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檞寄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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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叫本
看完的第一感受是“哇,我竟然看完了一本小言!”
因为豆友的极力推荐而收了这小说,一直没看又舍不得删,这次因为打算整理书包而翻开来看。
不喜欢前面那一长段的絮絮叨叨,跳着看到大学生活那一段才开始“读”。
抱着看耽美小说的心态开始了这本小言,竟然没有丝毫违和感。
明菁有如阳光一样照亮菜虫的成长,荃有如外星人一般的构造给了菜虫一个美丽新世界。
对小说里涉及最多的爱情因为没有直观的感受,所以作为一位旁观者不能感同身受反倒能够更好的识庐山真面目,不敢说“识尽”。倒是友情的“我在世上最好的朋友”给了我莫大的感动。
很喜欢自私的槲寄生的“花语”——原谅、安和与爱。
明菁说“你知道吗,你是善良的,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善良的,但你比他们都要善良。”
荃说“以前,我只知道前进,现在,你便是我的方向。”突然想到了一个小诗“你走你的路,我走你的路。”只是前者有种不顾一切的青春之歌的感觉,后者更加的含蓄深重,像是历尽世事之后的淡然无所求。
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关于喜欢与爱。因为未曾爱过大众意义上的男女朋友,所以当时很是大言不惭的说世界最干净美好的便是喜欢了,无关任何欲求。可是我却忘了,因为这样,我们会喜欢很多很多啊,喜欢路边的小花,喜欢早起时的微风,喜欢小摊子的那碗阳春面,喜欢那个有一个柔柔音调的女主播,喜欢那首根本听不懂的日漫歌,喜欢那个励志的男神。可是爱呢,它应该是唯一的。
菜虫很幸福,遇上了世间最美的两个女子。
槲寄生说,愿你们喜乐阳光,至少比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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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
翻毕此书,脑袋里只留下一句——“去死吧,朱丽叶”。
颇有喜感。
读到动人处,也用记号笔标出。但惟独记住了这一句,真是怪异。还有句“朱丽叶,我的水倒好了么?”捧腹,笑喷。实在比罗密欧一边跟朱丽叶说着让人起无数鸡皮疙瘩的情话,突然又告诉朱丽叶,我想上厕所没带纸这种情况还要搞笑。
。。。。。。
喜欢这本书的童鞋估计要向我扔臭鸡蛋了,你丫没抓到这小说的核心嘛!
我也许就是这样一个神经病吧。
曾经在外公的葬礼上听到妈妈唱的丧曲还觉得很搞笑,还笑了!连比我小两岁的表弟都谴责我,你怎么这么不懂事!?!
妈妈的葬礼上,我又笑了,只是这次我好像明白这种场合是不能笑的,但我记得我笑了,为丧礼上一个小细节。可是我是爱妈妈的(尽管是在稍微大一点的时候才感觉更加明显)。
倪老师把我叫出教室,当时我正在和同学讲话,玩得不亦乐乎。她是个好老师,也很关心我,说了些安慰的话,还拿自己做例子来鼓励我。但事实上,我并不像他们想得那么悲伤,她这么一说反倒弄得我很不好意思,似乎在妈妈过世后活得开心是种很不对的举动。
我不知道为什么人们总喜欢看到别人不爽的样子,不,也不能说“喜欢”,那样似乎太幸灾乐祸了。应该说他们总是期待有那种机会来表现自己泛滥的同情心???以为自己是活菩萨么???
菜虫之所以痛苦,在于他的不够果决。喜欢梨子,却又舍不得苹果。他总以为自己选择一方,势必会给另一方带来伤害,所以迟迟不能行动。但正像秀枝学姐说的那样,喜欢吃苹果的人多的是,何必担心自己不选择苹果会怎样呢?尽管去喜欢自己的梨子就好。
我想我是因为他看这本小说的。
今天,他发来短信,说谢谢。我长舒一口气,幸好没问“为什么”之类的问题。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为什么”还是用来探索知识的领域比较好,至少能够得到比较肯定的答案。至于我的行为,有时我自己也解释不了。
也许只是自己对自己许下的、只有自己记得的约定吧?
也许就跟我喜欢他和他不喜欢我一样,就是没办法。
“得不到的总是在骚动,被偏爱的总是有恃无恐”,不赞同。
至少我觉得,喜欢是不一定要得到的。
生命里总有那么一些人,他们的出现让我们学会去爱。
就这样远远地看着,然后有一天离开,像一个爬上山顶看落日的孩子那样满足。
接着,去寻找那个“愿意和我一起写一个传说”的“谁”,一起“切切切啦切切切啦切切切啦切”~~
菜虫同学,你一定会幸福的!
——讨厌你的读者对你最美好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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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
这是一本好看得叫人为难的书。
刚看完这本书时,无法释怀的哽咽默默报复性地刺激着大脑,书中的人物在脑海中一个一个地出现又一个一个地离去,慢慢调整着自己的情绪,默默合上书。
菜虫和明菁的相遇应该是一次班级联谊,与我们年龄相仿的青葱岁月。“卅六平分左右同,金乌玉兔各西东。芳草奈何早凋尽,情人无心怎相逢。”他们有着这样文艺的一个故事开始,明菁总是毫无保留地给予菜虫自己所拥有的,而菜虫,可能连自己都没发觉吧,像檞寄生一样,源源不断地汲取着来自寄主的正面能量,安详而宁静地生长着,连他自己也会觉得日子会这样像太阳不会坠落到眼前般四平八稳地一直过下去,直到,荃的出现。
荃是一个安静得感受不到气流涌动的女孩,等人的时候,会安静得看着自己的左脚,一看就知道是在等人,而不是像其他人一般来回走动或者是拿着手机掩饰尴尬。她是一个需要被照顾又会照顾人的这么一个奇怪的人,一般人不太能理解的,这么像,另外一株檞寄生。而这次,菜虫怕是不可自控得成了寄主把。
随心而走,我想念的是一尘不染的想念,一片空白的满溢。
在生活中,人人都会有着自己的寄主,也被其他人寄生着。书中菜虫说着:“我想我就是一株槲寄生,吸收了所有爱我的人的养分,全部给那一个我爱的人的。“这要叫我怎么相信,怕是之前的我是完全没法接受这样无赖的想法的吧。其实好像也就是并没有这么多的所谓的对和错,很多事情,很多人,恐怕都只是将错就错,错的也就成了对的吧。
我们总是看不到赐予我们的正面能量,可能是当作理所当然,可能是当作习以为常。而对于付出的能量,却总是放不开手。在外面的人看来,应该感恩赐予你正面能量的人是理所当然的,这却是不能当作习以为常的。
这里的雨没有风,兀自下个不停。路边亮着的广告牌,闪过的红色楼顶的灯。我们狠狠拒绝别人拼命硬塞给我们的好,却又拼命把自己所拥有的全都丢给狠狠拒绝我们的人,这到底是怎么了,可是,这不就是名为青春的进行曲所奏响的小小副歌么。身处其中的我们,明知这样做并不符合经济学中对理性人的假定,明知前方是泪水生根的光洁白夜,即使一头撞墙我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勇往直前,这青春还真是一种害人不浅的东西,害人深陷其中享受其中却又无法自拔的东西。
就算我们知道旁观者清我们也不会承认。倔强的青春,经不起轮回的青春,既视感什么的是只能在梦里出现的东西。让我们将时间刺伤成诗,挥斩所谓的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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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
合上书页,眼睛酸痛不已,还是沉浸在咖啡般的悲伤之中。痞子蔡的文字似乎永远是这个调调,欣喜之中隐藏着淡淡的忧伤,从开始的不切实际一直发展,到最后的心痛不已。
菜虫是爱着荃的,而我却是明菁。
菜虫应该是名副其实的榭寄生,从明菁身上不断地吸取养分,直到她最后干枯,变成枯黄,再用自己的养分去灌溉荃。
我们似乎不能说谁对谁错,爱情里没有对或者错,也没有值不值得,只有愿不愿意。荃喜欢菜虫,所以会跑十几家店给他买一模一样的汤匙,最后还不忘提醒菜虫“不要在意我脸上的雨水,要看到我在雨中不变的笑容”。菜虫喜欢荃,所以即便他背负着对明菁的愧疚感在台北定居,最后还是被十根烟打垮,奔上前往台南的火车。明菁喜欢菜虫,尽管他只是不小心猜出了她的名字,但是她还是义无返顾地给他供给养分,长达六年。一切都是我们愿意。
菜虫说对明菁是喜欢的感动,而对荃则是爱的感觉。
不是菜虫没有衡量,只是他缺少拒绝的勇气,所以两者的天平会在他的心里不断地摇晃。又或许他享受明菁这株寄主,所以永远不会像柏森一样。尽管他曾想着能有临门一脚把他踢到明菁这个球门里,可是事实是这一脚似乎始终没出现。这就是那句老话了,感情的事不能勉强,当菜虫第一次与荃见面后就一直想着能见她第二面的时候,似乎就已经猜到了结局。他终究还是爱她的。就像他知道自己喜欢吃一斤60块的梨子而不喜欢吃一斤1oo块的苹果一样。如果像他这样犹豫不决的人都能迅速地做出反应的话,那就是感觉来了。这时候,面对的,似乎只是对明菁的歉疚感。
我是明菁,但我却又不如明菁,至少他不会为我而痛。
菜虫在吸收明菁的营养后决定和自已深爱的荃在一起,尽管别人都觉得苹果比较好。没有对错,只是为明菁不值,尽管她也是心甘情愿地付出。爱情从来都是自私的,爱情从来都是无情的,爱情从来又都是不可勉强的。
愿你最爱的人,也最爱你。
愿你确定爱着的人,也确定爱着你。
愿你珍惜爱你的人,也愿他们的爱,值得你珍惜。
愿每个人生命中最爱的人,会最早出现。
愿每个人生命中最早出现的人,会是最爱的人。
愿你的爱情,只有喜悦与幸福,没有悲伤与愧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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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克、
十年前因为痞子蔡在BBS连载的网络纯爱小说《第一次的亲密接触》而疯狂的喜欢上痞子蔡的文字。那时候颇有些多愁善感的我在痞子蔡制造的小说王国里找到许多感触,以至于在2011年痞子蔡出版蝙蝠一书时,因为米克和蝙蝠这两篇哭的稀里哗啦。
回过头来看,檞寄生当之无愧是痞子蔡的巅峰之作,第一遍看完的时候,简直想把整本书撕掉,荃凭什么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菜虫的爱?明菁付出这么多,为什么最后换回来的只是菜虫所说的“姑姑,过儿喜欢,但是不爱!”
但又想想,在爱情的界限里确实没有什么规则可言,没有贵贱,没有深浅轻重。一个再喜欢你,对你再好但你却不喜欢的人,他做的任何事都是徒劳。用尽全力去喜欢一个不会喜欢自己的人,听起来多么伤感啊!
所以对菜虫来说,明菁做的再多也只是感动,而菜虫深知感动并不能代替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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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着铁
忘记什么时候认识“痞子蔡”这个名字的了,貌似是小学的时候。那时喜欢读书读报,但涉猎不广,多是一些童话漫画之类的纯情儿童文学。或许是在某本杂志上,又或许是在某篇思想超前的作文中,看到了“痞子蔡”三个字,知道了他的一篇代表作叫《第一次亲密接触》。那时候,只懵懂感觉,对小学生来讲,痞子蔡应该是一种禁忌。
真正读蔡智恒是在两年多前,或许有些太晚了,那时高四,插班到一个陌生的班级复读,每日生活在无尽的挫败感与孤独感中,没有一个知心的朋友。偶然在一个同学的带领下知道了学校附近的一个胡同里有家旧书店,叫“阳光书屋”,一个退休的老人开的,一间房子,靠墙两排书架,中间放了几张桌子摆满了书,落脚的地方都不好找。于是,经常放学后骑着自行车去那家书店,淘几本自己喜欢的书,价格及其便宜,不过旧些罢了。一次,踩着老人的小凳子,在一个书架上层的一排布满灰尘的书中找到了《蔡智恒作品集》,欣喜的买回去。书里面有好几篇故事,包括《第一次亲密接触》、《雨衣》、《爱尔兰咖啡》、《7-11之恋》等,却只对《榭寄生》情有独钟。
一个典型的充满着蔡式幽默的故事,没有故作搞笑,没有刻意感伤。菜虫说:“这是我第一次看见明菁。 她站在太阳刚升上来没多久的东边,阳光穿过她的头发,闪闪发亮。 距离现在已经七年多了,我却能很清楚地记得那天的天气和味道。”,之后的七年,明菁就如她的出场一样,明媚靓丽,令人温暖。
“卅六平分左右同,金乌玉兔各西东。芳草奈何早凋尽,情人无心怎相逢。”,多么特别的自我介绍,当时还一时兴起,把自己的名字拆开组成了类似的诗。我一直以为,女主角应该是明菁,我也相信,蔡智恒是喜欢明菁的,不然,他为何将明菁刻画的如此饱满,极富色彩?相对于明菁,荃太显单薄了。如果说明菁是一幅色彩斑斓的油画,荃应该是一幅线条流畅的素描。
真如明菁所说,菜虫就像一株榭寄生,不断的从明菁身上吸取着力量,索要着关爱,最后,却将最重要的爱,给了荃。
她是你的姑姑,你却不是她的过儿。
当看到柏森出国前在机场拍着菜虫的肩膀说:“我把最好的朋友留在了台湾”时,眼泪夺眶而出。故事的开始,总让人笑出泪,而最后,唯有眼泪了。这是一场青春的宴,把酒言欢,漫漫七年,最终还是要散场的。
看过一段话“我们不需要在月明星稀的夜晚思念故人,也不必款款深情地怀念故人。也许我们也没有什么故人了,故人如空气散向远方,再见面都是新人了。而今人很快的又变成故人,消失在城市的褶皱里。”
菜虫、柏森、子尧、明菁、秀芝、孙樱、荃,终是成了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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