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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等待候鸟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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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14 21:44: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黎璃的掌心有一道疤,
  切断了事业线、生命线、爱情线。
  这是裴尚轩留给她的伤痕,
  永不磨灭。
  整整十五年,裴尚轩终于爱上了黎璃,
  但是,她对他的爱已经不在。
  原来爱情不是候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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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3 17:39:24 | 只看该作者
  记得那时我最想要做的事就是选择性失忆,忘记曾经在生命中出现过那么一个人,想念将自己掩埋时,忘了自己。每一天会提醒自己,从明天起,再也不要喜欢他了,或许是太刻意,所以愈发铭刻,就如同黎离。曾经的曾经,我如同她那般暗恋着一个人,许多相处的模式与他们极像,便在看着简介的时候想,或许读完这本书我就可以做自己了,不曾想,到最后,越是放不下。这本书,因为像极了自己,读了好几遍,确实不错,人生能有几个十五年去等待,而她的等待占据了整个生命最多的时段,我自问做不到,忽然想到前几天看得本书,或许是不怎么伤心,如今只记得书名了,用在这里似乎正是应景——要有多勇敢,才能念念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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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8 14:02:44 | 只看该作者
         刚刚看完,好友推荐我看的,问了相关情节之后,一直都不想看。只因,黎璃的爱情观与我的大相近庭,十五年,爱他,仅仅是陪在他的身边,看他从一个少年渐渐成长成成熟男子,陪着他渡过那艰难的三年劳教所的日子,看着他不在相信爱情,身边的女子换了一个又一个,陪着他走过被人骗,生意失败,欠款良多的岁月,看着他从步入婚姻,再到后来的婚姻失败。十五年,整整十五年,一年又一年的许下“我再也不要喜欢裴尚轩”,终于,最后他认识到自己是爱着这个在他身边,始终不离不弃的兄弟,好死党,可是她已经没有能力再去爱了,体检查出了急性白血病,好在,最后两人还是终成正果,故事的最后,并没有特别的说明,给读者留下想象的空间,就让我们祝福她们白首不相离吧。
      如若换成我,不管再怎么爱,也是做不到这样的,什么我爱你,是我的事,与你无关,p话,若不是你闯进我心里,怎会如此,爱而不得,那么我会选择逃离,离开这个充满我和你的回忆的城市,我做不到看着你幸福,那就自我放逐,静等时间的冲刷,把你埋在心中。
      或许是因为还不懂得爱,没有体会到爱人的心情,我始终不能相信,文章中仅仅是因为他给予过她唯一的温暖,就爱上了,并且融入骨血了,只要看着他过得好就行了。一直觉得爱情,这玩意虚得很,可能没有女主的家庭经历,没有经历过绝望,就体会不到you are my sunshine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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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29 08:54:52 | 只看该作者
  许久没有写一点东西,觉得这几年价值观变得太多。同样地,这也许也不能被称作书评,其间的确掺杂了几多个人的情绪。那些唯考试成绩至上情商甚低的时光恍如隔世,那些特别纯粹的爱恋也是深埋心底不敢再提。有些时候,一个人生的转折点不仅是时间上的概念。一错手,沧海桑田人事非,同样的人在不同的场景,究竟会敷演出怎样的故事?也许,这恰恰是生命最神秘也最引人折腰的地方。
  
  今天看了一篇很短的小言,《十五年等待候鸟》,似乎是不太出名的一篇小说,甚至文笔稍显稚嫩,结构有些破碎。也许它只是作者一时心血来潮之作,但是小说往往就是这样,或者阅读就是这样,你真正喜欢的,终究是与你有些共鸣,霎时间仿佛灵魂被击中,旧事浮上心头,仿佛那些青春年华里一起唱过的歌,那些珍爱过的旧物。
  
  这样的一本书,黎璃,裴尚轩,很普通的同桌相爱,他们都相识于鲜衣怒马的少年时光,彼时,他们是优生对差生的怜悯,他们因此在自己生活的阴影下以友情的名义心安理得地纠缠十五年。
  
  黎璃对裴尚轩的情感固然让我动容。
  
  那十五本带锁的hello kitty的日记本上唯一的一句“今年我不要喜欢裴尚轩了”,多么傻,像曾经那个喜欢在满满一张稿纸上写下他的名字,却怕被妈妈发现,放学时悄悄销毁的时光;像曾经那个下过很多次决心要和summer划清界限既然他不仁我便不义最终却还是遍体鳞伤。自己喜欢的男生对你说:“你是我的朋友,我喜欢的人你也要喜欢。”仿佛是那个夜晚,是那个聊着聊着就哭了的夜晚,你告诉我,你喜欢一个人,潜台词让我不要再等你,你问我还好吗,是的,我在qq的这头,好不好都会强撑着。那些回忆,真叫人心酸。是不是曾经有一句话叫做,我们曾相爱,想到就心伤。那么,我是不是可以理解成,纵然离别是不可饶恕的最终结果,可是你们曾相爱,曾经那么心安理得地说,“这是我对象!”你们会霸占着对方那些回不去的时光。这世间最心伤的怕是单恋吧,若是表错情,其间苦酒唯有一人尝。
  
  若说这部小说的结局,的的确确落了俗套,是的,它毕竟只是一部十万字的小作品。看完之后让我感触良多的却是这位让人又爱又恨的男二,柳千仁。
  
  他是爱惨了黎璃的呀!
  
  第一次相见的恨,不经意间的爱,少年蠢蠢欲动的欲望,不可饶恕的罪孽,他背负终身的十字架,不只是他曾经那样的伤害,更是爱与逃避呵。
  
  我猜作者是偏爱柳千仁的,他赋予了他一个完整的成长,也让我明白,为什么爱。素来最不喜小说中男女仿佛命中注定般在一起,我喜欢柳千仁,就像当年喜欢《步步惊心》中的十四一样。在重组的家庭中,明明有恨,明明是爱,却总是逃避,又总是被吸引。这样复杂的心情终于在一次独处中彻底宣泄,也为它画上苦涩的注脚。
  
  “为什么爱他?”
  
  “因为我只看到了他给我的温暖吖”
  
  我们曾经以为,自己一定会遇到这世间的最好的儿郎。
  
  却不曾料到,也许自己只是那场相逢中的路人甲。
  
  不是你不够好,只是,那一刻,因缘际会,他的目光只注意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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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29 15:45:18 | 只看该作者
       青梅竹马的好处是,生命纠缠在一起很长很长的时间,只要他是对的人,只要他身边没有人,总有希望碰到对的时刻。    青梅竹马的坏处是,生命纠缠在一起很多很多的时刻,即便他是对的人,即便他身边没有人,即便遇上了对的时刻,你也未必能察觉。
     那样的黎璃倔强的,让人很心疼。
     我说 这一世,爱的不够。也许没有来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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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7-31 18:15:34 | 只看该作者
  不漂亮却成绩好的女孩遇上他并爱上他是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片段。
  
  他的一切,都被她注意到了,并且她一直注意着,就如她当初义无反顾的支持阿根廷队一样,她坚持了十五年,终于在第十五年败给命运。
  
  无怨无悔,在获取温暖的同时也给予温暖,渐渐的,天平不再平衡,因为那时她爱他,而他只当她是哥们。
  
  永远在她面前放松的少年,永远会弹她脑门的少年,永远任她骂着“笨蛋”的少年,永远对女朋友说“这是我哥们”的少年......
  
  深深的在心里扎了根。
  
  从此,他成了她一年年等待的候鸟,同样义无反顾。
  
  我们愿:十五年后,候鸟能带着幸福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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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8-3 22:26:05 | 只看该作者
  十五年等待候鸟,她一直在那里,在偏僻的角落里,等待着那候鸟疲倦后的返程,却不知其归期。
  我不是一个感性的人,不会轻易掉泪。可能是每天扎堆在大堆大堆理性甚至说是没感情的文献里,整个人的防御能力也提升了很多。闲暇的时候会看言情小说,不需花太多心思不需动脑筋,全当休息。看得小说大多都是虐恋,或许这比较符合我的风格,但却没有一本书像《十五年等待候鸟》这般让我心痛大哭。
  或许是因为,我心里就有一个黎璃。
  我看到有网上的人说黎璃是“贱女”,是精神病患者,怎么可能有一个人可以整整忍受十五年,忍受她挚爱的男子仅仅将自己当成好哥们。我可以说,我了解她,甚至,我从她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黎璃从来都是一个偏执的人,她不懂足球,却一味喜欢风之子。我想她也是这般爱上裴尚轩的,年少的时候谁不爱慕那些英俊而耀眼的男子,理性如黎璃也毫不例外。只是她是偏执的,她将从裴尚轩那里得到的温暖转化为自己爱他的动力,渐渐这种爱变成了一种习惯,习惯到每年在日志扉页写下的文字都是一个虚妄。
  有人说,她那么爱裴尚轩,为什么不告诉他?黎璃是一个理性的女子,也是一个自卑的女子。她太懂得,如裴尚轩这般的男子是爱慕美色的,而这种美色,刚好是她的痛处。我想作者一定是一个因美而自卑的女子,要不,她怎么能把一个年少的女生对美的自卑和渴望写得如此生动。黎璃曾经说过,如果再有一次机会,她宁愿做一个美丽的笨女孩。当时看到这句话的时候,眼泪就不自觉地留下来,这也是我所想的。哪个女子不渴望能有美丽的容颜,我们的社会和文化已经为赋予这种美丽超越皮囊的含义。谁又懂得,年少时看到自己歆慕的男子走在美丽女生之间的悲伤。黎璃是聪明的,如果她将自己的心意告诉裴尚轩,可能就意味着猜忌和反感。毕竟,在我看来,裴尚轩始终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他容易暴躁,或许来自一个哥们的表白,会让他永远逃避。何况,黎璃失去了一个女子的尊严。她始终都是传统的女子吧,已经没了美貌,再没了尊严,可能她就放弃了自己爱人的能力。
  张爱玲说得好,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一位大学同学很漂亮,喜欢上了一个在旁人看来十分普通的男生,但她老觉得自己配不上他。爱是自卑的,更何况,是黎璃呢。
  每次看《十五年等待候鸟》都会哭,因为我知道,我也是这样偏执自卑的女子。因为我能想象,看见候鸟的感动,和等待的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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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8-6 16:58:22 | 只看该作者
  从头看到尾,感觉活脱脱就是一个女版的李大仁,默默守护自己爱的人,只不过却没有李大仁那么好命啊。看到结尾,真为女主揪心,默默的守护,却没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也许最终还是错过了。真是沉重而又痴情。我想我是没有女主那样的勇气,会那样痴情的对一个一直守护上十五年。
  也蛮爱那个纠结的柳哥哥的~~~~

该用户从未签到

9#
发表于 2013-8-12 00:38:50 | 只看该作者
  在期末这种令人纠结的日子里,看一本虐心的小说是最应景的事。打开这本书看到男主的名字就发现这小说已经看过(原谅我当时没记住名字),暗恋的故事总是会吸引那些从来没有体会过这种感情的人群,比如我,在二十五年的岁月里,这种感情从来没有冒出过零星半点,以至于我认为我的青春不够完整,不够纠结。料想一下在那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没有暗恋是多么不深沉,多么不文艺,多么没有态度啊!所以这种暗恋的小说最适合没事小小的纠结一下,体会一下无病呻吟的感觉。“我爱你,你爱他,他爱她”这种小说重要的就不是故事情节了,重要的是文笔,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文章的“信物”,一句诗,一首歌,一本书之类,贯穿全文,这本书的"信物"是候鸟,“The migration has only one sigle purpose: Survival. For them, it is a promise, the promise for return.”选得相当成功,坚定无奈而又透着伤感。但文章的结局实在流于俗套,白血病又一次出现在我的视线,让我瞬间解High!

该用户从未签到

10#
发表于 2013-8-13 01:25:23 |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虽然没让我感动的泪流满面,但是读完的时候心里很温暖。
         十五年一直不变的爱与等待,是多么艰难的一件事。
         回想起曾经年少的自己,也痴痴地等待过一个人,虽然最终还是放弃了,但是那份坚守确实一生难忘的。
         一生中,总该有一次不求结果的去爱一次,也许这多半发生在年少懵懂的时候,之后的爱情,已经没有的当初的那份坚持与纯洁。记得这样一句话,“也许这才是成年人的感情,放在天平上小心计量,你给我几分,我还你多少,我们可以付出的东西是那么有限,再也经不起虚掷和挥霍。而年少时不计代价去爱的我们又到哪里去了?”
         然而这本书,却是一个例外,十五年的等待,最终得到一个完美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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