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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的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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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郁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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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12-5-24 22:28: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标记书签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这部五十余万字的长篇,以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冷峻的文笔,宏观地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与穆斯林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壁、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现了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和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含蓄蕴藉,如泣如诉,以细腻的笔触拨动读者的心灵,曲终掩卷,回肠荡气,余韵绕梁。



    最新书评    共 757 条

    隔年观$     高中大学期间看过了很多新生代作家的作品之后,在工作之后再读这部作品,感觉文字的表述方式不那么跳跃那么勾人。像那样一字一句的,一点一滴,踏踏实实地叙述一个制作玉器的场景、刻画一段青春少女的内心,看着让人无此平静,而感动和悲怆,就在这种平静中无声无息地渗透进来。    当然还有大背景的变迁带来的无法躲避的悲剧,所有一切都另人胸中不可抑制地疼痛。这种疼痛非常真切,不同于一些被惯性的煽情催生出的惯性眼泪。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19
    ran$    在绝境下才能使爱情的可贵体现的淋漓   实在是一段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看完结局后独自一人关上台灯躺在床上挥泪如雨,故事也许俗套,但是三代人的感情纠葛确实令人感叹另人惋惜令人心痛。。。。。。   霍达是个伟大的作家:)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19
    Rebecc$     两天读完了这部小说,感慨颇多。我不是学文科出身的人,自然无法从专业的角度去剖析,去品读。在这里仅仅写下自己的一点体会。    这部小说创作于1987年,距今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描写的也是几十年前的发生在穆斯林家族中故事。我对于故事的真实性,不好做出太多的评论。从个人角度来说,我觉得故事与我的生活相距很远。我住在北京这座城市,感受这城市的古朴与现代。我也曾去过牛街,除了穆斯林的建筑,还有周围各种清真餐馆,没有太深的印象。周围也有穆斯林的同学和朋友,但没有太深的交往,所以对于穆斯林,对于回回,觉得他们除了饮食、生活习惯、信仰与我们稍有不同,也没有太多区别。尤其是生活在汉人中间的穆斯林。    读了这本书,我对于穆斯林有了更多的了解。原来他们是如此虔诚,大多数的汉人缺乏这种信仰。    读完此书,新月应该是本书的主人公吧,但我的感觉是新月是作者写的不算成功的人物。很多好友都认为作者把新月写的过于圣洁,基本没有缺点。这样的人完美,但不真实,缺乏现实意义。先说新月的学业,由于有过在英国生活的经历和父亲的指导,新月在英语方面的突出成绩不足为奇,当然她自己聪明也很努力。她争强好胜,我不知道这是优点还是缺点。也许绝大多数女孩会像新月的同学淑彦那样吧,而不是像新月一样,一直处于令人艳羡的地位。第二,是关于新月与家庭之间的关系,关于父女、母女、兄妹之情。我能读到的多是韩子琦作为父亲、韩天星作为兄长对于新月的爱,但新月对于他们的感情,我感受到的不多。至于母亲梁君璧对于新月的态度,我想大多数人是可以理解的,毕竟我们不是圣人,不是什么事情都可以原谅的。最后,我想谈谈新月的爱情。书中对于新月爱情的描写过于理想化,过于纯粹。但我感受不到新月对于楚雁潮的爱是多么强烈。她对于楚的爱恋是否是真正的爱情。她只是被动的去接受这份爱,楚表露爱意,新月很高兴,也很甜蜜,但这就是爱情了吗?我认为这是作者描写不够的地方。    韩子琦与君璧、冰玉之间的感情纠葛,我认为主要责任在韩子琦。如果说他与君璧之间没有爱情,婚姻只是水到渠成,感情是有的,是亲情,那么他与冰玉之间也未必就是爱情,虽然书中将他们之间的感情如此描写,但我不能接受。韩子琦与冰玉之所以会结合,完全是时代环境等因素造成的。两个身在异国他乡的人,在英国找到中国人已属不易,更不要说是拥有同样信仰的穆斯林。他们二人就像是漂浮在大海上的两只孤舟,只能相互依靠。冰玉的初恋让她自己失望,而她拒绝了爱她的人的热烈的追求,这成了她的伤痛。她对于姐夫的依恋是大于爱情的。他们的结合并没有考虑到后果,也许战争给了每个人前所未有的勇气,因为每天就面临死亡,所以一时的快乐就够了。如果韩子琦能预料到后面的麻烦,他也许就会拒绝这份爱了。韩子琦是懦弱的,如果他真的爱冰玉就应该和她一起远走他乡,应该甘愿为爱情背负各种罪名,而不是抛弃所爱。也许冰玉在他心中的分量远不如他的玉、他的名、他的事业、他的妻子孩子、他的……。这个自私的男人在痛苦中为自己的女儿送葬,他的玉在劫难逃,于是他的生命也在痛苦中结束。然而最讽刺的是,韩子琦最后道出了一个天大的秘密:他不是回回,而是汉人。那有什么所谓呢。    我认为梁君璧是本书塑造较为成功的人物,这个凡人承受了太多的苦与痛。虽然我对于她的一些所为,比如破坏儿子的爱情,嗤之以鼻。但她对于新月的态度,我完全理解,尤其是看到丈夫对于这个女儿的爱是那样深。没有哪个女人能承受。她一生都是为别人而活。由于是家中的长女,所以她为家里付出了太多。她没能收到良好的教育,没有妹妹有思想、有理想;与丈夫没有太多心灵上的交流,但这能归罪于她吗?也许正是因为如此,所以看到新月读大学,而自己的儿子却由于种种原因而失去求学的机会,她很激动,她反对新月读书。    我觉得陈淑彦也是一个比较真实的人物,没有优越的家庭环境,不聪明,也不十分漂亮,但善良,厚道,没有经历轰轰烈烈的爱情,但生活的真实、平凡、幸福。    谁造出东西来壁泥水匠、船桨或是木匠更坚固?掘墓的人!因为他造的房子可以一直住到世界末日。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19
    Benjam$    那样的颠狂世态。   每一个他爱每一个她,却都无法留住她。   相爱的每一个片段,都是电影下档前的最后一个桥段。   也许宁愿在悲剧中捆绑在一起。   至少那个时候,疼痛却仍可吻住你。      孙兆琳女士版88回《穆斯林的葬礼》。   大约一个月的零碎时间用IPOD听完。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19
    vidodo$    小时候听过广播连载,那时候没有太多评价,或者没有什么留意;   大学时候,偶然读到这本书,这时候的理解就有了自己的想法了,   也许是青春即别的烦杂心绪,   那热泪烫下青春不忘的记忆,流出了那么多想说而说不出来的情绪。   现在再回望这本书,觉得就像老照片一样,   虽已无今日之时尚喧嚣,但在记忆里永存。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19
    盏茶$    印象中我是先听的广播中的小说连续广播,然后看的电视连续剧,然后读的小说。从上中学到现在,这部小说读过3遍,至今仍然十分喜欢。   说不清是带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情去读它的,只是觉得读着它心情很实澄清,那种略带幽怨的澄清。之后便是一种类似于膜拜的心情,对那纯纯的爱情,对那跨越时代不变的主题,甚至于是对穆斯林那神秘的信仰。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19
    方东流$    跟阅读《平凡的世界》一样,我完全以一个读者的角度去阅读《穆斯林的葬礼》。但我很快发现,这样阅读下去势必会令我失望。这部被一些专家认定在艺术上远远高于《平凡的世界》的巨著何以不忍足读呢?原因有二:1.文章线索之一所写爱玉之人对琢玉艺术的至善之美地追求和无比的珍爱,及其间大量关于玉的知识链接,让读者感到敬畏。对玉有所了解和认识的读者毕竟不多。2.虽然文章的五分之三两条萧索之一都是写玉及上一代人的恩怨纠葛,但整部书仍然以爱情纠葛为主,但这爱情是注水的爱情。   本文着重就第二点——爱情——进行简单讨论。   本书或提到或着重描写了以下爱情关系和纠葛:   韩子奇和梁君壁的爱情   韩子奇和梁冰玉的爱情   梁冰玉和大学同学的爱情   梁冰玉和奥利弗.亨特的爱情   韩天星和荣桂芳的爱情   韩天星和陈淑彦的爱情   韩新月和楚雁潮的爱情   虽然写了七段爱情纠葛,但奇怪的是,韩新月和楚雁潮的着笔竟占去了所有写爱情文字的五分之四。显然,韩新月和楚雁潮这一对的爱情就应当是本书的主打了。也正因为如此,我说这是一部注水的爱情故事。至于说是错爱,是因为在错误的时代,爱上了不该爱的人。这一点在韩新月和楚雁潮、韩子奇和梁冰玉两对上面体现得尤为突出。前者是学生跟自己大学的班主任英语老师相爱,后者是和自己妻子的妹妹相爱,并诞生下韩新月这个孩子。前者和后者在传统礼教和特定的时代背景下,都有违背伦理的嫌疑。前者有借鉴金庸笔下杨过爱上师傅小龙女之嫌,自然不及杨过跟小龙女的16年之约感人肺腑令人落泪;后者无论是在过去还是现在都是很正常的事情,但在本书中却因为这一错爱,导致韩新月得不到母爱,导致韩天星得不到父爱,导致加速韩新月的死,导致韩天星跟自己喜欢的女子容桂芳成为陌路人甚至“仇人”。看似这一切都是因梁君壁所致,其实,都是因为韩子奇和梁冰玉的错爱,使得梁君壁梁冰玉两姐妹反目成仇,梁君壁骂自己的妹妹是贱人,连自己的姐夫都睡,连自己姐姐的男人都要占为己有,虽然她的行为有些歇斯底里,有些让人无法忍受,甚至她的老年让人讨厌,感觉就一个行尸走肉,还到处干涉这干涉那,扼杀两个孩子的终身幸福。但这里要提一笔的人,她梁君壁仍然是本书中所刻画人物最为成功的一个。   通过以上一段文字,文章中的一些关系大抵也清楚了,现在主要来说注水的事情。书中的六对爱情瓜葛在这篇文章中我不想提及,只说韩新月跟楚雁潮的爱情。注水其实也很简单,无非就是说作者用太多的文字去写那一丁点爱情。50余万字的小说如果换作别的作家或者说我来写,完全可以容纳在20万字以内。难怪一些批评家说,中国出不了杰作,只出大作。所谓大作,即字数多,书本后,可以当砖头来拍人脑袋,可以当枕头枕着睡觉。那些爱情对白,无非是从一些名著中引用几句经典片段,那些爱情行为,跟小孩子之间过家家似的。也不知道作者是否谈过恋爱,反正感觉书中的恋爱着实让人发笑。那些恋爱情节,更是中学生作文式的——报名第一天,两人认识,甚至学生韩新月把老师楚雁潮错误的当成学生,接下来无非是学习成绩突出赢得老师的注意,然后学生重病,学生坚强向上,老师就爱上了。这种情节实在不怎么高明,跟我平常接触的那些学生所写的爱情作文一样。   就这样的爱情,就能赢得中国一大批批评家一窝蜂地叫好称奇,好在哪里,奇在何处?我不知道。也许,这些人只是鼓吹一部出来给咱中国人争点面子吧!如果我说中国现当代无小说,这种说法势必有些武断了,断不及我说中国自唐朝以来就没有诗歌有底气!但比《穆斯林的葬礼》高明,艺术成就高的,简直是随处可见。   抛开爱情故事,说说其他地方的注水。对于韩新月给同室同班同学罗秀竹讲英语,就得十几页,对于班长郑晓京给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楚雁潮讲政治就二三十页,对于楚雁潮翻译鲁迅的《故事新编》每每提到就几十页,我不知道这些写来谁能看得下去?自然,写韩新月给罗秀竹讲英语,罗秀竹把see you tomorrow注释为汉语“谁偷猫肉”可以引起一部分中学生的共鸣,因为我当年读初中就这么搞过。如果说写韩新月的师生恋,可以满足中学生对常来给他们代课的那些实习老师新鲜感的体验,如果说写郑晓京给班主任兼英语老师楚雁潮讲政治讲大道理甚至不惜批评老师,可以满足学生看到有个性有胆识的人物从而自己在想象中也如此尝试一下……那么,我们说这部书也就初中生的水平,也就适合中学生阅读了,因为它的主要部分就是一个师生恋,而无论是恋爱行为还是恋爱台词,都是中学生式的,倒也可以作为中学生早恋的参考书。   至于说到书中的另外一条主线——玉的主题——象征或者说丰富、反应、体现……揭露还是什么传统的、深厚的文化内涵,我只能说我是个大老粗,不懂。但话又说回来,就我这个好歹读过大学本科好歹搞过几年写作好歹读过成百上千部世界名著都无法理解,一般普通的读者也不容易理解吧?   现在,说一点为何读本书:1.这是我最近拟定的一个读书计划,其中包括它,概是因为它获得了矛盾文学奖;2.我的一个学生曾经问我觉得本书如何,为了给她一个答案。这位同学说这本书写得太好了。3.我在网上的一个学生说我像《穆斯林的葬礼》中的那个老师。我要去看看这个老师,到底那一点跟我像,叫什么名字。   最后,不是结尾的结尾:这本书,有一个好的构思和结构,但显然碍于作者的写作天分或者别的什么,没有打造成功,不没能像书中梁亦清琢玉一样将本书琢好!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19
    Percy    忆起《穆斯林的葬礼》      已经不能确切地记清是几年前读的这本书了。只知道当时是躺在学校宿舍的床上打着手电筒读完的,读过以后,深深地感动,抱着被子,久久不能入睡——这样的印象让我觉得我应当是在一个寒冷的冬夜读完这部由回族女作家霍达撰写的小说的。也许这样的印象根本就是错误的,我或许恰恰是在炎炎夏日捧读这部小说,不过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凄婉动人、哀感顽艳的文字和他那孤独忧伤、诗一般的结局却独独让我感到些许寒夜里的温暖,仿佛只有这踯躅徘徊的心境、茕茕孑立的身影,还有那彷徨落寞的情绪才让我惺惺相惜,惋惜书中香消玉殒,恰似自己失了知己!世间又少了一个奇女子,又少了一段婉转的恋情。      小说的结构比较特别,“玉”与“月”两条故事的线索交替进行着,也是过去与现在两个时空在变换讲述着故事,一切的恩怨情仇,爱恨离别,也逃不过“玉”、“月”二字,说是一个穆斯林家庭的悲欢离合,其实真正民族冲突的东西并没有给我太深的印象,可能韩子奇作为汉人的真正身份在穆斯林的家庭里最后被弄清楚,才是这两个民族风俗和文化之间的一次真正碰撞。读这本书的时间已经很久了,又或许和年龄、阅历有关,对于作为父亲的韩子奇的恋情和作为女儿的韩新月的恋情,我更深深地感动于后者,感动于那飘忽在后半部小说文字间的缠绵、哀恸的《梁祝》小提琴曲,一对纯洁的恋人,两颗天真的心灵,一段刻骨铭心的“师生恋”,遭到旁人的不解,遭到亲人的反对,遭到世俗的仇恨,为什么呢?难道仅仅因为楚老师和新月在那段岁月里还保留着那么一点率真和任性吗?把美好的事物在你眼前打碎,这就是悲剧。新月成了这出爱情悲剧的最大牺牲品,她含恨而去,两份真挚的、热切的情感最终没有能冲破枷锁结合在一起,与其说新月是因为疾病不治而亡,倒不如说是看透世俗、不愿屈服、为做最后的斗争郁郁而终,秋尽冬来,燕园内悲情渐生;天地间剩下的是楚老师孤独的身影,和那一支怆然的《梁祝》曲。      霍达自己在小说的后记里写道,写这部小说就像是怀胎十月,准备时间是很长的,酝酿了好几年,自己也不着急一下子写出来,到最后一切准备好了,即使真正“分娩”也是十分痛苦的过程。作者说自己喜欢把所思所想告诉给周围的朋友们,与他们一同分享这个故事,大家都特别的喜欢。我惊讶于故事文字和情节的奇谲,也惊讶于作者对穆斯林生活的感触之深,更叹服她对于情感描写的细腻与传神,让她笔下的人物各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一个个丰满起来。就如同作者自己说的,我们已经仿佛置身于那个故事当中,和男女主人公一同生活着,一同喜怒哀乐着——也许,读一部小说,就是在体会一种生活,感受一段情感。      故事是悲剧性的,新月走了,茫茫天地间只剩下楚老师凄然的身影伫立在坟前;一把小提琴寄哀思,空间里仅有《梁祝》一支曲子能横亘阴阳两界,永不消散。而于故事之外聆听的我,也跟着楚老师轻轻的和着……      “穆斯林的葬礼”,是一个时代的记忆,是几代人情感的见证,是穆斯林的葬礼,也是爱情的葬礼;不过新月走了,但在故事的结尾,又有了一个小新月的出现,或许这也预示着一种新生吧!      附:      啊,安拉!宽怒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     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于信仰之中。     啊,安拉!不要为着他的报偿而剥夺我们,并且不要在他之后,把我们来作试验!     ——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20
    静℃$    爱情,应该不分民族、时间、地域的……   然而,当爱人已去,我身空留,即使这份爱再悠长又意义何在?   这是一个没有优胜者的故事。   当爱与恨交织,剩下的只有追思。   或许是我前生欠了你,或者是我们今生欠了命运。   以“月”与“玉”关联起来的两代人的命运,当中的爱情、生活甚至是生死,多少的是无奈啊!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20
    爱上老$    《穆斯林的葬礼》   作者:霍达   曾荣获第三界矛盾文学奖       很厚的一本书,拿在手上,感觉沉甸甸的。       很厚的一段情,读完之后,心里沉甸甸的。       那是有关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整部小说的构思很巧妙——玉和月,互相交错,最终汇合在新月的身世上……       玉,是父亲,韩子奇。       他对玉器的爱,使得他和师父的大女儿璧儿的婚姻,成了理所当然。然而,这样的婚姻是没有爱情的。直到动乱年间,他被迫和小姨子玉儿一起去了英国,两个漂泊的灵魂在患难中产生了感情,并有了爱情的结晶——新月。爱情的来临显得那么突然,不过这终究是种不该有的感情啊。回国后的他难以面对守侯了十年的妻子,最终放弃了爱情,没有和玉儿一起去英国,而是继续留在北京。他宁可守着有名无实的婚姻,宁可瞒着女儿的身世,守着他心爱的玉。       父亲的这段经历还是比较容易让人动容的,他为了自己的玉舍弃了很多,这说不上,到底是值,还是不值。       月,是女儿,韩新月。       当她的爱情来临的时候,她的生命,已经开始一点点的走向终点了。然而它来了,来的那么纯净美好,没有一丝一毫的杂质。然而和自己的老师产生感情,这又是不被允许的。不过他们不怕,什么也不怕,连死也不怕了,更何况爱情的阻挠呢?       要走的人,注定是要走的,谁也留不下,这是她的宿命。她离去的时候,他那疯狂的吻,是初恋的吻,也是诀别的吻。死亡可以夺走生命,却带不走爱情。       小说写的很真实,无论是历史,宗教,手工艺,还是人的感情。虽然有关很多历史我都不太清楚,穆斯林的宗教文化我也不甚了解,但是看完这书,就是觉得,很多东西好像就那么真真切切的放在面前,大到一个葬礼,小到一块玉。       作者在后序中说,“我和主人公一起生活。每天从早到晚,又夜以继日。我为他们的欢乐而欢乐,为他们的痛苦而痛苦。我已经舍不得和我的人物分开。当我把他们一个一个地送离人间的时候,我被生死离别折磨得痛彻肺腑。”然而故事中的人,还是要离开,一个又一个,排着队似的,不紧不慢地离开。悲剧故事都不可避免的如此。       印象最深的是,韩子奇身处英国伦敦时给家里寄去的那封信。说是一封信,却也只是简单的一句话——“我们还活着。你们还活着吗?”还活着吗……在那样一个战争动乱年间,信竟然是这样写的,如此的问候,我心里一阵凄凉,一滴眼泪往下落。       在这本厚重的书里,可以看到两代人的凄美爱情,看到爱情中的无奈和悲哀。有时候我们确实是爱着的,但也因为爱着,才会感到无奈,做出些伤到别人也伤到自己的事。       爱情到底该是一种责任?或者说由责任萌发爱情?还是患难中的惺惺相惜?抑或是生命有了交点后所碰撞出的火花?怎么样的爱情才能不被时间遗忘?    来自: 豆瓣  详情 发表于 2012-7-2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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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28:46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序一   一本奇书(冰心)

       我认识霍达,是从读她写的《国殇》和《民以食为天》开始的。我喜爱这位年轻的女作家,因为从这些文字里,我看出了她是一个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人。但我还不知道她是位多产的作家,她写的电影剧本、戏剧本等等,我都没有看过。直到她送给了我一本《穆斯林的葬礼》,我才知道她是回族,而且写作的才能是惊人的!

       关于回族,我知道的很少,因为我的亲戚朋友里,没有一个回族人。我只知道回族人都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知道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现在,我知道这本书正在译成许多外国文字,在海外出版,虽然里面有些删节,我对此还是十分欢喜。我愿意全世界的读者都知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五十六个民族之中,有十个民族是穆斯林,而且在中国十亿人民之中,就有一位年轻的回族女作家,她用汉文写出了一本极富中国性格的、回族人民的生活故事。关于这本小说,在中国的言论和评价,真是多得不得了,好得不得了。我们中国有一句古谚,说“百闻不如一见”,亦愿海外的朋友们,都来读一读这本中国回族女作家写的奇书!

       1990年7月,古尔邦节(此系冰心先生特为《穆斯林的葬礼》外文版所写的序言,发表于1990年8月18日《文艺报》。此次收入本文集,题目系编者为全书体例统一所加)

    序二  穆斯林的诗魂(刘白羽)

       1990年4月22日。

       上午读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无法释手,不过按照我读书的习惯,总留一个结尾专门来读,因此还是忍耐住了。下午睡起,将全书读完,释出压在心头的沉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我觉得这是一部穆斯林的圣洁的诗篇,充满悲剧的美感。过去的生活过去了,新的生活开始了。这部书场面十分阔大、头绪那样纷繁(本来人生就是阔大而纷繁的),通过一个玉器世家几代盛衰,唱出一曲人生的咏叹。全书前面部分还惰缤意密,精心刻画,到后半部已如大潮汹涌,不可遏止。这是玉的长河,不,人生的长河,命运的长河,悲剧的长河。到新月之死,我实在无法抑制,不能不流下眼泪。如果不是把人生的真谛写得如此深邃,如此动情,能有如此摧肝裂胆的艺术魅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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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28:47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读这部书,有如读《巴黎圣母院》,奇谲诡变,奥妙无穷。一个中年女作家,能够有这样强大的驾驭历史、挥洒人生、驱使命运,写得沉雄浑厚、凝练典雅的创造力,达到了惊人地步,实在难能可贵。所以取得这样辉煌的艺术成就,诚如作者在后记中所说,她在追求一种美,人生如果没有这种美,人生有什么意义?艺术如果没有这种美,艺术有什么意义?正是这种美,深沉的美、崇高的美,使人的灵魂得到升华。我仔细品味著作者为什么掌握了这种美,我发现,作者是一个有自己美学观的人。她写道:“我在写作中净化自己的心灵,并且希望我的读者也得到这样的享受”,“我历来不相信怀着一颗卑劣的心的人能写出真善美的好文字”,“我觉得人生在世应该做那样的人,即使一生中全是悲剧,悲剧,也是幸运的,因为他毕竟完成了对自己的心灵的冶炼过程,他毕竟经历了并非人人都能经历的高洁、纯净的意境。人应该是这样大写的‘人’。”

       的确,一页一页读下来,我进入一个庄严而伟大的世界。读到《玉殇》梁亦清之死,这是大斧铿锵的雕塑,悲壮淋漓,令人震骇,读到《玉王》,韩子奇青云得意,斗角钩心,用笔如此老练,千万世态,游刃有余,我深为这种艺术功力而赞叹。围绕着这一条清澈而晶莹的玉的长河,梁君璧、韩子奇,各有鲜明的性格,各有独特的内心世界。但在这庞杂的人生之林中,却响起一支幽幽的乐曲,它由小而大、由轻而重、由弱而强,一个形象轻盈而出——这就是新月,正是这一纯洁的灵魂、幽静的灵魂、美的灵魂,本来是一道活泼的小溪,却一下跌入人生的劫难,由梁君璧之拒绝楚雁潮这一波澜突起,掀开可怕的命运的剧变……“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使得纯真的少女的爱心像一块无暇之玉一下跌得粉碎。是的,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她是“为人心作传”——无论是优美的,无论是残酷的,人的心灵,压倒一切,镇住一切。新月之死,令人悲痛欲绝。这绝不是因为我有一个和新月患同样病而死去的亲爱的儿子,才会抚今忆昔,引起创恸;倒是一个失去爱子的父亲的心,才能感受到凄切命运中美的触动。新月之死,是祝英台之死,是缠绵的,又是壮烈的,不只是柔情感人而是苍天泣血,人们的心正是从这悲剧之美中得到净化。

       从艺术评价来看,我以为林林总总的诸多人物中,梁君璧是作者塑造得丰满的一个典型形象,一言一语,一颦一笑,如闻其声,如见其人,使我想到《红楼梦》中的凤姐。也许因为我是北京人,我生长在曾经富极一时而终又凄凉零落的大家庭中,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使我懂得梁君璧,她表面上显露着压人的威势,其实内心隐藏着一腔悲痛,一部书能写出一个典型人物已不容易,何况全书在艺术上可以称得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影,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我读《穆斯林的葬礼》,实为多年来难得的艺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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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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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28:48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当然,从美学的完美之境这一高度来考察,全书也非无不足之处。我相信作者的才华与意志是能够承受这种过苛的要求的。王国维有“隔”与“不隔”之说。梁君璧之风云叱咤,韩子奇之愁肠百结,都衬托新月,净化主题,至新月之死,大有“风雨如晦,鸡鸣不已”之势,她盼望着天明,她在天明时死去,这是人世间多么大的悲痛呀!这些都丝丝入扣,不隔;但韩子奇在伦敦,楚雁潮突然而来的爱情,由于铺垫不够,过分突兀,从而不能出神入化,精韧至微,则隔矣。当然从全局之矫捷,大可不计片断之平弱,但有一点是否值得推敲?作者精心筹划,独树一帜,以今昔对比结构全书,有如两条河流相溶相会,相彰相衬,其妙无穷。但是不是创作了结构,又受到结构之局限呢?

       前面说到完美,完美当然是美学的很高的准则。我考虑这一问题,是从罗马圣彼得教堂开始的。当我走到米开朗琪罗的雕塑《母爱》跟前时,那种整体的完美一下镇住了我。在文学上,我崇拜《战争与和平》,但是在托尔斯泰笔下,我以为体现了艺术完美的是《安娜。卡列尼娜》;我崇拜《悲惨世界》,但是在雨果笔下,我以为体现了艺术完美的是《巴黎圣母院》。《穆斯林的葬礼》从悲剧美这一角度来看是达到一定完美的程度,读完所以令人不释于怀,就因为它具有悲剧美的感化力。作者在后记中讲到:“最高的技巧是无技巧,仅仅炫耀技巧就失去了灵魂。”还说:“至今弄不清我运用了什么技巧,也弄不清楚这本书按时下很流行的说法归属什么流派。”作为一个既欣赏西方古典文学、又欣赏西方现代文学的人,我认为是现实主义的同时是浪漫主义的,当然,不是停滞于古典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而是迈步于今天的现实主义、浪漫主义,它显得更鲜活、更有灵性,因而也更动人。在悲剧张庭这一点上,它属于莎士比亚,在探索人心这一点上,它接近茨威格,但是,它比茨威格有气势,因此它是不平凡的。

       正因为是为穆斯林人心作传,全书笼罩着一种庄严肃穆的气氛,因此我说它是穆斯林的圣洁的诗篇。当然,我所指的不是在书中阐发了多少真主的旨意。我所指的是它扬起穆斯林美的灵魂。也许有的读者觉得这个悲剧太悲惨了,但是,在尾声部分,梁冰玉看到“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出现在门边,洁白的皮肤,俊秀的脸庞,黑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正吃惊地看着她。‘新月!新月……’她一把抱住了少女……”是的,默默苍天,沉沉大地,过去的生活过去了,新的生活开始了。梁冰玉抱着的已不是新月,而是梁家第三代人,她抱住的不是一个新的新月,一个未来,一个希望吗?对于细心的读者,这轻轻一笔也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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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28:49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此文原系刘白羽先生为《穆斯林的葬礼》所写的评论,发表于1990年7月29日《光明日报》)

    本卷要览

       本卷收作者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之一《穆斯林的葬礼》。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这部五十余万字的长篇,以独特的视角,真挚的情感,丰厚的容量,深刻的内涵,冷峻的文笔,宏观地回顾了中国穆斯林漫长而艰难的足迹,揭示了他们在华夏文化与穆斯林文化的撞击和融合中独特的心理结构,以及在政治、宗教氛围中对人生真谛的困惑和追求,塑造了梁亦清、韩子奇、梁君壁、梁冰玉、韩新月、楚雁潮等一系列栩栩如生、血肉丰满的人物,展现了奇异而古老的民族风情和充满矛盾的现实生活。作品含蓄蕴藉,如泣如诉,以细腻的笔触拨动读者的心灵,曲终掩卷,回肠荡气,余韵绕梁。

       《穆斯林的葬礼》在1987年冬至1988年春发表于《长篇小说》季刊总第17、18期,1987年第6期《中国作家》选载,1988年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书,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许多作家、评论家、穆斯林学者和广大读者给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这是新时期文学和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中第一部成功地表现了回族人民的传统文化和现实生活的长篇小说,有着独特的文学地位和审美价值。1989年和1992年,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在《小说连播》节目两度全文播出本书。自1991年以来,中国文学出版社和外文出版社陆续出版了本书的英、法、阿拉伯、乌尔都等文字的译本。1992年,台湾《世界论坛报》以长达一年的时间全文连载本书,1993年台湾国际村文库书店出版了上、下册繁体字版。

       本社先后在“北京长篇小说创作丛书”和“北京长篇小说创作精品系列”出版《穆斯林的葬礼》,至今已十余次重印,畅销不衰,先后被列入北京书市十大畅销书、全国文教类优秀畅销书、家庭书架百种优秀图书、家庭书架百种常备书目、北京市青少年‘94—’97读书工程推荐书目、大学生所喜爱的女作家及其作品;据香港《镜报》月刊1996年7月号报道,有关方面对中国内地进行大规模社会调查,在青年最喜欢的二十本古今中外文学名著中,《穆斯林的葬礼》名列第五位。

       《穆斯林的莽林》于1991年获中国作家协会第三届茅盾文学奖,中国作家协会、国家民委第三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优秀长篇小说奖,199o年获建国四十周年北京市优秀文学奖。1992年由作者改编为上、下集电影剧本,香港康大影业公司、北京电影制片厂联合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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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28:50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穆斯林葬礼上的铸辞

       啊,安拉!宽怒我们这些人:活着的和死了的,出席的和缺席的,少年和成人,男人和女人。

       啊,安拉!在我们当中,你让谁生存,就让他活在伊斯兰之中;你让谁死去,就让他死于信仰之中。

       啊,安拉!不要为着他的报偿而剥夺我们,并且不要在他之后,把我们来作试验!

       ——穆斯林葬礼上的祷辞

    序曲  月梦

       清晨,她走来了。

       一辆顶灯上标着“TAXI”的白色小汽车停在路口,她下了车,略略站了站,环顾着周围。然后,熟悉地穿过大街、小巷,向前走去。

       她穿着白色的坡跟皮鞋,银灰色的西服裙和月黄色的短袖衬衫。身材纤秀因而显得颀长,肤色白皙、细腻,橄榄形的脸型,一双清澈的眼睛,鼻梁略高而直,未施任何唇膏的淡红的嘴唇紧闭着,颏旁便现出两道细细的、弯弯的、新月形的纹路。微微鬈曲的长发,任其自然地舒卷在耳后和颈根。耳垂、颈项都没有任何饰物。尽管鬓边的黑发已夹杂着银丝,她却并不显得过于苍老;不认识她的人,把她遗忘了的人,也看不出她曾是怎样年轻。

       她匆匆走着,没带任何沉重的行囊,手里只提着一个白色的圆形纸盒。

       走在这里,她仿佛从一个长长的梦中醒来。

       晨曦熹微,小巷清幽。早起的人们偶尔从她身旁擦肩而过,骑车的,步行的,领着孩子的,端着早点的……她感到一股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而人们却不熟悉她,谁也没有认真地看她一眼。

       她看着前面。天和地是灰色的,砖和瓦也是灰色的。临街的墙几经风化,几经修补,刷过黑灰、白灰,涂过红漆,书写过不同内容的标语,又终于被覆盖;风雨再把覆盖层胡乱地揭下来,形成一片斑驳的杂色,融汇于灰色的笼罩之中。路旁的树木苍黑,瓦棱中芳草青青。

       远处,炊烟缭绕。迷濛的曙色中,矗立着这一带惟一的高出民房的建筑,尖顶如塔,橘黄色的琉璃瓦闪闪发光。那是清真寺的“邦克”楼,每日五次,那里传出警钟似的召唤:“真主至大!万物非主,惟有安拉;穆罕默德,主之使者。快礼拜啊!”

       这儿是“达尔。伊斯兰”——穆斯林居住区,聚集着一群安拉的信徒,芸芸众生中的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很大。在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以来的一千三百年!司,他把仁慈、公正、诚实和自我克制的精神洒向人间,全世界有八亿人是这个大家庭的成员。

       这个世界很小。在拥有八百万人口的古都北京,穆斯林的数目只有十八万,他们散居各地,其中有一部分聚居在这座清真古寺的周围。据说,这一带曾经是果木繁茂的石榴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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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28:51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大约远在公元7世纪,一些头上缠着白布的阿拉伯商人来到了东土大唐,他们习惯了神州大地的水土,在这里娶妻生子,留下来了。1219年成吉思汗率兵西征,1258年旭烈兀攻陷巴格达,葱岭以西、黑海以东,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的土地被蒙古贵族陆续占领,征服者强迫被征服者大批迁徙到东方。他们之中,有被俘虏的工匠,有被签发的百姓,有携家带眷的阿拉伯上层人物。当然,也有乘东西方的交通大开而自发前来的商人。这些“外来户”,大部分在中国做军士、农夫和工匠,少数人经商、传教,也有极少数做官。这些人的后裔很少再返回故地,就在这块土壤上生根了,繁衍生息,世代相传,元朝的官方文书称他们为“回回”,他们本身也以“回回”自称,一个新的民族在东方诞生了。由于历史上难以避免的融合,回回民族当中也糅进了一些汉人、蒙古人、维吾尔人和犹太人的成分,但回回始终保持着自己的独立存在,而不融入汉人或其他民族之中。幅员辽阔的中国,是汉人长期生存繁衍的地方,回回不可能像土生土长的民族一样拥有整块的、大片的土地,他们不断地被派遣被迁徙,甚至被征讨、被杀戮,为了生计,他们流落四方……他们始终是少数,这少数的人艰难地、顽强地、小心翼翼地生活着,信奉着自己的主。他们相信真主是独一无二的,他创造了大地、苍穹、自然力、人、天使和“镇尼”(精灵),他主宰着一切;他是没有形象的,但又是耳聪目明、全知全能的,他无时无处不在,凡有三个人密谈,他就是第四个参与者,凡有四个人密谈,他就是第五个参与者……主永远与穆斯林同在。穆斯林归顺真主,接受真主通过穆罕默德所晓喻的启示,虔诚祈祷,老实做人,宽厚仁爱,生活简朴,不骄傲自大,不诽谤他人,捍卫信仰,遵循“逊奈”——圣行,穆罕默德之路。他们相信人生有“后世”,相信“末日审判”,每个人的灵魂被接纳进天园或是被投入火狱,一切将由真主判定;他们相信善行必定得到报偿,邪恶必定受到惩罚……

       她从梦中醒来,面对着这个苦苦寻找的世界,是那么熟悉仿佛岁月倒流了,那不堪回首的一切都不曾发生。不,岁月永远不会倒流,当重新回到这个世界之时,她老了,这里也已经变得陌生。当然,岁月也一定把别人都拖老了。她不知道该报偿的是否已经得到了报偿?该惩罚的是否已经受到了惩罚?不,她不需要知道。她从来也没有打算对过去的恩怨进行什么报偿或是惩罚,只想把该记住的都记住,该忘却的都忘却!

       又捐过一个弯儿,就进了梦中的那条胡同。

       她看见那棵古老的槐树了,历尽劫磨,阅尽沧桑,它还活着,老干龙钟。枝叶葱定过去,每当春天来临,它就绽开串串白花,香气飘满整条胡同;清风吹来,落花如雪,落在她的头上、肩上,“拂了一身还满”。如今树上没有花,开花的季节已经过去了。它白白地开了几十次,落了几十次,一直在等着她呢,而她却没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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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28:52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她终于来了。她从树下走过,站在那座门楼前。

       她夜夜都梦见这座门楼、这所院子,梦见院子里的天空,梦见天上的月亮,梦见那一双永远也不能忘记的眼睛,梦见那一声声牵心动腑的呼唤……

       天上有明月,年年照相思。

       她夜夜沉醉在梦中。梦把空间缩短了,梦把时间凝固了,梦把世界净化了。梦中没有污秽,没有嘈杂,没有邪恶;梦中没有分离,没有创伤,没有痛苦;梦中只有柔和的月色,只有温馨的爱;梦使她永远年轻,使她不愿醒来。

       她还是醒来了……

       她不能遏止自己的冲动,踏上那五级青石台阶,伸手去抚摸那暗红色的大门。

       门关着。她突然缩回了手。她并不怕见到她所不愿意见到的人,她只急于见到她曾天天梦见的人,这毋庸讳言,也无可畏惧。但是她看见,在大门的旁边,古老的青砖墙上,镶着一块她从未见过的汉白玉标志,上面,用仿宋字和隶书刻着:

       北京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合院北京市文物事业管理局 1979

       她愣住了。她不知道这块崭新的、显然是今年刚刚镶上的汉白玉标志意味着什么?是这里的一切都改变了吗?

       她的心评怦地跳,悬在胸前的手微微地颤抖。她渴望叫开这道门,又莫名其妙地感到恐惧。她望着那暗红色的门,仿佛那是一道命运之门,曾经决定了她往昔的命运,也将决定她余生的归宿,通往天国,或是火狱。在伸手叩响门钹上的铜环之前,她不得不给自己片刻的喘息。

       一道门,隔着两个世界。

       隔绝得太久了,大门里贮藏着她所知道的和不知道的一切……

    第一章  玉魔

       这是一座规整的四合院。

       磨砖对缝的灰色砖墙簇拥着悬山式的门楼,房脊的两端高耸着造型简洁的鸱吻。椽头之上,整齐地镶着一排三角形的“滴水”。檐下,便是漆成暗红色的大门。厚重的门扇上,镶着一对碗口大小的黄铜门钹,垂着门环。门扇的中心部位,是一副双钩镌刻的金漆对联:“随珠和壁,明月清风”。门楣上伸出两个六角形的门簪,各嵌着一个字:“博”、“雅”。这些字样,都和人们常见的“长命富贵”、“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之类不同,隐隐可见此院主人的志趣。大门两侧,是一对石鼓,高高的门槛,连着五级青石台阶。

       这座大门,通常是紧闭着的,主人回家,或是有客来访,叩动门环,便有老妈子从南房中闻声出来开门相迎。

       穿过大门的门洞,迎门便是一道影壁,瓦顶、砖基,四周装饰着砖雕,中心一面粉墙,无字无画,像一片清澈的月光。影壁的底部,一丛盘根错节的古藤,虬龙般屈结而上,攀着几茎竹竿,缠绕着繁茂的枝干,绿叶如盖,葴蕤可连接地面,每逢春夏,紫花怒放,垂下万串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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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28:53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影壁和大门之间,是一个狭长的前院,一溜五间南房称为“倒座”,是佣人房和外客厅所在,连在门楼的西边。门楼便被挤在东南角上,并不居中——这却是四合院建筑的惯例,“坎宅巽门”,大门要开在东南方向,以取吉利。

       和大门斜对的垂华门却坐落在整个建筑布局的中轴线上。垂华门是承接前后院的咽喉,虽然除了作为通道之外再无实用价值,却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与大门的朴素、庄重风格不同,被装饰得富丽堂皇、玲珑剔透。门框不再是大门的那种暗红色,而是朱红色油漆,饰以“堆金沥粉”的线纹;檐下垂着伞盖式的透花木雕,有如轿子的四沿,那上面精雕细刻、油漆彩绘,充分展示着古建艺人的绝技。

       垂华门内,又是一道影壁,却与前院的影壁不同,无砖无瓦,系由本色黄杨木雕成,四块相拼,很像是一面屏风。上面以浮雕手法刻着四幅山水:峨眉山月、姑苏夜月、卢沟晓月、沧海涌月。虽都是月色,却情趣各异,令人浮想联翩。

       绕过这道影壁,便到了后院。后院里东、西厢房各有三间,坐北朝南的是五间上房,抄子游廊把它们连接起来,组成一个四方形,在垂华门汇合。天井当中,“十”字形的砖垠南路通往所有的门。上房的门两侧,种植着海棠和石榴,枝叶婆婆,从春到秋,都堪欣赏……

       这座院子,在北京的四合院中,以大小而论,只可以算中等;有比这大的,三进、五进院子的,带跨院的,带花园的,不一而足。但就建筑工艺来说,这座院子已经达到相当水平;而且由于主人参与设计,显示了与众不同的雅致和宁静;再由于地理位置适宜,既不临近闹市,又不远离大街,关上门与世隔绝,走出去四通八达,很适合动、静自如的居住要求,特别是对于既要在人世间奔走、又要寻求自我宁静的人。大门上的联额,屏风上的山水,庭院里的花木,显然都不是无意设置的。

       但是,这里住着的却是警察局的一个侦缉队长,既不“博”,也不“雅”,穿着一身黑警服,腰里别着“家伙”,专跟铁镣、手铐子打交道。据说,这房子落到他手里之前,住的是一位在前清官场上失意的文人,因宦途无缘,便消极遁世,潜心于读书品画,把玩秦砖汉瓦、古董文物,尤其喜爱历朝历代的玉器,以“君子比德于玉”自慰。平日闭门谢客,惟有几家玉器商店和作坊,偶尔走走,发现珍宝,必以倾囊购得为快,即使价格太高,财力不及,也要反复观赏,尽得其乐才可作罢。若耳闻谁家藏有美玉,虽素昧平生,也不耻登门,求得一睹为快。年已耄耋,常常这般癫狂,被人讥为“玉魔”,老先生听到,也不恼怒,反以为荣。年过八秩,寿终正寝,儿孙不肖,倾家荡产,房子便也改了主人,归了侦缉队长。但老先生的遗风还留着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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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楼主| 发表于 2012-5-24 22:28:54 | 只看该作者 标记书签
       民国二十四年春天,侦缉队长突然想把这房子卖了,搬到别处去。因为什么,外人不得而知,只能猜想:也许是手里钱多权大,这里容不下他了,得另辟新宅;也许是在官场的钩心斗角中需要开销,急着用钱……其实,侦缉队长之所以非搬家不可,另有原因:这所房子虽好,却不让他住得安生。一天夜里,他在熟睡之中被一声怪叫惊醒:“我可扔了,我可扔了!”

       职业的警觉性使他翻身而起,披衣下床,走到院子里,侧耳静听了一阵,四周并无声响。此时月朗风清,院中明亮如洗,没有任何可疑动静。他便疑心是自己做梦,转身回房睡觉。刚刚躺下,那声音又响起来了:“我可扔了!我可扔了!”

       侦缉队长连忙叫醒老婆:“你听听,外边儿在嚷什么?”

       “我可扔了!我可扔了!”果然又嚷上了。

       他老婆揉揉惺忪睡眼,说:“一惊一乍的,你让我听什么?”

       这可怪了,这么大的声儿,她竟然什么都没听见!侦缉队长疑疑惑惑地躺下去,一夜也没能合眼。

       接连好几夜,他都清晰地听到了那个奇怪的喊声,仿佛是那位过世了好些年的“玉魔”老先生的声音。侦缉队长是敢要活人命的角色,本来不该害怕那早已朽烂的枯骨、深夜游荡的幽魂,但想到买房子时的乘人之危、巧取豪夺,再加上老婆讥笑他“心有亏心事,才怕鬼叫门”,便不寒而栗,生怕某一天那“声音”真地扔下一颗炸弹来,要了他的命。他不相信自己的神经出了毛病,却又无法解释这桩怪事儿,说出去谁也不会相信,闷在心里又坐卧不安,便“三十六计走为上”,急着要离开这“随珠和壁,明月清风”的院子了。

       “博雅”宅要出手的消息很快便传了出去,街头巷尾、茶楼酒肆,人们都在关切地谈论这个话题。有人想听听行情,估一估自己的能力;更多的人则是凑凑热闹,想等着看到底谁能买得起。于是就有一些专门拉纤的掮客,壮着胆子来找侦缉队长,想从虎口拔毛。侦缉队长最厌恶这路货色,他本身就是做无本买卖的,难道还要受别人的中间盘剥吗?就放出话去:“谁要买房,本人来直接找我!跑腿儿说合的,都躲远点儿!”

       管闲事的人都给轰走了,他只在家里坐等真正的买主儿,也不到房地产交易场所去费唇舌。他相信这等房产决不会卖不出去,总会有识货又趁钱的主儿上门!

       忽一日,有人叫门。老妈子引进来,让客人坐在倒座中的外客厅等候,才从里边请了主人出来。侦缉队长朝他一瞥,此人年纪约在三十岁上下,身穿灰布长衫,脚穿青面布鞋,头戴礼帽,身材虽然高大,却显得瘦弱;面色黧黑,宽脑门儿,中分头,眉弓略高,双眼微微内陷,幽黑闪亮,炯炯有神,一副精明、干练的模样儿。侦缉队长只需这一瞥,凭着多年和各色人等打交道的经验,已经大体把来人看透,那样子想必是个小职员、教书匠之类,充其量不过是个账房而已,当然不会是来买房子的,许是在官司上来疏通什么关节。想到这里,心里便已厌烦,冷冷地问:“找我什么事儿啊?”连个称呼都没舍得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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