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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山飞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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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擦汗
    2013-3-30 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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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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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本书与金庸另一部小说《飞狐外传》情节相关联,但又各自独立。故事发生在清代乾隆时期的关外。饮马川陶百岁、陶子安父子从雪山中挖出一件宝物,封于铁盒之中。北京平通镖局总镖头熊元献带一伙人来抢夺,却被天龙门北宗阮士中、曹云奇、田青文与南宗殷吉劫去。大家拼打之间,一个名叫宝树的丑陋和尚赶到。宝树强“请”众人来到一高耸入云的玉笔峰山庄做客。因山庄主杜希盂外出未归,客人吃饭闲聊。
      原来庄主邀请武林高手在此会一位盖世英雄——雪山飞狐胡斐。午前胡斐派二童子送信,称午间践约。玉笔峰上众人重新争夺铁盒,宝树倚强将铁盒持在手中,令人打开,内装一柄宝刀。
      宝树谈起宝刀的来历,继而,分别由宝树、金面佛大侠苗人凤之女苗若兰、平阿四及陶百岁之口讲述了与此相关的一段武林往事。
      此宝刀乃闯王李自成之遗物。闯王兵败时,身边有胡苗范田四大侍卫。闯王被困九宫山时,派苗范田三人去求救援,胡侍卫护卫闯王。但救援未到、敌兵先至,胡侍卫以一死卒充闯王献于清兵,然后将闯王安置一隐秘庙中为僧。胡侍卫因得清兵信任升官,苗范田三人却以为胡出卖闯王,定计报仇。三人行刺吴三桂时巧遇胡,不及胡陈明原委即将胡杀死。以后胡之子以实情告知三人,三人当众自刎。三人后代未知内情,苗范田遂与胡世代为仇。百余年来,四家子孙怨怨相报,无一代能得善终。
      至胡一刀、苗人凤一代仍继先辈之仇。胡一刀护妻去南方生产,至唐官屯突然临产,此时恰与来此寻仇之苗人凤、田归农等人相逢。胡一刀遣人将当年实情告苗,却因田归农从中做梗而未达。胡苗遂有一场苦战。交战几日,二人仗义行侠之豪气与各怀之绝艺使对方顿生钦佩,虽为仇家却彼此视为知己。因田归农在二人比武之兵器上暗涂毒药,胡一刀以小伤毙命,胡夫人将幼子托与苗人凤,随夫自尽,田归农欲加害幼子,幸为平阿四救下,抚养长大,取名胡斐,按胡一刀遗下之刀谱练成绝技,称名武林,为雪山飞狐。
      这日正午,胡斐如约至玉笔峰,峰上诸人因各怀鬼胎,惧怕胡斐,俱避内室。苗若兰镇定而出,接待胡斐,二人顿生爱恋。因庄主不在,胡斐暂避峰下。峰上之人谈及宝刀为当年闯王获明皇室宝之藏处指南,遂按宝刀所示,众人于峰后寻巨宝藏处。行前宝树将苗若兰点穴、田青文脱去若兰衣裤置其床上帐内。胡斐再至峰上,进内室,忽闻庄主约大内侍卫与武林高手来此围捕自己与苗人风,急避帐内,遭遇只着内衣之若兰。苗人凤来至峰上,不意中奸人之计被绑,胡斐勇出杀敌救苗人凤。但当苗人凤又见胡斐所出之床上尚有只着内衣的女儿时,认为胡斐乃奸恶小人,追击胡斐。
      胡抱若兰逃下峰去,巧见寻宝诸人于藏宝洞因贪婪彼此厮杀,遂将诸人关闭石门之内,使其永不见天日。二人倾诉爱意、私定永好,苗人凤却已赶到,约胡斐到一险处相斗,数十回合不分上下。当二人落至一悬岩之上,悬岩已然松动,不能承二人之重量。此时苗人凤进招现出弱点,胡斐趁机进招即可将其翻下悬崖,但对手乃恋人之父;若不下手,则对方进招自己当落得粉身碎骨。这一刀他是进是退?作者把答案留给了读者。

    作者简介
      金庸(1924年2月6日—),香港“大紫荆勋贤”。原名查良镛(zhā liáng yōng,英:Louis Cha),浙江海宁人,当代著名作家、新闻学家、企业家、社会活动家,《香港基本法》主要起草人之一。金庸是新派武侠小说最杰出的代表作家,被普遍誉为武侠小说作家的“泰山北斗”,更有金迷们尊称其为“金大侠”或“查大侠”。
      金庸生于1924年,祖籍为安徽省桐城,出生在浙江海宁,查家为当地望族,历史上最鼎盛期为清康熙年间,以查慎行为首叔侄七人同任翰林。现代查氏家族还有两位知名人物,南开大学教授查良铮(穆旦)(四十年代九叶派代表诗人,翻译家),台湾学术界风云人物、司法部长查良钊。出自海宁的著名人物还有王国维和徐志摩。徐志摩是金庸的表兄。金庸祖父查沧珊是“丹阳教案”的当事人。
      1937年,金庸考入浙江一流的杭州高中,离开家乡海宁。1939年金庸15岁时曾经和同学一起编写了一本指导学生升初中的参考书《给投考初中者》,畅销内地,这是此类书籍在中国第一次出版,也是金庸出版的第一本书。1941年日军攻到浙江,金庸进入联合高中,那时他17岁,临毕业时因为写讽刺黑板报《阿丽丝漫游记》被开除。另一说是写情书.1944年考入重庆国立政治大学外文系,因对国民党职业学生不满投诉被勒令退学,一度进入中央图书馆工作,后转入苏州东吴大学(今苏州大学)学习国际法。抗战胜利后回杭州进《东南日报》做记者,1948年在数千人参加的考试中脱颖而出,进入《大公报》,做编辑和收听英语国际电讯广播当翻译。不久《大公报》香港版复刊,金庸南下到香港。
      1950年,《大公报》所属《新晚报》创刊,金庸调任副刊编辑,主持《下午茶座》栏目,也做翻译、记者工作,与梁羽生(原名陈文统)一个办公桌,写过不少文艺小品和影评(笔名姚馥兰和林欢)。姚馥兰的意思是英文的Your friend.(你的朋友)。1955年开写《书剑恩仇录》,在《大公报》与梁羽生、陈凡(百剑堂主)开设《三剑楼随笔》,成为专栏作家。1957年进入长城电影公司,专职为编剧,写过《绝代佳人》、《兰花花》、《不要离开我》、《三恋》、《小鸽子姑娘》、《午夜琴声》等剧本,合导过《有女怀春》、《王老虎抢亲》(所用笔名为林欢)。
      建国不久,金庸为了实现外交家的理想来到北京,但由于种种原因而失望地回到香港,从而开始了武侠小说的创作。
      1959年离开长城电影公司,与中学同学沈宝新合资创办《明报》,任主编兼社长历35年,期间又创办《明报月刊》、《明报周刊》、新加坡《新明日报》及马来西亚《新明日报》等。金庸任董事长期间,《明报》成为香港最有影响的报纸之一,有人把它比喻成香港的《泰晤士报》。其对中国时局的预测和分析,是其它报纸不能比拟的。《明报月刊》则是华人世界最文人化的刊物,其对大中华关怀,深受全世界华人好评。
      从五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金庸共写武侠小说15部,1972年宣布封笔,开始修订工作。
      1981年后金庸数次回大陆,先后受到邓小平、江泽民等领导人的接见,1985年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1986年被任命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政治体制”小组港方负责人,1989年辞去基本法委员职务,卸任《明报》社长职务,1992年到英国牛津大学当访问学者,1994年辞去《明报》企业董事局主席职务。1999~2005年任浙江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金庸博学多才。就武侠小说方面,金庸阅历丰富,知识渊博,文思敏捷,眼光独到。他继承古典武侠小说之精华,开创了形式独特、情节曲折、描写细腻且深具人性和豪情侠义的新派武侠小说先河。举凡历史、政治、古代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电影等都有研究,作品中琴棋书画、诗词典章、天文历算、阴阳五行、奇门遁甲、儒道佛学均有涉猎,金庸还是香港著名的政论家、企业家、报人,曾获法国总统“荣誉军团骑士”勋章,英国牛津大学董事会成员及两所学院荣誉院士,多家大学名誉博士。
      金庸一支笔写武侠,一支笔纵论时局,享誉香江;少年游侠,中年游艺,老年游仙;为文可以风行一世,为商可以富比陶朱,为政可以参国论要:金庸一生的传奇,可谓多姿多彩之至。佛学对金庸的影响很大。在他的文学作品中处处可见金庸中庸平和的风格。

    最新书评    共 5 条

    zipper    在三联版《飞狐外传》的后记中,金庸老爷子说『只是在我所写的这许多男性人物中,胡斐、乔峰、杨过、郭靖、令狐冲这几个是我比较特别喜欢的』。这几天读下《雪山飞狐》和《飞狐外传》,方才了解胡斐这个人,这五个男性人物都已认识了。   胡斐,是“飞狐”颠倒过来的发音。《雪山飞狐》的主人公是胡一刀,胡斐是《飞狐外传》中的主角。   同其他四个人物一样,胡斐也是一个急人之难、行侠仗义的侠士,但作者又给胡斐这个角色增加了一些格外的要求,要他“不为美色所动,不为哀恳所动,不为面子所动”。这美色,自然是袁紫衣、程灵素、苗若兰,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袁紫衣令他倾心,却三次阻止他杀掉凤天南为锺阿四一家报仇,胡斐抵抗过、纠结过,最后还是应允了她。他并未做到“不为美色所动”。这哀恳和面子,说的是京城诸位代凤天南求情。江湖人最重面子,一众英雄侠士又是金银相赠、又是良言相劝,面子已经给足了,但胡斐为了侠义,为了素不相识的锺阿四一家,不惜和这些人翻脸,不惜追杀广东第一大家凤天南。这种我行我素,天不怕地不怕,英雄气概十足。   胡斐、袁紫衣、程灵素、苗若兰都是可怜的人。   胡斐自由父母双亡,由平阿四抚养长大。从小生活在复仇中,孤苦伶仃,几经生死大难。胡一刀虽然是田归农害死,但毕竟死于苗人凤的刀下。但苗人凤在胡斐眼是大英雄大豪杰,不忍杀他。这是他的纠结。害死他父亲的大仇人,待要手刃之时,看到仇人的落魄,又下不了手,这也是他的纠结。令他倾心的袁紫衣,却三番阻他复仇,这是他的纠结。程灵素对他爱慕极盛,他却倾心袁紫衣,这也是他的纠结。最后义妹程灵素救他而死,袁紫衣绝尘而去,这是他的痛苦。复仇是胡斐活下去的唯一动力。然而在悬崖之上,与苗人凤的生死决斗,举起木剑,劈还是不劈?苗人凤是杀父仇人,却也是大英雄,还是苗若兰之父。这是他的纠结,也是金庸留给读者的纠结。   袁紫衣身世更惨。母亲是佛山的一个美丽村姑,被凤天南凌辱怀孕生她,母女被凤天南抛弃。投奔汤沛,被逼得自杀。被尼姑收留,与红花会比邻长大,这才学的不错的武艺。对风南天恨之入骨,却怎能杀掉亲生父亲?对胡斐爱之深,可尼姑怎能生情?只能夜夜流泪。最后大仇已报,骑马而去,不知道余生能否解除相思之苦。   程灵素自小对自己的相貌感到绝望,虽然在外人看来只是不算太美罢了。师父毒手药王死后,几个厉害师兄师姐都来算计她,孤苦一人无依无靠。结识胡斐后,完全倾心于他,处处时时为他考虑,甘愿为他赴死。可是,她也明白,胡斐一直想着袁紫衣。胡斐希望结义,她自知无法跟胡斐做恋人了,于是忍住内心痛苦,义结金兰。最后胡斐中毒,她把胡斐麻醉后吸出毒液,换回胡斐的生命,自己却因此死了。情知胡斐必定伤心欲绝,所以故意没把胡斐的仇人石万嗔毒死,这样胡斐便不会轻声自杀了。如此聪明,如此为人着想,如此深情,可爱至极。   胡斐曾对苗若兰的母亲南兰说过,苗若兰其实比自己更可怜。自己的父母已逝,喊一声妈妈自然没人答应。苗若兰在商家大厅喊了无数次妈妈,南兰却头也不回,更加可怜。在苗若兰很小的时候,南兰就跟着小三田归农私奔,留下苗人凤独自照顾女儿。后来才知道,原来田归农是觊觎他家的藏宝图,悔恨不已。在玉笔峰,胡斐苗若兰一见钟情,可是胡斐和苗人凤是敌人,苗若兰夹在中间,很是纠结。   这其中最值得同情的是程灵素,多好的一个人,却多可怜。不多说了,令人心痛。   《雪山飞狐》最后胡斐和苗人凤的决斗,劈还是不劈?小说到此结束。私以为不劈。原因是,苗人凤已经看出此人就是胡一刀的儿子,于是束手就擒,不杀胡斐。胡斐敬仰苗人凤,又知道父母不是他杀的,刚才的决斗时苗人凤逼的(苗人凤误以为胡斐猥亵苗若兰了),所以他不会杀苗人凤。我的猜测,不劈,然后两个人一问一答,所有的疑难和误会都会消除,三个人高高兴兴地牵手回家,从此过上幸福的小康生活。   说到这里,吐槽一句,许许多多的误会、错误、悔恨都是由于“不解释”这三个字,或“不听解释”这四个字。许多事情的原委是很复杂的,未必如你看到或推测的那样,一意孤行很容易酿成大错。若是稍安勿躁,解释几句或听对方解释几句,误会就会消除。还有,总听到人们说『了解你的不用解释,不了解你的解释也没用』,这句话未免说的太高傲了。你这一辈子未必能结识一个如此心有灵犀不用解释也从不会误会你的朋友。有了误会,怪对方不了解自己便不解释,任由误会增长,爱咋咋地,你也太不把朋友放在眼里了。信奉这句话的人,呵呵,呵呵。      本人原文地址: http://zipperary.com/2013/06/20/xue-shan-fei-hu/     详情 发表于 2013-7-24 14:49
    云深不    1这是清朝乾隆四十五年三月十五日。这日子在江南早已繁花如锦,在这关外长白山下的苦寒之地,却是积雪初融,浑没春日气息。东方红日甫从山后升起,蛋黄的阳光照在身上,殊无暖意。(T T唔。停暖气之日。今日4月7日了,重庆只怕艳阳高照,我却连脚都八凉八凉)   2田青文,“锦毛貂”。(锦毛鼠是你什么人!?说!) 3单鞭斗双拐,猛砸狠打。(金sama,好带感)(越看越有LOL的节奏...可恶!) 4好个刘元鹤,身手果真不凡(金sama对自己笔下人物也暗自叫绝呢><) 5却不置一词 因为我也好迷惘。至死无休罢 6(曾梦见夏日上雪山的梦呢)   7不来辽东大言天下无敌手,邂逅冀北方信世间有英雄。- 苗人凤 8释迦牟尼降世自称“天上天下唯我一人称独尊” 9雪山飞狐出场还高调诶,放彩色烟花 10妒火最是让人跌价 11“直娘贼”又粗线了,求意思! 12一个门派都跟两个小娃娃打起来了,成何体统! 13熊元献与刘元鹤自小同在师门,彼此知心。   14“高来洗,低来击,里来掩,外来抹,中来刺。” 15我把“赔我的珠儿”看作了“赔我的妹儿”...;凌乱 16总是有许多强迫症,但是一个个配好不就得了 17“杀一人如杀我父,淫一人如淫我母”-,- 闯王李自成 18胡苗范田原来是四大卫士(卫视)阿,都忘了。 19官官说滇池很美。   20苗若兰好傲娇!“众人只道她要说故事了,哪知道她却说:‘我有些儿头痛’” 21“那一年腊月,老衲喝了三碗冷面汤睡了,正在做梦发了大财,他妈的要娶个美貌老婆,忽听得砰砰砰一声响。有人用力打门。”T T俺今早正梦见你带我吃暖呼呼的蛋卷,正要拿到手,他妈的必须得起床阿,还20分钟就迟到了。   22“他不等我扣好衣钮儿,一手拉了我手就走”胡一刀和和尚 = = 23貂蝉嫁给了张飞 24爷儿俩竟是劝上了酒{>////<好萌} 25刀如猛虎,剑如飞凤,枪如游龙 26两人翻翻滚滚,直斗到夜色朦胧。(你懂的,胡一刀&苗人凤) 27胡一刀叫掌柜的开了一间上房,他和金面佛当真同榻而眠。 28“铁板桥”这诡异的招式,确定不是“郑板桥”or“铁板烧”?   29却见胡斐左手两根手指已迅捷无比的拉住了木X(我写的什么狗字自己都不认识了- -) 这里好像陆小凤桑。~ 30“这些人你说一段,我说一段,凑在一起。 31田青文尼玛个腐女 “怕我瞧么?妹纸,你生得真美,连我也不禁动心呢。” 32世上最宝贵之物,乃是两心相悦的真正情爱,绝非价值连城的宝藏。 33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34原来喜欢大叔般的... 35一直记不起来雪山飞狐的剧情了,因为有几代恩怨。直到后记也看完都进入鸳鸯刀的时候才想起,胡斐第一个遇见的并不是苗若兰,他甚至还见证了苗若兰的出生,从佘诗曼的版本到后来安以轩的版本,我都觉得好心痛。后者女主还有朱茵来饰演哈,么么哒。   36唉,天下之大,除了胡一刀,苗人凤再无可交之人。   37叫他心肠狠些硬些     详情 发表于 2013-7-25 03:57
    穆如初       1.不来辽东 大言天下无敌手   邂逅冀北 方信世间有英雄2.佛经上说,当年佛祖释迦牟尼降世,一落地便自称‘天上天下,唯我一人称独尊’3.宝树见了“胡斐”两字,心中一动:“嗯,飞狐的外号,原来是将他名字倒转而成。”4.遇强则强5.欲取鸣琴弹,恨无知音赏。6.看了古龙萨玛的"她美得无法形容"再看金庸萨玛细腻的描写真是享受啊~7.那少女一见两人相貌打扮,已知这对双生兄弟相亲相爱,毁了明珠事小,不痛快的是在将两人饰物弄成异样,配不成对(是的是的...-,-)8.又是李自成@,@9.水里就水里去,火里就火里去10.胡斐原来长这样#.#11.难得来个文武双全长得却差强人意==,一定还有后话嗯11.各怀鬼胎12.田青文望着她身子,笑道:“怕我瞧么?妹子,你生得真美,连我也不禁动心呢。”(杀亲子的女人闭嘴吧)13.众人上山时各怀敌意,此时重宝在望,竟然同舟共济、相互扶持起来。(呵呵)14.“天龙诸公,驾临辽东,来时乘马,归时御风。”15.背上生翅膀的狐狸16.世上最宝贵之物,乃是两心相悦的真正情爱,决非价值连城的宝藏。17.“不迟。”又过片刻,说道:“我很欢喜。”     古人男女风怀恋慕,只凭一言片语,便传倾心之意。     胡斐听了此言,心中狂喜,说道:“胡斐终生不敢有负。”18.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19.太多误会纷争,看得憋死我了20.狗结局...T、T求一发有情人终成眷属好吗21.成则为王,败则为僧  详情 发表于 2013-8-15 20:54
    巴兰的    博文转载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bd285e4b01017exz.html      《雪山飞狐》好,好在三个地方:      一、“小成本大制作”。    《雪山飞狐》不长,是一部中篇武侠小说。如果把它拍成一部电影,应该会是一个小成本作品。《雪山飞狐》出场人数极少,正式露过面、有名有姓的不过二十来人,远不如《鹿鼎记》角色众多、阵容强大。《雪山飞狐》的时间跨度极短,整个故事都发生在一日之内,也不像《倚天屠龙记》开始是南宋,结束已是元末。《雪山飞狐》的场景很单一,剧情从头至尾都在一座雪山之上,更不似《天龙八部》从云南大理写到塞北草原般气象万千。       如此短促的时间、简单的布景和稀少的出场阵容,说明作者希望读者把注意力集中在剧情和角色身上。这种设计本身非常考验作者的创作功力,但金庸先生圆满地做到了,或许还行有余力。仅依靠这些简陋的材料,《雪山飞狐》便成功地将一个精彩的清朝江湖故事娓娓道来。剧情曲折、节奏适宜、线索合理、角色丰满,几个高潮点恰到好处,应该说一部好小说需要具备的素质都在其中了。在比武环节上,《雪山飞狐》打斗的精彩程度或许不及《笑傲江湖》,但作為中篇小说,不会逊色于《碧血剑》、《连城诀》和《侠客行》。其中双僮厅中斗群豪的一段颇为出彩,重头戏的胡一刀大战苗人凤也没有叫人失望。在人物设计上,《雪山飞狐》也不乏出彩的地方。背负仇怨却又惺惺相惜的胡一刀与苗人凤,一见钟情、片语传心的胡斐与苗若兰,忠义过人、令人感佩的平阿四,这几个形象在所有金庸武侠人物之中都是令人记忆深刻的角色。反派如田归农、宝树和尚阎基、侍卫头领赛总管、庄主杜希孟,各自有各自的坏法;曹云奇、陶子安、田青文的三角纠葛则令人忍俊不禁。《雪山飞狐》中的人物,从主角到龙套,群相毕露,刻画的有血有肉、入木三分。总的来说,《雪山飞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花了很小的力气,讲了很棒的故事,事半功倍、本小利大,是当代武侠小说的一部杰出作品。      二、创意独特。       《雪山飞狐》讲故事的手法很特别。主人公胡一刀开场时已经死去,他的行事做派、性格特征、精神风骨,完全通过他人的回忆来呈现。这种创作构思在武侠小说中是独一份的。       中国的小说讲述方式一向是平铺直叙,用主人公的视角去讲故事,主人公死去,故事就结束。使用倒叙或插叙的不是完全没有,但通常不会用在主人公身上。传统小说里,通过配角的口去讲主人公的故事、烘托主人公的形象,这类做法也不算少,但像《雪山飞狐》这样压根不让主人公出场就闻所未闻了。这种罕见的叙述方式,可能会使不惯此道的读者误以为胡斐是该书的主角。欣赏《雪山飞狐》时留意这种侧写主人公的艺术手法,把关注点放在胡一刀身上,能够提升阅读小说的美感。唯一苦恼的人大概是影视工作者,因为文字艺术激发的想象力有时很难在视觉上重现。从这个意义上讲,《雪山飞狐》是对文字艺术的一次礼赞。高超的文学功力不只表现在能组出优美的句子来,还要能够驾驭讲述故事的手法。金庸先生用《雪山飞狐》给年轻的小说作家们上了一课。       在不出场的情形下演绎主角,《雪山飞狐》其实并非金庸先生的第一次尝试。类似的灵感早在他的第二部小说《碧血剑》中已经启用过了。那里金庸先生原本设计的主角次序,首先是袁崇焕,其次是金蛇郎君,最后才是袁承志。只是实际写出来的效果刚好反过来,袁承志着墨最多,其次是金蛇郎君,袁崇焕干脆成了布景。在《碧血剑》之后,金庸先生完成了《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也在创作中,之后才轮到《雪山飞狐》。《射雕》和《神雕》这两部小说一举奠定了金庸先生的江湖地位。想来也是经过了这样的洗礼,《雪山飞狐》的笔法才能这样的圆转如意,没有重蹈《碧血剑》的覆辙。金庸先生不喜重复,一部小说中主人公不必出场、全赖侧面描写的做法自《雪山飞狐》而绝。但从这时起,侧面诠释人物已经成了金庸先生的绝招之一,并且以片段的形式频繁地出现于后续的作品之中。金庸小说中每逢一群人坐在一起讲述另外一个人的故事,都成了非常精彩的桥段:《神雕》有风陵渡客栈,论神雕侠惩恶扬善;《笑傲》有衡山金盆宴,看令狐冲坐斗田伯光;《倚天》有光明顶议事厅,听成昆吐槽阳顶天;《天龙》有杏子林丐帮大会,闻萧远山乱石岗悲催一战。而这一切都始于:《雪山飞狐》之玉笔峰山庄,忆胡苗宿命对决。       有人怀疑金庸先生能够写出“玉笔峰山庄众人讲故事”的桥段,是受了日本电影《罗生门》的启发。这种说法经不起推敲。《罗生门》讲的是每个人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编造谎言、掩盖事实,但在《雪山飞狐》中只有宝树和尚阎基说了谎,其他人都诚实的可怕。《罗生门》中每个人都把完整的故事重复了一遍,只是版本不一样;《雪山飞狐》中每个人讲的是故事的不同片段,合起来才是一个完整的故事。《罗生门》有它自己要表达的思想,跟《雪山飞狐》完全不搭,两者唯一相同的地方不过是一群人在一起讲故事罢了。如果一定要对《雪山飞狐》的叙述手法吹毛求疵的话,倒是也有一件事可以追究一下:聚在玉笔峰山庄内一共有十二个人,除了苗若兰和平阿四之外,其他人都和胡家是敌非友。这群各自立场不同的人,以非常混乱的比例凑在一起,能够诚实地对话已经不容易,他们反倒众志成城,讲述了一个捧高胡一刀的故事,实在是奇哉怪也。      三、超凡人物的塑造。       其实话说回来,玉笔峰上的故事会,之所以能够变成胡一刀大侠的英雄事迹学习班,道理很简单:金庸先生想要在《雪山飞狐》里面塑造的,就是一个魅力超群的武侠人物。凡是接近他的人,都会慢慢被他的魅力所征服。       胡夫人是首先被胡一刀征服的人。胡一刀长相粗犷,神似张飞(阎基语),应该英俊不到哪里去,但美赛貂蝉的胡夫人就是对他死心塌地。两人因寻宝而相识,胡夫人以表哥杜希孟的养育之恩为由,让胡一刀在她与财宝间做出抉择。胡一刀想也不想就给了答案,抱得美人归。不知读者有没有注意到,胡一刀并没有要求胡夫人做出同样的抉择,胡夫人却没有取宝。按理说,没有胡一刀的禁止,胡夫人可以既得夫君,又得珍宝。她却主动放弃了宝物,只得到夫君便心满意足。金庸先生通过胡夫人的抉择,刻意地展示胡一刀的魅力:一副虬髯客的造型,依然胜过闯王宝藏的金山银山。胡一刀身亡,胡夫人至少有两大理由不殉情:一、独子胡斐刚刚出世,需人照顾;二、胡一刀明显为人所害,沉冤待雪。但胡夫人一听说苗人凤愿意照料胡斐,就像找到了救命稻草,一刻也耐不得,立即追随夫君于地下。苗人凤寡言少语,情商低下,自己的家都管的乱七八糟。胡夫人认识苗人凤不过几天,她竟不怕胡家的唯一血脉所托非人。夫君大仇未报,她也顾不得了,总之没有胡一刀的日子那是一天也挨不下去。宝藏是身外之物,儿子可是自己的骨血。但在胡夫人心中,世间任何事物都不能与胡一刀相提并论。辽东大侠的魅力之大,实在令人乍舌。       胡夫人为胡一刀而死,苗人凤则为胡一刀而活。金面佛认为自己与胡一刀有杀父之仇,本当恨之入骨。但胡一刀显然是个让人恨不起来的人。苗人凤与之初次见面就在一起吃喝,信之不疑。还没动手就对仇家心生好感,这仗已经输了三分。几天比试的过程,就是金面佛越来越佩服杀父仇人的过程。武艺上没落下风,心理上输的一塌糊涂,让一场复仇血战最终变成了比武会友。胡一刀中毒身亡,苗人凤既惊且痛,事后回想起来恨不得自己为老胡死掉。人说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却没能阻挡胡一刀的魅力入侵苗人凤的大脑。郭靖为报父仇,追逐完颜洪烈到天涯海角,直至手刃仇人。苗人凤在木讷上与郭靖有一拼,在苗家的仇怨可比郭家还要深得多。郭靖只有父亲被害,苗人凤与胡一刀则有累世深仇。胡苗两族相互仇杀已逾百年,就算父辈的过节能揭的过去,两个家族也没可能轻易和好。苗人凤父仇未明、族怨未雪,就折服于仇家面前。没办法,谁让对手是辽东大侠胡一刀呢。沧州一战前后不到一周,苗人凤就被胡一刀洗了脑,整个人生都跟着改变。胡氏夫妇一死,老苗跟着生趣全无,整日价叨念“一个人活着,未必就比死了的人快活”。他苟延残喘,终日想的也是如何为义兄报仇。苗大侠活是活着,却一直活在胡一刀的世界里。即便娶了美女为妻,也不能为他的生活增加一点色彩。南兰发现自己根本无法融入丈夫的世界,生了宝贝女儿也不能让丈夫多关注自己一点,自我价值感全失,跟着罗曼哥田归农跑掉也不奇怪。苗人凤以为胡家三口全部殒命,后来干脆不传女儿武功,立志要威震天下的苗家剑自他而绝,也有给老胡陪葬的意思。胡一刀强大的人格魅力,连血海深仇的对头都能转化,简直令人防不胜防。       做人到了胡一刀的地步,估计没什么人生追求了。认识他的人,女如胡夫人,男如苗人凤,争相攀附,生死相随。如果多给胡一刀一些时间,粉丝数量激增是必然现象。玉笔峰上一群敌人听他的故事听的心驰神往就是明证。胡一刀的无敌魅力形象,后来被金庸先生在乔峰身上发挥的淋漓尽致。《雪山飞狐》还只是侧写,《天龙八部》则是各种角度无所不用,终于把乔峰塑造的如同天神下凡。乔峰的感染力干脆超越了国界,契丹大宋,西夏大理,吐蕃女真,全都拜服在南院大王乔帮主脚前,就差远销海外了。整个《天龙八部》的剧情,基本就是人们被乔峰征服的过程,其他角色如虚竹、段誉都是被征服的对象,以及用来衬托乔峰的绿叶。从这个角度上说,《天龙八部》也可以改名叫《乔帮主是如何颠倒众生的》。乔峰是暴走的胡一刀,在金庸先生所塑造的超凡魅力人物里,胡一刀仍然是头一个。《雪山飞狐》里胡夫人大赞胡一刀一生所作所为“全都没错”、“无愧天地”,《天龙八部》里扫地神僧称颂乔峰“唯大丈夫英雄本色,乔施主当之无愧”。乔胡一类的超凡人物请来做武林盟主是掉价,直接树立为全民楷模才有点靠谱。为了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心理健康,胡一刀或乔峰走在街上的时候应该给自己挂个牌子以示警训,上书:“结识此人,必生敬爱;无视告诫,下场自负”。       一个人物能够拥有超凡的魅力,武功只是小道,美德才是折服人的关键。金庸先生呈现人物美德的方式,是置之于中国传统文化的情境里。胡一刀和乔峰身上展示的都是传统文化的美德。传统美德的第一要素是民族关怀,与之相伴的是个人牺牲的觉悟。民族关怀是侠义精神的最高境界,个人牺牲是道德修养的最深体现,这两者的结合生成了武侠人物身上最崇高的品质。即使性格愚钝如郭靖,在“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旗帜下也表现出无比的风范。《神雕》中的郭靖足可跻身金庸小说里顶级侠士的行列,只是生活中略欠魅力。杨过的形象是完美的,但比起为国捐躯,他更愿意和爱妻小龙女终老山林(考虑到杨过艰辛的个人经历,他的选择可以理解)。陈家洛肯把香香公主献给狡猾的乾隆,显示了他儒生式的幼稚。张无忌优柔寡断,不足以成事。其他人令狐冲、袁承志、狄云都属隐士一族,韦小宝则胸无大志。金庸小说中能够主动做到舍身赴难一往无前,又带着领袖气质和摄人魅力的,大概只有胡一刀和乔峰。胡斐的性格再成熟些,加上受到了父亲事迹的感召,或许也有点戏。乔峰气节出众,不必多说。胡一刀作为闯王宝藏的守护者,也一直在寻机反清复明。二人同样的英雄了得,一般的英年早逝,在这一点上也完全符合传统文化中“出师未捷身先死”的悲壮气质。金庸先生按照中国文化理念塑造英雄人物的功力,确是出神入化。       在武侠小说中揉入中国文化元素在历史上是理所当然的。只是经过了五四运动和文化大革命,传统文化思想遭到了强大的抵制,中国文化继承上出现了断层。新一代的国人成长于改革开放之中,对传统文化的感知存在着隔膜。这一情形造成的直接后果,是年青一代的小说家无法写出带有传统文化味道的武侠小说来。玄幻小说在当下的流行,某种程度上就是对传统文化望而却步的表现。玄幻作品的历史前身是神怪小说,它本身无法传递太多的文化品味,更多时候是为了达到一种热闹、好玩和猎奇的满足感。当前小说界与传统文化的距离,加上追求创新的心理,或许会导致武侠小说在未来的某一天完全消失于中国的文字作品之中,彻底沦为一种历史遗产。金庸先生刚出道的时候被誉为“新派武侠小说家”,意思是说他的作品与传统武侠已经有了距离。现在回头看,金庸先生的“新派”只存在于文字表达和人物性格塑造上,小说本身并没有背离传统文化思想。相反,金庸武侠系列对于中国文化之精神的拿捏是相当准确的。正是他的文字,使现代的读者——尤其是80后和90后的读者——可以近距离地感受到古代人物才具备的传统文化魅力。说的夸张一点,如果不是金庸,我们想要在武打小说很好地感受到传统文化,恐怕只能去读现在读起来艰涩的多的《水浒传》和《三侠五义》了。毫不夸张地说,在文字作品上发挥影响中国文化存亡续绝的作用,当代除金庸外不作第二人想。在这个层面上金庸先生的历史贡献不可估量。       金庸先生封笔已逾四十年,但金庸武侠在现代华人文学上的影响力至今无人能够取代。这一事实非常清楚地证明了:尽管中国的传统文化与当代社会产生了一定的脱节,但其思想底蕴在广大人群中仍是根深蒂固的。虽有历史和环境的因素冲击,那些古老的传统理念还是深深地埋在中国人的心底。中国人接受武侠人物,几乎是一种本能;崇拜那些充满气节的传统英雄,基本是一种自然反应。因为这些形象本来就在国人的心底。与传统文化意识距离越远的武侠作品,或许可以获得一时的成功,但难以激发读者深度的共鸣。古龙先生无法达到金庸先生的高度,就是因为他一心想要创造脱离传统理念的新武侠,使他在小说创作上处在了天然的劣势,可以说是输在了起跑线上。金庸先生对中国文化有着深刻的感受,因此能够创造出那么多丰满的武侠作品来,使之在小说文学上屹立不倒。如果80后和90后作家能够把握中国文化的气质,写出满含韵味的武侠新作来,也会获得起跑线上的优势,击败其他同类或相近的小说而赢得市场并不困难。这样做并不是拾人牙慧,而是发扬光大。毕竟在中国的土地上中国文化的魅力和感召力是无可匹敌的。  详情 发表于 2013-8-17 16:32
    想去米     不知道上一次静心下来看书是什么时候了,浮躁的心思,躁动的青春,痴迷于足球的激情,苟且于男女之类的意淫。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晚熟的缘故,在我这样的年纪,本是大展身手,意气风发,可是毕业一年多来,我仿佛忘记了自己本身的追求,朝九晚五的生活谈不上辛苦,但是不甘寂寞的心思总想寻找点激情。于是各种微信,陌陌,豆邮,脑袋中想的最多的不是代码量的突破,而是沉醉于男女之事,这就是所谓的寂寞空虚冷吧,我从不否认我有过这样的想法,正视之远比逃避来的实际的多。    前几天看《一站到底》,其中有个北大男生的话让我很是受感染,“我掌握这么多知识点并不是一味的去突击或者怎样,最重要的就是静下心去读书”,我忽然想到,我真的有好久没有仔细的读一本书了,就算加上不加V的那本《男女内参》,也有小两个月了。虽然我知道我不是一个品茶读书的文艺青年,但是内心告诉我读书这个事真心不是吹吹牛逼的,不去完整的读一遍,就算知道大概,你也不能感受到作者对其的那份用心,何况一遍只是大概,两遍熟读,三遍精读,急不来。    读这本《雪山飞狐》,是我第一次读金庸先生的原著,从前都是看影视剧,对于人物的认识限于银幕,从没有从文字的里面去找寻人物本身的那份情怀。前后差不多花了三天的时间,由于篇幅不是很长,在回家的公车上看的太过起劲,一个小时的车程也不知不觉的度过,读完以后,迫不及待的跟身边的朋友炫耀,自己读过这本书了,去找寻他们的认同感。很傻逼不是么?但是我就是这样做的,我相信很多人也这么做,但是我庆幸的是我还知道我说过什么,为什么要去说,因为我内心不够强大,因为我知识浅薄,我还没有一刻让我强大到可以遇事不惊,处事不变的心脏。    这次的选择是读完金庸的全集,不奢望自己用最短的时间去完成,因为我不想把它作为一项任务,一个mission。之所以没有写关于文章部分的感触,一是因为有太多经典的评述,我这文笔不敢造次,其次是读了一遍,在下实在不敢说“读懂”了这本书,只能说对这个故事有了了解,等第三遍读完之时,我想我在斗胆写一点关于文章的看法和观点吧。  详情 发表于 2013-8-18 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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