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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屋 |
最新书评 共 15 条
蘑菇
阿加莎·克里斯蒂之《怪屋》中利奥尼兹一家的共同点是冷漠。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们可以看到,冷漠只是面具而已,家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如旋花交缠纠结。这起发生在世外怪屋的案件,曝光了这个家庭隐藏至深的忧患,理顺了说不清的感情。
人性中是一定有偏见的。利奥尼兹们彼此间怀疑着,心中各有自以为的凶手,却一致把矛头指向遗产继承人和与其暧昧的家庭教师。私下里却为道德、真相不知所措,拼命加之以罪,然后逃离这块无忧却不自由的山庄。甚至连侦查人员,在作出高明的心理分析后,也因感情上的侥幸而在感情上放过了凶手。
阿加莎竟说这是她最满意的一部作品,笔者倒觉得这是她最带着偏见下笔的作品。从凶手的怪诞出场开始,就晕染出其一言一行都在心底嘶喊着“是我是我是我!!!”的潜台词。开始笔者自以为这是凭着对阿加莎风格的了解而自然产生的无理由的结论,后来笔者越发清楚地认识到——阿加莎,你犯规了。
在所阅过的阿加莎作品中,还未有过看到一半时就笃信凶手必是那人的肯定猜测,即使猜对,那绝对是无意识的第六感,无异于“点兵点将,点到谁就是谁”。《怪屋》不然,笔者用“最”的程度的肯定下结论,凶手就是Ta,正如书中所说的“我从未碰到过一个不自负的杀人犯……十有八九,正是他们的自负导致他们的毁灭。他们可能害怕被擒,但他们会忍不住想要炫耀或者吹嘘,他们通常觉得自己聪明如此,不会被警察逮住。……还有一点,杀人凶手喜欢交谈。……杀了人之后,你会觉得非常孤独。你很想找人说——而你却不能说。越是不能说,就越是想说。于是——就算你不能说你是怎么做的,你至少可以说说谋杀案本身——讨论讨论,提出见解——回忆一下。”有了这一段,不能不说阿加莎带着托出凶手的偏见将凶手昭然于天下。笔者侥幸希望阿加莎又在掩人耳目地将答案放在倒数第二章,这是对偶像的崇拜的偏见,是“偏执的爱”。
在常规意识中,偏见是个缺点,笔者挺喜欢因偏见而心生的“偏执的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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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雪浮
虽然这么些年来,一再输多赢少地与阿婆斗智斗勇,但这回依然甘拜下风。好久没有这种臣服的感觉了耶......
可是怎么就没人和我一样,怀疑凶手就是“我”呢?根据阿婆一贯的欲望罪壑穿插甜蜜爱情剧的三明治作派,以及永远八面生风的凶手心理状态,状如扑克牌中红桃Q一般平面的符号氏人物索非亚,显然只是虚晃一枪。而假如索非亚获得巨额遗产,间接受惠的只能是“我”吧。
不过如此一来,阿婆就得重复自己,那可不是侦探女皇干的事。因此等看到书的后半部,始终处于高度警备状态的我三番五次地从怀疑名单里撇除掉“我”和索非亚(阿婆你就不要再拿索非亚当幌子了)。
唯一的真相或许永远也不及错综的推理教人着迷,恰似谜底始终也不会有谜面的诡异难辨而令人深陷其间。人类天生的好奇心注定要对探奇故事欲罢不能,就像读完那许多千回百转的文字,你才恍然大悟,原来那不过是一场又一场心理学理论的实践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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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seph
当初光看这个名字就很喜欢了,谁叫我对这种家族谋杀没法免疫呢,人文的封面又做得那么精致,前天小林子带来了怪屋,今天早上在145车上看了一半,回家在地铁8号线上看了剩下的一半,怎么说呢,我不知道为什么这次我对家族11个人的人名记得那么清楚,为什么看书速度那么快,而对于同样家族案件的葬礼之后的人名头痛不已,用了三次反复看那段文字,才记住人名,阿婆说这是她完全作为消遣而不是作为谋生而写的小说,是她个人最喜欢的小说,说实话,我也很喜欢这样的叙事手法,喜欢这样的情侣,但是还是比不上褐衣男子在我心里的地位,那个年轻的继母和家庭老师一看就知道不会是凶手,只是我还是没有想到约瑟芬是凶手,完全是个孩子,而且从她之后的日记中看出,她的杀人动机竟然如此简单,或许这家人的冷酷无情造成了她这样古怪残忍的性格,而在布局和自己下毒方面,可以说是心思细密,不得不说这是家庭的巨大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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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满少
关于这本<怪屋>作者写道:
写《怪屋》纯粹是为了消遣,我有理由相信,这是我写得最好的一本书。
这意味着什么呢,写得最好?最想写的才是真的水平。或是太随意?抛弃了推理小说的规则可能成个四不像。在看这本书之前,我没办法做出猜测。对于一个写了几十本同一类型小说的人(大多在密闭环境内),如果将书中人物按可疑程度一一排序作为A,B,C...H,I,K的话,那么每个人其实都成为凶手多次,我们根本无法从这个角度进行判断。最可能的人、最不可能的人或者有可能又不太可能的人都当过凶手,从概率上来看,他们出现的机会都差不多,所以我也无法对这本书有什么特别的期待。
在这个故事中,我甚至一度怀疑老利奥尼兹是自杀的。在阿婆的戏弄下,我承认我已经有些神经质了,事实证明,我怀疑一切的想法有些过度了。但看到这本书的结局,我还得承认我最终还是被戏弄了。由于书中一再提到凶手可能的特征,即急于表现愿意说话,但我还是没有想到是他(她),直到最后。
虽然我认为这样的安排不甚合理,但这就是个游戏,阿婆并没有犯规,愚蠢的是我自己,仅此而已。
写推理小说的书评是很困难的,我尽量不去将内容泄露出来,这样导致我也说不出什么有用的东西来,没办法。你看看推理小说的目录,再看看<三国演义>的目录,就知道区别在哪了。
关于本文的题目,我想很多人都知道,那就是眼睫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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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清欢
小时候看过无数遍由上译厂配音的翻拍自阿加莎.克莉斯蒂小说的电影,经典的配音加上离奇的推理,精彩绝伦。之后又看了bbc拍的探案电视剧集。熟悉到一定程度,蛮迷那个比利时的小个侦探波罗的。可她的书里并不是只有波罗。
阿加莎.克莉斯蒂写推理小说关注的是人性,由凶杀引发出各种人的反应来折射人性。她借书中人说过:人性到哪儿都一样。基于此点再看她的书,有时会忘记找凶手,反而很享受看书中各色人等的个性心理言谈举止奇怪反应。《怪屋》是作者自认写得好的书之一,并且承认“写此书纯为自娱”。这本书就充分地利用了一件谋杀案,写尽了一个家族里性格各异的家庭成员----老实愚蠢的大儿子,冷若冰霜的小儿子,戏剧化的妈妈(二儿媳),冷静自苦的大嫂,古灵精怪的孩子,虚荣慵懒的第二任太太......人物刻画得淋漓尽至,缤纷多彩。
最后还奉献了一个情理中意料外的结局。线索提示地也恰到好处,尽显英式风味----凶手总是太自以为是,狂妄自信而且爱表现。
可是面对如此的凶手, 我的理解是作者在书里的另一句话:“人常常会杀害的是他们所爱的人.......只有你所爱的那些人才能真正让你感到生命的难以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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