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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路的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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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禾妞
给散文集写评论其实是件很难也毫无必要的事,因为读散文读的就是一种闲。没有明确的意识形态,没有复杂的技巧结构,没有隐晦的意象符号,随时可以停止,随时可以进入。年纪渐长,越来越觉得,读散文是最轻松愉悦的阅读经验。
好的散文就像诗的起兴,是优美婉转的“关关雎鸠”“蒹葭苍苍”,它只是一个引子,引着我们游向更深更远的记忆空间。读过散文后留下的,多半是幽微难索的情绪流动和细密琐碎的情感体验。
因此读过好的散文集,我会有种冲动,把这些阅读感受写下来,并非“评论”,只是“读后感”。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脑海中浮现着这样的画面: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白衬衣,黑框眼镜,斜跨着帆布书包,蓬乱的头发,脏脏的球鞋,漫不经心地踢着石子走路,右手握着卷成筒状的皱巴巴的一本书,摊开来看,出人意料地是痖弦或杨牧的诗集。
这部记载着杨照青春回忆的散文集,以“迷路的诗”命名,果然名副其实。作者全部的青春记忆都和诗密不可分,而这些记忆和感受又同样充满着迷茫和惘然若失的情绪。
诗是什么?古人说,诗言志,歌永言。诗歌是用来叙志抒情的。然而古代的诗和现代的诗终究是有所不同的。古诗终究还是讲求羚羊挂角含蓄蕴藉,今诗更大胆更直接。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今天的诗,更像是专为青春写就的。那些断章残句带着某种毫无理性的逻辑不成篇章地跳跃着发泄无望的热度,那种热度来自于沉潜在血液中鼓噪的冲动和蓬勃的生命力,只有青春才拥有的新鲜滚烫的热度。
作者在书中直截了当地供述:“之于我,诗是耽溺,小说是报复,散文则是无望的发泄。”
令作者耽溺的是什么?诗歌,爱情,反叛。它们加在一起,等于一个老题目,青春。有这样的青春,纵使仍有不胜数的遗憾,也应无悔了吧。
难得作者有一支细笔,能将少年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情绪描摹得丝丝入扣,让人在阅读时,既经历着与自己全然不同的青春,又感受着似曾相识甚至完全契合的情感共鸣。大概,青春就是这样一个可怕的东西,它是由穿着高筒靴和化装服的孩子在上面踩踏着的一个舞台。他们迫不及待想体验想经历从书本、荧幕中看到的轰轰烈烈,于是在舞台上做作地说着他们记熟的话,说着他们狂热地相信着但又一知半解的话。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演出中,他们全情投入。当然,每个人的方式有所不同,对杨照来说,读诗,写诗,办校刊,虚构凄美缠绵的Dear you的故事,自虐般地爱恋着Y或M,是他实践轰轰烈烈的爱情和人生,体味疼痛的方式。
每个人的青春各不相同却又大同小异。不同的是时地人事,一样的是红烛昏罗帐,是为赋新词强说愁,是透明,流动,虚无,是蝴蝶翅翼承载不住的潮一般的感伤。
就像这样,杨照老师在书中所写:“那个夏日,我听见如雪的声音宣示诗的真理,而碧潭里埋着我的诗集,以及我错误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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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飘
什么时候,你会想到诗?什么时候,你会想到要写一首诗?这种感觉在胸腔里奔腾、冲撞到无法抑制的程度?我想,那应该是在我的春天,15岁那年,春天将要过去,夏天即将来临的那一段梅雨季节。
上海的梅雨是漫长而拖沓的,空气中是那种另人腻味的潮湿。不过,这夏天终究是要来的,在梅雨过后就是夏天。所以,梧桐树、夹竹桃、花花草草都郁郁葱葱,打足精神等待这阴霾过后的艳阳天。
我们何其幸运,在14岁的时候遭遇余光中、痖弦、郑愁予、杨牧。又在15岁的春末遭遇席慕容的飓风来袭。在那个自以为是的年纪,能够抚平心灵成长期的凹凹凸凸,只有诗。那些意象,那些支离破碎的文字,那些讲不清楚道不明白的情绪。不过,那时候,我自以为那就是爱情。是爱情,在春天的温暖和潮湿里悄悄蔓延。直到我读到杨照的这本《迷路的诗》,我才懂得,爱情,只是青春的一段开场白。所有的诗,写在春天,却印在秋天,深深埋藏在厚厚的积雪里。路,不是纵深的。路,总在交错。而我们只有在秋天,静静的深夜,才有时间,把它偷出来重新揣摩一遍。
台湾才子杨照的《迷路的诗》我从十月冒头的时候开始读,终于在10月的最后一天读完。不是说,这么一本200来页的书有多么难读。而是,其间有太长的时间,我的心在浮游,空落落的,没有依靠。没有依靠的心,不知道要做什么才好,不知道怎么做心才能安定下来。就像青春期的少年,对前途一无所知的茫然。所以,对于眼前的一切,都是看不上眼的,都要反抗。反抗书本,反抗朝会,反抗玻璃窗户外面的烈日。诗,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出现得正正好。
“诗,之于我是耽溺;小说,是报复;而散文,是无止的发泄。”我们自愿耽溺,耽溺在风起的云雾里,在哗啦啦作响的大树下,任轻衫鼓胀,我们变成一只随时可能起飞的鸟。诗,迷路了吗?不,是诗人。诗人迷路了。在来来回回的寻找和追溯中,诗人迷路了,我们迷路了。所有青春的少年,长成中年。从那一刻起,我们突然醒悟----原来,我们迷路了。
不作挣扎了。真的,没什么可挣扎的。如果还有什么可以做的,那么,就请给我们一扇窗吧。因为“自从有了天窗,就像亲手揭开覆身的冰雪----我是北地忍不住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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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祭
诗不是遥远的星辰,触不可及。它,或许只是一种情绪的发泄,一种不得不写诗的冲动。
如作者本人,或许诗,就是那个曾经喜欢过的女生,是那个远去的中学时代,是那个时代背景下的整个台湾,是那个生活在那个时代台湾的自己。因为这些的存在,所以才有了诗。
当然,诗人也经历过这样的过程:起初,诗句只是因为情绪的宣泄。而后,会思考到底诗的价值在于公众的认可,还是纯粹属于个人无法抑制情绪的宣泄?而在这样的一个过程中,诗迷路了,因为诗人老了。
诗,当然会迷路。因为,诗人会老。
和诗相伴相生的,贯穿整本书的,还是那个女生,那个曾经的她。当然,也不仅仅是她。文章的开头也是这样的一个场面:接到一个电话,电话那头的她说所有有关诗的书,都是作者送给她的。
然后时间慢慢的推移,镜头慢慢的回放到那个属于他们的年代。
回忆可以有很多线索,不仅仅是诗,还有气味。视觉是不可靠的,因为视觉是道德的。嗅觉却不管你什么道德不道德,它什么都留着,它什么都记得。
所以,凭借着这关于气味的记忆,他们作者回到了那个夜晚,把教官推进荷花池的那个晚上,长年淤泥的气味翻滚而出。
然而,记得却从来不曾去唤起的记忆,应该算是记忆还是遗忘呢?没有去唤起的记忆,又如何能确定究竟是记得还是忘却了?
这时候,或许诗,或许气味,能帮我们麻木的记忆中枢分担一些生命的内容。
书中言:
很长一段时间,生活里完全没有诗的踪影。少年时代早已逝去了许久,浪漫情怀也逐渐无从负担,每日在熙攘喧嘈的街衢间掷荡来回的脚步,习惯了偶尔纵情放歌的心情代换,便不再想起诗,不再觉得有躲到哪个冷冷角落咀嚼一首诗的必要。
可是,旧时光不再。又是另一番光景:
十几年后,我才敢称你为我的爱。至于那首的撕碎了几十张稿纸也没写出一个段落来。我发现,诗与存在主义,完全无法描摹我一逝不回的爱情。
然后呢?然后:
我把所有的颓废无聊和对你的爱一起埋葬,不是遗忘不能遗忘,只是对自己宣布闭幕,并且决定再也不见你,不让后来的你混淆借来时光里深深为我所爱的你。
很多事,很多时光,折射在我们身上,弯弯曲曲地映照出最真实的人性。诗,也是一种人性的再现形式吧。
人的流浪还有死亡作为终点,或是段落。永恒,其实是很令人沮丧的一种威胁。以诗为段落,伸向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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