时读历史,只了解大禹治水过家门而不人的少量元素。鲁迅将这些传闻铺开、渲染成一篇极有意思的小文,令人捧腹。现摘抄部分如下:      故事发生在水面的木排上,舜爷的百姓习惯了九年的水灾,传闻治水的大官鯚被充军,继任的是他的儿子叫作禹。于是一众百姓开始讨论禹的可能性。其中一名学者为证明禹的乌有,“他勇猛地站了起来,摸出削刀,刮去了五株大松树皮,用吃剩地面包末屑和水研成浆,调了炭粉,在树身上用很小地蝌蚪文写上抹杀阿禹的证据,足足花掉了三九二十七天工夫。但是凡有要看的人,得拿出十片嫩树叶,如果住在木排上,就改给一贝壳鲜水苔。……”      然而朝廷还是很重视的,派了两名大员来视察。百姓推举了代表,大员听得不耐烦,打断代表的讲话:“你们还是合具一个公呈来罢,最好是还带一个贡献善后方法的条呈。”而代表是不会字的。于是大员说:“你们不识字吗?这真叫做不求上进!没有法子,把你们吃的东西拣一份来就是!”当各地考察员回到京都,他们在水利局里大排筵席,品尝大家采集来的民食:“有的咬一口松皮饼,极口赞叹它的清香,说自己明天就要归隐,去享这样的清福;咬了柏叶糕的,却道质粗味苦,伤了他的舌头,要这样与下民共患难,可见为君难,为臣亦不易。……”      局外一阵喧嚷,原来是禹太太被档在门外,她双眉一扬,一面嚷叫:“这杀千刀的!奔什么丧!走过自家的门口,看也不进来看一下,就奔你的丧!做官做官,做官有什么好处,仔细象你的老子,做到充军,还掉在池子里做大忘八!这没良心的杀千刀!……”好一顿臭骂!看来大禹跟普天下的男人一样,因工作忙做借口不回家肯定是要被老婆骂的,没有例外。      故事里的大禹是名出色的管理者,上、中、下的关系处理极好。有文为证。平级官员“拟好了募捐的计划,准备开一个奇异食品展览会,另请女隗小姐来做时装表演、只卖票,并且声明会里不再募捐,那么,来看的可以多一点。”“这很好。”禹说着,向他弯一弯腰。对其他治水的建议,“放他妈的屁!”禹心里想,但嘴上却大声的说道:“我经过考察,知道先前的方法:‘湮’,确是错误了。以后应该用‘导’!不知道诸位的意见怎么样?”而他带兵有道的铁证是:“跟着他的指头看过去,只见一排黑瘦的乞丐似的东西,不动,不言,不笑,象铁铸一样。”      当“阔人门有些穿了茧绸袍,大水果铺里卖着橘子和柚子,大绸缎店里挂着华丝葛,富翁的筵席上有了好酱油、清炖鱼翅、凉拌海参;再后来他们竟有熊皮褥子狐皮褂,那太太也戴上赤金耳环银子镯子”的时候,禹进京见舜爷了。禹说;“做皇帝要小心,安静。对天有良心,天才会仍旧给你好处!”舜爷叹气,托他管理国事,“有意见当面提,不要背后说坏话。”      终于,国家太平到连百兽都会跳舞,凤凰也会飞来凑热闹了。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3年5月第1版 定价 0.31元      2006年4月17日 夜      朋友在客厅看恐怖片,故不敢出门,躲在一隅看书。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3-4-21 10:17
天下有    我的朋友韦尔蒂尼曾经许诺,我结婚的时候送我一套《鲁迅全集》。我心花怒放,当即投桃报李地表示,他结婚时我送他一套《金庸小说集》。我计算得很清楚,《鲁迅全集》大概只有正版的,而金庸的小说却是满大街的盗版,我的投资风险显然低很多。      我们相互许诺、山盟海誓的时候,都还在读大学。那个时候,虽然不再年少,但是仍旧轻狂,对未来充满想象。那个时候,煌煌二十多本的《鲁迅全集》对我来说是一件可望不可求的奢侈品。我潇洒地想,工作以后,区区一套书价值几何,还不是顺手牵羊——我的意思是,等于顺手牵羊。如今,我已工作多年,《鲁迅全集》对我来说却成了一件连望也望不到的奢侈品,因为老板在核定我薪水的时候只体恤到我要养家糊口,却没有考虑到我要买《鲁迅全集》。为了早日坐拥鲁迅,我做出了生命中最大胆的赌博:提前结婚。2004年的正月初五,我和老婆在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情况下,在江苏老家举行了一场来宾足足数十人的盛大婚宴。韦尔蒂尼来了,脚步轻盈,因为他空着肚子,后来他又走了,步履蹒跚,因为他满腹酒肉,而承诺中的《鲁迅全集》,依然躺在书店的某个角落,冷冷睥睨着这人世间的浮华和谎言。看着他空空如也的双手,我悲愤交加,想到快乐的单身岁月就此告结,不由仰天长啸。      后来韦尔蒂尼结婚的时候,我连盗版的《金庸小说集》也没给他。我以此举作为对他的恶毒报复,同时从侧面打击了我国猖獗的盗版行业。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之所以对《鲁迅全集》那么饥渴,是因为鲁迅是我的一个情结。如果你有过初恋,那么想必你会理解情结是个什么东西;如果你虽然有过初恋但连初恋情人的小手都没摸到,那么想必你能理解我因得不到《鲁迅全集》而滋生的无限怅惘之情;如果你虽然有过初恋而且摸了初恋情人的小手但最大的好处却给你的继任者掠去,想必你能理解我对食言而肥的韦尔蒂尼的绝望和痛恨。不过这也是后话,也暂且不提。      情结是什么意思,我是这样理解的,每一个读过两天书的人,大概都有过精神上认同、追随和传承的对象,每一个喜欢写字的人,大概都有过文字上热爱、迷恋和模仿的对象。对我来说,这两个影响我的人是二位一体的,就是鲁迅。      对鲁迅的热爱,不是没有原因的。读书的时候,我跟现在一样,是个好孩子,老师说鲁迅是伟大的这个家那个家,“家”的数量几乎和毛主席一样多。在那个时候,老师的话不但是真理,而且是天理,于是鲁迅成了我年幼懵懂、缺失偶像的心中最了不起的作家。可惜,在小学语文课本中,无论是选自《滕野先生》的《在仙台》,还是选自《故乡》的《润土》,以及那个鲁迅先生踢鬼的故事,都没有激起我对他的真切好感,原因正如后来的李敖说的那样,鲁迅的文字并不好,疙疙瘩瘩,佶屈聱牙。对一个作文还没写顺的小学生来说,鲁迅实在过于晦涩了。      李敖的话当然有失偏颇,鲁迅时期白话文运动刚刚展开,所有人的文字在现在看来都不通畅——不过与其他很多人相比,鲁迅属于最不通畅的之一,许多欧化的句式至今受到诟病,譬如说金庸,就以中国传统文法的传承者自居,宣称“我这个白话文的惟一的标准就是不要欧化,用中国的文法,用中国的传统文字来写,我是绝对避免欧化在小说中出现的”。金庸的文字介乎文白之间,优雅丰瞻,富有节奏感和音乐感,大概没有几个人不喜欢,但再喜欢金庸,却也不能抹煞当年白话文蓬勃开展初期,鲁迅们面对中文句式的贫乏困境所付出的努力和做出的尝试。      尽管鲁迅的白话文与现在通行的审美标准有点差异,但我还是喜欢。我的喜欢不是源自小学语文课本,而是从一本书开始的。刚才说了,在小学语文老师的教导下,我很早以前就开始景仰鲁迅,但我们小时候谁不曾景仰过很多人呢,这些景仰多数都没有转化为热爱,有的景仰甚至无疾而终。本来,鲁迅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估计也是每况愈下,顶多是一个服务于政治的坐标,一个疏离于文化的符号。幸好,一本不起眼的书改变了一切。      这本书就是《故事新编》。      那个时候,在我么那个穷乡僻壤,哪里有什么读书的环境,除了课本外,连书都很少看到。可不知怎么回事,我手头上突然有了一本鲁迅的《故事新编》——估计哪个不幸的家庭就此遗失了一本《故事新编》——那是一本白色封皮的书,不厚,上面印着“故事新编”四个字,还有一个手写体的作者签名,很久以后,我才无意辨认出那是“鲁迅”两个字。      《故事新编》在现在看来,也是极为有趣的一本书。如果你喜欢周星驰式的无厘头,或者《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式的恶搞,我敢打赌你一定不会不喜欢。那时我读小学三年级左右,当初没有各种补习班,功课也不多,没到思春的年龄,又没什么可消遣的,于是把这本有趣的书翻来覆去地看。记不清是王小波还是古龙或者其他什么人说过,如果全世界只有一头母猪整天和你在一块儿,你也会爱上它的。阿弥陀佛,陪着我的不是母猪,而是那么有趣的一个鲁迅,叫我怎能不顺理成章地爱上他呢。      如今想来,如果我最先看到的不是《故事新编》,而是《野草》,或者《热风》,或者竟是《中国小说史略》,我一定不会热爱鲁迅。阅读,和其它所有活动一样,合适的启蒙很重要。尽管《故事新编》有点微言大义的意味,但却成了我进阶的扶手,我很满意自己有这份好运气。      后来,对鲁迅进一步的了解和热爱,归功于我的朋友韦尔蒂尼,他的几本鲁迅杂文集被我不由分说地夺回家,我对鲁迅其人、其文、其事、其精神、其世界的基本认识是在那个时候真正建立起来的。这事以前说过,就不再赘言了。从过去到现在,我读过很多人,但对我影响最大的,还是鲁迅。尽管从文风上我后来摆脱了对他的简单临摹,也在文人学者没有断过的反思思潮中不断挣脱原有的桎梏,但在我并不宽阔的精神小屋中,鲁迅是屹立不倒的支柱之一。      拉杂写下这些,是因为昨天是鲁迅逝世70周年纪念日。从前提前鲁迅,后面总要加上先生二字,现在再这样矫情,似乎引人发笑。但这是真的,先生之光,驱我黑暗,先生之忱,苏我灵魂,先生之文,耀我心程。我永远感激鲁迅先生。(2006/10/20)      原文:http://www.youyou5.com/post/345.html  详情 发表于 2013-9-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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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9:36:1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9〕急急如律令意思是如法律命令,必须迅速执行。如律令,原为汉代公文常用语;道士仿效,用于符咒的末尾。敕,旧时上对下的命令词。

     〔10〕“死生有命”孔丘弟子子夏的话,见《论语-颜渊》。

     〔11〕庄周做梦变了蝴蝶见《庄子-齐物论》:“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下文“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也是《齐物论》中的句子。

     〔12〕垫鹿台脚旧时迷信传说,大建筑物要摄取孩子们的魂灵垫基,才能建成。鹿台,参看本卷第414页注〔17〕。

     〔13〕保甲指保甲长。保甲制始于宋代。国民党政府为加强法西斯统治,也实行保甲制度,若干户为一甲,设甲长,若干甲为一保,设保长,以便加强对人民的控-E和镇压。

     〔14〕圜钱周代钱币。《汉书-食货志》:“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钱圜函方,轻重以铢。”

     〔15〕上流的文章林语堂在《宇宙风》第六期(一九三五年十二月)发表的《烟屑》一文中说:“吾好读极上流书或极下流书,……上流如佛老孔孟庄生,下流如小调童谣民歌盲词。”-

『全书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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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9:36:1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汉子——那么,我不放你走!

     巡士——你要怎么样呢?

     汉子——我要你带我到局里去!

     巡士——这真是……带你去做什么用呢?不要捣乱了。放手!要不然……(竭力的挣扎。)

     汉子——(揪得更紧,)要不然,我不能探亲,也不能做人了。二斤南枣,斤半白糖……你放走了他,我和你拚命……

     巡士——(挣扎着,)不要捣乱了!放手!要不然……要不然……(说着,一面摸出警笛,狂吹起来。)

     一九三五年十二月作。

     〔1〕本篇在收入本书前没有在报刊上发表过。

     〔2〕庄子(约前369-前286)名周,战国时宋国人,曾为漆园吏,我国古代思想家,道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他的著作流传至今的有《庄子》三十三篇;本篇的材料主要即采自《庄子-至乐》中的一个寓言:“庄子之楚,见空髑髅,┤挥行危┮月泶罚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辩士,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之乎?’髑髅深蹙-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

     〔3〕道冠道士帽。按以老,庄为代表的道家学派并非宗教,庄周亦并非道士。由于道家思想对后来的道教有相当影响,所以道教奉老聃为教祖,尊称他为“太上老君”。这里也把庄周写作道士装束。

     〔4〕海子即湖泊,蒙古语“淖尔”的意译;《新元史-河渠志》:“淖尔,译言海子也。”按从元代以后“海子”也成为北京的口语。

     〔5〕自杀是弱者的行为当时社会上曾陆续发生一些人因不堪反动统治和封建礼教的压迫而自杀的事件,资产阶级文人不加分析地说这种自杀是“弱者的行为”。作者在这里顺笔给予讽刺。参看《花边文学-论秦理斋夫人事》、《且介亭杂文二集-论人言可畏》。

     〔6〕司命大神司命,我国古书中记载的星名。旧时认为司命主管人的生死寿命。

     〔7〕至心朝礼道教经书中常用的话。意思是诚心诚意地礼拜。

     〔8〕“天地玄黄”至“辰宿列张”,是《千字文》的开首四句。“赵钱孙李”至“姜沈韩杨”,是《百家姓》的开首四句(按后二句原作“冯陈褚卫,蒋沈韩杨”)。这里是作者随意取用,并非一般道士所念的真的咒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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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9:36:1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巡士——咱们的局长这几天就常常提起您老,说您老要上楚国发财去了,也许从这里经过的。敝局长也是一位隐士,带便兼办一点差使,很爱读您老的文章,读《齐物论》,什么“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真写得有劲,真是上流的文章〔15〕,真好!您老还是到敝局里去歇歇罢。

     (汉子吃惊,退进蓬草丛中,蹲下去。)

     庄子——今天已经不早,我要赶路,不能耽搁了。还是回来的时候,再去拜访贵局长罢。

     (庄子且说且走,爬在马上,正想加鞭,那汉子突然跳出草丛,跑上去拉住了马嚼子。巡士也追上去,拉住汉子的臂膊。)

     庄子——你还缠什么?

     汉子——你走了,我什么也没有,叫我怎么办?(看着巡士,)您瞧,巡士先生

     ……

     巡士——(搔着耳朵背后,)这模样,可真难办……但是,先生……我看起来,(看着庄子,)还是您老富裕一点,赏他一件衣服,给他遮遮羞……

     庄子——那自然可以的,衣服本来并非我有。不过我这回要去见楚王,不穿袍子,不行,脱了小衫,光穿一件袍子,也不行……

     巡士——对啦,这实在少不得。(向汉子,)放手!

     汉子——我要去探亲……

     巡士——胡说!再麻烦,看我带你到局里去!(举起警棍,)滚开!

     (汉子退走,巡士追着,一直到乱蓬里。)

     庄子——再见再见。

     巡士——再见再见。您老走好哪!

     (庄子在马上打了一鞭,走动了。巡士反背着手,看他渐跑渐远,没入尘头中,这才慢慢的回转身,向原来的路上踱去。)

     (汉子突然从草丛中跳出来,拉住巡士的衣角。)

     巡士——干吗?

     汉子——我怎么办呢?

     巡士——这我怎么知道。

     汉子——我要去探亲……

     巡士——你探去就是了。

     汉子——我没有衣服呀。

     巡士——没有衣服就不能探亲吗?

     汉子——你放走了他。现在你又想溜走了,我只好找你想法子。不问你,问谁呢?你瞧,这叫我怎么活下去!

     巡士——可是我告诉你:自杀是弱者的行为呀!

     汉子——那么,你给我想法子!

     巡士——(摆脱着衣角,)我没有法子想!

     汉子——(缒住巡士的袖子,)那么,你带我到局里去!

     巡士——(摆脱着袖子,)这怎么成。赤条条的,街上怎么走。放手!

     汉子——那么,你借我一条裤子!

     巡士——我只有这一条裤子,借给了你,自己不成样子了。(竭力的摆脱着,)不要胡闹!放手!

     汉子——(揪住巡士的颈子,)我一定要跟你去!

     巡士——(窘急,)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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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9:36:0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汉子——(发怒,)放你妈的屁!不还我的东西,我先揍死你!(一手捏了拳头,举起来,一手去揪庄子。)

     庄子——(窘急,招架着,)你敢动粗!放手!要不然,我就请司命大神来还你一个死!

     汉子——(冷笑着退开,)好,你还我一个死罢。要不然,我就要你还我的衣服,伞子和包裹,里面是五十二个圜钱〔14〕,斤半白糖,二斤南枣……

     庄子——(严正地,)你不反悔?

     汉子——小舅子才反悔!

     庄子——(决绝地,)那就是了。既然这么胡涂,还是送你还原罢。(转脸朝着东方,拱两手向天,提高了喉咙,大叫起来:)

     至心朝礼,司命大天尊!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员,辰宿列张。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秦褚卫,姜沈韩杨。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敕!敕!敕!

     (毫无影响,好一会。)

     天地玄黄!

     太上老君!敕!敕!敕!……敕!

     (毫无影响,好一会。)

     (庄子向周围四顾,慢慢的垂下手来。)

     汉子——死了没有呀?

     庄子——(颓唐地,)不知怎的,这回可不灵……

     汉子——(扑上前,)那么,不要再胡说了。赔我的衣服!

     庄子——(退后,)你敢动手?这不懂哲理的野蛮!

     汉子——(揪住他,)你这贼骨头!你这强盗军师!我先剥你的道袍,拿你的马,赔我……

     (庄子一面支撑着,一面赶紧从道袍的袖子里摸出警笛来,狂吹了三声。汉子愕然,放慢了动作。不多久,从远处跑来一个巡士。)

     巡士——(且跑且喊,)带住他!不要放!(他跑近来,是一个鲁国大汉,身材高大,制服制帽,手执警棍,面赤无须。)带住他!这舅子!……

     汉子——(又揪紧了庄子,)带住他!这舅子!……

     (巡士跑到,抓住庄子的衣领,一手举起警棍来。汉子放手,微弯了身子,两手掩着小肚。)

     庄子——(托住警棍,歪着头,)这算什么?

     巡士——这算什么?哼!你自己还不明白?

     庄子——(愤怒,)怎么叫了你来,你倒来抓我?

     巡士——什么?

     庄子——我吹了警笛……

     巡士——你抢了人家的衣服,还自己吹警笛,这昏蛋!

     庄子——我是过路的,见他死在这里,救了他,他倒缠住我,说我拿了他的东西了。你看看我的样子,可是抢人东西的?

     巡士——(收回警棍,)“知人知面不知心”,谁知道。到局里去罢。

     庄子——那可不成。我得赶路,见楚王去。

     巡士——(吃惊,松手,细看了庄子的脸,)那么,您是漆……

     庄子——(高兴起来,)不错!我正是漆园吏庄周。您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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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9:36:0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汉子——故事吗?有的。昨天,阿二嫂就和七太婆吵嘴。

     庄子——还欠大!

     汉子——还欠大?……那么,杨小三旌表了孝子……

     庄子——旌表了孝子,确也是一件大事情……不过还是很难查考……(想了一想,)再没有什么更大的事情,使大家因此闹了起来的了吗?

     汉子——闹了起来?……(想着,)哦,有有!那还是三四个月前头,因为孩子们的魂灵,要摄去垫鹿台脚了〔12〕,真吓得大家鸡飞狗走,赶忙做起符袋来,给孩子们带上……

     庄子——(出惊,)鹿台?什么时候的鹿台?

     汉子——就是三四个月前头动工的鹿台。

     庄子——那么,你是纣王的时候死的?这真了不得,你已经死了五百多年了。

     汉子——(有点发怒,)先生,我和你还是初会,不要开玩笑罢。我不过在这儿睡了一忽,什么死了五百多年。我是有正经事,探亲去的。快还我的衣服,包裹和伞子。我没有陪你玩笑的工夫。

     庄子——慢慢的,慢慢的,且让我来研究一下。你是怎么睡着的呀?

     汉子——怎么睡着的吗?(想着,)我早上走到这地方,好像头顶上轰的一声,眼前一黑,就睡着了。

     庄子——疼吗?

     汉子——好像没有疼。

     庄子——哦……(想了一想,)哦……我明白了。一定是你在商朝的纣王的时候,独个儿走到这地方,却遇着了断路强盗,从背后给你一面棍,把你打死,什么都抢走了。现在我们是周朝,已经隔了五百多年,还那里去寻衣服。你懂了没有?

     汉子——(瞪了眼睛,看着庄子,)我一点也不懂。先生,你还是不要胡闹,还我衣服,包裹和伞子罢。我是有正经事,探亲去的,没有陪你玩笑的工夫!

     庄子——你这人真是不明道理……

     汉子——谁不明道理?我不见了东西,当场捉住了你,不问你要,问谁要?(站起来。)

     庄子——(着急,)你再听我讲:你原是一个髑髅,是我看得可怜,请司命大神给你活转来的。你想想看:你死了这许多年,那里还有衣服呢!我现在并不要你的谢礼,你且坐下,和我讲讲纣王那时候……

     汉子——胡说!这话,就是三岁小孩子也不会相信的。我可是三十三岁了!(走开来,)你……

     庄子——我可真有这本领。你该知道漆园的庄周的罢。

     汉子——我不知道。就是你真有这本领,又值什么鸟?你把我弄得津赤条条的,活转来又有什么用?叫我怎么去探亲?包裹也没有了……(有些要哭,跑开来拉住了庄子的袖子,)我不相信你的胡说。这里只有你,我当然问你要!我扭你见保甲〔13〕去!

     庄子——慢慢的,慢慢的,我的衣服旧了,很脆,拉不得。你且听我几句话:你先不要专想衣服罢,衣服是可有可无的,也许是有衣服对,也许是没有衣服对。鸟有羽,兽有毛,然而王瓜茄子赤条条。此所谓“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你固然不能说没有衣服对,然而你又怎么能说有衣服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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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9:36:0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9〕!敕!敕!敕!

     (一阵清风,司命大神道冠布袍,黑瘦面皮,花白的络腮胡子,手执马鞭,在东方的朦胧中出现。鬼魂全都隐去。)

     司命——庄周,你找我,又要闹什么玩意儿了?喝够了水,不安分起来了吗?

     庄子——臣是见楚王去的,路经此地,看见一个空髑髅,却还存着头样子。该有父母妻子的罢,死在这里了,真是呜呼哀哉,可怜得很。所以恳请大神复他的形,还他的肉,给他活转来,好回家乡去。

     司命——哈哈!这也不是真心话,你是肚子还没饱就找闲事做。认真不像认真,玩耍又不像玩耍。还是走你的路罢,不要和我来打岔。要知道“死生有命”〔10〕,我也碍难随便安排。

     庄子——大神错矣。其实那里有什么死生。我庄周曾经做梦变了蝴蝶〔11〕,是一只飘飘荡荡的蝴蝶,醒来成了庄周,是一个忙忙碌碌的庄周。究竟是庄周做梦变了蝴蝶呢,还是蝴蝶做梦变了庄周呢,可是到现在还没有弄明白。这样看来,又安知道这髑髅不是现在正活着,所谓活了转来之后,倒是死掉了呢?请大神随随便便,通融一点罢。做人要圆滑,做神也不必迂腐的。

     司命——(微笑,)你也还是能说不能行,是人而非神……那么,也好,给你试试罢。

     (司命用马鞭向蓬中一指。同时消失了。所指的地方,发出一道火光,跳起一个汉子来。)

     汉子——(大约三十岁左右,体格高大,紫色脸,像是乡下人,全身赤条条的一丝不挂。用拳头柔了一通眼睛之后,定一定神,看见了庄子,)哙?

     庄子——哙?(微笑着走近去,看定他,)你是怎么的?

     汉子——唉唉,睡着了。你是怎么的?(向两边看,叫了起来,)阿呀,我的包裹和伞子呢?(向自己的身上看,)阿呀呀,我的衣服呢?(蹲了下去。)

     庄子——你静一静,不要着慌罢。你是刚刚活过来的。你的东西,我看是早已烂掉,或者给人拾去了。

     汉子——你说什么?

     庄子——我且问你:你姓甚名谁,那里人?

     汉子——我是杨家庄的杨大呀。学名叫必恭。

     庄子——那么,你到这里是来干什么的呢?

     汉子——探亲去的呀,不提防在这里睡着了。(着急起来,)我的衣服呢?我的包裹和伞子呢?

     庄子——你静一静,不要着慌罢——我且问你:你是什么时候的人?

     汉子——(诧异,)什么?……什么叫作“什么时候的人”?……我的衣服呢?

     ……

     庄子——啧啧,你这人真是胡涂得要死的角儿——专管自己的衣服,真是一个彻底的利己主义者。你这“人”尚且没有弄明白,那里谈得到你的衣服呢?所以我首先要问你:你是什么时候的人?唉唉,你不懂。……那么,(想了一想,)我且问你:你先前活着的时候,村子里出了什么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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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9:36:0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18〕汉武帝寻仙山的故事,《史记-封禅书》中有如下的记载:方士“(李)少君言上(汉武帝)曰:‘……臣尝游海上,见安期生,安期生食巨枣,大如瓜。安期生仙者,通蓬莱中,合则见人,不合则隐。’于是天子始亲祠灶,遣方士入海求蓬莱安期生之属,而事化丹沙诸药齐(剂)为黄金矣。……而方士之候伺神人,入海求蓬莱,终无有验。”

起死〔1〕


     (一大片荒地。处处有些土冈,最高的不过六七尺。没有树木。遍地都是杂乱的蓬草;草间有一条人马踏成的路径。离路不远,有一个水溜。远处望见房屋。)

     庄子〔2〕——(黑瘦面皮,花白的络腮胡子,道冠〔3〕,布袍,拿着马鞭,上。)出门没有水喝,一下子就觉得口渴。口渴可不是玩意儿呀,真不如化为蝴蝶。可是这里也没有花儿呀,……哦!海子〔4〕在这里了,运气,运气!

     (他跑到水溜旁边,拨开浮萍,用手掬起水来,喝了十几口。)唔,好了。慢慢的上路。(走着,向四处看,)阿呀!一个髑髅。这是怎的?(用马鞭在蓬草间拨了一拨,敲着,说:)

     您是贪生怕死,倒行逆施,成了这样的呢?(橐橐。)还是失掉地盘,吃着板刀,成了这样的呢?(橐橐。)还是闹得一榻胡涂,对不起父母妻子,成了这样的呢?(橐橐。)您不知道自杀是弱者的行为〔5〕吗?(橐橐橐!)还是您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成了这样的呢?(橐橐。)还是年纪老了,活该死掉,成了这样的呢?(橐橐。)还是……唉,这倒是我胡涂,好像在做戏了。那里会回答。好在离楚国已经不远,用不着忙,还是请司命大神〔6〕复他的形,生他的肉,和他谈谈闲天,再给他重回家乡,骨肉团聚罢。(放下马鞭,朝着东方,拱两手向天,提高了喉咙,大叫起来:)

     至心朝礼〔7〕,司命大天尊!……

     (一阵陰风,许多蓬头的,秃头的,瘦的,胖的,男的,女的,老的,少的鬼魂出现。)

     鬼魂——庄周,你这胡涂虫!花白了胡子,还是想不通。死了没有四季,也没有主人公。天地就是春秋,做皇帝也没有这么轻松。还是莫管闲事罢,快到楚国去干你自家的运动。……

     庄子——你们才是胡涂鬼,死了也还是想不通。要知道活就是死,死就是活呀,奴才也就是主人公。我是达性命之源的,可不受你们小鬼的运动。

     鬼魂——那么,就给你当场出丑……

     庄子——楚王的圣旨在我头上,更不怕你们小鬼的起哄!(又拱两手向天,提高了喉咙,大叫起来:)

     至心朝礼,司命大天尊!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秦褚卫,姜沈韩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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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9:36:05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7〕上真道教称修炼得道的人为真人。上真是一种尊称。

     〔8〕巨鳌见《列子-汤问》:“勃海之东,不知几亿万里,……其中有五山焉:一曰岱舆、二曰员峤、三曰方壶、四曰瀛洲、五曰蓬莱。……所居之人,皆仙圣之种。……而五山之根,无所连著,常似潮波,上下往还,不得□(暂)峙焉。仙圣毒之,诉之于帝,帝恐流于西极,失群圣之居,乃命禺□使巨鳌十五举首而戴之,迭为三番,六万岁一交焉,五山始峙。”按禺□,见《山海经-大荒北经》:“北海之渚,中有神,人面鸟身,珥两青蛇,践两赤蛇,名曰禺□。”

     〔9〕这是共工与颛顼之战中共工一方的话。后,君主,这里指共工。这几句和后面两处文言句子,都是模仿《尚书》一类古书的文字。

     〔10〕不周之山据《山海经-西山经》晋代郭璞注:“此山形有缺不周币处,因名云。”又《淮南子-原道训》后汉高诱注,此山在“昆仑西北”。

     〔11〕这是颛顼一方的话。康回,共工名。后,这里指颛顼。

     〔12〕关于女娲炼石补天的神话,《淮南子-览冥训》中有如下的记载:“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复,□(地)不周载;火□炎而不灭,水烘洋而不息;……于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呆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滢水。”又替代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当驿(女娲)末年也,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崩,天柱折,地维缺。女娲乃炼五色石以补天,断鳌足以立四极,聚芦灰以止滔水,以济冀州。”

     〔13〕昆仑山上的古森林的大火据《山海经-大荒西经》:“有大山名曰昆仑之丘……其外有炎火之山,投物辄然(燃)。”

     〔14〕长方板古代帝王、诸侯礼冠顶上的饰板,古名为“延”,亦名“冕板”。顶长方板的小东西,即本书《序言》中所说的“古衣冠的小丈夫”。下面他背诵的几句文言句子,也是模拟《尚书》一类古书的。

     〔15〕重台花复瓣花。

     〔16〕关于“女娲氏之肠”的神话,《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有如下的记载:“西北海之外,大荒之隅,有山而不合,名曰不周负子。……有国名曰淑士,颛顼之子。有神十人,名曰女娲之肠,化为神,处栗广之野。”郭璞注:“女娲,古神女而帝者,人面蛇身,一日中七十变,其肠化为此神。”科斗字,古代文字,笔画头粗尾细,形如蝌蚪。

     〔17〕秦始皇寻仙山的故事,《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有如下的记载:“齐人徐市(芾)等上书,言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莱、方丈、瀛洲,仙人居之。请得斋戒,与童男女求之。于是遣徐市发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仙人。……数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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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楼主| 发表于 2012-7-3 09:36:0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上下四方是死灭以上的寂静。

     三

     有一日,天气很寒冷,却听到一点喧嚣,那是禁军终于杀到了,因为他们等候着望不见火光和烟尘的时候,所以到得迟。他们左边一柄黄斧头,右边一柄黑斧头,后面一柄极大极古的大纛,躲躲闪闪的攻到女娲死尸的旁边,却并不见有什么动静。他们就在死尸的肚皮上扎了寨,因为这一处最膏腴,他们检选这些事是很伶俐的。然而他们却突然变了口风,说惟有他们是女娲的嫡派,同时也就改换了大纛旗上的科斗字,写道“女娲氏之肠”。〔16〕

     落在海岸上的老道士也传了无数代了。他临死的时候,才将仙山被巨鳌背到海上这一件要闻传授徒弟,徒弟又传给徒孙,后来一个方士想讨好,竟去奏闻了秦始皇,秦始皇便教方士去寻去〔17〕。

     方士寻不到仙山,秦始皇终于死掉了;汉武帝又教寻,也一样的没有影〔18〕。

     大约巨鳌们是并没有懂得女娲的话的,那时不过偶而凑巧的点了点头。模模胡胡的背了一程之后,大家便走散去睡觉,仙山也就跟着沉下了,所以直到现在,总没有人看见半座神仙山,至多也不外乎发见了若干野蛮岛。

     一九二二年十一月作。

     〔1〕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二年十二月一日北京《晨报四周纪念增刊》,题名《不周山》,曾收入《呐喊》;一九三○年一月《呐喊》第十三次印刷时,作者将此篇怞去,后改为现名,收入本书。

     〔2〕女娲我国古代神话中的人类始祖。她用黄土造人,是我国关于人类起源的一种神话。《太平御览》卷七十八引汉代应劭《风俗通》说:“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剧务力不暇供,乃引绳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凡庸者-人也。”(按《风俗通》全名《风俗通义》,今传本无此条。)

     〔3〕伊女性第三人称代名词。当时还未使用“她”字。

     〔4〕“Nganga!!”以及下文的“AkonAgon,!”“UvuAhaha,!”都是用拉丁字母拼写的象声调。“Nganga!!”译音似“嗯啊!嗯啊!”“AkonAgon,!”译音似“阿空,阿公!”“UvuAhaha,!”译音似“呜唔,啊哈哈!”

     〔5〕这是关于共工怒触不周山的神话。《淮南子-天文训》:“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按共工、颛顼,都是我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人物。过去史家说,共工是上古一个诸侯,炎帝(神农氏)的后代;颛顼是黄帝之孙,上古史上“五帝”之一,号高阳氏。

     〔6〕金玉的粉末指道士服食的丹砂金玉之类的东西,道士认为服食后可以长生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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