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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四·群鸦的盛宴(全两册) -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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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2013-4-11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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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3]偶尔看看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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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6-1 11:13: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维斯特洛腐烂的尸身上
      贪婪的乌鸦们展开盛大的宴会
      少帅托孤,老少奔走天涯
      群岛争王,亲属互不相让
      云城裨阖,狡计分化四方
      大漠孤烟,智者定夺天下
      且看王都动乱、太后乱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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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沙发
    发表于 2013-7-27 07:15:38 | 只看该作者
      整整两个月,天天在上下班的地铁里捧着ipad,把goodreader中的英文pdf一段段粘到page里的中文版doc里,硬是把整本书啃完了(看在我(的拇指和胳膊)这么辛苦的份上,屈畅大人,no means to offence.....)
      最喜欢Jamie的章节,各种自我吐槽大赞。当然主要是因为最佳辩手小恶魔同学的POV都给放到《魔龙的狂舞》里去了
      然后是小指头解说天下大势,有种冷子兴演说荣国府的感觉有木有
      瑟曦各种脑残决策读起来太有智商优越感了。但饶是如此,找证据那一章还是觉得恶心。所以看到最后真是浑身舒畅。
      布雷妮的故事线因为全是各种泥巴,打架,赶路,吃饭,睡觉,而且实在不想看到那谁,所以就整个跳过去,没有看英文.....(当然最后还是会看的啦)
      在私生子姓氏与地名上,翻译得真的是很有古风,朗朗上口又不失原意,翻译功力读得五体投地。
      =====================================================
      这个世界并没有侯爵公爵伯爵子爵这些头衔,也没有诸侯,只有大小领主。必须拥有封地,才是名正言顺的Lord。你老爹还没死,就让别人叫你lord,简直是不想活了。(所以维水大人,科本大人的称呼,在诸位贵族听起来会不会偷笑呢)如果你家历史悠久,实力雄厚,雄霸一方,就是great lord,high lord;如果只是个村镇级的,就是petty lord。领主间再分等级,封臣bannerman要效忠所属的家族。(最近看糟糕历史看得很high呢)
      
      如果是正式册封,涂抹过七种圣油的骑士呢,就称为爵士Ser。除了百花骑士这种贵族出身的高帅富以外,骑士也有打工一族:族属骑士household knight,次一等的雇佣骑士hedge knight。有点土地但不够领主级别的叫有产骑士the landed knight。没有头衔的自由骑手freerider。此外还有担当自由职业者的佣兵sellsword,同理还有布拉佛斯独有的雇佣水手sellsail。他们就不是ser了。
      
      七神信仰的教会叫做The Holy Faith神圣信仰,简称the Faith。最高神职人员叫做总主教the High Septon,尊称为His High Holiness,后来被瑟曦叫the High Sparrow大麻雀。其实我觉得翻译成”教宗“和”圣座大人“会更合适些。总主教总让我有”zong书记“这种不好的联想。
      然后是类似红衣大主教的Most Devout(总主教由他们闭门投票选出,得票数不够不让出来,是不是很眼熟啊),修士Septon,修女Septa,见习修士novice(终于不是自造词儿了)。典籍叫Seven Pointed Star(米有错,是《七芒星圣经》,不是《七星圣经》,不知道省略”芒“字意义何在,是四个字看起来比较有气势吗?)
      
      这个世界位于空心球体的内凹面,太阳位于鸡蛋黄的位置(说起来这样天究竟要怎样才会黑啊请问?难道每天来一遍日全食吗?),没有定时的四季交替,也没有月mouth和星期week的概念。人们说起时间来,总是以十四天forthnight和月轮moon turn做单位,但是却有“年year”。很好奇多少个moon turn算一年。
      
      从来不说多少多少岁的生日,而是第多少多少个命名日the nth naming day。但是说年纪倒还是X years old。
      
      女子来月事,叫做花开the flower has blossomed,所以阿莲被诸位大人讨论有没有被采摘过。这说法真是比“大姨妈前来拜访”有爱多了。
      
      国王死后,先王的老婆新王的妈也依然是queen,所以小指头神秘地说“三位queens”,令珊莎觉得很奇怪。但不幸的是,在中文里她们三个分别叫做王后,太后与女王(简直要令翻译者痛苦地迎风流泪),所以这句话被翻成了"三位女人“。书中还有很多二后之争的双关梗,都得看原文才看的出来。
      
      ===关于会引起误解的翻译的分割线=======================================
      那支蜡烛亮得让人不适,令人不安。马尔温博士用力关上门,把旁边桌上的纸都震了下去,蜡烛的火焰却没闪烁。火焰的颜色很古怪,白如新雪,黄如熔金,红似烈焰,但它留下的影子如此漆黑,仿佛世界的黑洞。山姆发现自己在盯着它看,蜡烛足有三尺高,细瘦似剑,螺旋状边沿锋利如刀,微微闪烁着黑光。“这是……?”
      看中文会以为蜡烛火光像电焊枪一样有白有红有黄,烛身呈螺旋状。实际上呢、马丁叔没写火焰的颜色。他写的是:
      那光线对颜色也起着古怪的作用,白色明亮如新雪,黄色闪耀如纯金,红色则变成了烈焰,但它投下的影子是如此漆黑,仿佛世界的黑洞。山姆发现自己在盯着它看。蜡烛本身高达三尺,细瘦似剑,形状扭曲,布满一条条突起,微微闪烁着黑光。“难道这是……?”(Sam问的是Is that....?有点想猜又不敢猜的意思,毕竟人家是实际用过的嘛)
      
      “若我将真相告诉你,他们或许只能把你也杀了。”马尔温惨笑一声,齿间带有酸草叶的红色汁液。
      这么狂酷拽霸的魔法师会惨笑吗?会吗?(你能想象斯内普教授露出惨笑的样子吗?除了说到莉莉,唉....跑题了....)
      原文是
      马尔温露出瘆人的笑容,酸叶的红色汁液在齿间流淌。
      感觉正常多了。
      
      猫儿在布拉佛斯学到的黑话中,她最喜欢的是两个:ass's pizzel与camel cunt,pizzel与cunt分别为男性与女性生殖器官的粗鲁叫法(若是听到而不捂耳痛哭跑掉你就不是个淑女。请在脑内补完成最高级别的那种)。中文版和谐成了”屁股蛋“跟”骚骆驼“,实在杀伤力大打折扣啊。

    该用户从未签到

    板凳
    发表于 2013-8-3 18:58:49 | 只看该作者
      “詹姆,”姑妈伸手拉住他耳朵,“亲爱的,我是看着你在乔安娜的奶子上吸奶,一点一点长大的。你笑的模样像吉利安,打起仗来像提盖,你身上还有某些属于凯冯的精神,否则就不会披上白袍了……但提利昂才是泰温的儿子,不是你。这话我对你父亲说过一次,之后他整整半年没有理睬我。男人就是这样顽固的傻瓜,即便像他这么千年一遇的人物也不例外。”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地板
    发表于 2013-8-7 13:08:57 | 只看该作者
      在第四册的最后一章,看到马尔温博士觉得非常眼熟,于是翻找线索,却发现自第一册已经有伏笔:
      
      第一卷62章
      龙女要女巫救卡奥时。
      
      “他自称 马尔温 ,”女人回答,“从汪洋彼端的七国之地乘船而来。那里是日落国度,人们穿着铁衣,被巨龙所统治。他教会了我他家乡的语言。”
      "学士竟会出现在亚夏?”乔拉爵士若有所思地说,“告诉我,女祭司,这位 马尔温 的脖子上戴了什么?”
      
      之后是在科本的话语中又出现多次,似乎很得到科本认同;鉴于科本这样的近乎纳粹的变态学士,这个马尔温也挺邪乎:
      
      第三卷45章
      
      对方表情奇特,“有一次,我走进学城的一个空房间,望着一个空椅子,发现这里曾有过一个女人,不久前方才离去。坐垫因她而凹陷,布料因她而温暖,空气因她而馨香……我突然悟到,既然我们的身体离开房间会留下气味,我们的生命离开世界又为何不能留下灵魂呢?”科本将手一摊,“我将想法告诉枢机会的博士,但除了 马尔温 ,人人视之为异端邪说。”
      
      第四卷8章
      
      “因为那帮博士打心眼儿里是懦夫, 马尔温 形容他们是‘灰衣绵羊’,一点不差。我曾是一位堪比安布罗斯的医者,并且注定会超越他。后来——您可知道?学城一直在解剖尸体,以探询生命的奥秘,这是数百年来不曾断绝的实验,只不过我更进了一步,我想研究死亡背后,于是解剖活人。为这项‘罪名’,灰衣绵羊们侮辱我,并将我驱逐……不过,对于生死之道,我比旧镇的老夫子们了解得更多更深。”
      
      
      而后尽然在铁群岛那里也发现这个名字:
      
      第四卷12章
      
      “阿舅,”她关上身后的门,“什么书这么重要,让你丢下客人们不管?”
      “ 马尔温 博士的《失落的书籍》。”他将视线从书页间抬起,仔细打量外甥女。“何索给我从旧镇捎来一本。他想要我娶他女儿。”罗德利克头领用长指甲敲敲书面。“看见没? 马尔温 声称找到《征兆与预示》的三页残篇,那是末日浩劫降临瓦雷利亚之前由伊娜尔·坦格利安的童贞女儿亲笔记录的各类幻象。嗯,兰妮知道你来了吗?”
      
      当然,比较具体的背景在第四卷首末章:
      
      他给每个人都取了外号,佩特心想,但他无法否认, 马尔温 确实更像看门犬,不像学士。他仿佛随时随地都在嗅闻,做好咬人的准备。“魔法师”跟其他学士不同。人们说他同妓女及雇佣巫师为伍,用对方的母语与长毛的伊班人和黑如沥青的盛夏群岛人交谈,还在码头边水手的小神庙里祭奉古怪的神祗。有人在下城中见过他,他会在贫民窟和黑妓院里与戏子、歌手、佣兵,甚至乞丐厮混,还有人悄悄传言,他赤手空拳杀过人。
      
      马尔温 在遥远的东方待了八年,以绘制地图,搜寻失落的书籍,拜访男巫和缚影士,返回旧镇之后,“酸醋”维林给他取了个绰号“魔法师 马尔温 ”,令其极为恼火的是,这一绰号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旧镇。“装神弄鬼的事留给僧侣和修士去,你要把脑筋用在学习世界的真理上。”莱安博士曾劝告佩特,但莱安浑身上下从戒指、手杖到面具都是黄金,而且他的学士颈链里没有瓦雷利亚钢链条。
      
      “若我将真相告诉你,他们或许只能把你也杀了。” 马尔温 惨笑一声,齿间带有酸草叶的红色汁液。“你以为龙是怎么绝种的?拿铁剑的屠龙勇士干的?”他啐了一口。“学城企图构建的世界中没有巫术、预言和玻璃蜡烛的位置,更不用说龙了。你扪心自问,伊蒙·坦格利安早该晋升为博士,为何在长城浪费余生。因为血统。血统导致他不被信任。跟我一样。”
      
      最后一段话牵扯出来了旧镇的势力,而马尔温应该是后面篇章中将涉及的一个比较重要的角色。
      
      期待第五卷。

    该用户从未签到

    5#
    发表于 2013-8-9 05:19:36 | 只看该作者
      当之无愧的史诗巨作。
      
      很独特的POV写法。
      
      (本人只看完三前传,四正传,此文谈四正传)
      
      (继《龙族》《冰与火之歌》,《龙枪》将是我下一个征途,陶醉啊)
      
      (有剧透,只关注可以一争天下的角色们)
      
      我仍然怀念琼恩雪诺他们发下的誓言,庄严而肃穆:“Night gathers, and now my watch begins. It shall not end until my death. I shall take no wife, hold no lands, father no children. I shall wear no crowns and win no glory. I shall live and die at my post. I am the sword in the darkness. I am the watcher on the walls. I am the fire that burns against the cold, the light that brings the dawn, the horn that wakes the sleepers, the shield that guards the realms of men. I pledge my life and honor to the Night's Watch, for this night and all the nights to come”(“长夜将至,我从今开始守望,至死方休。我将不娶妻、不封地、不生子。我将不戴宝冠,不争荣宠。我将尽忠职守,生死于斯。我是黑暗中的利剑,长城中的守卫。我是抵御寒冷的烈焰,破晓时分的光线,唤醒死者的号角,守护王国的铁卫。我将生命与荣耀献给守夜人,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当我还是以普通的看法来阅读这本书时,我发现我所期望的救世主们一个个的倒下了。我以为艾德·史塔克随劳勃回到王都,会兄弟同心,整治王国的,谁知劳勃和野猪同归于尽了,随后瑟曦专权,斩了艾德·史塔克,就像毒死了前任首相琼恩艾林一样。
      随后是五王之乱。当罗柏携北境之力一路南下,战无不胜,甚至俘虏了弑君者之时,却因爱江山更爱美人被乱宾客之礼的傅雷家砍了头,从此北境军心已乱,投靠兰尼斯特家的比比皆是,再无争天下之力。
      蓝礼作为一个优雅的王子,当时他的呼声是如此之高,我一度以为他会拨乱反正,先攻下君临,然后坐拥王都,横扫天下,但他一路停顿,一路欢歌,并接受来自各地的觐见,连泰温瞧见他的行军速度,都会说此子不足惧也,还未行到君临,史坦尼斯派来了刺客,直接用巫术从万人之中了结了他的性命,一代骄雄,就此陨落,随后,他的部下纷纷向兰尼斯特家投诚,自此王师再难东山再起了。
      史坦尼斯,是个刚愎自用家伙啊,对劳勃,艾德和蓝礼都甚为不满,任崇拜光神的梅丽珊卓为军师,却被小恶魔用铁索连环计火烧连营,一战而溃,弃了封地龙石岛,从此退守长城,伺机而动。
      铁种一族的巴隆,说实话,我并不喜欢这个以“掠夺胜于耕种”的民族,然而他们的善战是有目共睹的,巴隆也显然是一个善于谋略的指挥家,虽然有人评价他们三兄弟“巴隆是个疯子,伊伦也是,而攸伦比他们两个加起来还要疯”,在噬主养子席恩做内应下,攻陷了临冬城,然而,这个胜利的果实被恐怖堡的私生子拉姆斯·波顿夺取了,席恩于是成了这个虐待狂的玩物。拉姆斯无疑是一个狡诈者,在托曼承认他的波顿领主身份后,似乎在第五部《魔龙狂舞》中将会与绝境长城之主琼恩雪诺展开交锋,琼恩为救艾莉亚,却将曼斯陷入拉姆斯之手(我可怜的曼斯),拉姆斯提出决战,琼恩将长城交予野人克星守护,遂去赴战,却在途中遇刺,生死未卜(祈祷啊祈祷)。巴隆大人在过桥的时候被狂风卷下了悬崖,随后他的女儿,兄弟们召开选王会,攸伦当选,自此,在这个疯子的领导下,一群情绪高涨却貌合神离的大军开始了侵吞维斯特洛大陆并向世界另一端降龙的旅程,当然,一路而去,自然是兰尼斯特家此段时间内最大的威胁(不算内忧的话)。
      噢,马泰尔家,似乎没什么好说的,妥协蓄势,不知道会有什么效果。
      兰尼斯特家,提利昂无疑是个侏儒,但他更是一个天才,他人并不坏,整个世界对他的不公,有什么办法呢,这就是他能够亲近琼恩的原因吧,我曾以为他能执行公平和正义(他经常如此自警),将糜烂的王室一扫尘氛,但没人会给他长久的权利,而没有权利,没有武力,只有聪明头脑的小恶魔爆发了,杀了泰温,并逃离了君临,乔佛里也在此时被毒死。猎狗和詹姆,是我从偏见变为同情的两个人,猎狗死在了三叉戟河畔,他试图救走珊莎,但珊莎不敢亦不肯,他后来又从赫伦堡救出了艾莉亚,却因病发而死。詹姆所做的所有事都是为了瑟曦,而他也每每在道义之间苦苦挣扎,被所有人误解,背誓者成为了他永难消去的别号,从奔流城之战来看,久攻不下的奔流城在詹姆的计策下兵不血刃的夺下,他的军事天赋可见一斑。泰温么,果然称得上是巨人,在疯王伊里斯时代,他就比国王更受爱戴,他的眼神可以镇住群臣,可惜他是权与谋的执行者,无法理解什么是公平,即便有一股纵横捭阖的气势,却还是死在了他所鄙视的小儿子手中。瑟曦,继承了父亲的刚愎,极端爱护自己的孩子,紊乱朝政,在4的结局中,被总主教摆了一道黄雀在后,命运堪忧。乔佛里固然乖戾,但弥赛拉和托曼都是好孩子,但他们如果不成长的更加成熟的话,他们将无法保住铁王座。
      卓戈的游牧部落,我曾期待着他们与维斯特洛大陆上国王们的碰撞,但卓戈却巫魔女的背叛而死,但也因此造就了丹妮莉丝·坦格利安——龙母的诞生,当她带领三龙、无垢者、还有残存的多斯拉人重夺铁王座时,又是一场怎样惊心动魄的战役呢。
      曼斯,曾是黑衣,因恩情投靠了境外人,最后被断掌用计将琼恩打入内部,试图瓦解境外部队,最后因史坦尼斯突然到来被捕,后被琼恩所救,还有曼斯的儿子,使他们免于火焚,总之,曼斯对铁王座的征途似乎是到此为止了。
      闪电大王贝里伯爵的势力有多大?当凯特琳死而复生替代贝里后,我不知道她能否冷静的等待,直到她的孩子们成长归来。
      
      未来呢,最显眼的势力就是庞大而孱弱的托曼王国,丹妮莉丝的龙军,困窘的史坦尼斯大军,还有攸伦船军之争了。
      
      但,可想而知,事实并不会如此,还有很多势力在成长中。
      
      我曾以为,《群鸦的盛宴》指的是老一辈死了,剩下的都是宵小之争,但现在看来,未来的局势会很精彩。
      
      文中的几个预言,有的已被证实了,有的还处在迷雾之中。
      
      和预言一样,琼恩的身世一样令我好奇。
      
      当然,还有提利昂和瓦斯里的下落,以及小指头的大计。
      
      我一直在想六狼的寓意,淑女死了,灰风被佛雷士兵所杀,毛毛狗是否和瑞肯呆在一起。艾德的六子,除了罗柏,其他都还在,真是奇迹。
      
      会不会有琼恩带领北境黑衣,布兰带领森林之子,瑞肯带领野人部落,珊莎带领谷地群英,艾莉亚带领无面者共争天下呢?这是一个渺茫而又渺茫的希望。
      
      哦,还有无数的异鬼们,但他们所缺乏的智慧似乎已经注定了他们的结局。
      
      我想,除了学城势力浮出水面,教廷势力也似乎让瑟曦给唤醒了。
      
      最后,向伊蒙老学士致敬。
      

    该用户从未签到

    6#
    发表于 2013-8-11 05:34:58 | 只看该作者
         乔治RR马丁的魔幻史诗冰与火之歌从作者开始著书到现在已经有20个年头了。 正所谓十年磨一剑, 这部作品是马丁数十年写作生涯集大成的心血之作,自然和一般的快餐式作品不可同日而语。 我本人也是忠实读者,因此关于小说如何优秀我就不加赘述了。 我想谈的是关于“虐心”这部分。
      
        相信读者在读这部小说时都会有一个强烈的不同于读其他作品的感受: 没有一个角色是真正安全的。 在这部作品中没有绝对的开了主角光环的人物, 每个人在历史的洪流中能做到的就是挣扎求生而已。 真正做到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又有几个? 卷一中所有人都认为的绝对主角奈德史塔克被作为叛徒处死,应该是第一个讯号吧。 后面就能一次次听到作者磨刀霍霍的声音了。
      
        于是,当读者们看到许多鲜活丰满,深受大家喜爱的角色一个个的倒在了作者的屠刀下,
       “便当派送者”“杀人不眨眼”等等帽子也就扣到了马丁老爷子的头上。也有许多人对小说冠以“虐心”的评价。 我个人对这个评价深表赞同,但是原因并不是这些人物的死去。
      
        “凡人皆有一死”, 但若能死得其所,岂不也是一件快事。 因此人物的死去并非我认为这部小说虐心的原因。 鲁迅先生说过 悲剧就是把美丽的东西展现在你面前然后打碎。 个人深以为然。 这部小说虐心的深层原因,我认为就是马丁运用自己深厚的写作功力,把书里的任务塑造的如此鲜活,跃然纸上,通过对人物深刻到灵魂的挖掘,让读者认识到了人物烙印在灵魂上最珍视的东西,使它成为人物的一种标签。 然后作者用最残忍,最意想不到,最讽刺的手法将这一切被他们珍视的东西打的粉碎。 我认为这才是小说真正的虐心之处。
      
        “凛冬将至”艾德 史塔克
      
        临冬城公爵,北镜守护,艾德 史塔克公爵,仿佛是接近完美高尚人格的体现。 荣誉,责任,忠诚,史塔克家族统治北境数千年,臣属和人民对他们发自内心的忠诚是其他家族无法比拟的。 即便是后来家族人才凋零,波顿家族反叛,但无论是泰温还是波顿都清楚,要想统治北境,一定要一个史塔克,方能收拾人心。  唯有史塔克家族传承下来的伟大人格方能让北方的领主和臣民心悦诚服的效忠。 而这伟大人格也就成了史塔克家族的标签,成了奈德 史塔克的标签,是这个家族每个人最珍视的东西。
      
      然而结果呢?
      
      奈德史塔克从始至终保持着对自己的国王,对王国的律法,对自己最好的朋友的忠诚, 最后以叛徒的身份被当众处死,他死前围绕他的不是骑士的赞歌,不是光荣的战鼓,而是暴民对他的唾骂与鄙视。
      
      很难想象奈德在黑牢中是如何的痛心疾首。 一边是两个掌上明珠般的女儿的性命,一边是家族一脉传承的荣誉与忠诚。 奈德选择了后者,宁愿作为一个窃国者,被俘一世骂名,也不愿自己心爱的女儿白白送命。 当然更让他和读者们想不到的是他连披上黑衣的机会都不可得,而是立刻被处死。 但我相信, 在那个时候死对他来说已经不算什么。 毕竟女儿的性命得以保全,而自己一生珍视的荣誉已经被打碎, 死亡又何尝不是一种解脱。
      
        
        “家庭,荣誉,责任”凯特琳 史塔克
      
        想象一下,对于一位年近中年,但风韵犹存,有荣誉心,个性坚强的女子, 什么是幸福?丈夫是雄霸一方,受人爱戴的领主,家族富足,和谐。 夫妻二人相敬相爱,至死不渝。 拥有五个孩子,和丈夫一个模子刻出来的长子, 美丽温柔的长女, 调皮捣蛋的次女, 以及可爱的幼子们…. 一个普通女人所追求的幸福最多不过如此了吧? 唯一的缺憾可能就是丈夫出征归来带回来的私生子, 琼恩 雪诺。 当然这小小的缺憾影响不了这个幸福美满的家庭。 这一切在凯特琳心中是最珍贵的,值的用生命去守护的。
        
      再想象一下,当这一切,在这个女人面前一步一步崩溃,最终灰飞烟灭。
        
        书中命运对这个女人的残忍让人不忍卒读。可爱的幼子从高塔跌落,终身残废。 身在鹰巢城,得到丈夫被囚禁,女儿们被软禁的消息。 行军途中,晴天霹雳, 丈夫的噩耗传来,小女儿生死不明,大女儿身陷敌手。 看着刚刚成年的长子不得不扛起本不应他承担的责任,几乎被压垮。 心中对长子的骄傲和喜悦很快又被一个有一个的噩耗掩盖。 无辜的两个幼子被残忍地杀害。 小女儿依然下落不明。 大女儿被迫嫁给了无耻的侏儒。 儿子的事业接连遭受打击,前途未卜。 这一连串的打击对一个出身贵族的千金小姐来讲几乎会让她崩溃。 但是凯特琳为了自己仅存的长子, 强迫自己坚强。
      
        直到她目睹长子被杀。
      
        当自己珍爱的一切被夺走,当自己最后的孩子被杀害,她疯了。 她尖叫,她大笑,她歇斯底里,她自毁容貌…
      
        更加残忍的是,最终她也没有能和心爱的丈夫和孩子们团聚,而是变成了她曾经一切的对立面,不死不活的怪物,仇恨的化身。 当过往的一切烟消云散,她的眼中只有冷冷的恨意。
      
      
        “我失去了右手,失去了父亲,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姐姐,失去了爱情,不久连弟弟也要失去。可他们居然告诉我,兰尼斯特家族嬴得了战争。” “弑君者”詹姆 兰尼斯特
      
        詹姆的这一番自白其实概括了他珍视的一切。 对父亲和弟弟的亲情, 对姐姐的爱, 作为一个骑士荣誉, 对战斗的渴望。
      
        詹姆 兰尼斯特从来对权利不感兴趣。 因此他可以轻易地为了对姐姐的爱而放弃凯岩城的继承权。 他对权力斗争从来都是嗤之以鼻的,虽然在父亲的影响下具备权力斗争的头脑,却宁愿用剑解决问题。 他渴望成为童话里顶天立地的骑士,锄强扶弱,替天行道。 他渴望与自己最爱的姐姐白头偕老。 面对家族的利益和世俗的眼光,詹姆不得不屈服,披上白袍,可谓是达成了他心中的这两个心愿: 可以和七国上下最伟大的骑士们并肩,保卫国王,立下不世功勋,又能和瑟曦时时相聚。 对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一切都如童话故事中那么美好。
      
        这一切大概是从国王的烧烤开始一点点破碎的吧。
      
        作为一个骑士,发下了神圣的誓言,用生命保护国王。而他的国王却是一个戴着皇冠的禽兽,最后背负弑君者的骂名。 作为一个男人,真心的爱着自己的姐姐,从不背叛,他的姐姐却是个谎话连篇的婊子,最后被残忍地玩弄。作为一个儿子,努力地维护家族的荣誉,他的父亲却是一个不顾他感受的暴君,最后被父亲抛弃。作为一个武士,希望在战斗中找到自己,却失去了用剑的右手。
      
        当曾经珍视的一切都不复存在,有人告诉他,兰尼斯特赢得了战争。这个时候,除了苦笑,又能如何呢?
      
        好在,詹姆最后找到了救赎之道。 是一个叫做布蕾妮的女人为他指明了道路
      
        从今以后,他的人生,由他自己书写。
      
      
        “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没有中间地带。” 瑟曦 兰尼斯特
      
        瑟曦 兰尼斯额,泰温公爵的长女,七国的王太后,凯岩城的继承人。相信她所珍视的没有争议的那就是权利。和詹姆的不屑一顾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瑟曦太后超强的权利欲。我相信她真心爱着自己的孩子,但是除此之外只怕没有了。父亲是模仿超越的对象,詹姆是镜中的影子,而她是七国唯一的王后。
      
      历史上大凡弄权的女人,往往都有几个共同点。 首先上是亲情与爱情的缺失,比如武则天,慈禧老佛爷, 都是二十几岁守寡。 然后就是美艳无双,绝顶聪明,这一点瑟曦绝对称得上。 再有就是心狠手辣。
      
      
      说瑟曦狠辣,其实比起则天大帝掐死亲女,还真不够格。她懂得利用自己的美貌在权利的游戏中取得其他人得不到的优势。 提利昂就深受其苦, 但毕竟处于对詹姆,或者更确切的说对镜中“自己”的爱, 还是给别人留下了乱伦的口实。 她很聪明,懂得游戏规则,因此才能够将艾德下狱,但欠缺冷静,刚愎自用,往往因此吃亏。
      
      因此可以看到,瑟曦具备了所有独掌大权的女政治家具备的素质,但偏偏每一项都差了一些,而差的这一些是致命的,也造成了她日后的悲剧。
      
      那就是永远得不到一丝权利。
      
      因为她在各方面的种种欠缺,她失败了。以一种一个女人能承受的最耻辱的方式---赤身裸体游街。 七国的王太后,剥去了丝衣,摘下了后冠,也脱去了人们对他的一切尊敬和畏惧。当她去除了她权利的一切来源, 她只不过是一个女人。 一个生过三个孩子,已经有了妊娠纹,乳房已经下垂的女人。
      
      这时她可能才意识到,她的一切资本来自于凯岩城的威仪,来自位高权重的父亲,来自华丽的裙服和善良的后冠。这些都是如此脆弱,当它们一个个灰飞烟灭后,自己最享受的权利的游戏也就把她永远的踢出局了。
      
      
      
      凡此种种还与许多。 懒得一一列举了。 但可以看出,真正的惨,真正的虐心,不一定是要你死, 而是让你失去了生命中一切珍视的东西,让生命没有意义,这才是最虐的。 作者这方面确实做到令人拍案叫绝,当然也连连呼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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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发表于 2013-8-14 04:13:17 | 只看该作者
             都说三四卷是高潮迭起,三卷不用说了,许多主角的命运出现了大拐点,看得人热血喷张。可这第四卷看了一半了,视点人物的变更还是没法适应,而且重心移到了多恩和铁群岛。多恩这边出彩的红毒蛇似昙花一现,只剩个暮年残废、几个闹事未遂女和几个破落骑士撑场面;铁群岛就搞起了又臭又长的选王会,实在弄得我不明所云。
             总体感觉像是在给第三卷收尾和为后续做铺垫,又磨叽又琐碎。悍妞布兰妮还在不紧不慢的找着两个王室遗孤;小胖山在船上伴着没完没了的哭声和呕吐的恶臭为学城之行踯躅忧虑;听说临冬夫人死后全裸还遭还俗僧强吻而至怀恨还阳不知该为她高兴还是悲哀的当口却没了下文。这种引而不发又各行其是的文风还真是复合家国颓丧群鸦争宴的现状。从回目上看最具传奇色彩的小狼哥俩、龙母跟小恶魔(弑父,这回可是名副其实了,不过不管后续如何现在还是大爱)压根没戏了,能借着路人甲的口舌提一嘴就感激不尽,这绝对是RR马闷骚加玩人心理令人不齿。唯一欣慰的是瑟西的小心眼傻娘们个性在小疯王嗝屁后愈发凸显,目前又遭遇到情感危机,撒疯误国的倒霉下场呼之欲出,等着看她的结局。
      不管怎么说有几个新人物如科本、攸伦之流的后续发展还是值得期待,断肢狮子的转变可能性不大却也令人刮目了。至于孪河城这瓦德弗雷为首的一家老小n代鳖羔子,我等不及看他们遭天谴的下场。最后少狼的崛起,小恶魔的去向还有龙裔的回归恐怕英文版的第五卷也未必能提及,还是期待接下来的精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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