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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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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田
在这篇小说里,加缪并不是让我们评判默尔索这个人物的品行的好坏,而是想给我们传达一种观念。就是,打破传统的社会价值观念。
在小说中我们可以看到,主人公默尔索和这个社会是格格不入的,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掉一滴眼泪、在葬礼后的一天便和女友进行娱乐活动、他对任何事都抱着无所谓的态度甚至包括结婚。在我们看来,默尔索在传统的意义上可以被称之为怪人。但是从小说的前半部分我们可以看到,他周围的人似乎对他的行为并没有表示出惊讶或者奇怪,可是在小说的后半部分,也就是当默尔索成为一个被告的时候,他身边的人开始纷纷站出来为他所犯的罪行作证。似乎他身边的每个人都是他言行的记录者。就像那句话“你可以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承堂供词”。默尔索的遭遇便是这样,之前他和所有人的关系都还不错,或者说至少表面上看起来都是这样。养老院的老板会在母亲的葬礼上安慰他、看房人还会请他喝咖啡、邻居们见到他时也会安慰他,可是当他杀了人成了一名罪犯之后,这些人却像变了一副嘴脸一样,开始指控他之前的种种卑劣行径,他们像是安放在默尔索身边的间谍,专门记录它的言行,而事实上他们又确实是默尔索身边的普通人。唯一能够为此做出解释的就只能是他们的虚伪与善变。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默尔索却是一个极其真诚的人,他不仅在日常生活中不说虚伪的话,甚至在被告席上也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违,即使他所被指控的罪名不是那么客观与公正。如果单看这起案件的话,读者心里一定会产生一个疑问,为何在审讯过程中完全不对案发现场和案发过程做任何的研究与考证,却一直拿默尔索的人品大做文章呢?只是因为默尔索的所谓的冷漠以及在母亲的葬礼上的不符合传统价值观念的行为便认定其杀人的罪名,这难免有失客观与理性。追根结底其实是因为大家关注的重点并不在默尔索杀没杀人上,而在于他在自己母亲的葬礼上居然没有哭,人们的潜意识里认为,仅凭这一点就足以治其死罪。默尔索的罪名并不是杀人罪,而是“破坏传统价值观念罪”。
人们不允许有这样一个异于普通人的,背离传统价值观念的人存在。
可是我要说,默尔索是自由的。他不被社会的枷锁所束缚,它的自然属性大于它的社会属性。在小说的第一部分我们可以看出,默尔索虽然对这个社会与人际交往极其冷漠,可是他喜爱一切自然的东西。他喜爱夏天,喜爱大海与太阳,喜爱晚上在公园散步,甚至于他对他的女友没有一点爱情,他有的只是对肉体的欲望。他对一切社会的东西都无所谓,可是他喜爱一切自然的东西。虽然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哭,但这并不表示他就不爱他的母亲,在小说后半部分的叙述中可以看出,默尔索在牢狱之中时常想起母亲的话,并亲切的称她为“妈妈”,可见他并不是不爱他的母亲的。只是他并没有用传统的方式、普通人所能接受的方式表现出来。不哭,并不代表着不爱。哭了,也并不一定就是爱。很多人在葬礼上干嚎无泪,更有人雇人去哭,这只是为迎合传统价值观的虚伪的演戏。至少和他们相比,默尔索是真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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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来
炽热的夏季背景,荒杂的人物事件。
夹杂在这些东西背后的主人公——默尔索,是一位对待生命对待生活对待人对待事都有些无所谓的人。
也许很多人认为他在经历过不算多的事之后对生命表示妥协,表示被同化,表示一种无奈,表示对死亡前的悲哀。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
局外人最精华的部分在于最后几十页,他在杀了人之后经历的各种审讯,他在牢狱中的心理活动,他在死亡前对自己曾经的生活的追忆。
让人记忆深刻的是默尔索好不反省的态度,那些阿拉伯人没有活的理由,本来也不是好人,默尔索是这样想的,并且不认为自己有错。
而在法庭上被审讯时的还有一条罪状是他在母亲的葬礼上没有落下一滴眼泪。
加缪把这些荒谬的、让人难以理解清楚的东西加在一起,变成了这部小说,其中偶尔的优美的描写却又在同时触动我们心中最柔软最好的东西,让我们永远记住“星光与默示的夜”,记得那些海潮奔跑的声音。
在牢中得到压抑,得到释放,得到原谅。对自己内心的反省和猜测深深地震撼了我。也许这里面没有写那些积极的事实,可是它注定是一本积极的小说。
没什么特殊的感觉,只是感动,对所有层面的深刻感动。
对老人和癞子狗,相依为命却最终分别的感动。
对默尔索在葬礼上的,保持自己的方式送母亲感动。
对他走在每一个普通的有海浪气息的黄昏所感动。
对那些人物的心理,和最后的彻悟所感动。
把那些期待的吼叫和辱骂理解为对生命惰性的妥协还不如理解成他的彻悟。其实生活本身很美好,只是我们太随意。
最后的醒悟,便是我们自己,更要爱这个世界一点。
即使也许有些不尽人意,但不是所有不尽人意。加缪只是用了这种方法,来激励了我们吧。
也许我想太多了,不过我希望带给世界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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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
“街上已是一片阳光,照在我的脸上,像是打了一记耳光。”
那天天气正好,主人公莫尔索和女友、邻居到海滩度假,这是故事的高潮,也是故事的开始。我被这句话迷住了。
加缪讲故事的语气这样随意,却不舍得漏掉任何细节。每一幕场景,每一句话,都被拆成一个个的片段,揉合进阳光、汗水、沥青马路中。好像每一处景色,都是因人而异的,我欢呼雀跃的温暖的阳光,你看来不过是令人烦躁的闷热,尽管我们在同一个世界。
那么当我们用自己的感受来解读或者说架构这个世界时,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不是这个世界的局外人了?正如你不会说,啊,阳光,它不过是有波粒二象性的一种光而已,你用自己的感情去做出判断和衡量世界,你描述的永远是带有主观色彩的事物。
这样说来,也许莫尔索算是独特的局外人,他对一切都是无所谓的。妈妈死了,这总会发生的;帮邻居写信羞辱情妇,到警局作证,这有什么呢,这不重要;开枪杀了阿拉伯人,这只是偶然。他像是毫无生气的木偶,一举一动不过是某一根线动了一动,就麻木地跟着去做了。死亡即将到来时,他想:“在我所度过的整个这段荒诞的生活里,一种阴暗的气息穿越尚未到来的岁月,从遥远的未来向我扑来,这股气息所过之处,使别人向我建议的一切都变得毫无差别,未来的生活并不比我已往的生活更真实。”毫无差别,这个词蕴含的不仅仅是莫尔索的情绪,而是同一时代的,甚至说同样处境中的群体的心情——即使我满怀希望去感受这个世界,它不会因我而改变,我的命运始终如此,我无力抗争,只好冷漠地,像莫尔索这样冷漠地做一个局外人。
但没有人真的能做到。
莫尔索对环境的感受如此丰富和真实。声音,景象,人物,各种要素在他都能透彻地理解,他的判断力并不缺乏,他知道每一件事情的起末,能够解决棘手的问题,他是一个立体的无比真实的人,而不是我们在法官的宣判中,记者的报道中读到的冷血无情的杀人者,对亲情漠然的怪物。
想起西方一个古老的传说,但凡人变成吸血鬼后,体内就有了一个感情的开关,只要用意志关掉,所有爱恨情仇都不会再造成困扰。人类的梦想总归是在传说里实现了一回,因为现实的社会规则下,做一个局外人这样难——你没有办法控制自己本能的感官,难以割舍的亲情、无法推卸的责任,层层外衣束缚着你在社会的油锅里挣扎;如果你不管不顾地跳出,你违背的或许就是社会的伦理和世人的道德底线,你将尝尽白眼。
不知不觉中就把加缪定义成了一个教科书撰写者式的人物,编织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来批评那些妄想逃脱生活苦难麻木生活的人,提倡奋起反抗,坚持正义与真理,却始终没有办法提供一条明确的路。
可能还是理解太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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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ene
开头其实并没有被吸引, ,外国的作品总是难免晦涩,,如果你并不熟悉外国的文化。。
仔细阅读看到了平凡人的小角落,,看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主人公那种麻木的安全感使我很震颤。。。加缪的小说都很写实,,,用很平凡而又凉凉的语调,,,让人心里小小的发酸。。。这种真实的感觉又很庞大,,,使人可以从一个细小的点找到感同身受的体验。。。对现实这样的无力却又坚韧的生存着,,我觉得这是一种特别,,一种伟大。。因为自己的母亲死了,,没有哭泣,,就被众人指责,,就被判处死刑。。这里写的若无其事,,却更突显出歇斯底里。。笔触单纯而又微亮。。。
亲爱的加缪,,,世界在你眼里是透明的。。。
《局外人》的语言比较简单,描写更无华丽辞藻。。但传达的东西却非常的深层次,,对于我它是一本无懈可击的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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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四日
1 想知道“局外人”的题目是谁翻译的。译者这个翻译几乎奠定了此部作品在国内读者心中的基调,所有评论都会以“局外”为中心思想。原文L'etranger应该是“奇怪的人”的意思。这个奇怪是哪里奇怪,作者未说,仅仅就是置身局外的奇怪吗?
2 主要情节是,默尔索一贯冷漠,他无意杀了人,但也并无悔意,可是法庭却重点关注他在母亲葬礼上的无情表现,并以此为依据判了他死刑。
3 首先,是否该为默尔索辩护?是否该认为他是社会规则可怜的牺牲品?
我认为没有必要。他杀了人,而且丝毫没有悔过,依然不认为应该反思自己的行为,依然认为一切都理所当然,包括杀人行为,为什么不该死?判决时法庭过于关注他在母亲葬礼上的表现而显得荒唐,但社会规则的荒唐不代表默尔索的不荒唐。
不要同病相连似的说着“我在亲人的葬礼上也没有当众哭,招人非议了,实际上我很爱我的亲人,但人们就是这么刻板不顾本质,我真理解默尔索,这样的社会规则真可恶,每个人都要演戏似的满足大家的期望,不符合常人价值观的就要出局,无法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不被理解”。可是仔细想想,你真的和主角一样吗?你会不小心杀了人后也还不觉得有什么吗?一个人如果“因为阳光太晒”杀了你的亲朋,还补了四枪,之后也依旧冷漠,你还会为他辩护吗?默尔索在社会中何止是“竟连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都招非议”,他恐怕是过于缺少莫种情感。何止社会不容他这种人,自然选择也不会容许太多这种人。
4 然而,其次,默尔索至少是个诚实不虚伪的人。
律师希望他表达“悔恨”,掩饰自己在母亲葬礼上的表现,对自己真实想法缄口,来获得法律的宽恕,而他并不这么做。可以说,他的诚实令他得到了公正的判决:人类社会要淘汰他这种无情的人。他死得其所。
但是,试想,如果他是无情且虚伪的人,掩饰自己的真实感受,装做悔恨,装出所有人喜欢的“是个有感情的好人,一时失误,悔恨无穷”的面目,很可能获得释放,在未来又因为“阳光太刺眼”之类的原因再次杀人。
故事中社会的荒谬与危险并不在于它“不容表现了自己无情的无情人”,而在于它可能会“容许掩饰了自己无情的无情人”。它在此处表现出的弊病不是不容异己不是无情,而是太单纯太善良太有感情。
默尔索被绞刑本身并不值得让人唏嘘,这个故事背景下可能发生的一些故事才值得让人寒心:单纯且会利用人们情绪的审判长,单纯的教士,单纯的民众,皆会被善于伪装的人玩弄于股掌之中。他们的简单逻辑对默尔索做出了公正的判决,但这逻辑却简单得让人担忧,这种逻辑太容易被利用。现实正是如此,对坦白的恶容易判断和清除,然而对善于伪装的大恶却难以辨识,善良和信任会被利用,在明处往往难以战胜暗处的机谋。
5 我的理解很浅,对主要情节的理解就刚到这么多。说实话,越仔细想,我越觉得不懂这部作品。而且看了对加谬“存在主义”的思想解释,我觉得我的理解完全跑偏了哈哈哈细节应该有值得思考之处。想找原文看。有空的话再不跑偏地体会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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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躁之
最近乱七八糟的过活,乱七八糟的看着乱七八糟的人在做着他们或许都不自知的乱七八糟的事,当我意识到这点时,我想我荒谬了,至少成了别人眼中的荒谬!当然绝不如加缪笔下的局外人那般,至少在我觉察到一些东西时毫无幸福之感,更别提与西西弗斯站到一个水平上。
加缪曾经把《局外人》的主题概括为一句话:“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 可见,加缪的荒谬感强烈到何种地步!在局外人因为阳光刺眼误杀了人时,美好的事物成了杀人的帮凶,至少在检察官眼里是这么回事;在检察官以不尊敬自己的母亲为由宣判莫尔索的时候,习以为常的传统成了指控的最佳借口,至少在世人眼里是这么回事;在神父多次以救赎的名义希望唤醒不信仰上帝的莫尔索的时候,已成世人生命的信仰成了挽救的最后手段,至少在人类眼中是这么回事。这个社会需要一个尊重它的规则的人,或者说与它亦步亦趋的人,但又有谁知道这样的遵循能让人发现自己的实在吗?在书的前言中,”这种近乎可笑的说法隐藏着一个十分严酷的逻辑:任何违反社会的基本法则的人必将受到社会的惩罚”。我们都在利用我们的理性做着我们自认为存在的事,殊不知这样的自我麻痹抑或说溢出的理性使得我们与我们的实在的距离越来越远,即使有货币这样的“最缺乏个性的东西”来作我们接触外在于我们的世界的媒介,但这又加重了我们的距离感,更不要提齐格蒙特鲍曼笔下的“现代性的距离感”,想到这我陷入了困惑,当下的我到底是谁?我运用了我全部的理性,来追问我的存在,还好得出的不是神秘主义的我,只是我成了新的毫无根基的大众,在现实与真纠结、揉搓。但新的疑惑又摆在了我的面前,我该何去何从?
我固然做不到西西弗斯的看见巨石一会儿工夫滚到下面的世界中去,又一次朝平原走去以便再次用尽全力滚石头,固然做不到戈麦的“有朝一日,真相将大白于天下。辛酸所凝铸的汗水将一一得到补偿”,更不要说苏格拉底的渗入生命的清醒,可作为人不该做点什么让自己成为一个本真的人吗?起码是个清醒的人。当莫尔索在死刑即将执行前“面对着充满欣喜和星斗的夜第一次向这个世界的动人的冷漠敞开了心扉”,竟然“觉得过去曾经是幸福的,现在仍然是幸福的”,我被他的决然感动的激动万分,他看清了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看清了作为一个人的根本使命,看清了他的冷漠绝能立于世间之上,并且以人的回归为根本诉求,于是他走向了他的“绝对的自由”,并且绝不是伯林笔下的俗不可耐的消极自由,而是作为人本该追求的积极自由。冯友兰曾提出人生该有四种境界——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我想莫尔索该是天地境界层次的了,是啊,能把天地万物融于心并且知其所以便是最为高贵的,我想一直以来困惑我的“高尚的生活”该是此番摸样的。
以上的浅显思索的缘由是我一直追问在本真已消失的不知其所的事实下该以怎样的付出回归生命的本真。自现代以降,我们从政治动物变成了社会动物,从朴素的本能到“我”与他者的揉搓,我们开始不再单以生物的姿态存在,开始独立运用我们自己的理性,在这样的吊诡般的跳跃过程中,“人”复活了。但正如齐美尔的“玫瑰的假设”,我们开始从追求都能种上玫瑰到追求各自的玫瑰即论语中所说的“不患寡而患不均”,于是当所有人的理性都开始萌芽并且飞速生长,我们的空间就开始变得异常狭小,于是我们的劳动开始异化,我们有了极恐怖的社会分工,我们成了原子化的存在,于是最吊诡的便是我们作为人找回了只属于我们的理性,又被理性所异化,一言以蔽之,“人”又消失了。于是,我再次觉得莫尔索的可贵,他的可贵之处远高于“众人皆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逃离,因为他是在与世界的决裂中找到了自我,找到了“人”。能在这个混沌的现代之下找到作为人的根本,找到自我,便是真。这样的真在我看来要比清醒更弥足珍贵。这也正是我一直所探索的。
看看我们生活的周遭吧,我们在做着我们不自知的事,我们在做着自认为伟大实则渺如栗粟的事,我们口上树立的梦想这般内心的写照使得我们都在做着一个逃不出的循环。让·保罗·萨特在来访中国后所写的《我对新中国的观感》中的“在中国,一个法国人自己觉得已经是一个死人”所描述的我们的极速运转为了未知的未来,或者说“在中国,直接的现实是未来,所以我们通过你们的眼睛所看到的是我们已经离去了的世界”,半个世纪前的萨特敏锐地看到了现代性走入中国后的新的姿态,我觉得用但丁在其《神曲》中“箭中了目标,离了弦”的话语来描述这种姿态是绝为恰当的。我们在现代性面前,做的最多的便是与时俱进,跟上时代的潮流,殊不知人的安身之本是绝不会被这杂多的时间与空间的剥离所能夺取的,我们只看到了“目标”,却忽略了弦这个前提性的存在。这是多么可怕!我们的时代在这么个高速公路上滑翔,随时有脱离地基的可能,更不要提坐在其中的人了,可悲的是,我们不自知我们的窗外是多么的飘渺、空洞与虚无。于是,想要刹住车闸的人成了时代的另类,只是更令我心头一紧是那些坐的安安稳稳的人一下子站了起来要把这个刹车人勒住咽喉置之死地,于是刹车人便成了以死终结的莫尔索。我想这个时代是不会有太多的莫尔索的,毕竟清醒者终归是少数,但我还是希望再多一些莫尔索,哪怕一个人,也还是能为这个“燃烧人的火炉”降降温。
西西弗斯是神的清醒,莫尔索是人的清醒,我们达不到神的境界,至少为了人的清醒而不论辛劳的付出!在这个新的大跃进之下,我们解不开时代给我们的枷锁,但还是要努力挣脱我们给自己绑上的绳索!毕竟,有那么些个局外人是清醒的,有那么些个荒谬者是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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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才赵
加缪先生的《局外人》,名声远扬,也是我一直想看的书。在看完之后,我发现好书的确有它独特之处。对于《局外人》来说,独特之处在于,让读者重新审视自己在社会上的定位。
没错,读完这本书,谁都会地思考:自己是否曾经想过当局外人?我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当一次“局外人”的愿望。那些风俗,那些习惯,那些……太多的旧规矩,都是谁创立下的?为什么我们要老老实实地去执行?他们中的一些,无疑并不合理啊!
没有人搞懂了那些规矩。大多数人都是在青春年华渐渐消退之下,不得不接受这些规矩。谁想过,这些规矩有没有意义?不,这样说,没意义了。规矩本身的设立,是为了让社会更稳定地发展。得到一些,总得失去一些。所以,为了社会的发展,或许我们该接受。但是,社会的组成,难道不是人么?难道,我们就不该设立更人性化的规矩么?
这件事,是值得我们去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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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独
在文青还很时髦的1980年代,我的文学野心遭到《局外人》的无情打击。如同一个立志要写出伟大的五言绝句的人,被“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给砍翻在地。
1940年5月,年仅26岁的加缪完成了《局外人》的写作,伽里玛出版社1942年6月15日出版,轰动巴黎。1958年3月10日至5月2日,台湾《联合报》副刊连载施翠峰翻译的《异乡人》(台湾译名),《局外人》的第一个汉文版就此诞生。1961年12月,上海文艺出版社内部发行了孟安翻译的《局外人》,作为“西方文艺的反面教材”,“供领导机关和高级研究部门批判之用”,印数1500册。我看到的孟安译本出现在浙江人民出版社1981年5月出版的《诺贝尔文学奖金获奖作家作品选》(上)。
迄今,《局外人》以700万册的销量成为法国最畅销的口袋书,在中国的热度稳中有升,小小的台湾至少出了18个版本,大陆的19个版本确乎是多乎哉不多也。从译名来看,“局外人”更为贴近、契合作品的主旨和普世意义,比“异乡人”高明许多。
回头体味,当年灵魂深处的震撼依然存在:26岁?高山仰止。不知天高地厚的我逐渐明白,自己头悬梁、锥刺骨,到62岁也不可能写出这么伟大的作品。
弥漫在《局外人》字里行间的悲悯与愤怒,偶尔露出冰山一角的歇斯底里似的黑色幽默,通过一件件充满现场感和质感的凡人小事串联起来,以最传统的小说形式呈现了一个最现代的故事:“一位毫无英雄主张、单纯愿意为真相而死去的男人”,在荒诞世界里的挣扎与反抗。
感觉《局外人》的开篇比《百年孤独》、《情人》还要精彩。不必搜肠刮肚、拈断髭须,几句大白话就奠定了整部作品于无声处听惊雷的氛围和基调,作者镶嵌在骨子里的绝不向世俗低头的傲慢与强硬扑面而来——
先看郭宏安的译笔:今天,妈妈死了。也许是昨天,我不知道。
再看孟安的:母亲今天死了。也许是昨天死的,我不清楚。
从语境分析,“我不清楚”较“我不知道”更为准确。关键在于,“我”是谁,怎么会连自己的老妈哪天去世都搞不清楚?简约而又充满张力的文字,立刻把读者的胃口吊了起来。
小说第2自然段有句话,郭宏安译为“我乘两点钟的公共汽车,下午到,还赶得上守灵,明天晚上就能回来”,而孟安则是“乘两点钟开的长途汽车,当天下午就可以到,这样,我还来得及守灵,明天晚上就可以赶回来”。
有论者认为郭宏安先生的译文好:从“赶得上”和“来得及”的细微区别,可以看出主人公对于母亲的葬礼十分淡漠;“公共汽车”和“长途汽车”的区别在于,前者淡化了旅途劳累,突出了莫尔索的麻木和机械,更加丰富了人物形象。
窃以为,“长途汽车”强调路途辛苦,“这样”、“来得及”将内心的小九九和盘托出,“赶回来”的“赶”字顿时成为点睛之笔,莫尔索急于回到原来生活轨道的心态一览无遗,整个句子的语感也更为自然、从容。孟安先生对作品理解之深、笔头功夫之精湛,当可成为王小波推崇的“比拼内力”的注脚。
人们往往被加缪在写作技术上用惊人的冷静制造出来的表面上的疏离和冷漠所迷惑,从断定莫尔索的麻木和机械表现了资本主义对人性的摧残,到余杰认为莫尔索“丧失了爱的能力”、马原宣称他发现了加缪对自身的冷漠,都无不如此。
巴尔加斯略萨非常厌恶“局外人”:“他反社会的行为,他那偏离社会共同体规定的心理和道德。”王朔《美人赠我蒙汗药》的观点极具代表性:莫尔索是“一个极端冷漠的人,对母亲的死无动于衷,对情人的爱可有可无,对自己的生命没有任何热情”,“加缪把他的冷漠或麻木推向极端”。
对“局外人”(实为反抗者)的大面积误读,不能不说是文化交流中出现的更大的荒诞。联想到2007年轰动全国的“彭宇撞人案”,彭宇一审败诉,不是因为他在法律上被证明确实撞过人,而是他出于怜悯之心的本能行为,与社会“情理相悖”,借给伤者看病的200元钱被认定为“赔偿款”!法官对社会情理荒谬、狭隘、自以为是的理解和归纳,生生把彭宇整成了“局外人”,上演了一出“做好事遭雷打”的活剧。
将莫尔索当成对一切都无动于衷、漠然置之的局外人,与“法官”可谓不谋而合。莫尔索被判死刑,不是因为他杀了人,而是他随遇而安、追求本真的生活态度和未受世俗污染的纯真品质激怒了这个虚伪的世界。面对一个善良、温和、通情达理的过失杀人者,人们竟然觉得他在道德上犯下了不可思议、无可饶恕的罪行。
加缪悲愤地说:“《局外人》表明在我们的社会里,任何在母亲下葬时不哭的人都有被判死刑的危险。”
在哲学随笔《西西弗的神话》里,加缪问道:“无论在什么地方,当一个劳动者赤手空拳面对坦克,高喊他不是奴隶,我们怎么能无动于衷?”一个儿子在母亲的葬礼上没哭就被判处死刑,难道我们就能熟视无睹?
莫尔索不是不爱妈妈,他只是厌恶撒谎和表白;他谈不上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和抱负,性格内向、乐于助人,不喜欢说废话,不愿做违心的解释。一个看似普通得不能再普通、在人海里溅不起一点浪花的小人物,就因为比别人活得更为真实,拒绝向社会的潜规则妥协,羞辱了这个伪善的社会,便被社会情理和荒谬的司法、道德审判体系排出了“局外”。
在检察官向陪审团呼吁“我向你们要这个人的脑袋”,法官以大得吓人的法国人民的名义宣判莫尔索死刑之后,确信自己无罪的莫尔索拒绝向法官求情和做最后的辩护,为临终前喷礴而出的愤怒打下了伏笔:“为了作一个好的结束,为了避免感觉自己太孤单,我只要想我受刑的那一天,一定有很多人来看,对我发出咒骂的呼声,就行了。”
这位另类英雄的结局,让人想起苏格拉底的遗言:“该动身了。让我们分道扬镳:我去死,你们去活。哪条路更好,只有上帝才知道。”
所谓术业有专攻,亚里士多德写不出荷马史诗,如同纳博科夫写不出《纯粹理性批判》。加缪的独特性在于,兼具诗人的激情和哲学家的深邃,这种内在的强悍,使其能够向笔下的人物倾注更多更深刻的同情,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和妙到巅毫的文学语言完美地阐释他的人生哲学:人活在这个荒谬的世界上的唯一职责就是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他的反抗、他的自由、他的激情。
罗兰巴特认为《局外人》是“出现在历史环节上完美而富有意义的作品——表明了一种决裂,代表着一种新的情感”。这种决裂,意味着荷马、施耐庵、司汤达、巴尔扎克开启的文学传统有了新的发展空间。人们可以用更理性更冷静的目光审视这个冰冷、荒谬的世界,抽丝剥茧地展示人性的高贵与残酷。
1942年,一道崭新的隐含了无穷奥妙的文学之门,就这样被一位“局外人”轻轻地推开了。(《外国文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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