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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鞋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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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郁闷
    2013-6-3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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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2]偶尔看看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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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埃勒里·奎因为了弄清一医学上的一个问题,前往荷兰纪念医院观摩一次外科手术。可是在医院的手术台上,病人多恩夫人却神秘死去,一根铁丝缠绕在她的脖子上。多恩夫人是荷兰纪念医院的创始人,又是商界女巨头、慈善机构的女施主,因此这件命案轰动了美国。纽约警局的理查德·奎因警官主持调查工作,埃勒里因为案发时在现场,也参与协助父亲破案。
      据女护士露丝说,她在作准备工作时,简奈医生曾单独一个人在多恩夫人身边三分钟,另一位护士也作了不利于医生的指证。嫌疑最大的简奈医生行使着他的沉默权,始终对手术前的神秘来客不吐露半个字。
      经过现场侦察,警方在一个隐蔽的角落里发现一双鞋子。这时,第二起谋杀案发生了,简奈医生被人勒死,凶器同样是一根铁丝……

    作者简介
      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推理小说史上一个非凡的名字,实指弗雷德里克丹奈(Frederic Dannay,1905-1982)和曼弗里德李(Manfred Lee,1905-1971)这对表兄弟作家。他们的创作时间长达半个世纪,作品多达数十部,全球销量约计两亿册;他们曾五获埃德加爱伦坡奖;他们的四部“悲剧系列”和九部“国名系列”作品被公认为推理小说史上难以逾越的佳作;他们于1941年创办的《埃勒里奎因神秘杂志》(EQMM)成为劳伦斯布洛克、迈克尔康奈利等推理大家起飞的平台,迄今仍是最专业、最权威的推理文学杂志之一;他们出资设立“密室研讨小组”,定期与约翰狄克森卡尔、克雷顿劳森等推理大师交流、切磋……他们成就的不仅仅是自己,更成就了推理小说的黄金时代。

    最新书评    共 6 条

    Honey    埃勒里·奎因堪称古典数学式推理小说的集大成者,读他的国名系列小说,逻辑就是你唯一的武器,只有逻辑才能帮助你拨开层层迷雾,解开所有的谜团。 《荷兰鞋之谜》正是这样一部作品,虽然它不像其后的《希腊棺材之谜那样环环相扣、谜题多得让人喘不过气,但条理分明、逻辑严密,属于国名系列中的上乘之作,也是埃勒里·奎因早期的代表作之一。埃勒里·奎因在这本书里加入了“挑战读者”——在本书英文版的早期版本中,奎因甚至加了十四页的“幕间休息”,而这些空白页的目的是“读者可以用来记下他的关于解答的个人笔记”,由此可见奎因对于本作的自信。 在《荷兰鞋之谜》里,奎因用强大的逻辑武器向读者证明了,不靠令人眼花缭乱的诡计、不靠精心设置的红鲱鱼,也能写出一部扣人心弦的推理小说,《荷兰鞋之谜》堪称埃勒里·奎因的逻辑教科书。 最后容我用一句奎因经常使用的句子作为导读的结尾:祝狩猎愉快!  详情 发表于 2013-8-11 06:56
    旧垣结        最近忙着喝酒,看书的节奏拖至历史最长—— 19号开始阅读,到今天才完成。尤其不同于悲剧系列以及阿婆的书,欲望并不强烈,如同温水煮青蛙,结果自然有些失望。       第一宗谋杀案——道伦夫人之死,作案动机并不意外,无非是遗嘱争夺。要说陷阱,可能就是莫高斯关于修改遗嘱的证词。奎因提过,托马斯的出现太巧合,所以我深信这的确是构成犯罪事实的基本条件之一。       第二宗谋杀案——让奈之死,当时第一反应还是遗嘱——托马斯与让奈联合策划了第一起,结果托马斯在这之后杀害了帮凶,独吞遗产。       关于荷兰鞋之谜,是自己一直未想通、到现在也觉得奎因的推理并不那么令人信服的问题。(我曾穿过比自己大很多码的鞋子,可是舌头放在里面还是会明显感觉不适)这个证据有点牵强。再到之后的文件柜(书中的文字根本无法表达让奈办公椅与其之间的距离)。       再到最后,作者试图进一步加强推理的效果,指出凶手在伪装让奈时穿上的工作服以及鞋子,正好符合托马斯的身形,反而更不显严密。显然,从托马斯“巧合”的找上让奈时,就一定会考虑到自己被牵扯其中的可能性——既然如此,又何必留下第二次身形如此“巧合”的证据?       综上,浪费了遗嘱连环案的好剧本。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4:52
    德盛全    总算看完了荷兰鞋之谜,可以说这部作品有着典型的奎因式风格,将大量线索隐藏在小说的细节之中,再配以结尾奎因丝丝入扣的推理演绎,不禁让人佩服奎因在逻辑上的功力。这是我看的第三部国名作品,第一部就是大名鼎鼎的希腊棺材之谜,让我充分领教了奎因的演绎能力,而第二部是埃及十字架之谜,奎因在这部作品中做了一些新的尝试,试图在小说氛围和情节离奇上做出突破,反而淡化了推理成分,着实让我有一些小小的失望。幸而这部荷兰鞋之谜在我最看重的推理上做足了功夫,最后一章的奎因解密实在是小说全篇的精华。   荷兰鞋之谜的推理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在第一个案子中,奎因根据凶手留下来的鞋,推断出凶手的性别,以及其和医院的密切联系,这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嫌疑犯的范围,但尚不能确定凶手的身份。而在第二个案子中,通过让奈医生在被杀害之前正在写书,并且神色安详毫无惊慌这一事实,辅以对让奈书桌位置的推断,说明凶手是让奈医生身边一个他十分信任的人。结合以上两个推理,就可以成功锁定真凶的身份。这样如数学公式般的推理过程实在叫人着迷,合上书本后细细回味,让我不得不感慨奎因在推理演绎上的造诣之高。   平心而论,抛开结尾精彩绝伦的推理,荷兰鞋之谜在小说的引人入胜程度上并不高,奎因为了不露痕迹地给出线索描写了了大量无聊的人物对话和细致的场景叙述,读者很难在这些冗长的情节中获得乐趣,这点也是奎因国名系列冷硬文风遭人诟病的地方。   最后我想谈谈对小说主人公奎因的看法。我是在看完希腊棺材之谜之后,看完了悲剧系列,然后才回来重新看国名系列的。因此不免要拿雷恩和奎因比较一番。个人还是更喜欢雷恩一些,原因是我觉得雷恩更加沉稳,情感更加强烈和丰富,而在其身上蕴含着的悲剧性色彩更令其形象在我心中难以忘怀,相较之下,奎因显得有些轻浮,有时候表现出的卖弄也有些让人不大喜欢,这或许是由于其年轻人的身份所不可避免的缺点,幸而在奎因后期的小说中,奎因的形象丰满起来,也更加生动。我对凶镇中的奎因的喜爱程度就强于这三部国名系列里的奎因。   我看推理小说最爱看的始终是长段严密的推理,因此我最爱的推理作家绝对是——埃勒里奎因。  详情 发表于 2013-8-13 06:14
    丁一     大家应该也都发现了,这部推理中的两个案件差距比较大,第一个,奎因絮絮叨叨,啰啰唆唆重复了半天后才刚刚确定了凶手的性别、身材、职业、活动范围等等,而第二个案件就直接说出了凶手,简直    而且中间“跑龙套”的也不少,纯粹误导人,搞了个出场人物名单,仔细一推敲,才发现这些人里面能充当证人的都很少。    而且结尾用一个怎么都不会想到的龙套来充当凶手也很令人费解。而我一直揣测着的约翰米奇恩,在整部书把他踢掉之后竟也几乎可以完整顺畅的读下来,可见里面“废才”的不充分利用。    好多人还说这是“国名系列”中的巅峰之作,搞得我对于其他的都不怎么敢待见了。之前看了《西班牙》,感觉除了悬念少了点(被鄙人直接猜中)大体上还很ok,没多少废话,而且这部还没得到多少好评,所以很期待其他的,而且甚至有全都买来大读一气的意思;现在看了《荷兰》,感觉“鞋”这一说纯粹是为了题目而写,换句话,假如把鞋子那段拿掉,虽然文章会差劲更多,但感觉上对于推理没啥影响啊?而且奎因还一再强调好些个我已经理解万倍了的意思,好像很鄙视读者的智商似的:非得给你解释个原原本本。    目前为止,奎因的传说之中的最牛掰的几部书,像《希腊》、《x》、《y》等都还没有涉猎,所以对于这位大师,还是很有期待空间的!!  详情 发表于 2013-8-15 02:23
    弓上弦    严格来说,本作只是奎因系列的中品。但是意外的在网上浏览到对《希腊棺材》那一本居然有“奎因的书只看开头结尾就够了,中间的都是废话,用来误导人的”之类的负面评论,并引发不少读者跟帖大骂奎因鸡肋。   我很无奈,要知道大家读推理,看的就是中间曲折复杂的过程,才扯出一条新线索,就又附送了另一条谜题。不断被误导,不断从迷惑中解脱出来——尽管,那个最终关是推理作者倾尽心力为博得读者经历长时间脑力活动后的开眉展眼。   就像在本书中的主要道具“鞋子”。我们都有因为鞋舌进入鞋子里而使鞋子变小穿不下的经历吧,相信这个诡计稍加思索就可以出来了。而鞋带的诡计有点容易被误导——如我所想,是不是因为没有可以替换的鞋?那么说明凶手不是医生?而奎因那一问“胶带是不是可以轻易的找到”——我想读到这里大家都发现了这条信息可以被解读为“内部作案”了。但是对鞋带抱有和我一样想法的读者,又继续迷惑下去了。   这样不断的在迷惑中探索,才是推理读者最享受的美味鱼腹呵。   奎因喜欢双重迷案,鞋子的秘密发现后,我把注意力放在了邓宁小姐和霍尔达身上。没有推理出真凶,实在是文件柜的迷案太隐晦了。因为不了解西方秘书的职能,可能会很自然的认为还有很多人可以接触文件柜——而奎因狡猾的让读者把注意力放在了文件上——当最后的结果揭晓时,不得不感叹还是为表象所惑了!   如果没有尝过美味的鱼腹,又怎么知道尾巴是不好啃的呢?   其实,为什么难以成为上乘之作,我认为这和稍欠公平有关。其实以一位出色的推理作家的视角,他看到的机簧多少比读者多点弯。所以我没有看到任何关于养子和秘书关系的线索,这个实在是像吃了鱼刺一样。我当然没有责怪的意思,毕竟一个“多余而赶巧”的嫌疑人绝对不是推理的作风——我只是在思考到底凶手怎样利用他把医生支开这个手法耿耿于怀时被最终答案卡住嗓子而已。此外,设计护士乙来削弱凶手的存在感,我不知道这是高妙还是狡猾。至于那个和主人掐架的女仆,之所以没有觉得这里有什么问题,是因为不少作品里有过这种“不和谐”的主仆关系,比如著名的尼罗河惨案。误导人的有时不是书的内容,而是思维定势。   所以自由设想,没有这些误导,这本书将会成为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老女人死了,一个人兜了个大圈子把她杀死了。   天啊,还好我吃了鱼腹。     详情 发表于 2013-9-17 22:51
    大袖遮      推理小说的连续案件中,如果后一个案件不能提供更多的线索,那么这个案件的存在就是多余的。        奎因的《荷兰鞋之谜》,描述了两宗谋杀案。第二个案件便是一个多余的案件,因为全部的线索已经在第一个案件中显示出来。第一个案件发生后,根据所有线索,有经验的读者已经能够推断出凶手、作案手法和帮凶,捎带着也就可以推断出动机,更有经验的侦探奎因应该比读者更先看到事实的真相。出于对奎因的信任,在第二宗案件发生后,我确定自己关于第一宗案件的推断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如果我的推断是正确的,那第二总案件的存在就完全多余,而作者奎因和侦探奎因都不应该允许第二宗案件发生。因此,在第二宗案件发生之后,我放弃了推理,跟随作者的讲述前进,而结局却和我在第一阶段的推理完全一致,这令我十分失望——我感到奎因欺骗了我,原本可以半途就下车的,他骗着我又多坐了半截车,最后发现回到了原点。        我的推理来自于自己的阅读经验,而奎因作为推理小说的前辈,他的很多桥段可能都被后辈们改装利用过无数次,因此有经验的读者并不觉得惊奇,但并不能据此否认奎因在推理上的完整和独创性。但同样,也不能因为这本书在推理上的完整和独创性,就无视它在结构上的缺陷。如果将两个案件发生的顺序调换一下,也许它就完美了。     详情 发表于 2013-9-17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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